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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比特币挖矿最新政策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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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川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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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高考修订了加分和录取照顾政策,删除了10个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竞赛、省级优秀学生、体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突出事迹等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单一优秀考生护理政策等五项地方加分项目。具体加分和护理政策可在中国教育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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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四川出台比特币挖矿支持政策,助力丰水期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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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比特币接近减半,对于比特币挖矿来说,电力费用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减半之后更加重要。

最近在中国矿场最为集中的西南地区出台了一些积极的政策助力比特币矿业发展。

四川雅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建设水电消纳示范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从中国开始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之后,对于矿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非常少。这或许是2018年之后第一次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支持加密货币挖矿的政策,而且是在丰收期进行挖矿,这对于中国加密货币挖矿行业无疑是利好消息。

更有消息称在四川省将会有更多地区陆续开放挖矿业务。

云贵川即将进入沣水期,将会带来更充沛的电力资源。预计在接下来的半年内,西南地区的4万多座水电站,将迎来电力产量高峰,

沣水期对于矿工来说是一年当中的决胜期,这个时候因为电力充足,对于矿机的支撑是最为稳定的,大量的电力让电力费用变得非常低廉。

对于电力的提供者来说,可以第一时间为用户(矿工)布局了足够多的电力负荷,为矿机做好电力保障。

除了丰水期能够带来的利好因素之外,比特币奖励减半带来的比特币价格上升能够让优秀的矿场继续生存下去,而算力低的只能退出。

减半和沣水能够为矿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平台稳健、高效运营的矿场将会在这场竞赛当中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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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四川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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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租房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绵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5)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未来绵阳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绵阳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绵阳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绵阳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绵阳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绵阳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绵阳公租房买卖政策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绵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绵阳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绵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南海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绵阳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绵阳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绵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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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四川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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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那么四川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有哪些?下面和了解下吧。

《实施意见》明确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时须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健康安全成长和受教育等基本权利。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以上是四川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有哪些。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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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四川公租房买卖政策 四川公租房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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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租房买卖政策-四川公租房如何申请

四川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四川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一)在四川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三)提出申请时未享受城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条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实行动态调整公布。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区的,凭有关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

四川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四川公租房买卖政策:根据四川市最新出台的《四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四川市公租房政策,四川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四川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四川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四川公租房买卖政策: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四川公租房买卖政策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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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文知晓四川最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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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18年已经迈进了后半年,大学生们即将迎来新的学年。在一个新的学年里,大家将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生就需要办理生源助学贷款了。近期,很多四川的学子在问四川最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在这里,把最新的情况介绍给大家。

目前,四川省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比如四川南充。南充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一直到2018年9月30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大家也可以到教育局现场打印并签字);

2、如果高中期间未预申请或者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那么就需要有关部门在贷款申请表上盖章;

3、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两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贷款申请表原件前往当地的县级教育局在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4、在2018年10月15日前将《受理证明》交至学校的资助中心,请老师上网填写电子回执单。

以上,就是2018年四川地区的最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大家到当地资助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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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四川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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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租房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四川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四川泸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泸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泸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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