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依据(汇总20篇)

浏览

910

文章

1000

篇1:喷漆工职业病赔偿标准

全文共 1032 字

+ 加入清单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一体化发展,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职业病已经成为当前广大一线劳动者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那么,喷漆工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喷漆工职业病患者应当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职业病鉴定,然后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鉴定的等级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偿,

喷漆工职业病患者赔偿标准:

喷漆工职业病患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喷漆工职业病患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喷漆工职业病患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为何一起交通事故能获得双份赔偿

全文共 1436 字

+ 加入清单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为何一起交通事故能获得双份赔偿?

2006年2月4日,刘先生在当地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4月13日,刘先生在上班的途中,被一辆逆行的出租车撞伤,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肇事司机耿某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伤后,刘先生在当地医院就近治疗,住院28天,花去医疗费17065元。出院后,人寿保险公司依法给予了赔付,但肇事司机耿某却以刘先生已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不能同时获得双份赔偿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因多次协商未果,刘先生遂将耿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22336元。

6月1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审查,刘先生在诉讼请求中所提出的各项费用均为合理费用,遂当庭判决耿某在10日内一次性赔偿刘先生各项费用共计2.2万余元。

接到判决后,耿某一直不明白,不是说受害人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就不能同时得到其他赔偿吗?其实,耿某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其一,从法律上来看,耿某混淆了法律对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不同规定。我国保险法对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赔偿是有不同规定的。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额。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后,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可见,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因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最终取得的赔偿总额不得高于其实际遭受的损失额,即被保险人至多只能得到一份赔偿,而不能得到双份赔偿。同时,保险法第68条对人身保险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因第三者的原因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除享有依保险合同关系获得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的权利之外,同时还享有依侵权关系向第三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仍可向第三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本案中,刘先生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属于人身保险合同,当然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其二,从法理上来看,刘先生请求保险公司理赔与请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刘先生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是基于双方之间在此前成立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保险法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给予理赔。而刘先生请求耿某给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则是基于双方之间存在的侵权法律关系,在此次事故中,耿某是侵权人,刘先生是受害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交警部门的认定,耿某在此次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具有完全过错,其当然应对刘先生的损害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因此,刘先生在取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后,要求肇事司机耿某给予人身损害赔偿,既有法律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耿某是不能因第三者依其他法律关系向刘先生给付了赔偿款,而免除自己应负的法定义务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那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呢?污染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维权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有:

一、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

(1)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

(2)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

二、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

(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

(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

(3)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及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受到损害,如受害人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导致某种疾病等。

对人身损害一般依人身损害的程度确立赔偿范围,即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人身损害越重,赔偿就越多;而人身损害较轻,赔偿则相对减少。

三、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如原告因住宅附近的噪声污染而致神经衰弱。在英美法中,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得主张精神损害,而在对人身或人格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关于伤残赔偿标准提高的司法解释

全文共 1607 字

+ 加入清单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那么你对伤残赔偿标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残疾赔偿金的法条依据

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主旨

本条是对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和期限的规定。

本条规定在理论上采用“相对的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的收入损失。同时规定应考虑职业因素对受害人未来收入的影响,予以斟酌平衡,故其采用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结合“收入丧失说”的“相对的劳动能力丧失说”作为评价残疾赔偿的理论依据。

赔偿期限按照二十年的固定期限,实行定型化赔偿。

看过“关于伤残赔偿标准提高司法解释”

关于伤残赔偿标准提高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如医疗费赔偿、护理费赔偿、残疾赔偿等,借鉴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不低于民事侵权赔偿。

对于造成公民身体伤残的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司法鉴定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至20倍;五至六级的为平均工资的5倍至10倍;七至十级的为平均工资的5倍以下。

关于伤残赔偿标准提高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以“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准,而民事侵权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赔偿指标,两者差别很大。前者近两年来年平均工资达到4万多元,而后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概是两三万元,农村居民纯收入更低。

在扶养生活费方面,司法解释突破民事侵权抚养20年的年限,规定“被扶养人年龄超过确定扶养年限的,被扶养人可逐年领取生活费至死亡时止”。针对有扶养义务的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司法解释考虑到被扶养人生活来源可能丧失需要得到填补而作了灵活规定,残疾赔偿金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最多不超过20倍。

这些规定说明,司法解释在国家赔偿标准上朝着‘填平补齐’方向发展,对受害人最大限度给予权利救济。

《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医疗费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护理费赔偿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按照一名护理人员的标准计算护理费;但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并赔偿相应的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当计算至公民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公民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

第十七条 造成公民身体伤残的赔偿,应当根据司法鉴定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公民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残疾赔偿金: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至二十倍;

(二)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至十倍;七至十级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以下。

有扶养义务的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被扶养人生活来源丧失的情况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相关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自杀坠楼再死路人保险赔偿吗

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自杀坠楼再死路保险赔偿吗?自杀坠楼砸死路人这里面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但是具体保险赔偿不还是需要具体情况而定,看是否购买保险而定。

需要看被砸死的路人是否获得赔偿取决于其是否购买保险,若砸死的路人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需要赔偿。此赔偿不影响砸死的路人的受益人向自杀者索赔的权利,也就是说,自杀者没有死亡,砸死的路人的受益人可以向自杀者索赔,同时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自杀者死亡,砸死的路人的受益人至少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向自杀者的遗产继承人申请索赔。

意外险不是责任险,若砸死的路人没有购买意外险,自杀者购买了意外险,无论自杀者是否死亡,砸死的路人都不会获得意外险赔偿,只能向自杀者索赔。

自杀者是自杀,即使购买了意外险,保险公司都不赔。

我国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所以说自杀坠楼再死路人保险赔偿标准上面都有所讲解,下期给大家讲解的是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让更多人对其小区安全小知识有所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防范性侵犯的十大妙招

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性侵害事故频发,作为妹子们可要注意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今天小编就教给你防范性侵犯的十大妙招,接好喽!

(1)以最安全途径出入,避免夜归及走僻静路径。

(2)避免单独与陌生男子乘电梯,尽量站近警钟位。

(3)信任自己直觉,发现有人心怀不轨,立即躲避。

(4)与朋友家人多照应,让他人知道自己行踪。

(5)小心门户,拒绝让陌生人入屋。

(6)避免与初相识男子独处,或服食药物与饮用不知名饮品。

(7)明确以“不”表达不愿意态度。

(8)学习有效自卫术,善用随身物品(例如锁匙,戒指,甚至雨伞或用鞋)作反击武器。

(9)遇事保持冷静警觉,随机应变,大叫“救火”比叫“救命”有效,快而准地攻击对方弱位(例如眼睛、耳、鼻、或下体等)。

(10)谨记犯案者特征,并与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依据什么标准计算?

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

公积金成为买房贷款的重要方式,但是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相比如何呢?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额度依据什么标准计算呢?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

2、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每年10月起执行公积金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

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32元(含)、低于45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地铁站内意外跌到骨折事故赔偿

全文共 806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轨道交通的发展也极为迅速,地铁已成为广大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那么,地铁站内意外跌到骨折事故赔偿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站内意外跌到骨折事故赔偿处理方法: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地铁站内意外跌到骨折事故,乘客可以向求地铁公司提出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做伤残鉴定,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鉴定下来是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请穿着舒适、防滑的鞋子,尽量不要穿着高跟鞋、拖鞋及状况不良的鞋子进站乘车。

2、进站前请注意出入口的整体设计布局,防止踏空或与玻璃围墙发生碰撞,严禁翻越护栏。

3、注意站内摆放的各类安全告示牌,例如“小心地滑”、“正在维修”等。

4、站内通行时请注意地面状况,严禁奔跑、追逐。

5、严禁在车站及车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果皮杂物。

6、特殊情况时,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到指定地点候车或出站。

7、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

8、候车时,应站在站台的安全线内,不得超越该线。待列车完全停稳妥、屏蔽门或车门完全开启后,车内乘客先下车,候车乘客后上车。

9、上车时,请注意列车和站台之间的间隙,防止踏空、绊倒。上车后,请往车厢中走,不要拥挤在列车门口。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

10、列车发车前,一般车门上方的警示灯会闪亮,同时关门蜂鸣器也会有规律的鸣叫(一般为6~7次),此时尚未上车的乘客请退到安全线内。

11、当列车拥挤,乘客挤不上列车时,千万不要把住车门,应当协助车站工作人员,让列车尽快发车。

12、下车乘客应及早准备,否则在上车客流的冲击下就难以下车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货物托运有哪些赔偿限额

全文共 641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快递运输市场的爆炸式发展,运输市场运作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纠纷不断。那么,货物托运有哪些赔偿限额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货物托运的赔偿限额:

(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二)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第一项的规定赔偿。

(四)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接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

(五)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到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六)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失,以实物赔偿的,运费和杂费照收;按价赔偿的,退还已收的运费和杂费;被损货物尚能使用的,运费照收。

(七)丢失货物赔偿后,又被查回,应送还原主,收回赔偿金或实物;原主不属接受失物或无法找到原主的,由承运人自行处理。

(八)承托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滞,装货落空都负有责任时,按各自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相互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女方可否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全文共 1509 字

+ 加入清单

第三者,中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民间称呼为“小三”。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者的三方定义

法律定义

“第三者”的概念,被中国社会和法律赋予特定的含义,始于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刚刚改革开放,西方的性解放观念开始涌入中国,一些受到这种思想影响的人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第四次民事审判会议,最后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它第一次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第三者”的概念和“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利益。直到现在,各级人民法院处理通奸姘居侵害他人婚姻家庭的行为,均是照此办理的。

学术定义

在学术界也存在对如何认定“第三者”有争议,但并未见明确对“第三者”的概念本身提出疑义的。有人建议将“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改为通奸姘居,但并未取得各界人士的公认。诚然,“第三者介入”行为,必须是通奸姘居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婚外恋,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主张把所有的通奸都认为是“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因此,“第三者”的概念在法律上,似乎已经特定化了。

民间定义

第三者(中国大陆俗称“小三”)是爱情小说及家庭伦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他(她)的角色有可能是陌生人或任何亲属、朋友。美艳的女性第三者又称为狐狸精,指她们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别的名字是邪花。

有一些通俗杂志、媒体专以已婚或有稳定伴侣的名人有第三者,作为销量、收视的保证。名人包括政界及娱乐圈的明星,他们的婚外情最有戏剧性。有些有第三者的名人会被人质疑诚信,事件亦会演变成性丑闻。

女方可否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以丈夫与婚外异性交往超出一般朋友关系、造成其家庭不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第三者立即停止插足自己的家庭、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女方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马冲律师解答:关于“配偶权”问题的争论一直非常激烈,而最终修订后的《婚姻法》并未规定所谓“配偶权”,更没有规定配偶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起诉第三者要求其承担侵犯“配偶权”的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毕竟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它的建立以感情为基础,它的解除同样依据感情是否破裂,那种以为法律增加“配偶权”规定就可以将貌合神离的夫妻捆绑在一起,是十分幼稚和可笑的,因为法律只能规范人们的行为,不可能规范人们的情感。

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本条所列的民事权益也没有包括“配偶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排除了婚内一方起诉第三者的可能。夫妻关系不是财产所有权关系,不能因为夫妻领了结婚证就相互是对方的财产。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是十分明智的选择,离不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第三者充其量是一个诱因。我们不能把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责任都强加在第三者身上,并以此要其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法院不应该支持女方的起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怎么赔偿

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城市地铁交通已经成为我国各大中型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根本。那么,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怎么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怎么赔偿:

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地铁公司作为电梯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乘客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一点,在乘客乘坐地铁电动扶梯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没有合理使用电动扶梯,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受伤是不能有地铁公司来负全责的,例如在电动扶梯上玩耍,没有按照操作使用规范乘梯,乘客之间互相打闹等等,根据具体的情况分配赔偿费用的比例。

乘客搭乘扶梯注意事项:

1、携带大件行李的旅客,请自觉的使用升降机。

2、身体行动不方便旅客,请联系工作人员使用特殊工具搭乘地铁。

3、小朋友尽量不要独自乘搭扶梯。

4、请自觉靠一侧站立(右侧)。

5、每阶台阶最多站两个人,左右均要扶好扶手。

6、乘搭电梯时注意鞋带及松散、拖拽等服饰,避免被电梯边缘等地方挂住。

7、站立在扶梯上时,不要太贴近电梯边缘,以防划伤挂伤。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小区坠楼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

购买了意外险,如果不幸意外坠楼保险公司给予理赔,那么大家知道小区坠楼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吗?下面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随着坠楼事件的不断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坠楼者多发于儿童,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显得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另外,儿童安全教育不可少,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最重要。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如果各位还想知道小区常见坠楼防护措施有哪些,那就继续关注我们下期的小区安全小知识吧,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医疗水平、医疗设施或医疗技术,医疗过程中出现患者死亡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是由于医院方的过错致使患者死亡的话,则为医疗事故。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被无故开除怎么申请赔偿

全文共 701 字

+ 加入清单

受经济下行、人口红利下降、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劳动争议纠纷逐渐步入高发期。那么,被无故开除怎么申请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无故开除申请赔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遭遇强拆如何依据法律补救?

全文共 885 字

+ 加入清单

遭遇强拆时,我们万不可盲目与强拆方起冲突,当然也不能消极应对。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在被拆迁时的权益,本安全网建议大家了解些遭强拆的事后补救安全常识。

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当地高法。

(二)

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

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案件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遭遇强拆是谁都不愿意面对的事,但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想了解更多强拆相关的居家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安全网的家居安全频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职业病噪声聋有赔偿吗

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

在工业生产中,人们常常离不开轰隆的机械声,而职业性噪声聋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性听觉损害。那么,职业病噪声聋有赔偿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业病噪声聋患者可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能力影响级别确定职业病噪声聋患者最高为5级:

一、职业病噪声聋患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职业病噪声聋患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安全事故赔偿办法

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事故赔偿包括很多种类,其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属于工伤的范畴,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那么安全事故赔偿办法有哪些?

安全事故的认定程序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认定,报国务院确认。

5.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侦查结案后认定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案证明,按公共安全事件处理。

安全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3年12月4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精神病人砸车车损保险赔偿吗

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

购买车损险的用途很大,是保障车主利益的手段之一,那么精神病人砸车车损保险赔偿吗?

如果精神病有财产的话由法院执行赔偿,保险公司不赔偿,只有对方确实无财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赔偿,向保险公司定损不会有错,定车损只有带车去修理厂进行实际修理所花费的费用(配件费、修理费)。其次,你需要法院出具的执行中止决定书,就靠这个来证明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以赔偿你,有了这个你才能要求保险公司给你赔偿。

“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了“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碰撞碰撞,坠落,翻倒等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

一、精神病人砸车不是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责事由.

在保险合同里规定的免责事由是保险条款第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而对于精神病人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但凡免责事由,都是需要明确规定并告知保险人的。而保险公司没有明确规定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

二、精神病人砸车也应该属于意外事故。

因为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不具有主观的意思表示,就好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永远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一样,因为其行为非主观意思所能调控的。所以精神病人砸车也应该属于意外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数码电器爆炸致人伤亡如何赔偿

全文共 1107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基本上每个家庭中都有数码电器,比如液晶电视,回顾以往电视引发的安全隐患,一般包括有电视爆炸、电视自燃或者受到雷击等情况,由此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也是屡见不鲜的。那么,数码电器爆炸致人伤亡如何赔偿呢?

下面小编以一则燃气灶玻璃面板爆炸发生的事故来给大家介绍下这个问题。

早上7点,王先生像往常一样起来用燃气灶做早饭。“当时我在锅里放了点水,热几个馒头,正常情况热一小会儿就行了。”就在王先生回屋的工夫,厨房突然传来了爆炸声。“我当时没敢过去看,听到没动静了才过去,只见玻璃燃气灶已经被完全炸开,灶台和地面上全是碎片。”王先生表示,幸好当时没有人在燃气灶旁边,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据王先生讲,2010年1月,他在五一广场的北京华联买了吾美牌的燃气灶,当时因为促销花了309元。王先生表示,之前使用一直没有问题,这次钢化玻璃突然爆炸没有任何征兆。

于是王先生找到当初买燃气灶时的水单,联系到了北京华联。北京华联让其联系厂家,于是王先生又拨打了厂家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玻璃燃气灶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如果要更换面板的话,需要花150~200元,另外要收取人工费30元。”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玻璃钢板发生爆炸属正常现象,国家有对燃气灶玻璃罩自爆的标准,自爆率为千分之三。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王先生并不满意,“既然国家有规定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为什么产品说明里没有?我购买产品的时候,销售员也没有给过提示。如果燃气灶发生爆裂造成人身伤害,又该谁来赔付呢?”

据小编了解,按照国家规定,钢化玻璃的自爆率为千分之三。钢化玻璃爆炸没办法避免,但是可以采用一些方法避免在爆炸时伤害到人和财物。比如,找专业的公司把玻璃贴上一层膜,市民在选购玻璃制品时,应选择有厂名、厂址和质量3C认证的合格产品,并保存好购货发票。

针对这个问题,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表示:厂家说的一年保修期,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寿命只有一年。一年的免费维修,只是一种销售的促销手段和保证质量的承诺,但不能以此确认产品一年之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就与厂家无任何关系。一年后,经鉴定由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鉴定是人为损坏,厂家无需赔偿。

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将厂商与销售商共同告上法庭,然后由厂商与经销商再互相举证,由此再确定责任方。如果双方均无法举证,则视为连带责任,两家需共同承担对用户的赔偿。

接下来我们将要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数码电器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网购到假货商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2015年8月,霍某在网上花费199元购买了一双品牌女鞋,店铺内的产品描述写明鞋子为专柜正品,包装、配件、小票与专柜一致,并支持验货。后霍某收到皮鞋,却未见商场正规代购小票及发票的踪影。霍某因此怀疑皮鞋并不是正品,并多次询问卖家张某为什么没有提供相应的代购小票和发票,但卖家张某一直未予理睬。无奈之下霍某通过网购平台办理了全部退货退款手续。之后霍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及该网络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卖家张某退清货款199元,并赔偿,那么,网购到假货商家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小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无论消费者是在网上还是实体店铺买到假货都可以向经营者提出购买商品价格三倍的赔偿,赔偿金最低为五百元。

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张某向原告霍某出售的商品与其承诺不符,在法庭上经对比网购的皮鞋鞋底厚度、鞋面材质及鞋盒等与在专柜购买的该品牌正品女鞋不一致,故存在欺诈行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故原告霍某要求被告张某支付三倍赔偿金597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网络平台已为原告霍某办理了退款手续,故对原告霍某要求被告退款199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霍某要求赔偿交通费、误工费、通信费、打印费、光盘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考虑到霍某确实为维权支出了部分费用,结合其提供的票据予以印证,法院酌定打印费为40元、光盘费20元、交通费为200元,共计260元,予以支持,对原告霍某主张的加油费、停车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

以上购物维权小知识由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常用日用品维权方法,欢迎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