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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KV商标【热门20篇】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既有知识产权的一般性特征,也同时具有商标权的特征。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那么商标权的特征有哪些?分别有什么作用?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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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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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的判决一般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而不同的计算方式所得到的赔偿金额亦不同,那么,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商标权利人可以自行选择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赔偿金额或者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金额来作为赔偿金额。

第三,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计算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方式有三种,即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相关利益、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这两者都无法计算得出准确的损失金额,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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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怎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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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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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

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2)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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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对商标使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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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所以公正严明,是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被裁决,商标使用也如此,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否则会被法律无情的处罚,那么,对商标使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第二,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罚是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第四,对使用的商标违反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定的处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第五,对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处罚,是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第六,对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处罚,是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第七,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未按规定管理该注册商标的处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对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一般采取行政处罚,也就是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处以罚款或者收缴、销毁商标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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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怎么查商标的名字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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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的时候需要注册一个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商标,商标的名字不能一样。下面,我们来看看怎么查询商标的名字能不能用吧。

操作方法

1

商标网

在浏览器中输入【商标网】,点击链接进入商标网,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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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

在商标网中点击【商标查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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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

然后点击【我接受】按钮,如下图所示:

4

商标近似查询

然后再点击【商标近似查询】,如下图所示:

5

随便输入一个知道的商标,比如老干妈,然后点击查询,结果是完全相同,说明这个商标已经有人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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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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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1、假冒商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非法商标进行非法经营,并且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2)假冒商标为两种或两种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对于情形比较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可给予立案。

同时,对于已经立案的假冒商标罪,我国也有相关法规规定了其不同的量刑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假冒商标罪必须处以判刑标准。

2、假冒商标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分为对个人的量刑标准和对单位的量刑标准两个方面:

1)如果是个人所犯假冒商标罪即对于个人犯罪的立案而言,那么量刑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别的,对于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人案例,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是单位所犯假冒商标罪,对于单位而言,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判处以罚金,同时在对单位判以罚金后还应该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量刑,此时的量刑则应该根据个人的量刑标准规定对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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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什么是商标的独占性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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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进一家百货商店,可以看到无数的商标,每一种商标代表一家企业,也代表企业的形象以及特征,因为企业在注册此商标后,就拥有了对此商标的独占性,任何其他人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下使用此商标,则会触犯侵权法,那么,什么是商标的独占性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的独占性,也叫做商标专有性或者说商标的垄断性,顾名思义,主要是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商标注册范围内,他人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第二,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第三,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违法将触犯法律,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撤销商标,并登报赔礼道歉以及赔偿使用商标后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四,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综上所述,商标的独占性主要是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任何他人在未经许可下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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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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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申请条件,一个品牌的门面就是它的商标,而一些有名的商标就叫做著名商标,这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那么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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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江苏在哪里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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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在哪可以申请办理?商标注册(www.tmark360.com)所需时间?在商标法中已经对商标注册的管理部门作出指定,全国所有的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均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而为了解决各地商标注册申请需求问题,商标局又在各地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受理窗口,也可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在哪可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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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

2、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到四川商标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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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

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6-8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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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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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企业的灵魂,每个企业必须都拥有商标,也享有商标的独占性,但是企业使用此商标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快到期的时候,必须要续展注册才可以拥有此商标,这也是商标权的一种限制,那么,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是为了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对商标资源的利用,而所谓“死商标”,指的是那些虽然注册在册,但注册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标,由于注册即产生专用权,所以虽然注册人没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这样就违背了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衷,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册人放弃了商标的使用,那么当有效期满且注册人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该商标将被注册机关注销,从而使得该商标能够为别人所注册、使用,发挥其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第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换言之,商标在即将到期时可以用续展注册来获得再次使用商标的权利,而续展无限制,也就是每十年都可以续展注册一次,无限循环。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跟商标注册时的有效期一样,都是十年,但是商标续展注册无次数限制,企业可以每十年续展注册一次,一直拥有此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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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认定标准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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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认知里,销售是销售自己生产的,或者自己代理的商品,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经济的营销方式,但是销售假冒别人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则构成了违法行为,那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则不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

第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综上所述,只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达到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以及客观要件的犯罪标准,那么基本可以判定为本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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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严打网络商标侵权行为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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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四要素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严打网络商标侵权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5日公布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今年5至11月,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等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严打网络商标侵权行为

侵权假冒是网络市场的顽疾之一。方案提出要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工作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方案提出了网络交易平台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

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及平台运行维护;

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

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调解或协助维权;

区分标注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

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有关信息数据资料;

平台已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要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虚假用户评价,以及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平台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

方案提出要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肥等商品实施重点监管;通过抽检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畅通网络维权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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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注册商标能否让他人使用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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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有《商标法》,也就是保护商标权人应有的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违者将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那么,注册商标能否让他人使用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从内容上看,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其中专用权是最重要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由该权利派生出来的。

第二,如果商标注册人把注册成功的商标让给他人使用,要么就行使许可权,要么就行使转让权,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以及普通使用许可三种,而转让权,则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第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以在国家商标局备案为生效条件,但合同约定以备案为生效条件的例外。也就是说,许可合同未向商标局备案,双方之间的这种许可行为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商标权利人可以行使许可权利或者转让权利,把注册商标让给他人使用,但双方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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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标注册分类表类别45类有哪些

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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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商标注册分类吧。

方法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四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第五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八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 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 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 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设备。

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第十一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十二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包括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气垫船;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包括贵重金属,某些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首饰和钟表及其零部件;

第十五类:乐器。包括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包括纸,纸板及某些纸和纸板制品,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包括电绝缘、隔热或隔音材料,以及生产用塑料片、板或杆,和由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二十二类:绳网带篷。包括绳缆及帆篷制品,衬垫和填充材料,纺织用纤维原料”改为“第二十二 类主要包括帆布和制帆用其他材料,绳缆,衬垫和填充材料,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包括纺织用纱和线;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包括织物和家用织物覆盖物;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包括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包括缝纫用品,用于佩戴的天然或人造毛发,头发装饰品,以及用于装饰其他物品的、不属别类的小件物品;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包括铺在己建成的地板和墙壁上的制品;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包括玩具和游戏装置,体育设备,娱乐及创意道具,以及某些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二十九类:食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包括没有经过任何为了食用目的处理的田地产物和海产品,活动物和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包括不含酒精的饮料及啤酒;

第三十三类:酒。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烟草代用品(非医用的);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包括建造永久性建筑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由个人或组织为修复建筑物或保持原样而不改变其物理或化学特征的服务;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务;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包括将人或商品从一处运送到另一处(通过铁路、公路、水上、空中或管道)所提供的服务和与此有关的必要服务,以及货栈或者其他建筑物为便于看管、保存商品所提供贮藏的服务;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材料处理;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包括由个人或团体提供的人或动物智力开发方面的服务,以及用于娱乐或消遣时的服务;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包括由人,个人或集体,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 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物理学家、工程师、计算机程序员等专业人员提供;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包括由个人或机构向人或动物提供的医疗、卫生和美容服务;它还包括与农业、园艺和林业领域相关的服务;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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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腾讯申请多个微信刷掌商标 意味着什么?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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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着微信将进一步拓展其移动支付业务,加强其社交属性和智能化服务,以及加强其品牌形象。这将为微信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将为用户带来更加方便、快捷、智能化的支付和社交体验。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微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了人们日常沟通、社交、购物等方方面面的必备工具。人们对移动支付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微信支付的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广阔。而微信刷掌商标申请,表明微信将进一步拓展其支付场景,让用户能够更加方便地进行支付,这也将进一步增强微信在移动支付领域的竞争力。

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已经具备了强大的社交功能,而微信刷掌商标的申请,表明微信将进一步加强其社交属性,让用户能够更加方便地进行社交。在微信群中进行集体支付,或者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个人支付,这些都将成为微信未来的社交支付场景。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其应用于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用户体验和效率。

微信刷掌商标的申请,表明微信将进一步加强其智能化服务,让用户能够更加方便地进行支付和社交。如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支付,或者通过语音识别技术进行社交,这些都将成为微信未来的智能化支付和社交场景。微信作为一款全球知名的社交软件,已经具备了强大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商标的申请,则表明微信将进一步加强其品牌形象,让用户能够更加信任和依赖微信,这也将进一步增强微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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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申请文件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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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驰名商标认定吗?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对抗恶意抢注;

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一个商标的知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出于对企业,经济的保护角度考虑,各级政府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然对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在立法,司法上增加保护措施。以保证一个驰名商标的市场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十四条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看过“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申请文件

驰名商标认定的申请文件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申请文件

注:申请文件还可以包括:

驰名商标申请人的发展过程及规模

1、申请人演变情况;

2、申请人发展过程中各阶段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明申请人规模的证书复印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

1、商标局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泽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管理过程中的商标局认定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商评委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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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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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作为商标权人而言,除了痛心,最希望对方可以停止侵害,消除侵权带来的负面影响,挽回商标应有的形象,而这些一般都只有法律才办得到,所以必须要走司法程序,那么,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第三,受理后法院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进行答辩。

第四,证据交换,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因为侵权人在知道权利人起诉后,就会存在消灭证据之心,所以权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五,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分别为起诉、立案、法院受理、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以及合理的庭审到最后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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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要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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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对于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很多人都好奇其中的认定标准。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侵权案件的相关知识。

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基本技巧

一、对案件法律关系的基本分析

商标侵权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掺合在一起的情形,有时候你认为是商标侵权,但很有可能只是不正当竞争,所以在碰到出现可能的侵权时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作为原告要选择好起诉的点,作为被告呢要看清对方起诉的点,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稍有选择不当都有可能对整个维权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寻找法律依据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在确定了起诉的点后,就要寻找相关的法律依据,此处所谓的法律依据,应细到注册商标的基本信息,被告或原告商标的注册的情况,以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有关规定,必要的时候还要收集《商标审查指南》中的有关规定。对这一快,准备工作越充分,后面的起诉或应诉才会更有针对性。

三、准备证据材料

在确定了法律关系并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后,接下来就是证据材料的准备,法律实务中,证据是对事实真相最有力的说明,证据材料的准备应当围绕可能的争议焦点来全面选择和确定。收集证据时,必须充分考虑涉及到的所有证据。整理证据时,应根据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理由之间的关系,以想要证明的内容为主线,将证明分别编组并编号。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常见的证据有需要的证据有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合法持有商标及该商标的声誉和市场价值或被告对商标拥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据;证明被告产品名称、产品包装各自与原告商标、产品包装相近似的证据或证明被告所使用的商品与原告不相同或不类似和所使用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不相同或类似的证据;对原告而还应当提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产品销售损失的证据;其他案件需要的证据。在证据材料的准备上应尽可能的充分,这样才会让整个的诉讼更加的有利。

四、诉讼中的两个关键问题

1、商标近似的判断

对商标近似的判断,必须充分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近似。在判断商标的近似上还要围绕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商标整体或主要部分的对比、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原则。对比的时候还要注意是单独对比,对比过程中,是否会做成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也是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应当予以充分的注意。

2、类似商品的判定

对商品是否类似后进行判断,是认定商标使用是否侵权的关键,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对类似商品的判断就显得非常的重要。那什么是类似商品呢,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生产部门、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近的商品。实践中类似商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首先是商品的功能、用途;其次是商品的原材料、成分;三是商品的销售渠道、销售场所,四是商品与零部件的关系;五是商品的生产者、消费者及消费习惯,还有其他影响类似商品判定的相关因素。总之对商品近似的认定,应当综合的考虑以上的各个因素,但并不是要求都要具备。

五、小结

商标侵权是企业的一件大事,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对于原告而言可能是自己进一步扩大自己品牌的好机会;对于被告而言,这会牵涉到企业做了多年的品牌能否继续使用或者使用是否适当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会涉及到企业生死的问题,因此在面对商标侵权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各方予以充分的重视。而且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还是非常专业的问题,切忌想当然的来处理。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的认定方法

一、抗辩主体需合法

现阶段,我国的假冒现象较为猖獗。在商标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主张所针对的一般为侵权商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对于侵权商品的生产者来说,除他人委托其加工外,大多是由于其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才导致了诉讼的产生,并且生产者具有积极追求侵权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属于恶意范畴,故不能成为善意第三人。所以,能够主张所销售的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只能是经营者,即商品的销售者。

二、主观上,经营者需善意

侵权经营者主观上的善意,是指侵权商品销售者主观上不知道其所经销的商品侵权,“不知道”有两种形式,即“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如果经营者明知其所销售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仍然销售,属于恶意,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如何判定经营者是“不可能知道”抑或“应当知道而因疏忽大意导致的不知”,则是实践中商标侵权案件的难点所在。

对于“应当知道”,我国的商户,特别是中小型商户,对于商品的真伪、是否侵权普遍缺乏辨别能力,如果简单推定经营者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必将导致商业经营风险的扩大化,导致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畏手畏脚。

三、客观上需来源合法

来源合法,是认定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基础。在商标侵权司法实践中,一般推定经销者所销售的商品不具有合法来源。但是,此时仅仅是法律上的推定。经销者若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则必须提供所经销的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据,即经销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产品。在证据上,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合法的合同。经销者从生产者处取得商品,应当具有买卖合同。但是,这一点在证明经销者商品来源合法中却不是必要的,原因有两个:

(1)法律的允许。法律上允许交易双方口头合同的存在,合同法也专门对口头合同做出了一些规定。作为经销者,以口头合同的方式取得商品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2)商业交易效率的要求。在现实商业交易中,鉴于商业交易效率与惯常的做法,口头合同大量存在,经营者往往是通过一个电话,即可以取得经销的商品。

2、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是法律上判定经销者商品来源是否合法的核心要素之一,如果商品的价格差异较大,对于经销者来说,应当是明确知晓的,则经销者应当对商品是否侵权等产生进一步辨别的意识,认真加以核实。

3、具有合法的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证明经销者所售商品来源的一个重要证据。现实经营中,也存在部分经营者出于逃税等目的而不出具商业发票的现象。此种行为以违法为前提,一旦经销者所售商品侵权而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商品来源合法的话,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4、具有完整的日常经营记录。实际经营中,一些经销者出于逃税等目的,往往不建立销售记录。这种违法行为并不能免除其法律上的义务。在无法提供其他商品来源合法的证据时,经营记录是判定侵权商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的重要证据,否则,将由经销者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综上,商标侵权中“合法来源”的认定,需从商品价格、商业发票、经营记录等多种因素综合判定。那么,在具体案件中,多种因素应当基于何种标准、原则进行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笔者认为,商标侵权中“合法来源”的认定应当遵循民事案件证据“高度盖然性”的判断规则,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按照证据高度盖然性的判断标准,对涉案事实进行综合、整体的认定。判断标准不应固定、僵化,也不应固守单一的证据形式。

商标侵权纠纷案准备诉讼证据的方法

【案情简介】

深圳a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a服装公司)以服装服饰产品及服装原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为主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是x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该商标于2000年5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被认定为 “国家免检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多年来,a服装公司在研发、市场推广、广告等方面投入巨大财力物力,使得a服装公司的产品成为具有极高知名度的优秀民族品牌。2014年,a服装公司调查发现,深圳b服装销售公司(以下称b销售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大量销售侵犯a服装公司商标权的外套,吊牌及衣服内侧均明确标有x注册商标对应的图形,其价格低廉、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了a服装公司多年来树立起来的良好产品形象,给a服装公司这一优秀民族品牌造成了严重损失。故a服装公司将b销售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1、立即停止侵权;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0万元;3、在深圳商报上公开消除影响,刊登面积不小于20cm*16cm;4、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律师点评】

原告a服装公司系x注册商标的持有人,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销售服装的吊牌和衣服内侧标有的图形完全属于原告经核准使用在同种商品上的x注册商标,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销售标注有与原告x商标近似标识的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情形。综上,马成律师认为被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侵犯a服装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且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的观点基本与马律师一致,但由于庭审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及被告在此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综合考量被告的经营规模、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原告商标的声誉、原告a服装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费用等合理支出,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对于原告关于消除影响的主张,由于商标权系财产权,本案中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的商誉造成了较大影响,该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商标纠纷举证注意事项】

对于此类商标侵权纠纷案,马成律师提醒注册商标权利人在收集证据时注意: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某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如商标证书;

2、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本案当事人可采取公证方式收集保全证据,当事人、公证处公证员及委托代理律师可一同到侵权人卖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侵权商品,注意要求侵权人出具收据或发票,同时对卖场内产品及附近场所进行拍照取证。公证员对上述购买过程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相关产品、照片、收据发票亦可由公证处封存,待诉讼时再提交法院作证据。

3、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以便人民法院计算赔偿数额,另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也需提供证据证明;如权利人为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支出的货款的发票、公证费发票等。若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权利人可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提供。对于商标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实难以确定的,根据《商标法》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4、实践中有类似案件其他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的,可将此判决提交法院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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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什么是商标注册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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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的商标申请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多数情况下,同一类型的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根据申请日期来排队核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商标注册也有一定的优先权,那么,什么是商标注册优先权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想享有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而企业如果想享有优先权,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优先权,主要是指企业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六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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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网络商标是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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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标,是指企业实体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应用,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国家权威机关注册审核的企业互联网络标识。包括中文域名等等。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网络商标的相关知识。

【“网络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和域名的管理机构是不同的,两者注册的审查标志、审查程序和遵循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同的。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是由工商部门负责,而域名管理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但商标权、域名都属于知识产权,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域名权的性质做出了明确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认定域名注册和使用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解释,该司法解释所列举的相关条款已纳入行政执法范畴。2006年,中国互联网中心制定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对域名争议提供了解决的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因此,当你的商标被人抢注了域名,可以向中国互联网中心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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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 ,能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地商品和服务区分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的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商标的价值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网络商标是什么】

网络商标是一种互联网标识,即网络域名,包括中文域名、“中文.网址”、“中文.商标”等等。2014年5月22日,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正式将“.商标”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DNS),这标志着“.商标”域名向全球开放注册与使用。

【商标与“.商标”的关系】

目前,商标与“.商标”之间无关系,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商标”域名是经国际互联网域名与地址分配机构(ICANN)批准运营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与通常人们熟知的“.com”“.net”性质是一样的。“.商标”只是域名不是商标,没有商标的法律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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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驰名商标取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3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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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1.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人们一看驰名商标,就与该商标所示的优质商品和商号(厂商名称)三者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现代社会,各种各类商品千千万万,琳琅满目,同一种商品,有众多的厂商生产制造和经销,且各以现代化的包装和装璜乔装打扮,使之千姿百态,消费者已经不可能依靠眼观手摸等直觉所能识别各种商品的质量好坏,主要依靠认牌购货,并具安全感和信任感。

由此可见,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销售量和营业额,其商标本身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也一定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使用时间比较短,或市场销售量不大的商品商标,不可能成为驰名商标。或者某一新产品,仅靠厂商独特的商标设计艺术和巨额的广告费,在短期内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体宣传而为公众所知,但却忽视商标所示的商品的内在质量,则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属于“虚名商标”。

当然,这个为公众所熟知的“公众”,也并非是人人皆知和家喻户晓。因为许多商品,仅限于特定的人群使用和特定的销售商经销。所以为公众所熟知,应理解为为数众多的特定的消费者群体和为数众多的特定的经销商群体所知晓。

2,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而且这种信誉,与所谓的“省优”、“部优”、“国优”无关,也与厂商规模大小和级别以及其所获得的金奖、银奖、国际奖等也无必然联系。这种信誉指的是社会信誉,是广大消费者经久使用以后自然形成的综合反映。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优质商品的标志,优质商品是驰名商标的核心。

驰名商标取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和要求

1986年8月14日,中国发布并实施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认定与管理驰名商标的宗旨、定义、必备条件、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和要求上看,包括以下几点:

1,商标局负责认定驰名商标

《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2,商标所有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

《规定》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p#副标题#e#

3.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

《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4.认定时公开、公正并征询各方面意见

《规定》第六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5.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规定》第七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中国实施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其基本点是力求符合国际惯例,从严要求。在立法技术方面,坚持了以下五点:

(1)确立了以全国范围的广大消费者的“熟知”为首要认定依据。驰名商标已是法律概念,各省、市、自治区评选出的、在本地区内享有声誉的商标,不能冠以“省级驰名商标”称号。驰名商标首先应在全国的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为全国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熟知。

(2)以优质商品作为认定的基础。驰名商标实际上也可以被视为优质商品的标记,而且这种质地优良的商品,除了经久保持商标注册时的质量标准外,它必须是同类商品其它商标的姣姣者,而且也一定是在广大的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潜在意识的质量信誉,而不单单是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标准。

(3)以注册商标为认定前提。《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以及世界许多国家在确认驰名商标时,均不问该商标是否注册。中国认定驰名商标以注册商标为前提,它实际上是对商标的“二次认定”。这样做,既符合中国法律,也比较可靠,同时也利于增强中国企业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意识。

(4)以该商标的国外注册为重要认定条件。驰名商标以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必须跨出国门,在国外,商品必须有一定的销售量和销售地区,其商标必须在国外某些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良好的声誉。

(5)必须由权威机构主持和认定。这个权威机构就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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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证益处

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对抗恶意抢注;

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一个商标的知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出于对企业,经济的保护角度考虑,各级政府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然对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在立法,司法上增加保护措施。以保证一个驰名商标的市场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十四条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5.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例如由美国兰道公司主持、于1990年在社会问券调查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世界10大驰名商标,即“可口可乐”、“索尼”、“奔驰”、“柯达”、“迪斯尼”、“雀巢”、“丰田”、“麦当劳”、“IBM”、“百事可乐”这些商标在美、日以及德、瑞士等西欧的地域范围内享有较大声誉。尽管各国对驰名商标的“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没有确切的标准,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作为驰名商标除在本国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外,必须在国外、至少为一、二个国家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要由商标使用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即可。但驰名商标必须经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中国1992年的首届认定的驰名商标由商标使用人申报,经报界公布后,由消费者投票,国家商标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筛选,最后由国家商标局加以认定和公告产生,其中以消费者投票评选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中国现已施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这一规定仍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的态度、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等是认定驰名商标的重要依据。美、德等国认定驰名商标则采用民意测验方式;日本是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由政府不定期发布驰名商标;法国是由法官宣判,但其确定的标准,也以该商标的商品年销售总额、销售覆盖面和商标的年广告宣传费总额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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