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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p瑞波币官司(优秀20篇)

如何在法院起诉打官司?下面就这个话题跟大家一起来说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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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肖像官司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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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被称为“贫穷的百万富翁”。他留下的作品非常昂贵,但他一生都穷困潦倒。西方艺术界有一句谚语说,“伦勃朗

他一生画了600幅油画,其中3000幅在美国。“这意味着伦勃朗有很高的声誉,所以有许多模仿他的作品,几乎遍布世界各地。有一次,他的一幅9英寸高的画作《拉比肖像》在博内的一个博物馆被盗,震惊了欧洲和美国的警察。当时,估计这项工作至少值10万美元。

伦勃朗的财富意味着他的绘画在文化市场上是独一无二和有价值的。说他穷是指他在绘画时不想追求世俗,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境来绘画。因此,在他存在的时候,他与世俗社会发生了冲突。他的报酬很少,有时他是一个赔钱的企业。

一次,阿姆斯特丹警察总部给伦勃朗订购了一幅群像。警方曾希望给他们每个人留下一幅辉煌的图像,但伦勃朗打破了规则,根据自己的想法画了一幅主题画。屏幕上,一群警察被命令出发,气氛紧张而严肃。伦勃朗,根据构图的原则,有明确的优先顺序和重点,只把两个主要人物放在重要的中心位置,而其他人都在阴影中。

不想这种别出心裁的艺术处理,却惹怒了订户的肖像。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伦勃朗违反合同,拒绝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伦勃朗没有表现出任何弱点。他认为艺术家的责任是创造美,而不是放纵他人的口味。可以想象,伦勃朗肯定输了。

正是因为伦勃朗一直坚持不受世俗世界影响的艺术理想,他的处境才变得越来越糟糕。同时,也正因为如此,世俗不能阻碍他的艺术追求,这就使他独特的绘画风格达到了一种细腻而娴熟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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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卖房需警惕:一房二卖惹官司又破财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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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通过房产中介买卖双方签订了居间协议,约定50日内再签订买卖合同,卖家却又在协议约定期内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卖房人武先生以为与中介口头约定,签订协议后3日内答复是否出售房屋还是拥有选择权,却不想在已签订纸质协议情况下,口头约定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近日,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房产交易案件,武先生终因签订协议之后违约被判赔偿违约金70万元。

2014年,郑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武先生想要出售的房屋符合她的需求。协商中,郑女士、武先生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房产买卖双方应于50日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协议期内,郑女士多次要求武先生履行签约义务,然而,武先生不仅拒不履行,还将房屋出售给了其他人。无奈之下郑女士起诉至徐汇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处武先生支付违约金140万元。

庭审中,“武先生的行为是否违约以及能否因其行为解除合同”以及“140万元的违约金是否过高”等问题成为本案焦点。武先生辩称,其与房产公司口头约定签订协议后3日内答复是否出售房屋,如不答复,协议自动取消。但法院查明,其已签订纸质协议,因此其与房产公司的口头约定便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武先生在合同约定的50日未至的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了第三人,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另外,针对武先生认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的诉求,郑女士认为,其损失为房价持续上涨,使得郑女士选择替代性交易成本增加,但郑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选择替代性交易,且被告的行为虽构成违约,但并不足以阻碍郑女士选择替代性交易。

最终,徐汇区法院认为,武先生在协议约定的50日内未履行约定,擅自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赔偿金额,法院以原告郑女士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武先生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酌情判处武先生支付郑女士违约金70万元。

购房者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1.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购房者应当及时网签,通过备案可有效防止一房二卖。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2.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售房者很容易违约涨价或者将房子高价转让给其他人,所以,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部分卖房者通过对房屋“一房二卖”而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使购房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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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下峒长官司治遗址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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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峒长官司遗址为文化旅游景点。

【下峒长官司治遗址】

在桑植县两河口乡下洞街,距县城西北25公里,由向仲贵创建,袭12世306年。清雍正改土归流后,仍于此建巡检署衙,设义学直至清末。城垣南北座向,北依龙颈山,澧水南源自西南环城逶迤东流。一色木构房宇,呈“丁”字布落,长1公里,宽500米,占地近2公顷,其势巍峨壮观。民国初年被毁。旧址由向氏后裔建住宅,逐成一寨,基本保持街道状。近郊有向化龙等土司墓葬10座,保存尚好。

两河口乡:陈家河镇、两河口乡、岩屋口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陈家河镇两河口乡位于桑植县城西北部约22公里外,东与打鼓泉乡交界,南也廖家村镇和永顺县万民乡接壤,境内东部与西部环山,中部地势低缓。全乡总面积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013亩,水田4263亩,旱地1750亩,下辖有五渡潭村,下洞街村,田家村等14个村庄,共有8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27户,总人口9146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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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南物业管理承包官司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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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自力投资有限公司诉海南华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承包含同纠纷案

【总期号】57

【类型】典型案例

【子类别】经济

【正文】

海南自力投资有限公司诉海南华鑫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承包含同纠纷案

原告(反诉被告):海南自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耀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伟海,海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海南华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经理。

委托代理人:舒予平,华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海南自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因与被告海南华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发生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向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投资公司诉称:原告按照与被告签订的《顺发新村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已经将顺发新村第一期开发约10万平方米公寓的物业管理权发包给被告。被告只依合同给付原告保证金50万元,承包金分文未付,至今共欠承包金246万元。被告的行为严重违约,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偿付拖欠的承包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物业公司答辩同时提出反诉称:原承包合同中关于被告每月按每平方米1元向原告缴纳承包金的约定违反了物业管理法规,是无效条款,不应受法律保护。原告没有按时按约定的面积交付房屋,造成被告少收管理费203.4292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维修承包合同》约定,原告应条1994年底支付第二期维修费款15万元,此款超期支付一天,应当按总额的3%给付罚款,此款至今未付。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物业管理维修费15万元,违约金15万元以及未按合同约定的面积交付物业管理住房给被告造成的损失203.4292元。

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投资公司是海口市顺发新村住宅小区的开发商。1992年上半年,投资公司已经将顺发新村住宅小区的住宅预售给湖南长沙有色金属探查设计院海南分院、海南鑫鑫实业有限公司等9个业主。1993年9月,该住宅小区建成,迁入320家住户。1994年1月31日,投资公司和被告物业公司签订《顾发新村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及《顺发新村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各一份。约定:原告将其开发的顺发新村第一期37栋高级公寓(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承包给被告,承包期十年,承包金按实际住房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一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物业公司应向投资公司支付履行保证金50万元。同年5月12日,投资公司又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维修承包合同》,约定:顺发新村1一37栋楼房在保修期内的维修任务由投资公司总承包给物业公司维修,总承包工程款31万元。为此,物业公司向投资公司支付了履行保证金50万元。投资公司也陆续向物业公司交付了物业管理房产面积61028.25平方米及有关附属设施。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行为期间,向住户收取了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等,但是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投资公司支付承包金,投资公司因此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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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峒长官司衙遗址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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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峒长官司遗址为文化旅游景点。

【上峒长官司衙遗址】 今桑植上洞街乡政府驻地,距县城西45公里,是桑植一向氏土司治所。据载:(柿溪州首任宣抚使)向克武,其先系南京珠市街汪阁土地人氏,于北宋建隆三年(962)奉调平柿溪蛮,功授柿溪军民宣抚使职,于斯地设衙建城。明永乐二年(1404),传至9世纪仕金卒,仲贤、仲舜、仲贵三子争袭;宣德四年(1429)旨谕其分袭上、中、下三峒长官司使。仲贤于柿溪司治任上洞长官司使,下传15世,历24代计774年,至今已逾千年。”司治座北朝南,傍山襟水,块石垒墙,木构板房,沿澧水南源高岸呈条状布局,青石街道近700米,是土家风格建筑群,清末民初被毁。现辟为集镇,附近有向克武以下土司墓葬19冢。

上洞街乡:一、 上洞街乡简介上洞街乡1954年设立建制乡,1995年并入廖家村镇,1998年恢复设乡,乡址设上洞街村。位于桑植县西南边陲,距县城36公里,与本县利福塔镇、廖家村镇、打鼓泉乡及永顺县砂坝镇、毛坝乡、盐井、万民岗乡接壤。辖11个村委会,90个村民小组,2457户,总人口10356人。全乡总面积为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32亩,其中水田658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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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官司云雾茶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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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云雾茶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境内山峦起伏,溪谷纵横,地势陡峭、地形复杂,地貌有中山、低山、丘陵三大类型,其中,海拔500~1510米的中、低山占全县陆地总面积的87.7%,500米以下的丘陵地占总面积的12.3%。海拨千米以上大山26座,主峰龙岗山海拔1510米,屹立在县境中部。西中部高,东南面倾斜度大,南部低而陡,中部虽高但较开阔。主要溪流有18条,最大的龙亭溪境内流长56公里。由于山脉走向复杂,盆地与山峡谷相间,构成周宁地貌异常复杂多样,原生植被种类繁多,森林茂密(森林覆盖率72.5%,居全省前列),环境优美(1998年被福建省省人大环境委员会授予“环境优美奖”,),时而群峰迭翠,时而溪河纵横、云雾缭绕,古树参天,遮光避日。

周宁具有悠久的栽茶、制茶、售茶历史。茶是周宁人敬客、聚会和治病药用的重要物品。“官司云雾茶”是福建省历史名茶之一,从明万历年间开山种茶至今达400多年,茶质驰名,饮誉不衰,与“坦洋功夫”、“白琳功夫”齐名,在闽东茶业的发展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据《周宁县志》等史料记载,明朝万历8年(1580年),官司村原是苍翠绿林地,距十五华里的浦源村民,迁住官司营管苍翠绿林的同时种植茶树。其茶树品种属有性原生群种,灌木状、树姿半披张、叶面隆起、叶厚平均0.51毫米,质脆、浓绿,发芽期中等,氨基酸含量4.1%,茶多酚含量25.4%,产量高,抗逆性强。清光绪年间,周宁商人带“官司云雾茶”往福州做客,遇外国茶商,品饮后,感其品质优异而扬名。随后在周宁东洋溪(指浦源、狮城、七步等地)二十华里的范围内开设“广源泰号”等二十余家茶行(精制坊),加工“官司云雾茶”。民国35—38年周宁茶商林端惜为了独揽“官司云雾茶”经销,春节前即预付定金,每到来年春季就派人到产地以高于其它茶叶四元大洋的价格收购茶青。生产加工“官司云雾茶”,运售福州协和裕亨等茶庄,再销往海外,每担价值黄金一两四钱,高于临县茶价二至四成。当时盛产“官司云雾茶”名村称“金渡头、银进登、铜桃岭、铁那坑”,称茶山为“金山银世界”,称茶树是“摇钱树”。采茶季节家无闲人,茶山热闹翻腾,山歌和唱,如“清明时节茶吐芽,大男小女上茶山,株株采来片片香,精制名茶换龙番”。

“官司云雾茶”是我省历史名茶之一,清代中期开始种植,因其产地在闽东高山周宁浦源官司村而得名。1946年,“官司云雾茶”获得巴拿马博览会银奖,与“坦洋工夫”、“福鼎白茶”、“白琳工夫”齐名,在闽东茶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长期以来,“官司云雾茶”基本上是手工制作,规模小、产量低,再加上“官司”、“官思”等各种品牌繁多,致使“官司云雾茶”处在对内无法实行统一规范,对外则无法跻身名茶行列的尴尬处境。为实现茶叶品牌整合、加强行业管理,更好地造福广大茶农,周宁县工商局把整合品牌和规范管理列入全局中心工作,并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业务指导下,集思广益,以“官司云雾茶”为名于2010年启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程序,于今年6月14日申注成功,实现了周宁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同时也成为宁德市继“坦洋工夫”之后第二个以村级地名命名的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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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中介卖房却摊上官司 千万别忽略委托书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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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售房时,委托书公证的环节真的很重要,不单单是只要你在上面签个字、盖个章就能够确保万无一失,一旦稍有疏忽,你都可能会掉入中介挖好的陷阱中去,就像住在南宁市青秀区的阿娟。

委托卖房却摊上官司

阿娟委托中介将自己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一套60平米的房改房出售出去,开价是40万元左右,由于中介不久就找到了买家,并且将40万左右的房款都交给了阿娟,然后阿娟便放心地将所有事宜全权委托给了中介打理。

然而,几个月后,阿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说自己被买家告上了法庭,这之后阿娟才明白事情的真相。中介不仅将她的房子卖给了李某,也卖给了马某,而与她完成交易的是李某,马某则是被中介骗取了4万元定金,但由于委托公证书上注明,房子未过户前,责任均由她本人承担,无奈之下只能聘请律师打官司。

委托公证必须小心谨慎

办理委托公证的时候,你必须要小心谨慎,如果上述案例中的阿娟能够早点将公证书的内容核实清楚,现在也不至于投诉无门,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吃“哑巴亏”,核实清楚委托书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来说,委托书的内容应该要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委托期限;委托的原因;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全权委托不可轻易使用

阿娟之所以官司缠身,除了她没有核实清楚委托书的具体内容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太过轻易就将所有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了房产中介,这才致使自己在不经意间就落入了陷阱,因此当你委托中介售房的时候最好不要选择全权委托或者是“独家代理”。

全权委托给中介就意味着你将自己所有的权利交给了中介使用,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利用你的授权去欺骗买家,从而出现“一房二卖”或者是“卷款潜逃”等行为,但是责任却只能由你来承担,这岂不是很冤枉吗?

总而言之,你一定要记住,委托中介售房就必须多长些心眼,不要轻易相信中介的承诺,也不要忽略委托书公证的重要性,更不能办理全权委托等类似的业务,否则就很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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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甸长官司署旧址含阿苏鲁墓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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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官司旧址(含阿苏鲁墓)为文化旅游景点。

施甸长官司署旧址(含阿苏鲁墓)

施甸长官司署始建于元代,现建筑为清代重修。分上下两院。上院原为生活区,后改为佛寺,有山门、过厅和大雄宝殿等建筑。下院原为行政机关,有过厅、厢楼和正堂等建筑。施甸长官司在元明清时代管辖今昌宁柯街以西和施甸全县的大片土地,是当时永昌府辖下重要的土司政权之一。明代长官司副长官阿苏鲁墓位于司署东坡。

保护范围:东至东大沟,西至瓦窑河,南至大路,北由树包坟北30米山岭斜对河底,延伸与瓦窑河交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阿苏鲁墓

阿苏鲁墓建于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阿苏鲁又名阿干,元代金齿司宣抚使阿律牙之子。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明军平滇,时任永昌副千户的阿苏鲁赴京贡方物,被允谁任施甸长官司副长官。在任期间尽心公务,业绩显著。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病故,被赐葬任所,并允其子阿龙继位,子孙相继世袭。

保护范围:以墓为中心四周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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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老中医翁泉海有没有治好狂犬病?翁泉海因此摊上官司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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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直到今天都是一个不治之症,更别说翁泉海那个年代能治好狂犬病了。但孩子的父母以死相逼,翁泉海不忍心还是给他们开了一个药方,没几天后孩子便去世了。结果有人刚好抓住这个机会,让孩子的父母借此把责任推到翁泉海的身上,毕竟是喝他的药。其实翁泉海本没有必要插着一手,因为大家都知道的了狂犬病根本没办法治好,结果翁泉海因此还是吃到了官司

翁泉海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感到羞愧,他决定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他给徒弟们分了工钱,狠心道让徒弟们离开泉海堂,他们师徒情谊已尽,翁泉海来找沙叔喝酒,翁泉海不免怨恨自己,沙叔拿出自己珍藏已久的好酒,哥两喝着喝着,不知不觉一壶酒就下去了。

这顿酒让翁泉海喝的是晕晕乎乎,结果大醉了三天,三天过后,翁泉海醒了,徒弟们一个都没走,他们跑来告诉翁泉海,之前师父让他们去找的那个王秋实,这两天来了,说是喝了翁泉海的药,感觉不错,来问问还要不要继续喝两幅,翁泉海见王秋实没事,心里这块大石头才算是放了下来。

翁泉海以为是王秋实记住了自己的嘱咐,所以没有出事,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大睡三天的时候,老沙晚上来到王秋实家里,借口自己的肚子痛,借用了王秋实家里的厕所,正好看见王秋实在煎药,老沙赶忙把药再端上炉子,他好言相劝,更是跟王秋实称兄道弟,这才把药煎够了一个时辰,王秋实不解,既然药嘱上翁泉海没有写,那就是不用,为什么沙叔这么执着,沙叔没有多做解释,他告诉王秋实,只要信自己就好,这药多煎一会儿总归没有坏处。

可是老沙的酒袋子不小心掉落在王秋实家里,王秋实来拿药的时候正好把酒袋子还给了葆秀,葆秀虽然不知道老沙具体是怎么回事,但是她知道老沙在翁泉海大醉的这几天里,为翁泉海做了很多,而且还不想让翁泉海知道,葆秀没有说破。

岳小婉邀请翁泉海共进午餐,翁泉海如约而至,岳小婉有心想问问关于葆秀和翁泉海的事情,翁泉海告诉他,葆秀自小在家里,后来是为了翁夫,这才与自己成亲,但是两人年龄相差甚远。翁泉海与岳小婉吃完饭回到家中,翁父已经在家,翁父责怪翁泉海对待葆秀过于薄情,两人成亲数日,可是翁泉海却迟迟不和葆秀同房,翁泉海只能解释道,自己是为了葆秀好,不想耽搁葆秀罢了,父子两为了这件事大吵一架。

翁泉海正准备出家门,突然来了一个抱着孩子的男女,原来这孩子不知道为啥高烧不退,夫妻二人赶忙奔赴上海滩最有名的医生翁泉海这里。翁泉海给孩子诊治之后,发现这孩子脉象奇怪,他问二人孩子是不是被狗咬过,父亲不知,母亲抽泣道前两天孩子腿上确实有个伤口,自己没有在意,翁泉海确诊之后,告诉二人,孩子得的是狂犬病。

翁泉海把孩子爸爸叫到外面,他坦言告知,狂犬病是不治之症,自己也无药可医,父亲跪地恳求翁泉海一定要救救孩子,翁泉海不应,孩子父亲情急之下,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翁泉海如果不医治孩子,自己就自刎当前,翁泉海于心不忍,答应给孩子开方子。

翁泉海给孩子开了方子,夫妻二人赶紧回家给孩子喝下,过了没几天,这孩子便去世了,这件事被赵闵堂得知,赵闵堂和小朴叨叨着,这狂犬症自古以来就是不治之症,没有哪个大夫会医治这个病,开始这个翁泉海倒好,偏偏逞能,还给人家开方子,要知道药和病可是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这孩子喝了翁泉海的药,结果人死了,翁泉海怕是要择不干净了。

这些天赵闵堂心中实在抑郁,虽然他跟着去了南京请愿,自己也露了脸,可是没想到,这回在上海成立中医协会,自己连个副会长都没有当上,他心里当然不平衡,这次翁泉海碰上这个事情,赵闵堂让小朴去找到孩子父母,并且让小朴父母指责翁泉海用药不当。

小朴其实心里心知肚明,这孩子是狂犬病,自然什么药都不好用,也就没有用药不当这一说,他虽然答应了赵闵堂,但是走到孩子父母家里,小朴还是不忍心诬告翁泉海,他没有敲门进去。

徒弟们都担心这件事会不会对翁泉海造成影响,翁泉海认为清者自清,自己开药无误,只是这孩子没有挽救的余地了。但是让翁泉海没有想到的是,过了不几天,这孩子父亲就带着人打上门来,不仅大吵大闹,还扬言是翁泉海致死了自己的孩子,自己一定要一告到底。

原来有个神秘人私下里找到了孩子父亲,给了孩子父亲一笔钱,让孩子厚葬,还告诉孩子父亲,这件事翁泉海脱不了关系,在神秘人的怂恿下,孩子父亲心中丧子之痛难以平复,这才闹了这一场,而且还把翁泉海告上了法庭。神秘人私下找到法官,以金钱贿赂,法官告诉神秘人,自己依法定罪就是。此案一审,翁泉海被判刑了有期徒刑三年。

这件事葆秀和沙叔等人都心焦急不已,赵闵堂以为是自己的捣乱才让翁海泉进了监狱,他心有不忍,带着小朴来到孩子父母家,他在和孩子父母亲详聊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家里有字符,他很纳闷,小朴看到之后也奇怪,父亲告诉赵闵堂,当时找到翁泉海,翁泉海说孩子的病他也束手无策,自己多方恳求,他才肯开药,后来自己和妻子实在走投无路,就找到了江湖术士,这个江湖术士给自己开了药符。

出门之后小朴跟赵闵堂叨叨着,自己以前走江湖的时候,知道这些江湖术士习惯用朱砂写药符,而治病之人就会把药符烧了用水服下,赵闵堂听到这里大惊一声,事情明了了,这朱砂最怕火烧,火烧之后剧毒无比。

赵闵堂回去孩子父母家里,详细询问了之后,又找到了这个江湖术士,孩子父母亲知道原来让孩子猝死的原因不是翁大夫开的药方,是江湖术士的药符,可是孩子父母收了神秘人的钱,要把翁泉海一告到底,开庭重审的这天,孩子父母又矢口否认那药符上是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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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律师官司输了还收费吗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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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通常意义上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其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律师是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官司输了是否收费关键,取决于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代理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双方签订的是普通代理协议,那么不管结果如何都要给代理费,如果是风险代理,就要按照你们协议约定履行。

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业务范围,可以将律师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可以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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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湖北消费金融如果不还会出现什么问题?小心摊上官司!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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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朋友都会选择湖北消费金融来借款人,因为申请门槛低,审批流程简单。在众多借款人中,会有人有这样的想法:湖北消费金融如果不还会出现什么问题?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因为湖北消费金融属于中国银监会批准的正规消费金融公司,所以贷款不还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1、央行征信产生污点

湖北消费金融的贷款如果不还,大家的央行征信就一定会产生污点。在产生污点以后,大家以后想要办理房贷、车贷、经营性贷款就十分困难了,成功率几乎为零。

另外,在个人征信越来越重要的今天,一个征信存在重大污点的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申请优惠政策、求职等都会受到限制。

2、被告上法庭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湖北消费金融会走法律途径。如果不还款,欠款人就会被告上法庭。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湖北消费金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被判刑坐牢

如果欠款人在借款人时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在不还款的情况下,湖北消费金融会报警,请警方立案侦查。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湖北消费金融如果不还会出现什么问题,希望能让大家打消这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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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官司影响卖房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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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如何影响卖房吗

现实生活中,针对房产方面,众多的小伙伴会十分的积极,比如有钱的时候,他们会买房子,而且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会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但也有部分小伙伴觉得自己住的房子不太合适,他们通常情况下,要通过卖房子置换,可是有些房子相对特殊,比如有官司,通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到卖房子。

在生活中有些房子虽说比较特殊,像有官司的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到卖房子的。但是房子要是被法院查封扣押或者直接被冻结的话,是不可以卖的。但大家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原告方起诉的是债务赔偿,房子的主人作为被告方,为了逃避所谓的债务,直接将房子低价或者是买无偿的赠送给别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属于违背合同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将其撤销。不过这类情况要在原告发现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想要快速的将房子给卖掉,通常在买卖房产之前,可以直接将房子适当的装修一番,比如将室内装修的更加豪华,这样可以给买房子,提供一个比较不错的价格。毕竟现如今有众多的小伙伴在买房时比较注重细节。一旦看到墙壁或者是门窗有损坏的时候,他们内心就会比较纠结,甚至于开始考虑这个房子到底适不适合买。

其次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想要买房时,一定要看一下室内房子是不是干净。如果说房东都没有将房子收拾干净整洁,那么这样的房子其实吸引力不太大。想要快速的卖出去,肯定是比较困难的,最后想要快速的将房子卖出去,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根据市场的研究发现想要得到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要比市场的价格略微高一点点,可能有些买家会适当的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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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场经典的房产买卖官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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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下面由小编为你带来房产买卖的经典案例分析。

房产买卖的特征

买卖的对象是房产的所有权

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产买卖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及其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依约支付房产价金的行为。

需要在此申明的是房产交易市场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信托等交易行为,租赁是处分其使用权的行为,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的设定行为,信托是让渡处分权而保留受益支配权的行为。

区分这几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概念是很重要的。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有人就鱼目混珠将使用权转让混同于买卖,俗称“买使用权的房屋”,极易引起法律上的“重大误解”而影响交易安全。切记买卖的标的物是“所有权”,是包含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在内的所有权,而不是租赁关系中的不包含处分权的承租权。

出卖人须有处分权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在房产这个特定的买卖中,与种类物买卖不同,特定物具有唯一性,而可替代性有限,种类物则不具备唯一性而具备替代性,特定物的主人往往具有唯一性,这是物权的一物一权主义原则决定的。虽然房产这个特定物的主人们之间可能存在共有关系,但所有权只能有一个。作为买方来说,只能对房产的主人及其代理人谈买卖房产的事宜,如果买方所签买卖合同的对方不是买方所买房产的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那么这个合同将可能是一个无效的合同,还可能是侵犯房产所有权人权益的行为。

出卖人须有处分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是出卖人本身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并且其所有权并没有受到如优先购买权、共有权、抵押权等对处分权的限制;

第二种是出卖人是待售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但这个房产因为没有或尚不具备初始登记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预售的合法许可,也可以作为有权处分的出卖人,主要指正在开发楼盘或未竣工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

第三种是前两种出卖人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或行纪人;

2场经典的房产买卖官司案例

一、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作为买方)与被告陈某(作为卖方)于2010年7月25日通过中介公司居间签订了关于转让南山区**花园*栋*号房产的《房产买卖合同》及于2010年8月4日、9月1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成交价格250万元,约定:

买方的义务:

1、定金1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由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

2、买方须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首期款75万元存放于买方贷款银行监管;

3、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165万,按揭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为准,若少于交房款金额,买方应补足首期款。

卖方的义务:

1、卖方通过担保公司赎楼的,卖方应在买方首期款到贷款银行做资金监管后两日内做委托第三方办理赎楼、过户手续的全权委托公证;

2、卖方自己赎楼的,应在按揭银行批准还款的期限内及时还款,并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2日内通知买方及中介办理过户;

3、买方同意卖方交楼时间最迟在12月31日前,若卖方收到所有房款后,超过一个月交楼,从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开始计算租金付给买方。

二、合同履行情况:

1、卖方于2010年8月4日出具10万元定金《收据》;

2、2011年买卖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将监管的资金为120万,未注明具体签署时间;中国工商银行出具《二手楼贷款确认书》金额120万;

3、2011年1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书》,载明卖方已于2010年12月17日还清涉诉房产贷款58万元。

三、争议产生,诉至法院:

买方2010年12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20万,并承担诉讼费用。

买方诉称: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房价持续上涨,卖方拒不办理手续,并单方解除合同,致使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无法完成,卖方单方解除合同严重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与卖方的“对话录音”。

卖方辩称:

1、卖方已经适当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的事实,依照合同约定,作为房屋出售方,主要义务是办理赎搂手续以及配合被答辩人办理资金监管手续等。合同签订后,卖方配合买方签署了《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在此后及时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注销抵押登记的申请,并于2010年12月17日全部还款完毕,2010年12月23日注销了房屋的抵押登记。而此时买方已经起诉到法院,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责任完全在于买方。

依照双方2010年8月4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卖方应在“买方首期款到贷款银行作完资金监管后两日内做委托第三方办理售楼、过户等手续的全权委托公证书”,“卖方自己赎搂,应在银行批准还款的期限内及时还款”。可见双方的意思表示是,买方先行办理首期款监管,然后卖方进行赎搂。双方于2010年11月签署了《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后卖方马上向银行提出还款申请,按银行工作惯例,银行批准提前还贷均需一个月的时间,卖方在得到银行批准后立即还贷赎搂,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问题。

2、买方称“由于房价上涨,被告拒绝办理赎楼手续,并单方解除合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不符合事实

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不断出台新政 *** 房价,如:“国十条”、“限购令”、《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严控房贷政策等,整个房产市场已经是处于观望期了,不存在买方所说的房价上涨问题。也正是市场政策的原因,以致双方间至2010年9月12日仍然对合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事实上,卖方一直积极履行合同,恰恰是因为国家政策频繁变动,导致被买方在资金安排上出现困难,才导致合同履行的拖延。比如,合同约定首期款为75万元,但买方只获得银行120万元贷款,其首期款需要120万元,就反映了卖方贷款遇到的困难。买方在诉状中称,其是转售了住房后筹集了120万元,亦佐证了买方筹集资金困难的事实。

至于买方所谓“卖方单方解除合同”,更属于混淆视听。卖方从未通知买方解除合同,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事实上,答辩人一直在履行义务,包括在买方提交的“对话录音内容”时间2010年10月8日以后,卖方仍在签署《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申请提前还贷等。

四、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原告(买方)主张多次催促被告(卖方)办理赎楼手续,被告拒不办理,但原告并未提供证据予以支持,故对原告主张的被告拒不办理赎楼手续不予彩信;被告主张其2010年12月17日还清涉诉房产贷款后通知了原告,但并未举证证明已通知原告其已赎楼,且原告不予确认,故对被告的该主张不予彩信。

原、被告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并未就赎楼的期限进行明确约定,不可归责任何单独一方。原告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期限之前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且被告在原告起诉后还清贷款。原被告对合同的签订均具有过失,故被告应当退还原告所交定金。在本案庭审中,双方确认不需要追加中介公司为第三人。

五、点评:

在本案中,买方输官司的原因在于:

1、急于提起诉讼,合同既然未约定赎楼期限,但也应在交楼时间2010年12月31日期满后,起诉为妥。

2、有效认定卖方违约的证据单薄,本案中买方凭录音认定卖方违约不是很充分,录音证据本身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履行合同后,再起诉。

3、资金监管的进账单未提交法庭,导致无法查明资金监管的具体时间。

4、法庭提醒是否要求追加第三人,买方应当同意追加才有利于查明事实。

房产买卖的定义

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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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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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债务纠纷时有发生,很多时候就得走法律程序,那么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儿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第一,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第二,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第三,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有效证据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一、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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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岩门长官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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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门长官司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岩门长官司城位于黄平县东南面的谷陇镇原山凯乡境内,距县城30余公里。岩门长官司城依山傍水,风光旖旎,是毗连台江,施秉、黄平三县,地处清水江航运要冲,地势险峻,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据万历《黔记》载平越地图,已经有岩门司,而岩门长官司首,任则为明代成化年间“征剿”有功受封入黔的何姓宗族。岩门司历史悠久,是重要的军事要塞,清咸同苗族农民起义著名的“岩门司战斗”就在此发生,“岩门司战斗”在农民战争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岩门长官司城建筑保存完整,工艺精湛,在西南地区具有典型性,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军事防御价值。岩门长官司城是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实物依据,是清朝贵州少数民族不屈不饶反抗腐朽统治阶级的重要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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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装纠纷惹官司 这些内容不得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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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家庭装修的诉讼成逐年上升趋势。如果装修单位只顾收钱,不求质量,业主到法院告他一状是个明智的选择。而到法院进行诉讼的依据是什么呢?

对当事人来说,一旦提起诉讼,对以下几个问题应予以注意:

诉前准备

当事人在与装修单位协商不成准备起诉时,要全面收集证据,证据是决定诉讼胜败的关键。装修纠纷引发的诉讼主要证据为装修合同、双方的补充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现场的照片、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同时要保护好装修现场以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和进行委托鉴定。再就是调查装修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以确定起诉的法院。

诉讼请求需明确

对于装修使用假材料的就可以向对方双倍索赔;对于需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装修的,就要主张继续履约;对于没有信用的装修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于违约的可以依约定主张违约金。诉讼请求要有相应的证据和相应的理由,这样有了充足的准备,胜诉的可能性才大。

到哪里起诉

当事人应到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应为装修房屋的所在地,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是装修纠纷案件的关键,通常对房屋装修价格的争议、房屋质量、装修材质的真假均应进行鉴定,当事人要依据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申请相关内容的鉴定,鉴定申请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时口头提出,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判决。

那么,家装纠纷如何打官司?

裁判标准:需“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

由于国家在家庭装修方面没有制订相应标准,所以消费者一旦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就需要请第三方来进行评估、鉴定。法院一般都会找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来承担这项工作。另外,法院所请的第三方,往往要经原被告双方认可。目前,法院往往会找到一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请他们来出具评估报告,但有个前提,就是这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和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发生雇佣关系。

技术服务: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现在有的消费者为了保障家庭装修的施工质量,请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来替自己把关。实际上,这些服务机构已经起到了“家庭装修施工监理的作用”。但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为消费者和服务机构之间是雇佣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这些证明和报告不具有作为证据的公正性。您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这些证明和报告却是有力的佐证,是支持您起诉书的有力依据。

装修诉讼:不存在双倍赔付

有些消费者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认为装饰公司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属有意的“欺诈”行为,会根据“消法”要求双倍赔付。但法院认为这类诉讼不适用于“消法”,一般都按照《民法通则》中的“承揽纠纷”进行处理,所以不存在双倍赔付的问题。

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好

有些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出现问题以后,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损失加大。滨州装饰公司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例如因装修而造成“跑水”事故,导致地板损坏,但户主以“保留现场”为由,长期未及时排水和清扫,造成家具被浸损坏,装饰公司就只负责赔偿地板部分。

装修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您需要起诉装饰公司,最少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起诉书(一式两份)、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和对方收款凭据复印件(发票、收据均可),然后根据案情的不同,您还要根据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

由此可见,签订完善的家庭装修合同非常重要。一旦打起官司来就很麻烦,因为双方都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就只能靠第三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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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房多卖太坑爹 前期留神以免花钱"买"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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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广东肇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谢某将公司开发的楼盘一房多卖,共骗得受害人2000多万元。“东窗事发”后,谢某以合同诈骗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如何在购房过程中谨慎把关,防止自己跌入“一房多卖”陷阱,是每个有购房计划的人都要了解的。

“一房多卖”纠纷多

一方面,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办完产权转移手续,一般需要1至2年时间。在楼市调控严厉的背景下,开发商资金链普遍紧张,有时就会出现为谋求更多资金而“一房多卖”的情况。可能的做法有诸如办理虚假按揭贷款、伪造买卖协议、直接骗取预付款等等。

另一方面,二手房也不靠谱。由于通过中介或买卖双方直接进行的交易常常不够规范,有时甚至因为所谓的“熟人”而忽视了防范措施,卖方通过打时间差、补办房产证等做法,就能做到“一房多卖”。

虽然类似的案件以卖方败诉居多,但许多时候买方即使胜诉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是因为买卖双方虽签订合同,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的物权没有转移。花了大把时间精力,有时候一拖再拖,结果买方胜诉也仅仅是获得卖家赔偿的违约金,无法获得产权。

谨慎防范多留意

因而,购房者一定要对相关的利益维护有所认识。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买方先将房款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证件方面,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预告登记是关键

更为关键的是物权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买卖双方在签署完预售合同后,到房产登记机关共同或单方面办理预告登记。付完房款后,再通过产权登记,将房产真正纳入业主名下。预告登记与最终的产权本登记相连,从而有效实现对第一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卖方无权处分该房屋,这就从法律上杜绝了“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购房者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其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即具有了排他性;同时,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房屋登记部门会把购房人的影像资料扫描进电脑系统,在注销预告登记时则会将之与购房人本人面貌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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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官司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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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绿茶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官司绿茶

绿茶,又称不发酵茶。以适宜茶树新梢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典型工艺过程制成的茶叶。其干茶色泽和冲泡后的茶汤、叶底以绿色为主调,故名。

绿茶的特性,较多的保留了鲜叶内的天然物质。其中茶多酚、咖啡碱保留鲜叶的85%以上,叶绿素保留50%左右,维生素损失也较少,从而形成了绿茶"清汤绿叶,滋味收敛性强"的特点。最新科学研究结果表明,绿茶中保留的天然物质成分,对防衰老、防癌、抗癌、杀菌、消炎等均有特殊效果,为其他茶类所不及。

中国绿茶中,名品最多,不但香高味长,品质优异,且造型独特,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绿茶按其干燥和杀青方法的不同,一般分为炒青、烘青、晒青和蒸青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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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买卖官司的律师费标准 诉讼费如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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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房子的人多了,大家遇到的问题也是各种各样,但是很多人对于房产行业的相关法律都不是很了解,这种时候如果没有房产方面专业的人士帮助,很容易出现纠纷不能解决,但是有些人担心找律师会被多收费用,那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产买卖纠纷律师费标准是多少?房产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房产买卖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

关于房产纠纷律师费标准多少,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因为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下文一一介绍: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2、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3、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房产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1、在签订合同前,请律师审查开发商的资信。因为一般购房者凭自身的条件很难对开发商的情况做全面了解,通过律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特殊身份的优势,到工商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等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对开发商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分析购房风险的大小,然后向购房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其购买或不买。

2、在签订合同时,由律师提出增加补充条款。现在所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购房者必须要提出一定的补充条款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3、在办理入住时,请律师审查房屋是否达到交房和入住条件。

在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交的房屋是否达到交房条件是不清楚的,有些时候购房者对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因办理了入住手续而无法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有些时候对已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因主观上认为不具备入住条件拒绝办理入住而使自己承担逾期收房责任,出现这些情况就是因为购房者没有从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去分析房屋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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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遗产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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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一万以内:50元每件;一万到十万:2.5%减去200元;十万到二十万:2%加上300元;二十万到五十万:1.5%加上1300元;五十万到一百万:1%加上3800元;一百万到二百万:0.9%加上4800元等等,

遗产继承官司打多久

遗产官司一般打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遗产官司的诉讼时长如下:

1、对于案情简单、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要打三个月;

2、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则要打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还可以延长三个月。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遗产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经济情况综合考虑。一般按争议金额收取,但可以进一步协商。

由于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针对所有民事案件的,而遗产继承是民事案件的一种类型,所以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与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类似。

以河北为例: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

1、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

3、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超过5000万至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

7、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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