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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公交车时摔伤是公交车责任吗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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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地铁乘客推搡摔伤由谁承担责任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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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我们出行离不开地铁,因此地铁乘客很多。那么地铁乘客推搡摔伤由谁承担责任

推搡乘客致该乘客摔伤的那个人负主要责任,但地铁公司没有保障该乘客的安全,因此地铁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安全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请关注列车行驶方向,以免乘错车。

2.灯闪、铃响时请勿上下列车。

3.上、下列车时请注意列车与站台之间的空隙及高度落差,以免发生意外。

4.上车后请坐好,站立时请紧握吊环或立柱。

5.如未能及时下车,请耐心等待到下一个站下车,再返回。

以上的地铁出行安全小知识是不是有用?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文中尚有不足之处,还望大家海涵并积极指正,以帮助小编更加进步,写出的文章越来越完善。那么哪些地铁事故可以获得索赔呢?请访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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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有赔偿责任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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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部分地区的合法交通无法满足人们出行的需求,交通行业市场逐渐出现了一种“黑车”经营。那么,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赔偿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没有赔偿责任,“黑车”是没有运营的资格,不被国家允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车辆。因为“黑车”缺少相关手续,影响正规出租车的利益,重要的是对乘客的安全没有保证,所以营运“黑车”是不允许的。

改装车辆和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

1、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改装车辆处罚标准

一类是改变车身颜色,变更车辆发动机(不包括发动机类型)、车架,未在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二类是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三类是国产车辆更换轮胎规格,加装车身大包围防护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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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由谁承担责任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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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所必须的公益性事业。那么,乘客公交车上摔倒由谁承担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事故发生后,作为受害者一方的索赔方法:

首先应该明确事故责任如何承担。公交车内的损害,从法律关系上讲,属于侵权和违约两种关系的竞合。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关于赔偿项目,《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各个赔偿项目具体的确定方式,因内容较多,读者可以详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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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乘客受伤出租车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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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由于出租车司机的大意或者私家车的横冲直撞发生了交通事故,从而导致了乘客的受伤,那么,乘客受伤出租车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乘坐出租车安全隐患和应对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就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到达目的地的合同义务,不论出租车司机有无过错,只要在运输过程中致乘客受伤,都构成违约,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因受伤造成的医疗等、营养费以及后费的整容费等等。

第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还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关系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如果导致发生交通意外的主要责任不在出租车,那么出租车公司可以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划分责任书找对方车主理论或者要求对方赔偿,但这并不影响乘客与出租车公司的客运合同关系。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乘客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受伤了,出租车公司以及司机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乘客既可以依据客运合同关系要求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又可以基于侵权关系要求赔偿受伤造成的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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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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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出租汽车发展迅速,其运行与小城市交通现状矛盾突出,交通事故呈增多趋势。那么,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应承担的责任:

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车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乘客与出租车之间属于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乘客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未安全送达目的地,就属于出租车一方违约,乘客作为乘客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其因受伤而导致的相应损失。

乘坐出租车注意事项:

1、不坐非正规的出租车。

非正规的出租车司机可能连驾照都没有,潜在着各种危害。所以了解你所在当地哪些是正规出租车,哪些是黑出租车。

2、上车前要记住车牌号码。

记住车牌号码可通过拍照方式。万一下车后忘记拿东西,这时候可以通过车牌号到出租车公司等查找司机信息,然后找回丢失的东西。

3、记得打表和要票。

上车打的一般都要让司机打表。若你来到一个新的城市,许多出租车司机可能看到你是外地人,不了解情况就会向你漫天要价,其实花费不了那么多。同时,要票是为了报销或日后找到司机信息。

4、尽量不要坐副驾驶位置。

尤其是女士们,副驾驶只有一侧可以下车,假如遇到特殊的情况,起码坐到后排多一个下车的机会,而且司机也不容易靠近你。

5、发现行驶方向不准确及时交涉。

当你发现司机走的路线和你说的不一样,可再告诉他,看他怎么解释。司机听错了就罢了,若还是按照错误方向走,你可要趁机下车了,这可能暗藏着风险。若只是多走了冤枉路,则应向出租车公司反映。

6、晚上坐出租车把相关信息告诉家人朋友。

晚上坐出租车要当心安全,坐车前查看其车牌信息,上车前或上车后,要及时将坐车时间、地点、车牌号等信息告诉家人朋友,以防万一。

7、不要向司机透露自己的信息。

有些司机,尤其是中青年男司机,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士打的,会主动召唤你上车。上车后可能会问你一些自己信息,住哪、干什么的等等有关你私密的信息,这时候千万不要透露给他,一定要看清状况,实在不行就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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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交车司机刹车致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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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作为社会服务性行业,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乘客的切身利益和企业形象。那么,公交车司机刹车致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司机刹车致乘客伤亡承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乘客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公交车司机系职务行为,因此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司机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无,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

乘坐公交车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上车请不要争先恐后,乱拥乱挤,乘坐公交车须在站亭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等车靠边停稳后,依秩序上下,以免踩伤或为小偷作案提供条件。

2、交车开时不要将身体例如手臂等伸出车外,以防止行车中身体的损伤。如果公交车因事故发生要掉入水中,这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并迅速用公交车中的安全锤砸碎玻璃。

3、不要将头、手、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要爱护车厢内卫生,禁止吸烟,不朝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过往车辆和行人。

4、为了公众的安全,请您不要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或车辆振动过程中引起燃烧或爆炸,严重危及大家的生命安全。

5、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握紧扶手,以免刹车时摔倒受伤。

6、坐在座位上时,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以免公交车刹车人体向前倾时,头和脸碰撞前排椅背。

7、请不要在车未完全停稳时下车,下车后应注意观察道路来往的车辆。

8、请不要在站亭以外其他地方等候及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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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租司机殴打乘客致伤亡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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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在现代生活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出行工具,而作为出租车的驾驶员也已成为了劳动大军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那么,出租司机殴打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出租司机殴打乘客致伤亡应承担的责任:

出租司机殴打乘客致伤亡,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乘坐出租车注意事项:

1、乘出租车一定要先问价

为什么要强调是先问价格呢?因为出租车有的时候不是按照计价器来打表收费的,所以一定要问清楚价格和是不是打表,这样再乘车就会更加安全省钱,方便。

2、上车后要注意看副驾驶前面的公司及出租车人姓名

由于我们可能丢失东西或者把贵重物品遗留在车上,所以一定要看看副驾驶前面的一个出租车铭牌,有举报电话,投诉电话,司机名字等。

3、上车后不要和出租车司机透露任何个人信息

由于现在的网络社会特别的发达,所以千万不要上车就打电话,就和出租车司机聊天,因为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可能对你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不好的影响。

4、上车一定要看好计价器的金额:

你不需要随时盯着看,因为那样显得你很小气,但是你一定要隔一会看一下,因为只要你看到计价器金额变化的时候,你就知道你什么时候下车,有时候要是认真地来看会省一块钱左右,所以千万要根据表来下车。

5、下车一定要带好自己的东西和物品

下车后一定要检查下自己的贵重物品,例如手机,钱包等。另外不要忘记检查自己的物品,必要的时候千万别忘记后备箱里面的物品。

6、离开时记得看一下出租车的车牌号

有时候可能我们离开之后会忘记一些东西在车上,所以你该必要的检查下车牌号,到时候要是想找东西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快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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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乘客擅自打开飞机舱门承担哪些责任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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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中国乘客常以航班延误、透透气、需吃药、早下机等理由打开应急舱门或滑梯,今年以来,擅自开舱门事件就发生了12起,部分涉事乘客已经被列入“游客黑名单”。那么,乘客擅自打开飞机舱门承担哪些责任呢?

小编了解到,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和第25条明确规定了机场与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即属于航空器内所禁止的、扰乱秩序和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民航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擅自开启舱门,不仅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航空公司也需要对应急设施进行修复,且价格不菲。据《中国民航报》报道称,比如波音737主滑梯8万元;空客A320主滑梯9.2万元,翼上应急滑梯7万元;空客A330主滑梯19万元,应急出口15万元;波音777滑梯20万元-25万元;空客A380滑梯30万元左右。

最后,友情提醒,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看起来是一件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小事”,但这样的行为却会严重危害航行安全。

首先,飞机应急滑梯的维修重装费用比较昂贵,如果打开舱门将滑梯放下,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此外,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黄全表示,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使得滑梯下放后,还可能会影响到飞机引擎。如果因此导致飞机油箱失火,其后果将会更为严重。

因此,小编认为,飞机是一个特殊的交通工具,任何一种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都会危及飞机和乘客的安全,包括乘客擅自打开逃生门事件等。因此,只要是影响飞机安全就从构成犯罪角度立案,从重处罚,让大家对航空器的安全引起特别重视。国家和立法机构应当引起重视,为了防治此类情况蔓延,应对刑法进行修定,加大对擅自打开逃生门事件等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处罚力度,而不是拘留和罚款。

稍后,小编要分享的内容是乘坐飞机哪些不文明行为会触犯法律,欢迎关注更多飞机出行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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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刹车失灵乘客跳车身亡属于第三者责任吗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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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的全称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第三者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判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司机李某担全责,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1万元,由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某物流公司、挂靠人(实际车主)郭某、司机李某连带赔偿57万余元。

2015年1月22日15时,李某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搭乘周某从广西上思县南屏乡运载速生桉木驶往县城,当行至某岔路时,由于李某驾驶的货车制动性能不良,刹车失灵致使驾驶遇险,周某见状从副驾驶座跳车避险,倒地受伤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李某已赔偿周某家属丧葬费2.5万元,其他费用5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在此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但受害人周某在车辆刹车失灵致交通事故即将发生时跳车触地死亡系避险过当行为,亦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判定李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周某自担30%的民事责任。郭某作为该涉案货车的实际车主,聘请李某驾驶该车,应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物流公司作为该货车的被挂靠人,其应与挂靠人郭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周某在事故发生时属“车上人员”,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三者”。

经核算,受害人周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共计585273.5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000元;物流公司、郭某、李某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99791.45元;李某赔偿受害人家属精神抚慰金1万元;剩余的30%民事赔偿责任由周某家属承担。

周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称周某在事故发生前是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处于保险车辆之下,应认定为“第三者”。一审判决确定李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不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故请求改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12万元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限额内支付20万元,不足部分316464.7元由物流公司、郭某、李某连带赔偿。

被上诉人保险公司辩称,周某是车上人员,在该车发生险情时跳车,倒地后没有遭到本车的碰撞或碾轧,不应当认定为“第三者”。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李某没有对其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上道路行驶前进行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未尽到妥善的注意和维修义务,从而引起险情,周某选择跳车避险,其行为是基于普通理性人在自身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的合理选择,属于紧急避险,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周某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李某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时,周某从副驾驶座跳下车,属于非正常下车,其下车后并未被肇事车辆碰撞、碾轧,其仍属车上人员身份,不应认定其为“第三者”,即不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

故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1万元,超出保险限额部分575273.5元由物流公司、郭某、李某连带赔偿。

【案情】

行驶中的货车刹车失灵,副驾驶座上的乘客周某为避险跳车,不料倒地受伤后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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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是否承担责任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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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作为交通行业的大容量的交通工具,它的安全与众多乘客的安全紧密相连。那么,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是否承担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要承担责任: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因此,若地铁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请穿着舒适、防滑的鞋子,尽量不要穿着高跟鞋、拖鞋及状况不良的鞋子进站乘车。

2、进站前请注意出入口的整体设计布局,防止踏空或与玻璃围墙发生碰撞,严禁翻越护栏。

3、注意站内摆放的各类安全告示牌,例如“小心地滑”、“正在维修”等。

4、站内通行时请注意地面状况,严禁奔跑、追逐。

5、严禁在车站及车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果皮杂物。

6、特殊情况时,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到指定地点候车或出站。

7、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

8、候车时,应站在站台的安全线内,不得超越该线。待列车完全停稳妥、屏蔽门或车门完全开启后,车内乘客先下车,候车乘客后上车。

9、上车时,请注意列车和站台之间的间隙,防止踏空、绊倒。上车后,请往车厢中走,不要拥挤在列车门口。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

10、列车发车前,一般车门上方的警示灯会闪亮,同时关门蜂鸣器也会有规律的鸣叫(一般为6~7次),此时尚未上车的乘客请退到安全线内。

11、当列车拥挤,乘客挤不上列车时,千万不要把住车门,应当协助车站工作人员,让列车尽快发车。

12、下车乘客应及早准备,否则在上车客流的冲击下就难以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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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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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公交优先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在不断增加。那么,公交交通事故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交通肇事罪的办理程序: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

3、立案、破案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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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铁乘客意外跌下站台谁的责任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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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自己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大家经常乘坐地铁,那么地铁乘客意外跌下站台谁的责任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防止乘客意外跌下站台的有效措施就是安装屏蔽门,屏蔽门具体有以下作用:

1、防止乘客误入或有意闯入轨行区与设备区,同时也可以避免异物掉落进入轨行区,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将隧道和车站隔离开来,使二者互不影响。一方面可以减少车站空调制冷的负荷,另一方面便对隧道空间的内气流进行组织,减少列车行驶过程中的阻力,并保持隧道内空气的“新鲜”。

3、屏蔽门具有隔音效果,可以减轻站台上听到的噪音响度,特别是列车在进站前弯道的行驶噪音。但是部分精心设计的屏蔽门能够在隧道活塞风的作用下发出不同的声音,给正在站台候车的乘客带来“愉悦”的身心体验。

4、给车站高峰期客流控制与车务调动提供方便。如空车救火时列车会飞站,而很多人看到列车进站会习惯往前靠,人太多容易发生最前面的乘客被挤下站台的意外。

5、避免乘客被不停靠上下客列车高速行驶时产生的强大负压吸住酿成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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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属于个人责任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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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作为现代交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安全问题。那么,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属于个人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责任划分:

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分配赔偿费用的比例。

地铁突发情况应对指南:

1、遇到地铁火灾的办法

遇到火灾的时候,广大乘客首先要镇静,不能慌乱,第二要服从站台工作人员的指挥;第三要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安全的疏散。地铁都设有足够的安全设施,但为了预防起见,经常乘坐地铁的乘客还应该尽可能地熟悉地铁站台的环境。

2、遇到毒气袭击的办法

当地铁有毒气袭击的时候,因为这个毒气可能会相互扩散的,乘客一定不要慌张,听从指挥员指挥,用手绢或衣服堵住口鼻,沿着疏散方向进行逃生。在躲避毒气袭击时,乘客还要判断毒源,并迅速向远离毒源的方向逃跑。

3、发现危险物品的办法

作为乘客对这些可疑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要轻易的用手去触摸,要远离它,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不慎掉下站台的办法

不慎掉下站台时,首先应该大声向站台工作人员呼救,工作人员将采取停电措施救助,切忌盲目爬上站台,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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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负多大责任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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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问题的存在已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在治理过程当中又遭遇重重困境。那么,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负多大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负的责任:

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乘坐“黑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黑车”驾驶人被确定承担事故百分百责任,但在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上,乘客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首先,“黑车”从事营运为非法行为,乘车人应当有明确认识;其次,“黑车”的安全性能无保障,乘车人也应该有认识;最后,出租车的驾驶人要经过资格考试才可以上岗,为的是确保乘客安全,而“黑车”驾驶人并不具备出租车驾驶资格,增加了事故风险。

然而,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纠纷中,应当适用过错规则原则,即只要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乘客乘坐“黑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作为受害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官可以针对个案的不同情形,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

乘坐黑车有风险:

1、不能保证安全。“黑车”司机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黑车”聚集点甚至有拉帮结派的倾向,近几年发生几起非常恶劣的黑车司机强奸杀害女生的事件。

2、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黑车”司机除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外,有的甚至从未参加过正规车辆驾驶培训,他们驾驶技术较差,漠视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泊,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性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出租汽车均为乘客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维护乘客权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黑车”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没有购买营运车辆意外险,他们不会为乘客承担意外伤害保障,很难保证乘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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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乘客地铁内摔倒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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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是我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乘坐地铁出行是非常方便的。但是地铁人流量大,有乘客地铁内摔倒谁来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乘客对某些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由于乘客没有重视,因此对自己的摔倒存在明显过错的,同时地铁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告知义务、一些疏导、提示等义务,在法律上就已经足够了,乘客负有主要责任。

如果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乘客摔倒,地铁公司负主要责任。

安全乘坐地铁须知

1.尽量避免到人潮拥挤的地方候车,身体不适或有困难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2.灯闪、铃响时请勿上下列车。

3.请勿阻止车门或屏蔽门关闭。

4.禁止倚靠车门,并确保手和手指远离车身与车门之间的空隙。

5.列车运行过程中,请勿随意走动,以免发生意外。

6.在列车内发生紧急事件时,请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必要时使用车厢内的对讲系统与司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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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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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地铁交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关注的同时,对地铁交通中的安全问题也高度关注。那么,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地铁安全标志与设施:

1、当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地铁站内停电等,您可以沿着导流标志进行疏散,并按紧急出口指示标志箭头所示方向寻找安全出口,这些疏散导流标志分布在站台的柱子底部、车站台阶、车站大厅及出入口处。

2、地铁里,尤其是站台上,大柱子等障碍物较多,这些障碍物都粘贴了由黄色和黑色斜条组成的障碍警示标志,以提醒您注意。

3、地铁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环境,有站台,有列车行驶,有隧洞,乘客在出、入地铁,等候列车及乘坐地铁的过程中,须遵守禁止标志的提示,以免发生危险。例如:地铁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禁止跳下站台、禁止入洞、禁止倚靠车门等等。尤其要提醒您,在您候车时,一定要站在白色安全线以内,以免掉下站台,当有物品掉下站台时,千万不要自己跳下站台捡拾,一定要与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协助解决。

4、地铁内还有一些警告标志提醒您对周围环境、事务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例如:洞体墙面上的当心触电标志,提醒您轨道上有高压电,不要去接触;列车的门上贴有当心夹手的标志,提醒您在车门关闭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手放在中间等等。

5、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安全、舒适,因此,请您不要在禁止的地方坐卧停留,请不要乱扔废弃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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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病是个人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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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节省能源、改善环保质量的公共交通已成为城市市民交通工具的首选。那么,乘客公交车上发病个人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病的责任认定:

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所致伤害,公交公司不应担责。我国《合同法》第302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里的旅客故意是指,旅客故意造成自己伤亡,如自杀、自伤等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301条之特别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是法律施加于承运人一方在承运过程中的一项附随义务。据此,如果在公交车运行过程中出现乘客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情形,公交公司应当尽可能地提供给乘客帮助以有助于其脱险。

如果公交司机对已经知道的侵害行为视而不见或放任其发展,则应视为承运人对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病的处理办法:

虽然公交公司有到站停车的规定,但如果遇到车上乘客突然发病,公交司机须要“特殊对待,特殊处理”。当然,对乘客做好解释工作,或安排乘客换乘下一趟车也是必须的。同时,司机会选择最近的医院,并通知沿途的交警,及时送病患去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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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是个人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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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服务事故是比较严重的服务矛盾,是公交营运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直接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那么,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个人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公交车有责任,应向公交公司索赔。乘客自上公交车那一刻开始,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据此,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下,承运人所负有的义务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按照约定或者合理时间将乘客运至目的地,即合理运输义务;二是对乘客的人身、财物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公交公司对乘客的人身、财物安全保障责任划分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公交司机的不当履职行为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例如,公交车司机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行为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

2、因公交车本身的安全隐患导致乘客伤亡或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客运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须提供适航的运输工具履行承运义务,因其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存有安全隐患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负责赔偿。例如,公交车因扶手缺失、设备损坏、座位松动等情形给乘客造成损害,因车辆未能达到安全标准,则公交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所致伤害,公交公司不应担责。我国《合同法》第302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里的旅客故意是指,旅客故意造成自己伤亡,如自杀、自伤等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4、根据《合同法》第301条之特别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是法律施加于承运人一方在承运过程中的一项附随义务。据此,如果在公交车运行过程中出现乘客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情形,公交公司应当尽可能地提供给乘客帮助以有助于其脱险。如果公交司机对已经知道的侵害行为视而不见或放任其发展,则应视为承运人对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一定过错,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总之,公交车内的损害,从法律关系上讲,属于侵权和违约两种关系的竞合。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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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乘客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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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有效的解决了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它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优良产物。那么,乘客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承担的责任: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因此,若地铁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乘客地铁内摔伤,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禁止在出入口平台上坐卧。不要在站台、大厅、出入口、通道内久留。

2、禁止擅自触动行车设备。

3、失明、失聪、智障等残障人士、行动不便的老人、学龄前儿童及醉酒者,须有人陪同进站乘车。

4、爆炸意外;当发现可疑物品时,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切勿自行处置;借助列车灯光,在列车司机、车长指挥下有序离开事故现场。

5、火灾意外;请您在车厢标有“灭火器”标志下方,拿出灭火器迅速灭火;请您不要慌乱,利用随身携带手帕、餐巾纸、衣物等用品堵住口鼻,(如有水之类可将其弄湿);大火危及生命时,可向其他车厢转移避开火源。

6、毒气意外;利用随身携带手帕、餐巾纸、衣物等用品堵住口鼻、遮住裸露皮肤,(如有水之类物品将手帕、餐巾纸、衣物等用品弄湿);判断毒源,远离毒源,有序到空气流通处避难或逆风避开毒源。

7、严禁携带雷管、炸药、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电石、液化气、酸类等易爆、易燃、有毒、腐蚀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以及容易污染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乘车。

8、列车迫停:不要惊慌,等候地铁工作人员的处置;按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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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乘坐黑车撞人乘客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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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道路运输市场上的黑车有泛滥之势,管理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那么,乘坐黑车撞人乘客承担法律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坐黑车撞人乘客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乘客自身受伤,乘客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纠纷中,应当适用过错规则原则,即只要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乘客乘坐“黑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作为受害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官可以针对个案的不同情形,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

非法营运的危害:

1、存在安全隐患。首先,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没有合格的保险手续;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2、侵犯乘客合法权益。“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3、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偷漏国家税费。

4、影响了社会稳定。一些不法车主为排挤其他营运车辆及逃避检查,形成团伙、帮派,产生了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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