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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职场,怎样完善自我(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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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 有哪些意义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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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分类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不规范的生产和使用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可以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医疗器械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也可以促进生产和使用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其对医疗器械管理的认识和意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和多样化的趋势,医疗器械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国家药监局将根据医疗器械的技术特点、风险程度和临床应用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医疗器械的分类标准,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国家药监局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还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分类标准,提高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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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趋向完善

全文共 2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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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中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民间称呼为“小三”。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完善我国“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立法的建议

首先,实体法层面:

(一)完善配偶权保护制度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应相互忠实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采用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办法,在分则中夫妻的人身权利中明确纳入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与此同时明确规定违反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的法律后果。其次,明确规定配偶权的概念和性质。配偶权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双方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身份权利,是绝对权,明确配偶权的性质内容才能对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救济,为追究“第三者”侵权责任提供请求权基础。

(二)明确规定“第三者”为赔偿义务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受害配偶的求偿权限定于有过错一方配偶,从法律上认可了该行为侵权性质,作为共同侵权人的“第三者”也应该承担对无过错配偶一方的连带侵权责任。这不仅是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理论的要求,也是保护合法婚姻关系的必要途径。

(三)将身份权中配偶权纳入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赔偿解释》第2条的内容,明确了在监护关系,亲属关系和亲子关系中,对监护权、亲权、亲属权的保护,明确受害人可请求精神抚慰金,由此确定了特定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不包括配偶权,致使“第三者”侵害婚姻关系给受害配偶造成精神损害,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时无法可依。建议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在实践中根据公平、适当补偿和法官自由裁量的原则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四)明确规定“第三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为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明确规定“第三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建立起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财产损害赔偿为辅的责任系统。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过错方对受害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形

(3)过错方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其次,程序法层面:

(一)完善举证、取证制度

考虑到原告取证举证难的现实情况,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应减轻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将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的举证责任以否定的形式分配给加害人一方,从而避免受害人因不能证明对方的过错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其次,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但法律对于取证的方式和手段,不应苛求,在可控范围内允许以特定的方式来取证。

(二)明确婚内与离婚时都可追究“第三者”的侵权责任

我国现行《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的是对配偶权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存续相对立的制度。原意在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未破裂时大部分财产为共同财产,一方赔偿给另一方配偶无意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但“第三者”为婚姻关系外的他人,一旦“第三者”侵害他人婚姻关系时构成侵权时,不论是否导致离婚,法律即应该赋予受害配偶向“第三者”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2、我国追究婚姻中“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存在的困难

(一)《婚姻法》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

以夫妻间的同居义务、贞操义务、忠实义务等为内容的配偶权被学界认定为婚姻关系的本质属性。但我国《婚姻法》没有对婚姻内部夫妻间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明确规定。一是《婚姻法》对同居权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对贞操义务缺乏具体的和有强制性的规定。配偶权规定不完善,难以建立“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基础。

(二)离婚损害赔偿义务主体限于过错配偶

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这是我国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但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仅规定受害配偶可以在离婚时向有过错配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仅仅承认夫妻间内部侵权,没有赋予受害配偶对“第三者”的请求权,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大多相反,受害配偶往往愿意挽救婚姻原谅自己的配偶,而怨恨“第三者”,立法上的缺陷致使受害配偶真正的诉求无法得到实现。

(三)“第三者”概念模糊

“第三者”只是一种社会现象,其概念在法学界仍是众说纷纭,法律对一个内涵和外延在客观上都比较模糊的主体追究责任无能为力,因此要追究,必须对“第三者”在法律意义上的进行严格的界定和限制。

(四)受害人取证、举证困难

一方面,“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涉及不正当男女关系,当事人出于为人所知的担心,往往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受害配偶方难以完成取证。目前,全国各地广泛的民间“第三者”调查中心以借助隐形摄像机、跟踪等方式收集证据,但通过这类方式收集的证据若侵犯他人隐私则为非法证据,且证人一般也不愿为婚外恋案件作证,特别是出庭作证。另一方面,主观过错是“第三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受害配偶方难以证明“第三者”的主观故意。

(五)多个“第三者”存在时难以划分各人具体责任

现实生活中,“第三者”侵害婚姻关系存在各种复杂的情形,如有配偶者与“第三者”A、“第三者”B同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恶化,如何划分A与B之间的法律责任是难题,况且类似情形纷繁复杂,法律也难以做出详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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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全文共 7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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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指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暂停、终止上市等相关机制以及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制度性安排。2014年7月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征求稿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改革完善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退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一方面,上市公司基于实现发展战略、维护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以及成本效益法则等方面的考虑,认为不再需要继续维持上市地位,或者继续维持上市地位不再有利于公司发展,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交易。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公开交易股票的总体质量与市场信心,依照规则要求交投不活跃、股权分布不合理、市值过低而不再适合公开交易的股票终止交易,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法强制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

要充分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基于其意思自治作出的退市决定,而不是将退市与否作为评判一家公司好坏的绝对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有利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惩戒重大违法行为,引导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原则,现就退市制度改革实施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

(一)确立主动退市的途径和方式。上市公司通过对上市地位维持成本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为充分利用不同证券交易场所的比较优势,或者为便捷、高效地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等实施调整,或者为进一步实现公司股票的长期价值,可以依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实现主动退市。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二)明确主动退市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上市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发展战略,包括并购重组安排、经营发展计划、重新上市安排等。独立董事应当针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征询中小股东意见,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应当与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公布。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为主动退市提供专业服务,发表专业意见并予以披露。

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愿解散,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回购等监管制度及公司法律制度严格履行实施程序。

(三)规范主动退市申请与决定程序。申请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退市申请至少应当包括股东大会决议、退市申请书、退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证券交易所应当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请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重点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在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决定。

因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愿解散,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或者收购结果、完成合并交易、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建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专门报告制度。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及上市公司退出市场交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情况报告证监会。

(四)健全主动退市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许可,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形式,研究建立包括触发条件、救济程序等内容的余股强制挤出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允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回购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制定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专门制度规范。研究丰富并购融资工具。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对包括退市公司在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程序、披露要求等作出规范。

上市公司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部分乃至全面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公司可以申请再次公开发行证券,或者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触及强制退市指标前,实施主动退市,在消除可能导致强制退市的情形后,可以重新申请上市。涉嫌欺诈发行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前,按照公开承诺回购或者收购全部新股,赔偿中小投资者经济损失,及时申请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证券交易所可以通过设定差异化的上市年费、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等经济或者自律方式,加大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维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引导其主动退出交易所市场。

二、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五)对欺诈发行公司实施暂停上市。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六)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七)对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限期实施终止上市。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八)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例外情形。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证监会依法撤销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对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发生根本性变化,依法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对于上述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证监会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后,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对于上述因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三、严格执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继续严格执行其上市规则等文件中已经规定的各项相关退市指标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并适时调整完善以下指标:

(九)关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的退市指标。因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可以针对不同板块,在上市条件中规定不同的股本总额要求。

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25%的上市公司,或者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10%的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基于单一股东最低持股量及股东人数最低要求等能够动态反映股权分布状况的退市指标。

(十)关于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标。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严重不足,已经不再适合公开交易,证券交易所应当及时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可以针对不同板块,在综合分析该板块股票交易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于一定期限内股票累计成交量的最低限额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十一)关于股票市值的退市指标。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上市交易。

四、严格执行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强制退市指标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继续严格执行其上市规则等文件中已经规定的各项相关退市指标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并适时调整完善以下指标:

(十二)关于公司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的退市指标。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数额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十三)关于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如实披露的退市指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法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五、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

(十四)严格执行恢复上市程序。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暂停上市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及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应决定的时限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且逾期未补充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及时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十五)限制相关主体股份减持行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及其他持有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或者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遵守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或者其他文件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或者披露文件,或者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出现上述情形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及其他持有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或者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遵守在信息披露文件或者其他文件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十六)设立“退市整理期”。对于股票已经被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的强制退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置“退市整理期”,在其退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退市整理期”公司的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将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审核。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十七)明确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及交易安排。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应当统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

(十八)明确重新上市条件及程序。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强制退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间隔期届满后,可以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退市公司拟申请重新上市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对申请重新上市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具体规定,在条件、程序、信息披露、交易安排等方面,可以区分主动退市公司与强制退市公司,以及强制退市公司所触及强制退市指标的不同作出差异化安排。

六、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十九)认真贯彻执行投资者保护的总体性要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退市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二十)强化上市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义务。证券交易所应当依照《证券法》及其配套的证券监管规定,有针对性地完善主动退市公司、强制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退市前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持续披露其股票可能暂停或者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严厉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十一)完善主动退市公司异议股东保护机制。主动退市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对主动退市股东大会表决机制以及对决议持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等作出专门安排。

(二十二)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本意见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者根据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公开承诺内容或者其他协议安排,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进一步落实退市工作责任

(二十三)认真做好政策配套和监测应对工作。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简政放权、监管转型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公司并购重组制度改革,营造与退市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要求相适应的政策环境。要鼓励依法开展并购方式、并购工具创新。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和理解退市的本质及其基本功能,树立退市的正确理念。要针对有条件、有意愿实施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做好政策说明与指导工作。要在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中,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交易状况、合规状况,持续跟踪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形成预判,提前制定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与证券交易场所、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建立更为顺畅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对于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应当尽可能提前将有关情况通报地方政府。

(二十四)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要建立健全退市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制定各方联动的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上市公司退市维稳工作有机纳入地方维稳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职工、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安置安抚、解释疏导与纠纷处置等工作,维护上市公司的经营秩序、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掌握媒体及市场各方的反应,并通过有理有据、务实高效的措施综合应对处理。要及时分析、研判退市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五)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证券交易所是实施退市制度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及时完善上市规则及其配套规则,并严格执行。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退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证监会要切实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本意见各项工作要求的严格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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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众筹融资管理需要完善什么内容

全文共 2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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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你知道众筹融资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众筹融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融资的流程介绍

1、了解期货配资并确定合作意向

交易者在办理期货配资前,应首先对配资的操作方式(使用出资方账户)、交易限制(不可重仓隔夜)以及交易风险(杠杆比例再放大)进行全面的了解。

此后,交易者需要选择配资比例并决定配资额。配资比例并非越大越好,交易者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配资比例,配资比例越高,行情向不利方向发展时对您自有资金的危害也越大。 当您确定了配资比例以及配资额后,就可以联系客服人员为您准备期货资金合作协议了。

2、签署期货资金合作协议

收到合作协议后,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尤其是关于账户风险监控细则的条款。正确理解风险监控细则对于配资交易者是至关重要的,如您对这部分内容存在疑问,请务必在协议签署前与客服人员联系。

3、存入风险保证金

账户查验无误后,交易者按合同约定金额及账号支付风险保证金。

4、正式开始交易

确认到款后,账户正式交付给交易者进行交易。

配资注意事项:

检验公司是否正规,非常重要,可以到114 查询公司详细信息,可到当地的工商局查询公司是否注册,也可到实地进行考察。

配资前,请确认合同上的条款 是否符合业内的法律。可以拿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进行核实、确认配资合同符合操作规则,在签订。

入金前,确认,入金账户 是公司账户,并不是私人账户。千万不要把配资保证金打到私人的账户上。

看过“众筹融资管理需要完善什么内容”

众筹融资管理需要完善的内容

一、《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肯定之处:

第一,网络众筹平台不得“自筹”。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对众筹平台如此限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能确保众筹平台中立性及中介服务定位,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众筹平台因自筹滑向“非法集资”深渊。

众筹融资管理需要完善什么内容

第二,同一众筹项目不得在两个平台同时众筹。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融资者不得同一时间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众筹平台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融资。

对于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来说,同一众筹项目在多个平台同时众筹,从融资的角度来说,有“一房二卖”的嫌疑,融资诚信有瑕疵,很容易滑入“诈骗”;而站在投资者角度,与现实中“一房二卖”的风险类似,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因此,禁止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在多个平台同时众筹,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将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第三,单一项目众筹投资者不超过200人。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融资者或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很多人可能对200人的人数限制感到困惑。理论上讲,众筹参与人数越多,相当于份额越多,单个投资者的金额也会下降,这样每个人参与者的风险也就被分解了。从风险控制来讲,人越多越安全。

二、网络众筹监管仍需改进的方面

(一)《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还是《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

1、全文分七章、二十八条、共计3816字的《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虽然名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但实际上只是“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平台管理办法”。

全文虽然共有八处涉及“私募股权众筹融资”,但实际上与“私募股权众筹融资”行为直接相关的条文不过两处。分别是“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定义和原则。

2、对于那些项目或那类企业可以发起股权众筹融资并未有过多的阐释或规定。从正面解读来说,该办法似乎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不设“行政审批”的要求,而从另一面来看,似乎该办法更关心的如何将股权众筹平台纳入自己的监管范畴,而对于众筹项目或内容本身如何监管并无太关系。

比如《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3、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章程规定,当前很多股权众筹平台或企业并不在其会员范围内。简单说,股权众筹平台或企业既不是该协会的法定会员,也不是普通会员,也算不上特别会员。也就谈不上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综上来说,从《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起草的内容来看,其实叫《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更为稳妥。

(二)《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是否管的太死

《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名为“众筹融资管理”,但将很多注意力或重心放在了众筹平台管理和投资者范围限定上。

按照《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与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投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4、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

5、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6、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上述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本项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约束力

1、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对股权众筹融资行业进行自律管理。其约束力既要看该办法的法律属性,也要看该办法的管理措施,更要看该办法创设的管理权。

2、而从管理措施来看,《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权众筹平台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和相关自律规则的,证券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责令所在机构给予处理、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以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执业、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同时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的相关信息抄报中国证监会。

3、该办法属于行业自律,其规定的措施都属于自律措施,对于那些运行不规范的私募股权众筹或企业很难形成约束力和威慑力。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众筹融资行业或众筹平台及企业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既能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也能促进融资者尽快解决资金难题,还能帮助众筹平台或企业实现“正规化”、“规范化”。但如果加强监管的手法有“自肥”嫌疑或明显限制特定企业,不仅很难获得市场认可,而且还容易让整个行业管理或发展陷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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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塞式发动机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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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空事业的初创年代,航空发动机主要是利用汽车发动机将它们改装以后装备在飞机上。前面我们说到的莱特兄弟,他们就曾经制造过一种发动机,这种发动机也是根据汽车发动机的原理设计的。大多数都是采用市场上能买到的发动机以提供动力,没有专门为飞机使用的发动机。

1908 年以前,飞机使用的发动机都是用铸铁、钢锻件、黄铜等制做的。这些发动机装在那些结构单薄的飞机上,简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尽管汽车的发动机也是一种活塞式发动机,但它那大型气缸不规则的点火和周期性点火,都使飞机的机体承受着过大的载荷,甚至使发动机的安装震掉。显然,这种在汽车发动机上修修改改而制成的发动机不能满足飞机发展的需要。于是,许多人开始专门为飞机设计发动机。

用汽车发动机改装的发动机体积大、重量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发动机需要一个连续流动的水冷却系统,并配有一个大散热器和连接管道。

为了克服这些缺点,有人专门为飞机设计了发动机,这种发动机去掉了水冷却系统,为了防止活塞气缺过热,在气缺上装上一些散热片,将气缺产生的热量散到周围的空气中。有人还为飞机专用发动机设计了一个简单的汽化器,以产生富油混合气,通过一个活门散发到气缸的燃烧室里。这时活塞活门关闭,以压缩这种混合气,然后,燃气通过在活塞顶部的一个单一排气活门排出。这种发动机很快就被许多飞机采用。很快,这种发动机的缺点暴露出来了:这种发动机的燃油和滑油的消耗率很高,使用这种发动机,飞机的操纵性能不好,在转弯时不是很缓慢就是像闪电一样快。

后来,经过人们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活塞式发动机终于克服了初期的那些缺点而被所有的飞机所采用。

活塞式发动机是航空发动机的先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飞机上普遍使用这种动力装置。它的特点是在一定范围内经济性好,寿命长,维修方便。即使后来又发明了喷气式发动机,但由于上述优点,目前,在近距离运输、航空勘测、农林飞机上还广泛使用。我们在这一章里所讲到的飞行器,动力装置都是活塞式发动机,只不过每种飞机的发动机的型号有所不同罢了。

从这时起,直到 1944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一直是活塞式飞行器的天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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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缔造手机支付安全环境,完善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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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我国而言,日韩手机支付发展更为快速完善,究其原因,就是日韩建立起了严格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解决了消费者应用新兴支付工具的后顾之忧。而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至今已有20年,未修订,完善手机支付行业监管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亦成为移动支付方式推广亟需解决的问题。

要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手机支付

(一)明确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手机支付行为包括支付指令的签发、接收、执行等流程,并通过法规规定客户、支付机构在操作过中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规定支付机构必须建立能够确保交易记录真实、可靠的基础设施。从而解决法律规定不明确和规定不一的问题,让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有法可依。同时根据不同技术条件下手机支付方式规则的不同,分别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二者支付指令的签发方式、处理和接收流程等都不相同。因此在手机支付行为规则的设定上,应针对不同的技术条件作出规定。

(二)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的划分

整个手机支付交易中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平台、配送方、交易双方、银行、移动运营商、系统开发商等,应当探索性的对各自的承担责任进行划分。手机支付较传统支付方式技术性更强,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各方面的优势比用户大的多,可能会出现支付机构滥用技术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建议借鉴美国《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用户不必为被盗用的信用卡负任何责任”的规定,将技术风险带来的资金损失责任向支付机构倾斜,消除消费者的安全顾虑,清除协议中的“霸王”条款。

(三)明确举证责任

在手机支付中,支付应用界面越来越简单,但是普通用户对后台信息数据的处理、传输、保存不了解,同时用户手机中的电子数据不易保存,导致双方举证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一旦出现问题,是由消费者举证,还是支付机构来举证?举证责任不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相关纠纷的解决。因此,为了顺利解决各种纠纷,必须从立法上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由于支付机构负责提供交易安全并保存有相关交易记录,因此建议在处理纠纷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支付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随着科技进步和金融服务的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很多规范在金融领域都难以适用,消费者在金融服务中权益无法通过这部法律得到解决。因此,应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各种新型支付工具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的划分、举证责任等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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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完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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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小编整理资料后为您提供揭购房八步的知识,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进行法律问题咨询。或拨打法律咨询热线电话:4006012708进行了解。

按揭贷款】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完善思考

按揭是一中比较新型的担保模式,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在我国实践中发展形成的按揭制度虽然和让与担保制度在功能上有部分交叠的地方,但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交易融资担保方式确实存在其比较有特点的地方,其存在的空间比较大。这一制度的背后彰显出法定主义与意思自治两种调整模式的沟通与互动。

以下从立法模式和制度改进等方面提出对按揭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从立法上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如果真正使按揭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将“按揭”制度进行完善,可以考虑将按揭制度写进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在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明确按揭的内涵及外延。然而,这和制度设计初衷相悖,具体为,部分学者认为民法典具有长期稳定等一系列特征,而按揭却随交易实践变化而变化。这样以来,法典的长期稳定性与按揭制度的灵活变化性存在矛盾,需要加以协调。如果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将会使按揭陷于僵化状态,极大地损害其优势的发展,这是不利的。具体理由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立法上应该明确而清楚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按揭涉及的登记办法、机关、程序等事项。

2.在按揭权的实现上,为避免按揭权人怠于行使其代位权,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保护按揭权人的处分权。笔者以为,可以尝试建立按揭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规定按揭权人除了享有权利证书上规定的占有权、优先受偿权外,还有取得占有标的物、添附和指定接管人等一系列比较重要的权利。应赋予按揭权人根据房屋买卖合同采用授权或信托的方式直接处分标的物或者通过司法程序处分按揭房产的权利。如此一来,可以对实现按揭权人的债权清偿起到比较重要的预防和补救作用。

3.为了衡平和保护按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制定规范的格式合同。在我国实务当中使用的是银行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这种单方的格式合同容易出现霸王条款,这样导致按揭双方利益的失衡,不利于保护弱势一方的权利。因此,建议借鉴香港地区的具体做法,制定标准格式的房屋预售合同以规范商品房按揭行为。

4.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当前,我国调整商品房按揭的规定主要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其共同点是很简单和不够灵活,这样就不能充分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为解决这一问题,应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按揭中所涉及到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的商品房按揭特点是以权利转移为其本质特征,大部分按揭合同都规定在按揭人按时还款付息后,按揭权人须在按揭人的要求及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形下,解除其在合同中对按揭标的物的权益,并将按揭房产的《不动产证》和《房产买卖合同》还给按揭人。这种约定可以看出,我国实务中已规定了按揭人清偿债务后的标的物的回赎权,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正式的规定,因此,也应在法律规范中予以明确的表述和保护。

(二)从实践中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

1.完善商品房按揭预告登记制度。把按揭划分为权利质押和不动产抵押两个阶段,分别适用质押和抵押的法律规则,有必要强化按揭在权利质押阶段对按揭人的权利保护,因为权利质押时,按揭人并不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只享有对房产所有权的期待权,为了防止房地产商“一房多卖”等侵犯按揭人权益行为的产生,有必要对按揭人在此阶段的权利(债权)进行准物权保护。预告登记就是有效措施之一。

2.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体系。首先,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一是查处无照经营,打击非法经营;二是清理整顿已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该严格执行设立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例如: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注册资金等。其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应该严格遵循在中介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此外,还应该明确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可为的行为或不可为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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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我国建立完善缺陷哪三级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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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加强预防、筛查和治疗,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相关的卫生风险,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出生缺陷是一种严重威胁儿童健康的疾病,在我国也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为了推进我国的人口质量发展,加强出生缺陷防控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建立完善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实施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计划,神经管缺陷是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它的发生与膳食中缺乏叶酸有关。为了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了增补叶酸的公共卫生计划,让每个计划怀孕的女性都能得到叶酸的补充。这个计划让更多的孕妇意识到叶酸的重要性,提高了孕妇的保健意识,预防了一些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计划,以减少地中海贫血等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地中海贫血是一种常见的遗传性缺陷,发生率较高。为了预防这种疾病的发生,启动了地中海贫血防控计划,通过基因检测等手段来了解人们是否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在发现有风险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让孕育下一代的家庭进行遗传风险评估,进行相应的避孕或人工受孕方案,以预防地中海贫血等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还加强了对贫困地区新生儿的疾病筛查,防控出生缺陷。贫困地区的新生儿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常常缺乏基本的医疗服务,需加大对贫困地区新生儿健康状况的关注,做好相关疾病筛查。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以提高贫困地区新生儿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是我国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立完善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作为教育者和家长,更应该加强对孩子的健康教育和保健意识培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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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互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征信系统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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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发展征信市场,改善信用环境,近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指出,2016年将从六个方面推进征信市场规范发展。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定位征信的基础作用,科学规划征信市场发展;二是切实采取措施保护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有效防止信息共享中的利益冲突,促进征信服务市场的差异化竞争。三是进一步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征信市场监管,防范征信市场风险;四是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对话与交流,扩大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影响力;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信用环境;六是加强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维管理,加快拓展征信系统信息覆盖面,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功能。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服务水平上了新台阶,截至2015年末,个人征信系统收录8.8亿自然人数,其中3.8亿人有信贷记录,全年日均查询173万次;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2120万户,其中577万户有信贷记录,全年日均查询24万次。尤其是深化动产融资服务,截至2015年末,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机构7.8万家,促成应收账款融资业务2.8万笔,融资金额达14387亿元。

会议指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清正廉洁的征信干部队伍,提高征信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征信干部加强业务学习研究,将研究成果自觉应用于工作实践。

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网贷的健康发展就要求我国的征信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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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女人婚后更需不断完善自我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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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这样的现象,婚后女人,很依赖对方,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似乎丢失了自己之前的面貌。

我的丈夫是个成熟、深沉、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人。像这种类型的男人,对年轻女性是极具吸引力的。我与他相恋时,内心已有准备:决不过分干涉他的社交领域、生活情趣,如果出现丈夫有拈花惹草的敏感问题时,不摔醋坛子。

我不怕被丈夫甩,怕甩反被甩。与其拖住他,不如放了他“再选择”。但我深信彼此间的真挚感情,能够抵抗得住来自任何外在不良冲击。当然光“放”不“吸”不行,我是他妻子,最有吸引他的充分条件。我的秘诀:用柔情感化他,用体贴打动他,用情理疏导他,用能力征服他,用魅力迷住他。

丈夫在知识、地位等各方面都高我一筹。他每年都有许多专业论文发表在各种经济类杂志上。为了缩短与丈夫之间的距离,我便不断地更新“修炼”自己,时时为自己充电加油,虽谈不上出口成章,但也能吟诗弄墨一番。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文章加起来也有50多篇见报。

在家里我有时会接听到一些陌生女性打电话找丈夫,也会发生丈夫晚回家的情况。但我从来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际圈,我给丈夫的是充分的空间、自由与信任。深夜回家的丈夫每次都见我若无其事,并不像有些女子那样悲伤得寻死觅活,他会突然觉得我比过去更可爱了。我深信他是个情意浓厚,怜香惜玉而非移情别恋之人。

现代社会中,异性交往已成平常事,做妻子的固然要考虑小家庭的整体,但更要意识到家庭成员的独立人格,若对丈夫实行“妻管严”,只能事与愿违,令他厌烦。只有互相尊重的婚姻,才会爱意日浓,天长日久。

随着丈夫社会地位的渐渐提高,许多好心的亲戚朋友不时地在我耳边提醒:“要牢牢地看管好自己的丈夫,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噢!”我心里清楚,男人靠管是管不住的,男人要是真的变起心来是十匹马也拉不回来的。如今社会,婚姻的竞争无所不在,在所难免。现在谁敢保证一生只爱一个人,何况,感情这个东西是最不稳定的。因此,强求丈夫一生只爱你一个,很不实际。作为女人,只有不断地适应丈夫的变化,才能更好地驾驭丈夫。不过有一条是肯定的,那就是女人不应该用男人的尺度来塑造自己的生命和衡定自己生存的价值。

婚姻中女人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有观点,有底气的活着,活出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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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能满足哪些需求?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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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严格,规范入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机会。这项政策的实施也需要学校、家庭和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合力推进,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随着国家教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已经成为了义务教育领域内的一项基本政策。免试就近入学是指学生可以在自己居住地附近的公立学校就读,而不需要参加任何考试或者面试。当前,推动免试就近入学已经成为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免试就近入学能够满足学生和家长对于教育资源均衡的需求。由于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等原因,很多城市会出现少数学校拥有大量优质教育资源的情况,周边的其他学校则缺乏教育资源。这种情况下,免试就近入学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在离家较近的学校就读,避免了远离家庭就读的繁琐过程,也能够让学生家庭更好地融入当地社区,增强家校合作。

还可以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在传统的招生模式下,学校会对学生进行选拔,形成了“好学生进好学校,差学生进差学校”的局面。这种情况下,优质学校会更加集中优秀学生,其他学校则会缺乏优秀学生资源。免试就近入学则可以让学生选择自己居住地周围的学校就读,避免了集中优质学生资源的情况,也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免试就近入学还可以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农村到城市的流动,学生进入城市学校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在传统招生方式下,往往需要学生家庭进行各种投资,才能够让孩子进入更好的学校,这样就会产生经济上的不公平性。免试就近入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优质学校,实现教育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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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房养老政策多地遇冷 尚需且行且完善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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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在国内起步时被当作养老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备受期待。但政策试点一年后遇冷已成现实,究其原因主要受传统养老观念、政府相关政策配套、不动产价值增贬预期、产权处置等因素影响。那么,以房养老政策真的就“好看不好用”?

以房养老政策只是看上去很美?

随着“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金“缺口”成为学界和公众担心的问题。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内容之一的以房养老在国内试点初即被寄予期待,认为“以房养老”的模式可以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更多资金保障,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老人在参保后,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幸福人寿将定期向老人支付养老金直到老人去世。该产品是非参与性产品,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价值上涨部分,无论房价涨跌,老人都将领取固定的保险金。当老人身故后,幸福人寿再将房产处置所得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金额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

在上海政策试点后,有近70位老人前来咨询。通过律师调查、房屋抵押登记、公正等相关手续后,7月2日,幸福人寿上海分公司向第一位投保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客户发放了第一笔养老金。

据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人员介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据统计,此款保险产品因人而异,受男女性别、年龄大小及房屋价值多少影响,每个投保者领取的养老金有很大差别。如70岁的男性以评估值为500万元的房产抵押投保,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1.8万元左右。

而湖北省政府今年出台了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合众人寿、幸福人寿等公司都申报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湖北未来将指导已开展试点的保险机构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积极在武汉打造幸福人寿的“货币型模式”和合众人寿与养老社区对接的“实物型模式”等两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模式,形成可供全国其他地区借鉴的“武汉模式”。

但各地保险公司研发和销售该产品的意愿并不强烈。记者在上海就发现,目前开发以房养老产品的保险公司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如泰康人寿也在“以房养老”的合格试点机构范围内,但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发相关的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庆龙表示,法律法规对险企保护不足、货币价值不稳,这是险企积极性不高的本质。“最怕老人去世后,家里跳出来人闹事,这是我们保险公司最担心的情况。”

一项新政敌不过“养儿防老”观念?

上海民政部门调查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即便是失独和丁克,愿意选择“以房养老”的家庭也寥寥无几,而背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认同度不高。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老人们在心理上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

其二,以房养老成难以满足老人精神方面需求。有失独老人表示,等将来两口子去世时,会把唯一的房产卖掉,所得钱款全部捐给以自己孩子命名的爱心基金,用于教育事业。

其三,不动产价值增贬预期难判,以房养老产品存风险。对于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金融机构来说,这种对房产进行的“倒按揭”方式也并非常规业务,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业务规则可以借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无规可依、风险顾虑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涉及银行的房产处置权,而目前银行处置只能通过法院拍卖渠道解决,银行自身没有这个处置能力。

另外,中国房屋产权70年,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也是与国外政策环境最大差异。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未知风险。

其四,按揭期限也难以确定。不同于传统房产按揭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所作的明确规定,由于人的寿命难以预期,“倒按揭”的期限无法事先确定,每月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金数额难以准确计算。

根据“以房养老”的方案,老人投保后,保险公司是逐月支付费用给老人直至去世,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但人的寿命是不能预知的,支付的年限以及每月支付额将成为保险公司与老人的“博弈点”。若保险公司预测老人寿命较长,每月支付金额就会较少,一旦老人过快辞世,容易引发家属与保险公司对房屋剩余价值的争论。

政策如何且行且完善?

很多居民普遍肯定养老产品的多样性,并希望政策和产品设计更加完善,充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一方面,今后的老年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家庭结构越来越小,独生子女多,也会有更多的房子被闲置,老人也没必要‘守着金饭碗讨饭’,会有更多人接受‘以房养老’等养老方式。

与此同时,很多老年人对以房养老存在顾虑:政策是否已经设计好?监管能不能到位?老人领取养老金会不会有风险?给吃定心丸,还需且行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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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高院:完善法制保护知识产权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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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除非通过“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或者“征用”等法律程序,否则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他人不得侵犯。

地域性

地域性是除非国家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在特定地区依特定之法或程序产生,也只在该地区生效。

时间性

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最高院完善法制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2015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晒出去年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绩单。2015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9238件,审结142077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11.49%和11.76%。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14.51%。

最高院:完善法制 保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据统计,“十二五”时期,共查处专利侵权案件8.7万件,是“十一五”时期的近十倍,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也不够紧密顺畅,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维权依然面临着“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

要完善法制,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将刑法与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对应起来,在法律的领域内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防护网,让文化、科技与法律高效结合,保障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使保护创新行为有法可依;

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提高损害赔偿标准,完善快速确权、维权的方式手段,着力解决确权时间跨度长、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惩处执行难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企业和个人的信誉挂钩,形成黑名单,从而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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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宝宝有这六个表现,说明脑发育更完善!妥妥高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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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妈妈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智商超过一般人。于是各种促进宝宝变聪明的办法想了一个遍。从胎教到营养的供给一样都不少。

其实,和情商不同的是,智商高是天生的,当然后天努力也很重要,但先天决定了更多的因素。而且这种高智商的孩子从他们的孩童时期就已经有表现了。

表现一、孩子容易被逗笑

据研究者发现,一个孩子爱笑就是智商高的体现。因为,人在笑时,大脑需要接受到信号才能释放给肌肉信息。而这个过程是相当繁琐的。如果我们的宝宝还很小就已经早早地学会了微笑,那说明孩子脑发育的好,神经建设方面也是相当不错的。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那些爱笑的人也属于性格,好运气的人,多半未来机会更多。

表现二、孩子眼睛灵活有神的孩子

一个孩子的眼睛不在于大小,但在于是否有神。有科学家通过实验得出一个结论,人的视觉交流速度足以能够反映他的智力水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孩子的目光不呆滞,反而很灵活,那说明孩子视觉敏感度高,脑发育以及脑细胞的链接都相当不错。

表现三、孩子爱运动

淘小子才出好样的。其实一个人是否爱运动可以说明他的大脑发育是否良好,毕竟,我们的肢体是由大脑来控制的,如果神经系统的调节和控制能力存在问题,或者迟钝,那孩子就无法让自己的运动行为看起来非常畅快、平衡。

表现四、很早就能听懂家长的话

有些宝宝真的聪明,很早就能看出来父母的情绪,很早就能听懂别人语气里的意思。这样的孩子真是很聪明的孩子。

表现五、“闹腾娃”

如果咱们家里的孩子特别闹腾,一日不停歇,那说明孩子精力旺盛,未来可能会有当老板的潜质。

在世界名人中,多半有睡觉少的习惯,更关键的是,他们只需要少睡一会儿,就能快速补充体力和精力。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表现六、爱问为什么

如果你的孩子总是有意识没意识地问你为什么,那说明这个孩子善于观察事物,善于探索事物,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孩子。

父母可千万别小孩子烦,更不要觉得孩子问的问题简单就嘲笑孩子。而是要引导孩子自己去深入地思考问题。锻炼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

通过漫画的形式,和你分享育儿知识。如果觉得文章对你有帮助,请点赞转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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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完善的老年人体检包括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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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合理的饮食、适当的锻炼、豁达的心智、良好的生活习惯,但可怕的疾病还是会像无形的杀手常常悄然降临在老年人身上,如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心梗、脑血管,还有恶性肿瘤等。因此,完善体检是预防疾病、治愈疾病从而延年益寿的非常重要的措施。那么完善的老年人体检包括哪些部分呢?

民众体检中心首席健康管理专家李广仁教授介绍,老人体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心脑血管方面

1、经常测体重:肥胖者往往患有代谢综合征,是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而体重在短时间内下降过多(未刻意减肥),往往提示有肿瘤的可能。

2、测血压、血脂(包括总胆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血糖(包括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必要时做葡萄糖耐量试验);三者增高均为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

3、心电图:可及时发现心肌缺血及心律失常。

4、查眼底:炎帝动脉可反映脑动脉硬化的程度。

如有较多危险因素及心前区不适症状,可进一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或运动心电图检查,必要时可行冠脉造影,了解冠状动脉供血情况。

恶性肿瘤方面

1、查体:触摸有无浅表淋巴结肿大、甲状腺及乳房肿块。

2、测肿瘤指标:包括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CEA升高往往提示部分消化道肿瘤及肺癌可能。AFP升高(400ng/ml)提示肝癌可能,对于慢性乙肝患者尤其要经常检查。

3、血常规:血常规的异常可提示部分血液系统疾病及感染性疾病,进行性贫血提示有肿瘤的可能。

4、大便常规+隐血试验:反复检查大便隐血可早期发现消化道肿瘤。

5、正、侧位X线胸片:可早期发现肺癌,尤其吸烟者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6、B超检查肝、胆、胰、双肾、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可早期发现相应部位的肿瘤与其它疾病,如脂肪肝、胆石症等。

7、肛门指检:有助于发现直肠癌,前列腺癌。

如有明显消化道症状、反复大便隐血阳性者应进一步检查胃镜、肠镜;X线胸部有异常者应进一步行胸部CT检查。

其它

1、肝功能:如异常、应进一步检查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等,了解有无急慢性肝炎。

2、肾功能:可发现肾功能不全。

3、尿常规:可了解有无尿路感染、肾炎、泌尿系统结石、肿瘤等。

李广仁教授说,上述检查应至少每年体检一次。为便于大家记忆,现进行了整理归纳。综合为,体格检查、三大常规(血、尿、粪)、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肿瘤指标(CEA、AFP)、心电图、胸片、B超(肝胆胰脾、双肾、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

最后,李广仁教书提醒说,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器,任何一个数据的异常不是任意一个人能解释的,请在体检前详细咨询相关专家,从而做出最准确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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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为何要建议完善在校大学生婚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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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为了提倡在校大学生适当的考虑自己的婚姻和生育问题,并且会根据他们的想法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保障,为他们的生育和就业创造条件。服务包括了婚姻、生育、养育方面的经济支持、医疗保障以及生活津贴。婚姻和家庭是每个人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来说,婚姻和家庭的选择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未来职业、生活和个人成长,因此,在校大学生婚育服务应该得到更加完善的关注和服务。

大学应该提供更全面的婚育教育,婚姻和家庭是一门学问,需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来学习和掌握。大学应该为学生提供婚育知识和技能的相关课程和讲座,这些课程可以涵盖如何建立健康的婚姻关系、如何有效地沟通、如何解决冲突、如何计划生育、如何照顾婴儿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学还应该组织婚育知识竞赛、婚姻调解等活动,以帮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婚姻和家庭。

大学应该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和家庭的问题常常涉及到个人的情感和心理健康。大学应该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帮助他们解决婚姻和家庭方面的问题。心理咨询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情感支持、解决冲突、婚姻调解等服务。大学还应该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感和心理健康。

大学更应该提供更好的婚育咨询服务,学生在面对婚姻和家庭问题时,常常需要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大学应该为学生提供婚育咨询服务,以帮助他们解决婚姻和家庭方面的问题,也有利于获得幸福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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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疫苗接种条例关于安全保障水平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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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是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的相关法律知识。

疫苗种类

计划内疫苗

计划内疫苗(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纳入计划免疫,属于免费疫苗,是从宝宝出生后必须进行接种的。计划免疫包括两个程序:一个是全程足量的基础免疫,即在1周岁内完成的初次接种;二是以后的加强免疫,即根据疫苗的免疫持久性及人群的免疫水平和疾病流行情况适时地进行复种。这样才能巩固免疫效果,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7种计划内疫苗(一类疫苗):即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知道吗?这7种疫苗可分别预防9种疾病(包括结核病、乙型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计划内疫苗接种时间

计划外疫苗

计划内疫苗(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纳入计划免疫,属于免费疫苗,是从宝宝出生后必须进行接种的。而计划外疫苗(二类疫苗)是自费疫苗。可以根据宝宝自身情况、各地区不同状况及家长经济状况而定。如果选择注射二类疫苗应在不影响一类疫苗情况下进行选择性注射。要注意接种过活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糖丸)要间隔4周才能接种死疫苗(百白破、乙肝、流脑及所有二类疫苗)。

10种计划外疫苗(二类疫苗):HIB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多糖疫苗)、水痘疫苗、肺炎疫苗、流感疫苗、甲肝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出血热疫苗、狂犬病疫苗、气管炎疫苗、兰菌净。

新疫苗接种条例关于安全保障水平的完善

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修改后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对第二类疫苗流通渠道、冷链管理制度和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修改和完善,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

一、取消疫苗批发环节将有效规范疫苗流通行为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第二类疫苗流通链条过长,处在整个链条上各个节点的疫苗批发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层层加价,流通过程牟利空间巨大,链条上各相关方参与非法经营疫苗的利益驱动明显,使得非法疫苗商贩很容易获得“可乘之机”。

新疫苗接种条例关于安全保障水平的完善

新《条例》对第二类疫苗的流通方式作了较大调整,也可以说是重大变革: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采购统一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类疫苗维持现行的政府采购方式,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控机构在平台上组织集中采购,县级疾控机构向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的接种单位。这一变化使得药品批发企业参与第二类疫苗购销活动成为历史。取消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经营第二类疫苗的规定,对于遏制不法分子插足疫苗流通环节、扰乱正常的疫苗供应秩序,是一个切实管用的措施。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一变革也并非完全将批发企业排除在疫苗流通体系之外:原来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只要具备冷链储运的条件,仍可以作为配送主体之一承担疫苗配送业务。疫苗经营企业逐渐向疫苗配送商转型,既可以使企业原有的专业人员和冷链设施设备得以部分保留,充分发挥其药品冷链配送的专长,也有利于疫苗全程储运中的质量控制,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二、全程冷链和全程温度监测记录将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

疫苗,是关系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类重要医药产品,在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是传染病防控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由于疫苗的自身生物特性,其储存和运输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一般需在2-8摄氏度的环境下保存。疫苗的质量虽然是由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但在疫苗出厂到接种之前,流通环节特别是储存和运输过程,是疫苗供应链中最长的部分。如果疫苗储存和运输条件保持得当,疫苗的质量虽不会提高,但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持,使其在进入使用环节时,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反之,如果在疫苗流通过程中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加以严格地管控,简单地将疫苗视为普通药品对待,任由不具备冷链条件的单位开展疫苗储存运输活动,或者在疫苗交接过程中不注重对全程温度记录的查验,势必会增加疫苗发生质量变异的风险。

疫苗作为管理最为严格的药品,质量变异很难通过外部观察确认,通常需专业检验机构对内在质量加以检验鉴别,方可判定是否合格,而脱离冷链的疫苗可能会导致接种后防御无效的后果。疫苗多用于健康人群,尤其用于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质量问题对人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大大高于其他药品。这也正是为何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立即组织和完成《条例》修订工作,从制度层面对疫苗的全程冷链管理提出“刚性”要求,用“全程冷链不断链”和“全程监测并记录”来最大限度地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

三、建立追溯体系,确保每支疫苗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疫苗作为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人群广泛,几乎所有人一生中都会有使用疫苗的经历,任何一个疫苗不良事件发生,均会引发公众的高度关注,迫切想了解自己或亲朋有没有接种问题疫苗,问题疫苗产自哪里、流向哪里,以及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会造成何种伤害。这些信息如不能及时告知公众,很容易形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甚至由此形成对疫苗质量的不信任,对国家卫生免疫体系造成冲击,最终影响国家公共安全。

新《条例》对疫苗全程追溯管理提出了追溯至最小包装单位的要求。疫苗的最小包装单位上均印有唯一识别信息,这一识别信息,一方面可以使医护人员、受种者方便地识别疫苗产品真伪,另一方面可以便捷、快速地查询出疫苗的确切流向。一旦出现意外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追溯到整批产品的流向,结合接种记录,能追查到受种疫苗每一个人,有利于及时控制事件的发展,召回相关产品,有效处置。

放眼全球,医药产品中生物制品一直是生产和流通要求相对高的产品,国外对于一些生物制品的生产甚至可以追溯到血源的提供者,从源头就牢牢控制质量。

同时,对产品的配送体系也是尽量减少配送环节。美国90%的医药配送市场份额由三大公司承担,全美设立几大配送区域,配送市场井然有序,有效减少了产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风险。期待我国在不久的将来也能出现如麦凯森、康德乐、美源伯根这样的巨头,或者FFFEnterprise这样专事冷链经营的公司和Fedex这样的大型专业快递公司,专业及高水准的公司运作对疫苗质量安全将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随着新《条例》公布施行,我国的疫苗流通将进一步规范,疫苗质量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最终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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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完善个人礼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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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享誉海内外的礼仪之邦。文明礼仪距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完善个人礼仪的方法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完善个人礼仪的的意义

加强个人礼仪修养有助于提高个人素质,体现自身价值。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人所共知的。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却都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追求着自身的完美,寻找通向完美的道路。争当“名牌”人,强调“外包装”者有之;注重“脸蛋靓”、在乎“身段好”者也有之,但这些均不足以使人发生美的质变。费时费力费钱财之后,不仍有不少人依然是“败絮其中”吗?我们认为,只有将内在美与外在美统一于一身的人才称得上唯真唯美,才可冠以“完美”二字。加强个人礼仪修养是实现完美的最佳方法,它可以丰富人的内涵,增加人的“含金量”,从而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实力,使人们面对纷繁社会时更具勇气,更有信心,进而更充分地实现自我。

加强个人礼仪有助于增进人际交往,营造和谐友善的气氛。

人称个人礼仪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作为社会的人,我们每天都少不了与他人交往,假如你不能很好与人相处,那么在生活中、事业上就会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俗话说:“礼多人不怪”。人际交往,贵在有礼。加强个人礼仪修养,处处注重礼仪,恰能使你在社会交往中左右逢源,无往不利;使你在尊敬他人的同时也赢得他人对你的尊敬,从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趋融洽,使人们的生存环境更为宽松,使人们的交往气氛更加愉快。

加强个人礼仪有助于促进社会文明,加快社会发展进程。

人与社会密不可分,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文明的社会需要文明的成员一起共建,文明的成员则必须要用文明的思想来武装,要靠文明的观念来教化。个人礼仪修养的加强,可以使每位社会成员进一步强化文明意识,端正自身行为,从而促进整个国家和全民族总体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快社会的发展。“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之际,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都有理由以自觉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尤其是礼仪修养)为己任,一同投身于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之中。

个人礼仪的知识

仪容仪表

仪表是指人的容貌,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卫生和修养习惯。服饰、形象与保持端庄、大方的仪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个人卫生.

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么标致,服饰多么华贵,若蓬头垢面,满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和勤更衣勤洗手等个人的卫生。不要在人面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最好不要太大,对人口沫四溅。

.穿着服饰.

服饰反映了一个人文化素质之高低,审美情趣之雅俗。具体说来,它既要自然得体,协调大方,又要遵守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或原则。服装不但要与自己的具体条件相适应,还必须时刻注意客观环境、场合对人的着装要求,即着装打扮要优先考虑时间、地点和目的三大要素,并努力在穿着打扮的各方面。

言谈

言谈作为一门艺术,也是个人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礼貌敬语.

态度要诚恳、亲切;声音大小要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尊重他人。表示尊敬和礼貌的词语。如日常使用的“请”、“谢谢”、“对不起”等,第二人称中的“您”字等。初次见面为“久仰”;很久不见为“久违”;请人批评为“指教”;麻烦别人称“打扰”;求给方便为“借光”;托人办事为“拜托”等等。要努力养成使用敬语的习惯。如今,我国提倡的礼貌用语是十个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这十个字体现了说话文明的基本的语言形式。

仪态举止

良好的仪态是一种规范、一种修养、一种风度,它与秀美容貌及婀娜身材相比,是更深层次的美。

.谈话姿势.

谈话的姿势往往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修养和文明素质。所以,交谈时,首先双方要互相正视、互相倾听、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面带倦容、哈欠连天,否则,会给人心不在焉、傲慢无理等不礼貌的印象。

.站姿.

站立是人最基本的姿势,是一种静态的美。站立时,身体应与地面垂直,重心放在两个前脚掌上,挺胸、收腹、收颌、抬头、双肩放松。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眼睛平视,面带笑容。站立时不要歪脖、斜腰、曲腿等,在一些正式场合不宜将手插在裤袋里或交叉在胸前,更不要下意识地做些小动作,那样不但显得拘谨,给人缺乏自信之感,而且也有失仪态的庄重。

.坐姿.

坐,也是一种静态造型。端庄优美的坐,会给人以文雅、稳重、自然大方的美感。正确的坐姿应该:腰背挺直,肩放松。女性应两膝并拢或两膝合并倾斜;男性膝部可分开一些,但不要过大,一般不超过肩宽。双手自然放在膝盖上或椅子扶手上。在正式场合,入座时要轻柔和缓,起座要端庄稳重,不可猛起猛坐,弄得桌椅乱响,造成尴尬气氛。不论何种坐姿,上身都要保持端正,如古人所言的“坐如钟”。若坚持这一点,那么不管怎样变换身体的姿态,都会优美、自然。

完善个人礼仪的方法

1、自觉接受和学习礼仪教育,从思想上提高礼仪修养水平

在人际交往中,礼仪不仅反映着一个人的交际技巧和能力,更反映着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和教养。

2、通过学习礼仪,可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更好地显示自身的优雅风度和良好形象。

一个彬彬有礼、言谈有致的人,他的人生道路上将是春风拂面,受到人们的尊重和赞扬,而且他自己就是一片春光,给别人、给社会带来温暖和欢乐。人的自觉性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要依靠教师的指点、依靠不断的培养,靠社会健康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环境习染,礼仪教育是使礼仪修养充实完美的先决条件。通过礼仪教育和培训,可以分清是非,明辨美丑,懂得常识,树立标准,这使人们礼仪行为的形成有了外因条件,为进一步的自我修养的内因创造了条件。通过这一重要条件,促使大学生经过努力,不断磨练,养成并产生强烈的自我修养的愿望,最后达到处处讲究礼仪的目的。古人强调“吾日三省吾身”说明提高个人修养必须注意反躬自省。同样,学习礼仪,也应处处时时注意自我检查。这样,将有助于发现缺点找出不足,不断总结技巧,自我提高。

3、通过书籍、网络等途径广泛阅读艺术作品和科学文化知识,使自己博闻多识。

加强文化艺术方面的修养,对提高礼仪素质大有裨益。而文化艺术修养的提高可以大大丰富礼仪修养的内涵,提升礼仪品位,并使礼仪水平不断提高。一般来说,讲文明、懂礼貌、有教养的人大多是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的人。这种人逻辑思维能力强,考虑问题周密,分析事物较为透彻,处理事件较为得当,在人际交往时能显示出独有的魅力而不显得呆板。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古代、近代、现代的典籍载有浩繁的有关礼仪的知识,随着我国加WTO,我国对外交往更加频繁。世界各国的礼仪风俗千差万别,大学生有必要注意搜集、整理、学习和领会,以利于在实践中运用,久而久之,能使自己的礼仪修养提到新的高度。

4、积极参加社交实践活动,逐步提高礼仪修养

现代社会,人际交往越来越广泛,仅仅从理论上弄清礼仪的含义和内容,而不去在实践中运用是远远不够的,礼仪修养关键在于实践。修养修养,既要修炼又要培养,离开实践,修养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培养礼仪修养时,要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礼貌礼节知识积极地应用于社会生活实践的各个方面、要在学校、家庭、社会等场合中,时时处处自觉地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礼仪的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如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在宿舍酗酒、深夜大声喧哗或放音响以及在购物付款、银行存款或候车排队时遵守公共秩序,依次而行。这样持之以恒,就会逐渐增强文明意识、培养礼貌行为、涤荡粗俗不雅等不良习惯,成为一个有礼仪修养的人。多实践,就不要怕出“洋相”,通过各种人际交往的接触强化,不断锻炼提高。要注意既要克服妄自尊大,不屑一顾的顽症,也要克服自卑自怯,不敢涉足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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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为什么钱有路一直提醒完善资料? 罪魁祸首可能是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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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网络贷款以及是一件十分方便、快捷的事情。很多人会选择网贷来应对燃眉之急。不过,一些人在申请贷款时,也有卡壳的时候。比如,有人在通过钱有路借钱时,会遇到需要一直完善资料的情况。今天,就为大家说一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般来说,钱有路一直在提醒完善资料,可能的原因有5点:

1、大家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有错误,比如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并非归属于同一人。

2、大家的钱有路APP版本比较老,大家需要对手机APP进行更新。

3、大家在提交贷款审核资料的时候,网络或者手机出现了卡顿,信息并没有真正上传到钱有路系统当中。

4、现在,钱有路开启了抢额度模式。如果大家没有额度,就会被直接拒贷。因此,钱有路一直提醒完善资料,有可能是一种拒绝贷款的说辞。

5、有时,钱有路会让大家办理会员。如果并非钱有路会员,也有可能出现一直需要完善资料的情况。

总的来说,钱有路一直完善资料并非没有办法解决。如果大家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主动与钱有路客服人员进行联系。

其实,大家不一定非要用钱有路贷款。现在,还有很多平台可以为大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点击进入获得大量好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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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女孩越来越野蛮 男孩越来越软弱”家长该如何帮孩子完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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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母亲的态度、性别教育、父亲的陪伴等。如今,不少人对现代孩子性格发展产生了疑虑,他们觉得女孩越来越野蛮,而男孩则变得软弱无力。关于男孩性格中越来越"娘"这一现象,曾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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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种现象的原因多种多样

1.溺爱的培养

随着80、90后的成长,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转变,家庭普遍为一胎或二胎。此外,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新一代孩子享有优越的家庭环境,许多孩子受到父母的过度宠爱。一些家长会为孩子包办生活琐事,最终造成孩子的娇生惯养。这种情况下,男孩逐渐失去了男子气概,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甚至出现了新词"妈宝男"。

2.亲近女性长辈

在现代,照顾孩子的主要是母亲和祖母,孩子在幼儿园和小学也多是由女老师执教。这造成了孩子缺少男性陪伴的情况,缺少了性别的平衡。这种长期缺少男性榜样的情况会导致男孩子性格上过于女气。

3.文科教育倾向

我国在幼儿教育阶段主要注重文科教育,如听说读写和表达等。这对女孩来说可能更具优势,但对男孩的性格培养却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家庭教育普遍追求孩子乖巧听话,不太鼓励孩子独立思考,导致孩子的性格逐渐被磨平。

4.过于专制的教育

与之相反,一些父亲过于专制,施加过大的压力,可能导致孩子性格软弱,不敢追求目标,甚至丧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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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帮助他们建立更健康的性格机制

1.母亲的态度

研究表明,母亲的态度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发展。母亲的态度可能是支配的、专制的、冷漠的或民主的。一种民主的态度会使孩子更为亲切、友善、直爽,乐于助人。

2.性别教育

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进行性别教育,让孩子认识到男孩和女孩是不同的。可以通过玩具、活动等让孩子了解性别差异,从而建立正确的性别观。

3.父亲的陪伴

父亲在男孩的成长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孩子3至5岁的阶段,父亲可以更好地引导他们参与游戏、玩耍,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兴趣和问题解决能力。

4.给予决策机会和权力

适当地给予孩子决策机会和权力,让他们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从而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5.参与家务活动

让孩子在家务活动中获得锻炼,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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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性格越来越“娘”的现象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通过正确的家庭教育、性别教育和父母的陪伴,我们可以帮助男孩们建立更为健康、自信的性格,为他们未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娘气",更是为了培养独立、自信、有担当的男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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