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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钓鱼欺诈网站(汇集20篇)

现在的网页设计越来越普遍,现在小编就来为小伙伴们演示如何在网站添加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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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钓鱼灯使用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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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夜钓的钓鱼人也就多起来了,夜钓灯作为夜晚钓鱼必备工具,自然开始备受关注。钓鱼灯使用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钓鱼灯使用如下:

夜钓灯,通常来说,有蓝光、白光和黄光这三种。关于具体的选择和用法,网上的说法很多,有些文章甚至讲鱼类对某种光更喜爱,不过以我个人几年来的垂钓经验来看,这三种光都是能够钓到鱼的。

就照浮漂这一点来讲,蓝光灯要优于黄光灯,黄光灯要优于白光灯。即使是不那么亮的蓝光灯的蓝光照在浮漂上,也很容易看清浮漂的动作。

当然,紫光的效果要比蓝光更好,但是价格也贵。并且有人讲紫外光伤人,综合来说,还是蓝光灯更好。

至于白光灯的话,也不是一无是处,白光照漂主要是靠亮度,因此光要很亮才行。钓鲤鱼、钓草鱼等鱼种时,它们对光很敏感,容易惊到它们。因此,通常白光灯用得少,主要是戴头上用来照亮。

在一些专业的黑坑钓场,经常会晚上还开着大灯,甚至一些养鱼塘塘主,还会在晚上的时候开灯喂鱼,这种行为使得塘中的鱼儿对灯光已经习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白光灯的话,聚鱼的效果会更好。但是也要注意,聚鱼时,光源尽量从高往低打,这样即使有水折射,光亮也在窝子附近。

用蓝光和紫光进行垂钓时,刚开始会觉得很亮,不过如果长时间地盯着看,很容易出现视觉疲劳,严重的话还会产生头晕感,并会短时间对视力造成影响,看东西很花。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作钓过程中要注意适当休息,不要一直死盯着漂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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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怎样避免登录钓鱼网站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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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经常上网的人,对钓鱼网站都深恶痛绝。因为,所谓的钓鱼网站实际上就是不法分子用来欺骗消费者的虚假网站。怎样避免登录钓鱼网站?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方法一

在百度里直接输入网站名,找到带有”官网“或”认证“字样的,就是该网站真正的网址。

方法二

打开网站,点击浏览器的收藏功能,保存网址到收藏夹,以便下次快速登录正确的网站。

方法三

从浏览器自带的网址导航进入,或者从360导航上登录。

一些假冒网站通常将英文字母I替换为数字1,并通过搜索引擎加以推广,以此来误导消费者,所以用户在登录网站时首先要确保网址的正确性。网上交易时要选择良好信誉的知名公司网站,其中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手工输入网址,并添加到IE浏览器的收藏夹中,以便下次使用。

除了保证网址的正确性,还要保障账户信息的安全。对于需要密码的非接触式网站在线交易,应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上操作;在业务办理完成或中途离开时,要及时退出网上银行页面并清除相关资料。如果发现在可疑网页中输入了账户信息,应立即通过银行客服热线、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修改密码或冻结银行卡,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上面介绍了有关避免登陆钓鱼网站的内容,以及信用卡诈骗该如何防范的方法。要想真正远离钓鱼网站以及网址,就要多掌握一些信用卡诈骗小知识,才会保证网购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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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站服务器出错是什么意思 网站服务器出错原因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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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服务器出错是什么意思

网站服务器出错是指互联网数据中心中存放网站的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网站服务器( WebsiteServer )是指在互联网数据中心中存放网站的服务器。网站服务器主要用于网站在互联网中的发布、应用,是网络应用的基础硬件设施。服务器软件,服务器软件工作在客户端-服务器或浏览器服务器的方式,有很多形式的服务器,常用的包括 :文件服务器(FileServer)-如NovelI的NetWare。数据库服务器(DatabaseServer) ,如Oracle数据库服务器, MySQL , PostgreSQL , MicrosoftSQLServer等。网站服务器可根据网站应用的需要,部署搭建ASP/JSP/.NET/PHP等应用环境。

网站服务器出错原因

网站服务器出错原因有以下几点:

1、内存条坏了或与主板不兼容更换内存条。

2、双内存不兼容使用同品牌的内存或只要一条内存。

3、内存质量问题更换内存条。

4、散热问题加强机箱内部的散热。

5、内存和主板没插好或其他硬件不兼容重插内存或换个插槽。

6、硬盘有问题更换硬盘。

7、驱动问题重装驱动,如果是新系统,应先安装主板驱动。

网站服务器应用环境

网站服务器可根据网站应用的需要,部署搭建ASP/JSP/.NET/PHP等应用环境。流行两种环境一种是Linux+Apache(Nginx)+Mysql+Php 也就是LAMP/LNMP环境;另一种是WINDOWS+IIS+ASP/.NET+MSSQL环境。

LAMP为现在使用最广的服务器环境,它运行在Linux系统下,稳定、安全,Apache是最著名的开源网页服务器,Mysql也是最著名的一种开源关系型数据库,而PHP是一门流行的开源脚本语言,能处理用户的动态请求。

Windows+IIS+ASP/.NET+MSSQL凭借其极强的易用性,也赢得了许多站长的青睐,Windows是著名的可视化操作系统,而IIS是运行在Windows上的Web服务器,可使用ASP/.NET 两种编程语言开发,现在应用最广的就是AS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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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信用卡钓鱼网址诈骗的特点有哪些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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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很多犯罪分子假冒网店卖家,先以低价商品做诱饵,有消费者下单后故意称商品没货了,然后以退款为由窃取消费者的信用卡信息,复制后进行盗刷。这种信用卡钓鱼网址诈骗很常见,那么信用卡钓鱼网址诈骗的特点有哪些?

信用卡钓鱼网址诈骗特点:

1、假冒5173人员的客服通过QQ和电子邮件发送假网址,花言巧语诱骗您点击。

2、要求您提交帐号密码、邮箱、手机短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仿冒网站与真实网站页面很相似。

3、假网址与真实网址只有细微差别,但假网址结构较简单。

预防的见解:

1、钓鱼网站的rul会伪装成正规的交易网站网址,在登录时要看清网址的有无多出、少写的字母或符号。

2、了解要买物品的市场价格,网络上出售的物品不会低于市场价格太多。并先联系对方,感觉到对方急于让其付款或电话打不通,这就表明这个网站是有问题的

网络是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给不法份子带来了机会,我们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乐趣的同时也要警惕,像“钓鱼诈骗”这样的网络案件的发生。

信用卡钓鱼网址诈骗特点有很多,这些特点让很多人没有认识到,所以说才会被钓鱼网址所诈骗,日常要多学习信用卡诈骗小知识,通过还需要熟悉信用卡诈骗常见伎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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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有哪些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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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明开发商存在着欺诈行为,我们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买合同及要双倍赔偿,那么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与您慢慢道来。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其原因就在于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的理解存在问题。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

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

2.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行为的主观方面。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例外情况。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

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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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谎称专利技术引诱欺诈怎么处理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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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合同中,一些不法商人会对合同中的内容通过隐瞒真相、设定陷阱、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这叫做合同欺诈。那么谎称专利技术引诱欺诈怎么处理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

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合同法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鉴于有些合同欺诈行为破坏性很强,欺诈所获取的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我国1997年刑法第224条增设了对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理应受到刑法制裁。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合同欺诈是要处法律责任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对受害方进行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则是对诈骗方承担一定的惩罚性经济义务,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教化,情节严重的处刑事责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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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怎样识别虚假标签欺诈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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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东西的时候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标签的秘密,什么是虚假标签欺诈?遇到虚假标签欺诈我们又该怎么办呢?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怎样识别虚假标签欺诈。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食品标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商品包装中,除该类商品国家标准要求必须标注的事项以外的文字、图形、画面等,符合商业广告特征的,可以适用《广告法》规定进行规范和监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四条第二款:“不符合在产品或者起包装上著名采用的产品标准……”

由以上可以看出不管是食品还是其它商品的虚假标签都是虚假标签欺诈,大家一定要认清虚假包装欺诈,在购买商品的时候看清标签。如果您还想了解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都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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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怎样应对二手房中介欺诈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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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大多要通过房产中介,一个好的中介会让你买得称心、放心,觉得付的佣金物有所值,一个不好的中介不仅会让你买出一肚子火,而且还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那么,怎样应对二手房中介欺诈呢?

1、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

2、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3、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4、多方了解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价,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近期房子是否会升值?只要了解了这些,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价格。这样,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没有了被吃差价的可能。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内容可咨询专业人士,不要盲目签约。向房管部门了解二手房办理流程及费用,清楚收费项目,可以自己办理的项目尽量自己办理,规避多缴费的风险。

6、保留书面文字证据

消费者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对于工作人员的承诺,可以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工作人员签字和中介公司盖章确认。如果中介公司拒绝把口头承诺落实在笔头,那么这项“承诺”就不可轻信。

最后,提醒大家,买房,尽量选择大型正规房屋中介,仔细查看其是否具备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和工商部门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并保存好一切相关证据。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浸害,应该及时投诉,不要轻易放弃法律武器。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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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秋天暴雨过后好钓鱼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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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喜欢钓鱼的朋友们不知道雨后能不能进行钓鱼,那么秋天暴雨过后好钓鱼吗?其实暴雨后垂钓是利用天气在短时间内的急剧变化,给湖泊、水库等自然水域创造的有利条件进行曲垂钓的好方法。这里应该注意,不是所有暴雨后都是好钓鱼的,而是应该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天气持续晴朗、燥热,高温3~4天以上,垂钓水域水温高,溶氧低,鱼大在水中无精打采。

2、万里晴空,骤然,黑云压顶,暴雨狂风,来势凶猛,雨量大,持续半小时以上,周边的雨水缶湖泊、水库里流。降雨量小或时间短都不会有好的垂钓效果。

3、转眼雨过天睛,阳光灿烂,照射大地。但是,人们会明显感到气温下降,凉爽,空气清新、湿润。

暴雨过后垂钓,上述3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你能遇到这个机会,千万别错过。一般情况下,暴雨后,鱼可以持续活跃2~3小时。这时间里鱼咬钩猛,上鱼个体大,垂钓时可以用手竿,也可以用海竿,还可以同时手、海竿兼用。暴雨后垂钓,主要是由于在较短的时间里,大量的雨水流入湖泊、水库,近岸水域的水情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水温下降,溶氧增加;

2、流入雨水,带来食物;

3、水体浑浊,光线弯暗。暴雨过后,鱼儿活跃,咬钩猛,是最佳垂钓时机。这段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利用好了,钓获的鱼数量会非常可观。

更多的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尽在,下期会为大家介绍暴雨会带来哪些危害,帮助大家了解怎样更好的预防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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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百度音乐可以把喜欢的歌曲分享到其他社交网站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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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音乐可以喜欢歌曲分享到其他社交网站,目前支持QQ空间、人人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开心网等平台,您可以点击分享按钮,一键将百度音乐上好听的歌曲分享至以上平台。

公司简介

百度,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最大的中文网站。2000年1月创立于北京中关村。

1999年底,身在美国硅谷的李彦宏看到了中国互联网及中文搜索引擎服务的巨大发展潜力,抱着技术改变世界的梦想,他毅然辞掉硅谷的高薪工作,携搜索引擎专利技术,于2000年1月1日在中关村创建了百度公司。从最初的不足10人发展至今,员工人数超过18000人。如今的百度,已成为中国最受欢迎、影响力最大的中文网站。

百度拥有数千名研发工程师,这是中国乃至全球最为优秀的技术团队,这支队伍掌握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搜索引擎技术,使百度成为中国掌握世界尖端科学核心技术的中国高科技企业,也使中国成为美国、俄罗斯、和韩国之外,全球仅有的4个拥有搜索引擎核心技术的国家之一。

作为国内的一家知名企业,百度也一直秉承“弥合信息鸿沟,共享知识社会”的责任理念,坚持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成立来,百度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先后投入巨大资源,为盲人、少儿、老年人群体打造专门的搜索产品,解决了特殊群体上网难问题,极大地弥补了社会信息鸿沟问题。此外,在加速推动中国信息化进程、净化网络环境、搜索引擎教育及提升大学生就业率等方面,百度也一直走在行业领先的地位。2011年初,百度还特别成立了百度基金会,围绕知识教育、环境保护、灾难救助等领域,更加系统规范地管理和践行公益事业。

如今,百度已经成为中国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英国《金融时报》将百度列为“中国十大世界级品牌”,成为这个榜单中最年轻的一家公司,也是唯一一家互联网公司。而“亚洲最受尊敬企业”、“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中国互联网力量之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的获得,也无一不向外界展示着百度成立数年来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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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哪个网站买二手商品安全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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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东西扔了可惜,想要买二手,却不知道选择什么平台?哪个网站买二手商品安全呢,常见网络购物诈骗类型与预防是什么?一起和看看吧。

58同城

领先的技术,精锐的团队,58同城网由此获得了世界顶级投资机构的密切关注,获得软银赛富基金近千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在"第二届中国数字英雄榜、中国IT品牌风云榜"获得分类信息网站市场占有率第一品牌。截止到2009年4月,58同城网注册用户近600万,新增用户以5万个/日的速度迅速增加,日PV近1600万,日发贴量达到26万个,日均IP300万。

58同城网不仅为个人用户提供了资源丰富、信用度高、交互性强的分类信息平台,同时开通了酷车网、团购网,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并为商家建立了以网站为主体、辅以直投杂志《生活圈》、杂志展架、LED广告屏"社区快告"等多项服务的全方位的市场营销解决方案。

此外,58同城也展开移动互联网战略布局,开通了WAP站,让手机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分类信息。58WAP站日访问量已高达一亿次,据最新中文WAP网站排行榜数据显示,58WAP站也已跻身前三甲。58WAP站不仅与多家网站合作,还与手机厂商共同推广"同城手机",在手机内置分类信息内容,开辟了手机加载分类信息的先河。

赶集网

赶集网是更专业的分类信息网!为用户提供求职招聘、房屋租售、二手物品买卖、车辆买卖、宠物票务、教育培训、同城活动及交友等众多本地生活及商务服务类信息。自2005年成立以来,赶集网就获得了用户的广泛青睐,并获得了快速发展。赶集网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广州、深圳设有分公司,并已在全国350多个主要城市开通了分站,服务遍布人们日常生活各个领域。

自成立以来,赶集网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网民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为人们提供免费的信息发布交换平台,让广大网民切身享受到本地近距离的便捷生活信息服务。作为分类信息行业的创新者,赶集网不断优化用户体验,以为广大网民提供“实时、海量、有效”的信息为己任。截至为分类信息行业的领军者,赶集网每天都为用户提供实时、海量、有效的各类信息。截至2013年2月,赶集网日均新增发帖235万条,每日访客超过2169万,页面日访问量超过25366万。为保障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赶集网对每条信息都进行专业的反垃圾信息系统过滤,并加以严格的人工审核。全球知名互联网监测分析机构comScore公司数据显示,赶集网的用户粘性持续稳居中国分类信息网站之首。

以上是不错的二手交易平台,学习更多的网络安全小知识,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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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网站服务器失去响应怎么回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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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服务器失去响应怎么回事

如果是宽带的问题,请给宽带客服打电话,让他们来人给您查查。如果是路由器问题,请给品牌路由器客服打电话咨询,她们有在线指导的。

1)如果是宽带本身的问题,首先直接联接宽带网zd线测试,如果是宽带的问题,联系宽带客服解决。

2)如果是路由器的问题,如果原来可以用,暂时不能用了,我自己的实践是一个是断掉路由器的电源在插上,等会看看。在有就是恢复出厂设置内,从新严格按说明书设置就可以用了,自己不懂,不建议自己随意设置(这是在物理连接正确的前提下,有时是路由器寻IP地址慢或失败引起的,并不是说路由器坏了)。

如果总是不能解决,建议给路由器的客服打电话,他们有电话在线指导,我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咨询他们给的建议是很有用的,他们会针对你的设置或操作给出正确建议的。

3)如果关闭了无线开关开启就是了,如果是用软件连接的无线,软件不好用又经常出问题是很正常的,没有更好的方法,用路由器吧。另外就是网卡驱容动没有或不合适引起的,网线接口或网线是不是有问题等。

4)如果是系统问题引起的,建议还原系统或重装。

网站服务器主要故障因素

第一,信息残缺。信号接收不全、或信号传播不稳定都可能引起信息残缺。

第二,信息堵塞。宽带限制,或者服务请求响应最大限制。

第三,机房环境。机房环境的配置,如通风条件,防火条件,空调等,这些外在因素也有可能影响到服务器的稳定性。

第四,黑客攻击。黑客越来越流行的,服务器应装有高性能的防火墙和必备的杀毒软件。

第五,硬件故障。比如硬盘故障,网卡故障等。所以必须有备份。

第六,安全管理失误。比如火灾、人为因素引起的硬件损坏等。

第七,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战争、地震、洪水等。

(整合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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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全文_《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全文共 5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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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是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 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判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

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⑴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⑵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⑶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⑷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下一页更多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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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内容完整版

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一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前款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影、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第五条 对本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罚。

第六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自1996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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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如何赔偿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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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那么,房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如何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其原因就在于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的理解存在问题。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正是为了解决开发商欺诈双倍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那么,开发商的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开发商应当双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总结起来,开发商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一房二卖;

2、擅自抵押;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

4、隐瞒抵押事实;

5、房屋面积缩小超过3%;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大家,商品房欺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欺诈,并不是所有的欺诈都可以双倍赔偿的,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开发商应当双倍赔偿。因此,购房者如果想获得双倍赔偿,就必须提供充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请上,接下来我们将给大家奉上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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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招商加盟网站发布虚假广告需负法律责任

全文共 3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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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是指广告经营者通过一定的媒体或形式,将已制作好的广告信息传递给广告对象的活动。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广告发布的相关法律知识。

广告发布的规定

广告发布的一般标准管理包含的主要内容是: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这是广告的最基本原则。

广告发布标准规范了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禁止和限制。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广告法》还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表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消、无效的专利做广告。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招商加盟网站发布虚假加盟广告信息需负法律责任

一、确定招商加盟网站在招商加盟欺诈中有无责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界定:

1、招商加盟网站在网络广告发布中的主体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通过某种信息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网络平台提供商,通过网络平台这一信息传播媒介,在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支付对价之后,将相关广告内容发布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行为特征符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网络广告发布者属于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界定的广告发布者,当然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招商加盟网站发布虚假广告需负法律责任

2、作为这一主体其义务内容与范围

(1)对于发布广告的审查义务

招商加盟网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取决于招商加盟网站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有审查义务,以及审查义务的内容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应进行核实,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依照该规定,广告发布者对经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不仅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即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还须履行实质审查的义务,即对应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审查义务的范围

审查义务的范围可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即形式审查义务与实质审查义务。

形式审查:即对广告主的经营资格、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营业执照、企业年检、准入行业须经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书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

①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

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

③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

④全国性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p#副标题#e#

实质审查:即对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一般认为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发布商品广告,应当交验符合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

②申请发布获奖商品广告,应当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奖的证明;

③食品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食品广告审批表》;

④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广告,应当提交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⑤有奖储蓄广告,应当提交上一级人民银行的证明;

⑥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依照《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定招商加盟广告中的审查义务

根据《特许经营条例》,广告发布者应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主要集中在形式审查方面:

一是,特许人是否属于企业,即广告主须是经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

二是,特许人是否具备“两店一年”的成熟经营模式,即作为广告主的特许人须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直营店,且该直营店的经营期限至少为一年;

三是,特许人是否进行备案,特许人如果是跨省特许则需到商务部进行备案,如果是省内特许则可直接到省商务局进行备案。

在实质审查义务方面,《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人发布广告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因此,招商网站在发布该类广告时,亦应受到该条款的约束。

3、关于招商加盟网站中免责声明的分析

某些招商加盟网站在其发布网站的页面上会做出“请投资者对项目做详细的实地考查,本网站对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概不负法律责任”的免责声明,但该声明免除的是投资者选择项目在市场经营过程的市场风险的承担,并不能免除其对广告发布过程中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而且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如果确定其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当加盟商基于对招商加盟网站的信任,选择网站广告中出现的加盟项目进行投资,因虚假宣传导致投资判断错误,遭受经济损失时,招商加盟网站并不能基于网站做出的免责声明而免除其法律责任。

4、以央视节目中曝光的招商欺诈事实为例进行的责任分析

央视节目中曝光的网站不但没有审查拟发布广告的品牌的相关资质,甚至主动提出要协助制作一些虚假的宣传广告,其主观上已达到广告法中规定的“明知”的要求,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网站不仅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审查义务,还积极主动协助制作虚假广告,给特许加盟商造成了损失,理应与广告主即特许人承担连带责任。

5、招商加盟网站发布虚假加盟信息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发布者不履行审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1)行政管理责任

行政管理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管理类规定而由行政管理机关给予一定处罚的一种不利法律后果;招商加盟网站发布广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有:

①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

②没收广告费用

③处以罚款

④责令停业整顿

(2)与发布广告的企业共同连带赔偿受欺诈者损失的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即对广告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民事制裁措施。根据《民法通则》、《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广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有: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③修理、重作、更换和支付违约金

④赔偿损失

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了广告违法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加盟商因网络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网络广告发布者或者发布广告的企业即特许人单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二者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央视曝光的招商加盟网站在发布特许经营加盟信息的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发布特许经营加盟广告,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在明知广告虚假的情况之下仍予以发布,给加盟商造成损失的,还应与特许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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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投诉团购网站有什么方法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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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是一种基于网络的商业模式,透过团购网站集合足够人数,便可以优惠价格购买或使用第三方公司的物品、优惠券或服务,卖家薄利多销,买家得到优惠,节省金钱,而运行团购网站的公司则从卖方收取佣金。你知道怎么投诉团购网站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投诉团购网站的相关法律知识。

团购的支付方式

团购网站随着互联网的发展,2010年如雨后春笋出现,走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前沿地带。由于团购价格便宜,产品样式多样化。很多网民都选择网上团购、网上在线支付货款。 团购网站支持的支付方式一般以下 几种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只要有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就能在线支付。

支付宝支付

只要团购网站装有支付宝接口,网民有支付宝账户就能使用支付宝付款。

财付通支付

只要团购网站装有财付通接口,网民拥有QQ就能开通财付通付款交易。

易宝支付

易宝支付用的比较少,团购网站也需要装有易宝接口,网民有易宝账户就能使用易宝支付。 以上所有接口都是团购网站交手续费,网民不需要交任何交易费用。

手机支付

手机支付业务是面向用户提供的一项综合性移动支付服务。

看过“投诉团购网站有什么方法

投诉团购网站的方法

团购折扣力度大是很多消费者选择的最大因素,但是发货不及时、服务质量不佳、强行搭售、虚假宣传、出售假货等问题依旧在消费者投诉中占据大比例。而且绝大多数网站推出的活动要么不退款,要么在规定时间内,款项只退到消费者在团购网上开的账户;团购券所消费的场所不提供发票更是比比皆是,这些乱象导致后期投诉高发。

如何投诉?

团购是三方合同的关系,消费者从团购网站购买团购产品是消费者与团购网站的合同,团购网站和商家存在合作关系是团购网站与商家间存在的交易。

在团购出现问题时,首先要确定自己保留了团购小票,即团购网站所发给消费者手机上的电子券,以及团购网站上商家团购单的截图先向团购网站维权,再由团购网站向商家追究责任。

如果消费者不能与团购网站或商家达成一致,利用这些凭证可以向相关部门(物价局、工商管理局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或拨打12315投诉。

团购不开发票能投诉吗?

团购商家不给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只要顾客在饭店消费,不管以何种消费方式,商家都有义务为其开具所消费金额相符的发票,否则消费者便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消费者权益受损谁要最终负责?

如果团购网站是代表其招揽的众多消费者与商家洽谈购买事宜,最终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则团购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是居间服务,仅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居间撮合。

在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与团购网站没有关系,团购网站不需要对买卖关系发生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团购网站的居间行为存在过错(如在发布团购消息时,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没有对商家进行审查,或者与商家合谋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就要与该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团购网站以发布网络商业广告形式邀请消费者委托其代为购买商品,即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约定购买商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然后以团购网站的名义向商家采购,再交付给消费者,并从消费者处收取一定的报酬,则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签订的委托协议即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若因团购网站的过错导致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团购网站赔偿损失。

如果团购网站以低价购进某商家产品,并通过团购方式销售给消费者,即网站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作为卖方,团购网站应当对其出售商品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网站供货不符、逾期供货、供货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有权要求团购网站负违约责任。因商品质量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团购网站应予赔偿。

投诉提醒:

首先,优先选择经过工商注册登记、获得信用认证的、商誉好的团购网站。参考其他消费者点评,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

其次,仔细阅读网站公示的细则,明确该产品是否标有“不可退换”、“有效期限”等相关标志;在与团购网站达成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出现商品或服务问题时由谁承担赔付责任,特别注意应当约定出现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形时的管辖法院,并注意保存确认短信、确认页面,并尽量保留团购内容页面等交易行为的凭证。

最后,在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时,因小额交易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很多消费者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启动诉讼程序,则可以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向团购网站或商家主张权利,促使问题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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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被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怎么办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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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价格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那么怎样防范价格欺诈呢?可是如果被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怎么办?马上为大家揭晓答案。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1、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对于使用“价格欺诈”的经营者,该怎么处罚呢?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欺诈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报警。另外可以拨打12315向消协投诉。如果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学会怎样防范价格欺诈了吗?为了感谢大家的参与,更多海量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尽在,欢迎大家来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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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怎样预防网络平台服务欺诈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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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网络平台推出很多服务项目,但是这其中存在很多的网络平台服务欺诈行为,怎样预防网络平台服务欺诈?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

预防网络平台服务欺诈办法如下:

1、对购物网站的真假进行辨别,预防钓鱼网站。可以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百度查询网站的真假,对所浏览的网站有虚假行为的最好取消交易。

2、保持电脑不受病毒侵害,经常杀毒,清理垃圾文件,维护电脑。

3、对所购物品进行详细了解。要对所购物品有一定的了解,在网上购物也要做到“货比三家”。不光要比价格,更要对比物品的质量等。

4、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对于在淘宝网上的交易,认真查看店铺的信誉,动态,评论!对于陌生商家,应注意其网址上是否提供有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打电话加以核实。在进行网上拍卖时,请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同城交易方式。不要轻易与要求预付钱款的陌生商家或卖家打交道,即使其要求的预付金额可能并不高。

另外,尽量去大型的、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这些网站大多采用安全性较高的支付工具作为“第三方交易中介”,或是实行先到货后付款,以及先付定金等保护消费者的购物方式,交易风险相对较低。建议使用淘宝网购。或者百度团购等网站的推荐!

5、认真阅读交易规则。我国尚无规范网上交易的专门法律,因而事先约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交易规则或须知则是电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进行网上交易时,应认真阅读里面的条款,尤其应注意其中的有关产品质量、交货方式、费用负担、退换货程序、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由于此类电子证据的“易修改性”,在开始大额交易时,可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

6、注意保护账户信息。消费者一定要切记,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的电脑进行购物、支付等操作。避免账户被盗带来的资金损失。

7、注意保存购物单据,凭证。消费者应注意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包括商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确认书、用户名和密码等。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以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属“书面合同”,但如何认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因此,建议在保存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不要漏掉完整的信头,因为该部分详细地记载了该电子邮件的经由路径,是确认邮件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8、认真验货索取票据.验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同时注意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

9、发生纠纷及时投诉。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如发现有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及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不小心上当受骗后,消费者可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寻求纠纷解决之道。

10、在交易过程中遇到虚假、欺诈交易,应立刻切断与其联系,对造成损失立马报警。

预防网络平台服务欺诈上述就是做好的办法,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比如服务欺诈该怎样处理等,那么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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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手机恶意网站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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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在用户不知情或者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在手机APP等应用软件中植入木马等恶意应用,肆意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盗取流量、恶意“吸费”、篡改通信录、截取短信邮件、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等,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手机恶意网站怎么投诉呢?网站传播病毒的途径与防治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网络病毒小知识吧。

第一,为加强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消费教育和引导,强化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中国消费网,即www.ccn.com.cn联合各知名的主流官方网站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和免费检测平台,消费者需要投诉举报或需要检测手机应用软件安全性的,可拨打电话010-58772357、18311093707进行联系,它们还提供方便快捷的免费安全检测服务,并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回复消费者。

第二,用户也可以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来举报手机上的不良信息以及恶意网站和广告等,这是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的公众举报受理机构,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关于互联网、电话网等信息通信网络中的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调查分析以及查处工作。

综上所述,用户的手机内如果有大量的恶意网站或者不良APP,用户可以通过中国消费网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12321平台进行投诉,投诉结果都会以邮件的方式告之消费者,还是相当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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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信服务欺诈怎样投诉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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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遇到电信服务欺诈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投诉处理,那么电信服务欺诈怎样投诉?下面小编给大家讲解下遇到电信服务欺诈投诉办法。

电信服务欺诈涉嫌违法。你可以向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在遇到欺诈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信服务欺诈投诉方式上面做了详细的讲解,让大家对于电信服务欺诈投诉方式有了一定的认识,所以说这些都属于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关注还可以对服务欺诈该怎样处理等知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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