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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车辆损失评估依据汇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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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辆损失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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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人们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给肇事者自身、受害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车辆损失评估标准是什么你知道吗?一起和了解下吧。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和重新鉴定费;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应的责任负担。鉴定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规定执行,并在业务场所公开张挂《收费许可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车主先行自付各车的鉴定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枚,由机动车方先行交付鉴定费;价格事务所收取鉴定费时,先给交款方开具临时收据,结案时交款方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一、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

二、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三、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

1.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2.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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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什么样的事故可以造成车辆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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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有的损坏车辆不存在贬值损失,那么什么样的事故可以造成车辆贬值损失?

并非所有的事故车辆都存在贬值损失,譬如车辆剐蹭、非重要零部件的损坏,这些可以通过修理或更换,实现对受害人权益的完全赔偿。只有在车辆损坏达到一定程度时,也就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损坏车辆存在贬值损失。而且车辆贬值损失的多少,是专业性的问题,不应当由法官自由裁量。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车辆的新旧程度、损坏情况等做出结论,以评估结论来确定贬值损失的多少。

通常情况下,车辆的小擦挂不会产生贬值费用,而在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虽然得到修理,但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的性能,车辆安全性也相应降低。在交易市场上,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交易价格要比同样状况但无事故的车辆要低,所以车辆贬值损失是事实上存在的,事故责任人应当对车辆贬损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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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损失赔偿鉴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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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了有车族。在道路上行驶,出现交通事故也不甚奇怪,那么车辆损失赔偿鉴定依据是什么?

车辆损失鉴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委托物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肇事车辆、受损物品进行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要通知有关保险公司参与鉴定。其鉴定结论书作为车辆损失赔偿的依据。

有关复议规定:

一、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

二、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如何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二.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三.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四.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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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辆损失评估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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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比较严重,难以衡量车辆损失的,应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损失较小可在保险公司人员查勘后到修理点维修后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车辆损失评估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呢?一起和看看吧。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其他事项仍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价格鉴证费的复函》(鲁财综[2001]6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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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车辆贬值的评估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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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须进行车损鉴定。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车辆贬值评估依据是什么?

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索赔车辆贬值损失已经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而且这种要求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目前还没有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正规的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车辆贬值损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直接财产损失,无过错方的索赔要求应得到支持。车辆被撞后估价比事故前要低是客观事实,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可得利益的保护,今后应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对车辆相撞中“贬值损失”赔偿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这本身符合法律的公平精神,也可以约束驾驶行为,体现社会公平。

根据《民法通则》117条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或者折价。”也就是将损害恢复到物件原有的功能、价值等,无法恢复的则应对相关损失依法给予折价赔偿、补偿等。

民事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损失”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损失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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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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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用不用赔偿因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用赔偿的话,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由谁赔偿?

车辆贬值损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赔偿修车费用后,还要赔偿因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

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直接规定“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依据民事法律是有间接规定的,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车辆贬值应该得到赔偿。两车相撞后,无过错一方的车辆尽管修好后仍能使用,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事实。因此,无过错车主要求过错车主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请求在法律上应被支持,支持贬值费符合法律公平之精神。

对车辆损失鉴定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两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视为双方共同过错,不分责任大小,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无责限额内互相赔偿。因此,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先快撤,后互验驾驶证等,确认无异议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核定损失的金额有异议的,可直接申请交通事故物损评估机构核定;对核损仍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上一级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评估机构定损的车辆必须是未经修复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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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车辆损失评估要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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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通常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以鉴定损失。车辆损失评估提供什么资料呢?一起和了解下吧。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交警队)受理交通事故后,案件处理中,需对受损车辆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可以由交警队进行第三方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进行第三方委托。

2.对车物进行勘查估损时,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会派出拥有评估资质和执业证的评估人员去现场勘查。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单位印章。

3.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出具的《评估报告》交由委托方作为理赔依据。

4.当事人如对评估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向交警支队或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或法院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评估鉴定机构重新评估鉴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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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车辆损失评估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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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评估鉴定机构有哪些呢?朋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找什么机构放心呢?一起和研究下吧。

一般车辆损失鉴定是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事故科及车辆评估公司,在委托车辆评估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找到资质齐全,流程合乎规范、专业的车辆评估公司。

简单点说,车辆评估公司属于独立于保险双方的第三方,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在事实的基础上对发生损坏的车辆进行评估。也就是说,当保险双方就车辆损失的价格出现纠纷,谁也无法说服对方的时候,他们可以委托车辆评估公司来对损失进行定量的评估,当然,因为保险公司属于较专业的一方,所以,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更多的是被保险人。

车损评估鉴定收费标准

一、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二、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其他事项仍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价格鉴证费的复函》(鲁财综[2001]6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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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车辆损失评估师怎么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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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这时候就需要车辆损失评估师,那么车辆损失评估师怎么考取呢?一起和看看吧。

车辆损失鉴定评估师报考条件:年满18周岁,需持有C1驾驶证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年以上汽车行业从业经验;

2、具有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年满26周岁,需持有C1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8年以上二手车行业从业经验,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如劳务合同;

2、大专学历以上,取得中级车鉴定评估师证书两年以上;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毕业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

报考车辆损失评估师要注意什么

1、报考并无国家统一考试,都是根据各地自行规定。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排省厅开展培训。培训过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考试。合格者颁发车辆损失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和。

2、考取中级车辆损失车鉴定评估师满两年后可报考高级。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车辆损失评估师怎么考取的报考条件,学习更多的交通知识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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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车辆损失评估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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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数以万计的家庭所带来了危害,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安全驾驶很重要。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那么车辆损失评估分为哪几类?

1.车辆的技术评估,其职业特性是对车辆出现技术故障或由技术故障引发事故的技术评估,此类评估主要由技术鉴定单位、交管部门、汽车科研单位、机动车辆的仲裁及司法鉴定单位。对应的是人社部"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

2.车辆的损失评估,其职业特性是对发生损坏的车辆进行功能或外观修复的费用评估,此类评估主要分布于汽车生产企业、保险公司、公估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维修企业及各地的价格鉴证事务所

3.车辆的资产评估,其职业特性是对车辆现状进行产权变更交易、抵押、保险及出租的价值评估,此类评估主要分布于车辆置换经营公司、车辆4S店、汽车租赁公司、拍卖典当行、评估中介服务及二手车评估机构。对应的是人社部"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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