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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汽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汇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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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影响汽车的设计缺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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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同样,大多数交通事故不是单一原因引起的,更多是由于一系列不严重的故障或失误环环相扣,最终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而导致驾驶员失误的罪魁祸首是那些汽车设计BUG(小缺陷)。可别小看这些BUG,表面上看,它们人畜无害,但实际使用,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便,进而影响安全。那么,影响汽车的设计缺陷有哪些呢?

一、粗大的A柱

为保证造型的动感时髦,现在汽车的A柱是一个比一个倾斜。倾斜不是问题,但倾斜的同时又要保证车身刚性和安全性,就不得不对A柱进行加固,最常见的两种加固方法,一是加大加粗,二是双A柱。不管是哪一种,盲区都大得吓人。毫不夸张地说,某些车的盲区大到可以“吞”下一个人或一辆摩托车。

应对:变换车道和转弯时,降低车速,多看几眼,确保没有物体藏在盲区里。

二、全部浅色的内饰

浅色内饰是中国人最喜欢的内饰风格,优点是能提升尊贵感,最大程度掩盖做工和用料的瑕疵。在国内销售的车型,大都提供浅内饰,但并非全部浅色,而是“黑白”,黑色的中控台加浅色的坐椅。有些车型为将尊贵感提升到极致,车内全部用上浅色调,甚至中控台也是,这种设计的BUG非常明显,容易反光,加大驾驶员眼睛负担,长时间行驶,容易劳累。

应对:不要选这样的内饰,眼睛是汽车驾驶最重要的器官,任何增加它负担的设计BUG都不能有。

三、细小的中控按钮

现代汽车配置越来越多,每个配置大都有单独的控制按钮,这使得中控面板的按钮逐年增多,但另外一方面,中控台面积却不能扩大,只能将各个部件按钮尽可能地缩小。缩小的按钮会给日常使用带来许多安全隐患,最常见的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低头去找按钮。

应对:不要买什么配置都有的车。停车时,才去操控GPS、行车电脑等较为复杂的配置。

四、没带一键式功能的电动车窗

严格上说,没带一键式功能的电动车窗不算设计BUG,早先车子都是手动车窗。不过,一键式功能确实有用,进出收费站时,即便是老司机,在短时间内,流畅完成停车、开窗、找卡、给钱、拿票、关窗、起步等一系列动作,也不容易做到。有一键式功能,在开关车窗上会快捷许多。

应对:尽可能选带此功能的车型,不要求四个车窗都有,但至少驾驶座车窗要有。

五、中置仪表台

将仪表盘中置的车型并不少,该布置除提升驾驶座视野之外,还能降低研发成本,BUG是驾驶者看车速需转头。虽然没有明显证据证明,这一BUG降低了安全系数,但近些年来采用该布置的车型越来越少,从中便可看出设计师的担心。

应对:选择仪表台不是中置的车辆。

六、事后加长

中国消费者最看重后排空间,车企为满足这一需求,纷纷拉长轴距,加长车身,但多数为事后加长,即来到中国以后,再拉长轴距,并非研发之初加长。它的BUG是,车身比例失调,且影响到车身刚性。

应对:买不加长或研发之初便加长的车。

七、细小的后视镜

设计师为提高车辆的风阻系数,大幅缩小后视镜的面积,这使得驾驶者使用过程中,可视范围大幅降低,直接导致:需连续变线时,看不到隔壁两条车道的所有车辆;停车时,难以看清停车位置。

应对:一,将后视镜调节至最合适的位置;二,必要时,转身或探出头去看。

八、消失的防撞梁和侧防护板

防撞梁和侧防护板都是被包裹在车皮之下,通常看不到。也正是因为买家看不到,不少车企便偷工减料,降低它们的刚性,甚至取消。这类车的BUG在于,即便小刮小撞,车辆也会很受伤。

应对:购车时要先问清楚,如允许,到维修大厅里看看被拆开的维修车辆有无这些配置。

九、有毒的气体

这个BUG被无数次提及,但又无数次被人遗忘。使用低碳环保无毒的材料是理所当然,但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许多车企又不得不放弃。要求车内没有任何气味,所有材料均经过环保认证并不现实;但不能一点要求也没有,再不济,也要过鼻子这关。

应对:购车时,多用鼻子去闻;如果已买了车,则尽可能多开窗。

十、紧凑的发动机舱

不少小车为扩大乘坐空间,将发动机舱和行李厢尽可能地缩小。行李厢小不是问题,发动机舱小就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正面碰撞时,发动机舱受挤压,里面放置密密麻麻的部件会直接冲击前排乘客的膝盖和躯干。行李厢空间可以省,但发动机舱和驾驶舱间的缓冲区不能省。

应对:看该车碰撞成绩是否过关,尤其是膝盖保护的得分项。

接下来我们将要和大家分享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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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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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属技术密集型商品,但是它也是各种精细物件一起组装成的,如果某个物件出现设计缺陷,很可能就会导致事故,那么,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汽车设计缺陷导致的事故可以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面对缺陷零部件造成的汽车产品安全隐患,车企却选择以不同的态度应对。

一是,经过调查显示,是消费者的驾驶习惯不当引发的事故,与公司无关。早前,德国大众公司发言人称,在中国对超过40起断轴车型进行调查后发现,后轴纵臂断裂均是由于车辆发生追尾撞击后,车主继续驾驶,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无独有偶,长安福特也于早前向媒体发来官方说明函,表示多起事故均为交通肇事引起,而非车辆产品质量问题。其希望广大网友能以事实为基础,遵守法律,不传谣、不信谣。

另一种是车企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通过免费的形式将问题零部件替换或修理作为解决方式。例如,梅赛德斯-奔驰日前公布召回2014款奔驰G级汽车,并对受影响车辆进行免费检查,在必要时免费更换相应的零配件以消除风险。长城汽车召回部分H5车型,并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燃油泵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表示:“召回是汽车企业的主体行为,一个企业能够发现相关的缺陷,说明这个企业有能力。而且,有些问题确实还是要开展缺陷调查,进一步进行确定,从源头铲除。”陈玉忠表示,10年来,尤其是2012年以来,在汽车召回数中,受缺陷调查影响的召回量逐步增加。这说明,一方面,汽车产品的复杂性在增加;另一方面,要求企业更加负起质量主体责任。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一起探讨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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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厂家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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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本应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却总因零部件存在缺陷变身“马路杀手”。那么,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厂家承担责任吗?

小编认为,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厂家应该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由于消费者和厂家相比,在产品技术信息的掌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如果完全要求消费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论证则存在显而易见的困难,于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具有知识技术优势的厂家承担,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针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以选择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厂家进行赔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以强制的法律责任来提醒、警示产品流通各环节的参与者,对产品质量进行层级把关,以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扩大赔偿义务的承担主体能够有效地保证消费者在遭受侵害后获得多渠道的赔付,降低追偿的风险。

因此,建议有关质量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强制的严厉的关于汽车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不能一出车祸就把责任归咎于道路、超载、驾驶人等等,像这种有关车辆安全、缺陷、质量引起的交通事故应该由汽车厂家直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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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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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已经进入“汽车时代”的今天,汽车不仅是交通工具,它已经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成为人们的朋友,和人类密不可分了。但是,作为工业产品的汽车有可能存在着某些缺陷,在使用中,直接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也是国家设立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原因。那么,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维权呢?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出现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

在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清楚地阐述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的原因,并互相听取意见和想法。协商的好处就在于其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因此,推荐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未果遇到扯皮怎么办?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来解决。

途径一:试试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途径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

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途径三: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途径四:借助媒体传播力量

对于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人民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汽车质量投诉平台。在这里,消费者可以向我们说明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对您的情况作出回应。

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由于消费者和厂家相比,在产品技术信息的掌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如果完全要求消费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论证则存在显而易见的困难,于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具有知识技术优势的厂家承担,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针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以选择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厂家进行赔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以强制的法律责任来提醒、警示产品流通各环节的参与者,对产品质量进行层级把关,以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扩大赔偿义务的承担主体能够有效地保证消费者在遭受侵害后获得多渠道的赔付,降低追偿的风险。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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