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亚布力滑雪场交通攻略(汇总20篇)

浏览

5438

文章

1000

篇1:交通安全六不六要

全文共 1360 字

+ 加入清单

交通安全一直是一个倍受关注的话题,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要注意交通安全,这不仅仅是为自己考虑,也是在为社会的进步做贡献,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六不六要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夏季交通安全提示

一、7月11日晚,四川省雷波县一新建尚未开通的村道上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失控坠入水渠,造成7人死亡。交警提示,三轮电动车行驶稳定性差,乘坐安全风险高,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勿非法载客。

二、7月11日,江西沪昆高速樟树段一辆货车追尾碰撞一辆装载29吨液苯的危化品运输车,造成危化品运输车液苯泄露并起火燃烧。交警提示,夏季是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高发时期,高速公路上行车,请注意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三、7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南二环高速公路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因雨天路滑、驾驶人操作不当碰撞中央护栏后发生侧翻,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交警提示,在雨天或者湿滑路面驾驶客运车辆,请降低车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不要急踩刹车、急打方向。

四、7月5日,吉林省松原市G102国道一辆装载货物尺寸超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型轮式拖拉机追尾碰撞,造成5人死亡。交警提示,货车载货重量、尺寸超过限值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严格按规定载货,安全驾驶。

五、7月4日晚,甘肃临潭县311省道一辆中型自卸货车追尾碰撞前方小型普通客车,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交警提示,夏季夜间交通流增大,视线不良,易发生追尾碰撞事故,行车时请降速行驶,并与前方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六、客运车辆驾驶人在雨天或者湿滑路面驾驶时,要采取点刹的方式制动,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慢打方向盘,以免车体失控。

七、强降雨易引发山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客运车辆行经山区道路时,应注意警示标志,尽量避开经常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的路段;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道路情况,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

八、多雨天气时,客运企业应组织对客车途经线路进行风险评估,对行经滑坡、泥石流风险隐患路段的,客运企业要调整或暂停客运班线。

九、雨天路面湿滑,视线不良,易发生大客车失控侧翻、碰撞事故。客运企业应及时对客车驾驶人组织开展雨天安全驾驶、应急处置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

十、今年我国降雨多,范围广,给客车安全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江西、山西等地发生多起雨天大客车因超速行驶造成碰撞、翻车事故。客运企业应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GPS监控力度,及时纠正驾驶人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十一、夏季乘坐客车出行旅游增多,旅客要牢记交通安全。交警提示,乘坐客运车辆旅行时,请到正规客运场站购票乘车,请勿乘坐“黑车”。客车出发前要系好安全带,车辆行驶途中请保持安全带扣牢系好,为您的旅行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看过“交通安全六不六要”

交通安全“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交通安全日的由来

全文共 2104 字

+ 加入清单

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的有10万人左右,交通安全是司机朋友们首要关注的事情,故而定下了交通安全日,那么大家知道交通安全日是怎么来的吗,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日的来历资料,供大家参考。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经过

2012年12月2日为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中国各地举办了形式不一、丰富多彩的活动,集中宣传这个具有特别意义的主题日,大力推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全民安全文明出行。

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700余名来自长春各界的驾驶员代表联合发出倡议,并在“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承诺墙上签名。

在广西交警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及市民代表120多人,在南宁市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广西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警营开放活动。按照部署,广西各地交警部门将积极开展“观警营、当交警、话交通”社会体验日活动,打开警营,邀请各界群众代表到交警部门车驾管、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等岗位,通过实地观摩车管所业务流程、指挥调度现场、交通信号调配、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标志设置等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不仅迎来了绘有“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宣传语的公交车,还有交警和交通志愿者将一批印有宣传语的苹果分发给过往的市民,寓意文明出行保平安。

在重庆,由重庆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启动仪式在重庆江北观音桥举行。通过女子交巡警手势演示、交通安全舞蹈、上百块警示展板,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向市民宣传。

在宁夏银川,“交通安全宣传走上街头”活动在2日全面展开,来自宁夏交警总队的交警们现场演示了交通指挥手势,并向司机们分发交通安全出行标志,同时,通过交通知识竞猜、展板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在河北省内道路一些重要路段出行大批志愿者身影,他们以公务员为主,还有一些公益组织成员及学生等群体,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带头示范和倡导文明交通,这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河北省主题宣传活动的一部分。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首个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投入使用。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开展宣讲。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有利于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今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原因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意义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历年主题

2012年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看过“交通安全日的由来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背景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 年 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理解

全文共 5386 字

+ 加入清单

虽然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但仍然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要,交通拥挤、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状况不断恶化,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影响交通事业发展的瓶颈。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理解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颁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尤其对该法第76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不断。[1]论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认为该法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立法思想,充分保护了作为弱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利益;反对论者则认为该法对行人的“偏袒”和对机动车的“苛刻”损害了社会公平,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2]于是,侵权法学者纷纷在各大报纸上撰写文章,以表明自己观点和态度,同时,对其他观点进行了评析。[3]这些观点无疑对我们从宏观上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法第七十六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问题远没有解决,因为该条及第17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我国将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制度与原有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之废止。《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也随之失去法律效力。《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没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的标准。于是,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从特别法步入了普通法,在审判实践中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众所周知,《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远低于《解释》的相关规定,同时,《解释》规定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事故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前,还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后,只要是2004年5月1日后受理的,均适用《解释》的规定。由此,2004年5月1日后受理,就成为适用《解释》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惟一标准,而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特别是对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约定等均在所不问。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即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对该问题,已引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注。该委就此问题向最人民法院咨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以法研 [2004]81号《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称,“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只是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它不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失效而无效。《解释》施行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履行2004年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也可以经协商依法变更保险合同。”《答复》对该问题的回答是否适当与全面,就成为另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故在我国法上,责任保险即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自愿保险的范围,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规定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保险法》第50条第 2款规定的责任保险相同,不同的是该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可以看出,二种保险均属于责任保险,这是相同点。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强制的,即法定的。(2)前者的目的集合危险,分散损失;[4]后者不仅包括前者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5](3)前者,保险公司以赢利为目的;后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上应做到保本微利。(4)前者属于自愿的保险,故,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如何承保或承保的多少均有选择余地;后者则属于强制或法定保险,保险人不得拒绝投保人投保,即属于强制缔约。[6] (5)前者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其他保险捆绑销售;后者则属于法定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不得与其他保险捆绑销售。(6)前者的保险金额与保费,原则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后者则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相同的规定。如日本《汽车损害赔偿法》第13条。 [7]我国台湾地区《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5条。[8]

综上,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保险法》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同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二者混同的观点,都将导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错误理解,更将导致不妥当的适用。关于二者的关系,在适用时,有三种情形应引起注意:

(一)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能否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如能投保,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理赔?

如前所述,二种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而责任保险又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根据《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9]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该规定是财产保险责任限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可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各保险人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该条适用的前提是保险险种均属商业保险,基于保险当事人的自愿而发生,因此,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法定保险的情形下,不能适用该条后句,即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先由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再由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各保险人的赔偿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样适用的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保险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约定优先的民商法原理。另外,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目是主要是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即分散损失而设立的。二者相比较,首先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能更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机动车所有人先后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对该问题,因我国还未制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办法,所以,在我国法上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上发生此类案件,可以借鉴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 82条之2[重复契约情形的免责]的规定,即就一辆汽车缔结二个以上的责任保险(在此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就上述契约中最早缔结的契约以外的契约,免除在与最早缔结的契约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因汽车运行事故产生的损害真补、损害赔偿额的支付、先付金的支付。[10]该条规定确定了投保时间优先规则,由最早缔结保险契约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其后的保险公司免责。同为法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适用投保时间优先规则,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保险契约约定的保险金额。同时,对法定免责事项以外的赔偿,其他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三)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辆共同致人损害,保险人之间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11]只要其违反操作规范 [12]的行为直接结合而共同致人损害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即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保险公司之间对此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国现有法上没有规定。可资借鉴的是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34条:“汽车交通事故系由数汽车所共生或涉及数汽车者,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肇事汽车全部或部分为被保险汽车者,受害人或受益人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请求各被保险汽车之保险人连带给付保险金。“[13]该条规定设立了各保险公司对支付保险金负连带责任。结合我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可以证明上述立法可以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 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 16条第1款:”第三条规定的保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发生时,受害人可以政令之规定,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请求保险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额。“[14]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8条规定:”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受益人[15]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据此,学者认为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无条件支付义务。这种请求权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16]当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时,各保险人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使受害人及时、足额地得到赔偿,有利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三、《答复》回答的问题是否适当、全面

《答复》回答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是适当的。因为其将合同自愿原则作为解决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而适用于《办法》失效,而《解释》生效后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同时,规定《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只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性的标准。该规定体现了当事人约定优先适用的原理,也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保险当事人的约定适用《办法》,该约定当然不依《办法》失效而无效。但是否完全适当呢?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是:(1)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法律条件是《办法》,而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的是《解释》,而《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比《办法》高得多。如《办法》第37条第8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而《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适用后者比前者高出近一倍。在此情形下,完全可以适用情形变更原则,而适用《解释》规定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为,法律条件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17]不可归责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使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基础发生当初无法预料的变化,若继续维持原有的保险合同,则对被保险人显失公平,所以人民法院有权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18] (2)责任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是指一方实际上只限于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他方提出的条件而成立的合同。[19]由此法律特征所决定,对保险合同应适用何标准进行赔偿,完全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被保险人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适用了《办法》,而在其失效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这才能充分体现双方的平等。(3)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只是重视保险人承担的最高保险金额,而对适用何标准来进行赔偿,却往往并不关心。但实际上,赔偿的标准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保险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只有赔偿的标准才具有重要意义。而保险公司却时常不向投保人说明该条款的重要意义,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0]因此,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就顺理成章了。(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全不受《答复》的约束。

另外,《答复》没有回答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的标准,应如何处理。这是其不全面的表现。对此,除了上述理由外,还可采《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解释为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而不是适用《办法》规定的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交通安全记我心教案

全文共 1806 字

+ 加入清单

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多种方式传授安全知识,培养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交通安全习惯,规范交通安全行为的过程。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记我心的相关教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记我心教案1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本校地理位置的实际和地区季节的气候特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做实为本,长效在先,重点预防”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依法通行”的思想,避免我校学生出现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的人身不受伤害.

二、 工作内容

针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我地域靠近长白一级公路及农用机动车、从商车辆繁多的实际,加之春秋两季风沙大的特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我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初、期中各召开一次教师交通安全会议,明确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是教师的责任及随时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监管教育.

2.三方面教育:

⑴主题教育

① 学期初、末、长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由学校主管领导主讲及印发安全工作教育要点,班主任落实、丰富交通安全知识.

② 每周班主任及法制教师根据季节特点,如风沙大、路滑、冰雪等时节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及上下学路上应注意的事宜,提高自护意识.

⑵跟踪教育

① 突发恶劣天气,学校通过校园广播或班主任及时到班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请清注意事项.

② 告之家长每天对自己孩子上下学路上的叮嘱,时时增强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⑶宣传教育

① 利用宣传阵地,介绍交通安全常识,每周利用校园广播播报两次,每月出一期板报,每学期办一次手抄报.

② 每学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片,并写观后感.

③ 每学期邀请交通队工作人员到校,提供宣传材料,指导配合各项交通安全活动的开展.

3.责任书签定

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定责任书及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教育孩子的意识,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有机结合

三、 保障措施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班主任、安全员、宣传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层层追究。

看过“交通安全记我心教案”

交通安全记我心教案2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不违反交通法则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意识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则的重要性与紧迫感。进一步做好我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学期我校将就生活中学生可能遇到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彻底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查找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狠抓落实。

二、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法规、交通常识教育,并结合本校周边及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经常性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强调以下几点:

1、横过马路必须按交通信号、标志行走,不乱穿马路。

2、不搭乘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农用车。

3、不骑自行车驶入快车道,严禁骑自行车带人,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路或搭乘摩托车。

4、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

5、等候公共汽车时不要站在人行道边上,应当远离车道,站在靠里面的安全位置,车到达后再走出来上车。

三、上学、放学时,各校组织教师轮流值班,责任道人。在学校周边交通繁忙路段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好学生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四、各校要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的管理。校园内应禁止未经批准的外来车辆进入。在学生上学、放学出入学校的高峰时段要禁止机动车进出校门。

具体措施如下:

3月份:各校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4月份:各校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手抄报或剪贴报比赛。

5月份: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法规、交通常识教育,并结合本校周边及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经常性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6月份: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9月份:请***二中队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讲座。

10月份: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1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征文。

12月份: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小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1114 字

+ 加入清单

冬天是一个冷天气,所以在交通安全方面都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生冬季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冬季交通安全常识

一、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二、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驾车出行前,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掌握路况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车辆换季保养。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等系统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四、蓄电池保暖及充电。汽车的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在严寒的环境里往往会因受冻而降低功效,可采取适当措施为蓄电池保暖和充电。

五、注意检查轮胎。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六、及时清除雾气。冬季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室内外温差会令车窗凝结雾气,用暖风除雾的同时将前车门窗打开一点,其效果十分迅速有效。还应注意后窗除雾,以观察车后情况并增强倒车过程的安全性。

看过“小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

小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知识

一.冬季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冬天寒风凛冽,雪花飘飘。人们都穿上了大衣、戴上了帽子和口罩,但可别遮住了自己的眼睛,这样既不安全,又会影响活动。一年四季气候不同,同学们交通安全防范不能放松。

二.手脚冻僵了应该怎么办?

在寒冷的冬季外出活动,常常冻得手脚发僵。手脚冻僵了,千万不要在炉火上烤或者在热水中浸泡,那样会形成冻疮甚至溃烂。那么正确的方法应该怎样呢?

1.应该回到温暖的环境中去,使冻僵部位的温度慢慢回升。

2.如果在野外,应当设法用大衣等将手脚包裹起来,还可以互相借助体温使冻僵的手脚暖和过来。

3.最有效的方法是用手搓,通过摩擦增加温度,促进自身的血液循环,以恢复正常。

三.冬天课间活动要注意什么?

1.课间可适当开展一些有益的健身运动,如跳绳、踢毽子等。

2.如果下了雪之后,走在有冰冻的路面上要特别小心,预防跌倒摔伤,尤其不能到有冰冻的地方追跑,不得在校园内打雪仗掷雪球,以免砸伤他人。

3.在排队下楼梯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不得拥挤和冲撞他人,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行,预防楼梯口踩踏事故发生。

4.中午在学校就餐的同学更要注意安全,吃完饭在校内有秩序地玩一玩或进行休息,预防打闹现象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交通安全警示语

全文共 1067 字

+ 加入清单

使用一些震撼武警示语,这对维护交通安全是大有益处的。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警示语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关于交通安全警示语1

(一)行车上路要小心 平安二字值千金

(二) 司机一滴酒 亲人两行泪

(三) 心急不吃热豆腐 开车不开英雄车

(四) 滴酒不沾 出行平安

(五) 安全意识抛脑后 事故发生忙个够

(六) 生命最可贵 平安是幸福

(七) 礼让为先人人敬 强超抢会是祸根

(八) 平安藏心间 礼让应率先

(九) 家人盼你平安归 亲人等你去团圆

(十) 方向在手中 安全记心中

(十一) 驶上高速路 莫要抢速度

(十二) 抢道不是英雄 让行才是风尚

(十三) 把稳方向盘 不开英雄车

(十四) 途中无事故 等于高速路

(十五) 无知小孩出车祸 父母首先有过错

(十六) 占道摆摊又设点 防碍交通最危险

(十七) 护栏保安全 翻越最危险

(十八) 交通规则靠大家 人人都来维护它

(十九) 高高兴兴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看过“关于交通安全警示语”

关于交通安全警示语2

同为行车人,相见礼为先

虽为坦途超速者戒,纵有捷径乱穿者止

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

违章超载,得不偿失

减速慢行勿争先,关照生命到永远

三双筷子三只碗,爱妻娇儿盼团圆

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出了车祸速报警,救死扶伤见真情

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礼让三先,路畅民安

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

谨慎驾驶千趟少,大意行车一回多

一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

十次肇事九次快,摩托车族当自爱

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

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道路连着你和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祸起瞬间防患未然

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关于交通安全警示语3

一丝不苟保安全,半分疏忽生祸端

车辆超载一吨,危险增加十分

支线让干线,抢行起祸端

停让躲慢要果断,犹豫不决出祸端

雨雪雾,限车速

快车乐一时,祸起痛一生

夜间会车要谨慎,远光近光有分寸

交规学记用,安全你我他

护栏保安全,翻越最危险

安全在你脚下,生命在你手中

绷紧安全琴弦,奏响生命旋律

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

礼让三先,天长地宽

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遵守交规,善待生命

交通安全进万家,出入平安你我他

母念妻等娇儿盼,愿君平安把家还

头脑绷紧安全弦,行车系上安全带

警惕安全在,麻痹事故来

珍惜生命,守法出行

心静车行,心乱车停

大意与事故挂钩,小心与平安交友

飞速行车乐一时,一朝落马毁终生

关爱孩子,从起步开始

居安思危,莫忘交规

车行高速路,注意限车速

维护交通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交通法规经常看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知识

全文共 1732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不断提高,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刻不容缓。那么你对幼儿交通安全教育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家长需要注意的幼儿交通安全知识

一、家长错误认知导致的儿童车内不安全行为

1、 让年纪幼小的孩子坐在车辆的副驾驶座上。事实上,这是非常危险的。对于儿童来说,12岁以前,他们只能坐在后排。

2、 家长抱着孩子乘车。家长抱着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这在事故中,儿童受到的伤害是最严重的。如果汽车在时速50公里情况下发生碰撞,在惯性的作用下,将产生30G的冲击力。体重为10公斤的幼儿,此时会产生将近300公斤的冲击力,相当于4-6个成年人体重的总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法抱住怀里的孩子。

3、 车内悬挂大量装饰物。有些朋友的车里会摆放很多装饰品或者杂物。特别是一些尖锐的、硬的小物件,当车辆发生紧急制动或碰撞时,如果黏附不牢,这些物件将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

4、 让孩子自己上下车。实际上这种行为有着很大的潜在危险。由于小孩力气小,车门开启时如果不能固定到位,会造成反弹,夹伤稚嫩的孩子。此外,驾驶座上的父母不可能看清楚孩子下车一侧的全部路况和交通情况,孩子推门下车的时候极有可能会被旁边行驶过来的自行车或者汽车撞到。

二、家长对于儿童缺乏必要约束导致的不安全行为

1、 儿童不系安全带。很多家长由于娇惯孩子,当孩子觉得系安全带不舒服时,往往就不再坚持让孩子系安全带了,殊不知一时疏忽和放纵往往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2、 给孩子系安全带,但不配合使用合适的约束装置,如安全座椅儿童增高坐垫。一般来说汽车座椅和安全带是专为成人设计的,不适合儿童体型。儿童因为身材矮小,更多时候车载安全带对于他们来说,着力点过高,很容易勒到他们稚嫩的颈部,如果绑得太紧,在发生车祸时还会造成致命的腰部挤伤或脖子脸颊的压伤。

3、 给孩子系安全带与成人的相同。儿童安全带的系法与成人基本相同,但有所区别。一般来讲,超过12岁或身高高于1、4米的儿童就可以像成年人一样使用安全带了,儿童系安全带需要注意如下几个要点:一、跨过儿童的肩膀而不是手臂,斜对角贴胸而过。二、腰带应该跨过大腿根部而不是小孩的腹部,这样可以避免勒伤儿童的腹部。三、如果儿童身高不足,必须配合使用增高坐垫或者增高座椅抬高他们的身体。

4、 大人怀抱孩子,共用一根安全带。这样并不安全,实际上反而对于两个人都起不到保护作用。一个孩子在高速撞击事故当中,产生的冲力相当于一头成年大象的重量。而且发生碰撞时,大人的冲击力还会施加在孩子身上,使儿童承受更大的伤害。

5、让孩子在车内吃东西、玩玩具。孩子在行驶的车内吃东西是相当危险的,特别是一些果冻、冰糕、坚果之类的食品。无论是刹车还是颠簸摇晃,都可能噎着孩子,严重的会导致窒息。

看过“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知识“

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知识

1、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

父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机会让孩子认识和了解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及交通安全常识,让孩子从小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经常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在街道上、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以及学骑自行车等。不要在停车场内玩耍,游戏时尽量远离停靠的车辆,以免其突然启动而造成伤害。

2、指导孩子安全过马路

父母要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指导孩子在过马路时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是地下通道,不要横穿马路。应看清指示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马路。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孩子上下学时,不可多人横排行走,不要互相推搡打闹,应该在人行道上行走;儿童在街上和马路上行走时,不要埋头看书或玩玩具。

3、注意儿童骑车安全

对于骑自行车的儿童,应当提醒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骑车带人,注意靠右侧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要多人并排骑行,也不要在马路上相互追逐。下雨下雪天,儿童最好不要骑自行车,以免滑倒发生意外。要经常帮助孩子检查自行车的车铃、车刹、反射器是否有故障。若有应及时修理或更新。

4、正确使用安全座椅

数十年的安全研究表明,一个品质合格的儿童安全座椅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能有效避免儿童在乘车时可能发生的碰撞危险,让父母更放心。在购买汽车安全座椅时一定选择适合自己孩子身高,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以及相关儿童乘车安全装备。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

全文共 4271 字

+ 加入清单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事故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4.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研究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六位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前我查阅了案卷,根据双方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28、30,《侵权责任法》8、13、48条,高院155文的相关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被告李某应当在5年至7年判处刑罚,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李某恶意逃避债务,悔罪态度极差,无法取得受害人的原谅。

1、李某涉嫌犯罪,造成两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应当在5年至7年判处刑罚。

本案事故两死四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李某应当在3年到七年判处刑罚。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仅仅支付了六位被害人1万余元,据被告的损失相距甚远,无力赔偿的数额也达到60万元,六位被告人认为应当在5年到7年判处李某。

2、李某伤情稳定,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六位受害人及亲属人坚决要求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李某在事故也受伤,腿部骨折,软组织受伤等,伤情比受伤的两位受害人轻,这两位受害人王某,马某都可以行走或拄拐行走,而李某坚持称自己的不能行走,想以此拖延刑罚处罚,且其向法庭提交的诊断证明证实:李某仅骨不连,伤情稳定,不是处于急待就医的情形,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鉴于李某涉嫌犯罪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极差的悔罪态度,受害人恳请法庭变更强制措施,对李某执行逮捕。

3、李某恶意逃避债务,悔罪态度极差,无法取得受害人的原谅。

事故发生导致六个家庭瞬间遭受灭顶之灾,尤其是受害人王荣,是家中的独子,死亡时,孩子还未出世,现在五个月嗷嗷待哺,为这次事故,亲属奔波新疆和甘肃之间,已经无生活来源,家庭陷入极度困难。陈言波在医院抢救的七十多天,还是散手人间,家庭欠下巨额的医疗费,在陈言波病重期间,因医疗费短缺,医院多次拟停药,陈言波家属多次找到李某,李某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出钱。其他几位受害人也是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受害人家庭的巨大困境,李某以自己也受伤为由,拒不赔偿,还伙同他人,企图帮助金杯车实际车主张某逃避赔偿责任。至今也只赔偿受害人1万余元,这种悔罪态度如何能取得受害人的原谅!受害人恳请法庭对李某判处5年到7年的刑罚!

二、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请求合理合法应当得到法庭的支持

1、误工费应当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人损》司法解释对误工费未区分农村与城镇,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见《人损》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上年度38820元计算。

2、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各位受害人计算标准应当统一。

马某多年前来乌鲁木齐,先在轻工学院开小商店,后搬至现居所,有暂住证可以证实受伤前,马某在城镇居住一年,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误工费,误工时间见诊断证明。

王某的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营养费有鉴定机构证明,误工标准也应当参照城镇标准,侦查卷中有王某的暂住证。

王荣暂住证,可以证实其在城市居住一年的事实,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陈言波一家在福建宁德市生活多年,随未办理暂住证,但在城市生活是事实,向法庭提交的母子医疗保健卡、入托幼儿园收据,医疗卡可以证实。另根据《人损》司法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法庭认为不能按城镇标准计算,采取农村标准,也应当按照陈言波住所地农村标准,即2011年的8779元计算。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本案死亡赔偿金应当统一标准。

因王荣与马衣舍结婚时,马衣舍尚未达法定婚龄,未领取结婚证,即按穆斯林传统,举办了结婚仪式,阿訇念了经(有婚礼录像、结婚照),二人即开始在一起生活,王荣死亡时,孩子已近八个月。应当赔偿王荣之子王瑞杰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有出生医学证明证实父母子女关系)。

3、关于伤残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人损》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我方按照伤残等级的标准计算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合法有据,且司法实践支持伤残人员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内不分比例的赔偿受害人。

《侵权责任法》48条,《道交法》76条,《保险法》65条对此均有规定。

四、张某向法庭出具的“收条”系事后制作,李某当庭陈述的关于金杯车的实际车主事实与李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矛盾,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在交警大队陈述,金杯车是抵账过来的,无抵账协议(见侦查卷 页),在向金杯车的行驶证车主范学斌送达传票时,范学斌称车是卖给的张某,李某是张某的雇佣的驾驶员,鉴于此,本案又追加张某为共同被告。但向张某送达传票时,张某非常抵触,坚决不取传票,送达人员追至昌吉特变房产水木融城小区,经法警多方劝说,在昌吉特变房产水木融城的物业办派人取走传票,完全不符合其不是实际车主的正常表现,如其确实把车已转让他人,完全不必如此躲闪。当庭突然拿出收条,而收条的内容实际就是抵账协议,完全存在事后补协议逃避责任的嫌疑。据受害人了解,张某与李某有亲属关系,张某是米泉工地(即几位受害人搭乘金杯车的地方)安装窗户的承包人,有偿付能力,李某是给张某打工的,偿付能力差,金杯车是拉建筑材料的车。

五、李某当庭陈述存在虚假

李某经被害人代理人发问,称其在米泉工地包的按窗户的活,但无承包协议(不正常!),张某是其雇佣的技术人员,但无合同(不正常!),雇佣方式:按天算钱,300元每天(不正常!),安装窗户需要的就是熟练的技术工,技术人员不可能在场外指导。问给了张某多少钱,答:一千多(不正常!应该是整数)。开庭之前,代理人曾经问过李某跟张某的关系,李某当时称是朋友关系(有录音为证)。张某向其借了三万多元,收条上是三万整。这一系列的合理怀疑,可以说明李某向法庭隐瞒真实情况。

六、张某应当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某向法庭出示“收条”系事后补做,不足以证实车辆已转让的事实。

《人损》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七、李某和张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和张某共同过失,导致交通事故,是共同侵权人,根据《人损》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13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依据:高院155号文《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 “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对超出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望法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x年 x月xx日

相关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上下学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1069 字

+ 加入清单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和寄托,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提醒我们,如何解决交通安全乘坐汽车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上下学交通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乘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上车后往车厢里面走,站在车门口容易被人挤下车,拉好扶手。

2、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在车上要服从校车驾驶员和老师的管理,不要打闹,不要起哄。

3、乘车时要坐稳,没有座位要把双脚自然分开,手紧握扶手,不要在车上打闹,也不要随意走动,更不能在车上写作业。

4、最好不坐在司机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上,其实这个位置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因为这样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碰到。

5、乘坐校车时不要离开自己的座位,否则遇到急刹车时有可能会摔倒甚至被甩出去。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6、切记要系好安全带。刹车的时候,由于惯性的作用人更容易向前倾倒碰撞。因此,乘车时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

7、不要在校车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小朋友可能因为气管异物造成窒息甚至是死亡。

8、在乘车时千万不要随意按动车上的任何按钮或者打开车窗。

9、上下车一定要等司机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有序地上下车,不要拥堵。

10、避免任何高声的或破坏性行为,防止分散校车司机的注意力。要有礼貌,尊重你的司机。因为对于司机来说,安全的接你上下学是一个巨大的责任。

2、等车时的注意事项

1、早晨上学,在指定的地方等候上车,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等车。

2、上下车时应注意等车停稳以后,因为在车子还没停稳,如果大家都去拦车的话,反而会让司机措手不及。如果上车都争先恐后的上,不巧被其他人挤倒,都可能发生事故,这样很危险,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有序上车,不要争抢。

3、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或车辆震动过程中引起燃烧和爆炸,严重危及大家的生命安全。也不要把锐利的用品,特别是管制刀具等带到车上,因为容易误伤到其人。

3、下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 等车停稳后再下。开门前,先看一下车周围有没有自行车或摩托车经过,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打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不要争先恐后,要有序下车。

3、当车停稳下车后,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选择有红路灯的地方过马路。

看过“上下学交通安全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关交通安全的警句

全文共 1203 字

+ 加入清单

近几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归根结底是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差。我就亲眼目睹了一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公交车事件,希望大家能遵守交通安全,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有关交通安全的警句1

31、路好车好安全最好,慢行快行平安就行。

32、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33、礼让三分平安在,抢行一秒后悔迟。

34、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

35、客货混装,害人害己。

36、开车多一分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37、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38、谨慎驾驶一帆风顺,遵纪守法十分安全。

39、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社区家家幸福。

40、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41、交通安全名言马路如虎口,劝君多留神

42、将安全牢牢的记在心中,平安将会伴随我们渡过美好的一生。

43、减速慢行勿争先,关照生命到永远。

44、即使在最平直的道路上行车,司机也必须紧握方向盘。

45、红灯,绿灯,灯灯是令;弯道,直道,道道小心。

46、何愁路途多遥远,遵守法规保平安。

47、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48、防灾求得平安在,遵章换得平安来。

49、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50、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51、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

52、道路非比球场,不要合理冲撞。

53、大家小家是一家,交通安全靠大家。

54、穿马路越护栏,不守法是隐患。

55、出了车祸速报警,救死扶伤见真情。

56、超车超速痛快一时,酿成车祸悔恨一生。

57、彼此让一让,路宽心舒畅。

58、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59、保障交通安全,促进改革开放。

60、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有关交通安全的警句2

1、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2、遵守交规,善待生命。

3、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4、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5、一看二慢三通过,麻痹大意闯大祸。

6、要想车祸不上身,交通法规牢记深。

7、学好交通安全法,平安幸福千万家。

8、行人过路要小心,提前准备防万一。

9、行路慎为本,开车礼当先。

10、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11、无证开车,作茧自缚。

12、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13、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

14、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

15、维护交通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16、违章横穿高速路,难免踏上黄泉路。

17、违章罚款是手段,安全教育是内容,交通安全是目的。

18、虽为坦途——超速者戒;纵有捷径——乱穿者止。

19、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20、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1、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22、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

23、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24、十次肇事九次快,莫和死神去比赛。

25、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26、人要安全靠右行,车要安全靠慢行。

27、骑车请戴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28、宁停三分为安全,礼让三先保平安。

29、乱穿马路最危险,文明行路保安全。

30、路为国脉,法系民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全文共 3463 字

+ 加入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度1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障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均须按本规定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实行单位负责,逐级履行,目标管理, 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是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具体执行安全责任制的奖励和处罚。

第四条 安全责任制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安全工作 ;确定安全责任指标,定期考核、评比、验收;提出奖励和处罚的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执行。市、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督促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安全责任制。中央在京机关及驻京军事机关的交通安全主管部门, 负责督促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安全责任制须按下列规定建立: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与本单位的工作、经营、 生产和劳动安全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确定一名单位的领导人具体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设有或指定一个部门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确定交通安全员。

(三)认真贯彻道路交通法规、规章, 根据当地安委会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要求,制订、 履行本单位交通安全制度和具体措施,制定交通违章行为控制指标,保证实现安全目标。

(四)教育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和其他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规章,建立和坚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竞赛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总结评比。

(五)建立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保持车辆符合国家检验标准,严禁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六)接受当地安委会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指出的不安全隐患,按限期改正。

(七)建立本单位实施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 对实施安全责任制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给予惩罚或处分。

第六条 对实施安全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 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建立安全责任制或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力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其机动车上路行驶1至10天或停止其部分机动车上路行驶1至10天,进行整顿,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

第八条 对单位违反安全责任制的经济处罚, 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不按规定建立和履行交通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不力,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主管领导人200元以下罚款。

(二)交通违章行为超过控制指标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有非司机开车、司机酒后开车、驾驶机件严重失灵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 ,按每项违章行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每起一般交通事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每起重大交通事故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每起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处8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处罚时, 须填写处罚裁决书;实施警告时,使用书面警告或挂牌警告。

第十条 被处罚的单位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交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 不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十一条 对区、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罚裁决不服的,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申诉;对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处罚裁决不服的,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诉。市公安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自接受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决。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 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十三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0年7 月1 日起施行。

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度2

第一条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交通事故防范对策,实行目标考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交通事故防范对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公安机关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市政公用、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道路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区、多发地段的整治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提出意见;

(四)指导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安、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市政公用、监察等相关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工作内容是:

(一)协调指导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以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通报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三)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六条每年10月份的第三周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

第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机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落实奖惩措施,保证机动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控制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负责指导。

第八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从业条件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仪记载的行驶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和客运出租汽车的企业应当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为营运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建立技术档案,按规定淘汰不适合从事客运服务的营运车辆。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组织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单位接送人员的班车应当经安全技术检测合格,其驾驶人员应当有3年以上驾龄,并在每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

第十二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健全和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档案信息,及时公布机动车违法信息,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三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因下列因素危及交通安全,导致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交通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毁损后未及时更新、修复;

(二)道路出现坍塌、水毁或者严重的坑槽、隆起等损毁未及时修复;

(三)对事故多发地段、重点路段未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单位接送人员的班车及其驾驶人员不符合规定条件。

第十五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其所属机动车驾驶人员发生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7年12月10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机动车交通安全提示

全文共 1826 字

+ 加入清单

夏季高温天气下车辆机件耗损加大,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爆胎事故明显多发。交警提示,出车前请检查机油、水箱、轮胎气压和磨损程度,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现象要及时更换。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交通方面的安全提示,供大家参考。

机动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7月1日,河北邢台一辆大型卧铺客车行驶至天津市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车辆右前轮爆胎,冲撞路侧护栏,与桥栏碰撞后坠河,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夏季高温天气下车辆机件耗损加大,爆胎事故明显多发。出车前请检查机油、水箱、轮胎气压和磨损程度,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要及时更换。

2、6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宜凤高速公路33公里加900米路段时,车辆失控与左侧中央隔离带相撞,随后与桥梁护栏相撞起火燃烧,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客运企业应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车况,驾驶人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务必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救生设备。乘客上车前,应注意观察救生出口及安全锤等救生设备的位置。

3、天气炎热长时间驾车易疲劳。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请驾驶人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切勿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夏季气温升高,车辆易爆胎、自燃。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时,驾驶人要保持镇定,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轻踩刹车,利用发动机制动减速,缓慢靠边停车。

5、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正常,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防止车辆被追尾。

6、夏季气温高,谨防车辆自燃。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请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救生锤等设备。

7、暑期高温季节,外出旅游人车流量加大。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客运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8、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外出旅游请您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方便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勿乘坐无运营许可标识的非营运车和私揽客源的个人车辆。

9、福建公安交警提示:旅游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应核查人数,严禁超员,确保旅客系好安全带;旅客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发现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举报。

10、福建公安交警提示: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动态监控,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严格按照指定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

11、福建公安交警提示:欧洲杯赛事期间,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千万不要“球进了,人也进了”。

12、6月25日,一辆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重型罐式半挂车行经南平延平区西芹镇沙溪口电厂路口,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4人)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员3人死亡。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驾乘二轮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超速超员。

看过“机动车交通安全提示”

机动车交通安全提示

1、天气炎热长时间驾车易疲劳。请驾驶人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切勿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夏季气温升高,车辆易爆胎、自燃。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时,驾驶人要保持镇定,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轻踩刹车,利用发动机制动减速,缓慢靠边停车。

3、东侨交警提示: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正常,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防止车辆被追尾。

4、夏季气温高,谨防车辆自燃。请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救生锤等设备。

5、暑期高温季节,外出旅游人车流量加大。客运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6、旅游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应核查人数,严禁超员,确保旅客系好安全带;旅客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发现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举报。

7、欧洲杯赛事期间,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千万不要“球进了,人也进了”。

8、6月25日,一辆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重型罐式半挂车行经南平延平区西芹镇沙溪口电厂路口,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4人)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员3人死亡。东侨交警提示:驾乘二轮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超速超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广州交通安全条例

全文共 6905 字

+ 加入清单

据统计--2004年全国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死亡:4423人,其中,中学生死亡:1767,受伤:10698人,可见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三章 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保护区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范围包括:

(一)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隧道和高架线路外边线三十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车站、地面线路用地范围外边线二十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集中供冷站用地范围外边线二十米范围内的区域。

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的范围包括: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及其边线外侧五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路堤的坡脚或路堑的坡顶外边线外侧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路投影及车辆段用地范围边线外侧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四)城市轨道交通铺设电缆廊道两侧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提出方案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六条 (控制保护区内行为限制)

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方案,征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地面堆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或高架线路旁边敷设管线或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

(五)在过江隧道段疏浚河道。

第十七条 (特别保护区内行为限制及许可程序)

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确需进行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施工方案应当经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论证同意,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保护区界限标志)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分别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的外边线处合理位置设置醒目的边界标志。边界标志设置后,任何人不得毁坏或擅自移动。

第十九条(电缆保[FS:PAGE]护)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竣工验收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市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移交城市轨道交通电缆管线资料。市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可供共享的城市轨道交通电缆管线档案管理系统。对处于城市轨道交通电缆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审批时,规划、市政部门应当提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电缆的施工要求。

第二十条(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的禁止行为)

禁止下列行为:

(一)干扰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频率;

(二)利用城市轨道交通桥墩进行作业,在过江隧道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水域抛锚、拖锚;

(三)向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它设施投掷物品;

(四)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地面线路上擅自铺设平交道口、平交人行道;

(五)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高架线路两侧,修建影响司机了望的建筑物或种植影响司机了望及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与行车安全的植物。

(六)其他危害、损害城市轨道交通及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并制定服务规范,安全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讯需要,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维护义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标志醒目。

第二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清晰;车站区域内应有相应的路向标志。

第二十四条 (乘车规范)

乘客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动不能自理的人、酗酒者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

第二十五条 (车票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车票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发行或委托发行,车票所有权属发行单位所有。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蓄意逃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按城市轨道交通最高票价补收票款;无效车票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收回。

第二十六条(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环境、乘客正常乘车的禁止行为)

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涂抹、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周围五米范围内堆放物品、摆卖、兜售、卖艺、停放车辆、搭客、派发传单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及乘客正常乘运的行为;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捡拾垃圾;

(二)擅自销售物品;

(三)乞讨[FS:PAGE]、卖艺、躺卧、追逐打闹、无故较长时间滞留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携带超过标准的物品乘车;

(五)携带活体动物等其它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治安管理协助义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协助治安管理部门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治安秩序:

(一)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报治安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其接受治安管理部门指导和培训;

(二)组织治安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

(三)预防、制止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轨道交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对在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做好其他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客流量上升的应对措施)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足够运力,疏导乘客。

第二十九条 (限制客流、停运{部分停运}的措施)

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可能危及安全运营的紧急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在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其他措施难于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可实行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并立即报市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的程序)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须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同意。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审批下达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计划。

第八条 (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并划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域范围。

第九条 (工程实施单位资质、实施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按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条 (地下空间的使用、相关单位/人员权利的保护)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面以下空间时,上方地面产权人、使用人应当配合。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应当采用适当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边建(构)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规划衔接与预留)

处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报建时规划部门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预留必要的与轨道交通出入口、风亭等设施接口的条件。

第十二条 (合建及补偿程序)

根据规划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风亭等设施需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物业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全力支持和配合。结合建设给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利益带来损失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给予合理补偿,对补偿金额不[FS:PAGE]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参照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提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裁决,合法裁决有效,双方应当执行。

第十三条 (征地、征收及补偿程序)

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征用、征收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的,土地的使用人、使用权人应予支持和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被征用、征收土地的使用人、使用权人进行合理补偿,对补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依照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提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裁决,合法裁决有效,双方应当执行。

第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采取技术保护及监测措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测量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及设施周边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不得阻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名词解释)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包括与其相连的地面和高架部分。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车辆、机电设备、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发展及服务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安全运营、规范服务。

第五条 (《条例》实施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协助实施本条例,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经营单位的确定及其义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的经营管理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设施保护工作,并依照本条例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安全防范义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处理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各种形式演练。

当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应当立即使用广为人知的方式告知乘客,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障碍,恢复运行。不能及时恢复运行的,应当及时疏散乘客,乘客应当服从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三十二条 (车站、车厢安全设备配置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的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车厢内按国家相关标准配置相应的灭火、防护、报警、救援器材和设备,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公交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组织工作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事故调查结论和事故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有关行政管理[FS:PAGE]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

伤亡鉴定结论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

第三十五条 (乘客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赔偿)

在运输过程中, 因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乘客伤亡事故或财产直接损失的,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限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执行。

因当事人健康原因、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伤亡事故的,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查)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危及行车及公共安全的禁止行为)

任何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三)在城市轨道交通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四)向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抛掷物品、触碰接触网;

(五)毁坏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及路基、护坡、排水沟;

(六)击打列车或列车、车站的其他设施;

(七)擅自进入轨道、隧道和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八)攀爬、跨越或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及其他非乘区域;

(九)强行上下车;

(十)其它危及行车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干扰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频率的,责令拆除干扰设施并处以二千元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利用城市轨道交通桥墩进行作业,在过江隧道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水域抛锚、拖锚的,处以五万元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向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它设施投掷物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地面线路上擅自铺设平交道口、平交人行道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高架线路两侧,修建影响司机瞭望的建筑物或种植影响司机瞭望及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与行车安全的植物的,没收违建(种)物或责令其拆(铲)除违建(种)物,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参照本条第(一)——(五)项相应标准进行处罚;

(七)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蓄意逃票乘车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FS:PAGE]八)违反第二十六条第1、2款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涂抹、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或在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周围五米范围内堆放物品、摆卖、兜售、卖艺、停放车辆、搭客、派发传单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及乘客正常乘运的;没收其堆放、摆卖的物品及派发的传单,把停放或搭客的车辆清理出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九)违反第二十六条第3款第(一)、(二)、(五)项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捡拾垃圾、擅自销售物品、携带活体动物等其它违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十)违反第二十六条第3款第(三)、(四)项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乞讨、卖艺、躺卧、追逐打闹、无故较长时间滞留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秩序的行为、携带超过标准的物品乘车等规定的,清理出车站或列车;

(十一)违反第二十六条第3款(二)、(三)项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擅自销售物品或乞讨、卖艺、躺卧、追逐打闹、无故较长时间滞留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秩序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强行带离,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没收其携带的危险品,并处以二千元罚款;

(十三)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拦截列车、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向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抛掷物品、触碰接触网、毁坏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及路基、护坡、排水沟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十四)违反第三十七条第(六)、(七)、(八)、(九)项规定击打列车或列车、车站的其他设施、擅自进入轨道、隧道和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攀爬、跨越或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及其他非乘区域、强行上下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十五)违反第三十七条第(十)规定的,参照本条第(十三)、(十四)项相应标准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其他处理措施)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其他行政管理的,分别由市建设、城市规划或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民事赔偿)

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坏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行政管理人员责任)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驾驶人交通安全常识

全文共 1915 字

+ 加入清单

道路交通安全是世界各国一个普遍重视而又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个复杂的社会和技术问题。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1、减递会车

车辆在没有设置中心分隔护栏的道路行驶,与前方来车交会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并选择比较空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时,要降低车速,开近灯光,即使是在路面较宽的双车道,也应该慢车交会)。

如果在行驶前方的道路右侧有障碍物时,要根据离车距障碍物的距离、速度以及道路状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会车还是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以错开两车越过障碍物的时间,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如果对越过障碍物的判断没有把握,则应降低车速,缓行至障碍物近处,不要忙于超过,让对面来车通过障碍物后在继续行驶:如果估计两车要在障碍物处会车时,应主动减速、停车、调整车体位置或倒车让路,不要抢行堵住来车行驶路线:如果可能在路面较窄或道路两侧均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时,则应该根据对方来车速度和道路条件预选交会路段,正确控制车速,以保证两车在选定的路段交会。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当下破车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该让下破车)。

夜间会车时,要按规定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交会时要减速,防止碰撞前方右侧的行人和骑车人。

会车时,还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情况,看清预计会车地点的行人动态,当行人被来车挡住时,要防止这行人忽略本车,因此,要鸣号示意。总之,在有行人处会车时,必须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2、不可抢行超车

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则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断路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在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径交叉路口、人横行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由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

3、正确控制车速

正确控制车速,是安全行驶的一个必要条件,所谓“中速行驶,安全礼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般来说,许多司机根据自己驾驶车辆的车型和性能,经过实践和测试,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爱、感觉最自如的一种车速。如果这种行车速度能够符合交通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和交通环境,即可把这种车速定为自己的安全车速。

当然,城市与乡村不同,山区与平原不同,正确控制车速,还必须注意下列车

辆的行驶环境:

(1)密切观察沿途交通标志,遇有限速标志时,须严格按标志规定行驶。

(2)根据行驶道路状况和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3)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自己的车速随车流速度行进,不要性急超车。

(4)尽量保持经济车速的稳定,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汽车载重量轻、道路条件好时,经济车速可适当高一些,而汽车载重量大、道路条件差时,经济车速就必须低一些。

(5)行驶中,车速与通向行驶车辆间距相适应。在不同天气、道路、车速条件下,与前车间距也不相同,间距大小以确保安全为适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交通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全文共 1186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企业的交通安全,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一、安全教育

1、工程部要利用“周一”安全活动、安全例会、专题会议、安全主题活动等多种载体,对驾驶员和管理干部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2、各基层队要利用“周一”安全活动、出车前安全讲话、安全主题活动、长途行车教育等多种形式,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教育的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级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禁令》及领导安全讲话,局级单位和处级单位安全文件,各种安全主题活动内容,本岗位安全职责,驾驶车辆的潜在风险与防范措施,车辆维护、保养、日常管理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

4、工程部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二、入厂安全教育

1、新进工程部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工程部的“入厂安全教育”。

2、入厂安全教育除了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以外,增加单位概况、交通安全形势及交通安全工作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火灾预防与扑救知识等内容。

三、安全培训与取证

1、工程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2、安全培训形式以集中授课、经验交流、案例讨论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等为主。

3、安全培训内容:(1)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及岗位安全注意事项。(2)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区域、危险点、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3)了解本岗位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会处理危险情况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1、公司实行公司、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的培训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公司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公司培训以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主;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后方可上岗。

7、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交通安全知识填空题

全文共 5721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世界各国都在探索交通安全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交通安全知识填空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安全知识填空题

1、交通信号灯有________ 三色灯号。(红、绿、黄)

2、对行人而言,红灯、绿灯分别表示________ 。(禁止通行、准许通行)

3、交通信号灯中的黄灯表示什么_______ ? (警示)。

4、对行人而言,当路口信号灯为红灯和黄灯同时亮时,它表示的是什么含义__________ ?(即将变为绿灯,做好起步准备)。绿灯亮时,________ 车辆、行人通行。(准许)

5、黄灯亮时,_________ 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准)

6、红灯亮时,__________ 车辆、行人通行。(不准)

7、黄灯闪烁时,行人__________ 通行。(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8、__________ 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绿灯亮时)

9、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表示____________ 。(左转)

10、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上表示___________ 。(直行)

11、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右表示__________ 。(右转)

12、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__________ ,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黄灯)

13、行人怎样过马路才算安全_________ ?(绿灯亮时,进入人行横道过马路)。

14、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___________ 。(不得超过2名)

15、放学后,张三同学骑自行车通过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应___________ 通行。(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

16、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____________ 地点的标志。(危险)

17、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__________ 。(圆形)

18、交叉路口前进方向是绿灯时_______ 。(快速通过)

19、行人在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时,要按照_______通行。(交通警察的指挥)

20、绿灯闪烁时,__________ 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道的可以继续通行。(不准)

21、全国统一规定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___________ 。(122)

22、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_________ 。(设施)

23、汽车前面的两只“大眼睛”叫“大光灯”,作用是__________ 。(夜晚照亮道路)

24、汽车尾部还有两只“白色的眼睛”,叫_________ 。(倒车灯)

25、小学生在公路上戴_________ 颜色的帽子比较安全。(黄色)

26、小学生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_________ 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鲜艳)

27、小明上学时要走一个人行横道,当他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___ 。(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28、小璐步行从学校去外面超市买宣纸,应当在_________ 上行走。(人行道)

29、当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________ 直接横穿马路过去。(不可以)

30、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_______ 边行驶。(右)

31、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您认为在横过道路时,错误的行为是_______ 。(既不左看,也不右看)

32、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你认为危险的做法是_________ 。(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33、小丽每天去上学都要经过一个铁路道口,她在通过道口时应该__________ 。(一停、二看、三通过)

34、小明每天上学都要通过一个铁路道口,你觉得他怎样做最安全_________ ?(在准许通过的信号灯亮时再通过)

35、小明13岁了,学校离家较近,他想节约路上时间,可以使用_______ 作为道路交通工具。(自行车)

36、上学途中琳琳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__________ 。(下车推行)

37、王小华从学校骑自行车回家,行至路口准备左转弯时,应_________ ,不能突然猛拐。(伸左手示意)

38、放学后小红骑自行车回家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 。(双手扶把)

39、有的同学认为汽车遇到行人总是可以刹车,所以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这种想法正确吗_______ ?(不正确)

40、小朋友们不应该在_________ 玩耍、嬉闹。(公路上)

41、在街道或公路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的是哪一种人_________ ?(学龄前儿童)

42、在人行横道线前,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____ 。(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43、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小芳过街时应当__________ 。(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44、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行走,应该_________ 。(靠路边行走)

45、穿越马路时,不可以走_________ 。(机动车道)

46、当你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有辆车开了过来,你应该怎么做更安全_______ ?(站在马路中间的横线上让车辆通过)

47、我们骑车上学时不能_______ 。(都不能)(双手离把骑车两人骑一辆车曲折行驶)

48、骑自行车出行是环保、健康的交通参与方式。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你认为自行车应该在道路的________ 通行。(右侧)

49、明明在晚自习课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迎面遇到一辆驶来的汽车,灯光非常耀眼,为了安全,明明应该_________ 。(下车靠边避让)

50、王强雨天骑自行车去看足球比赛,他穿________ 的雨衣是最安全的。(黄色)

51、骑车人攀扶行驶中的汽车_________ 。(最危险)

52、骑自行车时,千万不要与__________ 抢道,不要双手撒把骑车。(机动车)

53、小学生排路队为什么要戴“小黄帽”_________ ?(黄色色彩鲜明,司机叔叔好辨认)

54、公交车应该由哪一门上_________ ?(前门)

55、小红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车时,应该站在__________ 依次排队。(站台或指定位置)

56、小明外出购物乘坐公交车时,下列行为中不文明的是_________ 。(拥挤、抢座)

57、公交车到站,我们下车后应走_________ 。(人行道)

58、我们乘坐机动车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__ 。(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59、在公交站等了很久,车终于来了,应当________ 。(先下后上)

60、在车站候车时,应当________ 。 (依次排队)

61、行人不得有下列哪种行为________ ?(强行拦车)

62、当你刚刚开始过马路时,黄色的信号灯闪烁起来,你应该怎么做呢__________ ?(立即停下脚步并退回安全线以内)

63、乘坐公共汽车时,下面的行为哪个安全_________ ?(行车时扶好扶手)#p#副标题#e#

64、小明乘坐公交车去奶奶家过节,乘车时可以________ 。(接打手机)

65、小娜和小霞在长途客车站等车进城,客车进站后,看到车已满员,此时乘务员招呼上车,小娜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 。(告诉小霞不要上车)

66、在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的公路上,小明和妈妈从公共汽车下车后横过公路时,做法正确的是________ 。(车开走后,确认安全通过)

67、乘坐公共汽车__________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68、在车辆没有停稳之前_______ 。(不准开门和上下人)

69、妈妈告小明,上街要注意安全,搭乘出租车时,可________ “打车”。(在出租车停靠点)

70、一位妈妈去接放学的孩子,恰好看见孩子站在公路另一侧准备横过,这时有机动车驶来,为避免交通事故,最安全的做法是_________ 。(妈妈大声喊孩子站在原地等待)

71、当你不慎在上学时发生交通事故时,你首先应该做的是___________ 。(立即拨打110报警)

72、王小妹上学时看到一辆小轿车撞倒行人后逃逸,这时她应 __________。(记住肇事车辆的号牌等特征,立即报警)

73、发生交通事故,有人被压在车轮或货物下时,正确的救援方法是_________ 。(拨打急救电话)

74、当你放学需要乘坐出租车时,你可以________ 。(站在人行道上拦乘)

75、小丽搭乘舅舅的轿车到学校上课,轿车在学校门前路边停车后,她正确的下车方法应该是_________ 。(观察侧后方情况,缓开车门)

76、当发现有人损坏交通设施时,应立即_________ 。(报警)

77、小华乘车去奶奶家过年,他可以随身携带 ________。(书籍)

78、乘坐公交车时,遇到人比较多时,你应当_______ 。(不要拥挤,宁可晚一点上车)

79、下面哪一种行为是被允许的___________ ?(骑车背包)

80、车辆后面的方向灯亮时,表示要_______ 。(转弯)

81、乘坐汽车时没有座位,要侧立站立,手应 _________扶手。(握紧)

82、上车时,将书包置于___________ ,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胸前)

83、13岁的小华不可以_________ 去上学。(骑电动自行车)

84、小强喜欢玩滑板,他_________ 在道路上滑。(不可以)

85、小华的奶奶每天早上不可以在________ 锻炼。(道路上)

86、坐出租车时,应由________ 侧的车门上下车。(右)

87、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灯闪亮、警报呼叫的特种车辆。特种车辆担负着特殊紧急任务。交通法规规定;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先行。特种车辆包括__________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施工抢险车)

88、马路上一组白色平行粗实线表示___________ 。(人行横道)

89、放学后坐校车时不要__________ 。(和司机叔叔攀谈)

90、当我们在马路上步行时,以下行为是正确的是_________ 。(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91、在校园内我们可以骑自行车吗_________ ?(不可以)

92、在校园里走路时__________ 是正确。(走在路的旁边)

93、我国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___________ 的原则。(右侧通行)

94、雨天骑自行车怎么样最危险_________ ?(打伞)

95、如果你看到迎面来了一个骑着自行车带人的同学,这时你应该____________ 。(阻止他骑车带人)

96、怎样才能促进交通安全___________ ?(遵守交通规则)

97、一切车辆和行人在通行时必须坚持________ 的思想。(安全第一)

98、规定安装_________ 的车辆,其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

99、属于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是________ 。(在机动车前排乘坐系安全带)

100、小小在未设停放点的地方停放自行车时,应在____________ 停放。(不妨碍通行的地点)

101、车辆停放时:___________ 。(应当听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

102、张先生教女儿学骑自行车,他们准备到居民小区外的道路上练习,您认为他们__________ 。(不应在道路上学骑车)

103、骑摩托车戴头盔的主要作用是什么________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头部)

104、您驾驶汽车进入居民小区时,应当考虑到_________ 。(玩耍的儿童会突然穿出)

105、王某驾驶轿车为朋友接新娘,在轿车前后号牌上贴上“百年好合”的红纸,这种做法是__________ 。(不合法)

106、小丽上学的学校离家比较远,学校门口有许多三轮车接送,小丽_________ 乘坐这种车。(不能)

107、10岁的小芳乘坐出租车时,应坐在_________ 。(后排座位)

108、李明今年9岁,李明的姐姐今年11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_ (李明和他姐姐都不可以驾驶自行车上路)

109、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推销员工,在路口向来往车辆驾驶员发放新楼盘的宣传单,您认为这种做法________ 。(影响了道路畅通和他们自身的安全)

110、秋天也是放风筝的好时光,________ 在城乡道路上奔来跑去放风筝。(不能)

111、冬天到了,雪花纷飞,路面结了冰,上学快迟到了,我们________ 。(就算迟到也不能在结冰的路上奔跑)

112、你的哥哥小明前两天考摩托车驾驶证没有通过考试,今天他问爸爸讨来摩托车钥匙,准备到道路上去学习驾驶技能,你应该________ 。(竭力阻止)

113、当你的家人和亲友聚会,喝完酒后亲友要驾车回家,你应_________ 。(坚决阻止他驾车)

114、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中_________ 。(不准吸烟)

115、机动车驾驶人__________ 。(驾驶机动车时不准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16、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________ 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最高)

117、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________ 。(15公里)

118、夏天中午开车容易犯困,那么困了应该_________ 。(停下来休息一下再开)

119、遇有坑洼、碎石等障碍物较多的土路,行驶速度要_________ 。(减慢)

120、小艳站在过街天桥上喝完牛奶后,随手把牛奶盒往桥下一扔,您认为这种行为________ 。(会影响桥下通行车辆的行车安全)

121、发生交通事故后,搬运昏迷或有窒息危险的伤员时,应采用_________ 的方式。(仰卧)

122、郊游乘搭交通工具时,应该_________ 。(按计划、讲次序、动作快)

123、小张驾驶两轮摩托车带弟弟郊游,弟弟乘坐摩托车正确的方式是_________ 。(戴好安全头盔,正向骑坐)

看过“交通安全知识填空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端午节交通安全提示

全文共 1639 字

+ 加入清单

端午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自驾车出行增多。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端午节交通方面的安全提示,供大家参考。

端午节交通安全案例

一、6月10日,山西省晋中市一辆商务车因逆向行驶与一辆水泥罐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商务车5死2伤。交警提示,景区道路弯多坡陡、临水临崖、路窄难行,请小心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会车、逆向行驶,不要在弯道停车、超车。

二、6月13日,广西玉林市一辆超载运输的自卸货车行经连续下坡路段时失控侧翻,碰撞路侧作业人员,造成5死5伤。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和稳定性能,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侧翻等事故,超载违法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超载违法。

三、6月13日,日东高速山东临沂段一辆商务车与一辆罐式货车追尾相撞并起火燃烧,造成商务车内6人全部死亡。交警提示,夏季天气炎热,高温条件下车辆爆胎、起火导致事故增多,出行前请加强对轮胎、制动、油路电路的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四、6月15日,一辆违法运载8人的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湖南段时,因驾驶人疲劳驾驶,撞击右侧护栏后侧翻,造成5死3伤。交警提示,夏季驾车易疲劳,请您保证充足睡眠,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易困时间驾车。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五、据统计,近5年夏季夜间19至22时是事故最多的时段。交警提示,夏季夜间车流量大,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六、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交警提示,在农村道路行驶,要随时注意路况变化,车辆驶近弯、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七、节日期间车流量大,易发生拥堵。交警提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请依次排队,不要随意穿插,以免发生事故或加剧拥堵。

八、夏季天气闷热,容易心情烦躁,长途出行,请提前备齐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切勿带着情绪驾车,切勿开斗气车。

九、据中央气象台预报,今年端午假日期间,全国部分地区将有明显降雨过程。交警提示,雨天行车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降低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侧翻。

十、安全带是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低40%的伤害。交警提示,请广大乘客乘客车出游时系好安全带,一路同行,一路平安!

看过“端午节交通安全提示”

端午节交通安全提示

1、夏季车辆易爆胎、自燃,端午节时值仲夏,驾车出行前请加强对轮胎、制动、转向、灯光、油路电路的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2、研究表明,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以挽救40%以上的生命。安全带—生命带!节日驾车出行,交警温馨提示:请您和家人佩带安全带,欢乐旅途,莫忘安全!

3、夏季天气炎热,容易使人心情烦躁,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4、夏季驾车易疲劳,请保证睡眠充足,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5、欲速则不达,平安才能回家!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请合理安排假期行程,切勿超速行驶!

6、节日期间,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较多,在欢聚的同时,请互相提醒: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7、节日期间车流密集,请不要违法超车,不要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视距不良路段要及时鸣喇叭,行经弯坡路段,要减速慢行,做好避让停车准备。

8、节日期间部分路段易发生拥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请依次排队,不要随意穿插,以免发生事故或加剧拥堵。

9、夏季夜间车流量大,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公共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1825 字

+ 加入清单

公共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交通方面的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车辆装满货物后,车厢上不能载人?

答:装满货物的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路况、车辆加速、减速等因素,使货物之间发生碰撞,移位,人此时在货物上,极易摔下车厢或被货物挤压受伤。

在马路上行走时应注意什么?

答:行人在马路上行走时,应尽量靠马路右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5米内行走)不能在马路上打闹、玩耍、追逐,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更不能追爬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因为行驶中的车辆具有不稳定性,当车辆采取紧急措施时,容易使爬吊在车上的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常见的公共交通安全知识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行人怎样横过马路才能确保安全?

答:在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走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在设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要注意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地方,要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做到不猛跑、不逗留、不嬉戏打闹。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的方式,判断和确认安全后迅速完成横穿马路的整个过程。

为什么行人过马路先要看左边、然后看右边?

答:根据法律规定,凡道路交通参与者一律靠右通行的原则,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都是靠右通行,否则就违反了通行权。因此行人过马路时都是左边先来车,到马路中间后,右边才有来车。行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过马路时一定不要逗留,左右观察确认无来车后,迅速横过马路。

为什么不能在机动车道兜售物品?

答:为了谋生,自食其力,许多人在车流中贩卖报纸、饰品等物,完全不注意自身的安全,生命对一人来说只有一次,为了卖几角钱的物品,冒着生命危险追车跑送或穿梭于行驶的车辆之间,迎车递送,这样的行为危险至极,而且也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为什么行人在过马路时应遵守行人信号灯?

答:在城市繁忙的十字路口或路段,面对过马路的行人,都有红、绿两色组成的行人信号灯,这是指示行人过马路的信号,也是保障行人过马路的安全通道。红灯亮时,行人应站在人行道上等候,不能通过马路。绿灯亮时,就可放心在人行横道内过马路。要是绿灯闪烁时,就不能进入人行横道了。但是已经走上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但要加快脚步。

看过“关于公共交通安全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全文共 3838 字

+ 加入清单

为改善中学生交通安全现状,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进行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的测试,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测试,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常识测试题(附答案)

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1分,共35分)

1、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2、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3、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4、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5、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6、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7、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8、非机动车、行人不需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9、行人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可以随便横过道路(×)

10、行人横过道路时,遇有道路隔离设施可以跨越通过(×)

11、在道路上可以依坐在隔离设施上休息(×)

12、在乘坐公共汽车时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13、进行锻炼时可以在道路上进行(×)

14、横过道路时应当加速通过或忽前忽后避让车辆(×)

15、骑自行车遇有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16、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17、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18、闪光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指示车辆、行人通过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19、出行时可以坐在货车车厢内(×)

20、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21、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的,应当下车推行(√)

2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3、驾驶自行车转弯时应当伸手示意(√)

24、驾驶自行车转弯时应当加速行驶尽快通过转弯路口(×)

25、驾驶自行车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26、驾驶自行车转弯时应当在伸手示意后突然猛拐(×)

27、如果驾驶自行车的水平很高可以双手离把行驶(×)

28、驾驶自行车时可以攀扶其他车辆节省体力(×)

29、同伴的自行车坏了可以自己骑车牵引(×)

30、驾驶自行车只要制动好,其他机件坏了照样可以上路行驶(×)

31、自己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让别人在道路上教你学骑自行车(×)

32、驾驶自行车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33、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可以3人以上并行(×)

34、打的时可以从出租车的左侧上下车(×)

35、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 对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如何通过?(C)

A、跑步快速通过 B、示意机动车让行后直行通过 C、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骑自行车通过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应怎样通行?(C)

A、减慢车速通过 B、确认安全后通过 C、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

3 、转弯的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B)

A、在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前通过 B、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通过 C、有优先通行权

4、非机动车遇有前方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 (C)

A、下车推行通过路口 B、从人行横道内绕行通过路口 C、不得进入路口

5、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同为转弯的非机动车 相遇时 (B)

A、左转弯的车让右转弯的车先行 B、右转弯的车让左转弯的车先行 C、谁抢先谁先行

6、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 (C)

A、注意车辆 缓慢通行 B、示意车辆让行 C、下车推行

7、在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骑自行车怎样通行?(C)

A、在人行道上骑行 B、在机动车专用道内骑行 C、靠机动车道的右侧骑行

8、骑自行车应当在什么车道内通行?(B)

A、在机动车道内 B、在非机动车道内 C、在人行横道上

13、未满几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学自行车?(B)

A、10周岁 B、12周岁 C、4周岁

9、黄灯持续闪烁时表示 (B)

A、有危险,车辆、行人不准通过 B、车辆、行人须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C、车辆、行人可以优先通过

10、当路口信号灯为红灯和黄灯同时亮时,它表示的是什么含义? (A)

A、即将变为绿灯,做好起步准备 B、清理路口 不准通行 C、道路畅通 快速通过

11、机动车行驶时,除驾驶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同车还有那(A)些人要使用安全带?

A、前排乘车人 B、后排乘车人 C、全部乘车人

12、当你骑车违法后又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时,交通警察 (B)

A、不可以扣留你的车 B、可以扣留你的车 C、必须在你同意后才能扣留你的车

13、当你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多少公里?(B)

A、10公里 B、15公里 C、20公里

14、走路、骑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交通警察可以对你处:(B)

A、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B、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C、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5、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多少米? (B)

A、1米 B、1.5米 C、2米

16、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载物时,宽度不能超出多少米?(C)

A、左右不能超出车把 B、左右各不能超出车把0.2米

C、左右各不能超出车把0.15米

17、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多少周岁?(B)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18、二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 B)

A、10周岁儿童 B、12周岁儿童 C、14周岁儿童

19、一位妈妈去接放学的孩子,恰好看见孩子站在公路另一侧准备横过,这时有机动车驶来,为避免交通事故,最安全的做法是(D)

A.妈妈跑向孩子一侧 B.孩子奔向妈妈一侧

C.妈妈大声喊孩子快过来 D.妈妈大声喊孩子站在原地等待

20、妈妈告诉农村来的大舅,上街要注意安全,搭乘出租车时,可(C)“打车”。

A.翻越隔离设施 B.在道路中央

C.在出租车停靠点 D.在禁止停车路段

21、行人大风天气在农村公路边行走,遇到车辆驶来时,为了躲避扬尘,(B)是最危险的。

A.尽量靠公路边走 B.横过公路

C.在路边停下来躲避 D.戴眼镜和口罩

22、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A)。

A.不得超过2名 B.允许3名以上

C.没有数量限制 D.不得超过4名

23、骑自行车经过一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遇红灯亮,骑车人正确的行为是(A)。

A.将自行车依次停在路口停车线以外

B.可以进入路口,停在路口内,但不能直行通过

C.将自行车停在路口停车线上,车头探出停车线不影响安全

D.骑自行车进入路口,伺机安全通过

24、老杨每天上班都要经过一个铁路道口,他在通过道口时应该(C)。

A.快速跨越铁轨 B.进入道口观察后通过

C.一停、二看、三通过 D.在栏杆放下时抢先通过

25、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准备横过道路时,要等(D)的时候通过最安全。

A.黄灯闪烁 B.红灯亮 C.红灯闪烁 D.绿灯亮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30分)

1、非机动车是指下列哪些车辆(B C)

A摩托车 B电动自行车 C自行车 D轻便摩托车

2、电动自行车在划分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当在(B)内行驶

A、机动车道 B、非机动车道 C、人行道 D、随便哪条车道

3、驾驶自行车时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ABCD)

A、攀扶车辆 B、牵引或者被牵引 C、互相追逐 D、手中持物

4、乘坐机动车时不得将(ABCD)伸出车外

A、头 B、手 C、脚 D、身体其他部位

5、下列哪些行为是错误的(ABCD)

A、在道路上玩滑板 B、追车、抛物击车 C、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D、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警电话是(A)

A、110 B、119 C、114 D、120

7、发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你应当(A)

A、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号牌、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辆用途,逃逸方向等情况,并立即报警

B、赶快离开现场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C、在无急救知识的情况下自行抢救受伤人员

D、自行追赶肇事车辆

8、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ABCD)

A、转弯的车让直行的车,行人优先通行 B、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C、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D、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9、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A)

A、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B、从相对路口径直走向要到达的路口

C、不注意瞭望,确保安全后通行 D、走到路中间遇有车辆退回来

10、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横过马路时,应当(AB)

A、听从交通警察指挥 B、确认安全后通行 C、横冲直撞 D、加速跑过道路

11、行人遇有道路隔离设施时,应当(D)

A、直接跨越后过道 B、等没有车辆通过时跨越

C、只有白天才能够跨越 D、从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通过

12、驾车需转弯时应当(B)

A、转头示意 B、伸手示意 C、语言提醒 D、无需示意

13、机动车右转向灯亮表示(A D)

A、右转弯 B、左转弯 C、危险报警闪光 D、靠边停车

1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A )

A、15公里 B、12公里 C、20公里 D、30公里

15、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A)

A、正向骑坐 B、背向骑坐 C、侧向骑坐 D、以最舒适的姿势骑坐

看过“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公路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2201 字

+ 加入清单

公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波及社会各个部门全球性的重大社会问题。那么关于公路交通安全的知识有哪些呢,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横穿马路注意事项: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5、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一、步行安全知识资料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 乘车安全知识资料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