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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事故后应该怎么办(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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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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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它是物质、环境、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那么在我们生活中,工伤事故发生原因有哪些呢?来和大家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让大家对此可以有更多的了解。

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含: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九、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二、其他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况包含以下:

一、物本身存在的缺陷

二、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三、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四、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五、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六、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七、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关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的问题,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下期小编还会为大家更新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希望大家也可以多了解一些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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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宿舍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该怎么办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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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一个大集体,从初中开始学校就已经有了宿舍公寓,哪些离家比较远的孩子就会寄宿学校,不过很多学生在宿舍中会用到一些电器,不小心就会发生触电事故,学生宿舍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该怎么办?给大家讲解下这些校园安全知识。

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以下抢修工作。

1、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

2、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

3、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决不能无故中断。

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劝退现场其他学生。

3、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请医生前来抢救。

学生要是在宿舍触电那么其他同学要及时的进行急救,否则要是触电时间长,那么很容易引起生命危险,这里有学生如何预防触电事故等知识,帮助大家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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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出差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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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可能很多朋友为了自身安全的保障,都会去为自己买一些相关的保险,那么一般出差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吗?不如随小编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这样大家也能对此多一些了解。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至于出差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的,不过据小编了解,一般在工作中受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依据如下: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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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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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农民工是很辛苦的,农民工一直是社会的底层群众,他们权益有时候往往是被忽略的,因为他们文化程度有限,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困难也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比如说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是需要大家关注的,今天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这个问题。

当我们发生工伤事故时,需要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据小编了解工伤事故维权索赔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无法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后,经治疗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审核发放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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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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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近些年来一直得不到改善,所以基于这样的原因,小编今天想为大家讲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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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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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工伤,那要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算工伤吗?因为在上下班期间,意外也是时有发生。所以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从小编上述为大家梳理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来看,大家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去申请相关的工伤赔付。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讲解的相关内容了,后期小编还会为大家讲讲一般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还请大家继续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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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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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最后,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吗?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教教大家一般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为大家总结为以下三点,为大家做下参考:

1.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

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2.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3.工伤争议处理:

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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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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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劳动者安全用工,规范劳动者用工流程,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我国政府大力推广工伤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般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这样大家也能多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做好防范工作。

为您解答: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含: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九、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二、其他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况包含以下:

一、物本身存在的缺陷

二、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三、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四、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五、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六、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七、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好了,关于今天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下一期小编打算来和大家来聊聊一般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还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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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拍照,有什么拍照小技巧?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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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时候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拍下事故照片,以保留证据。

拍摄照片注意事项:

1、拍摄剐蹭部位。清楚地拍摄出事故中车辆的受损位置以及一些连带的小划痕,最好是能一张照片全部拍下;

2、拍摄两辆车的近照及远照。先近距离拍摄车辆的碰撞情况,然后远距离的把双方的车牌信息也拍进去;

3、拍摄刹车轨迹、撞击碎片等细节。注意拍摄碰撞的细节部分,以方便定责;

4、拍摄对方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车架号;

5、拍摄双方车辆与马路车流分割线的位置。这样拍摄可以确认双方在发生碰撞时是否有违章行为。

如发生交通事故,担心自撤现场后对方不承认,稳妥起见,撤现场之前可自行拍照、拍视频取证。如果是对方的责任,最好是拍下对方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这样可以防止对方事后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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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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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随处可见,其实不仅仅是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也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其实大家都不愿意此类事情的发生,那么究竟我们个人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呢?来随一起来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帮助大家了解更多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的知识。

个人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呢?

第一,我们必须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习惯。工作就是工作,不能有一丝的马虎,不管做什么都必须做到认真负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去完成;良好的习惯更是让我们终生受益。船上有很多规章制度,例如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如有必要,还须戴防护耳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制度有时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就拿戴安全帽来说,在温度较高的环境下,很多人怕热,工作中就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是用来应付检查的,而是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所以我们一定要养成戴安全帽的好习惯。当然,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方面,我们要做的远不止这些。

第二,在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定的同时,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做更详细的分析,发现其潜在的危险,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很重要。

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自身也是可以避免这种小意外发生的,那么大家经过了解了工伤安全小知识后,一定要把它利用起来,也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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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怎样做才可以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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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于未然,要根本性地规避工伤风险,还在于我们要采取有效的预防管理措施,防止和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各企业因行业特点、工作环境与条件、员工的工作性质等不一样,大家可能各有各的预防举措和方法,所以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下怎样做才可以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希望大家也可以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

小编为大家总结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尤其是提高责任者“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解决安全问题,在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抓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真正落到实处,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工作。而且安全工作不仅是安全监察部门要抓的事,每个生产主管部门都应把安全工作当做第一位的事来抓。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真正抓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抓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在“抓安全工作上谁抓都不算越位,怎么抓也不算过分”。在企业内要做到人人都关心安全、人人都过问安全,不能把安全工作只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的事。

3、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安全的同时,首先要抓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还要有专人检查落实情况;其次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率达95%,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抓好企业场所、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安全生产指挥证(资格证书),力争培训率达100%,持证指挥生产率达100%,杜绝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广播、电视、安全知识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使之达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遵章守纪。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为使作业现场都按规程操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同时要抓好现场管理,还必须抓住事故多发的几个环节。

一是下班前(抢速度、忽视安全);

二是刚上班(思想不集中);

三是节假日休假后刚上班;四是家中发生异常情况,上班前没有休息好或饮酒等等。在抓作业现场管理时,必须做到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决不能姑息迁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

小编每天为大家分享的这些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也可以有效的利用起来,减少此类工伤事故的发生。好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的朋友们,赶快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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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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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当然,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也都在不断的进步。可是一般像我们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吗?不妨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吧,我们一起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为您解答,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自己不是主要的过错方,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依据如下:

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2、你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

3、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详细内容你可以参考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该问题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意外发生,但是大家也不要畏惧,运用合法的知识去更好的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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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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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受伤后的治疗以及以后的开销,对于职工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发生工伤事故索赔程序: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公司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时,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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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职工迟到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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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对于职工迟到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很多人都好奇是否属于工伤。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规定

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8.送达与抄送

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9.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该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工伤的责任

1.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

工伤赔偿(雇主无责任阶段)

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

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

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证据的调查核实

⑴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⑵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⑸.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7..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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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什么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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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中,有时候总是会发生点小意外,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发生工伤事故的话,一般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什么呢?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教教大家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关于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为一下四点,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1.及时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4.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可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好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就到这里了,生活中发生意外的时间可能只是那么几秒钟的事情,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一些合法的知识去更好的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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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车、船发生事故应该怎么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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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发生事故应该怎么逃生

1. 首先,要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应迅速辩明情况,寻找应付的办法。

2. 车、船撞击事故,如果你能在撞击前的短暂时间内发现险情,就应迅速握紧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变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可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速度,从而降低受伤害的程度。

3. 如果意外事件发生得特别突然,那么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减轻头部、胸部受到的冲击。

4. 如果你乘的车不幸翻倒,切记不要死抓住某个部位,只有抱头缩身,才是上策。

5. 在乘的车等高速交通工具时,坐位上都配备有安全带,可不要小看、小瞧细细的带子,它能保护你的生命。根据世界各国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澳大利亚安全带使用率为87%,死亡人数减少比率为15%-20%;英国安全带使用率92%,死亡减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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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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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大家发生工伤后,最关心的无非就是能得到多少赔偿?该如何去索赔?在此,根据多年的经验给大家分享一些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理赔,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具体的流程,小编为大家归纳为以下几点: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4.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5.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理赔的问题,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下一期我们来一起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这样大家对于此类知识也能多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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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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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可能对大家来说大小都是一件有害而无益的事情,所以小编今天就想来为大家讲讲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关于具体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流程,为大家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申请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

四、办理期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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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如何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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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工伤事故逐年增加,这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有效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监控是整个工伤保险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小编认为绝大多数伤亡事故是可以预防避免的,所以今天也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如何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希望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的知识。

关于如何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小编从以下几点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教育培训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劳动者遵守法规,学会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

二、管理监督

由政府机关、企业单位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安全标准,求其共同遵守,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

三、安全操作规程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不同的岗位应专人专岗。

四、工程技术措施

对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从职业安全卫生角度进行计划、设计、检查和定期保养的措施。

五、严格执行作息制度,避免疲劳过度地工作。

六、环境保护

生产场所的环境,往往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所污染,如粉尘、毒物、噪音、辐射等。劳动者在此环境下工作,其健康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所以,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上述危害,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

七、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工伤事故的发生除了有许多“不可抗拒的”“难以预测的”情形外,还有大量的工伤事故是属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作条件对人的影响造成的。为了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我们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早期介入管理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将事故消灭的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预防工作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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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火车发生事故时应该如何自救逃生?

全文共 3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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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是出行时相对安全的交通工具,但它也不是绝对安全。一旦乘火车出行时遭遇了不测,掌握逃生知识就显得尤为必要!那么火车发生事故时如何正确自救逃生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火车遇险失事时的紧急避险

火车失事在我国较为少见,但是也不能放松警惕,火车发生事故通常有两类:与其他火车相撞或者火车出轨。当火车事故发生时,你在这种事故中几乎不可能完全不受伤,但是你可以做一些防护措施以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出轨的征兆是紧急的刹车,剧烈的晃动,而且车厢向一边倾倒。

在判断火车失事的瞬间,应采取如下措施:

脸朝行车方向坐的人要马上抱头屈肘伏到前面的坐垫上,护住脸部,或者马上抱住头部朝侧面躺下。背朝行车方向坐的人,应该马上用双手护住后脑部,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胸、腹部。发生事故,如果座位不靠近门窗,应留在原位,抓住牢固的物体或者靠坐在坐椅上。低下头,下巴紧贴胸前,以防头部受伤。

若座位接近门窗,就应尽快离开,迅速抓住车内的牢固物体。在通道上坐着或站着的人,应该面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后脑部,屈身蹲下,以防冲撞和落物击伤头。如果车内不拥挤,应该双脚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后脑部,屈身躺在地板上,用膝盖护住腹部,用脚蹬住椅子或车壁,同时提防被人踩到。在厕所里,应背靠行车方向的车壁,坐到地板上,双手抱头,屈肘抬膝护住腹部。

事故发生后,如果无法打开车门,那就把窗户推上去或砸碎窗户的玻璃,然后脚朝外爬出来。但是你要时刻注意碎玻璃是非常危险的,一旦你确认不会被碎玻璃划伤,你也许会被电击的危险所困扰,铁轨可能会有电。如果车厢看起来也不会再倾斜或者翻滚,待在车厢里等待救援是最安全的。确定火车停下需要跳车避险时,应注意对面来车并采取正确的跳车方法。跳下后,要迅速撤离,不可在火车周围徘徊,这样很容易发生其他危险。

离开火车后,应设法通知救援人员。如附近有一组信号灯,灯下通常有电话,可用来通知信号控制室,或者就近寻找电话报警。在都市乘坐地铁或是城市轻轨时,不要倚靠在车门上,应尽量往车厢中部走。一旦发生撞车事故,车厢两头和车门附近是很危险的。发生事故后,一切行动听指挥,因为路轨通有电流,必须在乘务人员宣布已经切断电源后方可撤离。

常见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按照历来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其中,铁路旅客伤亡事故,系指铁路运营过程中,在铁路责任期间发生的致使持有有效乘车凭证者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系指由于铁路职工的责任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以及设施、设备毁损的事故。

路外伤亡事故,系指铁路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致人员伤亡或其他车辆破损。

火车发生事故时如何正确自救逃生?

在火车着火后怎样自救

当所乘坐的火车发生火灾事故时,要沉着、冷静、准确判断,切忌慌乱,然后采取措施逃生。

1、让火车迅速停下来

旅客首先要冷静,千万不能盲目跳车,那无疑等于自杀。使火车迅速停下是首要选择。失火时应迅速通知列车员停车灭火避难,或迅速冲到车厢两头的连接处,找到链式制动手柄,按顺时针方向用力旋转,使列车尽快停下来。或者是迅速冲到车厢两头的车门后侧,用力向下扳动紧急制动阀手柄,也可以使列车尽快停下来。

2、在乘务人员疏导下有序逃离

运行中的旅客列车发生火灾,列车乘务人员在引导被困人员通过各车厢互连通道逃离火场的同时,还应迅速扳下紧急制动闸,使列车停下来,并组织人力迅速将车门和车窗全部打开,帮助未逃离火车厢的被困人员向外疏散。

当起火车厢内的火势不大时,列车乘务人员应告诉乘客不要开启车厢门窗,以免大量的新鲜空气进入后,加速火势的扩大蔓延。同时,组织乘客利用列车上灭火器材扑救火灾,还要有秩序地引导被困人员从车厢的前后门疏散到相邻的车厢。当车厢内浓烟弥漫时,要告诉被困人员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逃离到车厢外或相邻的车厢。

3、利用车厢前后门逃生

旅客列车每节车厢内都有一条长约20米、宽约80厘米的人行通道,车厢两头有通往相邻车厢的手动门或自动门,当某一节车厢内发生火灾时,这些通道是被困人员利用的主要逃生通道。火灾时,被困人员应尽快利用车厢两头的通道,有秩序地逃离火灾现场。

4、利用车厢的窗户逃生

旅客列车车厢内的窗户一般为70厘米×60厘米,装有双层玻璃。在发生火灾情况下,被困人员可用坚硬的物品将窗户的玻璃砸破,通过窗户逃离火灾现场。

火车不同位置遇险时的自救

火车一旦失事,乘客在火车的各个不同位置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和自救措施。

1、在座厢时

如果火车发生倾斜、摇动、侧翻,而且如果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就应该平躺在地上,面朝下,手抱后脖颈。

在此时,快速反应是防范金属扭曲变形、箱包飞动、玻璃破损飞溅而受伤的最佳求生办法。你在人多的车厢里如何求生取决于你的反应。动作一定要快,必须马上反应。

背部朝火车引擎方向的乘客如果太晚接触地面,应该赶紧双手抱颈,然后抗住撞击力。

2、在走道时

躺在地上,面部朝地,脚朝火车头的方向,双手抱在脑后,脚顶住任何坚实的东西,膝盖弯曲。

3、在卫生间时

如果有时间反应,不要管屁股擦了没擦,裤子提起没有,也不要管手干了没有,赶快采取行动:坐在地上,背对着火车头的方向,膝盖弯曲,手放在脑后抱着。

4、在列车外

如果有列车正接近撞击的车辆、被卡在铁轨里面的汽车或者发现一些捣乱的人在铁轨上放置破坏物的时候,你可以发信号让火车停下来。

如果附近没有红灯,也没有红色的旗帜,可接受的停车信号是面向来车,站在安全的地方双手伸过头顶交叉摇晃。夜晚时可在列车接近的时候狂乱挥动灯具(任何颜色)。

如果看见铁轨上有障碍物,应该立即通知铁路部门。如果你知道列车有可能马上通过(因为住在附近,或者听到远处有火车汽笛鸣叫),同时如果自己有可能移走这些东西,那就立即动手吧。

身处铁轨上时,你有可能会因为即将到来的车辆而惊慌,但又不知道列车会走哪一股铁轨,而且你也没有任何可依赖的指示来判断列车会走哪股道。这时不要尝试躺倒在正在使用之中的铁轨之间的空地上(有人曾躺在这些地方睡觉),而应该卧倒在相邻两股轨道之间的空处。

铁路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铁路设备更新速度快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铁路的要求越来越高,高速铁路时代的到来,对铁路运输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现象,铁路设备的更新换代越来越频繁,加上铁路的维修、基建的路段增多,在加重了作业任务的同时导致了铁路故障发生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面对新科技对铁路运输设备的渗透,技术工作人员的技术革新速度跟不上新科技的发展速度,这增加铁路运输的维修和巡检的难度,不能及时发现铁路设备的安全隐患并解决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铁路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

在对以往发生的铁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铁路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的现象,严重的可能导致列车脱轨、冲撞、挤压的事故。

安全意识不强

运输系统内部人员来说,由于工作人员自身的疏忽而发生的悲剧屡见不鲜。在上下车的过程中,滑落至铁轨而导致身体碾压致死的事故屡有发生。工作人员在维修铁轨中,因意外失足而被列车扎伤的事故同样也是存在。这些都说明,工作人员自身对安全意识的不重视,忽视。

铁路安全系统存在的漏洞

一个完善的安全系统是铁路正常运行的保障。而在事实中,忽略细节往往会导致意外的发生。随着铁路各项事宜的更新速度变快,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也需要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制度的落后必将会导致不良问题的滋生。铁路通信设备越来越智能化,由于网络存在安全漏洞,很容易受到恶意软件、木马病毒的侵害,因此,加强对铁路通信设备“防火墙”的加固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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