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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禄继承罗马帝国皇位精品20篇

当代大学生如何认识、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下面就这个话题跟大家一起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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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子卖给子女、继承、赠送 哪种方式最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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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给子女送套房不如直卖给她,那么卖房、送房、继承房产,各自都要交多少税费呢?今天就来为你算一下。某二线发达城市60岁的张大妈要把自己居住了10年的,且是家庭唯一的住房给儿子作为婚房。该房屋面积90平米,价值300万元,听说送给儿子比卖给他税费更多?究竟哪种方式更省钱呢?

一、卖给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

二、房产赠送给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

三、子女继承房产,有哪些税费?

四、哪种方式操作更方便?

案例中,3种不同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房产买卖:33835元;房产赠与:128505元;房产继承:35505元;在以上方式中,因为都免征个人所得税金和营业税,开支最大的为契税和公证费了。

1、房产买卖

受近期契税政策的调整,相比房产赠与和房产继承,把房子卖给子女确实是能省下不少钱来。一是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本案例中,选择卖给子女的方式还是比较不错的,比较省钱。但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的限制。如果在将房子卖给子女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产继承高出不少了。在把房子给子女时,可以优先考虑的就是卖给子女或者继承过户给子女。

假设案例中的该房屋为三套房,契税按照3%来征收,比1%的契税则多出6万,总税费即93835元;因不满足家庭唯一住宅的条件,加收交易总额的1%的个税(即3万),则在93835元基础上再加3万。

2、房产赠与

张大妈赠送给儿子的房子,由于满足相关的条件,20%的个人所得税是不用缴纳的。但如果张大妈的儿子后来又出售该房子,则需要征收20%的个税。

关于公证,现在很多的城市在办理免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办理公证。但如果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在房产没有过户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一权力,要撤销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3、房产继承

与房产赠与相比,房产继承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办理公证。但与赠与相比,房产继承的业务相对复杂,还存在一些问题。

①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②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③多个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拖延,公证处就不能出具公证书。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在非诉讼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④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但此办法影响亲情,费用也很高,应慎重考虑。

房产继承中最常见的纠纷就是由于很多人没有事先立遗嘱,导致房屋的产权分割上存在很多的问题,不少人为了房子,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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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顺治继位之谜:皇太极为何选择年仅6岁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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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当中,皇太极的实力毋庸置疑。从小便聪明过人勇猛异常深受努尔哈赤喜爱,少年时期就帮助努尔哈赤分担政务。

后来皇太极继承了努尔哈赤的王位,在他的带领下族人的势力逐渐壮大。他本打算带领大军问鼎中原,可惜皇太极英年早逝还没规定继承人就与世长辞了。

继承人的选择成为了当时族人中的难题。按照当时的规矩有能力者居之,皇太极的长子豪格还有多尔衮,都属于能力突出的人。

此二人最有可能继承皇位,没想到结局令人意外,皇太极突然去世后,年仅6岁的顺治当上了皇帝。

论年龄,长子34岁,论能力长子战功赫赫,可为何要偏偏让年仅6岁的顺治继位呢?这里面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秘密?

清朝初期继承制

清朝后期继承皇位的肯定是皇帝的儿子,一般情况下皇帝会提前立一个太子。然后就会进入观察期,在观察期间太子兢兢业业皇位就非他莫属。但如果太子犯下严重的错误,轻则被废重则软禁。

从这个角度来讲多尔衮根本没有资格继承皇位,可为什么他和太子之间争夺的这样激烈呢?这岂不是大逆不道?其实在当年清朝的继承制与后期有很大的区别,那个时候采用的是八家推选制。

所谓八家指的就是八旗,为了共同的利益这八旗联合起来进攻中原。每一旗都有自己的领导,为了便于管理八旗中要推选出一个人来领导整个八旗。

此人不但要大公无私还要有一身的才干,就比如说皇太极这样的。

小的时候就善于学习,别的兄弟还不认字时他已经可以背诵古诗。稍大一些便可以帮父王处理一些公务,兄弟们的能力在他面前不值一提。别的旗内也很难找出可与他匹敌的人,就这样皇太极成为了八旗的真正领导者。

在皇太极的带领下八旗打了无数的胜仗,不但获得了土地也获得了许多财富。皇太极死后整个八旗乱作一团,想要恢复往日的繁荣他们急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

族人们的原则很简单,无论是不是皇太极的儿子只要他担任领导能给大家带来利益就行。

时在皇太极的儿子当中34岁的豪格能力是最强的,久经战场立下了不少战功。手下还有众多得力干将,加上当年追随父亲的老将有不少支持他的,他完全有资格担任八旗的首领。

不过既然是选拔制度那肯定豪格也会遇到相应的竞争者,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多尔衮的实力是最强的。为人处世方面多尔衮更胜一筹,总能把事情处理得恰到好处。战功方面多尔衮也算是一员猛将,在战场上与敌人勇猛厮杀身上还附有多处伤。

当时多尔衮深得人心,不少人相信只要推选他为皇帝,整个八旗会发展得比皇太极当时还要壮大。就这样两个人凭借自身的优势展开了激烈的皇位之争,支持者们也站在他们身后各抒己见。

难分高下的竞争

当时的场景就如同今天的竞选一样,竞选最怕遇到的是双方实力相当,假如像皇太极当年那样竞选很快就会出现结果。

皇太极对比自己的众多兄弟,能文能武展现出一种压倒的优势。众兄弟也知自己能力不足皇太极干脆就退出了竞选。

和今天大不相同了,双方无论从个人能力还是背后的支持者都势均力敌,谁也不服气。二人先是口头上的争论,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优点以获得支持。

争论了许久也没有结果,太子有些不耐烦甚至带上了精锐部队大有一副要和多尔衮开战的架势。可这多尔衮也不是吃素的,神经百战手下猛士众多,面对太子咄咄逼人多尔衮不甘示弱据理力争。据说二人还因此争得面红耳赤,差一点就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一些老臣觉得总这样争下去也没个结局,就先暂停了会议。

僵持了一段时间,一个人从人群当中冒出来。这个人的身份不一般,他就是郑亲王济尔哈朗。济尔哈朗是努尔哈赤的侄子,与生前的皇太极关系非常好。辈分方面是太子的长辈,和多尔衮是平辈。

济尔哈朗出场之后太子和多尔衮对其十分尊重,随即停止了争吵听取他的建议。济尔哈朗认为如果一直选不出皇帝,时间久了部落内的人心便会涣散。当时整个天下尚未平定满族人口又只是少数,此时不团结一心将来族群势必分崩离析。

严重一点还有可能因争夺皇位而发生内部的战乱,如此一来皇太极辛苦打下的疆土就会又落入汉人的手中。众人连连点头认可,忙问该如何解决?

济尔哈朗表明自己当年和皇太极关系极好,如今皇太极死了自己也是要支持皇太极儿子的。

太子听后大喜以为所指的是自己,后来济尔哈朗说自己要支持的不是太子当皇帝,而是六岁的福临也就是后来的顺治皇帝。

顺治的蒙古血统

此言论一出有不少人一头雾水,多年来族群内部都是能者居之。谁的能力强才有资格做部落的统领,现如今多尔衮和太子的能力如此之强不做皇帝,反而让六岁孩童继承大位?莫非是济尔哈朗年事已高有些糊涂了?

其实他这样考虑是非常明智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第1个好处就是缓和太子和多尔衮之间的紧张关系,两个人为了争夺皇位如今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再继续争下去恐怕会两败俱伤,敌人便有了可乘之机。

选择第3个人继承皇位,让两个人都不能当皇帝以后的关系就会缓和,族群内部又会团结一心抵抗外敌。事实证明后来多尔衮也全力辅佐小皇帝,再也没有了当皇帝的想法。

第2个好处就是顺治当上皇帝可以笼络蒙古部落的人心。当初满族的势力很小,为了发展壮大只能笼络别的部落。

蒙古部落兵强马壮自然是笼络的对象,想要笼络对方光是送去金银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巩固双方的关系,满族还采用了结亲的方式来笼络蒙古贵族。

顺治就是皇太极和蒙古爱妃所生,其体内流淌的也有蒙古人的血液。假如让顺治当上皇帝,蒙古人得知之后肯定会喜出望外全力以赴支持八旗的事业。

太子与多尔衮分析之后觉得很有道理,随即同意了这一观点,就这样双方言归于好承认了顺治皇帝。

大臣们也纷纷表示支持,有一部分大臣是碍于多尔衮和太子的面子表示支持。还有一部分大臣则是出于自身利益选择支持顺治,当时顺治只有6岁根本没有能力治理国家。想要治理国家自然少不了众大臣的辅佐,辅佐皇帝看似是一个苦差事实则是个美差。

不但能获得众人的尊重,还能在辅佐期间利用职权中饱私囊。像之后的鳌拜等众臣就是利用辅佐的机会让自己挣的盆满钵满,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总之立顺治为皇帝不但中了太子和多尔衮的下怀,也让许多大臣有了中饱私囊的机会表示支持。就这样顺治继位,孝庄太后以及多尔衮全力辅佐终于稳住了江山,为大清开创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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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著作权继承需要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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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有关著作权的讨论不绝于耳,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事情都应该依法办理。著作权法、遗产法是针对著作权继承问题的最好解释。著作权继承需要交哪些税?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对著作权继承交什么税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著作权是否可以继承?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具体详情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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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继承纠纷一般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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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尤其是在老人过世之后,很多子女居然为争夺房屋继承纠纷。这既是一种非常不值得的事情,也会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房屋继承纠纷一般有哪些形式?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认为继子女和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这里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有区别的,因为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

王、赵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最近王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赵认为结婚不登记同居也有继承权,要求继承王的房产。结婚不登记除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外,则对另一方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虽然按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因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综上所述,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两种房屋继承纠纷的形式,事实上关于房屋继承纠纷案的形式还有很多,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这就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会对这个问题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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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涉外继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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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涉外继承吗?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涉外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的客体

全国人大会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看过“涉外继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涉外继承的主要内容

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涉外继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主体涉外;

2.客体涉外;

3.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

涉外继承的特征:

1.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

2.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3.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涉外继承的程序:

1.依照继承法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2.依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可由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1)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2)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或不动产;

(3)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境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3.下列情况公证处则不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出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这些证明书发往域外,再按照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或被继承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1)当事人需要继承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不动产;

(2)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3)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4.申办涉外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均应向同一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有的当事人在域外或外地工作不能前来的,要办理委托书,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分别经当地或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和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当事人在香港的,应由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继承人中有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向公证机关提供合格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已当事人申办涉外继承权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在没有以上证明的情况下,应提交尸体火化单据;对于早年死亡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的,可根据死者墓碑照片、死者讣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死亡的证据,同时须由两个以上的知情人作证;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公告。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遗嘱人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例如:提交结婚证书或收养关系证书,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也可以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特别应注明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是否尽过扶养、抚养、赡养的义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6)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相关政策法规:《继承法》。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由此可见,涉外继承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因被继承人的国籍、遗产的种类、住所地和遗产所在地的不同需要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因此,当事人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申办不同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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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罗马帝国分为哪三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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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罗马帝国分为东哥特王国、法兰克王国和勃艮第王国。西罗马帝国286年被戴克里先把政权一分为二建立四帝共治制,罗马开始有东西两部分。公元395年,最后一位统一罗马帝国的皇帝狄奥多西一世驾崩,从此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这一年也往往被认为是西罗马帝国的正式建立之年。

公元410年,罗马人眼中的蛮族日耳曼的西哥特人在领袖阿拉里克率领下,进入意大利,围攻罗马城。在城内奴隶的配合下打开城门,掠夺而去,此后在西罗马帝国境内建立西哥特王国。公元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末代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都,西罗马帝国覆灭。

随着西罗马帝国的覆亡,新进的日耳曼民族占据原本罗马的行省分而治之,此举也延续罗马法及其传统,原先的日耳曼部落大多已经基督化,属于阿里乌教派,在侵入罗马后纷纷改归天主教,以获取当地罗马公民的效忠,也同时转为支持较具实力的天主教会,尽管他们保持了部落既有的法律,却无法避免罗马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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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房产继承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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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渐渐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产继承总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纠纷,而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为什么?继承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下面,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受阻的4个解决技巧

据了解,一些法院确实碰到不少这类难题。随着“80后”已经奔向不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一些银行和房管部门在落实遗产继承时需要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没有兄弟姐妹当“被告”,无法立案,导致继承遗产的权利受阻。那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律师为你支招

1、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

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2、遗嘱公证

独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备好遗嘱,而且对遗嘱进行公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这一问题。

3、吿银行、房管局

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最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唯一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最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4、到派出所开具相关亲属证明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有了以上4个锦囊妙计,身为独身子女便不再害怕无法继承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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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理存款继承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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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纠纷是现在时代经常发生的案件,那么办理存款继承纠纷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办理存款继承纠纷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

(一)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二)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在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只需持公继承权公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遗嘱,也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的,必须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合法继承人则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去银行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二)被继承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原被继承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的,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原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算利息。

(三)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没有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而直接去银行办理支取或转存存款的,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通过小编为您介绍的知识,您是否对此问题明白了呢?如果您还有关于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方面的疑问,可以登录查询,很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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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存款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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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需要您提前掌握,因为现在的财产纠纷非常的多,存款继承纠纷就非常的明显,那么存款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存款继承纠纷的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一)一般存款继承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在存款纠纷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通过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知识,您是否对此问题明白了吗?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方面的详情,可以登录查询,很多的财产就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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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阳赋皇帝死了吗 皇帝把皇位传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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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阳赋》的最新剧情当中,皇帝告诉王儇在皇帝寝宫里有一条暗道,通往慈安寺的地宫,安葬的是德宣太后,而地宫的另一个出口就在慈安寺,皇帝之所以这样告诉王儇,就是因为希望她可以去拿到虎符。王儇顺利完成了任务,虽然惊险但好在结果不错。不过皇帝病情加重,可能活不过这个冬天,那皇帝最后死了吗?皇帝究竟又把皇位传给谁了呢?下面就让吾爱诗经网的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1、王儇受命取虎符

王儇一个人在阴暗潮湿的地道行走,皇帝则在寝殿里忐忑地等待,王儇找到皇帝所说的地方,顺利拿到了虎符,又到慈安寺中找到长公主,将子律造反的事情告诉了她,又说自己要连夜赶去西郊大营,并拜托徐姑姑把宋怀恩找来,长公主担心王儇的安危,不希望她再回去遇险,王儇知道自己如果不回去的话,所有人都会死。

王儇和宋怀恩顺利会和,宋怀恩也将庞癸带回来的消息告知,两人又赶去魏邯将军府里,抓了魏老夫人,到城楼暗示魏邯找个安静的地方商谈。魏邯认出王儇,又担心自己的母亲,只能和王儇去营房密谈。

王儇拿出虎符和皇帝的密诏,魏邯大惊,短短两日,已经有两道截然不同的密诏传来,他一介武夫,不知道该信哪一道密诏。王儇说两道密诏都是真的,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王儇将事情原委告诉魏邯,求魏邯放自己出城去找京郊大营,帮助皇帝平京城之乱,但魏邯却担心受骗。

王儇请来魏老夫人,魏老夫人告诉魏邯自己并没有受委屈,又劝说儿子帮助王儇。魏邯被说动了,但是现在王儇出城也赶不回皇宫,她只能把虎符和密诏交给宋怀恩,让他去办此事,并想办法通知萧綦要提防桓公,这就相当于把大成江山的命运交给了宋怀恩,宋怀恩连忙跪下保证,一定不辱使命。2、皇帝死后传位给谁了

《上阳赋》里除了讲述王儇和萧綦的爱情故事之外,还有充满阴谋、利益和血腥的朝堂纷争,士族之间尔虞我诈,皇帝更替频繁,导致大成岌岌可危,那么最后是谁当了皇帝呢?老皇帝马曜想传位给子澹,王蔺想自己称帝,还有文武百官各有各的算计,原著里萧綦最后建国称帝,王儇成为新政权的开国皇后,《上阳赋》的结局估计也是如此。

有句话说的好“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纵使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会有许多的身不由己,皇帝孤身一人是不可能将皇位坐稳的,依靠的还是朝堂众臣,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上阳赋》是根据小说《帝王业》改编来的,原著里共有五位皇帝,第一位当然是老皇帝马曜,他在位期间,各大士族分庭抗礼,琅琊王氏风头最盛,老皇帝和丞相王蔺明争暗斗,老皇帝想着废黜太子,另立三皇子子澹为储君,谁知王蔺和他的皇后妹妹直接把老皇帝弄死了。

马曜死后,太子子隆继位,子隆想着让王蔺和萧綦相斗,这样他就能安枕无忧的待在皇位上,可是这招不灵,子隆最后被先皇旧党暗害,皇位落在了子隆之子靖儿的身上,靖儿是子隆和谢宛如的孩子,子隆死后,谢氏被满门抄斩,谢宛如也被迫殉葬,她临终前把靖儿托孤给了王儇。

靖儿体弱多病,萧綦有了废帝的想法,他扶持子澹登基,子澹本来想要联合皇后胡瑶背后的胡家扳倒萧綦,可惜没有成功,最后子澹和胡瑶隐居山林,过着普通人的生活,萧綦取而代之,成为了开国之君,巩固新政权,结束士族横行的局面,所以萧綦是《上阳赋》最后的皇帝。3、皇帝究竟有什么计划

皇帝的千算万算还是备有后招的,那就是王儇,皇帝也预料到自己最惨的下场,所以之前对王儇所作所为也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王儇早就察觉皇帝的心思了,不过她舍弃不掉亲情,她是个重情谊的女人,后面她或者会用手中的兵权与与子律正面对抗,所以这场勾心斗角的棋盘当中,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最终赢。这依旧是一个谜。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那就是皇帝,如今这种局面都是他一人自己种的因果,如果皇帝能够真心待人,也回落到如此下场,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毒害暗杀他,虽说帝王命都是刀尖舔血得来的,为了稳住朝廷不狠一点难得信服。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的下场自然不值的同情,后续还没更新,想必更大的起伏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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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原本并不是继承人的刘彻是怎样成为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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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刘彻是汉景帝的儿子,但却并不是嫡长子,而且在当时,汉景帝已经立了自己的嫡长子刘荣为太子,可是后来却被废掉了。可事实上,这位太子并没有什么过错,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的太子之位就成了汉景帝另一个儿子刘彻的。那么,刘彻这个太子之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公元前150年,年仅6岁的刘彻被汉景帝立为太子,此时的刘彻尚不知道自己以后所开创的盛世,对后世的影响有多大;可能亦不知道自己能当上太子,他的母亲和姑姑在背后做了什么?

一切的一切要从汉景帝的姐姐馆陶公主说起,因汉文帝的媳妇儿窦皇后一共只有一女二子,大儿子刘启为汉景帝,女儿就是馆陶公主,小儿子因为按照当时的国家制度必须去封地,所以能经常陪伴在窦皇后身边的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馆陶公主了。

后来文帝去世,汉景帝继位,他这个做姐姐的馆陶公主却是闲不住,经常给汉景帝进献美女,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以汉景帝对自己的这个姐姐很是放纵,再加上母亲窦太后的宠爱,馆陶公主那是一个春风得意。后来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她想把自己的女儿陈阿娇嫁给当时为太子的刘荣,不过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刘荣的母亲栗姬时,却被栗姬严词拒绝了。

因为馆陶公主经常向汉景帝进献美女,导致栗姬慢慢失宠,所以她内心很是怨恨和嫉妒馆陶公主。馆陶公主一看自己热脸贴了一个冷屁股,内心也是很不高兴,想着我女儿不嫁给你儿子当太子妃,那我就再从汉景帝的儿子中再选择一个,一样可以当太子妃。

后来馆陶公主看中了当时年仅四岁的刘彻,她去向王夫人求亲,王夫人愉快的答应了,自此两个工于心计的女人开始联合起来,当然为了使联盟更可靠,除了陈阿娇和刘彻的婚事,她们还定下了馆陶公主次子陈蟜和王夫人三女儿隆虑公主的婚事,而善妒的栗姬开始了自己的悲剧之路。

馆陶公主仗着汉景帝对自己的放纵,开始经常在汉景帝面前说栗姬的坏话,此外还经常夸赞刘彻,刘彻也因为自己的良好表现愈发的受到汉景帝的喜爱。

有一次馆陶公主诬陷栗姬在背后用巫蛊之术诅咒汉景帝,这让汉景帝很是愤怒,后来虽然查无实证,但他对栗姬开始不满起来。后来汉景帝身体不好,他把栗姬叫到身边说:“我百岁之后,你要好好照顾我那些儿子们,这时的栗姬暴露了自己的智商不足,她没有奉承汉景帝,反而很是生气,并且出言不逊。(“百岁後,善视之。”栗姬怒,不肯应,言不逊。)

这让汉景帝很是恼怒,愈加对栗姬不满起来,开始考虑废长立幼,一旦心出现裂痕,那就很容易被人趁虚而入,后来在馆陶公主和王夫人不露声色的刺激下,汉景帝决心废掉太子刘荣,而后立刘彻为太子,受此打击最终栗姬郁郁而死。

就这样一个没有犯错,只因自己母亲的政治经验不足,导致自己与天子之位失之交臂;而刘彻也因为自己母亲的工于心计和敏锐的政治嗅觉,以及善于借力打力,最后助自己荣登帝位。不过刘彻也不负所望,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最终让汉朝走向时代的顶峰,影响后世两千年,不愧于千古一帝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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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继承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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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有很多新兄弟姐妹,为了房屋继承问题大打出手。这种社会惨剧的发生,根本点就在于现在的房价太高,人们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着想。房屋继承纠纷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分析。

1、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2、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3、夫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买房,不问房产来源,产权证上属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个人财产。

5、物权已经转移、把继承开始前已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做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6、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不必过户登记,即属于生存的一人所有。

7、把多人共有的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予以继承。

8、把对共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

当这些纠纷出现之后,其实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自行协商,既不伤和气又能使利益均沾。如果自行协商不成,也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种方法对于解决房屋继承纠纷的问题也非常不错。如果最后都没有解决,就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在面对房屋继承纠纷的时候,除了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还要保持清醒不要过于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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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土地继承纠纷怎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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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继承纠纷怎样调解?土地纠纷是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接下来我们的小编为您分析介绍。

法调解是适用于土地侵权纠纷进行诉讼程序期间,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的形式,适用于土地侵权类纠纷。而在土地确权案件进入行政政诉讼程序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程序,诉讼原被告之间是不能进行调解的。

抓住主要矛盾和化整为零的方法,农村集体之间重大疑难土地纠纷采取抓住纠纷主要矛盾和化整为零的方法进行调解,从而把纠纷大化小,小化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群众面广,一般情况下由于历史原因,证据灭失,双方都可能缺少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调解过程中纠纷情况不断变化。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在调解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要顺利解决土地纠纷,特别是复杂的土地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把纠纷大化小,小化了。

的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方面的详情,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很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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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什么是专利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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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专利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那么什么是专利权继承呢?接下来我们的小编为您介绍。

专利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如魏某经多年研究,其一项发明获得专利,投产后获得良好经济收益。获得专利后的第10年,魏某去世,魏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在剩余的10年保护期内该发明专利的专利使用费、转让费等财产权利。

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题,或者将整个专利权归属于一人,由该获得专利权的继承人补偿其他继承人以应得的继承份额的价款。

如果你遇到专利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查询,利权是否可以继承一直都是比较关注的话题,知识库有很多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可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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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因改建致房证不符 房屋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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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遗房屋虽有房产证,但因曾经进行过改建,导致房屋现状与房产证登记不符继承人能否请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继承?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认为房屋因改建致合法性未得到政府部门确认,对继承人要求分割的诉请不能支持。

姚某、陆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原告姚某芳、被告姚某华等三个女儿。姚某、陆某生前在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某村建有砖木结构平房一栋,房产证登记为四间,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所有权人为姚某,共有人为陆某。后姚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拆除东首三间房屋墙体及屋顶,原址翻建成了四间房屋,西首一间厨房仍予保留,故目前房屋实为五间。姚某、陆某前几年陆续去世,姚某芳、姚某华等三姊妹为分割父母遗留的遗产发生纠纷,遂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继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于2000年1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被继承人姚金高将三间房屋拆除后翻建成四间房屋,原、被告不能提供当时的批准手续,亦不能提供目前政府相关部门认可该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材料,故本案中对翻建的四间房屋不予处理。本案原、被告要求分割继承的五间房屋,仅西首一间厨房为合法建筑,应由原、被告按比例继承。遂判决西首一间橱房由原、被告平均继承,对原、被告要求分割其他房屋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法官说法:违法建筑得不到司法保护

民事审判实践中,常涉及到房屋的分割、确权。由于有的房屋建造时没有进行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成后也没有经过房屋产权登记,导致房屋的合法性待定,对此类纠纷,法院能否对房屋进行分割或确权?

据审理本案的法官介绍,房屋产权登记属行政部门的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确权处理,以避免民事审判权与行政职权产生冲突。故当事人企图通过民事审判来对房屋进行确权,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本案姚某拆除房屋墙体,对房屋进行翻建,已非一般意义上的维修,故其原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证明其现有房屋的合法性。法官同时提醒市民,在对房屋进行维修、翻建时,应当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认可,否则有可能导致合法建筑变成违法建筑,导致自身利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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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村房产怎么继承?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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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活条件变好了,农民的收入也是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到城镇去购置房业,于是很多农村的房屋就空置下来了。农村的房产都是属于自住的,宅基地也不同于出租的使用权,那么农村房产怎么继承呢,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呢?

农村房产怎么继承?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一、农村房产怎么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农村房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财产继承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协商为主和相关人员照顾,应该继承的财产继承纠纷解决手续后的纠纷。特定的房地产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的处理过程,当房屋的所有权人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继承的房屋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4、需要提交的其他信息:涉及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法院判决,判决或者调解,法院必须支付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如房屋的实地测绘,发现已经重建或非法建筑的存在,必须提交企划部建立审计书或书面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房产继承纠纷的相关内容。农村的房产继承同样是要遵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的,发生纠纷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所以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只要跟着法律流程走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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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继承纠纷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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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下面为大家一下股权继承纠纷规定有哪些?

1、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我国《继承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由于当时立法的时代背景以及立法技术的限制,并没有给“个人合法财产”所包括的内容给予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个人合法财产”究竟包括哪些内容。

3、有关股权继承的其他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公司股权,但却是以其一人名义购买时,按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将用共同财产以一人名义购买的股份转让给一方,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则该夫妻的一方可以取得以共同财产权购买的股份。二是,其他股东同意购买其股权的则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其股权。该条法律不仅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股权提供处理方法,为夫妻一方取得股权提供了有效的处理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立法的技巧。

(2)《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合伙中所享有的合伙份额,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者协议中有关于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请到,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帮助大家解决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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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产权如何继承?产权登记变更流程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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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房产作为不动产具体不可分割的性质,那么继承法是如何规定的,又怎么继承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其他必要资料。

(一)房产继承收费标准

①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②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办理部门: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四)办理地点:1、西安市莲湖区香米园西巷93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一楼登记科;2、西大街116号二手房交易大厦一楼大厅

(五)办理电话:029-87315310

(六)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2、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8)7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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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继承的房产会占用购房名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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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都有严格的限购政策,在买房的时候想要申请贷款的话,名下有房产的情况下可能会限制,但有不少情况下,业主名下的房产并非由自己购买

继承的房产是会占用购房名额的,如果继承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产权,就会按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计算。以广州的限购政策为例:如果一位广州市户籍家庭继承了两套市区的房产,那么就没有市区的购房资格了,想要在买房,只能到不限购城区增城或从化购买。

银行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认房不认贷:所谓的认房不认贷就是,银行只看购房者家庭名下是否有房,而不是看是否办理过贷款和是否买卖过房屋,只要名下没有房在买房的,就算是首套房。

认贷不认房:如果银行实行的是认贷不认房,那么银行不会考虑购房者名下有几套房子,只看贷款情况。有的银行会看借款人的贷款记录,只要没有贷款记录就算是首套房。但有的银行则只看借款人的贷款是否还清,只要贷款都还清了,那他再买房依旧是按照首套标准。

认房又认贷:意思是银行既会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房,又会看名下是否有贷款,只要名下有一种情况出现,再买房都不能算是首套房了。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银行采用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已有房产再购房仍属于首套房名额的情况有

首套房是全款购买的:这也是很多人都听说过的一种情况,如今的购房者七成以上都是贷款买房,主要是由于前几年房价的疯涨,让绝大多数家庭无法一次性承担起一套房的全部价格。但这也不排除,在房价还未上涨到这么高的时候,有些家庭就全款买房了,那么,像这一类家庭在买房时,还是符合首套房的要求。

房子是小产权房:因为房子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或是私自建设的,无法获得房产证,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像这样一类的房主,自然就不会受到“限购令”的限制。

房子是商住两用型的:在很多地区是不限购商住两用型房屋的,这样的房子产权年限只有40年,其他方面的性质和商品房也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你已购买多少套商住两用型的房子,依然是符合“首套商品房”的购房条件。

外地公积金买房属于首套房范畴:如今买房的贷款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贷款,另一种是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商业贷款买房,那么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通用的;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由于各省份的公积金系统还没互通,因此用外地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属于首套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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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专利继承需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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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利继承的规定,但是需要根据正规的途径进行专利权的继承,那么专利继承需要办哪些手续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专利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的详情介绍如下: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但它同样具有财产权的某些特性,即专利权人有权处置专利权,有权转让、赠与、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权,当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时,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享有继承该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这种变更可以因权利人自愿转让而发生,如买卖、变换或者赠与,也可因法定原因而发生,如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

当专利权人是自然人时,该自然人一旦死亡,其专利权就依继承法的规定而转移给有权继承的人。专利权人如果是法人,一旦发生合并或者解散,其专利权也依法转移给有权继受该权利的法人。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主体的变更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才能履行,必须完成合法的手续才能生效。

因此,一旦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专利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就应当在专利局办理专利权继承或者继受手续。—即专利权人为自然人时,必须提交专利权人死亡证明,还要提交可以证明其与专利权人之间存在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如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专利权人为法人时,必须提交法人解散或者合并证明,或者要求继受该专利权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经专利局审核后,可以办理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由其继承或者继受该专利权,并要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如果你遇到专利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查询,专利权是否可以继承一直都是比较关注的话题,知识库有很多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可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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