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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取哪些费用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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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区电梯费用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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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如春笋般不算涌出,而高层住宅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多年来一直争议声不断,那么小区电梯费用怎么收取?下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出了解答,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电梯费收取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按家庭人数收费:每人每月最高10元;

按建筑面积收费: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3元;

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多层、小高层、非住宅类电梯:收费标准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楼:可按双方协商议定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收费;

企业自筹资金改造电梯住宅楼:可按双方协商议定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收费;

住宅改变用途或从事经营活动:物业可与业主协商议定电梯收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不一定采取政府统一价,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且小区业主都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不同城市电梯费收取标准有所差异,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提醒您:小区电梯使用要注意事项有很多,为了防止电梯在使用中出现意外,我们一定要爱护好,另外也可了解一些电梯安全小知识来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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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物业费怎么算及其收取标准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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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自己小区物业费有哪些方面,主要是根据什么办法来规定的,又有那些法律依据,下面小编就为您作一个详细解答。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小区物业费应当包括了绿化维护、公共部位的水电公摊、卫生保洁等,当然,如果电梯及水泵的电费可以另外收取(具体收取标准另外约定),但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或者说,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应该降低。也就是说,所谓的水电公摊,如果是在单元内电梯、水泵等维护以外,应该是在物业管理费之内的,否则,企不是要收“绿化公摊”、“卫生保洁公摊”了?

小区物业费可以最多预收一年,但如果业主没有入住的,应当按照标准的70%收取。收取的起算期间为: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即为2005年1月30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支出应当由KFS支付。

提示:在签定业主临时公约之前,强烈建议广大业主选派代表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谈判,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再增加合理的利润部分后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如果你愿意交费的,也应当问清楚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管理费。

相关法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可与业主委员会约定其他服务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有自主选择权。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项目或性质相同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

前款所称的已交付使用,是指物业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

第四十三条物业交付使用时,除物业销售、租赁合同约定或价格管理部门规定外,物业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其他部门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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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区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费用支出吗

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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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能否被列为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讨,以期在未来的立法中进行完善。

社区法律咨询:小区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费用支出

法律咨询网律师回答:

这要看小区物业管理费的形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约定物业管理费用。”也就是说,物业管理费有两种存在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赢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部分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节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公司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业主大会主要考核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审计权利。但是实行酬金制的,五月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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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区物业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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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要了解的重要知识。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了私家车,私家车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闹心事。目前住宅小区室外地面停车位一般都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小区物业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物业服务小知识。

小区物业是无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的。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属业主共有,物业无权私自收费,如需收费须等成立业委会后经同意才能收取,且费用使用也只能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可用于物业企业。

住宅小区各种类型车位的权属情况分三种: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因此,位于公共土地的停车位,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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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收房要交哪些费用 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全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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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需要交哪些费用沈阳物业收取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沈城的广大购房者和住户。搜房网为网友提供与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相关的最新房地产热点资讯,帮助网友了解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最全的信息,为网友解答关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疑问。

套心仪的房子买下,并不意思着万事大吉,因为之后房屋交付涉及相当多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也是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环节。其中,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有哪些、费用多少是最容易导致发生纠纷的原因,各个项目杂七杂八,业主少掏的要一二万,多的则达四五万,再遇上死规定“不交费就不给钥匙”,烦心事可就太多了。其实,多数人既然已经花费了几十万元买房子,就不会真正在乎这点收房费用。但是了解一些必要的知识,拒绝开发商的无理收费总还是很有用的。

疑问:沈阳物业费收取标准有哪些?该不该交管线费、面积测绘费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及代办费、装修押金等等?

建议:业主在入住应交纳的费用主要有以下三种:1、房屋尾款;2、如果确实有面积增加的情况,需要交纳增加的面积的房款;3、一年以下的物业费。如果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应该将减少面积的房款退还业主。

特别提示:业主交费的前提是对自家的房屋检查且没有发现问题之后,如果开发商要求先交费再验房,就应该警惕。

合肥物业费收取标准要交哪些?交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现状:开发商让购房人提前交纳契税的原因为:开发商在客户贷款过程中,承担了全额全程或阶段性担保,开发商想尽早摆脱自己的风险,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性。还有一种情况是:税务局对于契税有优惠的政策,即房屋单价在一定金额内时契税减半,而KFS不告知业主这一情况,仍然按照3%的比例收取,从而侵占业主本不应该交纳的1.5%的契税,非法获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137号)的规定: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另外,各位ZZ购买京汉旭城房屋的单价属于税务局征收契税的优惠范围,按照总房款的1.5%交税可以了。

一、买房相关税费

(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

(二)税费问题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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