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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类拔萃的释义(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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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179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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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部门指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主要包括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诉讼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再审的简介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179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179条释义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再审事由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造成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均对申诉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难以把握,从而使某些确有理由的申诉难以进入复查再审过程,又造成对一些案件无限申诉、无限再审而浪费司法资源。因此,2007年修改进一步规范了再审事由,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从5项情形具体化为13项情形,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

一方面避免应当再审的不予再审,疏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另一方面,避免不应再审的予以再审,减少缠讼现象,防止权利滥用和司法资源浪费,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行使提供平等、公开、高效的程序保障。

关联法规

《刑法》第39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5、206、21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4-4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22、2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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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端午释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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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端午就不得不说一说粽子,粽子原先是用来祭祀先祖的一种贡品,南北方的叫法虽然不同,但是做法都差不多,甜咸口味各有所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端午释义是什么意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端午节民间习俗

端午时节正值夏季,高温潮湿的天气让疾病多发,传统上人们到了端午节时,要用兰草进行沐浴,这样可以驱走即将产生的疾病和瘟疫。在同时在民间一些地方,还有“一吃、二拴、三采”的习俗。

“一吃”即“吃五黄”,需要吃五种名称中带有黄字的食物,常见的有黄鳝、黄鱼、黄瓜、咸蛋黄和雄黄酒(雄黄有毒性,一般喝普通黄酒代替)。

“二拴”即拴葫芦、扫把、五毒图,代表着福、禄,生命延续安康,可以将坏的东西扫除,五毒图则可以以毒攻毒。

“三采”即采艾蒿,是为了驱除霉运、不好的东西。

粽子的历史

粽子最开始他的历史大概是在汉朝的时候,人们有一种解释叫做用农业,国米东汉末年以草木灰水浸泡黍米,因水中含碱,用菰叶包黍米成四角形,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然后这个食物就流传出来。当然最正宗的。还是在里面添加猪肉的这种做法,咸味的粽子非常受人们的喜爱。早在春秋之前,这就是拿来祭祀先灵和祖先的一种食物,唐代以后粽子的形状就出现了各种各样有锥形的菱形的粽子也追求做出来像是一种玉一般好看的形状。大概也是在这个时候粽子就开始风靡各个国家。

端午释义是什么意思

端午节释义:中国传统节日,农历五月初五日。相传古代爱国诗人屈原在这天投江自尽,后人为了纪念他,把这天当做节日,有吃粽子、划龙舟等风俗。

端午从字面上还有“端五”、“重五”、“重午”等名称。“端”古汉语有开头、初始的意思,称“端五”也就如称“初五”。端午节,代表着人们对中国华夏民族几千年祖国传统文化的追怀,有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吃大蒜、儿童戴荷包、五毒兜兜等的习俗,也是人们品味生活,热爱生命,发展文明,抑恶扬善的不懈追求。

古人认为端午节是五毒月,天气炎热,瘟疫流行,人易生病,需要驱毒避邪,夫妇要克制夫妻房事生活,以保持身体有足够的抵抗力。在这个节日里,一般成年人喝雄黄酒、菖蒲酒,小孩佩戴香荷包,采草药,所以端午实在可算是传统的医药卫生节,是人民群众与疾病、毒虫做斗争的节日,应当继续发扬和传承。

端午节简介

端午节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日节、五月节等。“端午节”为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之一,并已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端午节起源于中国,最初是中国人民祛病防疫的节日,吴越之地春秋之前有在农历五月初五以龙舟竞渡形式举行部落图腾祭祀的习俗;后因诗人屈原在这一天死去,便成了中国汉族人民纪念屈原的传统节日;部分地区也有纪念伍子胥、曹娥等说法。

端午节有吃粽子,喝雄黄酒,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赛龙舟的习俗。

有关端午的古诗

《浣溪沙·端午》宋·苏轼:轻汗微微透碧纨,明朝端午浴芳兰。流香涨腻满晴川。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

《端午》唐·李隆基: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盐梅已佐鼎,曲糵且传觞。事古人留迹,年深缕积长。当轩知槿茂,向水觉芦香。亿兆同归寿,群公共保昌。忠贞如不替,贻厥后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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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语出类拔萃中的萃原意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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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丛生的样子

成语出类拔萃”中萃的原意是指草丛生的样子,后比喻成群的人或物。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出于其类,拔乎其萃。”指超出同类(多用于形容品德、才能)。

出类拔萃,汉语成语,读音是chū lèi bá cuì,形容超出同类,多指人的品德才能。中萃的原意是指草丛生的样子,后比喻成群的人或物。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圣人之於民,亦类也。出於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於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是儒家经典著作《孟子》中的一篇。记录了孟子的一些言行。

成语典故:孟子,名轲,字子舆,邹国(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是孔子的孙子子思的学生。他继承了孔子的学说,是战国时期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

有一天,孟子的学生公孙丑问孟子:“老师,古代的伯夷、伊尹同孔子差不多吧?”,孟子说:“孔子的学生有若曾这样说过:‘凡是同类的都可以相比较,如麒麟同其他走兽比,凤凰同其他飞鸟比,泰山同其他丘陵比,河海同水洼细流比,而前者都远远超过了后者。圣人和其他人也是同类,但圣人已远远超出、高过其他人了(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有人类以来,没有人比孔子更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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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诸上座帖翻译 诸上座帖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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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上座帖》释文如下:诸上座为复只要弄唇嘴,为复别有所图,恐伊执着,且执着甚么,为复执着理,执着事,执着色,执着空,若是理,理且作么生执,若是事,事且作么生执,着色,着空亦然,山僧所以寻尝向诸上座道,十方诸佛,十方善知识时尝垂手,诸上座时尝接手,十方诸佛诸善知识垂手处合委悉也,甚么处是诸上座接手处,还有会处会取好,莫未会得,莫道揔是都来圆取,诸上座傍家行脚,也须审谛着些子精神,莫只藉少智慧,过却时光,山僧在众见此多矣,古圣所见诸境,唯见自心,祖师道,不是风动幡动,风动幡动者心动,但且恁么会好,别无亲于亲处也,僧问,如何是不生灭底心,向伊道,那个是生灭底心,僧云,争奈学人不见,向伊道,汝若不见,不生不灭底也不是,又问,承教有言,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学人如何解,向伊道,汝甚解前问已是不会古人语也,因甚,却向伊道,汝甚解,何处是伊解处。莫是于伊分中,便点与伊,莫是为伊不会问,却反射伊么,决定非此道理,慎莫错会,除此两会,别又如何商量,诸上座若会得此语也,即会得诸圣揔持门,且作么生会,若会得一音演说,不会得随类各解,恁么道莫是有过无过,说么莫错会好,既不恁么会说一音演说,随类得解,有个下落,始得每日空上来下去,又不当得人事,且究道眼始得,古人道,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佛色,何不且恁么会取。

此是大丈夫出生死事,不可草草便会。拍盲小鬼子往往见便下口,如瞎驴吃草样,故草此一篇,遗吾友李任道,明窗净几,它日亲见古人,乃是相见时节,山谷老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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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出类拔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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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类拔萃:形容超出同类,多指人的品德才能。“萃”原意:草丛生的样子。引申指同类丛聚。

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

成语故事:

有一天,孟子的学生公孙丑问孟子:“老师,古代的伯夷、伊尹同孔子差不多吧?”

孟子说:“孔子的学生有若曾这样说过:‘凡是同类的都可以相比较,如麒麟同其他走兽比,凤凰同其他飞鸟比,泰山同其他丘陵比,河海同水洼细流比,而前者都远远超过了后者。圣人和其他人也是同类,但圣人已远远超出、高过其他人了。自有人类以来,没有人比孔子更伟大了。”

成语造句:

1、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出类拔萃的同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2、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

3、小兵的体育成绩在全年级都出类拔萃。

4、他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很受公司器重。

5、王明的硬笔书法,在同学中出类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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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足为虑典故出处介绍 不足为虑释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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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为虑这个成语大家有了解过背后的典故是怎么样的么?其实这个成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也是非常的多。今天就为大家着重讲讲不足为虑的典故还有释义。这个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三国时期,当时诸葛亮已经成为了蜀国的支柱,制定了伐吴的战略。而曹睿一边要防诸葛亮、一边要防孙权显得不是那么沉稳,但这时候就有人说出“不足为虑”这个成语,让曹睿安下心来。

今天的三国成语故事见于《三国志·卫臻传》,发生在曹魏青龙元年(公元234年)间。故事的主角名叫卫臻。原文如下:

亮又出斜谷;征南上:“朱然等军已过荆城。”臻曰:“然,吴之骁将,必下从权,且为势以缀征南耳。”权果召然入居巢,进攻合肥。帝欲自东征,臻曰:“权外示应亮,内实观望。且合肥城固,不足为虑。车驾可无亲征,以省六军之费。”帝到寻阳而权竟退。

这段话的大意是:诸葛亮兵出斜谷,向曹魏西北地区发动攻击。此时负责曹魏东南地区的征南将军又向魏明帝曹睿上表,称东吴大将朱然率军已过荆州,又向荆州北部发动攻击的迹象。大臣卫臻提醒曹睿说:“朱然是东吴的一员骁将,其行动必定要听从孙权的指挥。此举必定是为了配合蜀汉而采取的行动。”

果然,过了没多久,孙权便将朱然召回进入居巢一带,打算向合肥发动进攻。魏明帝曹睿也准备御驾亲征。此时,卫臻又表示:“孙权此举完全是为了回应诸葛亮的请求,而实际上是在观望局势的发展。况且黑非城防坚固,不值得陛下担忧,也用不着亲征,这样还能省下六军出动的庞大费用。”后来曹睿大军到达寻阳时,孙权已从合肥退军。

本文要说的成语便出自卫臻后面所说的这番话中,叫做“不足为虑”,意为不值得担忧。这句后人耳熟能详的成语也是由卫臻所创。

卫臻是曹魏的一位名臣,以直言不讳而著称。当年他不满夏侯惇的铺张浪费,拒绝参加宴会,气得夏侯惇将其逮捕。后来更是多次上表反对魏明帝曹睿的奢靡之风,为此也没少惹曹睿生气。不过,卫臻的确很有本事,眼光也很准,尤其大局观尤为出众。此次蜀汉与东吴从东、西两线夹击曹魏,卫臻不但能预测出战局的发展态度,还对孙刘联盟的巨大缺陷做出了准确的判断,而这一判断也符合当时孙权的心态。

自从孙刘联盟恢复之后,诸葛亮每次发动北伐前,都会通报孙权,希望孙权在东南一线出兵协助。但实际效果也正如卫臻所预料的那样,孙权每一次都是装装样子,并没有认真履行承诺,这也对诸葛亮的北伐之战带来的巨大的消极影响。

不仅如此,卫臻也对合肥之战的结果做出了准确的判断。纵观孙权数次出兵合肥,每一次都是败在合肥城下,不但无功而返,还被后人讥讽为“孙十万”。究其缘由,除了孙权在军事指挥上的无能之外,合肥城防之坚固,守将之骁勇,也是导致孙权兵败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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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语文文言文常用词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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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与皇帝有关的;上、帝、祚、践祚、登基、用事、朕、孤、寡人、御、诏、召、诰、(驾)幸、膳、对策、轮对、奏、表、疏(祚:福;帝王。践祚:即位。)

32.表说话的:曰、云、谓、诏、诰、告、敕、白、陈、对、语、谕、喻、晓、辩、问、谢、折、诘、诉、咨(谘)告:告诫,嘱咐;皇帝的命令或诏书。谕:告诉,使人知道;知道,了解,明白。折:驳斥,使对方屈服。诘:责备,追问。诉:告状;诽谤。

33.表劝说的:说、劝、规、讽、讥、谤、谏

34.表责备的:过、责、咎、诛、让、谴、尤、折让:责备,责怪;尤:罪过,过错;折:驳斥,使对方屈服

35.表宽容的:容、贷、恕、宽

36.表喜乐的:乐、欣(然)、悦(说)、欢、蹈舞

37.表哀怒的:怒、愤、恼、忿、恚、涕泣、骂、责、戾、诟、谩

戾:①凶暴,猛烈②违背,违反或乖张,不讲情理。

诟:①耻辱②骂。

忿:愤怒,怨恨。

恚;恨、怒。

38.表刑罚的:辟、大辟、髡、笞、磔、刖、族、杖、流、赭衣、械

族:灭族。

流:流放,古代的一种刑罚。

赭衣:赭,红褐色。“衣赭衣,关三木”是古代犯人特穿的衣服。

械:桎梏,脚镣和手铐。

39.表监狱的:囹圄、狱、缧绁

40.表拜访的:造、过、访、谒(见)、顾

41.表告别的:辞、别、谢

42.表离开某地的;去、迁、徙

43.表到往某地的:如、过、诣、往、经、之、适

44.与马匹有关的:马、驹、厩、策、羁、縻、辔、逸、驭、御、驾、辕、辙

逸:马脱了缰绳,放纵。

编辑推荐:中考语文文言文常用词语释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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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自然地理知识点归纳:汛期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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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是指在一年中因季节性降雨、融冰、化雪而引起的江河水位有规律地显著上涨时期。

流域内降雨或融冰化雪都可以引起河水显著上涨。春季,气候转暖,流域上的季节性积雪融化、河冰解冻或春雨,引起河水上涨,称春汛。中国北方,冬春季节河中水流受冰凌阻碍而引起的明显涨水现象称为凌汛。夏季,流域上的暴雨或高山冰川和积雪融化,使河水急剧上涨,称夏汛。人们习惯把发生在夏季三伏前后的汛期称为伏汛。秋季,由于暴雨,河水发生急剧上涨,称秋汛。

由于地理位置、天气系统等差异,我国七大江河的汛期迟早不一。据降雨、洪水发生规律和气象成因分析,汛期大致划分如下:珠江:4~9月,长江:5~10月,淮河:6~9月,黄河:6~10月,海河:6~9月,辽河:6~9月,松花江:6~9月。

汛期大致划分如下:珠江:4~9月,长江:5~10月,淮河:6~9月,黄河:6~10月,海河:6~9月,辽河:6~9月,松花江:6~9月。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我国汛期主要是由于夏季暴雨和秋季连绵阴雨造成的。从全国来讲,汛期的起止时间不一样,主要由各地区的气候和降水情况决定。南方入汛时间较早,结束时间较晚;北方入汛时间较晚,结束时间较早。

总结:每年五至九月份,江淮流域降雨明显比其它月份多,习惯上把这一段时间称为汛期。汛期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时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应做好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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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山居秋暝释义 山居秋暝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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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秋暝》的译文如下:山谷刚下过雨,就显得更为空旷与清新,在秋日的傍晚时分,天气也更为凉爽。明月在松林间投下光波,清泉流过山石,在竹叶沙沙的喧闹声中,洗完衣服的少女也回来了,渔舟在轻轻摆动的莲叶间穿行。任凭春天的美景消散,此刻的秋景足以让人流连。

《山居秋暝》的赏析

《山居秋暝》描绘了秋雨后山谷的宜人风光,表现了诗人对眼下田园生活的怡然自得。全诗首联直接描绘山中的秋景,点明此处有山雨初霁,万物更新之美。颔联则描绘夜景,描绘出皓月当空、山泉清冽的自然之美。颈联则写浣女、莲舟等富有人间情趣的景象,表现出一种田园生活的自适怡然。诗人在尾联就直抒感想,表示其对恬静山林生活的崇尚。

《山居秋暝》的全文

《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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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身立命下一句是什么 安身立命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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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身立命”的下一句是:只须体究庭前柏。安身立命的原句是:安身立命既无忧,这两句的完整表述是“安身立命既无忧,只须体究庭前柏”,出自宋代禅师释绍昙的《偈颂一百零四首·其六十八》。

《偈颂一百零四首·其六十八》的原文

趁晴盖却屋,捉空种了麦。安身立命既无忧,只须体究庭前柏。

坚守岁寒,青无变色。唤作西来直指宗,瞎。

释绍昙的介绍

释绍昙是宋朝时期的禅师。释绍昙字希叟。景定元年(1260年),住平江府法华禅寺。度宗咸淳五年(一二六九),住庆元府瑞岩山开善禅寺,元成宗元贞三年卒。释绍昙的主要作品有《希叟绍昙禅师语录》一卷、《希叟绍昙禅师广录》七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居径《拜呈日本国栗棘庵诸位尊属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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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哪些教育方式能让孩子出类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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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教育方式可以让宝宝出类拔萃

想让孩子出类拔萃家长的教育方法是特别重要的,不能总是秉承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方式去教育孩子。有的家长脾气特别暴躁,在孩子犯了一点错的时候,就对孩子连打带骂。很多时候还是一些不值当的小事,对于这些问题,家长其实要换个角度去教育孩子。孩子如果不是故意犯的错家长就告诉孩子下次注意并且要记住这次的教训,但是如果孩子是故意犯的这样的错误,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深刻的批评,而不是打骂。

要想把孩子养成出类拔萃的孩子,家长也不能对孩子过度宠溺,有些时候家长对孩子太过宠溺,让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皇帝一般的生活,往往孩子会被家长惯的,长成一个巨婴等孩子年龄大一点了,甚至是上初中高中大学以后,自己都没有独立的能力。这代表着家长把孩子养成了一个巨婴,任何事情只能依赖父母,自己没有任何的独立能力,这样的孩子怎么可能变得优秀呢?

在孩子遇到问题的时候,家长要做的不是去管束孩子,指责孩子,而是坐下来和孩子好好沟通交流,其实孩子最需要的并不是好成绩或者是物质上的满足,而是父母能够耐心的对待孩子,并且给孩子说话的机会,让孩子能够表达出内心的想法。教育孩子这一方面并不是简单的陪伴,是需要家长和孩子共同努力孩子才能变得优秀,出类拔萃。

我们常常说和孩子认真沟通交流,其实有时候家长完全不知道该怎样去沟通交流,只是把这种沟通交流当成了父母对孩子的说教,父母在和孩子沟通交流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少说多听,让孩子说出心里的话,比父母喋喋不休地教育孩子一大堆,要有用得多。家长要能够听懂孩子语言之间要表达的意思,和孩子有效的沟通交流是能够让孩子打开心结,变得更加优秀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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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语文词语解释知识点:词语释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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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释义方法

(5)探源法:指出词的来源,说明它的原义,进而辨明它的引申义或比喻义,注意古今词义的差异。如,一鼓作气:(引义、原义略)比喻趁劲头大的时候一下把事情干完。

(6)意符法:就是利用形声字的意符来释词。如“门可罗雀”的“罗”字义符为“四”即“网”,其义为“门前可以张网捉雀”,形容门庭冷落。

无论哪一种释词方法,都有它的局限性,最好是养成勤查字典、词典的习惯,这样既可以准确释义,又能正音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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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湖海之士典故出处介绍 湖海之士释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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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之士这个成语可能大家对它还比较陌生,因为并不是一个常用的成语。其实这个成语出自于三国时期,也是当时一位三国人物所创造的。这次就帮大家介绍一下湖海之士这个成语,还有背后的典故故事是什么。乱世出英雄,所以三国时期人才辈出,各路诸侯也是想从汉室分一杯羹,但最终的霸主肯定也只会有一个。

今天的三国成语故事见于《三国志·张邈传》,时间是在刘备投靠刘表的献帝建安六年(公元2012年)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之间,主人公为陈登。原文如下:

陈登者,字元龙,在广陵有威名。又掎角吕布有功,加伏波将军,年三十九卒。后许汜与刘备并在荆州牧刘表坐,表与备共论天下人,汜曰:“陈元龙湖海之士,豪气不除。”备谓表曰:“许君论是非?”表曰:“欲言非,此君为善士,不宜虚言;欲言是,元龙名重天下。”……备因言曰:“若元龙文武胆志,当求之于古耳,造次难得比也。”

这段记载的大意是:陈登,字元龙,在广陵一带很有威望。后来因为在消灭吕布时有战功,被加封为伏波将军,活了三十九岁便去世了。有一次许汜与刘备一起在荆州牧刘表府上做客,刘表与刘备一起评论天下豪杰,许汜说:“陈元龙是个气概豪放之人,不过粗豪之气始终没有去掉。”刘备问刘表:“徐君说的对不对呢?”刘表说:“如果说不对,徐君是个好人,不会乱发议论;如果说对,陈元龙的确命重天下。”……刘备说:“像陈元龙这样具有文才武略的人,世间罕有,仓猝之间我都找不到第二个能与之媲美的人。”

本文要说的成语,便是许汜口中的“湖海之士”,形容气概豪放之人。这也是许汜所首创的一句成语。

说完了成语,再来说说这个故事里的相关人物。首创这一成语的人名叫许汜,是汉末名士,喜欢人物品评。不过,他很不喜欢陈登,究其缘由是有一次他去陈登家中,陈登没有好好招待他。而一向对陈登非常欣赏的刘备这出言讥讽许汜,并表达出对陈登的仰慕之情。

陈登是何许人也?这个人可谓是汉末徐州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早年深受徐州州牧陶谦的欣赏,“巡土田之宜,尽凿溉之利,繥稻丰积”,政绩卓著。后来担任广陵太守期间也是政绩斐然,名望很高。

除了在地方治理上表现突出之外,陈登在军事上也是一把好手,属于文武兼备的人才。曹操兵围下邳、袭击吕布之时,陈登担任曹军的先锋,立有战功;就任广陵太守期间更是和江东战神孙策展开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将孙策打得落花流水,堪称孙策的克星。对于陈登这个人物,不仅刘备佩服不已,曹操也是称赞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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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类拔萃的萃的意思 成语出类拔萃的萃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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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类拔萃的“萃”的意思是:草丛生的样子,比喻成群的人或物。出类拔萃的意思:超出同类,指人的品德或才能比同辈优秀很多。“出类拔萃”出自《孟子·公孙丑上》,近义词有:鹤立鸡群、超群绝伦。

出类拔萃的出处

出类拔萃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原句如下:

圣人之於民,亦类也。出於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於孔子也。

译文:圣人对于一般的人,也是同类的。(这些)都高出了同类,超出了同群。自有人类以来,没有比孔子更伟大的了。”

出类拔萃的用例

1. 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

2. 他的人品和学问是出类拔萃的。

3. 小兵的体育成绩在全年级都出类拔萃。

4. 他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很受公司器重。

5. 王明的硬笔书法,在同学中出类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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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文言文阅读知识归纳及答题技巧考点一:实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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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实词释义(含实词辨析)

文言实词绝大部分具有多义性,这类题不仅要靠积累,还需掌握一定的推断技巧

技巧一:直接迁移法

又称“联想推断法”,即联系已学课文中有关该词的用法推断词义。

如:

“过而能知,可以为明”中的“过”字,如果能联想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人恒过,然后能改”的“过”的意思,就能理解该句中“过”的意思为“犯错”。

技巧二:语境推断法

解释词义时,要紧紧抓住上下文,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如:

“使者及门”的“及”,结合上下文语境可知“及”应为“到”的意思。

技巧三:组词推断法

文言文中的词语进行扩充,组成现代汉语中的词语,然后再根据具体语境确定文言实词的词义。

如:

“杂然而前陈者”中“陈”字的字义推断,大家可以把“陈”组成几个词语,从中作选择:陈列、陈旧……通过筛选不难找到“陈列”这个意思。

技巧四:成语印证法

成语中保留着大量的文言词义,可以用熟知的成语来推断文言文中的实词词义,如“而己有饥色”中的“色”,可联系成语“面不改色”的“色”来理解,意思为“脸色”。[来源:学科网ZX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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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语文文言文常用词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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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人物个性的:耿、(仁)厚、(仁)矜、耿介、刚毅、周密、宽厚、正直、埂、鲠、骨鲠、鲠切、聪、慧、敏、木讷、佞、诈、阿谀、谄谗、谲

耿:光明。

埂:正直。

鲠:直爽,正直。

佞:能说会道,引为巧言谄媚。

谲:欺诈,玩弄手段。,

2.表人物品行的:行、德、操、节、清(廉)、淫(靡)、贪(浊)

3,与科考有关的:贡举、第、登第、中第、状元、解元、乡试

4.与学校有关的:庠、序、太学、博士、太傅

5.表敬重的:敬、重、尊、恭

6.表赞扬的:多、嘉、称、誉、与、许、叹多:称赞。嘉:赞美。与:赞许。

7.表社会状态的:治、乱、兴、盛、衰

8.表少数民族的:蛮、夷、戎、狄

蛮:南蛮,古代统治阶级对南部民族带污蔑性的称呼。夷:东部少数民族。

戎:西部少数民族。狄:北部少数民族。

9.表人物地位的;贵、显、卑、官绅、豪

10.表主管的:知、典、主、司

编辑推荐:中考语文文言文常用词语释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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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威仪不肃典故出处介绍 威仪不肃释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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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刘备早年到达荆州改变了他的一生,荆州确实可以算是刘备的福地了。不过刘备作为领袖有一点不太好就是太讲感情,如果自己的手下和自己关系好就容易纵容,这次讲的成语威仪不肃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刘备虽然已仁义著称,但是群臣有别,并不是说亲近到没有分寸就是好事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威仪不肃这个典故是什么样吧。

今天的三国成语故事见于《三国志•简雍传》,时间是在献帝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左右,主人公名叫简雍。原文如下:

简雍字宪和,涿郡人也。少与先主有旧,随从周旋。先主至荆州,雍与麋竺、孙乾同为从事中郎,常为谈客,往来使命。先主入益州,刘璋见雍,甚爱之。后先主围成都,遣雍往说璋,璋遂与雍同舆而载,出城归命。先主拜雍为昭德将军。优游风议,性简傲跌宕,在先主坐席,犹箕踞倾倚,威仪不肃,自纵适;诸葛亮已下则独擅一榻,项枕卧语,无所为屈。

这段记载的大意是:简雍字宪和,涿郡人氏,青少年时期就与先主刘备有来往,并从此跟随刘备。刘备来到荆州后,简雍与孙乾同为从事中郎,经常作为刘备的说客,往来执行使命。后来刘备包围了成都,派简雍进城说服刘璋投降,刘璋便与简雍一起同车出城,投降了刘备。战后,刘备封简雍为昭德将军。

简雍为人性情简傲,不拘礼法,即使是刘备亲自到场的场合,也是箕踞而坐,仪容举止丝毫不见庄重和严肃,只要自己觉得舒胆就行。与职务低于诸葛亮的官吏交谈,经常是独据一隅,枕着脖子仰卧着说话,无所拘束。

本文要介绍的三国成语,便是简雍的表现,叫做“威仪不肃”,意为容貌和举止不庄重严肃。

本文介绍的这位简雍,是刘备的旧交,跟随刘备从涿郡起家一直到在益州称帝,是刘备集团资格最老的一个。后续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简雍才会倚老卖老,做出一些荒唐的行径。文中所介绍的“箕踞倾倚”在当时便是一种不拘礼节、傲慢不敬的坐法,尽显轻慢傲视之姿。蜀汉官吏也知道简雍与刘备的关系,不便发作,也就只好听之任之了。

幸好这位老夫子也不是在所有人面前都是如此。文中说他“诸葛亮已下则独擅一榻,项枕卧语”,可见他在诸葛亮面前并非如此。这也算是给足了诸葛亮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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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咏鹅古诗原文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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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咏鹅是骆宾王在七岁时写的一首诗,是以清新欢快的语言,抓住事物(鹅)的突出特征来进行描写。写得自然、真切、传神。

2

咏鹅原文: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3

译文:“鹅,鹅,鹅!”面向蓝天,一群鹅儿伸着弯曲的脖子在歌唱。白色的身体漂浮在碧绿水面,红红的脚掌拨动着清清水波。

4

小时候的骆宾王,住在义乌县城北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外有一口池塘叫骆家塘。有一天,家中来了一位客人。客人问了他几个问题。骆宾王皆对答如流,使客人惊讶不已。骆宾王跟着客人走到骆家塘时,一群白鹅正在池塘里浮游,便指着鹅儿要他以鹅作诗,骆宾王略略思索便创作了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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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败利钝典故出处介绍 成败利钝释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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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羽、刘备相继离世后,诸葛亮也是做了很多反省,为什么蜀国会走到这样一步死棋当中呢?最终诸葛亮也是没办法,只能以攻代守制定北伐战略。对于诸葛亮来说可能他已经看到了蜀国的未来,但还是坚守自己的承诺,宁死也不屈服。这也是为什么后人还会继续纪念诸葛亮,专门为他修建寺庙,这种待遇可不多见。这次介绍的成语成败利钝背景故事就和诸葛亮有关,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的三国成语故事见于《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发生时间是蜀汉建兴六年(公元228年)秋。故事的主角是蜀汉丞相诸葛亮。原文如下:

夫难平者,事也。昔先帝败军于楚,当此时,曹操拊手,谓天下以定。然后先帝东连吴、越,西取巴、蜀,举兵北征,夏侯授首,此操之失计而汉事将成也。然后吴更违盟,关羽毁败,秭归蹉跌,曹丕称帝。凡事如是,难可逆见。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

这段话的大意是:最难以判断结果的事情就是战事。当初先帝兵败当阳,曹操拍手称快,以为天下已经平定了。过后,先帝东联孙吴,西得益州,率部北征,斩杀了夏侯渊,说明了曹操当年的判断是错误的。之后,东吴违背盟约,导致关羽战死,先帝兵败退回秭归,曹丕又称帝。大凡事情就是如此,难以预料。微臣竭尽所能,贡献出全部力量,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至于是成功还是失败,顺利还是困难,就不是微臣的聪明才智所能预见的了。

与以前每个故事仅介绍一个成语不同,本文要介绍的共有三个成语,分别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败利钝。这其中的“死而后已”出自《论语·泰伯》中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意为为完成一种责任而奋斗终生,意为不辞辛苦地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到死为止。而另外两个则是诸葛亮的首创。“鞠躬尽瘁”意为竭尽所能,贡献出全部力量;“成败利钝”的意思是事情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或结果。

上面介绍的这段文字,出自著名的《后出师表》。与《前出师表》的慷慨激昂、充满必胜的信念不同,《后出师表》的风格较为悲壮。在该表中,诸葛亮分析了战与和、安与危之间的关系,指出了继续北伐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也对北伐所产生的结果做出了较为客观的预测,这便是“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这或许也正是诸葛亮当时的真实心态:不发动北伐是等死,发动北伐其实也胜负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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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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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我们的交通安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释义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释义,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法律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法律还规定了机动车一方唯一的免责条件: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与此同时,法律还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附则一章中规定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

关于非机动车上路问题,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这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专家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这对电动自行车产业是一个好消息。

交警乱罚款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法律还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切断了交警执法与其自身利益之间的联系,将有效遏制交通管理中乱罚款、以罚代法等现象。

十三条“高压线”严禁交警权力寻租

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交通警察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禁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来谋取私利。

法律规定,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八)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

(九)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十)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十一)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

(十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十四)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交通警察受到开除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法律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警有这些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拖车不得向车主收取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还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年内积分为零可延长驾照审验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法律还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具体办法。

按照法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还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机动车安检将与停车泊位等完全脱钩

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地方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只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这就意味着,机动车安检将与停车泊位等完全脱钩,任何人不得在机动车送检时要求车主提供停车泊位证明以及其他与机动车安全性能无关的任何证明。

根据法律,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还规定,机动车安检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机动车安检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场所进行检验。机动车安检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对于停车泊位,法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因道路违法施工受损可获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法律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还规定,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 设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法律,国务院将就此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是机动车定期安检需要查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还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醉酒驾车:拘留扣驾照罚款三管齐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如果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法律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外法律还规定,除饮酒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司机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开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法律还规定,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无照驾车可能被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法律还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不同情节,还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高速飙车将受重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还对高速公路行车的最高时速作了限制: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法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另外,法律草案曾规定,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这一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在四次审议后建议删去了这一款规定。

公车私用故意遮挡车号牌可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还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特权车”非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类“特权车”的通行作出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法律还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军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法律时没有将其纳入“特种车”的管理范畴。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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