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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继承权等相关问题(精彩20篇)

我们有时用手机连接wifi时,会出现“身份验证出现问题”或“发生验证错误”等提示,连接不到路由器上,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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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什么是单臂路由?关于单臂路由的相关问题解析

全文共 1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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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臂路由

单臂路由(router-on-a-sTIck)是指在路由器的一个接口上通过配置子接口(或“逻辑接口”,并不存在真正物理接口)的方式,实现原来相互隔离的不同VLAN(虚拟局域网)之间的互联互通。

在Cisco网络认证体系中,单臂路由是一个重要的学习知识点。通过单臂路由的学习,能够深入的了解VLAN(虚拟局域网)的划分、封装和通信原理,理解路由器子接口、ISL协议和802.1Q协议,是CCNA考试中经常考的。

优缺点

VLAN能有效分割局域网,实现各网络区域之间的访问控制。但现实中,往往需要配置某些VLAN之间的互联互通。比如,你的公司划分为领导层、销售部、财务部、人力部、科技部、审计部,并为不同部门配置了不同的VLAN,部门之间不能相互访问,有效保证了各部门的信息安全。但经常出现领导层需要跨越VLAN访问其他各个部门,这个功能就由单臂路由来实现。

优点:实现不同vlan之间的通信,有助理解、学习VLAN原理和子接口概念。

缺点:容易成为网络单点故障,配置稍有复杂,现实意义不大。

实例解析VLAN与单臂路由配置

实现小型企业局域网二层广播域VLAN隔离和三层全网全连通;掌握Vlan、Trunk、单臂路由的配置方法;分析小型企业局域网广播域大小及二层网络通信过程;分析PC1pingPC4的三层通信过程和二层通信过程;分析PC4pingSW4网管地址的三层通信过程和二层通信过程。拓扑图如下:

VLAN与单臂路由设置步骤

1、基本信息的配置

SW3的基本信息配置

Switch》

Switch》enable

Switch#configureterminal

EnterconfiguraTIoncommands,oneperline.EndwithCNTL/Z.

Switch(config)#hostnameSW

3 SW3(config)#noipdomain-lookup

SW3(config)#lineconsole0

SW3(config-line)#loggingsynchronous

SW3(config-line)#nologin

SW3(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

SW3(config-line)#linevty04

SW3(config-line)#nologin

SW3(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

SW3(config-line)#exi

SW3(config)#end

SW4的基本信息配置

Switch》//普通模式

Switch》enable//进入特权模式

Switch#configureterminal//进入全局配置模式

EnterconfiguraTIoncommands,oneperline.EndwithCNTL/Z.

Switch(config)#hostnameSW4//配置主机命名

SW4(config)#noipdomain-lookup//禁域名查找

SW4(config)#lineconsole0//进入

Console口线路模式

SW4(config-line)#loggingsynchronous//Console信息显示自动换行

SW4(config-line)#nologin//配置Console口登录不认证

SW4(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配置Telnet登录为最高特权级别enable不需要密码

SW4(config-line)#exi

SW4(config)#linevty04

SW4(config-line)#nologin

SW4(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

SW4(config-line)#exi

SW4(config)#end

RT5的基本信息配置

Router》

Router》enable

Router#configureterminal

EnterconfiguraTIoncommands,oneperline.EndwithCNTL/Z.

Router(config)#hostnameRT5

RT5(config)#noipdomain-lookup

RT5(config)#lineconsole0

RT5(config-line)#loggingsynchronous

RT5(config-line)#nologin

RT5(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

RT5(config-line)#exi

RT5(config)#linevty04

RT5(config-line)#nologin

RT5(config-line)#privilegelevel15

RT5(config-line)#exi

RT5(confi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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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发商交房要注意的六大问题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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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你对交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房的法律相关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看过“开发商交房要注意的六大问题

开发商交房要注意的六大问题

一、商品房交接手续应在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内办理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的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开发商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已经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方便的,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开发商交房要注意的六大问题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

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则买房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如果交房日期将至,应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对方,在邮寄单据上注明《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四、相关的房屋手续文件未办理好前不要急着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所以实践中有些狡猾的开发商在办理交接时,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笔者提醒买房人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如果买房人仅仅是为了领取钥匙进行验房,并不表示接受房屋的,应当在交接单或者钥匙收据上明确批注。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则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但因为现在的房屋竣工验收主体已由原来的建设局变更为开发商,建设局则转换为所谓的监督主体,这就可能导致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并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的发生。所以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的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检验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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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宠物食品要注意哪些问题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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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零食不可喂食太频繁

食物对于狗狗来说不仅是每天提供能量的必须品,同样是一种解馋工具。而且食物是狗狗每天一定会接触到的东西,所以一定要考虑到宠物食品的安全性,以及食物的健康性。

狗狗的食品目前可以分成几大类:主食、零食、保健品。主食也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成品狗粮,一种就是饲主自制粮。如果饲主有着较好的营养配比知识,那么自己为狗狗制作食物也未尝不可,甚至更放心。毕竟原料都是自己准备的,所以比较新鲜也更安全。但是如果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经验,那么还是建议为狗狗喂食狗粮,从而保证狗狗的基本营养,避免造成营养缺失或是营养元素过盛。

零食:零食其实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多数零食并没有什么营养,但是通常味道比较好。而且零食是训练过程中非常有必要的一种工具,狗狗表现出色,我们可以将零食作为奖励。另外要注意的是,很多零食包装可能比较简陋,所以在购买时要观察包装是否完好。同时还要注意生产日期,看看是否过期。最重要的就是看看是否变质,如果已经坏掉了,那么还是尽早丢掉。而且要丢到狗狗接触不到的地方,如果就这样扔在垃圾桶,狗狗很可能偷偷地跑去翻垃圾桶,将其吃掉。

保健品:保健品有营养膏、美毛粉、钙片、微量元素片等等,这类食物同样不能长期喂食。像营养膏这类保健品适用于挑食、身体虚弱的狗狗,平时不建议频繁喂食。至于美毛产品同样不建议长期服用,对狗狗的身体并没有好处。至于钙片、微量元素片等营养补充剂也只是适用于有特殊需求的狗狗,比如处于快速生长期的狗狗可喂食钙片,防止骨骼问题

对于宠物食品,是否新鲜是我们考虑的首要问题。除了主食之外,零食以及保健品都不建议长期食用。同时还要注意喂食方法,避免造成狗狗挑食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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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相关问题一览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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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城市实行了很严厉的限购措施,目的是让房价维持在一个可控的区间,在实现措施的时候有很多的疑问,大家不一定全都了解,接下来小编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来聊聊什么是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什么又是认贷呢?,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总结来说:认房又认贷款,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举例说明

假设你的名下有3套房子,那么,你就是三套房,不管这些房子,你有没有用贷款来购买。以前是这样的,就算你有十套房子,如果你都是一次性付款,没有用过贷款的,都算首次房贷,可是现在不行了,名下有房子就是三套房,与之前存在一定的差异。

简单的来说:如果你名下没有房子,不过你老婆名下有一套,这个时候如果你想买第二套的话,不管写谁的名字,要贷款的话基本不可能。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很清晰的了解,对于这样的政策性问题,我们在投资之前一定要考虑全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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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相关问题

全文共 12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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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其中,人们尤其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

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主体资格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在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时候,要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标准。而且也要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究竟是谁,只有确定了被告,案件才能进行审理和判决,否则就会无效。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相关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确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着“所涉信息是否为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由谁公开”——“公开主体如何公开”的逻辑主线而展开。故而,确定政府信息由谁公开(即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既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与关键,亦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薄弱环节,亟需予以完善。

一方面,明确“政府信息由谁公开”的前置条件是必须肯定所涉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此过程中需进行“政府信息与否”与“公开范围与否”的双层判断,具体涉及到《条例》第2、9、10、11、12、13、14条的规定,极易导致分歧。

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不明、分工不清的问题十分严重,虽然《条例》第17条确定了“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但是该原则性规定无法明确诸如“政府信息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多部门联合制作”等特殊情况下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现状考察

《条例》第2条通过定义政府信息的形式,规定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至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则在第36条以附则的形式加以规定。据此,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实务职能的组织都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但鉴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以“适用本条例”的表述规定于《条例》的附则之中,而其自身亦存在着诸如“是否需要将授权依据扩大至规章范畴”等特殊问题,囿于篇幅因素,本文不对授权组织加以论述,下文所称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特指行政机关范畴。

(一)制度层面之考察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依据其职权,主动将其拥有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基于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公开行政相对人指定的政府信息。[1]公开主体通过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使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政府信息之间构成公开行为和公开标的的关系。

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中,公开主体通过公开行为作用于公开标的。而我国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公开行为与公开标的的规制相对完善,公开主体制度则极其缺乏。因为公开主体的确定目前仅可以依据《条例》第17条“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性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则会产生诸多具体困惑,比如政府信息的产生本身往往并不局限于一个职能部门,如何确定具体的制作机关、保存机关?在制作机关与保存机关同时存在时又将如何判断?

公开主体的明确离不开公开行为和公开标的的明确。就公开行为而言,依申请公开行为具有独立的特定相对人和法律效果,行政机关不作为而拒绝公开政府信息会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依据《条例》第33条第2款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主动公开行为则无需讨论是否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因为主动公开行为除了在被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其本身并没有设定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即使在被公开的政府信息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主动公开行为本身也不过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示形式或实施程序,因而主动公开行为的违法实为被公开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2]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被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而不必借助于主动公开行为来寻求法律补救。

我国以《行政诉讼法》为起点,伴随着《国家赔偿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与此同时,《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数部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法律的颁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亦得以不断完善。在上述法律制度框架下,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依申请公开行为并不缺乏制度规范,可以依据具体行政行为确定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机关,从而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但对于没有设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主动公开行为来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就显得相对困难,其依据在于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目前我国作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与否”的判断依据主要来自于《条例》中有关“政府信息与否”与“公开范围与否”的具体规定,而后者即是我国公开标的制度的重点内容。

作为公开标的的政府信息,可以是事实,可以是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就主动公开的范围而言,《条例》第9条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进行了明确列举。《条例》第10条至12条的规定是对第9条的重点强调与具体化,内容没有也不能超出第9条所规定的范围,且都为列举式。可以认为:列入上述规定的政府信息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而没有列入上述规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同时,《条例》第14条第1—3款又规定了对于上述公开范围基于保密审查机制的限制。就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而言,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在第9条划定的主动公开范围之外,还存在着申请公开的范围,而申请公开的范围限制在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此外,《条例》第14条第4款还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不公开范围及其例外。

由此可见,《条例》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中划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三条边界,但问题是这三条边界内各有例外的特别限制,每一边界在双重限制规定下导致相互之间范畴或有重叠或有疏漏,三条边界无法统一于周全政府信息的全部范围,具体关系详见图1所示。因此,我国政府信息的上述公开标的制度不仅本身存在缺陷,而且这种制度缺陷也进一步加剧了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难以确定的困境。

(二)司法实践之考察

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更有利于深刻地揭示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通常是针对政府应该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却没有履行或履行瑕疵的行为,鉴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种行为主要是指依申请公开行为。而且行政诉讼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这个被告即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因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确定在行政诉讼中更多的是通过被告是否应当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属于被告公开范围,被告应当公开,是公开主体;不属于被告公开范围,被告无公开义务,不是公开主体。至于针对主动公开行为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而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个别情形,仅可能基于行政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当而非不履行职责,此时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确定并不存在具体指向问题,而是依赖于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界限判断公开范围与否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得到进一步证实。

首先,主动公开义务主体职责意识淡薄,依职权公开在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依申请公开。

可以说,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皆基于依申请公开行为而产生,但其中所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非全部应然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如果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全面正当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也就不会存在如此众多的依申请公开诉讼案件。在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上,“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案”[4]的判决值得借鉴:“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对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可以不重复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笔者认为,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公开范围。在这个公开范围内,事实上存在着“必须”“主动公开”、“可以”“主动公开”和“可以”“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只是行为方式,公开主体的核心职责边界在于“必须”与“可以”的划分,具体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属于公开主体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必须主动公开;“法定职权可以为”——属于公开主体职权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可以主动公开也可以依申请公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基于行政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理,无论是行政职责还是行政职权,都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范围内行使。

其次,公开主体任意扩大不公开范围。

实践中行政机关常以所诉信息属于内部信息、过程信息为由拒绝公开,而部分法院的态度值得予以肯定。以“余穗珠诉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案”[5]为例,法院首先依据《条例》第2条“政府信息”的规定对所涉信息,即行政机关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和行政机关制作的具有内部特征的信息进行判断;确定是政府信息后再遵循“例外法定”的原则对所涉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进行判断,即“凡属于政府信息,如不存在法定不予公开的事由,均应予以公开。被告未能证明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简单以政府内部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由答复不予公开,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当然,法院也未越俎代庖直接判决公开,而是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因为“考虑到行政机关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可能存在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情形,应当首先由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判断”。笔者认为,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反向不可为边界有利于防范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应当遵守“例外法定”原则,行政机关不公开政府信息需存在法定不公开事由。

最后,在具体公开主体的确定上,不能忽视对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核心判断依据。

以“马守英诉杭州市人民政府案”[6]为例,2012年2月29日,马守英向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关于做好房屋强制拆迁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城法[2005]59号)。杭州市政府以其未制作、保存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为由,建议马守英向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终审法院判决认为,杭城法[2005]59号系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给各区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局各直属单位的文件,杭州市政府为被抄报单位,该文件并不属于杭州市政府“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政府信息,杭州市政府对保存的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无公开义务,所诉政府信息不属于其应履行的公开职责范围。笔者认为,在众多行政机关中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依据不在于制作、保存政府信息行为的表象,而在于制作、保存行为背后蕴涵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根源。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构建的路径

通过上述的现状考察可知,划定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依据在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分工,故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明确离不开行政权力的行使,离不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行政职权、行政职责确定的“必须为”、“可以为”及“不能为”的边界。如果说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的依申请公开行为还可以借助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行使,那么作为主动公开范畴的行政机关权力行使该如何规范则成为无法回避的难题,现有的以《条例》为中心构建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更多是属于行政程序层面的法律规制,并没有涵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其职责分工的必要制度。

因此,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行政权力(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归属主体缺乏明确制度规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的有效路径不能局限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本身,其不仅需要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确定的行政机关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边界,更需要基于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确定的行政机关自身的权力边界,而后者正是构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的关键。但是,这种解决路径需要克服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对于行政组织、行政主体理论研究和制度构建的缺乏,无论是从我国行政组织法制的系统构建,还是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皆需要面对无法一蹴而就的现实境况。故笔者希望在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寻找另一种出路,因为“现代的作为一种制度的法治之所以不可能靠‘变法’或移植来建立,而必须从中国的本土资源中演化创造出来,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即知识的地方性和有限理性。”

三、“三张清单”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逻辑关系

(一)“三张清单”的基本内涵划定了行政机关的权责边界

国务院在出席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给中国政府制度建设开出“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用清单明确政府权责,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正如姜明安教授主张:[8]“权力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原则;是政府将所有法律、法规授予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的职权统一整理、归纳为一张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政府原则;是政府将所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统一整理、归纳为一张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负面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社会原则;是政府将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均以一张统一清单的形式公布。

在行政法中,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相对应的。[9]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于某一行政领域或某个方面行政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它是定位到具体的组织机构和职位上的行政权力,是通过立法将行政权力与一定的行政主体、行政事务联系起来加以规范的结果。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过程中依法必须履行的职务责任。

首先,两者皆是为了规范行政权力,任何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在履行行政职责的同时,也应当享有行政职权,故而职权和职责往往是统一的;

其次,两者的关系类似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行政职权强调实施行政权力的资格及权能,行政职责强调实施行政权力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权力清单实际上是行政职权清单,包括法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裁量权清单,后者即为关于行政裁量基准的清单;责任清单实际上是行政职责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分别划定了行政职权的“可以为”边界、行政职责的“必须为”边界。而“负面清单”实际上则划定了政府权力行使的外边界,即行政权力的“不可为”边界,这种“不可为”是为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避免公权力无节制地渗入私域,故“负面”是相对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定的行政权力“正面”边界而言的。

一方面,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制度考察(具体如图1所示),《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第9—14条)只关注到主动公开行为和依申请公开行为形式上的区别,忽略了公开主体需承担的职责范围,从而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能公开”三条形式边界下又各自设定了第二重限制,分别是:“主动公开”中《条例》第14条第1—3款关于保密审查的限制;“依申请公开”中“三需要”条件的限制;“不能公开”中《条例》第14条第4款例外规定的限制。由此使得公开主体享有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往往混为一谈,加剧了实践中确定公开主体的困难。

另一方面,结合上文的案例发现,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有关、可资借鉴的法院审判思路统一于“三张清单”对于行政权力的规范逻辑,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需承担的公开义务在事实上也存在三条边界,具体是公开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公开”、公开职权范围内的“可以公开”和公开会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不能公开”。因此,基于上述“三张清单”的基本内涵,笔者选择以“三张清单”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构建的尝试出路。#p#副标题#e#

(二)“三张清单”的实施有赖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

“三张清单”并非静止的“清单”本身,而是包含着清理权力、确定权力和公开权力的动态过程。清单之所以谓之“清单”,乃是用“清单”制约权力,而非他物制约权力,清单是权力事实与权力规范之间的平衡。[13]以《江苏省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为例,其行政权力的清理大体经历了集中审核、三上三下、合法审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主要环节,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分步推进。经过清理,省政府各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不含地震局21项、气象局78项及保密事项),其中省属权力1375项,属地管理权力4272项,省属权力中,常用权力947项,三年以上未行使的权力428项。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台办、省监狱管理局、省农资局没有具体行政权力事项。最后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在江苏机构编制网予以公示。[14]

因此,在具体的清单文本形式出现之前,是清单清理、锁定权力的过程,在具体的清单文本形式制定之后,则又需要依法公开清单。如此,可以逐步厘清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进而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张清单”与政府信息公开一样,具有公开透明的制度特征,“三张清单”的实施有赖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

第一,从“三张清单”实施的动态过程而言,清单制度本身就包涵了向社会公开的环节,而向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开亦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

第二,从“三张清单”的产生历史而言,先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后有“权力清单”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为以权力清单为代表的“三张清单”的出现创造了契机。

第三,从“三张清单”实施的功能效果而言,清单制度有利于厘清行政权力边界,具有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一致的限制权力行使、保障权利实现的双重功能。因为就《条例》第1条确立的制度价值而言,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权力防腐剂,而对于公民来说,由宪法、法律所确认的权利能否得以实现,也依赖于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公开的程度。[15]

(三)“三张清单”的属性能够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建设

首先,“三张清单”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上文已述及,“三张清单”的实施有赖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又根据《条例》的具体规定,笔者认为:“三张清单”本身都属于政府信息,基于其制度设计不仅应然需要主动公开,而且其内容也是符合《条例》第9条规定的具体形式,在性质上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国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指出,今年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由此看出,实践中强调的“三张清单”必须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结合,而基于“三张清单”作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属性,“三张清单”的主动公开推动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其次,“三张清单”划定了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三条边界,有助于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从而指引政府信息的具体公开义务主体。

根据“三张清单”的基本内涵和制度实施的功能效果,可以看出,“三张清单”通过对行政权力行使三条边界的划分,必然涉及到行政主体内部的权限划分,透过具体清单的描述,可以厘清行政权力的边界、不同行政部门权责的范围,从而有助于明确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权限划分。而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必然涵盖了对其中所涉及政府信息的权力行使范围,从而确定政府信息的制作机关、保存机关等具体的公开主体。以《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为例,[16]该清单涉及了60个部门、共计1048条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每一项目下具体罗列子项编码、子项名称、其他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设定依据和备注内容,内容中虽然没有列明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但是却可以通过每一个项目的审批部门、设定依据等内容确定每一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及其职责范围,从而指引在具体行政审批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

最后,“三张清单”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指引导向能够推动我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构建难题。

一方面,考察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与行政组织法的关系,行政组织法的完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如上所述,行政权力的归属主体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制是造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的根源,而这种行政主体困境并非局限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因为行政权力产生诸多弊病和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规范行政组织及其权限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缓慢且滞后。[17]因此,行政组织法的完善能够从法律层面明确行政主体权责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主体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问题。

另一方面,考察“三张清单”与行政组织法的关系,清单制度对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具有正当性。以权力清单为例,有学者[18]指出我国目前权力清单行政法构造存在重大缺陷,因“其由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文件的方式进行构造的,这种方式将权力清单作为一个事实行为、内部行为、政策导向来看待。”故建议“应当通过修改行政组织法,将行政系统中的综合权限和职能权限予以厘清;对相关部门行政管理法进行修正,针对每一个部门管理将该领域的权力以清单的方式列举出来;制定专门法典,列举相应的权力清单。”

笔者认为,缘起于政策层面的“三张清单”制度确实存在着上述行政法效力的缺陷,但也正是基于此,恰恰说明了“三张清单”对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具有正当性,即通过三张清单的功能实现行政主体权责明确,进而完善行政组织法。而且,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需要借助现实的制度条件予以实现。

综上,“三张清单”有助于行政机关权力行使边界的厘清,同时具有指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功能,因此“三张清单”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推进我国行政组织法的完善,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困境。

四、用“三张清单”重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

基于“三张清单”划定了行政机关权责边界的基本内涵,“三张清单”能够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建设。鉴于其具有的政府信息和公开指引双重属性,下文分别从“三张清单”自身完善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构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三张清单”的完善

基于“三张清单”皆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这一内在属性,完善清单本身的过程就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通过对各地清单制度的考察,“三张清单”在实践运行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并没有准确划分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如果行政机关将职权视为职责,必然滥用权力,因为职权只是履行职责的手段,应视履行职责的需要而有选择地行使。[19]以北京西城区行政清单[20]为例,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被划分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市级派出机构及垂直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单位四大类。每一主体项下公开职权目录,即行政权力事项、领导班子职责和办公会职权三个方面内容。其以“行政权力汇总”清单的表述涵盖了行政职权的可以为和行政职责的必须为。如此一来,不仅“三张清单”原有的价值和功能无法完全发挥,大大降低了其划定行政权力边界的作用,而且还有可能因权责不分造成权力滥用。

第二,权力清单内容集中于法定的行政职权清单,没有看到应有的行政裁量基准清单。

因为行政行为存在羁束和裁量的属性之分,对于羁束行政而言,仅仅从法定职权清单远不足以满足“职权法定”的需求,还应当从行政程序的规范角度,划定行政裁量基准清单。

第三,责任清单所列“责任”既可以指相对于政府职权的职责,也可指政府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违法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撤销相应行政行为、确认相应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限期履行职责、赔偿被侵权人损失、处分对之有过错的公职人员等。

而实践中的责任清单集中表现为上述前一种责任,即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职责,而欠缺后一种责任,即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滥权、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具体问题,笔者提出完善我国“三张清单”的如下建议,以期构建全面的清单制度。

第一,将依法行政基本原则贯穿于“三张清单”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在法律的严格范围内清理、锁定行政权力,不得僭越法律。传统的行政法治国原则强调依法与透明,即依据法律而为的行政决定的透明性及归属行政组织责任的明晰性。[22]法律应当成为判断和确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以及拥有何种权力的依据和标准。但是目前我国“三张清单”的存在形式多表现为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命令下的网络平台公开,并不具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因此,“三张清单”不得创设行政权力义务,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划定的边界。

第二,区别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关系,划定好行政职权“可以为”和行政职责“必须为”的合理边界,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两者的统一与衔接。

第三,重视行政羁束行为与行政裁量行为、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行政义务和行政责任的辩证关系,在权力清单中补充行政裁量基准清单、在责任清单中补充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所导致的法律责任清单、在“三张清单”中加强行政程序层面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构

“三张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指引的属性能够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建设,据此可以“三张清单”重构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以“三张清单”完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在《条例》修订时可以明确使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表述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至少将“三张清单”的具体内容予以补充罗列,以弥补现有条款主动公开范围的不足。具体原因包括:首先,《条例》第9—12条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三张清单”的内容。其次,国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最后,上文在案例考察中已述及,正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主动公开规制的缺乏,造成实践中众多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职责,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主动公开沦为了依申请公开。

第二,以“三张清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内容。

《条例》第19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这里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行政清单似有内容上的交叠,但前者更强调信息编排体系、工作机构名称、信息索引等技术性、操作性内容。鉴于我国行政组织法制的缺失、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缺乏明确规制,由此必将限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实际功能的发挥,而“三张清单”划定行政权力边界的基本内涵和清理、锁定行政权力实施功能,恰好能够弥补这一问题。

第三,以“三张清单”重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程序。

如前所述,《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中划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三条边界,但仅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主动和依申请的形式区别,无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其职责分工。因此,需要借鉴“三张清单”划定的“行政职责”“必须为”、“行政职权”“可以为”和“权力外”“不得为”的三条边界,围绕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权责范围,结合我国《条例》的具体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重构,具体思路如下图所示。

五、结语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制度缺陷,笔者主张通过“三张清单”制度的完善重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方面,基于“三张清单”基本内涵划定的行政机关权责边界划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必须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公开”边界。第一,以“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职责”为依据,针对《条例》第9—12条的规定具体划定依职责必须主动公开的范围。

第二,以“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职权”为依据,针对《条例》第9—12条的规定具体划定依职权可以主动公开的范围、针对《条例》第13条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第三,以“负面清单”完善《条例》第14条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解决实践中公开主体肆意扩大不公开范围的问题。

另一方面,基于“三张清单”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公开指引功能,推动完善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内的行政主体职责划分问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中具体的制作、保存、公开机关。

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施行。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

(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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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

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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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保健专家表示,青少年时期是非常敏感的时期,开始有主见,有恋爱的心理,想要表现自己,又有点不够自信的阶段。青少年青春期会出现什么心理问题?今天我们就一一分析下。

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产生性烦恼和性困惑

性烦恼的产生是由于性意识觉醒之后青少年的生理需求与社会行为规范的矛盾所致。性困惑的由来是青少年对自身性发育、性成熟的生理变化产生神奇感及探索心理。由于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对性教育的神秘化,常会导致青少年的心理冲突。他们常认为“性是不好的”、“对异性长辈出现性幻想是可耻的”、“手淫对身体是有害的”等,出现对性的消极评价和过度的性压抑。

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心理障碍

青少年心理问题中最常见也严重的要数青少年抑郁征,因为由其导致的自杀可给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和损失。如果学生在一段时间内体验到心情不愉快、高兴不起来、烦闷;对平时感兴趣的事情变得乏味;思考能力下降、脑子变钝了、注意力难集中、记忆减退;学习失去了动力、人变“懒”了甚至厌学;对成绩下降变得无所谓或对什么都无所谓、;以及失眠、全身乏力、食欲不振等;甚至感到活着没意义、产生轻生的念头。应及早求教于专科医生,以防不良后果的发生和疾病的进一步的发展。

对人恐怖症也是青春期常见的心理疾病,表现为见到异性表情不自然、感到脸红、怕跟人目光对视或怕被别人目光注视,控制不住用“余光”看人或控制不住目光看对方的敏感部位,觉得别人能看出她(他)的表情变化和窘态,能洞察到他内心的想法等等,于是避开他人,影响和别人的交往,非常焦急痛苦,但往往因症状难于启齿而不敢就医,通常要到出来社会工作之后,感到实在无法忍受才寻求治疗,从发病到治疗已煎熬了多年甚至十余年,强迫症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人际交往的压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立意识的增强,青少年与社会的交往越来越广泛,他们渴望独立的愿望日益变得强烈,社会交往、发展亲密的伙伴关系是青少年一种精神需要。因人际关系压力而烦恼的年轻人通常表现为自卑、过分注意他人评价、容易受到伤害、虚荣心强、怕丢面子等。

一方面,他们要求独立,希望能够摆脱依赖父母的生活,渴望走出家庭,建立伙伴关系;另一方面,又缺乏信心,害怕挫折。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而自尊心又极强的青少年,很容易在集体中感到压抑感和孤独感,被这种心理阴影笼罩而不能自拔。

家长、教师或心理工作者应帮助青少年改变一些不恰当的认知和态度,引导青少年客观分析自己的现状,学会接纳自己,允许自己有缺点,有失败,有可能丢面子,完善的人不存在,不要过分苟求自己,也不要对外界寄托过多过高的期望,在行动和实践中增强信心培养技巧。沾染不良习惯和不良嗜好。

青春期需要关注的更多的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这时候他们渴望独立,但是经济上又做不到。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家长更应该谨慎处理才可以。这个阶段引导青少年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学习压力

对于不少青少年而言,唯一的任务就是读书。中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常给他们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因为学习压力而陷入痛苦的青少年屡见不鲜。这其中不乏重点学校成绩优秀的学生,他们的思想压力常来源于他们对学习现状的不满和不恰当的比较,不能接受自己的现状,过分注重结果,而体会不到学习的兴趣,整个社会、整个学校都在比较的氛围中,要学生真正做到放弃比较,接纳自己的确不易。

考试焦虑、厌学及学习过程中的注意力、记忆力问题等,是青少年及家长前来咨询的常见问题。这些情况在期末、期中、升中、高考、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父母关系发生突变等)时更为集中和突出。有些青少年承受不了这些心理压力,有时会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反抗情绪,形成家庭暴力,有极个别甚至消极自杀。现在全社会都在呼吁给中小学生减压,希望情况会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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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蚂蚱养殖问题

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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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蚱数量极多,生命力顽强,能栖息在各种场所。在山区、森林、低洼地区、半干旱区、草原分布最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蚂蚱养殖中存在的问题

蚂蚱养殖问题:

1、蝗虫养殖究竟盖多大的棚子。

答、一般都是50—100平米为宜,也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大小来定棚子大小。

2、一个50平米的蝗虫网需要多少钱?

答、吕建民这里用的是蝗虫专用网,自己购买原料和抗老化原料加工做的,里面没有任何次料和再生料,大家可以放心的用三年以上。我们还负责加工做成棚子。长10米,宽5米,包括1粘条门,回家一盖就可以。棚子的大小可以依次计算。

4:蝗虫棚子用什么原料搭建?

答:最简单的就是用两个竹片,中间加立柱,可以用木头,也可以用竹竿。还可以用钢管,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来定,4米的竹片2片一对弓起来就是实际地面宽5米,3米竹片2片一对接弓起来就是4米地面宽的面积,棚子的长度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地方来定,也可以随时来我处免费考察。

5:蝗虫棚子应该搭什么形状的好?

答:蝗虫棚子分弓形的,四方形的,蔬菜暖棚式的。弓形棚子是最简单的,用2个竹片一对。成本比较少,但优点就是好盖塑料布,四方形的两边比较高,人在里面好喂草好干活,也好抓蝗虫,但是棚子中间必须要高,不然盖上塑料布就不好排水。蔬菜暖棚似的成本就更高了,但是这个可以保暖。一年可以喂养多批蝗虫。不会冻死。

6:棚子上面必须盖塑料布吗?

答:南方养殖下雨的时候最好是盖上塑料,北方下雨的时间短,有时候可以不盖。但是连阴雨5--10天最好就要盖塑料了。

7:一亩地盖多少个棚子?

答:一亩地盖50平米的也就是10个,60平米的8个,100平米的5个。

8:蝗虫生长适应的温度是多少?

答:蝗虫生在的最佳温度是25—30,气温高达35度以上中午可以盖上一部分遮阴网最好。

9:蝗虫每天该喂几次?

答:蝗虫每天喂3—4次,早上在8点以前,中午11—12点,下午2—3点,晚上5—6点,这个时间也不是十分的标准,晚上的草可以多喂点,中午如果喂太多了吃不完,太阳一晒就晒干了 。如果蝗虫密度很大每次就要多放草,密度小的可以少喂。

10.一平米的养殖面积放多少个卵,一个50平米的放多少卵?

答。一平米最多放1000只,一个60平米的棚子最多放6万。

11.一平米棚能产多少斤蝗虫?

答。一平米每次最多产2斤左右,最次的产半斤到一斤,实际产量根据喂养好坏,喂养好的个大280个一斤,喂养不好的个小300--350个一斤。一年3—4批。这几年的吨量收购价格都是11—13元一斤,自己零售给饭店的价格会高些。

蚂蚱的特征:

头部触角、触须、腹部的尾须以及腿上的感受器都可感受触觉。味觉器在口器内,触角上有嗅觉器官。第一腹节的两侧、或前足胫节的基部有鼓膜,主管听觉。复眼主管视觉,可以辨别物体大小,单眼主管感光。后足腿节粗壮,适于跳跃。雄虫以左右翅相摩擦或以后足腿节的音锉摩擦前翅的隆起脉而发音。有的种类飞行时也能发音。栖息地各异,如南美的Marellia remipes在漂浮植物上度过大半生,能游泳,产卵于水生植物上。

呈中型或大型,某些种类(如南美的巴西排点褐蝗Tropidacris latriellei)长度超过11厘米。有的地区的人们以蝗虫为食品。蝗虫的天敌有鸟类、禽类、蛙类和蛇等,同时人类也大量捕捉。

全身通常为绿色、灰色、褐色或黑褐色,头大,触角短;前胸背板坚硬,像马鞍似的向左右延伸到两侧,中、后胸愈合不能活动。脚发达,尤其后腿的肌肉强劲有力,外骨骼坚硬,使它成为跳跃专家,胫骨还有尖锐的锯刺,是有效的防卫武器。产卵器没有明显的突出,是它和螽斯最大的分别。

头部除有触角外,还有一对复眼,是主要的视觉器官。同时还有3个单眼,仅能感光。头部下方有一个口器,是蝗虫的取食器官。蝗虫的口器是由上唇(1片)、上颚(1对)、舌(1片)、下颚(1对)、下唇(1片)组成的。它的上颚很坚硬,适于咀嚼,因此这种口器叫做咀嚼式口器。在蝗虫腹部第一节的两侧,有一对半月形的薄膜,是蝗虫的听觉器官。在左右两侧排列得很整齐的一行小孔,就是气门。从中胸到腹部第8节,每一个体节都有一对气门,共有10对。每个气门都向内连通着气管。在蝗虫体内有粗细不等的纵横相连的气管,气管一再分支,最后由微细的分支与各细胞发生联系,进行呼吸作用。因此,气门是气体出入蝗虫身体的门户。

草蜢腿部发达,用后腿可以跳比身体长数十倍的距离,后翅呈半透明,体色有绿色和褐色(与品种无关;是生活环境的保护色)。

草蜢属不完全变态昆虫,稚虫和成虫相似,只有翅膀有无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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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兰花的风水摆放相关知识介绍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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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历来把兰花看做是高洁典雅的象征,也有借兰来表达纯洁的爱情,家里摆上一瓶兰花让整个空间都会优雅起来。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兰花的风水摆放知识,仅供大家参考!

兰花的作用介绍

兰花受到青睐的原因主要在于它的作用,简单的来说,兰草的作用除了观赏之外,还有药用和食用。

净化功能:兰花有净化空气的作用,它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一些污染物.如一氧化碳、甲醛等。

兰花作用之药用

1. 滋养阴液,生津润燥,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后致口干烦渴后遗症。

2.清热凉血,养阴润肺,治干咳久嗽,肺咯血。

3.顺气和血,利湿消肿,治尿道感染,妇女白带。

4.疏肝解郁,调和气血,治头晕目弦,神经衰弱。

5.其他药用。

兰花作用之食用

1.花香可熏茶

兰花的香气清烈、醇正,用来熏茶,品质最高。在兰花产区或大规模兰圃,兰花茶是有发展前途的。

据载:“花可助茶,膏可代饮”。在福建省,乡人用建兰花朵蜜渍,然后饮用。也有:“以盐梅干醉取汁名日梅油,用浸鲜花,以作香料”的记载。在日本古都——京都的东边有一家古老小店,几十年来都出售祖传的“兰花茶”。这是把产在京都北山上的春兰花朵,采下来,用特别方法晒成半干,再用盐渍装在小土瓶里。用时取两朵放在茶杯内,冲上开水即可饮用。兰花泡水后,恢复原来形状,既美丽又有特别香气,喝时风味非凡。花朵同时也可以食用。

2.花可食用

花可做汤。据载花可点汤,临点汤时,先以热水瀹过,花色新,汤味鲜美。兰花可作菜肴,乃筵席上的著名川菜,清香扑鼻,缭绕席间,食之令人终生难忘。川菜中的名菜有“兰花肚丝”,“兰花肉丝”等,还有“兰花包子”也其味无穷。

兰花的风水摆放

1、东方

东方是紫气东来的地方,是办公区比较吉利的地方,不能盲目的摆放花卉,应该摆放以红色为主的花,这样对用脑得到员工有用。

2、南方

南方子五行中,属火,即红红火火,摆放绿色的植物可以形成,较强的承托作用,增加在此方位工作的女性的个人魅力;摆放红色花则可以更上一层楼增加公司的财运。

3、西方

西方的五行中,属金,所谓金从口来,所以坐子啊这个位置的销售等职员有好的销售可以摆放白色和黄色的花卉来增加锐气。

4、北方

北方是五行中的水属相,如果在办公室中运用的哈,意味水土相交,摆放在该位置的花卉最好为白色的花卉,这样可以增加员工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和谐紧张关系。

5、东南方

东南方五行属木,巽卦,是一个影响人际关系、恋爱和结婚运的方位,所以首选花卉颜色为粉色。

6、西南方

西南方五行属土,坤卦,办公室女领导的方位,最适宜放鲜艳的红色花;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员可在此方摆放黄色花试试。

7、东北方

东北方五行属土,艮卦,该方位适合部门里的小字辈,今年又恰逢三碧星所在位置,因此摆放黄色的花有利于防止口舌是非发生。

室内花卉摆放风水技巧

一、客厅旺财莫忘观叶植物

客厅旺财植物:富贵竹、蓬莱松、罗汉松等等

大型盆栽植物可摆放在客厅入口处、大厅角落、楼梯旁;小型观叶植物可摆放在茶几、矮柜上;中型观叶植物以及悬挂植物和假堤、常春藤、鸭石草等,可聚财发福。

客厅不适合摆放的植物:仙人掌、杜鹃等

客厅财位上最适宜放置大叶植物,但是忌放针叶类植物或呈针时状的,如杜鹃、玫瑰、仙人掌等,就绝不适宜摆放在家中,否则会出现家人轮流生病的情况。

二、卧室有幽香 梦甜财运佳

卧室是我们休息的地方,也是时间呆的最长的地方,所以卧室的风水对家人的影响非常的大,一般来说,卧室要清净、安详、温馨。那么什么植物适合摆放在卧室以旺家旺财旺运呢?

1、 卧室旺财优选清香植物

卧室旺财植物:吊兰、百合、晚香玉、马蹄莲、仙人掌等

在卧室摆放这些植物可改善卧室氛围达到宁静、宁祥、温和之效果,令夫妻关系和睦,儿童宁静,在温馨、安静中得到休息,同时可以改善卧室风水,带来好的财运。

2、 浓香植物影响卧室财运

卧室不适合摆放的植物:兰花、月季花、松柏类花木、夜来香、郁金香等

这些植物要么散发浓郁芳香使人感到不适,要么香气对身体肠胃有刺激作用、影响心情,要不就是会散发微粒,容易引起过敏、诱发疾病等,败坏卧室风水,不仅影响家人健康还影响财运。

三、若要饭厅也旺财 黄色系列不能忘

1、饭厅旺财植物当选母亲之花

饭厅旺财植物:黄玫瑰、康乃馨、黄素馨等

饭厅是母亲勤劳成果的展示之地,是我们感受家庭温馨之处,在饭厅摆放以桔黄色为主的植物,既可以增加食欲,促进身体健康,又能增添家庭祥和气氛,俗话说家和万事兴,还怕财源不到吗。

2、有毒植物损财损健康

饭厅不适合摆放的植物:夹竹桃、曼陀罗等

饭厅是我们进食的地方,所以要避免放夹竹桃等有毒的植物,尽管它们美丽妖娆,一来容易误食伤身,二来容易坏风水损财,所以还是避之大吉的好。

四、厨房有盆栽 美化又聚财

1、东红南绿西黄北橙有财到

厨房旺财植物:吊兰、秋海棠、凤仙花、绿萝、天竺葵等

厨房不适合摆放的植物:兰花、鹤望兰等

厨房地方一般并比较小,而且厨房的油烟多、温度高,所以不适宜摆放大型的盆栽和一些娇贵难养的品种,摆放大型盆栽容易阻挡厨房的财运的通道,而娇贵品种在厨房不容易存活,容易败坏厨房风水,导致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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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全文共 3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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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即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相对。公众公司的一类。你对挂牌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挂牌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证券的分类

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

证据证券

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

凭证证券

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

有价证券

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券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

看过“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1、已挂牌公司如何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其配套文件已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挂牌公司应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及上述细则和配套文件的规定,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如何向沪深交易所直接申请上市交易?

按照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开放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条件,自主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

根据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如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挂牌公司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同意挂牌公司股票上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上述规则已为挂牌企业转板做出了相应的程序安排。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充分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畅通与交易所市场的有机衔接机制。

3、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

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4、大股东解限售有什么相关规定?挂牌前12个月以内的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东买卖的股票是否受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挂牌公司股东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5、挂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需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挂牌公司自治范畴,不需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但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13条第2款之规定,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6条第8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值。

6、挂牌公司涉及仲裁事项,是否需要信息披露?

涉案金额达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披露标准的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37条之规定,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未达上述标准,但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也应及时披露。

7、挂牌公司认为公共媒体上的有关消息可能对公司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会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可以发布澄清公告?

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0条之规定,“公共媒体传播的消息(以下简称“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挂牌公司应当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别传闻的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发布澄清公告。

8、挂牌公司控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占比5%以上的公司股份进行股权质押贷款,已经披露了董事会决议,是否还需就此事宜发布临时公告?

需要。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6条第4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需注意的是,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应当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22条第1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9、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豁免申请核准的条件是什么?豁免申请核准的情形能否进行储架发行?

根据2013年12月26日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为豁免申请核准情形。

储架发行即“一次核准,分期发行”,适用于核准情形。公司定向发行豁免申请核准的,需在发行验资完毕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送备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后出具股份登记函,公司持股份登记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公开转让手续。

10、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如何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备?同时为公司股东的,是否需办理限售事宜?

有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挂牌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联系相应监管员并填写《挂牌公司董监高人员变更报备表》;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

若为公司股东的,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应全部办理限售事宜,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75%应办理限售事宜。

11、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需要暂停转让?

一般情况下,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无需申请暂停转让。如果出现《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规定的情形,则需要申请暂停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之规定:

挂牌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一)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二)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三)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四)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五)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六)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七)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12、公司股份限售、解除限售是否都需要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股票限售无需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信息披露。挂牌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应依据《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第2号挂牌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格式模板》的要求披露临时公告。

13、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时,如何办理解限售手续?

挂牌公司可先行与主办券商联系,我司公司业务部将窗口指导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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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该如何做?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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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众多的以太坊玩家而言,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的作用估计是很多人都认识不到的,也很少有人花时间去做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但是在实际的行情分析当中,过去每月的历史价格表除了能够反映出以太坊的价格走势之外,还能给比较好的培养做表人员的盘感,这一点是绝大多数的朋友并不知道的。那么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该如何做?该注意哪些问题

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该如何做?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该如何做?对于刚接触以太坊的小白来说,首先要做的事情并不是盲目的入市进行投资,而是要对以太坊过去的价格走势有非常熟悉的了解。那么如何才能比较好的掌握以太坊过去的价格走势呢?制定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就是最有效的一种办法。有一些朋友可能会从网络上下载一个相关的走势图,然后导出其中的以太坊历史走势数据,这种方法看似非常的高效,但是实际效果却非常差。

最好的以太坊历史美元价格表制作方法是手工绘制,要求以太坊爱好者找一张面积比较大的纸张,然后根据以太坊过去每个月的价格变化,利用不同颜色的笔进行绘制。在这个过程当中,对于以太坊历史价格波动比较大的月份一定要突出出来,使用红色或者其他亮色调描绘出来。同时,绘制历史每月价格表并不是简单的把价格标上去就可以了,还需要注意每个月的成交量的变化。整个过程会相对比较复杂,但是绘制完成以后对绘制人员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2、该注意哪些问题?以太坊是目前数字货币市场上非常重要的一种币种,同时也是很多数字货币的基础平台。在这种特点之下,以太坊的地位就受到了很多玩家的关注,不少人都押重宝在以太坊上面。因此,刚接触以太坊的朋友一定要在分析上下足功夫。

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投资分析从派别上可以分为技术流派和宏观派别,其实两者并不矛盾,结合在一起分析的效果才能更好。因此,朋友们在绘制以太坊历史每月价格表,以分析以太坊过去走势时,首先心态就一定要放正,不要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其次就是要尽可能的将历史交易信息都反映出来,而不仅仅是围绕在价格变化上面。对于这一点,应该尤其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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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早孕反应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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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孕反应,指的是在怀孕三个月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很多女性朋友已经怀孕一段时间却浑然不知,所以及早了解早孕反应是非常重要的。早孕反应什么时候开始?早孕反应的缓解办法有哪些?准爸爸也会出现早孕反应?下面将为您一一介绍有关早孕反应的相关问题吧。

早孕反应什么时候开始

早孕反应是指在妊娠早期(停经六周左右),孕妇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增多,胃酸分泌减少及胃排空时间延长,导致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那么早孕反应什么时候开始呢?由于每个女性朋友的体制不一样,早孕反应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如有的人早孕反应是从四五周开始出现,大部分人是从六周左右开始表现得比较强烈一点。到十周左右达到高峰,一般要到三个月左右,也就是十二周左右。

早孕反应根据反应程度分为三类:

晨吐:比较轻微的在早晨刷牙或者进食的时候会有轻微的恶心、呕吐,但是对进食不造成影响。一般不影响日常生活。

中度的巨吐:恶心呕吐加重,不局限在早晨,白天也可以出现。但是如果进行一些对症支持的治疗和饮食的指导,吃一些清单的流质的饮食,可能会纠正。

恶性的呕吐:中度和重度都可以归到妊娠巨吐里面。恶性呕吐表现为反复持续的恶心呕吐,甚至影响到水电解质的平衡,严重的会出现神经系统的症状,这种都需要住院观察治疗。

早孕反应除有呕吐外,还有以下一些反应早孕的女性肤质会变差,有的人脸上还会长雀斑或长痘痘,妆也不容易上。此外,也有人觉得变得整天都无精打采,只想睡觉,好象永远睡不饱。这是激素引起的变化,对怀孕女性来说是非常自然的现象,不必太过担心。早孕的女性大部分都有尿频的症状,常常才上完厕所,没过多久又有尿意,有人怀疑是否因为患膀胱炎所引起的,如果排尿时并未伴随疼痛或残尿感,就不是膀胱炎,而纯粹只是因为怀孕引起的尿频,也是怀孕的症状之一。早孕期间的乳房感觉会比平时饱胀,乳头也变得敏感,乳晕会变大,由于黑色素增加的关系,乳晕颜色也会变黑,这些都是早期怀孕所造成的现象。

早孕反应的缓解办法

1、首先要孕妈妈保持心情舒畅

我们可以采取转移注意力的办法,首先要放松心情,平时没事的时候可以逛逛公园、看看风景,以减轻怀孕的症状。同时,坚持规律饮食,健康合理的饮食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发育。

2、其次要消除对怀孕的自己心理上的负担

平时呢放松心情,不用太紧张,不用想太多如对胎儿性别想得太多,对分娩过分害怕等等,这些都需要亲属、医生给予耐心的解释。特别是丈夫,更应该体贴关心妻子,对她进食,多陪她出去散散心,对妻子因怀孕反应造成的烦恼多采取谅解的态度,这都是帮助妻子尽快度过早孕期间的有效办法。

3、在饮食上注意搭配如少吃油腻腥气的食品,以清淡合口味为主,可以选择每日少食多餐

许多女性在早上刚起床就感觉恶心或呕吐,这常常是因为空腹的原因。有早孕反应时,爱吃带酸味的食品,可信用一些梅干、桔干等增进食欲。冷却的食品容易接受,早孕反应也小,可食用一些凉伴菜,也可将热菜凉一再端到孕妇面前。要不断改进饭菜的花样,以增进食欲。要多注意信用含维生素B1和维生素多的食品,以防止便秘,因为出现便秘后会加重怀孕初期的症状。不断呕吐会造成体内的水分不足,要注意进行补充,可多吃些水果、蔬菜、牛奶、汤类。

4、积极转换情绪

生命的孕育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要正确认识怀孕中出现的不适,学会调整自己的情绪。闲暇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邀朋友小聚、散步、聊天。整日情绪低落是不可取的,不利于胎儿的发育。要多想想小宝宝生下来后是多么的可爱,机灵。多想想未来开心的事情,不要沉浸在低迷的情绪里。这样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宝宝都是不好的。

5、注意加强身体锻炼

加强孕前身体素质的锻炼,特别要培养不挑食的习惯,因为体质差的人,环境稍微一变,就会因为不适应而生病。

原来准爸爸也会出现早孕反应

研究发现,有多达60%的男人会在妻子怀孕的时候,自己产生类似怀孕的生理症状,比如晨吐、口味改变、背痛等等,只是每个人的程度轻重不同而已。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现在的研究虽然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普遍的解释是,男人在潜意识中想要更多地参与到怀孕的过程,毕竟这件事会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也需要一个过程接受做父亲这种新角色。

准爸爸产生早孕反应的原因

现在,越来越多的准爸爸们期望和妻子共同分享孕育、生育宝贝的整个过程,可是在这方面的指导却很少。很多时候准爸爸会感到非常紧张,比如陪妻子去做例行的产前检查,或者一些其他女人专利的活动时,准爸爸会尴尬地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里,眼睛看着哪里才好。还有些准爸爸有一肚子的问题想知道答案,可是又总是犹豫,问这些问题是不是特别傻?甚至有些准爸爸碰到朋友或者同事开的一些善意的玩笑也很紧张,不知道该如何得体地应对。

所有的男人在妻子怀孕期间都会有一些情绪上的波动,心情变幻不定和忧郁是最明显的两个表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专家分析可能与担心宝贝出生后自己会失去妻子的爱有关。

对有早孕反应的准爸爸们的建议

1.告诉妻子你对即将成为一名父亲的心理感受;

2.尽量多陪妻子去做产前检查;

3.一起去上产前辅导课;

4.与周围将为人父的男性进行交流;

5.经常和妻子肚子里的胎宝贝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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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关问答

全文共 2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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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是现在与未来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那么你对道路交通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关问答

1、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什么部门管辖?

答: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2、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答:(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5)收缴物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驾驶证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答: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2个月实习期内,应该遵守哪些特别的规定?

答: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除要遵守一般驾驶人应该遵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一般规定外,还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7、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可能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方式有行政处罚(俗称罚款)和累积记分(俗称记分),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

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8、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首先要安定情绪,不要惊惶失措或者情绪激动;其次要依照有关的道路交通法规处理事故。应当依次做好以下事情:抢救伤员;报警;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看管财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另外,应当注意不得逃逸;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9、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情况可以不报警自行处理?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这也就是说,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1)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2)只有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

10、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答: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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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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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那么你对营改增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营改增的相关法律知识。

营改增的背景分析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

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看过“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关键特征为通过逐环节征收机制让供应链条上的每个企业均参与到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将其从顾客处收取的税款(销项税)与付给供应商的税款(进项税)的差额缴纳给税务机关,环环抵扣,逐环节征收,税负通过增值税链条不断向下游转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1954年,法国正式实行增值税制度后,增值税迅速在全球推广,目前,全世界已有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

增值税的优越性

一是保持了税收中性,以增值额为税基,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二是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企业并不负担增值税税负。三是筹集收入能力强,以增值额为税基,受企业经营业绩和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收入较为稳定。四是征管效率较高,增值税的抵税机制,可使纳税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尽量索取发票,通过纳税人的相互制约有效控制偷漏税。

为什么进行营改增

1、统一货物劳务税制,优化税制结构。纳税人提供货物和劳务将统一缴纳增值税,从税制建设角度看,简化了税种、统一了税制;从企业角度看,简化了企业税务管理,降低了遵从成本。

2、将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

3、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4、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有助于催生大量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的小微企业,对于鼓励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发挥重要作用。

5、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的政策,将有利于增加我国企业提供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

营改增发展历程

2011年10月

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1日

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2012年9月1日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

2013年8月1日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

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

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6年3月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至此,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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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手饲养宠物貂的六大问题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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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饲养宠物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宠物貂的外形非常可爱讨喜,并且饲养难度也不大,非常适合家居饲养,但对于一些新手朋友来说,还是会有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小编就为你整理了新手朋友们比较关心的关于宠物貂的一些问题,赶紧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貂(详情介绍)

一、雪貂会咬人吗?

就如小狗与小猫一样,雪貂在乳齿换成成齿时也得经过一段磨牙期。在这段期间中雪貂会想啃咬东西。雪貂也很好动而且会使用牠们的嘴巴来玩耍。这些行为并不是因为雪貂有攻击性,但牠们如果咬的太大力,饲主则需加以训练以防咬伤。饲主可使用与训练小狗小猫相同的方法,通常十分有效而且雪貂学得很快。请记得吃的好的雪貂就是快乐的雪貂。

一般宠物店或电视节目里在介绍宠物貂(雪貂)的时候都会说这种小家伙的性格介于猫狗之间,但但我认为宠物貂(雪貂)是完全不同于猫猫狗狗的动物,需要你用全新的视角看待他!宠物貂(雪貂)的性格非常独立,它们很聪明、好奇心极重、喜欢恶作剧,同时又是那么的爱生气、急躁、具有破坏性。如果把宠物貂(雪貂)单独放在家中散养,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一般都比较推荐笼养和散养相结合,没有人在家的时候,将宠物貂(雪貂)放回笼子里睡觉。

同时,正是由于宠物貂(雪貂)的这种性格,建议有小孩的家庭等到孩子8~9岁时再考虑养貂。有貂又有小孩的家庭,一定要保证孩子跟宠物貂(雪貂)玩耍的时候有家长陪同,家长不在家的时候叮嘱孩子不要打扰宠物貂(雪貂)(如果是为了培养孩子热爱大自然,富有同情心的性格,还是性格温和的大狗狗比较好~宠物貂(雪貂)对十岁以下没有耐心儿童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二、该喂雪貂吃些什么?

雪貂的消化系统非常短所以需要专为雪貂所调配的饲料。不应喂食狗食或猫食,因为会造成长期的营养不良。雪貂是纯肉食性动物,所以需要吃能在两至三小时内被雪貂的超短消化道所消化的高动物性蛋白质。我们强烈建议您喂食梅雪儿顶级雪貂饲料,是适合任何年龄雪貂的最佳饲料。

貂(详情介绍)

三、雪貂会生病吗?

所有生物都有生病的可能。雪貂有可能被人类传染流行性感冒。较年长的雪貂也有可能长某些肿瘤与癌症。

四、雪貂的寿命有多长?

雪貂的平均寿命为5到8岁,最多可活至10多岁。适当的兽医医疗保健及营养是雪貂健康不可或缺的一环。

五、雪貂需要疫苗注射吗?

我们强烈建议您的雪貂接受犬瘟热及狂犬病疫苗注射。犬瘟热可经由适当疫苗注射来预防,而狂犬病在大多数国家则是法律规定必备的疫苗注射。雪貂得犬瘟热后的死亡率是百分之一百。建议您一年追打一支犬瘟热疫苗。

六、雪貂能跟我其他的宠物和睦相处吗?

雪貂极易与其他宠物相处,尤其是猫和狗。我们建议您一开始慢慢让雪貂和您的其他宠物相处,最好不要让雪貂和您其他的宠物独处直到您百分之百确定牠们能和睦相处为止。

其实雪貂是很聪明的动物,只要你用心来饲养,注意平时多与它们进行互动交流,你就能很容易明白它们的想法以及一些行为的目的了。多了解一些雪貂饲养的相关知识,并且运用到你的貂宝宝身上,你的貂也能乖巧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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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什么是区块链电商?传统电商存在哪些问题?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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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区块链的到来是第四次工业革命中最牛的技术,甚至出现了区块链电商。你知道什么是区块链电商吗?想知道什么是区块链电商,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新兴技术,刚开始用来创造比特币,大家见到比特币才知道区块链的存在。不过这几年区块链非常火,而且它也不只是用在数字货币的发展上,还融入了更多其他的行业,比如电商领域。接着一起来看看区块链是如何运用到电商领域,改进了哪些地方的?

一、传统电商平台存在哪些问题区块链虽然一开始是运用到数字货币领域,但是它在电子商务上的运用也很广。普通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区块链电商,做过电商平台或者在电商平台做过技术员的就知道。原本电商就是采用的微电脑和网络通讯技术的来实现的,没现在加入了区块链技术之后电商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好。不过传统的电商平台上资金转账的速度可比物流的速度要高很多的,所以双方在信用上存在不平等性,这样买卖双方就不能彼此信任。而且电子商业还存在供应链管理乱,支付不安全等问题。

二、什么是区块链电商平台什么是区块链电商?是指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电商领域,取消交易当中的第三方担保机构,这样可以节约第三方机构增加的成本。当区块链技术加入电商平台后,实现了点对点交易,而且还担保了数据的安全和真实。区块链有防篡改性,这样数据既能保障真实性,又可以保障安全。另外区块链能做到交易透明,双方都能查看和访问,这样彼此更容易信任。而且区块链电商平台在大量的数据清算和结算时也占有优势,不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工和时间去慢慢核对。

若是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区块链电商,你可以跨境支付感受一下区块链技术带来的优势。有了区块链技术,电商平台的跨境支付可以省去第三方机构,可以降低成本,还能提高到账的速度。正因为区块链技术能够改善电商行业目前遭遇的各种问题,所以区块链技术被我国的大力发展。不过大家想了解或学习区块链技术,可以下载OKLink浏览器,因为这是专业的区块链浏览器,上面能学到普通浏览器上看不到的知识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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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熊猫的相关知识

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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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通常称熊猫,是属于熊科的一种哺乳动物,体色为黑白两色。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大熊猫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繁殖

大熊猫常在冷杉的大树洞里生育,它一胎产一子,有时产两子,怀孕时体貌无明显变化。出生的大熊猫幼仔只有一二两重,呈粉红色,与成年熊猫形态差别很大。由于熊猫以竹子为食,每天需要长时间进食来保证热量的供给,在育幼期母熊猫也要离开幼崽2-4个小时外出觅食。

1990年代以前,一些人看到母熊猫远离幼崽而迟迟不归,就对母熊猫的育幼能力表示怀疑,推断幼仔遭到遗弃。有人提出要熊猫,就收养这些被“遗弃”的幼仔进行人工饲养。后对野生熊猫繁殖行为长期的观察推翻了这种观点,母熊猫长时间离巢在没有外来干预的情况下不是对幼崽的遗弃,而是需要吃够足够的竹子来分泌乳汁来哺育后代。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的熊猫繁殖一直是一个难题,人工条件熊猫的自然发情减少,为它的人工繁殖带来困难。1990年代以后,大熊猫的人工繁殖已经完成,多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

大熊猫的相关知识

熊猫生长于中国中西部四川盆地周边的山区,是中国特有的野生动物,亦为国宝。全世界现存大约1600只左右,又于生育率低,加上对生活环境的要求相当高,是一种濒危动物。

大熊猫古今有许多别名:貔貅、大猫熊、竹熊、白熊、花熊、貘、华熊、花头熊、银狗、大浣熊、峨曲、杜洞尕、执夷、貊、猛豹、猛氏兽及食铁兽等。大熊猫原分为熊属。

大熊猫的行为特点

大熊猫每天除去一半进食的时间,剩下的一半时间多数便是在睡梦中度过。在野外,大熊猫在每两次进食的中间睡2~4个小时,平躺、侧躺、俯卧,伸展或蜷成一团都是它们喜好的睡觉方式。在动物园里面,饲养员每天两次定时给它们喂食,所以大熊猫其他的时间都用来休息。即使在睡觉的时候大熊猫看起来也很可爱。它们非常的灵活,能够把它们笨重的身体摆成各种各样的姿势。最喜欢的姿势便是腿撑在树上,并用手遮住眼睛。

大熊猫最可爱的特点是它那胖嘟嘟的身体和他那内八字慢吞吞的行走方式。这是因为它们生活的环境里面,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天敌,没必要行动很快。但是,正是它这种慢吞吞的动作使它能够保存能量,以适应低能量的食物。它们有时候也会爬树侦察情况,逃避入侵者,或是打盹。

大熊猫善于爬树,也爱嬉戏。爬树的行为一般是临近求婚期,或逃避危险,或彼此相遇时弱者借以回避强者的一种方式。熊猫有时还下到山谷,串入到山村小寨或住宅,把锅盆桶具,尤其是圆形的器皿当成玩具,玩耍后弃置山野。有时它们还和羊、猪等家养的牲畜亲善,随着同吃同住。

通常情况下,大熊猫性情总是十分温顺,初次见人,常用前掌蒙面,或把头低下,不露真容。它们很少主动地攻击其他动物或人,在野外偶然相遇时,总是采用回避的方式。但一但当上了妈妈,其小宝贝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是关怀看望,也会惹怒母亲大动肝火,张牙舞爪,动手动脚。有时它们还爱作一些修饰及其他一些求适活动。可以象猫一样把身体伸直,前是伸开,后半身抬起,让身躯灵活舒展,或睡醒以后,前肢直伸打哈欠。如果被水沾湿或过河涉水后,也可以象狗一样把身上的水抖掉。

在野外,大熊猫通常在发情季节发生冲突,特别是当三到四只雄性追求一只发情的雌性时。有时候,雌性和雄性也会发生争斗。在动物园,它们的争斗通常是因为水,食物或某只大熊猫占据了好的地盘。

分类学

由于大熊猫和小熊猫都兼有熊和浣熊的特性,也与这两个科的动物有着明显的差异,它的科学分类一直有争议,有人提议把大熊猫单列为熊猫科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使用现代的基因测试技术,对不同的蛋白或核酸进行比对可能得出大相径庭的结果。因此大熊猫的分类至今仍有很大的争议,详见大熊猫科。

大熊猫的进食方法

大熊猫每天需要花费将近一半的时间来进食。大熊猫的消化道保留了祖先的特性,与肉食类动物相似,如相对较短的消化道、锋利的犬齿、单室胃,没有盲肠以及相对锋利的爪和较发达的肉垫。在慢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演变成以高纤维竹为主食,并演化一些适应以竹为生的结构特点,如咬肌、齿冠齿突发达,前爪除有五趾外还演变出一伪拇指组成对握结构以便于握竹。

大熊猫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手脚并用地收集、准备食物和进食。它们并不在乎它们在什么地方——坐着、平躺、侧倚——它们只是不停的剥竹竿,吃竹叶。大熊猫食物的99%都是竹子,有时候也可能是一些野花,藤蔓,野草,蜂蜜,甚至是一些肉。

大熊猫主食竹子,也嗜爱饮水,大多数大熊猫的家园都设在溪涧流水附近,就近便能畅饮清泉。大熊猫每天至少饮水一次,有的地方虽然食物很丰富,缺了水,也难以找到大熊猫的身影。到了冬季,当高山流水被冰冻结以后,有的大熊猫也可能因为留恋自己家园的隐蔽条件和食物基地而不惜长途跋涉,沿沟而下,到谷中去饮水,然后返回家园。大熊猫取水总是求近舍远,日复一日地走出一条明显的饮水路径。它们到了溪边,以舔吸的方式饮水,若溪水结薄冰或被砂砾填没,则用前掌将冰击碎或用爪挖一个大约25×20米的浅坑舔饮。大熊猫以竹类为主要食物,而竹类却难以消化、吸收。由此,使大熊猫的能量摄入受到极大的限制,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考虑到尽量多地摄入能量,尽量少地消耗能量。

随着气候和食物分布的变化,大熊猫有垂直迁移习性,夏季上移高山、撵笋觅食,秋冬高山积雪则下移到中低山地区。

大熊猫对竹类的消化利用率较低,食物在体内停留的时间短,因而采取大量进食、快速排出的方式,来获得足够能量以满足其需求。根据不同季节大熊猫采食竹子部位的不同,其每天的采食量大致如下:竹笋23~40千克;竹叶10~18千克;竹秆17千克。大熊猫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这表现在它们优良的采食策略上。它们不但选择区域内营养价值最好的竹子种类,而且还优先选择营养价值最高的部位。采食的顺序为竹笋,嫩竹,竹秆。

春天,宝宝易患各种呼吸道传染和传染病,易缺乏维他命C、B2等营养素如下几种菜蔬具有清热利咽、散淤消肿、利肠通便的作用,春天里多给宝宝吃一些,可增强身体防病抗病的能力:

1、油菜。油菜,特别是早春的油菜,性平、温文,其中富含胡萝卜素、维他命C、B2、钙、铁等营养素,具有清热除毒之功效,可防治春天里易发生的吵嘴炎、口腔溃疡及牙龈出血等疾病而且,油菜清香味美,做出来的菜宝宝也喜欢吃。

2、荠菜。荠菜,特别是野生的荠菜,性平甘淡,具有独特的清香味,其中含有较多氨基酸、脂肪、胡萝卜素、多种矿事物等营养素,维他命C含量超过柑桔春天多给宝宝做些荠菜粥喝,或用荠菜炒鸡蛋、烩豆腐干,或做荠菜春卷、馄饨、肉丝汤等,可防治麻疹、流脑等春季传染病及呼吸道传染。

3、菠菜。春天的菠菜嫩而鲜,性凉滑肠,含有氨基酸、脂肪、钙、铁、维他命C、B1、B2及胡萝卜素等多种营养素宝宝常吃菠菜,不仅可防治贫血、唇炎、舌炎、口腔溃疡、便秘,还可掩护肉皮儿和眼睛的健康提醒一点,新鲜菠菜洗净后,最好先在开水中焯一下,捞出后再做菜,另外,宝宝拉稀时不宜吃菠菜。

4、芹菜。鲜嫩的芹菜,既可炒食,又可做馅、煮粥,还可凉拌,具有清热止咳、利肠通便之功效春天里常吃芹菜,可增强宝宝骨骼的发育,预防小儿脆骨病、便秘;把芹菜捣烂,加茶油调敷在耳下腺处,可治疗春季易发的风行性耳下腺炎。

看过“大熊猫的相关知识“

演化

大熊猫的祖先是始熊猫(Ailuaractos lufengensis),这是一种由拟熊类演变而成的以食肉为主的最早的熊猫,始熊猫的主枝则在中国的中部和南部继续演化,其中一种在距今约300万年的更新世初期出现,体形比现在的熊猫小,从牙齿推断它已进化成为兼食竹类的杂食兽。在此后的200万年间,这一主支开始向亚热带,广泛分布于云南、广西和四川。在这一过程中,大熊猫适应了亚热带竹林生活,体型逐渐增大,依赖竹子为生。在距今50-70万年的更新世中、晚期是大熊猫的鼎盛时期。现在的大熊猫的臼齿发达,爪子除了五趾外还有一个“拇指”。这个“拇指”其实是一节腕骨特化形成,学名叫做“桡侧籽骨”,主要起握住竹子的作用。美国生物学家史蒂芬·杰伊·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关于这个写过一篇散文,后来又用《熊猫的拇指》作为一部散文集的名称。

分布

大熊猫主要栖息于海拔1400米—3500米,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亚高山针叶林带的山地竹林内。主要分布在中国的陕西南部、甘肃及四川等地。

习性

熊猫喜独居,每只熊猫有单独的活动区域。

熊猫的食物主要是剑竹。竹子的特点是一年四季都能茂盛青翠,而且各部分的营养成分大体一致,它们吃竹子的心和竹笋,有时也吃竹叶。但熊猫的肠子很短,也没有供发酵纤维素的共生细菌。熊猫只能吸收吃下去的竹子的17%,而鹅的食物虽然通过消化道很快,它们的利用率也有30%。这就使得熊猫每天进食时间长达10个小时以上。由于熊猫摄食的竹子种类很多,而它的栖息地又有很多种竹子生存。对于竹子周期性的开花死亡,没有确凿的研究证据表明熊猫会因此挨饿而危及生命。到是栖息地的人工开发,让熊猫的生境缩小从而无法找到合适的竹林。古时候有许多关于熊猫吃铁的记载,熊猫还因此得名食铁兽,这多发生在熊猫闯入人的居住地,它强劲的下颚足以咬下铁锅,但为什么要吃这些东西就不得而知了。

成年熊猫的发情期很短,一年里雌性熊猫的发情期只有几天,交配后就分开,由雌性单独育。熊猫在野外身手灵活,善于爬树,遇到危险时奔跑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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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招投标人需注意的八个常见问题

全文共 5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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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即是招标和投标。招投标包括招标和投标两部分不同的内容,是招标和投标双方的一种合同交易行为。需要注意以下的八个常见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招投标人需注意的八个常见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

招投标的简介

招投标,即是招标和投标。招投标包括招标和投标两部分不同的内容,是招

标和投标双方的一种合同交易行为。招投标从广义上可分为工程招投标,货物招投标和服务招投标。工程招投标主要指工程的新建、改造、扩建、维修方面的施工行为或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投标主要包括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监理,还包括其他项目的审计、造价、物业服务、保洁保安、物流运输等。货物招投标包括设备招投标,物资招投标和材料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习惯上的称谓,包含招标与投标两部分内容。广泛应用在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的工程发包单位(甲方)与工程承包单位彼此选择对方的一种经营方式。招标师招标人事前公布招标信息。招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各种因素择优选择承包商。

(1)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指建设单位根据拟建工程内容、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及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邀请施工单位参加承包建设项目的竞争,以便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的经营活动。

(2)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是指施工单位经过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后,以发包单位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为前提,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结合企业自身的能力,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通过投标竞争获得工程施工任务的过程,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与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不受地区、部门限制,凡持有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而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均受法律保护、监督。 >>>下一页更多精彩“招投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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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形式

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投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标后压价",在开标之后再要求投标人降低。从易招标团队的实践来看,标后压价属于多轮博弈,投标人在密封报价时通常会预留降低空间,因此如果招标人如果对真实成本把握不够精当,反倒容易产生不良后果--价格虚高或者供应商无利可图从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议标"是有违《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招投标的原则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

公开原则,首先要求招标信息公开。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无论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其次,公开原则还要求招标投标过程公开。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至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公平

公平原则,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招标投标法》第6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公正

公正原则,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一个投标人的优劣。进行资格审查时,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改变载明的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

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6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作为订立合同的一种特殊方式,同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得发布虚假的招标信息,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不得擅自放弃中标项目。

招投标的意义

1.工期普遍缩短。

2.工程造价普遍有效合理下降,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招投标人需注意的八个问题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并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于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事项已经作了明确,而报价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可以单独制订细则加以规定。

因此,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如密封、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内容,我们归纳成“投标人八个最应该知道的问题”。

一要明确招标文件的组成。

即开门见山,告诉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招标文件由哪些内容组成。如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报价要求、合同文本、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二要明确投标文件的构成。

就是让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知道本次投标必须提交哪些内容。如投标函、法宝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服务承诺书及其他说明和资料等内容。

三要明确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一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等内容。由于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已经提交了资格证明文件的副本原件,所以投标时只要求投标人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

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作为评委评标时的依据;

二是作为有关方面监督检查时的凭据;

三是作为档案资料以备后查

四要明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以下要求:

一是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

二是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和填写,如要求统一用A4纸或其他统一规格的材料制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报价表应按照投标报价要求填写,否则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

三是一般情况下,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各一份,并保证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

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四是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五是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要明确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招投标工作的惯例,应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式两份应一同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二是为方便开标,报价表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也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报价表”字样。

三是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应当对其造成的后果给予明确。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四是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要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退还方式。如明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数额后,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交纳;凭保证金收据投标;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无息退还等等。另一方面要明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理由。如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或投标人提供不实资料以谋取中标的等等。

七要明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这一规定,无论是潜在投标人的澄清要求,还是招标人的修改事项,都应当在“投标人须知”中给予明确和规定。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有约束力。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个投标人等等。

八要明确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这一规定,应当在“投标人须知”中对有关修改事项予以明确;同时对有关澄清事项也应给予明确。

如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对问题做出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

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投标等等。

招投标的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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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彭博社Bloomberg:在Tether超越Ether成为第二名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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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Bloomberg)出具6月份加密货币前景的报告称,它预计Tether超越以太币,变成美元走强的第二大加密货币。

彭博社(Bloomberg):在TEther超越Ether变成第二名之前只是时间问题新闻

从彭博社的一份报告,它出具了加密后市六月份表示,它预计系绳(USDT)超出以太坊(ETH市值)。

该报告指明,Tether市值的提高是推进比特币(BTC)升值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与美元的数字链接的兴趣代表需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情况下以世界储备货币进行交易和存储价值。”

以太生活在比特币的阴影中

近期,稳定币市值已超出第三大加密货币XRP(XRP)。彭博社断言,它并不会停步于此,反而是将直接通过以太至第二名:

“在主要的加密趋势没有逆转的情况下,Tether超越以太坊,变成仅次于比特币的总资产第二名应该是一个时间问题。受益于广泛采用的可行案例作为世界储备货币的代名词,似乎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越来越多的采用美元挂钩的稳定硬币的采用。”

同时,该报告认为,以太币生活在比特币的阴影中,并没有自己的浮力:

“在没有比特币上涨趋势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以太坊价格没有太大上涨空间。在采用量化宽松的同时,卓越的加密货币正在从采用方面脱颖而出,并得到了价值存储的几乎理想的宏观经济条件的支持。”

在美元的肩膀上

虽然美国执行了规模性刺激计划,但美元兑别的主要货币仍在连续不断升值。因而,报告认为,像Tether如此的稳定??币也能够打动美元的吸引力。

以太随美元而移动

Bitfinex和Tether近期都遭受法律问题的困扰,这可能对其未来的成功构成真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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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浅谈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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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是指对某项财产在实时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权能。那么学校的处分权利是如何界定的呢?是否与处罚混淆了?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知识。

处分的公务员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浅谈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问题

《教育法》只授权学校可以对学生实施“处分”——“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依其性质应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该种行政处罚非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授权学校实施——结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学校作出这种名为“处分”实为“处罚”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越权行为。

浅谈学校处分的相关法律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源自于笔者今年七月上旬代理一起教育纠纷案件时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案情大概情况是:某某大学一四年级女生在参加上海某大第二专业考试时,涉嫌代考被上海某大取消了第二专业修读资格,同时通报某某大学,某某大学又根据《某某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作出了开除其某某大学学籍的处分决定,并扣发了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该女生不服,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学校的处分决定,依法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对于诉高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提起行政诉讼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司法实践中已不乏先例支持。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也很快以行政诉讼立案受理。但对于不服学校的开除学籍处分决定是否能以行政诉讼受理,目前则尚无先例。(2002年底,重庆某高校两名大学生因同居怀孕被学校勒令退学,两学生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事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两审法院均以“学校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这就促使我们对学校开除学生学籍是否属于一种“处分”,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学校是否有权作出开除学生学籍的“处分”,学生对这种“处分”不服,如何得到救济进行更深一步的思考。

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权利,来自于《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授权: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行使“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对该法所称的“处分”的性质如何理解?其种类范围应当如何?比如学校规定对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可以作出拘留的处分,这一眼就能看出这种“处分”超过了该法所称的“处分”的应有的限度。显然,法律授权的“处分”应该是有一个由其性质所决定的最高限度的。那么,处分的性质究竟是什么、该法所称的“处分”的最高限度应该在哪里呢。

要搞清处分的性质是什么、处分的最高限度在哪里,首先需要弄清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处分与处罚的关系,通过对现行法律体系中处分与处罚的比较,弄清处分的性质和最高限度。

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从行政处分的种类我们可以看出,处分所涉及的是被处分者在某一机关(或组织)中的内部权利,不涉及其外部权利即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就是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种形式“开除”,也仍然是一种内部否定措施,并未涉及被处分人员的基本权利。

因为,行政处分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性权力的组织中的相关人员的惩戒,而这些人员的工作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是一种特别权利而非基本权利,与法律所指的劳动权是有分别的。对其开除处分只是对他行使这种行政权力资格的否定,并不涉及其基本权利——劳动权的问题。而行政机关中与行政机关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其受到开除等处理,就产生了涉及基本权利——劳动权的问题,相应地也就要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分为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处罚的种类,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对公民的某种基本权利采取的限制、剥夺措施,处罚的结果是受制裁者的某项基本权利受到削夺。

通过对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进行比较,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处分在性质上是一种内部管理措施,其种类范围限定在对违纪行为的内部否定之内,它以不削夺被管理者的外部权利即基本权利为限度。如果我们紧紧把握住行政处分的内部性,我们就会发现虽然行政处分最低是警告,警告以上还有五种,但由于它是内部的否定,其针对的对象是由内部关系而生的内部权利,所以,均不涉及公民外部的权利——即基本权利。

而处罚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它才能通过削夺违法者的外部权利即基本权利对违法者进行惩罚。比如,处罚中最低的也是“警告”,但它却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违法者的一种惩罚,它才涉及而且也正是通过涉及影响被处罚者名誉权等基本权利达到惩罚的目的。

简而言之,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处分、处罚的分界点是以是否涉及到削夺公民的外部权利即基本权利为标准的。处分是不能涉及到削夺被处分者基本权利的,涉及到削夺被处分者基本权利则只能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方可实施。

搞清了处分的性质和最高限度,则前面的问题也就清楚了。“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所涉及的已不仅仅是受教育者与学校的内部关系中形成的权利,而是已经涉及到了削夺公民的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已经超过了处分的性质所决定的应有限度,理应属于行政处罚。

而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这种在《行政处罚法》中没有列明的行政处罚种类,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并没有这种处罚规定,更没有将这种“处罚”权明确授权给学校。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学校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是一种越权行为。学校是没有这种权力的。

既然学校的这种处分是越权行为,那么,学生诉学校撤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的程序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即使是把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理解为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只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但对学校依据法律的授权而又超越法律授权范围作出的“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理应按行政诉讼受理。

同时,对实体问题的处理结果,即这种处分应否撤销,也就不言而喻了。再看看前面关于重庆某高校两大学生诉学校撤销勒令退学处分的案例,结论就应该是:“学校的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但其处分却削夺了行政处罚方可削夺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已超出了法律授权的处分的限度,属越权处罚,因此应属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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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如何解决猫咪乞食蹭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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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形容一个人贪吃的时候,我们都会把他称作“小馋猫“,由此可见猫咪是一种十分爱吃的小动物。而对于猫咪需要的食物,我们的主人也毫不吝惜自己的钱包。猫咪除了会吃猫粮外,也会对主人所吃的食物感兴趣,想要“蹭饭”。很多铲屎官可能受不了猫咪可怜的眼神,就会喂给猫咪吃。殊不知这种做法其实是对猫咪不利的,我们要拒绝猫咪蹭饭的行为。

猫咪乞食

猫咪身体所需的营养元素跟人类的完全不同,它们吃人类的食物会造成某些微量元素的缺乏,进而影响身体健康。而由于人类食物的含盐量和含油量都较高,猫咪长期食用会出现掉毛、腹泻、肥胖等症状,含盐量高的食物还会导致猫咪患上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果你家的猫咪也向你乞食蹭饭的话,可以用下面的方法解决

形成喂食规律

猫咪是不喜欢改变的动物,喜欢在固定的时间间隔后进食,它们虽然没有表,但有自己的生物钟,知道何时该吃饭。

饭前给猫咪喂食

在你坐下来吃饭前,给猫咪喂食:理想情况下,如果猫咪已经吃饱了,也许就不会变得焦躁的向你乞讨了。

互不打扰

在另一个房间给猫咪喂食,这个房间最好有门;让猫咪开始吃饭,然后在身后把门关上;这种互不打扰的方法让你们双方都会很开心。

立规矩

有些猫咪闻到餐桌上残留的食物味道后可能还会试探地问主人要吃的,这时你可以拿出一点猫咪喜欢的零食给它们吃,不过零食也要放到它们的食盆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猫咪就会接受你制定的这个新规矩。

虽然说猫咪乞食求蹭饭的样子很萌,但我们的主人一定要狠下心来,不能给猫咪吃人类的食物。或许在此过程中,猫咪会做出更多的动作来吸引你的注意力,希望得到食物。不过为了猫咪的健康着想,还是要忍痛拒绝。一旦时间长了,猫咪乞食的行为也会逐渐减少,就会去吃自己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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