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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交社会保险【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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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保包括哪些保险 社会保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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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种保险。这五种保险简称为“五险”,与住房公积金一起合称为“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

社保包括哪些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简单来说,社保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社会保险也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其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而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额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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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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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了社保也断了,关于社保断保方面,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

医保:停交次月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欠费多久算中断?中断了对参保人有何影响?

如果当月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那么,这个月就没有缴费历史,在医疗保险就没有连续缴费记录,这就视为医保中断。

对参保人的即时影响,就是停止缴费的次月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长远来说,医保中断会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有影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算连续缴费年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大家最好连续缴费,不要中断。

养老保险欠费中断对参保人有影响吗?

养老保险是否中断缴费对今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看累计缴费年限是否达到规定的年限和年龄是否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不是看缴费年限连不连续,与是否连续参保缴费没有太大关系。

社保的概念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工作断档期间,怎么自己交社保,要交多少钱?

参保人工作断档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去参保并缴费。

医保

在停保当月马上重新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则次月依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三是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必须缴交的,两项保费合计每月需缴费387块多。补充医疗保险,这可以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交。

养老保险

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下线是每月481.6元,全部由参保人个人缴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额度,缴费水平提高,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相应会有所提高。

温馨提示:再就业之后,社保由公司买了,之前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办理的医保、养老保险,记得要去去办理停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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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失业期间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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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期间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对于养老保险如何补交又是个让人很头疼的问题,因为失业期间的养老金缴纳问题可能会对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有所影响。那么失业期间养老保险如何补交呢?下面就跟小编来了解下吧。

失业期间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如果想补缴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可选择两种标准缴纳。第一种是按企业的标准缴纳,第二种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缴纳。市民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做出合理选择。市民缴纳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后,可增加实际缴费年限,退休时养老金待遇也相应增加。

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无论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也无论是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一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另外,无论失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如果在退休或死亡的,按我市规定还可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享受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待遇。

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参保人员在省内调动工作,跨统筹区域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本息一并转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其本人在本统筹区域历年的缴费工资,以及当地历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指数等有关情况,一并转移介绍给被转移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退休时,转移的缴费指数作为计算养老金的依据。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的人员转入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后,原享受的待遇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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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自己上社会保险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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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而自己上社保的相关知识你了解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自己上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查询自己社会保险的方式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输入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查询。或者登录12333社保查询网(http://www.12333sb.com/)、统一社保查询网(http://www.k318.com.cn/)等网站,通过该网站转入当地社保网上查询系统。

自己交社保一个月交的金额

如果完全自己缴纳费用较高,一般是按当地平均工资为基数算的。单位统一缴纳的话,一部分是公司缴纳,一部分自己缴纳,自己缴纳的部分是按照个人基本工资算,费用低。

以三险一金为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 的 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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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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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补缴社保的时效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

正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

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确定的案例分析

案情回放:

小杨于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在六合某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公司一直未办小杨办理社会保险。2011年5月小杨以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没有理会小杨的要求,于是小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律师提出,小杨的大部分要求已经过了仲裁时效,时效的起算点应当自未缴保险时开始计算一年。也就是至多补缴2011年5月向前一年的社会保险。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支付了小杨要求自2007年6月开始补缴社保的请求,并裁决公司支付小杨经济补偿金。

律师分析:

因缴纳社会保险发生争议,仲裁时效应当如何确定。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7第6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的,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其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时起算申诉时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先未为劳动都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劳动者主张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应以用人单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为申诉时效起算点。

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效的计算

一、案情介绍

小张2003年起在一家无线电厂后勤从事厨师工作,已经工作有十年了。从工作起至2008年公司一直没有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2008年公司改制后,为了规范用人,公司为所有员工都办理了社会保险。2013年小张因自身原因想离开公司,想到之前五年的社会保险公司一直没办理,小张要求公司为其补办之前的社会保险。双方协商不成,小张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仲裁结果

仲裁以小张的申请请求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驳回了小张的申请请求。

三、律师分析

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为起算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能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缴纳社保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也应当适用以上的情形。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应当以什么时间来作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呢?

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未终止的,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时起算申诉时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先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劳动者主张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应以用人单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为申诉时效起算点。

依据以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一直都没有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那应当以小张离开公司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办理,之后又为小张的办理了社保保险,那就应当从用人单位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时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这样计算有一定的道理。总体看来,时效应当以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作为起算点。如果劳动关系一直连续,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考虑到劳动关系的持续性,权利侵害的状态一直是持续的,仲裁时效应当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如果之前没有缴纳,之后又开始缴纳,那么从缴纳社会保险时,之前的权利侵害就形成了一个阶段,从缴纳开始时计算仲裁时效,可督促劳动者及时维权。

综上,缴纳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分两种情形:一、一直没缴纳的,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二、分段缴纳的,以开始缴纳之日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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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社保断交可以补交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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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交影响:1、劳动者断交社保,将直接影响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最终反映到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金额;2、还将影响劳动者生育保险报销和领取失业金。因此,建议离职之后最好及时办理劳动者个人参保,只有连续缴纳社保才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完备的社会保障。

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需累计缴费满15年,医疗保险需累计缴费满20-30年,失业保险需累计缴费至少1年,而工伤保险无累计年限要求。

社保作为国家为劳动者提供的基本保障制度,劳动者同用人单位都应严格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未连续缴纳社保,会存在诸多不利影响。断交对社保的累计性没有影响,只要最后累计起来的年限达到标准,就可以享受相应待遇。但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至少1年,才可享受相应待遇;而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没有中断,方可按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医保断缴的次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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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收房时 实际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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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9项:

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

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

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

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

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

7、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8、值班警卫室,设在小区大门口一侧的门房,警卫室外门口处还有升降栏杆;

9、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比如,购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8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那么房屋面积的误差则是[(80+22)-(80+20)]、(80+20)=0.02,即2%,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3%,因此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补交这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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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社会保险补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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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快达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仍没有缴够15年。这时候,大家心里都会有个疑惑,我可以一次性补齐没缴的年限。那么,社会保险补缴规定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社保补缴规定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12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12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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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补缴社会保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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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补缴社会保险时效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社保补缴时效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企业的侵权行为是持续的,职工可随时寻求劳动监察保护,且不受追溯时效限制。你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维护自身权益。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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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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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话题。养老保险作为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一个国家、社会的稳定,对保障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怎么补交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

好处

1、考虑到现在的平均寿命和家里的长寿基因,10年内把养老金赚回来还是没问题的。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

2、父母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4500/年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3、只要不生大病,每个月的养老金基本完全覆盖爸妈的日常支出。我们姐妹两个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不必牵挂父母的养老问题。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2、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坏处

1、万一父母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比较麻烦。投资的话,至少本金9万是可以备用的。

2、最不想看到的,万一父母有不测,虽说会退回部分养老金中的个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约7200),失去亲人的同时,也失去了父母的养老本钱(打算只给一个父母买,现在刚好60岁,买了马上可以领养老金。)

3、爸妈可动用的总积蓄只有五万左右,如果要买的话,我们两姐妹各出2万。我现在准备买房,姐姐准备生孩子。虽然两万不多,但两姐妹家条件一般,都是对现金流的一种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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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沙住房公积金逾期怎么办 可以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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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还贷逾期了怎么办?可以补交吗?借款人需要进行哪些流程偿还逾期贷款。如果可以补交住房公积金,该如何操作?小编为您搜集整理出了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长沙住房公积金逾期怎么办

一、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借款人再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调整还款额度或到贷款业务部门签定《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通知书》确定下一还款日的还款额。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为: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天(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不含)之前。但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逾期个人贷款偿还手续。借款人填写《偿还逾期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承诺书》(一式两份,个人和贷款业务部门各持一份)。

二、公积金补缴的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据了解,公积金个贷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以下规定的限额标准计算: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所确定的贷款限额。若借款人受缴存余额15倍的限制而贷不足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现为一手房为80%,二手房为70%);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现为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现为基本住房公积金1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有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各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以第4条规定的最长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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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单位可以补交工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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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为给予各位成员更多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险,而工伤保险便是其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那么,一般单位可以补交工伤保险吗?下面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其实不用特定去补交。

工伤保险是缴纳之后即时生效,但是在工伤保险缴纳之前发生的工伤没办法使用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医疗及赔偿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由此来看,单位如果漏交,还是可以给大家补交的,所以大家也不用太担心这些问题。

每天一点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是可以给到大家更好的帮助。好啦,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们,赶快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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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保一次补交怎么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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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男在60以下。女在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那么社保一次补缴怎么缴呢?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社保的补缴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补缴的,这一次社保补缴的规定就是限制了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人群。第一类人群就是距离社保15年,年限相差的年数较少,也就是大概在三年到四年左右的人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第二类就是早期因为企业的原因导致下岗的人员,这一类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但是这样的人如果选择了一次性补缴,那么所用的费用就要自己承担,需要企业承担的费用要自己进行整体承担。

以上就是社保一次补缴的简单介绍,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以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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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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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现养老保险缴纳中断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对于劳动年龄内的男性一般是60岁,女性50岁,都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就不能再次申请补缴费用了,而对于不能补缴费用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养老保险的补交方式,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失业补贴可以进行申请,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补交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 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基数和比例

按历年或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补缴15年

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补缴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补缴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停发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按本政策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的补交方式

如果你在职的时候单位没有为你办理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即你在职时单位应该办理情况的),你应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帮你补办。此后,你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所选择适合自己的交纳档次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费。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实行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的,你就得自行交纳全部(可以从当地执行社会劳动保险的日期起)。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 失业补贴可以进行申请,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针对具体的补交年限,一般需要上万元的费用。

补交有时间要求,一般可以补交3----5年的社保相关费用。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达半年或一年以上,平时也是可以享受报销的)。

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领取多少,根据交纳时间段和档次,工种,是否持续交纳等综合因素决定。

另外,毕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决将来的养老,医疗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均化原则,而不是拉大差距,进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规定了上限。

如果说想提高养老品质,建议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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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保险中断了能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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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很多朋友都知道工伤险对于大家而言是很重要的,可是一般出于种种原因,偶尔会出现工伤险中断的情况,那么像这种情况下,大家知道如何处理吗?不妨来和小编一起看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工伤保险中断了能补交吗,希望也能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工伤保险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不过对于工伤保险中断了能补交吗,这个问题,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这个是不可以补交的,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全额承担费用,在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交纳,在员工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时不需要交纳工伤保险的。

同时工伤保险仅仅保交纳费用期间的事故。意思是说在发生事故时有交纳工伤保险,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相应的待遇。所以工伤保险关系中断是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内容,还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们,赶快关注吧,更多精彩内容,不容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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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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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为保障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社会保险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

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二是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在全社会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是互济性。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作用,分散用人单位和个人风险。四是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和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五是广泛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工和城乡广大居民

3、社会保险的方针是什么?

社会保险的方针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广覆盖”,是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保基本”,是指社会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多层次”,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有基本社会保险、补充性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基本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其待遇水平以满足参保人员基本需求为标准;补充性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辅助性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可持续”,是指通过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4、哪些人应当或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筹集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6、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享受怎样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是: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2、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例如某人在北京工作5年后,到上海工作4年,又到广东工作10年,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由北京转上海再转到广东,他在各个工作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为19年,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9、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一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是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是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0、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10、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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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体社会保险怎样办理停缴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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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社会保险怎样办理停缴呢?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操作方法

1

首先,我们需要将我们之前办理的个人社会保险的协议书、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基本资料都准备好,之后我们将这些资料带来我们之前办理的地方,这个一般也就是我们个人所在地的社保局。

2

当我们到达社保局之后,找相关社保办理业务窗口,告知我们需要办理停缴,对方会让我们将相应的资料提供给对方,我们将之前准备好的那些资料给对方查看,主要也就是身份证、社保卡、办理的个人社会保险的证明、银行卡等。

3

当对方审核之后,如果没有任何问题的话,之后我们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下停止缴纳社保的业务,这个一般我们是可以自己去银行办停的,也可以让社保局的人帮我们去办理,不过为了快一些,我们最好自己去办理,因为社保局的人是集中去银行办理停缴业务的。

4

当我们去银行办理停缴业务完成后,回到社保局,告知停缴,之后我们签字就可以停止缴纳我们的个人社会保险了,整个流程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还是比较容易的,相信大家现在都会办理停缴社会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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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怎样补交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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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怎样补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补交社会养老保险的方法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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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退休补交职工医保怎么计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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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多少钱不固定,这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一般是按当年缴费基数的8%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退休补交职工医保怎么计算

要多少钱不固定,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因为根据各地齐医保政策,他们在退休的时候女性要持续缴纳20年,而男性要持续缴满25年,如果在退休时达不到这个年限,就要一次性补齐,一般补齐时需要按当年缴费基数的的百分之八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例子: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46号)的通知,2013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333元。

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工资基数为4444.42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444.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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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保停交怎么补交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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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断缴情况,一般出现于离职之后,很多人在离职之后没有注意社保缴纳的问题,所以导致社保断缴,而在一些大城市社保断缴,就无法享受城市福利,那么社保停交怎么补交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针对社保补交,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第二种: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个人补交社保所需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交流程主要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种: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一次性补交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你自工作之日起,就开始缴纳社保了,那么到退休前,基本上都已经缴满了15年,可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然而,还有一种情况,很多人社保断缴的时间过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那这时该怎么办?

最新规定,符合条件参保人可一次性缴清社保,下面人人保为您介绍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社保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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