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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如何申购买卖(精选20篇)

你知道做生意怎么赚钱吗?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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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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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市场上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不会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那么商品房的买卖司法中是如何解释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了解!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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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尾盘集合竞价可以申购新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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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盘集合竞价可以申购新股吗?深证证券交易市场在每个工作日收盘前三分钟是集合竞价时间,在这个时间是不是可以申购新股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介绍: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吗?

尾盘集合竞价可以申购新股吗

新股申购有条件限制,沪市和深市新股申购的时间是不相同的。

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另外持股20天平均市值在一万元以上才能申购新股。股民朋友如果持股市值在平均20天中低于1万元的话是不可以申购新股的。

由上可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尾盘集合竞价是可以申购新股的,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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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贷款未结清房子可以买卖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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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贷款买房成为购房的重要方式,在贷款未结清前难免会有业主会出现想要卖房子的情况,但是房子还在还款中,这样的情况改如何处理呢?

由于房子还在银行做抵押,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必须先将银行的贷款结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为您总结了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方法一、拿买家首付结清贷款

这种办法适用于买家的首付款足够支付剩余贷款的情况。在和买家说明情况后,用买家给的首付款结清贷款,解押房产,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方法二、找银行办理赎楼贷款

赎楼贷款,是指在落实有效担保前提下,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一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短期过渡性贷款,专项用于结清售房人在原贷款行的贷款,以解除房屋的原有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买房人也打算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话,可以一起办理新的贷款,称为同行转按揭。在办妥以借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再用转按贷款资金归还赎楼贷款。

方法三、办理“二手房转按揭”业务

住房担保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无需先还清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也能交易过户,卖方不用还清贷款就可以轻松卖房,买方申请新的贷款不受任何影响。

1、业务简介

购买二手房时,因卖方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仍抵押在银行,买方也需申请新的按揭贷款,无需先还清卖方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并帮助买房人申请新的按揭贷款,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2、申请条件

买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3、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卖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信用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

3、卖方已取得产权证并抵押在贷款银行;

4、卖方贷款银行同意该抵押中的房产办理交易过户;

5、产权清晰,无查封,没有涉及其他债务纠纷。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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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秦皇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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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租房申请条件-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秦皇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秦皇岛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二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秦皇岛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区政府在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秦皇岛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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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买卖宝互助理财规则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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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是人们一生必须做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与理财密不可分。小到柴米油盐,大到我们可以赚钱投资和赚钱,也会一直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买卖互助理财规则吧。

据小编了解,买卖宝互助理财的规则主要是以五级三晋制为奖金制度,上线通过谎言的形式诱惑下线加入,从而获取利益。在国家以及相关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新型传销组织”。

警方提醒,警惕规则复杂、名头响亮的投资项目和经济活动,这其中往往隐藏着传销陷阱。传销行为无论怎样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一旦加入其中,不仅容易陷入违法犯罪当中,也会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应当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以防坠入传销“陷阱”,遭受不应有的财产损失。

消费者投资项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要看项目所宣传的东西符不符合自身实际,比如银行理财前期会给消费者做调查问卷,确认消费者承担责任风险有多大。

第二,对于目前宣传的很多高收益产品,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要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那么这些风险消费者能不能承担?如果自身承担不了,那么还是不要参与这些所谓的理财或者投资行为。

第三,目前这种投资行为需要消费者一定的知识结构,而不是随便都能够加入且成功获利,所以这一部分还是要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给予实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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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买卖时要注意什么?怎样化解购房风险?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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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具体来说,购房者在房屋买卖时要注意什么呢?有买卖就会有风险,而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又要怎样化解购房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房屋买卖时要注意什么?

买房首先要安全,其次要安心,这是购房者最基本的要求。

一套房子有可能多人在卖,安全过户是第一前提。由于买卖双方都有顾虑,但买卖房子不同于买卖日用品,做不到“一手钱一手货”,是先付钱,还是先过户,肯定会发生争议。

因而办理银行资金监管是一个好的办法,而所有的资金,包括定金都应进入监管账户。过户后,法律保护善意的购房人,购房人有了产权,但也可能由于房东债权人众多,上门吵闹的事情也不能完全排除,虽然安全了,还做不到安心。

资金监管,就是将购房款存入银行监管账户,买卖双方约定:当过户手续完成时,卖方有权领取购房款;而当过户不能完成时,买方有权取回购房款,而且监管方需认可这些条件。

对于买方而言,这里应当注意的核心问题是:当交易不成功时,购房人如何顺利从监管账户顺利取回购房款,并有权解除合同。应该在购房合同上约定,当在某一天到来之时,除买方自身的原因外,其他无论何种原因,双方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有权拿回房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购房者怎样化解购房风险?

要化解购房风险,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透过广告宣传表面的现象做实质性的核实,充分行使消费者的知情权

a、看相关证件

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必须查看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照。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两书即《商品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不要轻信广告

要实地了解拟购房屋的具体情况,核实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轻信广告,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谨慎

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等,所以消费者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3、购房时还须了解房屋维修、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卫生等物业管理事项

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和相应服务,否则最终带来无穷的烦恼。

4、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要警惕“霸王合同”。

对于“房屋买卖时要注意什么”以及“购房者怎样化解购房风险”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购房问题。人们在购买房屋时,要谨防房屋买卖中可能会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其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购房者不要大意,要谨慎阅读购房合同的内容再决定是否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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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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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能够交易

1、房子选购未满5年

原本共有产权房就是说给满足条件的家庭应用定居的,假如随便交易就违背了盖房初心,因此国家要求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之后,才可发售交易倘若选购未满5年的,按国家要求不是容许出让房子市场份额的。假如因独特缘故必须出让的,应向原分派区住建委(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由代持组织认购。

2、房子选购满5年

假如共有产权房选购早已满5年了,有卖房子的意愿得话,都是能够开展售卖的,只必须向原区住建委(房产管理局)递交发售申请办理,代持组织购买权,这里有2个挑选:一是若代持组织履行优先权得话,再次做为共有产权出售。二是若代持组织舍弃选购得话,那麼买房者还要公布转让信息。

如何申请

1、在网上填写表格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资格,最先就是说目标如果符合规定的确保家庭,假如自身的确满足条件就可登录区住宅城乡建设规划委官网,随后明确提出新项目购房申请,免费在线填好《家庭买房申请表格》和《保证书》,属实申请家庭人口数量、户口、住宅等状况,并提前准备有关证明文件。

2、连接网络审核

在网上办理以后,等候官方网对你的状况开展审核,大概在在申请办理時间完毕后的二十个工作日,根据共有产权住房资质审核对系统申请办理家庭的购房资格开展审核,区住宅城乡建设规划委(房产管理局)对申请办理家庭在本区学生就业等状况开展审核。

3、摇号申请购房

随后就来到共有产权房的买房阶段,假如你是审核根据的一个家庭,那麼就能够获得申请办理编号,排长队进到到摇号申请配股、次序购房和买房确定的阶段。和自住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一样,共有产权房一样必须摇号申请配股,次序购房。依据有关要求,楼盘优先选择配股给新项目所在区户口与在新项目所在区工作中的当地别的区户口没房家庭,及其合乎当地住宅限购政策标准的、在新项目所在区平稳工作中的非当地户口没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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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继承、买卖、赠与 房产过户咋整最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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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种种购房政策限制,房产过户受到广泛关注。房产过户分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究竟哪种最便捷,哪种最省钱?

房产继承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1%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即可。

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逝世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房产赠与

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房产买卖

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房产买卖需缴纳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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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区块链指数是什么?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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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区块链政策支撑强大,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多数企业都已经开始做起了区块链生意,所以对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很关心。这些年区块链在国内受到了很多政策的扶持,发展的很顺利,很多企业都已经把这项技术化作为重点研发技术。区块链的不可更改以及去中心化的操作很符合如今多项应用,今天就一起来看一下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区块链指数指的是什么?

1、指数可以买卖吗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如今区块链在市场当中可以被运用在很多应用当中,如今多数投资者都会投资区块链,毕竟发展前景良好,市场一直处于走高的趋势。有很多区块链股份是很难参与进去的,所以投资者可以考虑一下购买一些基金。像这种类型的区块链指数基金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也可以出售,而且成分股也是如此,多数公司都会进行买卖。如果投资者不了解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可以到OKLink浏览器中查看一下,在OKLink浏览器上可以查看到国内所有区块链公司和货币种类。

2、区块链指数是什么区块链指数指的是在19年时深交所所颁发的区块链50指数,这些指数在工资当中涉及到的领域还是比较多的。这些领域涉及到了上中下的所有公司,并且可以按照近半年的市值从高往低处进行排列筛选,前50名的股票直接做成样本。除此之外,区块链指数还包括了全收益的指数和纯价格的指数等等,这些都可以在OKLink浏览器中看到。

3、区块链指数公司包括哪些区块链指数可以买卖吗?其实区块链指数是可以买卖的,如今市场当中也有许多区块链指数公司。四方精创,便是其中之一。这个公司是在16年时开始在区块链技术当中进行布局,作为25家发起公司之一的成员国,成立了金融区块链的联盟。到了17年又与香港展开一些合作,签署了推动区块链在香港的一些发展,同年公司还发布了与香港进行合作,很多区块链项目都已经成功实施。除了这个公司之外,还有远光软件。这个公司是在15年时创练了技术研究团队,并且全面开发等等。先后成立了实验室,以及事业部等等申请专利,大概超过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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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哈尔滨公租房买卖政策 哈尔滨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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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租房买卖政策-哈尔滨公租房管理办法

哈尔滨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公租房买卖政策: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端州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管理。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3、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区属房源分配后续管理工作。

哈尔滨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楚雄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哈尔滨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哈尔滨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哈尔滨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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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打新债需要什么条件?一文了解新债申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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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债就是申购上市公司新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可转债虽然具有股性,不过与股票相比,打新债算得上是很佛系的一类投资方式。那么打新债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和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债申购要求

1、证券账户

新债需要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申购,很多券商APP都设有专门的打新入口,向投资者提供打新日历、中签短信、上市短信等服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新债申购由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

所以投资者只要开通证券账户,无论账户内是否持有股票,都可以申购新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开通的证券账户当天是无法申购新债的,需要等到第二天。

2、申购资金

虽然新债申购时不需要预缴申购资金,但中签之后是需要及时缴款的,否则会被视为弃购,中签也就无效了。

可转债T日申购,T+2日公布中签结果,所以在申购可转债时也要把申购资金准备好。

可转债的中签率不高,即使顶格申购,一般最多也就中1-3手(1手为10张),也就意味着申购资金需要准备1000-3000元。

总结:新债申购可以说是零门槛操作,没有任何股票投资经验的小白用户也可以参与,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债可以随意申购。一方面,新债存在破发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频繁申购中签又弃购,那么会被拉入黑名单,半年内不能再参与打新。

以上关于打新债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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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手房买卖怎么查询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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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有一种酸爽的被骗就是——买到的房子房产证是假的!那该是怎样一种痛?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大家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查询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

个人的房屋产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制作的房产证都是无效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辨别真假房产证的方法,同样也要学会个人房屋产权的查询方式。

个人房屋产权证查询

1.房管局查询:

这种方法是最常见也是最可靠的。知道自己所在地的房管局地点之后,需要携带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到所在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以这样的方式查询,可以查到准确的个人房产证的信息,包括产权证号以及房屋所有人的名称等。

2.网上查询:

如今是互联网的时代,网上可以储存我们的资料。所以我们的产权证信息也是可以通过网络来查询的,网上查询需要知道产权人的姓名和产权证号。

辨别房产证真伪的方法

1.看纸张质量

真的房产证内页纸张采用的是专业的水印纸,与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工艺相似。识别的方法可以仿照人民币的水印头像,只有在一定的光线下才可以看出来。但是假的房产证的水印只要平铺就可以看见,并且质量粗糙,看起来模糊。

真的房产证的纸张光洁有力,用手抖动会有清脆的响声。假的房产证拿在手里比较柔软。

2.看封皮

真的房产证的封皮比较硬而且有纹理,字体纹理比较清晰。而假的房产证的封面看起来比较光滑,封皮比较软。

3.看注册号

真的房产证的注册号是机器打印出来的,因此摸起来有凹凸感,呈线状。假房产证的注册号则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没有凹凸感。

4.内页看附记内容

真的房产证三页中附记一栏的内容有:产权来源和其中分摊面积等。假的房产证中附记通常是空白。

5.看图纸和骑缝章

真的房产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的纸张是专用纸。比较厚,骑缝章清晰可见。而假的房产证的图纸很薄,与A4纸厚度相似,骑缝章模糊或没有骑缝章。

6.看发证机关盖章

真房产证第1页上的盖章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XX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假房产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

以上是关于产权证查询的方式以及房产证辨别真伪的方式,大家一定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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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澜股份怎么样? 高澜股份300499申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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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消息,7家企业IPO将于春节前发行,每天不超1家。值得注意的是,高澜股份的发行数量为1667万股,按照新的发行规则,股本在2000万以下,将直接采取网上定价发行。该股将于周五申购,同时预计也将成为新IPO办法下的首支新股。

高澜股份怎么样?高澜股份300499申购指南

【延伸阅读】高澜股份什么时候申购?2016高澜股份申购一览表

【延伸阅读】最近有什么新股发行?2016年新股发行一览表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设备专业供应商。高澜股份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立足于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先后突破并取得纯水冷却领域核心专利技术1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28项。公司参加4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800kV直流输电工程换流阀纯水冷却设备产品被国家能源局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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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卖二手房必看指南:交易税费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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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但买房要了解的知识实在很多,交易流程、税费缴纳、买房技巧这些东西知道的是越多越好。所以今天小编急大家之所急,收罗了税费、买房注意事项这些技巧,买房小白们快来看看吧!

交易二手房的过户需要哪些手续费?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包括: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以总价值40万的房子为例,过户的手续费将近3万。这其中买方需要承担的大额费用就是契税;其他费用是由出卖人承担,但一般卖方会约定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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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贵州六盘水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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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租房管理办法买卖政策

六盘水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管理办法》还提及到,如果承租人具有3种情形,将退出公租房。其一为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中还明确,一旦承租人因违反合同和相关规则,须退回公租房的,除了退回公租房以外,还将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盘水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近日,市房产局发布了公租房的受益人群,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都可申请公租房。不过,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有特殊需要也可申请续租3年。并且公租房不能转借,公租房如果超过3个月没住,或者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公租房也会被收回。

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四类人可“租”公租房三年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具有本地城区户口,且在城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

2、新就业人员,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

3、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安排。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确因需要的经批准可续租3年。

不能转借3个月不住就收回

公租房买卖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如果将公租房转租、转借、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的;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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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债不卖会怎样?可转债买卖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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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可以0门槛申购,中签后缴纳申购费用即可,而且新债中签数量低,因此中签后的投资成本也不高,所以比较受个人投资者的喜爱。部分投资者因为新债破发或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卖出,那么新债不卖会怎样呢?

1、持有到期

可转债属于债券的一种,企业发行可转债时会约定债券票面利率,投资者持有到期后一般可获得约定的固定利息。

可转债的期限大多为6年,付息周期为每年付息一次,不过可转债票面利率较低,第一年的利率一般在0.30%-0.50%左右,与银行活期利率相当。

2、转股期转股

可转债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按照既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指定股票的债券,所以投资者可在转股期内选择选择转股,但不是必须转股。

可转债申购后并不能立马转股,一般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进入转股期,转股结束日一般为债券到期日的前一日。

3、公司强制赎回

可转债发行时通常附有赎回条款,赎回条款中约定达到一定条件时公司有权强制赎回债券,例如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那么公司即有权强制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债券违约

可转债与其他债券一样,也存在企业违约的风险,即债券到期后企业无法及时兑付债券本息。不过我国证监会对发行可转债的公司要求苛刻,可转债违约的风险并不高。

以上关于新债不卖会怎样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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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牡丹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牡丹江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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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租房申请条件-牡丹江公租房买卖政策

牡丹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牡丹江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牡丹江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牡丹江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管理。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3、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区属房源分配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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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怎样买卖 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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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因为价格较为,因而遭受许多经济发展并不富裕的中低收入者水准的家中亲睐,可是却有很多人都对交易流程和过户流程并并不是很清晰,因而走入很多错误观念。

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怎样买卖

如今大家国家对保障性住房这类住宅的要求很严苛,未满5年的经济发展适房是不可以发售交易的,假如你确实不要想这一房屋,能够联络本地的房管所或住保办,由当地政府认购。经济适用房具备合理性和适用范围两大特性。在二手房交易中,经济适用房购买未满5年不可发售交易是明确规定,这一点很多人都了解。

实际上,经济适用房未满交易期限,也就是5年,屋主私底下与别人签署买卖协议书的事屡有产生,这也就代表着她们担负着非常大的风险性。正常情况下,不上要求发售限期的已买经济适用房开展交易的买卖合同书,一方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认为买卖无效合同的,可评定买卖无效合同。出售人出让已买按经济发展可用住宅管理方法的房子,被告方认为房子买卖无效合同的,未予适用。

经济适用房怎样过户

1.经济适用房购买后过户时需要双方在谈妥房子交易量价格、拿房日期、过户時间后最先应填好一份房地产业买卖契约书,在契约书第三页签定彼此名字、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并盖上人名章。而且在后一页配件一内填好時间及房子相对信息内容(可参考房地产证)、后签定彼此名字、盖上人名章。那样做才能够确保彼此权益的安全性,确保公平公正。

2.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最先要先去大门口服务台领到网签备案号;随后到相匹配窗口排长队等候叫号开展网签备案,填写内容信息内容。网签备案后,到相匹配窗口缴纳房产契税。房产契税:90平下列1%,90至140平(没有140)为1.5%140平以上(含)3%和合同印花税5元。也要去缴纳土地出让。持相关资料到申请办理房地产过户办理手续。申请办理完备案过户后,过10个工作中日便能够由买家取放房产证。

买房是一件认真细致的事,在过户流程上都是有一定的要求,在缴纳的花费上也是有要求的,房屋交易是受法律法规所限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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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大转债什么时候上市?海大转债申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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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创建于2000年,2009年A股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11,根据海大集团近日发行的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4.2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饲料生产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海大转债(072311)什么时候上市?下面就和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大转债申购指南

一、海大转债什么时候上市

海大转债网上申购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周四),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中签号公布日期和缴款日期为2020年3月23日(周一)。

1、申购代码

债券简称为海大转债,申购简称为海大发债,债券代码为128102,申购代码为072311,原股东配售认购代码为082311。

2、发行价格

海大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申购上限为100万元,3月16日正股收盘价为33.59元/股,转股价为35.09元/股,回售触发价和强赎触发价未知。

3、债券评级

根据海大转债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4、发行规模

海大转债发行规模为28.3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共6年,起息日为2020年3月19日,到期日2026年3月18日。

5、转债利率

海大转债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3月19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转股期限

2020年9月25日2026年3月18日。

7、到期赎回

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

以上关于海大转债什么时候上市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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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纠纷中介可以作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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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很有可能会因为各自的心理,利益等原因发生纠纷,那么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该怎么呢?房屋买卖纠纷中介可以作证吗?下面为你解答。

房屋买卖纠纷中介可以作证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是可以作证的,但应该出庭作证,而不是所谓的证词提交。同时也要结合其他书面证据综合认定,而不是出庭作证一律采信。另外,当事人可以针对证人证言,提交反驳证据。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在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后,如果购房者与卖方之间不能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购房者就要及时向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权。诉讼中,对于购房者来讲,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如果您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证据来打房产官司,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主要有交付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房二卖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后,购房者可以与卖房人协商,但是有时往往不能达到协商一致的效果;起诉又很麻烦,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较多。如果购房者遇到棘手的房屋买卖纠纷,最好向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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