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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车追尾责任认定(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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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实线变道追尾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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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而在发生追尾事故时,责任认定多半是后车的责任。大家应该都知道,开车实线不能变道,虚线可以变道。实线变道追尾责任认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货车和三轮车是并排前行的,快到路口时,货车超过三轮车变道到三轮车前面,又正好遇到红灯,货车开到三轮车前面后一个急刹,导致三轮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货车驾驶员说,他开车到路口时正好遇上红灯,就停车,结果三轮车就撞上了。当交警给他看了监控后,他还辩解称自己变道没错,但是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交警认定货车在路口实线变道,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他的行为予以扣三分处理。

追尾事故中,有时“被追尾”的车辆恰恰就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比如前车强行加塞导致追尾,前车开斗气车导致追尾,前车违规压线导致追尾,前车溜车或倒车等。而这些情况下,前车负全责也是理所应当的。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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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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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离不了的资源有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环境的建设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好的生态环境能带给我们好的身体,这样是革命的本钱。但是对于现在企业越来越多,工厂越来越密集,环境污染损害也越来越严重。那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认定方法是怎样的呢?污染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维权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企业虽然有污染环境的事实,但未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排污企业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即便企业排污符合国家的排污标准,同时未违反国家有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但只要排污方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结果,那么排污行为人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这是因为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采用无过错责任制,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相关排污标准是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对排污单位是否收取排污费的主要依据。因此,即使企业排污符合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

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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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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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的现象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醉酒驾驶,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形式以及处罚标准。下面小编为你介绍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民事赔偿部分的主要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该法第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在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酒后驾车应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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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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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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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有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碰撞和刮蹭。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划分责任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所谓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判断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1、 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没有执行公务而且还没有经过原车主的同意,那么在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中规定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过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给第三人发生交通追尾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则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承包、承租人没有经过车主的同意擅自进行转包、转租或者借与第三者而引发交通追尾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当损害发生以后,并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与否,而是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在责任认定时能够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且能够证明该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所致,才可免除加害方的责任。

3、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及理赔办法

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

主要涉及三方面:

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

自己车头的损失,视情况看,如果交警认定是刹车不及造成,由车主自己“埋单”,如果是被后面的车撞上再往前挤的,则由后面车辆赔付。不管那种情况,该车的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

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一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如果一条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遇见行人横穿马路没有主动避让的,机动车一般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事发地附近有人行横道等设施,行人没有走的,那一般各负一半责任!

2.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未主动避让的,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3.非机动车临时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4.如果道路上,没有人行道,行人没有在道路两侧行走(两侧1米的宽度为界限),应该负主要责任!

5.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如果没有信号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责任!

6.非机动车行驶至公交车站附近时,一般距离车站牌30米左右。非机动车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交通纠纷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公交车靠边停车,造成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公交车负次要责任!

7.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同使用的道路上,如果机动车由于驾驶疏忽追尾撞击非机动车的,一般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各负一半责任!

8.以下情况中,如果没有明确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行驶,发生事故,基本上要负主要责任:

⑴车道宽14米的情况下,车辆没有距离道路两侧各3.5米的距离行驶!发生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⑵车道宽10米,不足14米,机动车行驶距离超出中间7米的距离!发生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⑶车道宽6米以上,不到10米的。左右需要留出1.5米给非机动车,如果没按照这个行驶的,出现问题,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⑷车道宽度不足6米,机动车没有按照顺序行驶!这条的意思就是,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你前面有一辆非机动车,你也要在他后边行驶!如果超车,出现问题,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这边建议大家,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开车,文明驾驶,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出现,作为车主我们也应该多多注意周围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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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逾期交房的责任怎样认定 违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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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会因为工作关系或者投资而购买房产,但是有点开发商不按时交房,从而造成了一些影响。那么,逾期交房的责任怎样认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逾期交房的责任怎样认定

1、如果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2、所涉商品房如经核验后确认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应当确认房屋交付行为无效,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质量有问题: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如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此类质量争议不应当影响交付的完成,在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经满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其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完全可以通过修理、重做或赔偿损失来解决。

二、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

1、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过高和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但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

三、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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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无证驾驶刑事处罚的规定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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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承担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还会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承担刑事责任。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无证驾驶刑事处罚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无证驾驶肇事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驾驶刑事处罚的规定

驾驶机动车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又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操作技能,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即必须到具有驾驶培训资格的单位进行培训,并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才具备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证驾驶”的法律含义是指“无资格驾驶的状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

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上述七种状态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资格驾驶的状态”,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无证驾驶”含义,这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无证驾驶”含义是有区别的。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无证驾驶的认定方法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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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婚纱摄影侵犯肖像权如何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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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对公民民事权利的日益增强,肖像权也越来越被人们视为不可侵犯的权利。那么,婚纱摄影侵犯肖像权如何认定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婚纱摄影侵犯肖像权责任的认定:

婚纱摄影店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具体责任承担主体应视婚纱摄影店的性质而定。如果婚纱摄影店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其户主应当为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如果婚纱摄影店登记为合伙企业的,应当由所有合伙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婚纱摄影店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婚纱摄影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婚纱摄影店未经他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他人婚纱照做店面形象牌和宣传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婚纱摄影店店主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同时,应综合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手段、方式、场合、持续时间、侵权人的赔偿能力、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确定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即肖像权使用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对于受害方特定方式的赔礼道歉诉讼请求,应考虑到侵权人已赔礼道歉、特定方式的赔礼道歉将给第三人合法权利带来的不利影响等情况进行裁判。

侵犯肖像权损害赔偿项目与数额的确定:

肖像权中包含着一定经济利益,未经公民同意,侵权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获得了一定非法利益,因而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侵权人应当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同时,给肖像权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痛苦,因而侵权人应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对侵犯肖像权的损害赔偿项目应区分为肖像权使用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项。关于肖像权使用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法官应综合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情节(如侵权手段、方式、场合、持续时间等)、侵权人的赔偿能力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恰当地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具体确定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数额。在侵权行为情节类似的情况下,肖像权使用费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不能脱离本地平均生活水平这一地方性影响因素,也不能脱离侵权人的赔偿能力这一个性化的实际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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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速连环追尾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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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连环追尾事故情况相当复杂,而且一旦这种事故发生之后会直接导致交通中断。交警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考虑的肯定是人员的安全,然后才会对事故做出判断,既而按照流程处理。高速连环追尾责任认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高速连环追尾责任认定

1、后车撞到行驶中的前车形成追尾,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行驶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没有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追尾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根据现场测算出当时车辆的大概速度,是否超速等等都会有判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考虑到各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是否遵守了路权原则等等。此外,交警还要考虑到车辆有没有超载、超员,有没有疲劳驾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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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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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那么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三)责任推定。⑴、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⑵、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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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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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发生的事故在国内天天有见到,中国式过马路”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那么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呢?下面小编会给您答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司机最多承担10%的责任,行人自己承担90%的责任。如果司机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由行人故意碰撞的,机动车司机一点责任也不负责,由行人自己全部承担。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一些人问:行人过马路该注意什么?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认真观察,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在横过道路时是有避让正常行驶车辆的责任和义务的,在横穿公路之前,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危险,若依然放任自己横穿公路的行为,结果造成伤亡事故,那么就是害人又害己。

为了减少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建议大家了解些交通安全知识。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前,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正确的作法应该是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当绿灯亮时通过。

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乘车人从公共汽车下车后,由于公共汽车遮挡,对乘车人和公路上通行的机动车的驾驶人都存在着盲区,乘车人从车的前方或后方通过都会是很危险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车开走后,确认安全通过。

道路隔离设施是用来隔离行人、非动车与机动车道或双向行驶机动车道的安全设施。行人横过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过街时的正确做法应当是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遵循各行其道的原则。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通过,不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情况,盲目横过道路是十分危险的

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横过道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因此,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最危险的做法是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行人在路口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时,要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通过铁路道口时的正确做法是一停、二看、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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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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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确认安全后在开门下车,毕竟安全第一。然后再报警,一定要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盘算肇事逃逸。大家知道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吗?下面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标准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分类有哪些?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如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小编会帮大家做详细总结的,精彩内容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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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给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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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不仅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自己的工作也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说不知道可以可以认定工伤,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给认定工伤吗?

跟同等责任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可以申报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温馨提示,交通事故中工伤的认定还是有相应的标准,所以说要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对于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多了解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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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等红灯被追尾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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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关车的时候,如果遇到路口并且牌红灯状态的时候,驾驶者应该提前合理控制好行车的车速,以免制动不及时撞到前方的车辆。在现实生活中刹车不及时造成追尾是很普遍的。等红灯被追尾责任认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等红灯被追尾责任认定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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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入室盗窃责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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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盗窃形式,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对“入户盗窃”不论数额都将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入室盗窃责任如何认定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认定“入室盗窃”时,应当注意: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室盗窃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入室盗窃的转化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是极易转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常见的多为携带凶器)就转化为入室抢劫罪了。

经过小编为您分析的一系列家庭防盗小知识后,相信您对入室盗窃责任如何认定这个问题也有了自己的看法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入户盗窃不论是否既遂,不论盗窃数额大小,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一定要学法用法,严守法律底线。更多有关入室盗窃怎么处理等精彩内容,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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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驾车撞倒狗如何认定责任

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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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事故种类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二、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三、干线公路交通事故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案例】

2015年8月,被告人刘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被害人周某)在省道上行驶,在某路段撞上路上狗导致车辆侧翻,造成刘某受伤、被害人周某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3、责任划分看过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对此也做了具体规定。对于“车撞狗”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就是要分析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或者过错的严重程度。

情况一:(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

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宠友只要强调这一点,车主就是权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情况二:(狗没拴链子+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

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安慰也是必要的。

情况三:(狗没拴链子+车辆违章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

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比如在停车场、小区内、停车场内等特定场所超过限速行驶,或者是在单行线道路逆行、在禁行区穿梭等等,在自身违章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4、如何确定“车撞狗”案件的当事人

“车撞狗”案件,将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般没有争议,关键是能否把狗的主人作为一方当事人。此类案件中,狗是牲畜,当然不能作为当事人,狗主人能否作为当事人,主要看其行为是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然的关系。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地方性法规以太原为例,《太原市养犬条例》规定,养犬人应遵循的规定有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狗主人因狗上路未牵引而造成交通事故存在过错,其主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关系,应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5、“车撞狗”案件是否为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车撞狗”案件而言,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等,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同时,事故有时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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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无证驾驶车祸责任认定标准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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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无证驾驶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危害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无证驾驶引发车祸该由谁来付这个责任呢,下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尤其像这种没有驾驶证的肇事者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大家仔细阅读。

无证驾驶车祸责任认定标准总结如下;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实践中,确定其责任时,一般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加一档。

如果两车相撞,双方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作用基本相当,本应双方负同等责任,但因甲车的驾驶人无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认定甲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我们来举个例子来讲讲吧,例如:当行人突然横穿公路,被机动车撞伤,本来行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驾驶人驾驶证失效,即认定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这种做法似乎成了惯例,但显与交通事故认定原则相悖。

无证驾驶属违法行为无疑,但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应当理解为驾驶人驾驶车辆中的违法行为,如:驾驶制动失灵的车辆,以致因制动不灵发生事故;不加注意撞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等等。不能扩大理解为无证驾驶等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因此,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应加重无证驾驶人员的责任。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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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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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复核程序

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二、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复核程序

一、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负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几种?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三、哪几种情况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四、十二种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负主要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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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汽车追尾责任认定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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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碰撞后,肯定要报警来进行责任划分。而对于交警来说,更“乐于”去处理追尾的事故,因为不需要过多的勘察,追尾事故中的后车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全责。汽车追尾责任认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汽车追尾责任认定

一、前面的车子以正常的速度在行驶,而后面的车子因为行驶速度过快或车主在打电话或做其他事导致追尾,那就是后面的车主负责进行赔偿,前面的车子不用付责任;

二、后面的车子在正常行驶,但前面的车子突然倒车或转弯导致后面车子不能及时刹车而发生追尾,那就是前面的车主负责任;

三、在上坡路段中,前面的车子突然熄火而车主没能加及时刹车或车主是个新手完全不能掌握技术,而且后面的车子距离的也比较近,然后无法避开而发生追尾也是前面车主付责任;

四、后面的车子在正常行驶,但前面的车子突然停车导致后车不能避开而发生追尾也是前车负责任;

五、出故障的车在路上停着,但后面的车子因为没看清或技术问题而导致不能及时刹车,然后撞上去,那就是后面的车负责任了。而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要要求出故障的车在周边立马放警示牌,如果是普通路段那就距离车子50米放警示牌,如果是高速路那就要距车子150米放警示牌。不然也会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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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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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交通事故不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上升。对于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是有期限的。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什么呢?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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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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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车是我们必用的交通工具,所以我们离不开它,那么我们就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才能及时处理紧急情况。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多承担责任。不少机动车驾驶人认为这不公平。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机动车多担责源于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为什么法律精神要求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多承担责任?

尽管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责任划分不能等同,只要有证据突破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法院完全可以不依该认定结果来分配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不会轻易突破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法院通常会在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减轻非机动车或行人的责任,而加重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机动车一方苛加了更为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于对事故发生负同等责任的双方,法院一般会将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加重至七成或八成,大连地区多为八成,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仅需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机动车相对于非机动车、行人而言是相对高速运输工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运用高速运输工具等作业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机动车要多承担一些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在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仍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既侧重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同时也增强了法律可操作性,还可以统一全国各地机动车责任比例标准。

二、律师说法如何划分赔偿比例

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特别是非一方全责类的案件时,交强险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规定仅区分有责与无责,并不区分责任比例。也就是说,无论事故责任的比例如何,有责任的一方对对方的赔偿金额均应全额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部分,剩余部分再按照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同时,交通事故责任也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各种责任划分比例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既能侧重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去阅读,要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我们可以关注上面有很多这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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