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二婚有婚假吗多少天2020【优秀20篇】

日前,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随着各省这一条例的陆续出台,据中国经济网统计,除了新疆和西藏还未对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进行修改外,其余29个省份均已对该条例进行了调整。下面一起来看看最新出炉的31个省份婚假情况。

浏览

2543

文章

38

篇1: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全文共 255 字

+ 加入清单

1.婚假时间

婚假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每个地区的婚假可能有所差别,一般婚假是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

2.婚假期限

国家没有规定婚假的有效期,即没有规定婚假必须在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多长时间内休完。但一般公司或单位会作出相应的规定,有的是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三个月内休完,有的是半年内,有的是一年内。

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婚假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晚婚婚假标准

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是无数新人期待已久的福利,因此每对新人对婚假的相关政策都要有所了解。然而,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少人都已经到了晚婚年龄才结婚。那么晚婚婚假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晚婚婚假最新规定

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其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且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按照修正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晚育假。北京和上海等地虽然取消了晚婚假,但地方政府新增了婚假天数,所以和晚婚假的放假情况基本一致。

二、2019年最新婚假法律

1、只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新人,都能够依法享有3天法定婚假。

2、国家开始取消晚婚假期,即使符合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也无法享受晚婚假期。

3、异地结婚的男女,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4、在探亲假中结婚的新人,不再给予额外的婚假假期。

5、婚假包括周末以及法定节假日。

6、再婚者依旧享受婚假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北京市最新婚假规定

全文共 1552 字

+ 加入清单

身在北京的上班族,想请婚假,就得知道2017年北京市的婚假最新规定,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北京市最新婚假规定,来看看吧。

三、2017北京晚婚婚假规定

北京晚婚婚假规定2016:1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首次回应北京如何实施“全面二孩”:2016年起将取消晚婚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的奖励产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1、北京2016年婚假多少天?中金网1月8日,此前,北京市婚假共10天,包括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以及7天晚婚奖励假。此次取消晚婚假,意味着初婚年满23周岁的女生及年满25周岁的男生将只能休3天。

2、北京2016年产假多长时间?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这就意味着,今年元旦前,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将拥有128天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30天奖励假。此外,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为14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产假。

3、实施全面二孩,晚婚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此次取消晚婚假,将意味着减少30天产假。未来,24周岁已婚初育女子的产假将缩至98天。

市卫计委表示,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将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如果按照已完成修订的广东省推算,其修改后的奖励假为30天。那么,北京市产假仍为128天,且对于此前不享受晚育假的女性而言,则为新增30天产假。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认为,具体休多少天,仍要看《条例》如何修订。

一、北京市最新婚假规定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婚假的一般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2017年晚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1、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晚婚假

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2017年1月1日后婚假及晚婚假如何休

通过新旧条文的对比可以看出,国家取消了给予晚婚公民延长婚假的奖励,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无法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但是对于具体的假期天数没有明确规定,其具体奖励天数体现在各地方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的实施细则中。

目前只有广东省出台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还未针对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调整本地区的晚婚假与晚育假。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只有在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后,当地的晚婚假才会正式取消。

对于大部分职工比较关心的“2016年1月1日之前领证但未休晚婚假的职工,还能否享受晚婚假”的问题,需要看各地新规的具体规定。原则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证但尚在单位规定的婚假有效期内的,应当按照原规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当地新条例出台之前领证结婚的,也应当依据现行的条例执行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北京市关于婚假的规定

全文共 1578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对于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假期。然而各个省婚假以及晚婚假是不同的。2017年北京婚假可以放几天?北京婚假包括周末吗?北京婚假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婚假的规定,欢迎阅读。

1、2017北京晚婚婚假规定

北京晚婚婚假规定2016:1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首次回应北京如何实施“全面二孩”:2016年起将取消晚婚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的奖励产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1、北京2016年婚假多少天?中金网1月8日,此前,北京市婚假共10天,包括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以及7天晚婚奖励假。此次取消晚婚假,意味着初婚年满23周岁的女生及年满25周岁的男生将只能休3天。

2、北京2016年产假多长时间?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这就意味着,今年元旦前,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将拥有128天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30天奖励假。此外,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为14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产假。

3、实施全面二孩,晚婚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此次取消晚婚假,将意味着减少30天产假。未来,24周岁已婚初育女子的产假将缩至98天。

市卫计委表示,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将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如果按照已完成修订的广东省推算,其修改后的奖励假为30天。那么,北京市产假仍为128天,且对于此前不享受晚育假的女性而言,则为新增30天产假。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认为,具体休多少天,仍要看《条例》如何修订。

2、婚假的国家规定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婚假的一般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2017年晚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1、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晚婚假

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2017年1月1日后婚假及晚婚假如何休

通过新旧条文的对比可以看出,国家取消了给予晚婚公民延长婚假的奖励,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无法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但是对于具体的假期天数没有明确规定,其具体奖励天数体现在各地方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的实施细则中。

目前只有广东省出台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还未针对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调整本地区的晚婚假与晚育假。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只有在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后,当地的晚婚假才会正式取消。

对于大部分职工比较关心的“2016年1月1日之前领证但未休晚婚假的职工,还能否享受晚婚假”的问题,需要看各地新规的具体规定。原则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证但尚在单位规定的婚假有效期内的,应当按照原规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当地新条例出台之前领证结婚的,也应当依据现行的条例执行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3年婚假有几天最新规定时间是不一样

全文共 441 字

+ 加入清单

简要回答

2023年婚假,各个地区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只有三天时间、而有一些地区最长可延长到30天。目前我国对于婚假的规定作出了最新的调整,其中对于部分省份的婚假也进行了适当的延长,可能有些地区会存在晚婚假,现如今晚婚假已经大幅度的缩减。

1

要说婚假的最具体天数,各个地区的差距各有不同。在取消晚婚假之后,我国的相关地区婚假可能会适当的延迟,不过各个地区的婚假各有不同,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有些人在选择结婚的时候,要是主动参加了婚检,就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另外,休婚假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

婚假其实是带薪休假

婚假对于想要结婚的人来说,它属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主要是为新人在结婚之后所创造的一种福利。人们可能会将婚假直接定义为带薪休假,当然不管什么公司他都没有权利扣除新人在婚假期间内的工资。

3

婚假的有效期

通常情况下婚假是有固定的有效期的,具体的时间肯定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新人必须在领证之后一年或者是半年以内,要将假期完全休掉,一旦过了有效期之后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婚假是领证后多长时间有效

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有效期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单位自己会规定婚假的休假有效期。单位对婚假休假一般规定在领证后的1个月、3个月、6个月或者一年内休掉。如果需要休婚假,可以提前给单位说明。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休婚假相关规定

1.法定结婚年龄是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2.晚婚年龄是女23周岁,男25周岁,不再另外享受晚婚假,只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

3.婚假有效期说明,国家法律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根据自己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做出相关的规定,有的是要在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是半年休完,有的是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都是不一样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北京最新婚假规定

全文共 1309 字

+ 加入清单

结婚是人生大事,所以在我国法律上有规定,我国的每一位公民均享有婚假的权利。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北京最新婚假规定。

2017全国各地晚婚假预测表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2017年北京最新婚假规定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比如26岁的王小姐是上海市职工,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职工可享受的婚假为三天,如男职工年满二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应当增加婚假一周。所以她可享受婚假三天和晚婚假七天,一共是十天,婚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婚假工资怎么算?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432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

婚假工资怎么算?婚假国家规定

婚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规定,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既婚假为带薪休假。无论是法定3天的婚假,还是晚婚延长的婚假,婚假期间的工资都跟正常工作日工资一样。

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婚假有多少天

全文共 7584 字

+ 加入清单

导读:国家法定婚假天数有多少天呢?新人不可能刚举办完婚礼就上班吧。下面就来为大家普及下关于国家法定婚嫁天数的规定内容,一起往下看看吧。

婚假规定的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且用人单位必须让其带薪休假,这是对劳动者新婚祝福和精神抚慰。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的规定:

1。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晚婚职工,不仅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还增加奖励假7天。

温馨提示: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的规定,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婚假地方政策:

而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80]市劳险字第60号 颁布时间:1980.03.10

里面转发了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即[1980]劳总薪字29号文件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二)农村居民实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四条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四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晚婚假10日;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3婚假法定多少天休息

全文共 2244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是我们依法享有的福利假期,那么2023婚假法定多少天休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婚假法定多少天休息,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婚假工资发放标准

婚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除此之外,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活动包括: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3婚假法定多少天休息?

一、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晚婚假正式取消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表示,当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订,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调查,目前群众初婚初育年龄比以前明显推迟,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30岁。婚育年龄推迟不仅使得现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缩短,也造成了高龄产妇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会问题。

张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婚假的具体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一、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生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生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根据最新广东计生条例规定,已取消晚婚婚假。现行广东省地区晚婚职工,只能享受规定的3天假期,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婚假工资按全额还是基本工资?

婚假发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没有加班工资与奖金。职工只要入职,本人结婚时就可以申请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用人单位另给予路程假。劳动者依法享受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一般婚假多少天

全文共 212 字

+ 加入清单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距离,另给予距离假。

4、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给予其他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据:

1、职工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婚假的有效期是什么时候

全文共 1123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有效期是什么时候?下面小编为你解答,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婚假可以和其他假期一起休吗

婚假是可以和其他节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请假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请假时间不对的话,婚假中会包含节假日、公休日,那么婚假是不顺延的,这样的话在休假的总天数上就会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婚假为10天,在国庆假前2天开始请假,那么只能休到10月9日,即节假日包含于婚假中了,所以,在遇到节假日时,婚假可适当提前请,或者在节假日后请。

知识延伸:婚假政策来源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相关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相关

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晚婚婚假多少天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

晚婚假的消息,一直都是异地城市打拼上班族的关注的热点之一。由于工作和生活压力,他们的婚姻都来得都比较迟。那么晚婚婚假多少天呢?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在正常情况下,晚婚假是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请婚假遇到国庆节怎么请

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

简要回答

可以叠加这一段时间有很多新人会选择结婚,第一是这段时间。天气比较好,第二是寓意比较不同,但是在国庆节中有七天的假期,如果自己是刚好七号举行婚礼的话,那么肯定有很多麻烦事处理不掉。

1

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就需要向公司申请请假的,在很多正规的公司里面都会给员工三到五天的婚假,如果是国庆的七天假期还不够用,那么就可以额外申请这三到五天的婚假,一共十天左右就可以把自己的婚事完全处理清楚。

2

在遇到婚事需要请假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向领导提前报告,并且打出书面的报告,在向领导说明情况之后,一般都会接受到领导的祝福和支持,甚至领导还会报一些小的红包表示祝贺。

3

但是一般来说婚礼都会在国庆节的前几天举行,所以七天的时间都可以把婚礼给办完。

4

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跟领导汇报,并且做好应该做的工作,这样即便领导故意刁难,也没有什么话可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婚假包括周末吗

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婚假包括周末吗?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婚假应包括周末在内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的。 所以婚假天数,包括周末的。

知识延伸:婚假基本天数

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QQ鱼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婚假多少天?二婚有婚假吗?

全文共 1124 字

+ 加入清单

晚婚晚育者则在三天的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一方达到则一方享受,双方达到则双方享受。

婚假多少天?二婚有婚假吗?

婚假多少天

婚假,即劳动者本人结婚时所享受的带薪假期。

根据规定,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的初婚公民可以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包含3天的法定婚假),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一,应根据当地规定。

晚婚晚育者则在三天的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一方达到则一方享受,双方达到则双方享受。增加的婚假里,工资和奖金等照发,同时不应该影响享受婚假期间其他奖金和福利。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括双休日的时间。再婚也可享受三天的法定婚假,但是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婚假多少天

《计划生育条例》中对晚婚的定义为,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婚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而这些假期和福利待遇则需根据当地行政法规来实施。

晚婚者除了能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外,还能额外增加婚假天数,一般来说为15天(包含3天法定婚假)。对于晚婚假的规定,全国各地并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如:北京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婚假;上海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庆为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广东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广西东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安徽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河北为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南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四川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浙江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江苏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陕西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新疆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河南为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晚婚者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咨询婚假天数。

二婚有婚假吗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二婚也与初婚者同样享有法定婚假三天,但二婚不享有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婚假包括周末吗?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

婚假包括周末吗?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婚假包括周末吗

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

如,晚婚假为10天,那么10天内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则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

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休婚假并不是领取结婚证之后立刻休,可以在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任意时间连续休,比如在举办酒席的时候。不少公司给出的规定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年内休完,需根据自己公司规定来看。但要注意的是,婚假只能连续的休,不能拆分开休。

婚假可以和其他假期一起休吗

婚假是可以和其他节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请假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请假时间不对的话,婚假中会包含节假日、公休日,那么婚假是不顺延的,这样的话在休假的总天数上就会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婚假为10天,在国庆假前2天开始请假,那么只能休到10月9日,即节假日包含于婚假中了,所以,在遇到节假日时,婚假可适当提前请,或者在节假日后请。

婚假有效期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31个省份最新婚假出炉

全文共 1238 字

+ 加入清单

日前,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随着各省这一条例的陆续出台,据中国经济网统计,除了新疆和西藏还未对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进行修改外,其余29个省份均已对该条例进行了调整。下面一起来看看最新出炉的31个省份婚假情况。

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黑豫陕增加超长婚检假

2016年年初山西省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1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据记者了解,在还未修改该条例以前,山西就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从表格中可以看到,除了山西以外,甘肃地区也保留了30天的婚假,与山西并列第一。

另外,小编还特别关注了河南省与黑龙江省,两个省份在修改本省的计生条例时对婚假的规定增加了对于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7天和10天的规定,使得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婚假天数仅次于山西和甘肃。据统计,河南可休28天,黑龙江婚假可以休25天。

除了河南和黑龙江,陕西省也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10天的婚检假。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增加婚检假,目的是鼓励大家去参加婚检,进而降低缺陷人口出生率。

提醒有结婚准备的青年男女注意的是,如果河南、黑龙江、陕西三地的青年男女想休婚检假的话,需要在结婚之前去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婚检,然后拿婚检报告去和单位请假,不然将无法享受增加的婚检假期。

2省晚婚假取消已坐实

粤湘等11省婚假仅为3天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据了解解,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目前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

目前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多省原有婚假天数增加

再婚夫妻多可享受同等婚假

除了仅保留3天法定婚假的11个省份外,其它省份均在3天法定婚假以外增加了婚假天数,增加后婚假天数在10到18天不等。其中北京、上海、辽宁的婚假天数相对较少,为10天。

据了解,增加婚假天数的省份大多在计生条例中规定再婚夫妻与初婚夫妻享受同等的婚假待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婚假和户口并无关系,只与工作地有关。举例来说,如果山西人在北京上班,那他的婚假也只能按照北京10天的规定来执行,不能享受山西30天的超长假期。

婚假相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现在有哪些地方已经延长婚假政策

全文共 620 字

+ 加入清单

四川成都,安徽,江西,江苏南京,天津等地方都已经延长婚假。很多的地方都会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然后调整婚假,其中甘肃还有山西婚假最长已经达到30天。

各地对于婚假的政策

南京马上就会公布各类假期的明确规定,其中会包括依法办理登记的夫妻,可以有效享受15天的婚假,从2023年的2月10日开始就会执行。宁夏,陕西,河南还有黑龙江就会特别增加对于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然后有效增加婚假的规定,河南最长就会达到28天。

删除晚婚晚育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人口计划生育中还会删除晚婚晚育的规定。接着国家法定的婚假就是三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8月份又再一次的做出修订。随后各个不同的地方全部都会陆续的启动本地的修订工作,从目前已经完成修订的这些省份就可以看到多个不同的地方都会选择延长婚假,这可能就是一个全新的进步。

为什么延长婚假

婚假的延长是为了有效缓解年轻人的生育以及结婚这一方面的压力,这也是人们在进入到婚姻生活之后所可以享受的一项权利,也同样是保障家庭稳定的一大重要措施。延长婚假就可以有效促进于新人们能够有效享受婚姻生活可以有效加强夫妻的情感,同时也能够有效促进人口增长,可以有效达到维护家庭和谐的作用,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就是,尽管延长婚姻政策拥有着很多的效果,能够体现出积极的作用,但是依然会有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有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上会面临一些困难,这是就需要合理的制定一些婚假政策,确保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3年各省市婚假规定

全文共 2986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是每个职员都可以享有的,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婚假的请求,那么婚假可以休多少天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希望大家喜欢!

法定婚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

一、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生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生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根据最新广东计生条例规定,已取消晚婚婚假。现行广东省地区晚婚职工,只能享受规定的3天假期,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结婚婚假

五、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而在2016年1月,四川晚婚假条例则做了修改,晚婚假的而外奖励这条规定取消。

六、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生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七、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八、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

而在2016年1月,浙江晚婚假条例则做了修改,晚婚假的而外奖励这条规定取消。

九、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生条例

十、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_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十一、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生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最新的婚假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生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