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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房屋占地面积【合集20篇】

现在房屋装修设计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什么地中海、美式乡村、复古欧式等等。但都市紧张的节奏感,愈发让人想要一个舒心惬意的家居环境,置身其中能让人感到文化的熏陶,那肯定就要数中式房屋装修设计了。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仙气十足的中式家装客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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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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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立信”之名源自《论语》“民无信不立”,学校的起源可追溯到由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2011年学校获得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在9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和未来金融家摇篮。2018年12月,学校被列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浦东、松江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0000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学生就业形势良好,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8%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成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首批上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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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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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你对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

法律与政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公共利益标准实质上是政治标准 在法律领域的表现。研究房屋拆迁问题必须要以动态和整体的眼光进行研究,不能孤零零的就房屋拆迁论房屋拆迁,而应当研究房屋拆迁存在的基础,研究房屋拆迁 的来龙去脉,所以本文以小切口大论题的形式研究房屋拆迁问题,也就是说不是以事论事,而是要深入研究对象的内部和本质,研究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直以来,房屋拆迁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府面临的最大的难题,难道这只是一个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么,许多学者汲取国外的理论精华为我所用,提出了许多有深 度的看法和意见。但是这一社会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发不可收拾。原因是什么呢?反思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会发现这一切完全是历史的必然。

我国走过了不同以往的独特的发展道路,并且日益走向成功,当初所有客观因素结合起来决定我们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的老路,走到今天,我们多数时候是被逼着或者说是被历史推着向前走,当然,这也是我们自愿选择的结果,所以这也决定了我们今天依然要走自己的路。

总之,我国的实际国情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房屋拆迁问题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没有什么老路可以走,西方经验只适合于微观问题的解决,但整体思路和设计必须由我们自己解决。

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对于房屋拆迁的问题,我们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的问题:

第一、研究了房屋拆迁立法的历史,对我国历史上曾有的房屋拆迁立法进行了梳理,描述了我国房屋拆迁立法的进程和现状;

第二、研究了房屋拆迁中的主要矛盾、效率和公平问题。;

第三、研究了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现行房屋拆 迁的主体、对象和运作模式;

第四、研究了作为房屋拆迁源头的城市规划制度,简要论述了国外的经验,尤其对国外保障公共利益的程序进行了论述,希望对我国的房屋拆迁制度完善有所帮助;

第五、研究了房屋拆迁的强制执行制度,分析了我国强制执行制度的弊端;

第六、研究了该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最热点的问题, 即公共利益的标准问题。

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房屋拆迁的相关条例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起草的。

制定这个条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审议这个条例草案时提出,经过修改后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

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 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收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论证,力求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条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按照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和房屋被征收群众利益,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的总体要求,条例草案规定:

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要求,条例公布施行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提出,考虑到集体土地征收是由土地管理法调整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会提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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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抵押贷款程序是什么?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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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买房都会选择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程序是什么?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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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公摊面积定义、计算方法与面积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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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时我们常听到这样一个名词:公摊面积,那么房屋的公摊面积到底是什么?它是用什么样的公式通过怎样测算出来的?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也是广大购房者最为迷惑的一块知识。

面积计算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m2为单位,取至0.01m2。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楼层高度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

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

(1)解析法测算面积。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界址点坐标解析测算面积和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

(2)图解法测算面积。图解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已有的房地产畋,采用各种不同的测量仪器量算出面积。包括求积仪法、称重法、模片法、光电面积量算仪法等。

(二)土地面积测算

1、土地面积测算的意义

土地面积测算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土地数据资料的关键步骤。通过面积量算,为各级行政单位、各土地权属单位量算出土地总面积和各类土地面积,因此,量算工作是准确掌握土地资源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

2、丘的测量要求

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丘有独立生和组合丘之分,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组合丘。一般以一个单位、一个门牌号或一处院落的房屋用地单元划分为独立丘,当用地单元的权属混杂和面积过小时,则划为组合丘。丘的权属界线是界止点的连线,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界止点分为三级;精度要求按《房产测量规范规范》执行。

3、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三)房屋面积的测算一般规定

1、建筑面积的定义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使用面积和房屋产权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②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期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③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④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⑤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⑥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⑦有柱(不含独立柱、单排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⑧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⑨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⑩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面积测算

1、突出墙面和在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柱的面积计算

在高层建筑中,因结构需要,在下面几层(商业区和办公区)可能有与墙体相连和屋内独立的承重结构柱,其面积计入该柱平面位置所在的套内建筑面积中(分零摊位除外),这意味着此面积还要去分摊其它的共有面积。此种处理方法的弊端在于承重结构柱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需要而设计,并不为某一户专用,把其面积计入该户套内建筑面积不符合产权人的客观利益。《房产测量规范》明确规定有“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此可见把承重结构柱纳入套内面积是不符合国标精神的,而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承重结构柱由哪些范围来分摊,因而我们采取上述处理方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建议:承重结构柱的设立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考虑,应由整栋房屋共同分摊。

2、关于自然层的认定

《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这就要求必须对自然层有明确的定义。《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一书中对自然层作了如下定义:房屋自然层数是指房屋的楼板和地板结构分层的层数,因此,复式(或跃层)结构中上层应算自然层数。由此引发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1)户外楼梯、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的面积会大幅度(甚至成倍)增加,势必会加大复式房(或跃层)权利人的共有面积分摊量。而对于住宅来说,一户房屋在梯道上只有一个入户门、一个垃圾道开口,只因是复式(或跃层)就加算梯间、垃圾道等的面积有些欠妥。

(2)当一栋房屋中复式(或跃层)结构与错层同时出现时,外墙面积如何计算。如图二中A部分为复式结构而上下为错层,显然外墙是在复式结构处算两层其他部位算一层,如果复式与错层情况复杂,则外墙面积计算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同时也不利于图形和数据的计算机处理。这种情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多次遇到,我们都没有把复式结构(跃层)的上部算作自然层,这样相关矛盾也都迎刃而解了。

3、共有面积被分摊到不同功能区或楼层的计价差异问题

这是从房屋面积测算工作而引发的思考。随着国家住宅商品化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活跃,房屋的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由传统的单一产权向多元产权转化。因此共有面积计价与共有面积计算和分摊呈现出的矛盾越发突出:如地下室的销售价格往往比地上部分低得多,当其为共有面积被分摊到不同功能区或楼层时,其价位也被确定为与该功能区或楼层的价位一致。若同时被摊位和住宅分摊,则会出现同为地下层共有面积而价位差异畸形的情况。显然,这种计价方法对权利人利益是一种极大的侵害,但是又十分隐蔽。故特提出如何从面积计算的角度出发来解决这一矛盾与各位探讨。

4、非住宅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针对非住宅共有面积关系复杂、分摊方法不易把握,特提出“先整体后局部,分次计算”的方法。

从设计角度考虑,对非住宅而言,一般情况下其设计功能的最小单位为层,因此,把分摊的最小单位划定为层是合理的。这样,不管每层内权利人是否确定,都能保持其前后分摊界定的一致性。在以层为最小单位进行分摊前,先以房屋划分的功能区为单位对整栋公用的共有面积进行分摊,再以层为最小单位进行对功能区内共有面积的分摊,在这之后当出现因购房者的使用需求而修建割断,形成楼层内新的共有面积时,为能进一步明确各权利人应分摊的面积,应进行第三次分摊,即用割断本层的套内建筑面积去分摊因割断产生的共有面积。若功能区内各层结构完全相同则可省去分层分摊的一步,这样并不会影响计算的结果。用这种方法处理有两个明显的好处:

1、计算过程清晰明了,易于过程表达和判读;

2、在遇到按权利人购买力分割销售时,不会影响已发证房屋的权属登记面积。

5、空走楼梯的面积计算

在一些综合楼宇中,经常会出现下面几层(一般是非住宅)通往上部功能区(一般为住宅)的楼梯(含步行梯和电梯)连续空走的情况,即该楼梯在下面几层不开门而直接通过。如果严格按照“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进行分摊无疑无端加大上部功能区的共有面积。从使用功能来看,空走楼梯确定是只为上部功能区使用;而从设计角度看,它的出现是出于为上部功能区使用者出入方便和非住宅部分便于管理的需要而专门设计的。因此我觉得楼梯空走部分由其经过的功能区和其服务功能区共同分摊较为合理。

房屋面积计算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专业技术工作,房屋面积的准确与否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一个房产软件开发公司,在软件开发推广与应用房产软件方面,有理由了解技术细则并以之指导工作,这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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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产交易有哪些手续 房屋交易流程有哪些?

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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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要办理什么手续,房子买卖手续有哪些?贷款买房有哪些手续?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二)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1)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2)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3)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3、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4、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三)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第四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最后审核后,通知承办银行放款。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是多少?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为: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也有地方规定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可贷款额度和最高限额,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一套住房费用总额的70%。

可贷额度=(贷款当月借款人及其同户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之和)*30%*12(月)*贷款期限(年)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5年以内(含5年):4.50%;5年以上:4.95%。

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职工如何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1、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一)按月等额本息法

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月均还本息=贷款额×(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1

其中:月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月还本金=月均还本息-月还利息

(二)按月等额本金法月还本息=月均还本金+月还利息

其中:月均还本金=贷款额÷贷款期限(月)月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

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

3、月超额还款或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

4、贷款清偿完毕后,应到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保。

(五)最新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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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定金纠纷 纠纷处理原则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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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进行支付,确定双方交易意向的一个担保方式,但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毁约现象,那么定金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

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笔者认为那种认为合同部分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观点是错误的。

(五)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六)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七)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订约定金问题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是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关于解约定金的适用,实践中存在疑问。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笔者认为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以承担定金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实际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此时,对主合同不能强制履行。而适用定金处罚后,并不排除有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在守约方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承担了定金的当事人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确定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九)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规则处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只有准确认识和全面掌握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有关规定,并在实际交易中依法签订、履行定金合同,才能避免定金合同漏洞,预防定金合同纠纷发生,这对促进资金流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权实现和交易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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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漏水怎么办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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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是小区中高发问题之一,修缮多要破坏装修,特别麻烦,上下层漏水经常会造成业主、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纠纷和矛盾,因此妥善处理此类问题至关重要,那么房屋漏水怎么办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

1、房屋漏水相邻业主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相邻业主不配合,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因为协调业主关系也是他们的义务,如果不成,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保修期外因房屋裂缝引起房屋漏水怎么办?

房屋容易出现裂缝的部位包括屋面、外墙、楼板等,这些均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是房屋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启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及时维修。

3、保修期外防水层因自然损坏漏水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异产毗连房屋。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中第九条规定:发生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分额比例承担。

4、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房屋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由行为人修复。

5、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房屋漏水怎么办?

管道属于公用设施,因为它是整体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公共维修资金。

6、保修期外防水因人为损坏造成漏水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7、保修期内因房屋裂缝引起房屋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因使用不当造成裂缝的渗漏应由行为人自行修复。

8、保修期内精装修房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由行为人修复。

9、保修期内毛坯房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1)如果在收房时客户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实验进行确认,由客户负责;

(2)如果客户没有亲自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能证明客户人为损坏的由客户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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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收房时 实际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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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9项:

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

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

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

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

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

7、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8、值班警卫室,设在小区大门口一侧的门房,警卫室外门口处还有升降栏杆;

9、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比如,购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8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那么房屋面积的误差则是[(80+22)-(80+20)]、(80+20)=0.02,即2%,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3%,因此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补交这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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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空调究竟多大匹数适用多大面积?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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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冷暖挂机的制冷面积为12—17平方米,制热面积为10—11平方米;大1P冷暖挂机的制冷面积为12—21平方米,制热面积为13—18平方米等;不过根据不同地区的平均温度和室内密封条件也有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1、1P冷暖挂机的制冷面积为12—17平方米,制热面积为10—11平方米;

2、大1P冷暖挂机的制冷面积为12—21平方米,制热面积为13—18平方米;

3、1.5P冷暖挂机制冷面积为16—28平方米,制热面积为17—23平方米;

4、2P冷暖柜机的制冷面积为23—30平方米,制热面积为20—22平方米;

5、2.5P冷暖柜机的制冷面积为28—35平方米,制热面积为24—28平方米;

6、3P冷暖柜机的制冷面积为33—42平方米,制热面积为27—30平方米;

而对于变频空调,由于其并非长时间在最大制冷状态工作,所以不能以空调的最大制冷量来计算。一般认为,应该以每平方米145W—175W的制冷量来选择变频空调的匹数。不过根据不同地区的平均温度和室内密封条件也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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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布局风水禁忌

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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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的风水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第二天的体能和精神状态。如果房间布置风水不好的话,那么我们就无法在这里补充到应有的能量,去面对第二天的拼搏。房间摆设风水到位了能有利于我们的工作效率,当然也就直接影响到事业和财运。因此房间布置风水学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房间风水要怎么布置呢,一起看看吧。

房间风水布局禁忌

1、 床头千万不要放在窗口下面,因为窗口是一个气流和光线最强的地方,动象很大,对睡眠影响很大。人的能量容易散失,因此对身体的健康也非常不利。

2、不该有的空间布置。房间代表你的浪漫生活,因此,老爸老妈固然亲爱,不过他们的照片还是不应出现在这里,孩子的玩具也是一样。另外,房间里也尽量不放进电视、影音播放机等电器。除了辐射和精神干扰外,太多的电器会破坏房间内的风水能量。

3、房间的空气。常开窗通风,或使用空气净化器,以保持房间空间的空气清新,氧气充足。需特别提醒的是房间的空气质量,如果吸入的是多污浊的、充满污染物的空气,那么你的房间风水一定好不了。

4、房间的灯光。柔和的光线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眼睛,从风水上来说,光还是我们的首要营养元素,是能量的最强烈体现。例如,世纪神棍节的晚上为“脱光”大行动来个提前预演,点上浪漫的烛火照明,让房间的浪漫气氛瞬间提升。

5、房间的颜色。心理学家早就发现,色彩对人的感知系统会有影响。风水学认为红色和粉色等暖色调会极大地活跃你的爱情生活。柔和而有层次的玫瑰色、珊瑚色会吸引体贴入微的另一半,而深红等大胆的颜色会吸引热情奔放、勇于探索的他到你身边。既然是私人空间,可以大胆使用这些奔放热烈的色彩,为你们的私人时间增加激情元素。

房间布置风水相关

家居风水巧妙布置房间可八方来财

1、西方:是太阳落山之处,宜做出口和废物排除处,是楼梯和浴室的理想位置,颜色以绿、白和天蓝色为佳。

2、东方:是太阳升起之处,宜设开口位置,如窗、门等。墙壁颜色清浅,窗帘最好采用粉红色。

3、住家或办公室的格局皆以方正为宜,缺角或过于狭长均为不好,也要避免不正规的图形,如五角形、梯形等。住宅中心地位尤为重要,最好不要安置重物,或当做厕所及厨房等,以保持通畅为宜。此外,在房间的规划方面,在北方和东方的房间宜较小,在南方和西方的房间较广阔。在数目的安排上,要注意阳性的用奇数、阴性的用偶数。

4、东北方:属水的方向,适合把房间腾空,保持朴实、基本的布置,最适合做思考的房间,不宜做浴室。颜色应以白色、浅蓝色和粉黄色为佳。

5、南方:宜生火和发热,所以宜做为饭厅和仓库,颜色以橙色、橘黄色和荧光绿色为佳.

6、东南方:属火的方位,宜做厨房、水房和炉灶地带,禁止做入口。色彩以红色、鲜艳的桃红色、黄色、橙色和棕色为佳。

7、西南方:属土,避免做入口。所有家具、物质宜浓密和沉重。颜色以强烈的颜色为佳。

此外,由于目前住户大都居于楼房为主,在房屋装修的实作中,有时很难迁就房间的每个方位,尤其是已入住的旧房,所以无法改变外在环境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风水和植物(绿化带)、花园或小露台等设计元素来增强室内气场,改善居住风水,以达到趋吉避凶的效果。

房间布置需避开的7大风水禁忌

禁忌1:中心受污

释义:指房屋的中心部位不宜用作厕所。

风水说法:房屋的中心部位如果用作厕所,便有如人的心脏堆积废物,主人凶多吉少,易生病。如果厕所刚巧是在房间的正中部位,那便不宜选作居所。倘若厕所并不是位于房屋中心,但却位于房屋后半部的中心,刚好与大门成一直线,亦不宜选作居所,可能导致破财损丁。

科学揭秘:事实上,布局合理的户型设计中,厕所应该都有一个外窗,就是为了便于污气排放。但是厕所如果在房屋中心位置,空气则不易流通。一方面厕所里所释放的臭气会影响居住者的心情,另一方面排泄物中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主人容易生病。

禁忌2:户门三忌

释义:房间的正门即户门不宜正对厨房、主卧、厕所。

风水说法:开门忌见灶,“开门见灶,钱财多耗。”即入门见到灶,火气冲人,令财气无法进入。开门忌见厕,一进大门就见到厕所,则犹如秽气迎人。开门忌见榻,进户门正对着主人的卧室,主人多凶险,不利于聚财。

科学揭秘:家中的空气比外界洁净,而且从外面进屋之后身上难免携带各种细菌。如果大门正对着厨房,开门的气流就有可能把身上的细菌吹到厨房里面,厨房是做饭的地方,所以如果长期保持这种布局,主人容易患呼吸道和食道疾病。而如果户门正对着主卧,不仅不利于卧室空气清洁,更重要的是,万一遇到歹徒进屋,第一时间受到伤害的就是房屋主人。

禁忌3:床边空虚

释义:“床边空虚”是指床放在房屋的中央位置,或四周空旷,不依靠墙壁。

风水说法:床适合摆放在卧室的角落里,靠墙的变数越多越适合,因为房间角落斜对房门,是屋子里面最能藏风聚气的地方,有利于主人的事业和财运。

科学揭秘:从习惯上来说,人平躺时不容易看见头前的情况,所以床头宜靠墙、避免露空而减少安全感。特别是床头空虚,潜意识里便会缺乏安全感,以致夜间多梦,睡眠质量降低,日间容易有精神不振等情况出现。

禁忌4:床头靠窗

释义:床头放置在床下或者靠窗一侧的墙壁。

风水说法:窗户为理气进出之所,所以床头贴靠窗口容易犯冲。在睡床上的人因看不见头前的窗口,容易缺乏安全感,造成精神紧张,影响健康。

科学揭秘:窗户就像房间的眼睛,特别是夜间睡觉时,屋外光线暗,而屋内明亮。或平躺或背靠,身处在这样的环境下会感觉到自己被眼睛盯着,而自己完全看不到这个危险之处的变化,引起心神不宁。另一方面,窗口是一个气流和光线最强的地方,动象很大,对睡眠影响很大。人的能量容易散失,因此对身体的健康也非常不利。

禁忌5:座位背窗

释义:家里的办公桌或者书桌不宜背靠门窗放置,应该背靠墙壁。

风水说法:从风水学的角度来看,好风水的第一大原则是“山环水抱”,所以座位背后必须要有靠山才有利于工作者的事业。办公室里的所谓“靠山”就是一堵墙壁,座位要尽量靠着墙壁,墙壁与座位之间最好不要留太多的空间。门是人进出的必经之处,门窗都是办公室的气口,也是纳气之所,包括生气和煞气。人如果背着门口而坐,座位后没有依靠,背后会有人来人往的杂气冲击。

科学揭秘:事实上,如果背靠经常过人的门窗,在工作中就会经常听到行人的脚步声、喧哗声,以及其他的噪声干扰自己的工作,而且还容易把自己的工作过程甚至工作机密暴露于别人的失业中。还有可能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或者恶作剧惊吓。即使是高楼的外窗,也因为有光线从背后直射让人感到坐立不安。所以,椅子背靠墙壁并将办公桌正对开阔地,可以保证自己即使在低头工作时,余光也可以观察身边的一切,能够有助于集中精力。另外,眼前拥有开阔视野,再抬头思考时也有助于思路的开阔。

禁忌6:门床对镜

释义:家中镜子的摆放需要注意,不能正对户门或者内门,更不宜正对床。

风水说法:镜子有反射作用,在风水上可将煞气反射回去,所以可挡凶煞。但是镜子对着房门会将凶煞冲克照进卧室,招来不好运势。而床是人一生中停留时间最多得地方,所以不可对床。

科学揭秘:一方面开门后突然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容易受到惊吓,即使是习惯了镜子的位置,遇有醉酒、疲倦等精神不集中的情况,也会把自己吓一跳。另外,房门是通向另一个开阔地的入口,而正对面的镜子会让人时刻对前后两个方向加以注意,分散注意力以后对房间的其他角落就无法关注,长在此居住环境下不但容易引起不安,还可能引发精神疾病。尤其是在镜子对着门的情况下,人们从睡梦中醒来,在意识不很清楚时,容易被映在镜子或落地窗里的自己所惊吓。

禁忌7:炉灶近水

释义:炉灶不宜摆放在与水源相近的地方,应与水池分隔放置。

风水说法:灶具须避水,这有两层含义,首先因为灶具与洗碗池各自代表了五行中的水和火,勿把它们紧贴而放,中间要间隔切菜台灯缓冲带,以避免不协调。如可能也应令其他水性的用具,如冰箱、洗碗碟机与洗衣机等不紧临灶具。其次,灶具不要坐南向北,由于北面属水,应避免水火攻心。灶具也须避风,不宜正对门口和窗口,如在风口上,易引起火势逆流而导致家居危险。

科学揭秘:炉灶应远离水源的说法与其他风水上的禁忌一样源自我国古代,其实这一点用最基础的初中化学知识就能够解释。古代人做饭用煤炭作为火源,而炭燃烧的温度是非常高的,当水溅落在高温的碳上时,会产生一氧化碳,而不稳定的气流也容易使煤不完全燃烧并产生的一氧化碳,造成煤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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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你所在城市公积金贷款有住房面积控制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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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限制表现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二套房申请贷款等方面,比如原来各地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20%限制在90平米以下的住房,2015年公积金政策调整则全面放开首付比例的住房面积限制。此外,住房面积限制进一步放宽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比如,武汉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14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

再如,东莞贷款取消住房面积限制。此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特别要求:对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现在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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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面积误差你能容忍吗?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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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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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卖房应该怎么定价 房屋定价需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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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总说,买卖房屋其实就一件看眼缘的事儿,买家看对了房子,卖家看对了买家,这交易也就成了,但说实在的,光看眼缘难道就够了吗?当然不是!买家看中了房子,但是他给出的价钱你接受不了,你定的价钱他也接受不了,这交易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由此可见,定价是一门学问,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好好探究一下吧。

1、楼层很重要

你的房子在哪一层,这个问题与房屋的价格息息相关,同时,房屋楼层也是大多数购房者买房时一定会考虑的因素,因此,你在给房屋定价的时候也千万不能忘记这点。一般来说,房屋的最佳楼层都在整栋楼层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处,而这些楼层的价格相对也会较高,对于多层住宅来说,三、四层的价格可以较高,对于高层住宅来说,七、八层的价格可以较高。

2、面积要考虑

房屋面积的大小也是定价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房屋面积大,价格相对就要高一些,房屋面积小,价格相对较低,就目前的房产交易情况来看,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是最受购房者欢迎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掌握好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从而保证房屋面积的误差不要太大,以免与购房者发生纠纷。

3、地段别忽略

地段与房屋价格的关系,想必不用我说,大家也是很清楚的,就拿北京来说,二环内的房子与五环内的房子相比,每平方米的价格可能都会相差好几万,所以定价必须考虑地段。你的房子所处的地段越好,房屋的价格就会越高,升值的空间也会更大,但若是你的房子在郊区,那就可以视交通状况进行定价,交通便利的话,价格可以高一些,反之就低一些。

4、需求要重视

每一个买家都想要买到可以满足需求的房子,所以你的房子是否能够满足购房者的需求也是定价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你的房子满足了购房者的需求,首先他们就会从心底喜欢这套房子,价格自然也就很好商量,但如果购房者看上这套房子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买不上更好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的话,那么不论你定价多少,这笔交易都会是有难度的。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定价需要注意的事项,你们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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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所有权有哪些特点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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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房屋所有权吗?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所有权的办理流程

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发证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看过“房屋所有权有哪些特点类型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与类型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房屋所有权的类型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3、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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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1分钟让你了解如何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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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工程量计算的一部分,通常是预算工作人员首先计算的项目,要准确计算建筑面积,首先就是要熟悉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以下列出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提供大家参考。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房屋建筑面积知识

3、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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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步流程教你房屋解抵押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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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有什么流程?每一步流程中需要什么资料?不用担心过程很麻烦,其实只需要三步流程,就能搞定房屋解抵押!产权证注销抵押后,你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房屋解抵押的流程以及各个流程所需要的资料?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___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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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 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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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该标准关系到金额的多少,那么房屋拆除收费标准中都包含哪些内容?不同的城市有哪些不同的标准呢?

房屋拆除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各级财政拨付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事业费,不得因本《通知》而减少或停止拨付。

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开支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规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纸,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0日温家宝签署。

货币的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的当前价格来衡量的。房屋的产权调换则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与安置房的价格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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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要小心!买房送面积会暗藏猫腻

全文共 2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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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变两房,两房变小三房!买房送花园,送露台,送飘窗,送车位……五花八门的楼盘促销广告语看的人心痒痒。既然送这么多面积,为什么不直接降价!开发商这个“大馅饼”的背后到底暗藏着什么猫腻?购房者应该如何看清其本质呢……

买房送面积猫腻

送面积都是那些形式?

买房赠送面积通常有哪些形式呢?

买房赠送面积通常有哪些形式呢?

1、飘窗:开发商最常“送”的面积便是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被做成假飘窗,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新版《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楼盘层高普遍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离地面至少要0.6米,不然算一半面积。

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处于房间户型之外,所以都不算建筑面积。露台的所属权问题需要购房者提前了解,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其他业主又无法进入,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是车库,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而别墅的地下室则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按照2005年出台的旧版《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但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而按照新版《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同时,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4、挑高复式户型:复式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低于正常跃层式住宅(一般跃层式为5.6米),因为单户总层高4.5米及以上按规定要算两层,所以这种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一般都在4.5米以内。虽然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装修成本要提高一些,但是,装修成本再怎么增加也不是大数目,而多一层就多好几个房间,很多购房者都表示可以接受,并认为这是最为实用实惠的赠送。

5、入户花园:入户花园即在入户门与客厅之间的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单独空间,一般在大户型中比较多见,其面积计算方式要视有无敞开面而判定,若图纸标注上没有敞开面为全封闭式,就要计入房间面积,但目前常见的户型一般这个空间都留有敞开面,所以通常只算一半建筑面积。

6、阳台:在北方,阳台是很实用的空间,冬天用来储物,夏天用来晾晒,也有一些阳台经过后期改造可以变成一个单独的房间。通常只要是凹进来的阳台都要计入面积,而凸出建筑外边的阳台要算一半建筑面积。

赠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赠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1、“偷”面积

“偷”面积实际上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套内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交税费,更是可以将“偷”来的面积“赠”给买房者。

2、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

3、侵犯共有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供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

三、赠送的面积可能存在哪些隐患?

1、一些“赠送面积”不会计入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上也没有体现,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

2、设计不合理将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如“赠送”项目的一套两居室户型中,规划中把应属于露台的部分,变成了赠送的“卧室”,如果被封闭成居室,将把客厅的光线完全挡住。

3、赠送面积难利用、自行改造费用高。

4、赠送面积越多,项目的容积率就越大,房地产商不仅可以在原有地块上开发更多产品,还可能因此减少税费、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支出。这不单降低了业主的人居素质,还侵害了国家利益。

四、赠送面积有哪些吸引力?

1、节约购房成本,让购房者获得实惠。

2、经过改造后,使用率得到极大提高。

3、飘窗、露台等可以提高居住舒适度及空间情趣。

五、赠送诱惑下能不能买房?

如果产品设计合理,“赠送”面积能被合理利用,可以有效提高使用率。但如果只是冲着“赠送”而出手,一旦户型设计不合理或引发纠纷,那就得不偿失了。

六、有些面积原来就是你的。

1、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都是算一半面积。

3、阁楼净高不满2.1米的是不能算面积。

4、落地飘窗低于2.1米的是不能算面积。

5、凸窗不落地不断面积。

6、地下室净高低于2.1米的是不能算面积。

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

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

专业人士还透露,目前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因此,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而若是有类似赠送3/4的阳台面积,那才算是真的赠送了购房者面积,得到了实惠。

记者了解还发现,一些楼盘的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产权证的,这就意味着这些赠送的露台、院子等只有使用权,像公共的楼顶平台等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平方米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平方米的钱,那10平方米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有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律师对此类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也特别指出,赠送面积通常分成2类,一类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够入房产证的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另一类是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对该类赠送,律师认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如果这些业主共有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该根据保修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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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产权分割所依据法律法规 几种分割形式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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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作为不动产为一家所共有若是发生多方继承或者离婚等特殊情况,就需要涉及财产分割,具体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怎么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财产和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如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按份共有,则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额享有共有房产权利,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确定了各共有人的具体份额,或者共同购房时各共有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二、裁判分割

1、起诉要件

①对按份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②原告须有分割请求权。

2、分割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规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具体而言:

(1)实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产,在各共有权人均主张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满足实物分割的条件时适用。举例而言,如一栋两层楼的房屋,两个产权人等份共有,则可以考虑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2)折价分割,是指房屋作价补偿,即由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并对放弃产权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补偿。

(3)变价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通过将房屋出售或者拍卖等方式,将卖得的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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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使用面积指什么 与建筑面积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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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买时,很多购房者会非常关注房屋使用面积,那什么是房屋使用面积呢?它与它与建筑面积及产权面积的区别?下面小编来为大家整理出使用面积的详细信息,供大家一起学习。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亦指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地面面积的总和。也称作地毯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与产权面积的区别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也未包括阳台面积。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切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筑。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的规定,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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