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买macbookpro需要注意的问题(汇编20篇)

红豆杉是250万年前第四纪冰川时期遗留下来的珍稀濒危物种,是植物中的活化石。红豆杉的作用有很多,也是一种药材,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红豆杉的作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浏览

3430

文章

417

篇1:量子仓有哪些危害,一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

量子仓的危害,可以对神经细胞进行异常波动,使神经细胞变得敏感、脆弱,容易引起头痛、头晕等症状,甚至激发神经性疾病,而对内分泌系统的危害则是导致内分泌失调、失眠、乏力等症状。量子仓电磁波对于现代人的生活可谓影响到了方方面面,大到冰箱彩电,小到手机,都会发出电磁波辐射,当电磁波超出安全值后,会对人体造成不可修复的影响。

未来量子技术的应用涉及愈来愈广泛,发展空间相当广阔,将量子技术应用解决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长寿等重要问题,量子技术健康产品已经慢慢进入非常多的家庭。量子产品采用“不接触、不损坏”物品的工艺,调控构成物品的部分微观粒子排列方式,使物品中的相应粒子融入宇宙中的粒子体系,形成一体,产生共振。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孕妈做家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

孕妈妈做家务注意不能爬上爬下,动作要缓慢为主,也不能长时间的站立。有些孕妈妈有洁癖,对清洁度要求相当高,有了宝宝你可要注意了哦,避免过于劳累!那么孕妈做家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不要长久站立

孕妈妈做家务不要长时间的站立,因为她身体原因,不能持久站立。所以孕妈妈最好每隔15~20分钟后,就要休息10分钟。

2.以缓慢为原则

孕妈妈的肚子越来越大,身体自然也不那么灵活,所以孕妈妈做家务要缓慢,不要直接压迫肚子的基本原则。做家务要分阶段慢慢来,而不是一气呵成全部做完。

3.以舒适为主

有些孕妈妈体重超标,身材也比较臃肿。做家务的时候要以自身舒适度为主,假如出现腹部阵痛,那么就是子宫收缩,说明活动量超过孕妈妈的承受度。要停下手中活,进行休息。

4.降低清洁标准

假如孕妈妈平常对家务要求很严格,那么有了宝宝就要降低标准。这个时候要让准爸爸也增加做家务的时间,减轻孕妈妈自己的负担。

5.家务重新分配

很多孕妈妈在孕期的妊娠反应相关剧烈,什么家务都做不了,这个情况下家务活就要分配给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啦!这样不至于太过辛苦!

5类孕妈不适合做家务

1.体态臃肿,灵活度不够的孕妈。

2.医生告知有早产、需卧床休息的孕妈。

3.有活动性出血或出现破水的孕妈。

4.简单做家务也会诱发子宫收缩的孕妈。

5.做家务出现呼吸急促(每分钟超过30次)、心跳加快(每分钟超过100次),这说明孕妈妈不适合这项活动,产生生理上的不适应。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携宝宝出行,有哪些安全问题需要注意的?

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

春暖花开,正式出游的好季节,小编建议家长可多带孩子出游,因为亲子出游不但能增长孩子的见识,还能增进亲子感情。而若带宝宝出行,就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那么携宝宝出行,有哪些安全问题需要注意的?

1、安全问题:大人抱着小孩坐副驾驶室

爸爸开车,妈妈抱着宝宝最常坐的位子就是副驾驶室,其实,这个位子是最危险的。而且汽车上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带、辅助气囊都是依据成人的身材、体重设计的,一旦发生意外,非但无法保证宝宝的安全,反而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2、安全问题:自驾游检查很重要

提前检修车辆。为了旅途的顺利,要确保车子状况良好。有关专家建议车子的轮胎,电池,安全带,以及空调等都应经过专业技师的检查。如果你要去的地方是高寒地带,一定要注意汽车的防冻。

3、安全问题:公共场所少去

首先在外旅行,要确保有固定的人照顾孩子,以免被人贩子拐走孩子;其次避免去拥挤的公共场所:带孩子外出一定要避免去拥挤的公共场所,以免孩子被挤伤或者感染各种疾病。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城市养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1038 字

+ 加入清单

近些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都开始饲养各种宠物了,如猫,狗等,不仅可以帮助减轻孤独感,还能够带来一定的快乐与幸福感,可谓好处多多。但在有些时候,由于养狗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使得很多城市对于养狗都有一定的要求,今天就来给大家说说城市养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免影响到爱犬的生长。

操作方法

1

上好户口

对于人群,宠物等都处于密集状态的城市来说,上户口是养狗狗的必备程序之一,若没有户口的话,不仅说明狗狗是黑户,还很容易被相关部门查到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可谓负面影响多多。所以建议养狗的朋友首要做的就是咨询办证,不同的地方所收取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如有的为五百,有的为八百等。

2

时刻带证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在给狗狗办理好证件后会觉得一切都已万事大吉,肆意的带狗狗外出,殊不知即便办好证,若在外出时没有带证的话,同样可能会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所以建议大家一定注意时刻带证,同时不要带它去那些明令禁止狗狗入内的场所,以免被抓走。

3

防疫工作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狂犬病的案例在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就是因为没有给狗狗做好除疫工作,导致病毒和细菌滋生。建议各位养狗人在将狗狗接回家后及时的带其去宠物医院进行疫苗工作,如搭六联疫苗可预防细小等,之后再每月做好驱虫工作,确保整体的健康性和安全性。

4

住所卫生

在很多时候,由于养狗人不注重做好室内的卫生工作,导致周遭邻居都受到了异味的刺激,不仅影响自身的形象,还会使邻里间的关系产生问题。建议大家平时应尽量做到每天打扫狗狗住所,将室内楼道内的垃圾及时的进行清理,同时每周给狗狗清洗一次,从源头上杜绝问题。

5

遛弯带纸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在遛弯的时候让狗狗解决大小便问题,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若作为主人不及时的进行清理的话,不仅是一种自身素质低下的表现,还会影响到周遭的环境。建议大家在遛弯时可随着携带纸或者塑料袋,一旦狗狗有便意,就赶紧垫上,之后扔进垃圾桶即可。

6

避免啃咬

大多数狗狗都是比较活泼好动的,面对新鲜的事物时会因为好奇心而上前啃咬,如小区内的器材,车子的轮胎等,一来不利于狗狗的牙齿健康,二来可能会对他人的物品造成损坏,建议大家平时可给狗狗准备一些磨牙的玩具,如网球,飞盘等,以帮助转移它的注意力。

7

切记牵绳

遛狗不牵绳这一问题似乎总在被谈论着,但却总有那么一些人有恃无恐,仍旧让狗子随意在路上跑,不仅是对狗狗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还会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所以建议大家平时遛狗一定要注意栓绳,最好不要带狗狗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以免狗狗因为兴奋而咬伤他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全文共 962 字

+ 加入清单

当个人面临较大经济风险,手上资金有限时,房屋抵押贷款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房屋抵押贷款很多人没有明确的概念,也不知如何抵押,今天小编就向您介绍一下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需要注意问题

一般来说,房屋抵押贷款是指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款项可用于企业经营、买房、买车、装修及其他用途的融资方式,但是贷款的数额是有限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房屋抵押能贷款多少?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能贷款多少?

1、房子抵押贷款能贷款多少与很多因素有关。

如房龄、借款人年龄、房产的流性、变现性等,归结起来,这些都会影响到房产的评估值和贷款成数,房产的评估值和贷款越高,所能贷到的款项就越多。房产的评估值和贷款成数都会影响到房屋的贷款额度。

房屋抵押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产评估值×贷款成数。

2、房产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

一般情况下,房龄越长,房屋升值保值的空间越小,一般获批贷款的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位置偏远、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一般较低。因为位置偏远,面积又小,房产的变现能力就越差,所以贷款成数就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3、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一般都是没有固定的。

通常来说,要看房子的评估价,这个评估价不是你认为多少就是多少,要通过专业的机构来评估。还要看你房子的具体情况,比如年限,地域等等,产权问题等等。偶尔还会看你的个人条件,比如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额度等等。

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时,对于借款人的贷款资金用途具有一定的规定,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同时在贷款批准放贷时还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贷款资金用途证明。目的是为了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的管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骗贷不良资金用途的发生。

注意贷款证件要齐全:

一般申请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需准备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居留证件)、婚姻证明、有效收入证明(税单、工资条、工资存折等)或其他有效收入来源证明(基金、股票、其他货币收入等)。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明也应提交银行。

因此,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前,我们要先了解房屋抵押贷款的贷款能力,其次,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记得要带齐所需的各种证件,免得东奔西跑浪费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新房收房流程:8个问题需要注意

全文共 3082 字

+ 加入清单

编者按:验完房后就应该收房了,那么又该怎样收房呢?又该怎样注意收房上的细节呢?

(1)购房者在接到收房通知后,应该审查开发商的交房手续是否完善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在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马上询问。

那么,什么是“两书”呢?所谓“两书”就是开发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知购房者入住时所需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等方面做出的说明和提出的使用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包含下内容:

①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委托监理的还应注明监理单位;

②房屋的结构类型;

③装修、装饰的注意事项;

④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等设施配置的使用说明;

⑤有关设施、设备的安装预留位置说明和安装的注意事项;

⑥门、窗的类型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⑦室内的配电负荷;

⑧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和阳台等部位的注意事项说明;

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例如,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如果生产厂家有使用说明书,就应当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对房屋的众多部分在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责任,还有一些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则需要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此书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详细写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此书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后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

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不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购买人还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核验后确实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②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③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④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⑥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⑦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⑧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

⑨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

⑩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2)仔细检查自己所购买的楼房

检查的对象包括楼栋的外饰面,如阳台、雨罩的外饰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合同中的约定相符。

(3)检查房屋的附属设施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按照合同约定,逐项检查附属设施,看看是否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比如:电梯能否使用;过道和楼梯间能否通行;管道是否完备;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并且要按规定完成不同的测试项目,测试值要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

(4)检查水电煤气是否能正常使用

打开水龙头检查漏堵现象,可以改变水流大小,观察水压的变化情况,也可以测试排水速度。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所控制的各分支线路,并测试各插座是否有电、受控。煤气在进户前通常不开栓,但应察看是否缺少部件,用手动一下,看看是否连接牢靠,以免发生问题。

(5)检查房屋结构、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检查房屋结构主要是看房屋的户型、朝向、尺寸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如果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者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检查房屋的质量主要从管道的通水、试压、通气、防水等方面入手。通常情况下应该进行两次蓄水、淋水试验,房间应该没有渗漏现象;地漏不反水,结合处严密,地面不积水;上下水管道不漏水不堵塞;门窗没有渗水、锈蚀痕迹,而且要开关灵活。因此,购房者最好选择雨后天晴的日子验收房屋,这样还可以了解屋顶和外墙的渗漏现象。此外,如果是装修房,房间的地板和天花板还应当表面平整、色泽均匀,线角顺直,并且不能有裂缝、空鼓、起翘现象的发生。

(6)检查房屋面积与合同登记是否相符

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应当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上面不但有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还要有专业部门的公章以及该部门是否具有测绘资格的证明,并且,这份报告还应当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7)查看开发商代收费和物业管理费的相关规定

在正式交房的时候,房产开发商都要收取名目不同的代收费用,但是,按照相关规定,不同名目的费用应当由提供服务的单位向产权人(购房者)收取。如果开发商代收,就应当提供收费单位的委托证明,或者提供物价局的文件,并详细讲明收费标准,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交费。

按照建设部规定,开发商可以代收住宅的大修基金,标准为购房款的2%~3%,但大修基金必须马上交给管理部门,作为业主办理权属证书的依据。

收房时,通常要缴纳物管费,通常都是按照物管单位提供的物价局批文,或者经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则按合同约定执行,但不能超过法定的收费标准。这时,业主可以按照物价局对住房的审核项目及标准验收相应的公共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绿化标准等,如果这些项目没有达到文件中的交房标准,物管公司应适当下浮物管费的收费标准。

收房时,购房者还应当有《物业管理合同》(开发商在购房时提供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购房者必须索要。同时,物管公司还应提供住户手册,其中包括物业管理条例或方案、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的章程……

(8)正式签署房屋交接书

当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项目(包括产权)都进行了检验,并且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合同约定后,便可以同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如果有些项目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就需要做好记录,并要求开发商在上面签字并加盖公章,房屋交接书只能等到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时再签订。应特别注意的是,购房者要保存好自己手中的交房代表签字验房问题备案单,以作为后期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五、入住后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怎样解决

购房者在收房时,只能发现房屋的表面问题,但在居住一段时间后,往往会发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时,最需要做的就是判定问题的起因: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购房者装修的问题。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装修造成,就要考虑是自身原因还是装修公司的原因,如果是装修公司的施工造成,购房者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这与开发商无关。

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是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应当要求开发商维修,最好使用书面方式提出,并让房产开发商盖章确认。如果开发商拒绝确认或者故意拖延维修,购房者可以请相应人员进行维修,同时,购房者要保管好维修费用发票和开发商拒绝维修房屋的相关书面凭证。在维修完毕后,购房者可以拿着维修费用发票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并且赔偿因修复房屋给自身造成的损失(包括误工费)。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维修费用,购房者可以拿着维修费用发票和开发商拒绝维修房屋的相关书面凭证到法院起诉。

如果经过多次维修,房屋的质量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并对购房者的正常居住、使用造成影响,将被视为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包括装修费、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私人小额贷款公司是骗局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128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贷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贷款的大军中,也出现了很多私人小额贷款公司,一个事物出现了火爆的市场,自然也会出现问题,特别是现在私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的时候要注意了,很多人都是被骗了,那么私人小额贷款公司是骗局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私人小额贷款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购买一手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725 字

+ 加入清单

1、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

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开发商和品牌物业公司,是购房不至于出现问题的首要保证。有实力的开发商的建筑品质、景观打造、后期的物业管理都会做得好一些。

2、查看配套完善程度

看看学校、商业、邮电、道路等配套情况。有时房子盖好了,但教育、商业、邮电、道路等配套没跟上,也会造成一段时间生活的不便。如果附近有成熟社区,也就是说这些配套已经投入使用了,那房子就更值得买了。

3、性价比

对购房者来说,性价比要考量两个方面,首先是购买成本,要计算下是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适合自己需求的房子;其次在房子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成本是否较低,包括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教育成本、消费成本等。例如,如果能节约上下班时间也是生活质量的一个衡量因素。

购买一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购买一手房需要准备的资料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开发商卖房的基本要求。

(2)支付方式的确认

在购买之前应向开发商核实支付的方式:全款抑或是分期付款,能否按揭。首付的比例支付。特别注意:如果按揭,每期需要还多少钱最好找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帮忙计算一下,是否如售楼处人员计算的一致。

(3)认购书的签订

检查核实完以上情况后,并且看完房子无质量问题后,可以签订认购书。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

(4)购房合同的签订

在合同中,购房者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清楚,发展商一般把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上,或售楼人员口头说出,但是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会出现问题,引起纠纷。开发商会推翻先前的承诺,合同中没有。因此千万不能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申请案件再审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全文共 4245 字

+ 加入清单

案件的判决一向是有人欢喜有人愁,那么不服案件判决的该怎么办呢?可以申请案件再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申请案件再审的相关法律知识。

(五)关于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问题

一是恰当把握与抗诉机关的互动关系。对于原审确有错误的,要坚决予以改判,对于没有错误的,要依法予以维持。既不能迁就检察机关的不当抗诉,又不能袒护原审法院的不当判决。对于原审裁判和检察机关的看法均有道理,只是因为法律规定模糊、理解认识不同等因素提出抗诉的,要注意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不要简单地驳回或维持。对于被害方上访、闹访的再审抗诉案件,要针对个案具体情况,认真做好附民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对于维持原判的案件,要向检察机关说明维持原判的理由,争取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处理好上下级法院和法院内部工作衔接问题。对于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要坚持“审查的归审查、审理的归审理”原则,不必受制于立案审查的结论。对于审理结论与审查结论不一致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多听取审查部门的意见,必要时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指令再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要纳入跟踪督办和重点案件评查范围,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这些案件进行信息汇总、分析、反馈。对于“指定再审”的案件,要充分重视异地审理带来的调卷、提讯、押解被告人、开庭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检察院、监狱部门和被指定法院的配合与支持。

三是准确把握减刑、假释审理中的有关问题。要以贯彻新修改的减刑假释司法解释为契机,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积极探索制定公开审理细则,推动建立规范、公开的案件审理程序。要进一步树立依法审理的意识,准确把握减刑、假释的条件、起点、间隔和幅度,防止出现减刑、假释适用不一致、不平衡。要切实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制度改造罪犯的积极作用。减刑假释的归口管理已在此前多次会议中强调,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明确由审监庭负责,个别尚未实现归口管理的省份也在调整中,请有关法院要尽快完成调整分工,确保上下级法院对口协调指导。

(二)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与审理问题。

一方面,应对抗诉案件予以必要审查。抗诉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再审,但并不是说抗诉必然启动再审,人民法院要依法先行审查,审查后符合应该再审的标准才决定再审,审查期是30天,审查内容是当事人的主体要素、时间要素、法定范围要素、顺序要素等。这个审查只审查上述形式要件,对于当事人的再审诉讼请求等实质内容,需要法院在再审中进行处理。关于这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经审查,不符合抗诉标准,要商检察院撤回抗诉,否则,不应受理。检察机关移送的抗诉卷宗中缺少必要材料的,应退回检察机关补充,拒绝补充的,可裁定不予受理。对于当事人在一审后放弃上诉权符合申请抗诉条件的,要根据“两高”会签文件的规定,加强对不上诉“正当理由”的审查。

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民诉法审监程序司法解释规定,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就是检察机关支持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句话是很科学的,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平等主体之间的诉讼,检察机关不是诉讼主体,只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审理范围应该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被申诉人一方其实也有合理诉求。比如前面所举的例子,我们要争取达到再审案件的案结事了。

实践中,经常会发生抗诉支持的诉讼请求与当事人实际主张的诉讼请求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大于检察机关抗诉书上的诉讼请求,那应该审理的是抗诉书中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的请求小于检察机关所支持的请求,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之外,法院审理的应该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启动再审的检察建议办理的问题。

检察建议是民诉法这次修改明确规定的,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受理时进行审查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应有书面建议书,并且内容要有一定的针对性,比如指明原审中的缺陷或原审违反的法律规定,且根据两高“会签文件”,检察建议要经同级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才能向法院提出,有人认为这样的要求过于苛刻,因为抗诉案件尚未要求通过检委会讨论。我们认为,抗诉是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监督后提出的,而再审检察建议是不经上一级检察机关监督的,因此,要求同级检委会监督有利于规范和促进这一新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是符合受理条件后的审查问题。审查检察建议的标准是原审是否“确有错误”,若“确有错误”应按新修改的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决定再审。如果经审查没有达到非改不可的错误标准,不能决定再审。不要将审查检察建议等同于诉讼案件,不要求组成合议庭、进行质证等,可用一切可以允许的手段进行审查,一般情形下不要简单地举行听证。

另外,对检察建议的审查是对实质内容的审查,这项任务跟抗诉和再审有着密切联系,这项职责由审监庭负责更适宜,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这两项任务应由审监庭负责,希望在座的各位院领导们注意调配好审监庭的力量。

(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和审理的有关问题。

一是关于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标准问题。目前,部分高院、中院审监庭承担着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的任务,明年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后,要特别注意提高审限意识,立案受理后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经审查驳回后,当事人再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根据新修改的民诉法,法院可以告知其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申请抗诉。

二是关于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问题。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于申请再审的管辖一律“上提一级”的现行规定开了口子,即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两类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对学界和立法部门主张的申请再审应一律由上一级法院审查的理论是个突破,对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当事人讼累也具有积极意义。应当看到,民事案件中大约95%是基层法院一审裁判后就生效的,二审生效案件在全国案件中占的比例并不高,而在一审裁判生效的案件中,公民之间的诉讼和一方当事人众多的群体诉讼比例是比较高的,这两类案件数量也是不少的。假如当事人一律都选择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这样有违立法的初衷。目前各高院就这个问题都有一些很好的做法,积极引导当事人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可以化解掉大量的纠纷。

三是关于再审案件审理范围问题。这个问题应统一认识,再审应当在原审范围内审理,又要在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请求范围内审理。要注意区分再审诉讼请求和再审事由,现在实践中往往再审事由、抗诉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分不开,其实已经再审了就无需纠结于再审事由。应该看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或抗诉事由,往往和再审的诉讼请求有交叉关系(甚至重合),但再审事由并不等于再审诉讼请求,再审庭审应当准确归纳当事人的再审诉讼请求,以确定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再审如果真正能成为终审,就应该尽可能把合理的诉求都解决。现在过于机械地理解申请再审的诉讼请求,往往忽略了被申请人合理的抗辩请求。比如,原审判决有三项,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要求改变其中一项,而对方当事人提出对其他两项中的某项也有意见,要求调整这一项,这是很正常的。但现在只能对申请再审的那一项进行审理,这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再审的终局性,势必还要引发新的再审。所以,要很好地理解什么是再审诉讼请求,尤其是法官在判决后要有自觉的修补意识,前后结合起来才不至于一个再审案件判决出去,马上又引发申请再审和抗诉。

四是关于申请再审驳回裁定如何处理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很多同志纠结于当事人申请再审被上一级法院驳回了,但下级法院依职权启动或因检察院抗诉而进入再审程序,那之前的驳回裁定如何处理,再审判决书上应否撤销该驳回裁定,如应撤销则下级法院如何撤销上级法院的裁定等,这个问题现在是有结论的,就是无需撤销。简单地说,原因有这样几个:一是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是非诉讼的审查程序作出的裁定,一般说来,非诉讼程序的结论不约束诉讼程序;二是已经依法进入再审程序,就不用去纠结不允许进入再审程序的文书,它已经不构成进入再审程序的障碍;三是客观上此类撤销是无法做到的,若真以此理类推,可能涉及多级法院和多份裁定,不具有可操作性。

五是关于举证期限的问题。修改后的民诉法对举证期限制度作出重要规定,大家在适用中应注意:一是确定是否根据申请延长期限;二是对逾期举证的后果把握上,要根据当事人逾期的理由,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区分不同情况适用采纳证据但不予处罚,或者予以训诫、罚款的措施;三是严格把握证据失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当事人极端恶意的情况,这主要出于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情况考虑。

六是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关系问题。现行民诉法规定了执行程序中执行异议之诉制度,规定了案外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制度,故相关司法解释据此赋予案外人申请再审权,这次民诉法修改又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意在当原诉当事人通过恶意诉讼等手段侵害第三人利益时,为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

司法实践中,既要认识设立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对于保护案外第三人权益的积极意义,更要高度重视这项新制度对法院生效裁判稳定性带来的重大影响,如协调不好,很可能会造成程序的混乱。就具体的解决方案,我们正着手开展调研,力争在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前出台司法解释。目前倾向性意见是,鉴于是对生效裁判提起的诉讼,与一般的一审起诉有较大不同,因此立案的审查标准应从严掌握,要进行一定的实质性审查,办理过程中,原则上应当比照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制度规定。#p#副标题#e#

(四)依职权启动民事案件再审的问题。

依职权再审案件是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抗诉再审案件在再审事由、再审审查程序等方面均不同的审判监督案件,其来源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对于这类案件的启动和审理程序,确有必要予以规范和统一。要特别注意坚持慎重启动原则。从调研情况看,不少法院对依职权启动再审的尺度掌握得比较松,适用起来相对随意,新修改的民诉法实施后,由于新法为解决多头申请、申诉、反复缠诉的问题,力求有限再审、终审终局而设定了新规,因此,对于依职权启动再审一定要从严把握,否则,又很可能出现当事人申请抗诉不成后又重回法院缠诉的情况。

要正确认识依职权启动再审与依申请、依抗诉启动再审的关系,一般只有在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当事人依法又不能申请再审和抗诉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才可以依职权启动再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机关建议对生效裁判进行审查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可以申请再审的,应先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启动再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厨房装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
1

大多数业主都非常重视客厅以及卧室,反而对厨房装修显得有些忽视,如果厨房装修存在问题,很有可能会影响装修效果以及居住的舒适性,更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接下来就向大家详细分析,在厨房装修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

2

在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给各种电器提前预留合理的安放之地,在后期进行洗菜或淘米时,很有可能会将水滴附着于插板处,有可能会导致线路短路或者是火灾。若厨房使用的电器比较多,建议使用6平方毫米的铜芯线,这样一来安全性也能得到很好提升。

3

虽然有不少年轻业主,在对厨房装修时非常讲究所谓的个性。但厨房的整体风格也需要与当前房屋的风格相一致,比如客厅的风格是欧式,而厨房的风格是中式,那么在整体的搭配上就显得有些突兀。

4

虽然有不少业主非常倾向于使用人造石材,不仅种类丰富也很美观,非常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审美需求。但由于市场上所销售的人造石台面,在质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不少厂商选用劣质材料以过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而这样的人造石台面在经过一段时间使用以后,其表面洁净度快速下降,在使用两三年以后还会出现明显裂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饲养布偶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布偶猫(详情介绍)

布偶猫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和蔼可亲,想必喜欢的人也应该有很多,当你接一只布偶猫回家时你除了要准备舒适宽敞的猫窝,以及猫抓板、猫爬架等等必要的辅助设备。此外,猫食盆、饮水盆、猫砂、猫厕所等等是必须具备的。刚到家的布偶猫主人不要急着和她玩,对于布偶猫来说你暂时还不是它的主人,首先要和她先熟悉一下,交个朋友,再考虑跟他玩耍。那么在饲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让布偶猫在进入家门之后就可以感受到温暖舒适,让它可以尽快的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进入正常的生活。布偶猫其实是一种非常甜蜜的猫咪,它们不喜欢孤独寂寞,渴望与主人互动玩乐。因此,在饲养的过程中,需要主人经常抽取一定的时间,来陪猫咪互动交流,彼此进行沟通拉近感情。布偶猫是长毛猫品种,所以日常的护理也是必不可少的。每天的梳毛,每周3-4次的刷牙、每隔3-4周修剪1次趾甲,定期的洗澡,清扫居住环境的卫生,做好杀菌消毒的工作等等,都是日常护理的基本工作。此外,在饲养的过程中,家长还需要注意。需要及时的给猫咪接种疫苗,进行体内、体外驱虫,外出的时候需要拉好牵引绳,防止猫咪走失。在生活中,为了让布偶猫与家人更和谐的相处,家长有必要对猫咪进行训练,让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变得更乖巧懂事。由于长毛猫比较爱掉毛,如果是夏季建议给猫咪剃毛,既可以预防中暑又可以减少掉毛的麻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晒伤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1373 字

+ 加入清单

晒伤是因皮肤过度暴露于有害的太阳紫外线而引起的,虽然晒伤的症状(例如皮肤出现红斑,并且有触痛现象)通常是短暂的,但皮肤受损却是永久的,同时可能会对健康产生长期的严重的影响,包括皮肤癌。那么晒伤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以下三点必须紧记:

1.所谓的“健康古铜色”是不存在的。如果在暴晒前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皮肤会出现提早老化现象。

2.暴露在太阳下可能会引起一度晒伤以及二度晒伤。

3.皮肤癌往往发生在成年人身上,但它却是由于孩童时期的太阳暴晒以及晒伤引起。为了预防皮肤癌,你应该好好的保护好你和你孩子的皮肤,让其免受有害的太阳光照射。

什么时候会更容易被晒伤?

• 婴儿和小孩对太阳的伤害影响是特别敏感的;

• 白肌肤的人会更容易被晒伤。但要注意:即使是黑皮肤也会被晒伤,所以同样应该做好保护措施。

• 早上10:00到下午4:00的太阳光是最强的;在较高纬度,以及较低纬度(比较靠近回归线的位置),太阳光也比较猛烈。此外,水、沙地、雪的反射会增强太阳光的强度。

• 日光灯也有可能引起严重的晒伤现象。

• 一些药物(例如起抗菌作用的强力霉素)可能会令你更容易被晒伤。

晒伤症状:

晒伤后的第一个症状也许不会在几个小时内出现,它对你皮肤的影响甚至不会在24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内出现。以下几个是可能出现的症状:

• 皮肤发红,并且有触痛现象,摸上去有暖暖的感觉

• 暴晒后的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内皮肤上有水泡出现

• 严重反应(有时又称为“太阳中毒”sunpoisoning”),包括发烧,打寒战,呕吐,或者皮疹

• 暴晒之后的几天里,皮肤出现掉皮现象

晒伤后的急救:

• 暴晒后,你可以洗一个冷水澡;或者在晒伤的地方敷上一块湿湿的,凉凉的毛巾,敷10-15分钟,一天敷几次。你可以在水中加入碳酸氢钠以减缓痛楚。(小孩子很容易着凉的,所以此时你应该用微温的水)

• 在晒伤的皮肤上涂上起舒缓作用的护肤液

• 芦荟膏是家庭常备的晒伤治疗药。因为芦荟含有活性化合物,能够起到止痛作用并且减缓皮肤的发炎现象。

• 可以到药房买一些止痛药物以减轻痛楚,例如醋氨酚(对乙酰氨基酚,退热净),异丁苯丙酸,布洛芬(抗炎、镇痛药)。记着不要给小孩使用阿司匹林。

两不原则:

• 不要在晒伤部位使用凡士林,苯坐卡因,对氨基苯(甲)酸乙酯(benzocaine),利多卡因(lidocaine,一种局部麻醉剂)或者黄油。因为这些物质都会使症状恶化,延缓皮肤复原。

• 不要用粗糙的肥皂来洗刷晒伤部位。

什么时候需要看医生?

当出现休克症状,中暑,脱水或者其它严重反应时,你就应该去看医生了。这些严重的反应包括:

• 感到头晕,虚弱无力

• 脉搏加快或者呼吸急促

• 极度口渴,没有排出过尿液,或者眼睛凹陷

• 脸色苍白,四肢冰冷

• 呕吐,发烧,打寒战,或者出现皮疹

• 眼睛受伤并且对光线敏感

• 出现严重的,疼痛的水泡

如何预防皮肤被晒伤?

• 在阳光最猛烈的时候避免暴露在阳光底下

• 出门前在皮肤上涂上SPF30或以上的防晒油,因为SPF越高,保护作用越强。另外,要特别呵护你的脸,鼻子,耳朵,以及肩膀;

• 在晒太阳前的30分钟就要涂好防晒霜,以便皮肤更好的吸收;游泳后应该再涂一遍;当你外出的时候,每隔两小时就应该涂一次防晒霜。

• 戴上太阳帽;在市面上也可以买到SPF的衣服以及泳衣,以防晒伤

• 戴上防紫外线的太阳眼镜

• 涂上防晒润唇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购买香港保险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全文共 2079 字

+ 加入清单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1、购买香港保险的法律问题

1、合同生效问题:投保人必须到香港境内签订保险合同。在内地签订的合同可能会面临无效的风险,不受香港法律和中国法律的保护。

2、理赔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理赔资料的认可,比如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法定,亲属关系证明等理赔资料的确认可能会经过较为复杂的程序。

3、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合同履行地或事故发生地在内地,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内地居民是可以在内地法院起诉,但目前内地和香港的判决书是互不承认,内地的生效判决书要在香港执行是非常困难的,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法治的进步,这一难题在将来或许会得到解决。如果在香港起诉,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可能经过漫长的诉讼获得的赔偿在扣除律师费用后所剩无几。

2、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选择到香港购买保险?

1、低保费,高保额。同样的保费,香港保险的保险金额比内地保险的保险金额要高得多,有的超过内地保额的一倍或者两倍。

2、保障的范围广。比如重大疾病险,保障的疾病种类比内地保险的种类多,重大疾病险保障的范围同时也含盖了内地保险的意外险保障范围,也就是说只要购买了重疾险,不管是因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都可以获得保单项下的理赔金额。

3、免赔少。内地保险一般把猝死约定为免赔范围,香港保险一般是可以获得理赔,很多内地保险免赔的项目,在香港保险中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

4、高回报:香港保险的收益率比内地保险的收益率高,在高保障的同时,得到高回报。比如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满后,内地保险一般返还所交保费的现金价值,香港保险返还的可能是所交保费的数倍现金价值。

相关阅读: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损失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

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补偿或给付责任的基本原则。近因是保险标的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起决定性的原因,而并不是指最近的原因。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人应赔偿,如果近因属于除外责任或者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分摊原则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

代位原则

保险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事故进行赔偿后,或者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造成推定全损后,依法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求偿的利益,获取的被保险人对受损投保标的的所有权。

4、购买香港保险的风险防范

1、香港的外资保险公司有很多,在购买前先了解一下各家保险公司的情况,选择诚信度、美誉度比较高的保险公司。

2、在选择险种时,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相同或类似险种在不同保险公司中进行比较,纵向比较是所选险种与同一家保险公司其他险种的比较,经过横纵比较后确定适合自己的险种。

3、重疾险在选择交费期限时,选择交费时间长的更有利。一般有交10年的,15年的,20年的,选择交费时间长,每期所交的费用比较低。

4、在选择结算币种时,从汇率风险考虑选择美元结算更有利。目前可以选择的结算币种一般是港币和美元。

5、在确定受益人时,尽量不要选择法定。

6、投保人本人亲自到香港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尽可能的收集保留本人在香港境内签订的证据。比如过境时的记录、签章、凭证等。投保人也可自行录音、录象、拍照等固定合同签订过程的证据。

7、在内地就医的要到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8、尽可能详细的了解所购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期间、保险免赔条款、理赔程序、理赔资料要求等。

9、到香港购买保险的险种一般是保障型人寿险或者理财型人寿险,从安全保障和人身险的特性考虑,投保人可以选择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投保。这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理财原则“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内地保险和香港保险合理搭配购买,是最佳的投保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准妈咪上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现如今,孕妈咪们在怀孕的过程中上班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那么准妈咪上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一旦确诊怀孕,并计划好要孩子,你就应该尽早向单位领导和同事讲明,以便安排工作。回家后尽可能早些休息,以保证第二天有一个好的工作状态。

2.大约有75%的妇女在孕早期会有恶心、呕吐等不适的反应,所以建议在办公桌和口袋里可以放几个塑料袋,以备呕吐时急用。空腹易加重妊娠反应,上班时带些小食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随时吃一点,但注意不要影响工作。

3.要注意补充水分,多喝水。如果你小便次数增加,不要不好意思,孕期随时排净小便很重要,否则不利于健康。

4.孕5个月以后,腹部已经显现出来了,注意不要碰撞使腹部受压。

5.适当地休息。工作一段时间后要适当地做做伸展运动,坐久之后走一走,站久之后抬抬腿,这样可以减轻腿和脚踝部的肿胀感,减少腿部浮肿。

6.穿舒适的鞋和宽松的衣服。无论自己身材变成什么样子,衣服都要比身材大一号,这样才能给自己的身体和胎宝宝一个自由的空间。您还可以试试专为孕妇准备的贴身内衣和特制袜子,那样有利于减轻静脉曲张和肿胀感。

7.注意防辐射。现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都在大肆宣传电磁波对孕妇的危害。但身在职场又离不开电脑手机等,那么,到底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一是穿防辐射防护服,二是在使用电脑时最好与电脑保持一臂之隔,尽量不要站在电磁波辐射严重的主机侧面或后方。另外,笔记本电脑的辐射比台式机要小得多。

8.严格围产期检查。定期到医院进行围产期检查是保证母婴健康的前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买房时,需要注意公摊面积哪些问题?

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

公摊面积的大小是购房者在买房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公摊面积越大,意味着为公摊部分支付的钱也就越多。那么,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吗?哪些因素会影响公摊面积的大小?

一、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警卫室以及其他为整栋建筑而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等的建筑面积;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出租或者销售的地下室、车棚以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二、影响公摊面积有哪些因素?

1.房型结构

一梯二户可能与一梯多户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相差不了多少,但是每一层的户数增加了,则分配到每一户的公摊面积就减少了。

2.楼盘形态

楼栋的楼层高度越高,则公摊越大。

3.物业类型

一般来说板式得房率高,叠式次之,点式则较低。

4.公共活动区域大小

一般来说,高品质的物业多建有高挑大堂,宽敞电梯、室内车库,公共设施、走廊越多、面积越大公摊就越大。

三、公摊面积要注意什么?

1.公摊面积并非越小越好

对于公摊而言,如果面积太小,则公共空间,例如楼梯、大堂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为此,公摊面积越少对于个人来说,则是好事。对于整体而言,则在美观和居住舒适度上有一定的影响。

2.高得房率≠公摊面积少

不少户型中都有了“赠送的空间”,无论是地下室、阳台还是飘窗,很多开发商会将“赠送面积”算入到套内面积计算,由此计算对于公摊来说,面积不光一点都没减少,相反却能获得很高的得房率。为此,高得房率≠公摊面积少。

3.零公摊都是在骗人

零公摊并不是没有公摊,而是开发商通过“大面积赠送”,填补公摊面积。而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不写入产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购房时注意公摊比

要求开发商出示公摊面积明细表,包括整栋建筑面积、整栋总套内面积等基本数据,这样就可以看出房屋的公摊比为多少。合同里有关分摊的描述越详细,对购房者越有利。

5.公摊百分比≠公摊面积

不少销售只会告知公摊比或公摊百分比的区间,但实际上公摊百分比得出的程序是测绘部门测算整个小区的结果,而不是单纯的某一套房子,因此具体到每套房子的面积就会有一定的差距。

买房时,公摊部分的面积我们也是需要花不少钱的。但公摊面积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就是合理的,如果遭遇太高或者太低的公摊面积,那可就一定要注意了。公摊面积太低也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一定要了解其背后的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网上相亲有哪些风险 网上相亲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全文共 1758 字

+ 加入清单

网上相亲的话其实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了,有好处也有坏处,有的人可能通过网上相亲收获了幸福,也有的人在网上被骗的很惨,那么网上相亲一般会有哪些风险呢?

网上相亲有哪些风险

相亲平台不靠谱、相亲对象不诚实、行骗团队广撒网等等。

网上相亲平台给广大的单身男女提供了便利,使他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掌握到上千份异性的个人资料,于是相亲不再是被动的过程,而是主动选择的过程。同时,多份资料对比,选择合适自己的那个,再开展针对性地交流,使得网上相亲更加高效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难免会对网上相亲而感到心动,但伴随着高效率而来的,往往也有高风险。

网上相亲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不给对方侵犯隐私空间的感觉

网上相亲网上相亲是一种彼此不了解的情况下,并且此时我们面对的只有冰冷的屏幕,没有现实中对视的怦然心动,此时的各方面是比不上线下的,这个时候我们虽然很迫切的想要了解对方的情况,但是一上来就抓着对方不停的问东问西,也许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是会引起对方的反感,这就是侵犯了对方隐私的空间感。可是如今这种查户口式的问法,却往往是网上相亲最为普遍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相亲没有新意,同时也隐隐的有一种不尊重的感觉,会引起对方的乏味与反感。

2不给对方侵犯对方自由空间的感觉

网上相亲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会经历多次交流后了解,从而敲定见面时间。这个多次的了解交流,也要注意把握两个人的交流时间和频率。可能有人喜欢粘人的人嗯,但是过度的粘人总是会让人想要逃离,而若即若离往往才是最能吊人胃口的方式。偶尔的聊天让聊天成为一种惊喜,正如市场经济一样,物以稀为贵。网上相亲也一样,我们要给彼此留足空间,不要过度频繁的聊天让对方厌烦。同时如今的社会,人们也都有着自己的事情,频繁的聊天也会给对方带来困扰。

3要给彼此留足可供的想象空间

俗话说得好,好奇心会害死猫。这句话同样也应用于网上相亲,好奇心会促使两个人想要进一步的了解,这要求我们要给彼此留足可供想象的空间。只有有了想象的空间,谜团一直存在,好奇心才能够一直保持下去,让双方都有继续了解下去的动力。试想在网上相亲时,你一个人不停的在做自我介绍,对方对你已了如指掌,自然对你也就失去了兴趣。而此时你对对方的了解却仍然很少,有着想要进一步了解下去的动力,但是对方却已经没有了这个动力。这样发展下去只会成为单向的奔赴,但感情往往只有双向的奔赴才更有意义。

网上相亲怎么看对方人怎么样

1看对方大不大度

为什么要看对方大不大度呢?因为靠谱的人不会和别人斤斤计较。不会为一点事情而争吵,到最后还怪到对方的身上,所以大度对一个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如果遇事一点小事斤斤计较的话,那就说明这个人不行,就不要再继续深交下去了。所以第一次交谈也很重要,虽然第一次交谈不会察觉到她大不大度,但是往后,一次一次过后就会了解到这个人的品德。所以大度这个事,很重要的,特别是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如果对方大度的话,他对待一个人态度也是不一样的,要仔细观察对方对待你的态度是否良好,对方的态度就能直观的让你了解他是否适合你。

2看对方的穿着细节

观察一个人的着装打扮,比如衣服,比如发型,不一定非要是名牌,但一定要干净整洁。从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对方的细节问题,可以仔细揣摩,这样就能看出对方是否是用平常心与你交谈,是否是真的想与你交谈,从很多细节问题上也可以看出他是否是一个优秀的人,或者师傅关心你到衣食住行上,那就是真的在乎你了。不过也不要完全的相信他人,毕竟是在网络上。等到深入的了解过后对方的品质,就可进行下一步。

3看对方是否有责任感

对方是否有责任感,这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如果做了某件事儿不负责的时候,那这个人也不行,比如答应你的某件事而没有做到。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需要一定的责任感,遇事负责。也是一个人优良的品德,所以看对方的时候也要看得出他是否有责任感。

网上相亲怎么开展聊天

可以从对方的事业下手或者工作下手,你可以询问对方的工作或者事业职位来判断是否与自己的职位和薪资成正比,从而也能触发聊天的欲望,如果行业相同,话题也就越来越多,从工作中就可以找到很多话题,上次下属同事之间发生的事情都可以聊,可以有效地缓解尴尬的气氛,使整个周围的气氛都变得活跃起来,使对方对你更加的感兴趣,更加想深入的了解你。这时自身就需要幽默而不失风度,然后谈笑风生,对方就会越来越对你感兴趣。通过对方的工作还可以知道对方更多的喜好,是一个很不错的聊天话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五点不要忘记!

全文共 801 字

+ 加入清单

买房是件好事也是件大事,房子买好了,全家人都会欢喜,但如果买不好,损失钱财不说,还会引来各种麻烦,因此购买时要一再谨慎,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买房的注意事项,赶紧来看看吧。

一、不要以地价判断地段

很多人在判断地段好坏时都会以地价为标准,这样是不对的,地价很有可能是中介或者售房者吹嘘出来的,也有可能是受到别的因素的影响。判断地段的正确方式应该是结合需求进行,比如你是自住买房,交通的通达时间与生活配套就应该是主要判断标准,房子能够满足职场要求以及日常生活所及就可以了。

二、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

城市的发展速度很快,功能区也在不断更新,但是这并不代表相应的配套就很成熟。比如有的人认为商务区是否一定适合置业,这就是一个重大的误区,商务区可能只是经济增长点的设置而已,与买房关系不大,所以买房远离一些噱头式功能区更好一点。

三、不要贪便宜,便宜确实无好货

买房合法看起来非常简单,但事实非也,有些五十年产权用地建设的小型多功能公寓,看起来账是非常好算的,但你要懂得如何深入内部来体会订价机制。此外,还有些房子看起来物超所值,但往往内部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或者债务问题,这都需要注意,便宜的房子自然有便宜的道理,但是你还是不要贪便宜比较好。

四、谨慎认识赠送的所谓附加值

为了消除消费者对公摊过大的顾虑,售房者可能免公摊销售;为了消除人们对电梯维护费的顾虑,售房者可能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为了消除人们对物业过高收费的顾虑,售房者可能赠送几年的物业管理费等等,这些都是短期行为的刺激销售政策,没有什么重大意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要看清楚那些赠送的附加值,是真的优惠,还是假的。

五、宣传图识与口头承诺要坚持落实

由于广告法规的规定不一,许多房源的宣的内容与实际买入交付时的标准会有出入,所以,宣传图识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能信以为真,要么就写进合同的附件,要么就不考虑,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花言巧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宝宝添加辅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325 字

+ 加入清单

宝宝6个月以后,作为父母就需要适当给孩子添加一定量的辅食,有助于更好促进孩子的生长发育。

1

过早喂养辅食,会减少母乳的摄入量。考虑到器官发育并不完善,若过早吃辅食会给肠道带来一定压力,容易引发相关过敏症状的出现。

2

过晚添加辅食也会影响到宝宝的生长,尤其是对蛋白质以及各种维生素的需求无法满足其需要,因此营养就必须要跟上孩子的需求。

3

对父母而言,水果虽然富含大量维生素,但不能够吃太多。考虑到牙齿生长并不完全,因此就需要将水果制成泥糊状,有助于锻炼咀嚼能力。

4

其实宝宝对盐的需求量很低,无论是辅食还是奶粉,都含有一定量的盐,因此没有必要在食物中添加盐。

5

用鸡蛋给宝宝做辅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由于富含大量的核黄素以及维生素和蛋白质,这对于宝宝的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情侣同居应该如何避免矛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情侣同居生活想象得很美好,结果在同居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轻则争吵不断,重则感情破裂,都是因为提前没有沟通好,同居是两个人一起磨合的过程,下面给大家列举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同居之前一定要注意协商好,能够避免很多矛盾

1、经济问题:如果双方都有收入来源尽量做到财务自由,最好不要全部依靠男方支出生活费用,平等的付出才能长久,另外双方价值观需要磨合统一,消费观不同相处起来会很累。

2、作息问题:两个人上下班、起床、睡觉的时间必然存在差异,活动时会影响到另一个人,可以提前协商好一个合适的作息时间,保证两个人生活质量。

3、家务问题:擦桌子、洗衣服、做饭、洗碗、倒垃圾等等家务活是非常多且琐碎的,一个人生活时可以想做家务就做,不想做就不做,但是两个人生活因为习惯的不同会产生很多矛盾,在尊重对方习惯的前提下,找一个平衡点。另外就跟养家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一样,家务也不只是女方一个人的事。

4、关于孩子的问题:做好避孕工作,确认自己有组建家庭、抚养孩子的能力后再怀孕生子,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全文共 4988 字

+ 加入清单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那么它有什么新规定?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1、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赋予被侵害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剥夺被侵害人获得法律救助的权利,被侵害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依法获得法律救助:(一)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侵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被侵害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其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被侵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案件时,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并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行政拘留如何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3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6]12号)第十三项规定:“送达拘留所执行”,是指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将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送到拘留所并交付执行,拘留所依法办理入所手续后即为送达。

3、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何折抵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6]12号)第十一项规定:“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包括被行政拘留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时间。如果被行政拘留人被刑事拘留、逮捕的时间已超过被行政拘留的时间的,则行政拘留不再执行,但办案部门必须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4、如何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p#副标题#e#

5、如何理解被处罚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6]12号)第十四项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对未经行政复议和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对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

6、如何适用治安案件的简易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条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7、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6]12号)第十二项规定:“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8、如何当场收缴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有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9、如何送达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有关送达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10、如何处理不履行担保义务的担保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11、决定治安处罚的主体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2、《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决定、执行方面有何新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决定”和“执行”程序分别设为独立的一节,内容包括:处罚的决定机关、行政拘留的折抵、当事人的权利、治安案件的处理、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及送达、办案期限、处罚的执行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决定、执行程序方面主要有以下新规定:1、赋予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2、提高了公安派出所的处罚权限;3、取消了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处罚;4、缩短了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5、增加了通知被处罚人家属的义务;6、规定了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7、取消了复议前置,赋予了被处罚人自行选择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8、取消了被侵害人单独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9、赋予了公安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治安管理处罚是否可以停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的审查权;10、明确规定了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投所执行;11、扩大了民警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

13、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14、如何适用听证制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5、如何运用违法行为人的陈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16、如何处理交纳保证金后逃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0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17、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哪些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18、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5条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外,还应当依法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

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对卖淫、嫖娼的,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外,还可以予以收容教育。对其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其改掉恶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