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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怎么判(精品20篇)

你听说过网络拍卖吗?网络拍卖指网络服务商利用互联网通信传输技术,向商品所有者或某些权益所有人提供有偿或无偿使用的互联网技术平台,让商品所有者或某些权益所有人在其平台上独立开展以竞价,议价方式为主的在线交易模式。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网络拍卖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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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团购网站五大欺诈方式 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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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网站的兴起仿佛是互联网时代发展一大助推力,一经推出并备受人们的青睐。团购网站也犹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扩张。而在扩张过程中出现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在所难免!团购网站欺诈问题随着出现,接下来一起来看一下善良小编整理出来的团购网站的欺诈方式

小便通过收集网友集思广益的成果,整理出团购网站的欺诈方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

团购网站欺诈方式一、以物易物

网友真实案例:

小赵是一名“团客”,在某团购网站参加团购最新的iPhone6手机,市场价格6000多,而团购价格只要4000元。但他并没有收到手机,却收到了一份意外的“小礼品”——扑克牌。小赵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已无人接听;实地调查,早人去楼空。

团购网站欺诈方式二、团购券已消费

网友真实案例:

网友“shalongyan”在“搜网”团购了一张长沙澳门豆捞的火锅券,去店里报密码准备消费时,服务员却说:“不好意思,您的券已消费”

团购网站欺诈方式五、货品不符

陈小姐在“美团”上团购了一款蓝色包装清风纸巾,但是收到时,却发现并不是网站上所显示的那款,而是质量极其糟糕的绿色包装清风纸巾。

团购网站欺诈方式四、返利不兑

网友“buding912”在“糯米网”上购买了东西之后,邀请其好友也参与团购,但是自始至终没得到“糯米网”所承诺的“邀请一个好友即返利10元”的10元返利。

团购网站欺诈方式五、商家装修(停业)

网友“透明不易碎”在“58同城”团购了艺术摄影,但到达之后,却发现影楼正在进行装修。

综上可知,团购虽易,维权不易,且购且珍惜!各位在选择团购网站不妨参考一些小编总结出的五大欺诈方式,别落入团购网站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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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淘宝卖家出售高仿鞋属于欺诈消费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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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轻人对品牌鞋子的追求,越来越多的淘宝卖家打着正品的旗号开始售卖高仿鞋,那么,淘宝卖家出售高仿鞋属于欺诈消费吗?

小编认为,淘宝卖家出售高仿鞋是属于欺诈消费行为。

卖高仿鞋,尤其说明是高仿鞋,属于明知侵犯他人工业产权的侵权行为,是典型的销售假冒产品,应承担侵权责任。

小编查询相关法律发现,《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卖假货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7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根据《刑法》第21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一律赔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严格意义上说,只要商家存在售假行为,消费者就有权主张3倍赔偿。

由此可见,淘宝销售高仿鞋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卖家出售高仿鞋,可以举报给淘宝小二或者12315。

接下来小编要介绍的内容是服装服饰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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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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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时候买房子或者租住房子的时候会找到我们的房屋中介进行帮助,但是不是所有的房屋中介都是信得过的,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的文章。大家仔细阅读哦。

1、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2、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3、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4、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5、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6、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最后,提醒大家,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些房产中介为了追逐利益,不惜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是良心,作为经常与房产中介打交道的我们,一定要了解房产中介常见的欺诈行为,并做好防范工作。如果您不幸遇到了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建议您用法律武器来给自己维权。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欢迎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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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怎样避免虚假包装欺诈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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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文化较西方文化更看重礼尚往来的形式,虚假包装在中国非常的突出,那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虚假包装欺诈呢?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商品包装欺诈行为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但它并非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而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体制不健全的产物。发育不成熟体制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为包装欺诈行为留有滋生的缝隙和生长的土壤。

商品包装欺诈,是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悖的不良行为,只有消除这种行为才能维护正当有序的市场竞争,才能维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虚假包装欺诈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避免虚假包装欺诈的方法:

1、要科学揭示商品包装欺诈的涵义

消除商品包装欺诈行为,首先要科学揭示商品包装欺诈的涵义,从而确定一个业内和社会普遍公认的定义。明确这样的一个科学定义就可以为厂商提供一个清晰的防范界限、为买者提供一个识别标准、为执法部门提供一个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2、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系统

商品包装欺诈最怕监督和曝光,因此建立一个由工商、行业、消协、群众及新闻媒体组成的社会监督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一旦发现商品包装欺诈,就要及时公之于众,使有包装欺诈的商品失去市场。同时,要培育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文化氛围,使之成为厂商营销的利益机制。

3、制定对商品包装欺诈行为的处罚措施

商品包装欺诈之所以出现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因此制定对其处罚的有力措施,是消除该行为的有效手段。使妄图通过包装欺诈谋取不义之财的人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靠投机取巧到头来不仅害人,也会害己。

如果您还想了解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更多,海量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相关方面的知识,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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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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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宣传时故意虚假是否构成欺诈

开发商在宣传时如果故意虚假宣传,那么就代表开发商已经构成了欺诈,毕竟很多开发商在宣传房产的时候,他们故意扩大宣传或者是隐瞒房产的真实情况,让广大的消费者上当受骗,此刻我们可以判断开发商为商业欺诈。一旦商业欺诈成立之后,我们可以直接找工商房地产部门进行投诉,并且希望对应部门能够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当然也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诉,或者人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商业欺诈涉及到三个要素,首先开发商故意虚假宣传,扩大宣传,或者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当然导致了消费者有错误的意图,其实消费者产生了错误的意图,肯定跟开发商的宣传有一定的联系,因此开发商应该为这方面的事情负主要责任,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并没有故意隐瞒,可能在商业欺诈当中只满足了两个条件,这时候代表开发商没有构成商业欺诈。

如果消消费者已经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此刻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进行协商,并且将这件事情尽可能的完美解决,如果这件事情不能完美的解决,只能够找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当然有消费者协会深入调解之后,发现这种事情还是不了了之,或者说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法,就需要直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是向仲裁机构要求仲裁,最终不得已的情况下,值得求助人民法院。

其实我们在日常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收集购买房子的合同,开发商的销售广告说明书,视频样板房照片等等作为日后有突发情况需要维权的时候的相关证据。其实开发商在违法建设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属于规划部门管理,如果我们直接投诉到规划部门,规划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可以直接向上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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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过度包装属于包装欺诈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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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过度包装脱离了包装美观大方的初衷,成为社会一大公害,那么商品过度包装属于包装欺诈吗?下面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过度包装现象的存在,与中华民族崇尚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一是加剧了资源、能源供需矛盾;二是过多包装盒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三是增加了产品成本,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四是助长了奢侈浪费的歪风邪气。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要求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但条文不够明确、细化,导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为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一,尽快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尤其要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几类特殊商品的强制性包装标准。第二,应当明确地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进行日常监管处罚。第三,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

在法律上,过度包装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原则指人们的行为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诸如公序良俗即公共道德,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等都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商品过度包装浪费资源和能源、污染环境,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社会相悖,行为本质上违反了公共利益原则。如果您还想了解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更多,海量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认真阅读拒绝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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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定量包装欺诈的赔偿标准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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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包装后面都有重量标识,自己如果称重达不到标识重量,那么就属于定量包装欺诈,但是很多消费者对于定量包装欺诈知识没有详细的了解,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定量包装欺诈的赔偿标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

第十八条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消费者就食品外包装标注不规范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向法院起诉时,可将标注不规范的严重程度作如下区分:

一、标注不规范足以引起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够证明该标注不规范影响了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比如,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错误或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由于该标注属于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该标注不规范足以影响食品安全,法院可以认定商家是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向其支付该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并且该赔偿不以实际造成损害为前提。

二、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由于标注不规范构成了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3倍赔偿。比如,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了错误或虚假的食品名称、食品等级或食品重量,足以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发生购买行为的,也就是说该标注不规范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向其支付该食品价款3倍的赔偿金。

三、标注虽然不规范但不涉及食品安全,也没有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比如,食品外包装上遗漏生产者联系方式,但这种标注不规范并不涉及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没有因标注错误而误导消费者,仅仅是说明食品的包装标签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应责令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整改,重新标注标签后再行销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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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钓鱼山寨官网频现欺诈仍“好评如潮”

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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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用拎着大包小包,去大商场“轧闹猛”;任何你想到的东西,只要将它的关键词输入搜索条中,网上就会跳出数十甚至成千上万个卖家,供你货比三家……曾几何时,网上鼠标一点后等待送达包裹的到来,成了很多白领生活中最期待的事情之一。但是,网购中也有一些猫腻,喜欢“秒杀”的你,也需留点心。

网上购物陷阱防不胜防,山寨官网频现欺诈仍“好评如潮”

“劳力士”典藏版手表在所谓的“劳力士香港官网”上只售2988元一块;在淘宝网等专业购物网站上,商家信用评价往往好得惊人,令精明的白领难辨真伪……近期气温骤降,网上购物更比以前热火起来。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以往常见的欺骗伎俩外,一些新出现的且更为隐蔽的网购陷阱正在悄然蔓延。

山寨官网用“打假声明”镀金

明明自己就是“李鬼”,却还严正指出有人仿冒自己———这样雷人的事情,就出现在一个所谓“劳力士官方指定推广网站”的首页上。

“香港代理的劳力士典藏版,只要2988元一块?”在该网站的首页上,不仅有“劳力士典藏版,限量销售3000块”的大幅精致海报宣传图案,在页面上方醒目位置,还滚动播放着一条“防伪打假”严正声明:“近期有不法人士抄袭公司网站,销售假冒劳力士手表,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然而,在声明的最后,本应是“谨防假冒”的提醒,却错写成了“谨防假埃”。记者随即联系了该网站的销售客服中心,客服人员坚称网站是唯一获得官方授权进行网上销售推广的网站。“手表机芯和配件从瑞士原装进口,在香港封装,保证是正品。”而对于这一说法,劳力士上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纯属子虚乌有。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网友对这一超低价的“馅饼”表示了怀疑。更有资深爱表人士发帖提醒,这款手表采用的机芯在瑞士原装机芯家族中属于产量很大的低端型号,而劳力士高级腕表系列从未采用过该机芯。“网页上展示的照片却是正品劳力士的机芯。”还有网友通过查询发现,该网站的注册地为“广州”,而非网站宣传的“香港”。在网站的成交发货记录中,已有数十位消费者购买了这款所谓的“典藏版劳力士”,购买者来自上海、北京、重庆等地。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发现,类似的山寨官方网站为数众多,除劳力士外,还有LV等,主要涉及手表、服饰、化妆品等高端商品。

“注水评价”源自少惹麻烦

此前,有关网上购物网站存在“刷信誉”、低价陷阱、实物与图片不符等骗术的情况已不新鲜,记者发现,在诸如淘宝网等设有信用评价体系的购物网站,好评度往往也不能成为“放心购物”的准确依据,除了“托儿”的干扰外,一些买家出于种种考虑也给出了“注水评价”。

近日,白领童小姐就遭遇到了这样的尴尬。“我在淘宝上一家皇冠级卖家处拍了件韩版的厚针织毛衣,然而到手后却发现,毛衣不仅用料轻薄,还有一股难闻的异味,洗过一次后衣服严重变形。”由于认为收到的东西“货不对板”,童小姐便在阿里旺旺上与卖家交涉,卖家简单解释了一番后,反而挖苦起童小姐来:“这么便宜的价格买到这样的衣服已经很超值了”、“到现在为止卖出了几百件,你还是第一个说不满意的。”

童小姐于是找出了该款货品的链接,发现其商品满意度评价高达..7分(满分5分),然而,再点击开“评价详情”时她却发现,实际上,此前已经有不少买家反映,这款毛衣存在“料子很薄”、“走线不工整”的情况。为何这些不甚满意的顾客却给了卖家一个“好评”?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情况在淘宝网上确实普遍存在。对此,一位经常从网上购物的顾客表示,一方面可能是所购买的东西确实很便宜,对其质量的心理预期本就不高;而另一方面,由于卖家掌握了买家不少如手机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一旦买家给出差评,某些卖家就会公开买家的个人信息,从而带来很多麻烦,因此买家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此类不涉及信用炒作的“注水评价”,由于多为买家主观想法的反映,因此很难以此界定卖家所售商品是否违规或存在问题。

申城白领网购频次最高最担心“假货太多”

MSN中文网近日发布《中国白领网络购物调查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假货太多”且难以辨别、商家信誉度不佳是目前网上购物最亟待规范改进的地方。

这份由MSN中文网联合专业咨询机构对超过2万名白领网民进行的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已成为大部分白领网民的主要购物方式。被调查者中,上海白领的月平均网购次数为3.6次,高于北京的3.2次和广州的3.3次成为月网购次数最多的城市。

网络购物体验不满意的地方主要集中在担心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产品与实物不符、真假难辨、退换货物流程复杂和售后服务质量一般这几个方面。大部分的白领认为,网络上的商品假货太多,且真假难辨,对产品质量仍有较多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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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怎样预防虚假包装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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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被某一商品包装欺诈的份额或程度,可通过计算来表明,即:商品包装反映的直观的使用价值的质与量与该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的质与量的差额。下面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怎样预防虚假包装欺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商品包装欺诈,是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悖的不良行为,只有消除这种行为才能维护正当有序的市场竞争,才能维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预防虚假包装欺诈的方法:

1、要科学揭示商品包装欺诈的涵义

消除商品包装欺诈行为,首先要科学揭示商品包装欺诈的涵义,从而确定一个业内和社会普遍公认的定义。明确这样的一个科学定义就可以为厂商提供一个清晰的防范界限、为买者提供一个识别标准、为执法部门提供一个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2、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系统

商品包装欺诈最怕监督和曝光,因此建立一个由工商、行业、消协、群众及新闻媒体组成的社会监督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一旦发现商品包装欺诈,就要及时公之于众,使有包装欺诈的商品失去市场。同时,要培育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文化氛围,使之成为厂商营销的利益机制。

3、制定对商品包装欺诈行为的处罚措施

商品包装欺诈之所以出现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因此制定对其处罚的有力措施,是消除该行为的有效手段。使妄图通过包装欺诈谋取不义之财的人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靠投机取巧到头来不仅害人,也会害己。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想了解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更多,海量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认真阅读拒绝过度包装。如果您还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内容,欢迎与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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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瑞波表示XRP诉讼未能显示CEO犯有欺诈行为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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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和首席执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Garlinghouse)表明,正开展的诉讼未能表明加林豪斯在2017年据悉售卖价值数百万美元的XRP时是怎样欺诈的。

代表这家总部位于旧金山的区块链公司的律师在周一的一项法院动议讲到,首席原告布拉德利·索克特(BradleySostack)并没证实加林豪斯(Garlinghouse)和瑞波(Ripple)员工做出的一系列所谓的欺诈性陈述是什么样的。

在美国,依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9(b)的规定,能够将其视作欺诈的起点,该规则规定原告务必证实两件事情:第一,欺诈是怎样实际发生的;第二,欺诈是怎样发生的。次之,这也是由科学家完成的,即被告了解他们在误导他人。

纹波的律师认为原告的诉讼修正-这也是申请三月-没履行第一先决条件:

“原告的FAC(第一次修订投诉)确定了宣称含有虚假陈述的指控,”该文件读到。但是,这些“指控的虚假陈述”无法被证实是欺诈性的,“原告没(也无法)解释这些陈述是怎样以及为什么是虚假的。”

另请参阅:神秘公司针对Ripple的$1.1BXRP售卖提起新诉讼

以加林豪斯为例子,原告盘绕着他在2017年12月14日发表的声明,当时,当被问及是否持有任意XRP作为投资时,他说他“非常长的XRP占我的百分数个人资产负债表。”

在经修订的投诉中,原告指控XRP分类帐显示信息Garlinghouse“在接到这类收据后的几天内售卖了他从Ripple接到的任意XRP”,并且并不是很长,“他将XRP抛给散户投资者以换取美元和别的加密货币。”

Sostack宣称Garlinghouse在2017年一共售卖了6700万个XRP令牌(12月14日价值约5800万美元),他宣称,这与他公开宣称“非常非常XRP长。”

但瑞波(Ripple)反对该声明具备欺诈性。律师最先对Sostack的主张提出异议,该主张称Garlinghouse售卖了他的代币的相当大的份额:“原告未能提出辩诉……所指称的销售占个人资产负债表的百分数。”

他们随后辩称,单单是因为Garlinghouse售卖了XRP并不代表着他仍不看好该代币的前景:“卖出部分XRP所持股份并不代表着卖方也无法在同一时期内“非常非常长”。资产占其个人资产负债表的百分数。”

该文件继续说:“举例来说,一位收藏大量葡萄酒的葡萄酒收藏家可以说对葡萄酒的“待售”占其净资产的百分数–如果收藏家决定售卖一瓶原酒,这不会改变。很少(甚至很多)瓶。”

瑞波的律师要求法院在未经许可且有偏见的情况下驳回所有三项欺诈罪。这将禁止原告对其余诉讼案的类似指控重新指责该公司或Garling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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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三Centra Tech创始人承认ICO欺诈罪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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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检察官已从CentraTech初始代币发售(ICO)欺诈案的联合创始人SohrabSharma认罪。

依据周五的号召,现年29岁的夏尔马承认他和他的合伙人雷蒙德·特拉帕尼(RaymondTrapani)和罗伯特·法卡斯(RobertFarkas)对他们所说的加密支持的金融产品的合伙,执照和领导能力撒谎,是因为该产品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骗走了投资者。他还没收了10,000枚以太坊(2,329,200美元)。

这三人吹捧着名人代言和浮华的投资者承诺,与此同时在2017年ICO泡沫最严重的情况下推动了他们的伙伴关系。可是他们显著的成功和知名度迅速引起了调查人员的留意,不久后,他们还遭遇着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一系列诉讼。

Sharma承认共谋开展证券欺诈,共谋开展电汇欺诈和共谋开展邮件欺诈。

法卡斯(Farkas)于6月认罪,而特拉帕尼(Trapani)去年也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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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家广告语宣传绝对化构成欺诈

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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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根据其造成的结果严重程度将对欺诈人处以不通程度法律裁决。广告语向来夸张博眼球,什么时候广告语会构成欺诈?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广告语欺诈的相关法律知识。

广告语欺诈案的相关法条链接

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广告语欺诈案的案情

市民刘某花6102元在某超市购买了18盒美D恋冰冻榴莲肉-D197(猫山王)。该产品包装盒上标明“榴莲号称水果之王,马来西亚因其独特土壤和气候环境,所产榴莲品质无可匹比,猫山王榴莲更是马来西亚榴莲中的极品,美D恋猫山王榴莲采自优质果园,色泽金黄,香味浓郁,肉厚核小,尽显果王美味”的字样。刘某认为该宣传用语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起诉要求该超市退还货款6102元并给予三倍赔偿金1.8万余元。

广告语欺诈案的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虽然该超市认为榴莲为水果之王系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涉案产品包装上使用了“猫山王榴莲更是马来西亚榴莲中的极品”宣传,与《广告法》禁止使用的介绍用语含义相同,属于绝对化用语。由于涉案产品的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故超市销售美D恋冰冻榴莲肉-D197(猫山王)的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故刘某主张退还货款,并要求给予相应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欺诈的构成要素

欺诈人

欺诈人的欺诈故意

欺诈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故意欺诈他人的意思,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欺诈人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被欺诈人

被欺诈人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

被欺诈人的错误非因自己疏忽大意之故,而是因欺诈人的欺诈所致。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

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欲成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王利明《民法新论》上卷第376页)。可见,意思表示是一种行为,是表意人将心理状态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效力意思、表示行为、表示意思。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即效力意思;用以表达行为人内在意思的方式,即表示行为;通过表示行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即表示意思。

欺诈违反法律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诚信原则是民事法律的最基本原则,其要求当事人应当以善意的、诚实的、自觉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一原则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与当事人、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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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警惕!买房时开发商这些行为都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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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欺诈行为呢?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开发商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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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酒店价格欺诈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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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和暴利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那么,酒店价格欺诈违反哪些法律法规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酒店价格欺诈违反的法律法规: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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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育服务欺诈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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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很多家长都很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但是因为教育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教育服务欺诈行为,那么教育服务欺诈包括哪些?

教育服务欺诈包括如下:

骗术一敢承诺

参加培训之前我们都要向相关机构了解一下培训相关信息,但很多不正规的培训机构的咨询人员为了多拿提成,就什么都敢说,都敢承认。主要目的是让培训人员交钱,钱一到手,以后如果出问题了,你可能都找不到人了(这职位人员更换频率还是很高的),就算找到了人家还可以否认。

防范对策:既然他们敢承诺,在交款之前就请他们把承诺的内容写清楚,签署相关协议。最好把违约责任写清楚,如果真遇到问题,解决起来就简单了。

骗术二退费难

说到费用上了,这可是关注的重点。谁还没有个头疼脑热、紧急事件什么的,这类事情如果发生在比较正规的大型培训机构,还是比较容易解决,你完全可以在下次培训的时候把你丢下的课程补回来。但真遇到不能继续上课的情况想要退费可就困难了,因为参加培训的学员一般不会考虑到自己上不了课情况,培训机构自然也不会把退费情况写入协议。

防范对策:这情况的发生机率本来就不高,往往容易被忽略。如果在签署协议的时候问清并写明,解决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骗术三延开班

很多小型培训机构因为招生人数不够,如果按时开班的话很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最后他们就找借口把培训时间延期,和下一期一起上,这样就影响到先报名学员的学习时间。如果时间充裕的学员碰到这种情况影响不大,但对于平时就比较忙的人来说,损失就不好说了。

防范对策:这情况解决起来比较容易,就是咨询的时候问的详细一点,比如最少开班人数和已经有多少人交钱了等等,这类信息咨询人员都应该清楚,你就可以从这些信息上判断出是否能开班。当然,你还可以在签署协议的时候把开班时间加入进去,这样就更保险了。

骗术四课缩水

培训课程一般都会有课程数、课程时间等相关信息,但一些培训机构还存在课程缩水等情况,少的一两节,多的几十节,这直接对培训学员造成了损失。

防范对策: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解决,就是平时细心点,真遇到这类情况组织班里学员一起让培训机构把缺少的课程补回来,否则就把缺少课程的费用返还。

骗术五名师忙

不可否认,名师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很多人就是冲着名师去的。但名师面对众多的学员不可能分身的,所以肯定要有很多人没法让名师亲自指导。一些更恶劣的培训机构打着名师的幌子吸引生源,但上课时却让其他老师代替,借口就是名师病了、临时有事等等。

防范对策:先查一下名师的信息,看看是否是这家培训机构的,找机会参观一下名师的培训课程。如果就想参加名师的培训还是在协议中写清具体时间为好。否则,真要等个一年半载才轮到你,黄花菜都凉了。

骗术六拿钱跑

这种情况可是最恶劣的,但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突然人去楼空、卷款“跑路”的现象在各地接连发生。教育培训机构的一个特点是,先交学费,再上课,有的甚至是提前一次性交完多年的学费。这和预付费消费、投资理财没什么两样。其风险在于,如果培训机构倒闭、关门,预先支付的学费,就可能“打水漂”。近年培训机构倒闭引发社会舆论关注,问题都集中在这方面。

上面这些骗局都是教育服务欺诈行为,所以说大家通过小编对这则知识的分享后,希望可以预防教育服务欺诈行为,掌握服务欺诈该怎样处理办法,这些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都可以在中找到相应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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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被夸大性广告欺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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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广告是指通过滥用溢美之词,甚至是违反科学规律的结论,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这些宣传严重的影响人们的生活,对其要进行制止,那么被夸大性广告欺诈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日常生活中,常常有消费者因受虚假广告欺骗而导致物质和精神受到伤害,我国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确、具体的规定,如第9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第10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广告主发布的是虚假广告,且损害了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找不到广告主,则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是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仍设计、制作、发布该虚假广告的,则可以要求他们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解决途径,既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遇到诈骗行为进行维权是每个人的义务,您需要更多的了解广告欺诈的方式有哪些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尽在我们,还有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需要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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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虚假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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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虚假包装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在多个方面给社会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虚假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

我国每年大约生产8亿件包装盒,据测算,每生产1亿件包装盒需要用纸3万吨,需要看法直径10厘米的大树20万棵。在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以粽子、月饼、红酒、茶叶、杂粮、化妆品等商品为重点,这些产品普遍存在着虚假包装过度包装的欺诈行为。有的商品故意增加包装层数,在内包装和外包装间增加中包装,外观漂亮,名不副实;有的商品包装体积过大,实际产品很小,喧宾夺主;还有的商品采用过厚的衬垫材料,保护功能过剩,也属虚假包装。

凡是厂商利用非该商品所必需的、与该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质与量不相符合的包装形式引诱误导买方,造成买者买到的该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的质与量小于或不同于他根据该商品包装期望得到的使用价值的质与量的行为属于商品包装欺诈。

需要说明的是,具有包装欺诈的商品并非都是假冒伪劣产品,一些正规厂商生产的优质产品也存在包装欺诈现象,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尚未对商品包装欺诈进行科学界定并出台治理的具体措施,也就是说目前通过商品包装欺诈谋利,不会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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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网购退款欺诈巧防范,专家支招超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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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网购先赔收到的约1.3万例网络欺诈举报中,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退款欺诈显著增多,报案数量占总体的11.6%,人均损失高达3760元,是今年上半年最值得警惕的网络骗局。

安全专家刘福军分析称,退款欺诈通常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获取交易信息,二是利用交易信息获取受害人信任,进一步实施退款钓鱼。一般情况下,骗子会假冒客服或店主,声称要帮助消费者办理退款,再诱骗其登陆钓鱼页面,窃取其支付宝、网银等账号及密码。消费者被骗,多是因对方在电话中对自己的交易信息了如指掌,便完全信任对方的虚假身份。

“可以说退款欺诈的集中爆发,与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有直接关系。”刘福军表示,整个网购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环节很多,卖家、买家及快递公司,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渠道。目前,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买卖已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据央视报道,国内一些快递公司网站的网站安全性普遍较差,黑客可轻易打进其后台,导出客户信息。

专家支招防范:密码区别使用、快递用化名

安全专家建议消费者从如下两点防范个人信息泄露:1、平时至少设定两套密码,把涉及钱财的账户名、密码和一般生活用的账户名密码分开,降低被盗号风险;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填写快递时尽可能使用“化名”,不要把真实姓名提交给一些安全性很差的快递公司去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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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网络欺诈的法律知识: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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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意思就是本来商品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生产者为了销售,对商品懂得成分、用途或者是性能进行过分的夸张的夸大,使消费者购买,这个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发现,生产厂家由这类行为,大家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处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网络欺诈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虚假宣传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对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对于虚假宣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面对虚假宣传,有以下解决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虚假宣传解决的途径有五种:

(一)面对虚假宣传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面对虚假宣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面对虚假宣传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面对虚假宣传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面对虚假宣传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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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价格欺诈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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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有些商家对消费者进欺诈,具体的欺诈方式有很多,需要您提前掌握,那么价格欺诈怎么界定呢?请您继续阅览我们小编一下的具体的介绍。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可以界定消价格欺诈,具体如下: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通过以上小编为您提供的信息,希望您能采纳,我们会为您推出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如:怎样防范价格欺诈等,敬请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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