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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如何认定公司借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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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营企业正处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但由于受到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条件所限,很多民营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借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那么如何认定公司借款损失?

认定公司借款损失如下:

1、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的依据或者其基础,并非该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表象,而是一旦这种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认定该借款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2、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或拆借资金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认定,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3、"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

认定公司借款损失办法如上,通过小编的讲解后,让更多人知道了公司借款损失认定方法有哪些,同时还需要对其企业如何避免财产损失等知识进行了解,多关注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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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开除孕妇如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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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经济体制市场化、劳动保障日趋社会化的态势下,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仅关系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将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那么,公司开除孕妇如何申诉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司开除孕妇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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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供暖费必须交物业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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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冬季来临,每家每户都会取暖过冬,因此,取暖费收取标准以及缴费方式就成了大家关心的话题。那么供暖费必须交物业公司吗?小区物业收费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物业服务小知识。

取暖费的缴纳一般是物业公司或供热公司通知,到供热公司交费的可直接开具发票,银行代收的需向柜面询问,不能出具发票的,可持银行回执到热企开具。选择微信、网银等支付手段的,可以持交费记录到热企开具发票。

不同城市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收费情况不一,具体城市以具体的标准为准。因为各地的暖气费标准都不一样。通常,暖气费都是按照住房面积收取,面积越大,相应地,缴纳的费用也高。

暖气费标准: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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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要如何处理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

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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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股权转让吗?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处理方法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要如何处理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人在此期间转而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则原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其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已部分履行的应作无效处理,出让人还应返还其已收取部分转让款及法定孳息。

但审判实践中,法院应以受让人在审理中变更原诉请而为之,否则法院只能仅就原诉请审理,或予以驳回其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而不必主动干预应由当事人自由表示的私权。如经诉讼中给予一定的追认征询期限后,仍未能满足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确认无效,继续履行不予支持,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亦如前述,可按无效返还及根据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处理。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

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此外,如公司提起确认无效之诉时,出让人所转让的股权业已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则此种情形可视为其他股东已明知,并同意该转让。该转让合同也为有效。除此两种以外,转让合同无效。由此,继而引起合同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区分合同内外关系,受让人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关系,故一般应另行成诉,处理中按无效返还并按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裁判。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此类纠纷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股权受让人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无效;

二是公司债权人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出让人在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真实情况,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以违法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或违法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或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应告知受让人另行起诉,本案中止审理。

若公司债权人将出让人、受让人及公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受让人提出撤销之诉或无效之诉时,可一并审理。查明股权转让时受让明知或应当知道出让人出资不实情况而接受转让,或事后知道该事由而未及时提出撤销诉讼或无效诉讼的,视为其已同意在受让时同意承担出让人投资不实的责任,受让人的撤销或无效主张不应予以支持。受让人同意承担责任并不能免除出让人对第三人的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并运行的基础,公司设立时出让人真实出资是法定义务,是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出让人出资不实并延续于受让人,出让人与受让人有共同过错行为,由此产生的对外责任应共同负责,即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受让人无过错,股权转让会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受让人无须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股权受让人在变更工商登记中产生的纠纷之情形及法律适用

股权转让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受让人支付价款,转让人及时通知了公司,但公司拒不办理或拖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使受让方无法享有、行使股东权利,进而引发纠纷。

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此由可见,股东转让股权涉及两个登记变更:

一是公司股东名册变更;

二是股东工商登记的变更。

这两个登记变更都应由公司出面来完成,是公司的义务。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完成两个登记变更,受让人应以公司为被告要求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因转让人不存在违约行为,股权转让合同不能解除,更不能要求转让人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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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能申请专利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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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专利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知识。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那么公司能申请专利吗?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

公司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专利申请需要的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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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什么是公司债券基金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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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手里都有点余钱了,有的人就来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或者投资债券,但是对这方面了解的又不多,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公司债券基金,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而工商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基金就叫做公司债券基金。

公司债券基金的收益率与公司的收益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在国内,债券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通常,债券为投资人提供固定的回报和到期还本,风险低于股票,所以相比较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点。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通过阅读小编总结的这些内容,大家一定对公司债券基金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怎样挑选债券基金投资等知识,可以登录查看,海量投资理财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如果您还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欢迎与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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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比特币交易公司B2C2获得日本SBI收购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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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

不过,两家公司没有透露交易的任何财务细节。据报道,7月,SBI收购了B2C2的少数股权,允许其客户通过该平台交易加密。

自 2015 年以来,B2C2 帮助机构参与者(如经纪公司、交易所、银行和基金经理)交易大量加密货币。正如解密所报道的,该公司是目前最大的加密货币流动性提供商之一。2020 年初,B2C2 还与富达支持的机构平台 Fireblock 合作。

今天报道,日本SBI控股的子公司SBI金融服务公司收购了总部位于伦敦的加密货币交易公司B2C2,推动其推出数字资产交易服务的计划。

SBI控股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吉田佳彦表示:”他们的愿景、专业知识和提供与SBI相得益和,我们期待着在拓展全球市场的足迹时,与SBI合作。

“很多人长期以来一直不屑一顾。比特币的价格处于创历史新高,已经让人们的担忧大打小笑,”B2C2创始人马克斯·布宁今天补充道。

据他宣布,B2C2计划在收购后将其员工从50人增加至70人。同时,该公司在日本的团队将迁往SBI的办公室。

随着主要传统金融公司进入数字资产领域,这笔交易延续了最新趋势。例如,富达数字资产销售和营销主管克里斯蒂娜·桑德勒最近解释了为什么2020年机构投资者对比特币的兴趣激增。

Sandler表示:”我们在2020年确实看到了这种’数字黄金’的说法,它开始引起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共鸣,即对冲基金、超高净值个人以及随后的家族办公室。

也许SBI最近对加密系统的扩张将进一步扩大这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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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业主依法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维护自身权益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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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房,为了居住舒适,要考虑的方面有很多,其中就包括物业对于该小区的管理和服务,一个小区的物业若是管理不当,服务不到位,着实让业主感到恼火,“那对物业不满意怎么办?”“换!”业主可以依法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维护自身权益。下面小编就教大家如何更换物业。

物业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物业专业化管理,按照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为使用人提供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物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楼宇管理、房屋修缮管理等物业管理内容和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清扫保洁等物业服务内容。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1、更换程序的合法性

小区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利益,负责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非法人社团。所以必须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的法律地位。另一个是有关更换事宜,要经小区产权人大会通过。在保证广大产权人、使用人支持的前提下召开产权人大会,形成决议,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动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

2、取得多方面的支持

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使其尽可能取得一致性意见,对于顺利更换,尤为重要。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

三、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如果冯先生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四、更换物业要采取哪些工作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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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债务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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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债务纠纷能否及时公正地处理,不仅直接影响到纠纷当事人的利益,还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有长远的影响。一个公司的经营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公司的债务纠纷,那么公司债务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呢?属于民事纠纷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

其实公司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具体介绍民事纠纷。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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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何办理简易的公司注销程序

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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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的程序是否麻烦?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注销程序的相关知识。

公司简易注销需具备的条件

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全市范围内未开业、不经营以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注(撤)销登记可适用简易注(撤)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公司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注销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财产分配次序

支付清算费用-》 发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清缴税款 - 》清还债务 -》股东分配

如何办理简易的公司注销程序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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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证券投资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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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证券行业也进入了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投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各类经济主体旺盛的融资需求,投资人对资本的逐利性,都给证券业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机遇和更大的空间,那么证券投资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制定证券投资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

(二)名称;

(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四)职能范围;

(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十)资本和财务事项;

(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二)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一)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二)。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三)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五)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首先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公司章程,包括目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会员管理等必要内容,其次股东必须信誉好、经营能力强且没有历史违法记录,还要有符合规定的重组的注册资金,包括人员任职资格、内控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和设施等都要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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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怎样转让著作权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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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由于包括作品的多项权利,在转让著作权的时候可以全部转让或者著作权的部分权利转让,可以转让给一个人或单位也可以转让给多人或多个单位。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身为著作权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那么公司怎样转让著作权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转让方式

(一)有偿与无偿

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二)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二、法律形式

著作权的转让还得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在允许著作权转让的国家中,有的国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法律形式为生效要件,有的国家则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在我国,转让著作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与著作权人订立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要想知道著作权怎样转让,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著作权转让,想要了解的更加详细请登陆,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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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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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其实蛮高的,需经过商务部备案,还需有符合要求的高管人员、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注册地址才可以,那么具体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中方投资者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投资方企业资质文件: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一套登记证件。

2、资信证明:投资企业所在地区开户的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上有以下字眼:a、此企业在**时间在我行开立账户,并且在我行无不良的记录。或b、此企业在我行资信良好。

3、关于中国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的证明文件要求: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显示截至到上个年度净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外国投资者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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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灰度投资公司的比特币基金GBTC有什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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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灰度投资公司(Grayscale Investments)公布报告显示,投资数量在持续上涨当中,净流入量提高创造历史高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灰度投资公司(Grayscale Investments)是做什么的,是怎样一家投资公司。

灰度投资公司旗下有一款基金,也就是GBTC,这是一家以所持比特币价格为市值基础的投资基金。

一般来说,GBTC每股价格约为比特币价格的10%左右。随着比特币价格的增长,基金的价格水涨船高,比特币价格走势和基金的价格走势有非常强大的关联性。

这个这种基金很大的溢价空间,当出现牛市的时候,其股票定价甚至超过与所持比特币实际价值比例的两倍。

而投资者普遍喜欢投资的股票存在的一些缺点,比如散户投资者只能进行场外交易,还需要一年的锁定时间,都给散户投资者带来很大的交易代价,这让很多投资者转向GBTC。

比特币可以分散购买,GBTC股票只能整股买进。因为散户群体非常大,所以GBTC在散户投资者选择过程当中排名靠前。

后来,为了降低小型散户投资者的购买门槛,灰度按照 91 比 1 的比例对于基金进行分解,方便小额投资。

还有一个优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终批准比特币ETF之前,在缺乏监管的环境下,GBTC可能仍然是投资者最容易获取比特币的方式,将会有助于投资者选择GBTC,灰度投资市值和流入数量将会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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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该怎么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全文共 2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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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注册资金是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我们一般认为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抽逃注册资金的相关法律知识。

1、注册资金的概念

所谓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投资者以其投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

因此企业成立后,原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形态必将发生变化,比如体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在实行会计制度以前甚至体现为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虚拟资产”。因此,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不能算是“抽逃资金”

关于股东借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逃资金”。比如,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00万元,但在企业成立不久,其中的60万元即被股东们借走,这种情况更容易被人界定为“抽逃资金”,因为这种行为使得企业原本100万元的可支配资金变成了40万元。但是,股东借款和抽逃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

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

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只以其投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我们看来,股东投入资本又被股东借走的情况下,企业和股东对对债权人的担保有没有发生变化吧:

首先,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

其次、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因此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除了仍然留在企业的投资外,还包括他借走的款项。

3、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违法行为的处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虚报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后出现的情形,其特征在于:虚报注册资本是公司和股东共同的行为。

新《公司法》实行分期交付的折衷注册资本制度后,虚报注册资本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对于实行法定实缴注册资本制度的公司,以及实行一次性全部交足出资的公司,设立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收资本相等,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公司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低于申报的注册资本,即为虚报注册资本;

第二种情形,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的公司,在公司成立两年后,即《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最后期限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减资变更登记的,即为虚报注册资本。由于注册资本申报必须由公司操作,故对公司讲是虚报注册资本,对股东是虚假出资,处罚对象应当分别认定。其中,对股东应当对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处罚。

(2)单纯的虚假出资只能是发起人或股东的行为。

其表现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股东以假的方式(例如虚假评估等)出资代替真实的出资;第二种情形,是股东在各个应当缴付出资的时点,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处罚对象为股东。

该怎么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罪,违反了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抽逃资金的说法由来已久,公司法针对抽逃资金也专门制定了处罚办法,但是未对抽逃资金的行为及表现形式作出明确界定。因此,不少人对抽逃资金存在模糊认识,包括不少注册会计师也动辄不恰当的使用抽逃资金的概念。

5、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构成“抽逃资金呢?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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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贷款时该如何选择合法担保公司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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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贷款时选择合法担保公司的方法

一、看其信誉、规模。

一般来说,较大的担保公司机构有着成熟的内部机制和运营经验,抗风险的能力较强,而担保公司的资本状况则直接决定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同时要注意了解担保公司的经营年限、行业经营、业务量的稳定性以及有无逾期等等,所以选择担保公司时候,最好选择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有着良好信誉的担保公司。

贷款时该如何选择合法担保公司

二、看其是否正规合法。

由于担保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其准入和监管都十分的严格。面临市场上鱼龙混杂的状况,贷款者在选择时,要注意查看个人贷款担保公司的审批手续、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相关证明,也可以到相关的政府机构进行查询。

即使选择了一个正规的个人贷款担保公司,但是为了防止纠纷的出现,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谨慎签订贷款合同。

一般来说,由于贷款人和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制式合同,只要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基本不会出现不利于贷款人的约定。但是由于和担保公司签订的贷款服务合同一定要仔细审核,如果在保证金退还、保险投保等方面出现问题,就存在纠纷的隐患,应当予以警惕或者更换担保公司。

二、要了解个人贷款担保公司的收费。

一般来说,贷款利率的高低是贷款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担保公司的贷款利率比银行的利率要高,分为抵押贷款和信誉贷款。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全款房是月息3%左右,信誉贷款担保公司最低为10%左右。如果担保公司收费过高,则要考虑重新选择担保公司了。

三、交纳费用时要予以注意。

在交纳担保费时,最好在担保公司财务部门直接交费,如果不方便的话应当牢记索要发票,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各种收据应当妥善保存,以便于凭收据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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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能随意定制规章制度处罚员工吗

全文共 2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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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但是,公司能否随意定制规章制度来处罚员工的问题引发讨论。下面一起了解公司按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公司规章制度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完备性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逻辑性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公司规章制度的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急预案,涉危涉化紧急预案,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公司能随意定制规章制度处罚员工吗

这些奇葩规定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网络上一则“厦门市某地区天桥上罚跪员工”的新闻受到了网友的关注,也引起了大众对于员工在单位被处罚一事的热议。每个单位都会制定出相关的制度约束员工,以促进员工更努力地工作。既然有了规章制度,那么自然也有相应的奖惩制度。那么在工作中员工如果做错事或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单位是否有权对其做出处罚呢?

案例一未完成工作任务女员工被罚下蹲

24岁的芮女士在某建筑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4年5月的一天,因没有完成电话销售任务,芮女士被公司罚做50个下蹲,当时芮女士提出了疑问并且拒绝,认为这是单位变向体罚,但是单位表示这是单位历来的规定,未能完成任务,女的被罚下蹲,男的被罚俯卧撑,还有些未能完成任务的男员工要在衣服上刻上“我错了”之类的字样。无奈芮女士只能咬牙完成下蹲任务,回家后,芮女士腹痛难忍,到医院一查,发现自己竟然流产了,原来芮女士事先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芮女士认为,流产与此前做下蹲的体罚有关系,希望公司承担责任,但是遭到了公司的拒绝。

案例二防止员工偷懒上厕所要罚50元

苏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车间职工。由于公司里有些员工经常在上班期间借口上厕所偷懒休息而耽误生产,后来被公司领导知道了这个情况,所以公司为治理有类似行为的员工,随后就出了明确规定: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上厕所,若有违反,均按擅自离岗论处,并从奖金中按每次50元扣除“解手费”。

有一次苏女士因吃了不干净的食物而“闹肚子”,实在无法忍受之下,一上午上了4次厕所。当苏女士领取工资时,公司却不问青红皂白地扣除了苏女士200元奖金,甚至在苏女士一再解释并出具疾病诊断书的情况下,还以有规章制度在先而不予理会。为此苏女士与公司产生争执。

律师解析

单位招聘员工后会制定相关的企业制度和员工守则,对员工的日常行为作出规范并有一定的处罚,这其实是合理的,但是处罚要有度,不能变成体罚。而员工对于单位的体罚行为是可以拒绝的,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案例一中,芮女士对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其做下蹲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因为拒绝不了的体罚而造成了损害,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单位对于芮女士的流产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案例二则是涉及到单位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即用人单位制定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否则便属无效。可公司扣除“解手费”的规定恰恰与之相违。公司不准员工工作期间上厕所,并以扣除“解手费”作为强制手段,无疑剥夺了员工的必要劳动卫生条件,侵犯了员工的基本权利。即使公司需要治理某些偷懒员工,也应采取其他合理方法,至少应当依据事实区别对待,而不能以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所以案例二中单位以此为由扣除苏女士奖金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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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员工因赌博被公司开除有补偿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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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不仅关系到劳动者和家庭的幸福安康,更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那么,员工赌博公司开除补偿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赌博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否则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依据劳动法,公司可以辞退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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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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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物业公司,该具备哪些工作能力和素质?哪些细节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容易忽略的?那么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众多开发商都意识到,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业主是否住得舒心。因此,他们纷纷在保持原有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或构思新的服务点子、或引入高水平的国际机构做顾问,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增加服务的种类。

安全是人的首要需求,没有了安全感,业主就无法正常生活。作为一个社区的“管家”,物业公司应高度重视社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小区的规范化管理保持责任心,以减少隐患。

物业管理涉及治安、绿化、保洁、家政、房屋及机电维修保养等,这些项目都是专业性很强的独立行业。事实上,专业性是指物管公司里的工作人员实际技能。拿电梯来说,如果一个载人电梯突然出了故障,如果物管公司能够拥有一定的技能,就可以及时救援业主,为业主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生活环境。

目前,不少楼盘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管和运用都逐渐规范化,开发商也不敢随意挪用物业维修基金,并且“还之于民”。

综合以上这些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是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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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种不需重新办理审批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的情形

全文共 2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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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你对公司经营范围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经营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

第四条 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第七条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第八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条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依法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企业改变类型,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企业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企业变更出资人,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内投资者变为境外投资者,或者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外投资者变为境内投资者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重新登记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经营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第十三条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三)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登处罚规则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第十五条 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 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超范围经营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种不需重新办理审批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的情形

1、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企业改变类型的,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

3、企业变更出资人的,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种不需重新办理审批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的情形

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3种情形:

1、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规定》明确,企业有下列4类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1、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调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2、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3、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4、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

据了解,新修订的《规定》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企业未经批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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