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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赠送面积(通用20篇)

小户型居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在装修过程中,小面积的卧室要充分利用墙面、角落等空间,同时统一房间色调,选择小巧的家具增加卧室的视觉效果。9平米卧室装修效果图也受到广大人们的追捧。现在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小卧室设计效果图,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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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赠送面积”就真的让你占到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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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这样的噱头不得不让人心里很痒痒。但今天小编却要泼冷水,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心让利,直接降低房价就行了,何必拐着弯儿“赠送面积”?来吧,小编带你3分钟认清真相。

真相1: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相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最后,小编还得再唠叨几句: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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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发商赠送的面积都是从哪来的 你必须清楚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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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发商吸引购房者买房的手段是非常多的,买房就赠送面积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有很多的购房者在听到开发商那边买房就送面积的消息之后,一般都会非常心动,会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那么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都是从哪来的相关内容吧。

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都是从哪来的

1、偷来的面积

在开发商所赠送给购房者的面积里面,有一些本来就是不会算入销售面积里面的,或者是在出售的时候只会计算一半的面积,开发商把这些位置作为赠送面积。如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而则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低于2.1不算面积。

2、违反法律规定的违建面积

一般来说,违建是分为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开发商在售卖房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并且购房者是可以直接看到的,另一种是开发商是承诺给某些特定购房者的违建,如未规划的顶层阁楼。现在有不少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面积都是这种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起来的,这种违规的面积是需要后期进行二次改造,至于改造的费用就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了。

3、侵犯业主共有权的侵权面积

有些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面积,实际上是使用的业主共有的面积,所以开发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法的,有的开发商会给顶层购房者承诺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户外私享花园等。但根据相关规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而不是开发商所有。

关于赠送面积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将赠送面积写进合同

现在大家是生活在法治社会,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讲究证据,一般来说,如果购房者没有要求,那么开发商是不会把自己承诺赠送面积的事情体现在合同里面的,所以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那么就要尽量要求开发商把赠送面积的事情写进购房合同里面,或者签补充协议。

2、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

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不能轻信了开发商所做出的买房就送面积的承诺,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是赠送面积,如很多公共面积等本来就是属于购房者的,如果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面积,却被开发商用来忽悠自己买房,那么自己肯定就是亏了。

3、赠送面积是否交物业费、暖气费等

虽然说有些开发商没有把自己赠送的面积给写进房屋买卖合同里面,但是这些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也是需要交取暖费、物业费的。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否需要自己去缴纳交物业费、暖气费等,免得给自己带来损失。

前面的文章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都是从哪来的相关内容,开发商赠送面积给到购房者这件事情,其实猫腻是非常多的,所以如果大家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那边也承诺增送面积给大家,那么大家一定要好好问问开发商赠送的是什么样的面积。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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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房要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面积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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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大阳台、送大露台、赠送花园、买一层送一层,这样的便宜谁不想捡呢?但是,捡了便宜后,偶尔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事。今天小编就带您来看看有关赠送面积的那些事情,为置业者提个醒,明明白白消费。

案例一: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

在顺德陈村某花园购置了房产的陈某、吴某、罗某就遇到了麻烦事,他们买房时获赠的庭院出现了沉降的质量问题。3人以不能正常居住为由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房屋不能正常居住期间的损失及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开发商对赠送的庭院负有维修义务,但未支持三人赔偿的诉求。

在二审中,法院经过现场勘察,在沉降问题出现后,并未发现案涉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因此,法院认定房屋主体质量合格正确,不影响正常居住,因此驳回了三人要求赔偿的诉求。

律师观点:开发商有维修的义务

赠送面积通常分成2类,一类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够入房产证的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另一类是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对该类赠送,律师认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如果这些业主共有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该根据保修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案例二:阳台不是所有的都能买一半送一半

在很多人印象里,阳台通常是买一半送一半。不过,根据目前佛山市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套内阳台面积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8%时,套内阳台面积折半即为套内阳台计算面积。

但当套内阳台面积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8%时,只有18%以内折半计算,超过部分全额计算。

另外,根据佛山市规定,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进深尺寸大于2.1米的阳台(或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且每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12平方米。超出以上规定的,超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全额计入套内建筑面积。所以,选房时要认真计算一下,千万别超标哦。

案例三:买一层送一层没那么简单

根据技术规定,办公、酒店客房建筑标准层层高原则上不应大于4.5米;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小于等于6.0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层高超过6.0米时,其计算值在1.5倍的基础上按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计算,不足2.2米时,按增加0.5层计算。

在住宅方面,按照技术规定,住宅建筑层高不应大于3.6米;层高超过3.6米的中空客厅(起居室)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应超过30平方米,且开洞率不应大于30%。否则按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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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赠送面积真的是赠送的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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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新楼盘开卖的时候,许多开发商都会竖立一个标语“赠送面积”。但是这个赠送面积真的是赠送给购房者的吗。其实不是,大家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下面就为大家揭开“赠送面积”的神秘面纱。

“赠送面积”是什么?

1、偷来的面积

赠送设备间,开发商以管道井等理由报建,业主拿到之后可以改造成书房或储藏间;

送露台,利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将赠送部分做成大露台;

送入户花园和阳台,用入户花园、空中花园和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做出超大花园和阳台等;

送飘窗,将窗户做成内飘形式,业主装修时可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

买一层送一层,将层高做到4.9米或5米以上,业主可以隔开做成两层复式房;

送地下室或庭院,是一般花园洋房和别墅的通常做法

2、违反法律规定的违建面积

部分手法所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起来的,需要后期进行二次改造,即购房者则是把半成品变成成品,费用需要自己要担责了。

3、侵犯业主共有权的侵权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户外私享花园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赠送面积存在的隐患

1、一些赠送面积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赠送的部分也不会写入房产证上;因此,赠送面积在拆迁补偿的时候也是不计入拆迁费补偿中的;在作为二手房出售时,对客户升值带来的价值利益不大;一旦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

2、赠送部分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将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如赠送项目的一套两居室户型中,规划中把应属于露台的部分,变成了赠送的卧室,如果被封闭成居室,将把客厅的光线完全挡住。

3、部分楼盘为了追求更多的赠送面积而舍弃更合理户型设计的可能性,会影响到楼盘外形甚至内部结构。赠送面积难利用、自行改造费用高。

4、赠送面积越多,小区的容积率也就越大,房地产商不仅可以在原有地块上开发更多产品,还可能因此减少税费、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支出。这不单降低了业主的人居素质,还侵害了国家利益。

5、如若赠送部分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拆除或罚款风险;赠送的面积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6、表面上是赠送,实际上则是购买。羊毛出在羊身上,赠送部分的价格早已分摊到房屋均价上,但面积却不能写入房产证中。

以上就是关于赠送面积的由来和存在的隐患。希望大家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保持冷静的头脑,禁得住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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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购房赠送面积算不算在建筑面积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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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算不算在建筑面积

1、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是看赠送面积的种类。现在的赠送面积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送(例如飘窗),购房者不用花费一分一毫,有使用的权利,但不计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另一种是半送(例如空中花园),业主需要支付一半的费用,相应的房产证也只有一半的面积。对于没有付钱的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的。

2、其实,一般赠送的面积都是不能计入建筑面积的。如果购房合同里写着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则多出来的3平方是要交钱的,但具体还是看合同对面积误差的约定,一般在1-3%之内,不会要求补交款或者退款。若是宣传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差,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一般是不会有其他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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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赠送面积隐患多 购房者放亮眼睛识好房子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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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购房者一听闻开发商赠送面积就高兴,由于高楼林立的地区,假如赠送面积,那省下的可便是真金白银啊,但是,赠送面积也是有许多隐患,购房者要放亮眼睛,当心受骗上当。

一、赠送面积有什么?

生活阳台、阳台、别墅地下室、隔楼、挑高设计方案夹层也有卧室飘窗。

二、赠的面积到底是啥面积?

1、偷面积

钻《工程建筑面积测算方式》的空档,降低工程建筑面积的套内面积。

2、违章建筑面积

根据私自变更设计规划,违反规定构建起來的。

3、侵害现有面积

开发商对一部分特殊居民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具体为小区业主现有面积。

三、赠送面积有什么诱惑力?

1、节省买房成本费,让购房者获得性价比高;

2、更新改造后,利用率获得更高提高;

3、卧室飘窗、阳台等能够提升舒适感及室内空间艺术美。

四、赠送面积有什么隐患?

1、大部分赠送面积不具备合理合法产权,无法获得法律法规维护;

2、设计方案不科学可能影响光照、自然通风及安全系数这些;

3、假如赠送面积无法运用,自主更新改造起來也要花销很多成本费;

4、赠送面积有可能存有缩水率。

温馨提醒:

当开发商真实要赠送面积的情况下,购房者还是要考虑一下那时候的房价,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可能赠送面积的价格早已包括在你花的钱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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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楼盘的“赠送面积”靠谱吗?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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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赠送面积多是锦上添花式,比如送计一半面积的入户花园,设计些飘窗等。而最近开始推盘的住宅项目中,赠送面积更是门类繁多起来,比如大露台、大阳台、入户厅堂等。

但有赠送面积的楼盘在投入使用后,或许也出现一些隐性问题。比如赠送面积的产权问题。众所周知,房产证上只写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只有这部分面积的产权是归业主所有的,赠送面积不写入房产证,业主也不享有产权。现在所谓的赠送面积有的是将部分公共部位放在住户比较容易利用的地方,让这些计入公摊面积的部分实际上达到私人使用的目的。

因此,购房者还要考虑周全一些再下单。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一是赠送面积是否计入产权。

二是赠送面积是否是在牺牲采光通风等条件下成立的。

三是赠送面积的利用是否要通过改造完成。

四是赠送面积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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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约定的赠送面积“打水漂” 业主能否获赔?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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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这个词对消费者总是充满诱惑,有时是飘窗,阳台或者露台,有时甚至赠送出了一个卧室的面积。这所谓的赠送面积究竟有什么门道?这类看似送上门的“点心”会带来哪些风险吗?

科普:什么是赠送面积

一般情况下,赠送面积包括三种,一是真正赠送,即在合同的购房面积里送一部分;二是所谓赠送,即本就应该是购房者的住房面积说成赠送(阳台一半);三是业主公有部分赠送(绿地)。

从2014年7月1日起,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正式实施,当中赠送面积计算方式有四个最大的变化:

1、飘窗面积不再全赠送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2、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地下室、车库、阁楼能不能送看层高,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4、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案例:45平露台“不翼而飞”

西安的李女士在某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承诺,购买顶层房子会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李女士说,自己就是冲着这个赠送的露台,购买了位于顶层的房子。可交房时,合同约定的露台却没有赠送,而是变成了公用的楼顶。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合同里写的赠送面积是“笔误”,愿赔偿两年的物业费作为补偿。目前,李女士已为此事向法院起诉。

律师表示,该案例中,购房合同明确表示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交房时却没有赠送,这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实在无法履行,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让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相同面积、相同位置的露台的价值,开发商依据此标准赔偿业主的损失。

提醒:赠送面积要写进合同

如今,开发商赠送面积主要停留在广告宣传方面。如果在购房合同里没有明确注明赠送面积,只是凭开发商口头承诺,则不能作为合同内容,即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要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满足两点,一是约定有效,二是能举证。因此,购房时,针对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赠送面积必须写进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不方便写进合同,则要求开发商单独出具证明,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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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揭秘赠送面积背后的猫腻 白送不一定是好的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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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0平米的钱买120平米的房子,这在谁看来都是一件只赚不亏的买卖,但实际上,“赠送面积”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美好,而是有许多猫腻暗藏其中。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常见的“买房送面积”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四种,分为是“买房送花园”、“买房送飘窗”、“买房送地下室”和“买房送入户花园”,那么它们背后藏着哪些猫腻呢?

1、买房送花园

一般来说,“买房送花园”是开发商针对购买住宅一层的购房者推出的活动,不少人原本由于一层住宅存在采光不良的弊端而不愿购买,但听闻有花园可以免费获取之后便购买了下来,但其实这花园不一定就是你的。

虽说花园是赠送的,但很可能是开发商从公共绿地中圈出来的一块,所以从实质上讲,这块花园仍旧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一旦购买,最后结果要么是拆除,要么就是开放给所有业主使用。

2、买房送飘窗

阳光明媚的午后,端着一杯浓茶,斜倚在装修精美的飘窗上,眺望着窗外美丽的风景,这应该是不少人内心最理想的生活状态,所以才会对开发商“买房送飘窗”的承诺心动不已。

然而,在购买之前,不得不提醒你的是,飘窗在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上的,需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进行计算。也就是说,“飘窗全送”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想要飘窗,你就要多花些钱。

3、买房送地下室

“买房送地下室”也是开发商惯用的促销手段之一,同时也是赠送面积的常见形式之一。不少人觉得自己既然掏钱买了房,送一个地下室也是理所应当的,但却忽略了其背后的真相。

按照规定,地下室的层高一旦超过2.2米,应当全部计算面积,而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需计算二分之一面积,所以实际上,地下室不是开发商免费送的,而是你自己掏钱买下的。

4、买房送入户花园

入户花园也是赠送面积的常见形式之一,一些人会将入户花园认定为生活情调的体现,因此十分乐意购买赠送入户花园的房子,却不知其中也潜藏着不少麻烦。

入户花园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楼内的公共空间部分,另一种就是开发商通过两层挑空的方式偷出来的面积,而且在产权证上只能计算一半的面积,且不会写入合同,购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旦产生纠纷也无法得到补偿。

总之,赠送面积背后藏着许多猫腻,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让自己吃亏的,一旦购买了有赠送面积的房子,你就要小心提防着那可能会随时找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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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来聊聊买房的赠送面积 你一定会吓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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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购房指南的几个小伙伴正在买房,看了几套房子之后,对于开发商给的赠送面积特别有兴趣。

购房指南当然是以房产专家的身份提醒他们,千万不要轻易的相信赠送面积,那都是开发商给你们挖的坑啊。但是赠送面积对于咱们这些挣着辛苦钱的打工族来说,真的好诱人有木有?所以,如果你就是看好那套带赠送面积的房子,不防收好小编为你准备的这份赠送面积详解,相信一定会有用。

什么是赠送面积?

比较客观的说法,赠送面积即为买房送面积,是指利用设计规范,设计出既可以提供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一半面积的空间,以提高得房率的一种手段。

赠送面积一些有哪些形式?

赠送面积形式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入户花园。

点评:面积大小决定好评度。

赠送方式: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阳台进深不小于1.8米,计算1/2面积。

第二,阳台。

点评:小户型大阳台很受欢迎。

赠送方式:一般来说只要是凹进来的阳台要算全部面积,凸出建筑物外边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第三,露台。

点评:弄清所有权属很重要。

赠送方式:露台一般出现在楼盘的顶楼或者是一些错层单位,由于露台处于房间户型之外,所以都不算建筑面积。

第四,地下室。

点评:不再是免费午餐。

赠送方式: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第五,夹层。

点评:不实用,堪称“鸡肋”。

所谓夹层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在楼层中附加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第六,大凸窗。

点评:它真的就是你的。

也就是不落地的飘窗啦。大部分开发商会将飘窗作为赠送面积促进销售,其实根据规定,有台阶的飘窗只要窗户的高度不超过2.2米,就不需要计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由大凸窗扩大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其实根本就是你的,无所谓送与不送。

对于购房者来说,赠送面积看起来好像是挺划算的,既能节约购房成本,又能提升使用率,居住舒适度也变高了,生活也更有情趣了。但是从上面的介绍中,其实也可以发现,所谓的赠送面积,要么是不合规范的,要么本来就是业主的,根本没有赠送之说。

给你一张图,看清赠送面积背后的真相。

既然是这样,实际购房时,要怎么知道某一“面积”真的是赠送的呢?

专业人士表示: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的钱,那10㎡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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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套路深!"赠送面积"真的是捡便宜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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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这样的噱头不得不让人心里很痒痒。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心让利,直接降低房价就行了,何必拐着弯儿“赠送面积”?来吧,带你三分钟认清真相!

真相1: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相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注意: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真相3:这些面积原就不属于开发商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赠送面积还应注意一下几点:赠送面积是不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是不是侵占了业主共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赠送面积的房屋时,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切实写入合同当中,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还要注意房屋设计的合理性,切勿贪图赠送面积,而忽略房屋本身的设计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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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购房常见的赠送面积有哪些呢?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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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赠送面积有哪些呢?

1、阳台

阳台是建筑物的室内延伸,比较常见的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种。但是,在赠送阳台的规则里,全封闭与未全封闭差别很大,全封闭按照全部面积计算,而半封闭按照一半的面积计算。

2、飘窗

飘窗有内飘窗和外飘窗两种。飘窗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取决于飘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如果高度低于2.2米,则不计入计入建筑面积,此外,低于2.2米的落地窗也不计入建筑面积。

3、阁楼

一般情况下吗,阁楼只有等于或者高于2.2米的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售楼员所说的低于2.2米的阁楼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

4、入户庭院

关于入户庭院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分为3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顶、全封闭,一户专用,计入建筑面积;

第二种是有顶、全封闭,但是两户或者多户专用,计入公摊面积;

第三种是没有顶的庭院,这种情况下不计入建筑面积。

5、露台

所谓露台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者为了建筑物的结构上的需要或者改善室内的组合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阳台。有了露台,能够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露台本来就是免费赠送的,虽然有了它能够使得建筑物更加美观,更让人心动,但是,它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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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开发商真的会赠送面积吗?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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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现在的购房需求还是很大,但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子的时候也会遇到一些阻碍,并不是所有的楼盘都买得好的,也有一些楼盘出于滞销的状态,开发商为了将房子销售出去,就会采用各种各样的优惠方式来吸引购房者,有些开发商会以特价房的方式销售房子,也有一些开发商称买房会赠送面积,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开发商真的会赠送面积吗?看过之后才知道真相

1、入户花园

入户花园只针对购买底层房子的住户才有,其实这部分面积不是开发商能赠送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开发商赠送的入户花园其实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面积,不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并且很直观的可以在产权证上反映出来,产权证上也不会登记小院的测绘面积。

2、露台

露台这部分面积通常都比较大,如果有这部分赠送面积的话,通常都是非常吸引购房者的,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而事实上,开发商所称的这部分面积也不是属于开发商,也有可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并且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

3、半封闭阳台

很多户型图上,开发商都会标注出阳台是赠送给购房者的,阳台的结构有很多种,购房者要特别注意的是半封闭式的阳台,根据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的面积。这种半封闭式的阳台一半在主体结构内,一半在主体结构外,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可能只是送了一半的面积。

4、飘窗

飘窗就是室内高于地面一定高度的这部分面积,通常都是设置在卧室内的,在最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开发商称赠送面积,那么购房者要注意飘窗的高度,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5、挑高复式户型

还有一种更具吸引力的赠送面积,那就是买一层送一层,但其实大部分买一层送一层的户型都是属于挑高复式楼,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户型是两个概念,很多人都会被混淆了。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买房赠送面积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开发商销售房子的一种噱头,实际上这些赠送面积很多都是不会计入产权的,甚至有些根本就不是属于开发商可以赠送的面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赠送面积是否是真的的介绍了,希望大家了解清楚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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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赠送面积主要包括哪些?赠送面积计入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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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购买房子也是能够享受到一些优惠的,不同的开发商,不同的楼盘,在销售房子的时候做出的优惠活动就不一样,有些开发商会采用折扣的方式销售房子,有些开发商则会赠送现金抵扣券,还有一些开发商会在出售房子的时候赠送面积,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主要包括哪些?赠送面积计入产权吗?

1、一楼花园

赠送面积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购买底层送花园的情况了,不过这种赠送面积肯定是不能计入产权的,开发商习惯用它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很多上了年纪的购房者喜欢把它打造成花园或是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子,送小院的房屋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屋单价。

2、送阁楼

以前的一些底层建筑或合适小高层,很多顶楼都是带有阁楼的,顶层的房子不是那么好出售,那么开发商就会利用赠送阁楼的方式吸引购房者,根据相关规定来看,阁楼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送车位

现在很多人家里面都有车了,买车位和停车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买车位的费用也不少,很多小区车位还很紧张,开发商就打着送车位的旗号吸引购房者,首先要明白车位是有两种情况的,也就是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的区别,买房之前开发商要是承诺送车位,那就要弄清楚送的到底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避免被忽悠了。

4、送露台

露台的面积可不小,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遇到赠送露台的房子就心动了,露台是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相关的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也是没有产权的,但者没有关系,露台是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房子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的。

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购房者想要买到性价比比较高的房子,一方面可以从房屋价格下手,另一方面就是针对房屋面积下手了,降低房款支出和增加购房面积都是两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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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赠送面积算入建筑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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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很多开发商喜欢用“买一送点”的发方式,来触动购房者的购买欲望。恰恰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特别喜欢赠送面积,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赠送面积是白来的,殊不知其中有很多的猫腻。所谓的“赠送面积”一般指的就是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半封闭阳台等。但是赠送面积真的赚到了么?赠送面积都是从哪来的?我相信这些问题很少有人去考虑,下面象盒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

赠送面积算不算在建筑面积上呢?

1.关于这个问题,主要看赠送面积的种类。现在的赠送面积主要还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送,例如飘窗,购房者可以不用花一分一毫,但是却有使用的权利,不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另外一种是半送,例如空中花园,业主需要支付一半的费用,相应的房产证也有一半的面积。而对于没付钱的面积是不算入建筑面积的。

2.其实一般赠送的面积多少不能计入建筑面积的,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上写着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的话,多出来的一律还是要交钱的。但具体还是要看合同的对面积误差的约定的。一般在1%-3%之内,不会要求补交或者退款的。是宣传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差,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一般是不会有其他说法的。

赠送面积是越大越好吗?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赠送面积是是从哪里来的。一般的赠送面积可以定义为、偷来的面积、违反法律规定的违建面积、侵犯业主共有权的侵权面积。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小编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所以并不是赠送面积越大越好的!

如果有赠送面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我们购房的时候,需要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现在是法律社会,只有白纸黑字才是最有保障的。很多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

2.或者签补充协议。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不要轻易地相信售楼处的赠送宣传,有些阳台是公用的,如果按照售楼处的说法,你就会和邻居差生纠纷。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是赠送面积,如很多公共面积等本来就是属于购房者的。

3.赠送面积是否交物业费、暖气费等

有些赠送面积虽然没有写入合同里及房产证里,但是也是需要交取暖费、物业费的。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关于赠送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暖气费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说在我们的日常购房中,很多开放商宣传的赠送面积其实本身就是不要钱的,或者是您已经出过这部分钱了,根本就算不上是赠送。不要只为了自己占眼前的便宜,最后吃大亏。开发商如果没有什么原因是不会白白把房子的面积赠送的,购房者在这方面一定要考虑清楚。更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写明,意味着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象盒君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不要看到“赠送面积”就冲动购买,一定要全面考察房屋的户型等,保证房屋没有其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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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赠送面积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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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买房子赠送面积这件事儿,相信很多有购房经历的同仁们都经历过,当然也包括小编。每当来到一家售楼处,售楼的先生、小姐们除了给你介绍自家产品的优势之外,最大的卖点那就是除了花钱购买面积之外的赠送面积了。

什么一楼赠花园、顶楼送阁楼、洋房送露台、别墅送地下室,再有的就是送阳台、送飘窗,有的连一小间屋子都能送给你,听完售楼员这么一说,你是不是呵呵一笑,心里有点儿小波澜了呢?

千万别高兴的太早有些面积原本就是不用掏钱的

因为,他们口口声声说赠送给你的这些面积,原本就是不用你掏钱的。小编先来说一说,国家规定,哪些面积不用花钱。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所以说,开放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只是一个噱头罢了,实际上人家本身就是免费的。蒙的就是那些爱贪小便宜的人。

那么,真正的赠送面积是啥样的?

专业人士表示: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的钱,那10㎡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

那么,赠送面积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关于赠送面积这件事的好坏,就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如果你买的是小户型,而赠送面积可以缓解你一部分的面积压力,与此同时,赠送面积还不收管理费等,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与此同时你还要注意:当商家真真正正的赠送给你面积的时候,你还要考量一下当时的房价,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可能赠送面积的价格有已经包含在你花的钱当中了,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还有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一般不计入产权证的,所以一旦之后有什么拆迁啊、补助啊,赠送面积是不算入其中的,这个应该在购房合同中写清楚。除此之外,没有列入产权的赠送面积是不用交物业费的,在交物业费的时候要看清楚标注的面积。

此外,由于赠送面积多半不写入购房合同中,当中存在着不少风险。首先,有些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该部分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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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让你看懂开发商所说的“赠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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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

⑴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⑵飘窗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⑶一层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⑷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⑸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⑹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编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不要看到“赠送面积”就盲目的购买,一定要全面考察一下房屋的户型等,保证房屋没有其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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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房赠送面积真的靠谱吗?背后有这些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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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去看过房的朋友都知道,为了让购房人感觉到开发商的“诚意”,许多置业顾问在陪你看样板间时都会指出“这花园是赠送您的”、“这个露台白送”、“加上这些不算在面积里的部分,您多得了XX平米呢”。诸如此类的说辞,或许会令大多数意向者窃喜,感觉自己捡了便宜,进而对购买产生推进效果。但是讲真,这些模棱两可的“赠送”真的是白送吗?你真的得了实惠?减少误导和风险,来科普一下吧。

猫腻一:这些面积本来就不要钱

最常见的赠送面积,无非包括:花园、飘窗、露台、地下空间,再稀罕点可能还有阁楼。不是教你不领情,而是在多数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来讲,很多面积原本就不计入建筑面积,自然也不应该计价!

露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飘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阁楼——同样参照上条《规范》,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很有可能不计入建筑面积,当然还是以实际情况为准。

猫腻二:说是“白送”,其实都算在房款里

阳台、小院算是最常见的赠送部分,但根据规定、实际来算,这些面积的产权并不明确,价格也就可能已经算进了房款中,如遇后续纠纷,则埋下不小隐患。

小院、花园——一般来说,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这部分也不会算在你的房产证上细算下来,这一套户型的房款或许就比不带小院的要多。还有一种入户花园,是开发商通过某种方式投机取巧而成,在产权上只能计算二分之一的面积,且不会写入合同,购买者只有使用权,所有权还不是你的。

阳台——根据《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即使你认同“买一半送一半”的做法,但在不少省市均有特定的尺寸规定,超出范围的部分将会直接计入套内面积,赠送的一半可能你已经花钱买过了。

风险: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是违法的

倘若在你心仪的户型中,七七八八的赠送面积加起来也不成规模,那么至少要搞清产权归属、开发商是否负责维修等。但如果包括了阁楼、入户花园这样有歧义的、较大的赠送面积,那势必要对产权和责任以及费用追究详细,以避免未来纠纷产生带来的损失。不论大小,双方签订的保修合同不可缺少。

律师表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为维护自身权益,广大购房人必须擦亮眼!拒绝“白送”诱惑,更应该积累看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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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看清赠送面积两个真相 100%得房率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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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起买房赠送面积这件事儿,相信很多有过购房经验的朋友们都经历过。现在购房“买房送面积”的形式早已不是新鲜事,“一楼赠送花园”、“洋房送露台”、“买一层送一层”,甚至有的连一小间屋子都能送给你。听完开发商这么一说,你是不是呵呵一笑,心里还有点小波澜了呢?100%的房率是怎么实现的?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靠谱吗?赠送面积的背后又隐藏了哪些秘密?

真相一:有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真相二:“小”面积,“大”隐患

隐患1:由于赠送面积这部分是没有产权的,也就不会写入房产证。遇上房屋拆迁,这部分面积并不能算进拆迁补偿里面。同时,此类房屋要转手的话,赠送的面积也只能再赠送出去,因为合同里面没这部分面积。

隐患2:类似于顶层露台、地下室等空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

隐患3:有些赠送面积在户型设计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影响房屋整体的采光、通风、安全性等等。

所以小编提醒大家,赠送面积虽好,但购房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衡量房屋赠送面积带来的好处和“不便之处”,不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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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赠送面积”不是天上掉馅饼 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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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坑”了!近年来,房地产**不仅把房价抬高了,楼盘的一系列问题也成为了投诉热点。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买房是大事,如果穷毕生积蓄买下来住房,而最后却发现出现各种问题,这无疑让人堵心。

那么,楼盘降价销售,建筑质量会缩水吗?赠送面积,合同上该如何准确约定?交房遇问题,究竟该找谁来解决商品房交易纠纷?面对“看不懂”的合同条款,如何明析自身权益义务?针对这一系列买房问题,如何才能避免掉进“坑”内呢?本期湘潭365房产网邀请到行业资深律师点对点支招,以便购房者及时填“坑”,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类:虚假宣传“甜言蜜语”

设计精美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者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域时机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家住某小小区李先生在两年前就因为这个问题,连同小区数百位业主经历了长达近一年的“维权长跑”。“在楼盘的宣传阶段,关于星级入户大堂、泛会所、SPA池等等奢华功能配套,在小区修建完成后,我们发现大部分仅仅是个摆设,甚至有些功能根本就没有体现。当然,这还算是‘温柔’的。最让我们觉得奇葩的是,置业顾问们在接待讲解时,明明告知的是‘小区将采用和三菱同等水平’的电梯,结果呢?最终安装的某三流品牌电梯不仅只有800公斤的轿厢。更严重的是,电梯事故频发,经常关人、滑梯。”李先生现在说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表示,幸好后来在主管部门的干预下电梯终于换了,但是小区的品质感也是大大下降,有几个在此买了房的朋友把房屋挂在二手房中介好长时间都一直无人问津。

记者也注意到,近几年来,湘潭城区出现了几起业主“维权”,都与楼盘宣传有关。在此且不论几方争论的焦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但总结起来无非三点:1、销售现场楼盘模型和图片与实际不相符;2、置业顾问宣传与实际不相符;3、环境、品质等与实际不相符。

律师支招:“目前,不少楼盘为吸引购房者投资、买房,而对广告宣传进行了艺术加工。然而,这类型的广告有的无明确内容表示,有的则未写入合约要求,因此,对开发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万文清谈道,特别是描述未来环境的广告宣传,只要没有对“购买决定和购房价格”造成重大影响,要维权将比较困难。

那么,怎么才能避免落入虚假宣传陷阱呢?律师表示,首先,市民应该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而关于广告宣传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小区绿化、户型设计等问题,应要求开发商将其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

第二类:赠送面积“产权不算”

说到促销赠送话题,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赠送空间”。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将对赠送空间面积及其比例做出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报规批复后在建、流入市场的时间差,如今的湘潭楼市仍是随处可见赠送空间的身影。“赠送入户花园面积、80平米两房可变三房”,一些开发商宣称,赠送的入户花园没有封闭,出售时只算一半面积,业主入住后可自行封闭成一个房间,相当于白得了半间房的使用面积。

“听上去很划算,但这种入户花园在办房产证时,如果是按阳台计算,则房产证上只算一半面积,将来如遇拆迁,后来封闭部分面积在房产证上是体现不出来的,补偿时很容易产生纠纷。”年初才收了新房的刘女士告诉记者:“除了产权证的问题,由于现在都是期房预售,作为买房肯定是比对哪个楼盘的性价比划算来决定。但是交房之后才发现,明明原来的户型模型上每间房子都有窗户,但现在却发现很多窗户都在开狭小的采光井里,明厨明卫直接变成了‘黑厨黑卫’。装修师傅告知是赠送过高增加了建筑密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该找开发商要要说法呢?”

律师支招:现在,大部分楼盘中提到的赠送面积,多是指阳台、露台、飘窗等地方。然而,根据国家标准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3.2.3款规定,“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因此,其不计入建筑面积。并且,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往往采取飘窗改建、改造花园等形式进行房屋面积赠送,但这绝大部分都改变了报建规划,无法登记入产权证,购房者只是有使用权。同时,如果赠送面积是在自己房屋内部问题还不大,但若是属于公用面积,如楼顶花园、公共阳台等,开发商则无权赠送,这就给日后业主的正常使用埋下了隐患。

因此,面对所谓“超大得房率”、“超大面积赠送”等问题,万文清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理性看待,切莫因为“赠送”就盲目购房。如果对于赠送面积有特别要求,则应在购房时,尽量明确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及将违约条款约定清楚,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第三类:不清不楚“被变顶楼”

买房时,详看沙盘、细听置业顾问讲解、熟读购房合同;收房时,谨慎办理手续、认真验收房屋、领取产权证明。这样是否就能万事大吉,买到好房呢?很遗憾,事实并非如此。如今的一些开发商,是越来越“聪明”,深知明面上的问题易被发现,于是采用了“藏坑”法,一些隐患非得购房者装修、入住后才能看出。

“我已经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现在就等最后结果了。”谢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他在某小区买入了一套位于23层的住宅(共24楼),并于2012年正式收房。前期都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就在2013年谢先生准备装修入住时,麻烦却接踵而至。

据谢先生介绍,2013年7月,他在装修房屋时发现主卧飘窗处漏水,开发商虽用胶帮其进行了处理,但装修完毕后,漏水情况又再次出现。“当时,我们都没想到是房屋结构有问题。直到2014年,全家入住后漏水情况依旧,我到24楼查看,才发现顶楼主卧并没有我们的飘窗结构。但是,在我购房时,无论是沙盘还是相关合同上,均未标识出这一点,置业顾问也并没有向我们说明23层与24层在户型设计上有什么不同。这也就是说,我家主卧飘窗部分是在我们不知情下被‘顶楼’了。”谢先生无奈地说道,原本他买这套房,就是因为不想住在顶楼,怕有安全隐患或将来出现漏水情况。“现在,我们等于是被开发商坑了。”

律师支招:“谢先生这种情况,确属开发商的责任,但并不是开发商违约或者诈骗,只能算是房屋设计和质量问题。”万文清认为,首先,购房合同仅是对于自己所购房屋进行的相关约定,也就是说,即使是同一层楼或上下楼,两房户型不一样,也属合理范围,不能算是结构问题。同时,沙盘、置业顾解说,是一个对楼盘的大体介绍,不涉及到个人住房。因此,谢先生飘窗漏水,只能算是开发商防水层设计不合理,应予以维修和相关赔偿。

当然,站在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肯定会有种被“坑”的感觉。因此,这就需要市民在买房、收房时格外谨慎,不仅要细看自己所购房屋,如土建、门窗、给排水、电气等工程以及护栏、设计、渗漏等,同时,对于外部公共设施与环境也要留心。在签合约时,尽量做到多问、多想,在条件允许下,可以请专业人士陪同签约。

第四类,变更规划

在房产投诉热线中,开发商私自变更小区规划是业主反映次数最多的问题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设小区及配套设施、原有建筑楼层结构规划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小区、建筑物部分功能、设施,都属于私自变更规划的行为。

律师支招:《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购房者有退房的权利,没有提及对于购房者不愿退房的情况下如何赔偿。在实践中,变更规划后买房人虽受到损失,但并不一定要求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购房者退房的条款属于权利性质条款而非义务性质条款,购房者可依此条款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房,也可放弃此条款赋予的权利而援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规定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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