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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首付交多少(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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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拓展至北上广深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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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底,除了已与省内所有市州开展了异地贷款合作外,长沙还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以及江西宜春、新余10个外省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发放异地贷款5700余户,贷款金额18.5亿元,支持外地职工在长沙购房60万平方米。

【小贴士】

1.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哪些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满6个月;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合作城市均要求申请人户籍在长沙;与深圳的异地贷款合作只可用于购买首套房。

2.还贷期间个人账户转移怎么办?

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3.异地贷款出现逾期将如何处理?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并准备审核材料。

2.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审核、审批。

【大事件】

1、2014年12月初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2、2015年1月1日

长沙与合肥、南昌、武汉四省会城市间住房公积金异地合作正式施行。

3、2016年4月21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4、2016年4月22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5、2016年8月25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6、2016年10月21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江西省宜春市、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7、2016年12月1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8、2016年12月9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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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流程及手续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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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4)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6)《住房公积金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还款存折(卡);③《委托贷款合同》;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⑤《抵押合同》;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注:提前部分还款时,携带前①-③项资料。相关提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四、办理公积金的流程(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五、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1)前去公积金办理时,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2)夫妻双方都到场;(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4)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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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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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当前中国房价高企,若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能节省一定的费用。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有哪些方法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计算方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其他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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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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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贷款吗?众所周知,相比商业贷款来说,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节省相当大的资金,那么,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将进行详细介绍。

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以成都为例: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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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积金异地:北京公积金可以在青岛贷款买房?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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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青岛的刘先生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有余,咨询是否可以用北京的公积金在青岛贷款买房子?

房天下回答:如果您是青岛本地户口,在北京的公积金已经连续缴存了12个月,并且申请贷款时账户还是正常缴存状态,是可以在青岛用公积金买房的。

贷款具体政策

2015年6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为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满足以下4点,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4.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贷款额度决定因素

贷款多少由三方面决定,分别是个人缴存基数、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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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流程详解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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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借款人须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还款卡内,中心在每个扣款日内按时扣款,如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还款,可在中心每月补扣日前及时存入(每月7、17、27既是扣款日,也是补扣日),待中心扣收,也可通过贷款辖区管理处柜台办理逾期还款业务。

2.提前还款流程

申请→签字确认→银行交款→记账→还贷

(1).申请除每月扣款日、会计记账日(即7、8、17、18、27、28日,遇节假日顺延)外,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市管理中心管理处申请办理。

(2).签字确认。借款人填写《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表》、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补充合同》。

(3).银行交款。借款人持《现金缴款单》到指定银行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并于当日将缴款单回单交回,作为还款证明。

(4).记账。会计人员凭交款回单记账后,部分还款手续办结。

(5).还贷。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后,按调整后的期还款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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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怎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步骤?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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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哪些条件?

1、贷款对象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个贷本息,目前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2)全部提前结清: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借款人应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

年冲还是月冲?

公积金账户上的钱不能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它的最大功能是“冲还贷”,抵减房贷的还款额。

因此,如何用每个月的公积金来冲抵自己的房贷便是一门学问,一般而言,公积金“冲还贷”的常见方式有两种:月冲和年冲。到底哪种方式能达到最佳“减负”效果,并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房贷者本身现金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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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全文共 4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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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经2008年3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逐步提高职工的居住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第四条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担保。

第五条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人,履行下列公积金贷款管理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缴存人提供政策咨询,维护缴存人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

(二)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编制公积金贷款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审查确定公积金贷款项目。

(四)负责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批及贷后管理。

(五)负责公积金贷款的核算、统计、信息查询及相关资料管理。

(六)负责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办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其他公积金贷款事项。

第六条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承办乐山市公积金委托贷款金融业务(以下简称承办银行)。

承办银行根据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履行下列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职责:

1、根据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并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2、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

3、实施贷后管理,协助催收逾期贷款。

4、及时向管理中心提供准确、完整的贷款信息数据。

5、办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住房的产权人,以户为单位申请。

第八条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按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办理住房抵押,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楼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相应的规范手续,通过公积金中心评审,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协议》。

第十条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具有购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

(二)再交易住房(俗称“二手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房地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契税发票;

3、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保证的,有保证人出具的同意保证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现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缴纳契税发票。

(四)建造、翻建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须为出让;

4、县(区)以上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

6、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1.5倍的其它住房进行房屋抵押;

7、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大修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县(区)以上的规划、建设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房屋大修施工合同;

6、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1.5倍的其他住房进行房屋抵押;

7、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8、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及房屋抵押。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申请贷款的其他条件。

1、商品房贷款,必须是公积金中心评审通过的项目合作楼盘。

2、再交易住房,须在《房屋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3、现房,须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4、建造、翻建住房,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公积金中心要求。

5、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人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其他共有人,须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办理公证。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价份额核算。

7、房屋共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十二条已支用公积金的职工,从支用公积金之日起,必须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一套住房,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十三条公积金帐户已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计算可贷额度。在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四条贷款额度。

借款人可贷额度为: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帐户内公积金本息余额×3倍数+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公积金月缴存数额之和×2×1.3系数×贷款期限(月)。倍数和系数由公积金中心拟定,按年调整,向社会公布。

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70%和核算出的借款人可贷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

借款人的具体借款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核定。

第十五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金额时,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同时向银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第十六条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得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

再交易住房的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过35年。

第十七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贷款期限长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性利率。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息。贷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八条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到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下属管理部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和《谈话备忘录》,并按

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贷款受理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其贷款申请。

第二十条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审核,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贷款资料转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发放贷款的,说明原因并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贷款发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中心复核同意后,出具《同意划款通知书》,将贷款资金划入承办银行的委托基金账户;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商品房贷款必须划入售房方帐户;再交易住房和现房,借款人办理抵押鉴证后,可以划给借款人;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人办理抵押鉴证后,原则上划入承建方帐户;大修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办理抵押鉴证后,原则上划入修建方帐户。

第五章贷款的回收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用月均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自主选择。

还款方式在贷款发放后不得变更。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第二十四条对收回的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承办银行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划转公积金中心。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到期的借款本息。逾期归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计息标准计收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按期还款满一年后,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提前部分还本一次,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公积金贷款全部本金。

提前部分还本的,还款后只调整月还款金额,贷款期限不作调整。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在正常还贷次年起,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个人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第六章贷款担保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需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抵押,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的,其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可自愿办理房屋综合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七章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定相应的变更协议,如需变更抵押登记的,还应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后,借款合同终止,承办银行将抵押物权属证明等文件返还抵押人。

第八章违约及处置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况属借款人违约:

1、借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凭证不真实;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费用;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损失的,或发生将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拆迁、出售、转让、赠予或重复抵押及抵偿其它债务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

4、借款人拒绝或阻扰贷款人对抵押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与他人签定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涉及借款合同的财产遭受扣押或没收;

7、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致使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抵偿借款本息,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措施;

8、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借款人未将损害赔偿金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9、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失踪或经有权部门宣告死亡、失踪或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10、借款人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1、违反本贷款办法或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违约的性质、程度、金额,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方法处理;

1、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的贷款本息,按逾期贷款计收利息;

4、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公积金中心可授权承办银行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和税收外,受偿其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或其担保单位负责偿还;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

第三十七条贷款当事人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向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外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在缴存地无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后,参照本办法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第三十九条在公积金资金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需求时,公积金中心可以实施《个人公积金贷款排序发放暂行办法》。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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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长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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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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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积金贷款买房能提前还款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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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可以分为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结清两种方式。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有所差异,有些银行提前还款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提前还款的流程大致如下:

1、购房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2、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

3、提前还款人持信贷科签署意见的还款结清单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相关手续。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即可。

公积金买房的好处有哪些

1.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年利率2.75%;5年以上,年利率3.25%。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2.公积金贷款年限较长。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3.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4.可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也就是说可以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5.首付比例小。买房交首付一直让很多人倍感经济压力,因为这一部分钱你必须一把垫付,对于手头资金不多的人明显要困难的多,而住房公积金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显减少你的首付款压力。

6.放款速度快。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特殊性,放款速度要明显比商业贷款速度快,这会帮你剩下很多麻烦,让你购房更具优势。

7.办理手续便捷。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相对商业贷款要明显便捷很多,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带足所需材料只需去一次公积金办事处就可以完成办理手续,节约了时间的经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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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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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现行的商贷利率低较多,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那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及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不同城市在缴存规定和时长上有所不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退休证和收入证明)。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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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石家庄买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法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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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石家庄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要在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使用银行按揭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就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使用贷款购买房屋坐落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上材料至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职工使用贷款购买房屋坐落在石家庄市下辖各县市(区)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上材料至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分为8步走: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签订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自筹资金还清商贷余额——解除房屋他项权抵押——重新办理房屋他项权抵押——房屋他项权抵押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要件包括: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中心领取);

2、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4、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5、结婚证复印件2份,职工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2份;

6、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7、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商贷借款合同复印件2份;

9、上月与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1份。

综上,如果在石家庄市买房可通过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方式缓解购房者的压力,使购房者更加快速便捷的进行买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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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积金取出来影响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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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会使贷款额度和能提取的余额变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贷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需要缴存6个月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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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怎么算?额度是多少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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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①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②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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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积金贷款买房能最多能贷几年?附计算公式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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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很多人购房都会使用公积金贷款,除了利率低以外,还可以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抵扣,为大家买房减少了很多压力。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有一定的贷款年限的规定,那么公积金的贷款期限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新房贷款期限:

1、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

3、上述贷款期限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手房贷款期限: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2、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上述贷款期限超过任意一项期限的,应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

1、新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并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以评估报告为准)折半计算;

3、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4、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年限。

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又是怎么计算呢?(规定: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1、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系统计算的借款人年龄;

2、系统计算的借款人年龄=借款人已满周岁年龄+1,借款人生日当天申请的,按已满周岁年龄认定;

3、借款人年龄以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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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想要贷款买房 先看清公积金贷款的五大误区!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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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商业贷款4.9%的基准利率而言,公积金贷款3.25%利息划算很多,还款方式更为灵活,因而广受欢迎。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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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

全文共 3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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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房价居高不下的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贷款买房。除了商业贷款外,很多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申请条件,一起来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交资料:

个人资料:

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商业贷款手续流程

第一步:签约纳税签约纳税是贷款买房流程第一步。签订《预售契约》、《买卖合同》;按开发商的具体要求缴纳首付款;与开发商各自按房价款的0.5%的额度缴纳印花税。

第二步:提交申请贷款买房流程中最繁琐,且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提交申请。有别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商业贷款买房要按规定填写及提交相关资料。(1)填写申请资料:1、《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2、《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3、《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4、《授权委托书》5、《承诺书》6、《谈话记录》

(2)提交申请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结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在了解如何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会发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一样,办理完以上提及的贷款买房手续,则算提交申请完成,接下来就要等待银行审批。

第三步:银行审核银行根据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对贷款人资信、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作出审核。这一步贷款买房手续是银行做主导,是关系到贷款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第四步:签订贷款相关合同银行审批后,与贷款人签订一系列合同文件。大多数人认为签订完合同之后,贷款买房流程结束。其实只算完成了贷款买房手续中绝大部分的工作,接下来还有一个步骤。第五步:贷款人按月还款贷款买房手续中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归还贷款。直至贷款全数归还之日,整个贷款买房流程才算真正结束。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

一、操作流程图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1)提供咨询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2)受理申请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3)贷前调查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3、贷款发放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1)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4、贷款回收(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5、贷后管理(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结语:其实,公积金并不只是像人们了解的那样只能用于买房,如果你想让公积金发挥更多的作用,也可以提出来挪作他用。只是,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建议,提取公积金租房需要去公安局开无房证明、房租发票等。为了每次取几百块钱太麻烦,如果你有以后买房的打算,还是攒着以后需要的时候一口气取出来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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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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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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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积金贷款买房 究竟要不要提前还款?

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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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公积金贷款提前还不划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是否划算主要是看还款方式选对没有,组合贷款过程中可先考虑还商贷在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先后顺序有讲究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同期商贷利率低,因此,如果同时有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该选择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如何办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有关约定,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期间,经借款合同签订各方同意,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次以后可以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一次性还清。

什么样的人适合提前还款?

根据自己及家庭的未来收入及支出决定是否要提前还款。如果未来仍有一些大项的支出,甚至需要申请小额贷或者消费贷,那么提前还款并不合适,但是如果手里的钱比较充裕,就没有这些顾虑了。

另外,申请提前还款之前,最好对家庭的现有经济实力综合评估,具体而言,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如果现在手头有些闲钱,也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那么提前还款确实可以省不少利息,不失为可取的办法之一。

一定要提前还款,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定要贷满一年再选择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还有一点是,借款合同中规定提前还款者不应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如果有逾期不还,应先还完欠款再申请提前还贷。

物价因素也要考虑在内

在住房贷款中,提前还款之所以少付了许多利息,原因就是归还本金的速度在加快,所占用的银行资金减少了而已。但是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比如别人向您借了1万元,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可能半年后还回来的1万元实际上只值九千多。所以在物价上涨时,那些本来打算一次付清房款的人,可以去找银行贷款,而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一般也没有必要提前还清。

公积金提前还款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步骤一:带好证件

贷款经办行通知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和还款卡至柜台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各地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网点联系预约时间。

步骤二:填写申请

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资料。

步骤三:等待审批

具体包括受委托银行的审批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

步骤四:还款存档

即去银行把想还的贷款本息一并还上,并将提前还款表送到公积金中心存档。

公积金提前还款有什么窍门吗?

窍门一:变死钱为活钱

公积金的显着特点是低存低贷。一般来说,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都与活期存款利率相同,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则参照整存整取3个月存款利率来计算,且今后也持续按照此利率水平计息。这样一来,如果任由住房公积金一直放在银行不动,就相当于一直以3个月存期的利率存放,无形中造成了很大一部分利息损失。因此,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最好不要放着一动不动,而是要想方设法提前拿出来用,最最下策也应把公积金当养老金用,或者存入零存整取账户中,这样获得的受益要比单纯的住房公积金可观得多。

窍门二:提前还贷减轻商贷负担

公积金贷款利率远远低于商业贷款,所以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利息支出,看起来似乎应该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额度全部用足,尽量减少商业贷款。通常公积金贷款的最多年限是20年,商业贷款的最多年限是30年。相对而言,贷款年限的延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每月的还款金额,减轻还款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活的各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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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以及操作流程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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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各类型住房时,建设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产品优点: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个人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①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②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③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④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⑤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⑥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⑦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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