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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令温客行为什么叫周子舒阿絮【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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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酒吧收取开瓶费属于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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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开瓶费似乎在酒吧这个行业中屡见不鲜,不少消费者也渐渐的默认了这一行为。那么,酒吧收取开瓶费属于违法行为吗?下面的小编就为各位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酒吧收取开瓶费属于违法行为吗?从全国人大常委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找到相关的规定,蕴含逻辑如下:

(一)餐饮企业如要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消费者对此享有知情权。同时,此处的“开瓶费”收费项目大多符合格式合同情形,因此,此处对餐饮企业的明示告知义务要求甚严。

(二)餐饮企业向消费者告知了“开瓶费”之后,消费者对此服务仍保留行使自主选择权的余地。或者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该项服务。条款一方面强调服务企业应就“开瓶费”的收取向消费者告知,另一方面强调告知之后还应就“开瓶费”的收取达成意思一致。因此,假商家就此收费项目明确向消费者告知了,也未必能够合法地收取该笔用。

既然“开瓶费”自始就没有合法生存的土壤,为何屡禁不止?可以从经济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探析:事实上,从餐饮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讲,“开瓶费”只是一个代名词,并非直指“开一下瓶盖就要收取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服务费用”,这也是“开瓶费”屡禁不止的经济原因。酒吧安全知识关乎每个人的权益,所以多了解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对我无疑是添翼。

通过上述内容,向大家说明了酒吧收取开瓶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日后您在酒吧遭遇不合理收费如何维权呢?就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了解更多的酒吧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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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理解鹦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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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鹦鹉(详情介绍)

与宠物进行言语交流很难,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行只是鸡同鸭讲。要了解动物我们通常根据它们的行为来判断,基本上动物很少会做出一些无谓的举动,所以只要我们读懂它们这些动作所要表达的含义,就能更好地去了解自己的宠物。相信饲养鹦鹉的朋友平时也会观察它们的行为,不过对于这些行为所表达的含义相信很少人会去思考。

1.用嘴整理羽毛

大多数鹦鹉每天都会花上一定的时间来整理它们的羽毛,它会将断裂的羽毛去除,同时也将羽毛上的灰尘和脏东西去掉。然后会通过上油让自己的羽毛变得油光顺滑。鹦鹉在尾巴背后的羽毛里藏有一种腺体,羽毛断裂能够将油腺中的物质取出并涂在整个身子的羽毛上。这种油能够让羽毛长久保存而且能够让羽毛防水。一只鹦鹉的羽毛必须清洁,干燥,不可褴褛不堪才能使羽毛功能正常发挥。

相互整理被毛表明彼此信任

2.相互整理被毛

如果多只鹦鹉生活在一起,他们平时也会互相理毛。这种行为能帮助巩固它们之间的感情也能够帮助自己整理到比较麻烦的部位。所以我们也会看到有些鹦鹉会帮自己的主人整理头发,这也是信任的一种表现。

4.向自己低头

如果一只鹦鹉朝着你低头说明它很信任你,这也说明它希望你帮它挠挠头或摸摸头。轻轻地抚摸它的头,它们会舒服地享受把头抬起,如果低下头说明挠这位置可能让他觉得不是很舒服。一般鹦鹉喜欢你整理或抚摸或挠痒它的脸庞,耳朵,头部以及羽冠。弄清楚你自己的鸟儿最喜欢被挠或摸哪个位置,如果你经常帮它摸它会更加喜欢你。

5.磨牙

如果你听鹦鹉磨牙,这也是个好现象。磨牙是它们在小睡或晚上睡觉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也表明它心情愉快,感觉良好。

6.抖动羽毛

当鹦鹉用嘴整理好羽毛后,它往往会抖动一下全身的羽毛好让粘在羽毛上的剩余灰尘也抖动下来。这个动作也可以使得秩序不对的乱羽毛能够回到正确位置。你如果贴近仔细听能够听到沙沙地抖动羽毛的声音。蓬松起羽毛然后抖动一下,这样也可以放松紧张的情绪,起放松或缓解情绪的作用。

向饲主低头也是一种信任的表现

7.鹦鹉大叫

当一只公鹦鹉单独饲养时,尤其到了成熟年龄它会开始本能地大叫,其实是种想寻找配偶的现象。当它听到远处类似鹦鹉的回应声,它常常会大叫。同时这也是感到孤独的一种表现。当然如果它们肚子很饿也可能会持续大叫的所以主人平时要注意喂食,平时也可以多与自己的爱鸟互动一下,减少他们的孤独感。

8.突然间的拍翅膀

这往往是它们忽然感到不安,焦虑和受惊的表现,当然也不排除感到很乏味无聊或愤怒时的行为。尤其到了傍晚时分,夜色的暗淡很容易让鸟儿受惊,容易拍翅,当然如果有灯光,还有鸟笼空间较大能够缓解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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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怎样让男友有危机感 让男友有危机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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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不给一下危机感男朋友,男朋友还以为你是没他不行的,就不会那么的在乎你了,所以有时候考验一下他也是可以的,下面来看看怎样让男友有危机感呢。

怎样让男友有危机感

1、虽然说现在你们两个人的感情很稳定,而且他现在也很爱你,但是我们也一定不要忘记了提升自己,只有自己不断的提升自己,不断的去变好,变得完美,才有可能让你身边的这个男人对你越来越爱,对你越来越新鲜,因为他从你身上看到了很多,尤其是一些无穷尽的改变,所以说如果你能够让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思想那作为一个女人来讲,你是很成功的,而且也能够牢牢的去抓住他的心。

2、想要让男人有危机感,那么我们利用一下微信的朋友圈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说我们在微信的朋友圈中,放上一张你与别的男生的亲密照,说不定对于他来讲也是一个很大的视觉冲击呢,相信他也会主动的去联系你的,而且在这个时候他的内心中也是不平静的,因为他怕会失去你,他怕会失去他这个幸福的家庭,所以说即使你们两个人还没有交谈这个问题,但是这些细微的小动作就会让他对于你彻底的倾心。

让男友有危机感的行为

1、适当的冷落他。

在爱情的巨轮里面,如果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的爱情实在是太满了,反而会让另一个人觉得很有压力,因为这份爱实在是太沉重了,因为这个人太爱另一个人了。女人要在两个人的感情中,不要一直去给他施加这个压力,因为这份爱太满了,这个男人会觉得你爱他,比他爱你还要多,这个时候反而会让这个男人那么爱你了。

2、不要频繁地发消息。

我觉得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刚开始真的是非常甜蜜的。他们恨不得每天都黏在一起。他们也会不停地发消息给对方,想无时无刻的都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想要知道他一天的生活习惯。特别是一个女人在没有安全感的时候,他会不停的给这个男人发消息,其实这样反而会失去了自己本来的感觉,让这个男人更加的不珍惜你。

3、不要总是以他为中心。

有的女人非常喜欢这个男人,她觉得她的全世界都是这个男人的,她是以这个男人为中心的。从而失去了自己的身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是公平的,没有谁可以一直的去奉献这份爱,这样久了,每个人都会累的。

4、不要照顾他胜于自己。

很多人把感情当做自己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他们觉得没有任何东西是比感情更重要的。其实在感情里面,不要总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你没有自己的想法,反而爱他的多了,爱自己少了。

让男朋友有危机感的狠招

如果现在在一起很黏糊,就突然对他不冷不热一个星期,打电话发短信总是刻意背着他,回来后就说有事情要出去!给他的心理来个突袭!但不要过和让他看见你和你的追求者在一起,会在他心理留下阴影,适得其反!一个礼拜吧,他会着急的,只要不在一起他会时常给你打电话发微信。

让男友有危机感的方法

1、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可能天生会比较的较弱,但是既然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管在生活中还是感情中一定要保持好自己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就是不能够过于依赖对方,同时要能够给自己以及对方独立的空间,这样才能不断的去发现对方以及让对方发现自己的美,也就会比较利于感情的甜蜜发展。

2、社会每天都在变化发展着,那么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在日常的生活中就要不断去提升完善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那么男人就会更加的在意你,从而就会产生很多的危机感,但是这中间就需要自己能够把握好尺寸。

3、虽然说甜蜜的感情生活是让人很享受的,但是感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中也有保持好自己的生活圈子,这样不但能够让男人更加迫切的想了解自己的全部,同时会更加的尊重自己,那么也就会更珍惜彼此之间的情感。

4、对于一个女生来说,不管处于人生的任何阶段,都要拥有适合自己的穿搭风格,这不但能够很好的提升个人的外在形象,同时能够更加好的吸引到异性的眼光,从而也有助于自己更好的散发出个人独特的魅力,对于男人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拒绝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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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看电影时吃东西属于不文明行为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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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问,看电影时吃东西属于文明行为吗?甚至有些影院还禁止顾客在观影厅吃东西。这些是否都正确呢?今天小编给大家解一下疑惑。

看电影时吃东西如果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并且不影响到其他人的观看,那么就不属于不文明行为。但是如果您观影时大声吃零食,在整个观影过程中都能听到吃东西的声音,又吃气味较大食品(例如:酸辣粉、面食、凉拌菜、油炸快餐食品),周围全是食物的味道,又或者携带带壳、带皮的食物进场,然后扔的满地都是,这些种种行为都影响到了其他观影人,那么您的行为就不文明了。

下面小编顺带给大家讲下观影中的文明行为有哪些:

1.影院里接打电话,观影后未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影院里响起大声又“雷人”的手机铃声。

2.脱鞋晃椅子,在影厅里不顾自身形象,脱鞋坐躺在座位上,不仅行为不雅,还弥漫着臭味。

3.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4.大声吃零食,携带带壳、带皮的食物进场,在整个观影过程中都能听到吃东西的声音。

5.观影过程中吃气味较大食品(例如:酸辣粉、面食、凉拌菜、油炸快餐食品),周围全是食物的味道,影响其他观影者。

6.在影城内抽烟,危及他人健康。

7.不对号入座、观影迟到,别人在看电影的同时,还要看你四处寻找座位的黑影。

8.脱光上衣观影,极不雅观;带帽子观影,影响后面观影人的视线。

9.男女过分亲热。

10.穿鞋踩座椅,不注意卫生,殃及下次来影厅观影的人。

文明观影,享受生活,来自,更多观影中不文明行为有哪些,请点击影院安全知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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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饭店天价消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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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景区的餐饮业、商品及客房服务价格均属市场调节范畴,由经营者依据自身成本、供求关系等自主定价,但是很多的饭店还在进行着天价交易,那么饭店天价消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吗?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饭店进行天价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要进行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工商、物价等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乃超提醒,消费者应有维权意识,一旦合法权益遭侵害,应注意保存证据,及时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对违法经营者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予以查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还可以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通过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为了自身的权益,您还需要多掌握一些饭店安全知识,如:遭遇餐馆不合理收费如何维权等,您可以登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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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受治安处罚的涉赌行为有哪些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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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那么你对治安管理处罚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看过“受治安处罚的涉赌行为有哪些”

受治安处罚的涉赌行为

《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五类涉赌行为将要受治安处罚。

这五种涉赌行为是: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

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对这五类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其他规定

在工作场所赌博将从重处罚

通知还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等。

对参与赌博人员使用的交通、通讯工具未作为赌注的,不得没收。在以营利为目的,聚众 赌博、开设赌场,或者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的用于纠集、联络、运送 参赌人员以及用于望风护赌的交通、通讯工具,应当依法没收。

赌注、筹码均属赌资

关于赌博活动中赌资范围的认定问题,通知指出,在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

如果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

亲属间“小赌”不予处罚

通知还对认定赌博的政策界限予以了明确,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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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传统传销行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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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科院人口研究中心主任谭克俭表示,存在多年的传销“老模式”依然“屡试不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人们存在畸形的利益追求心理。“正常致富手段缓慢而辛苦,人们通常不愿意采取,而传销迎合人们快速致富的心理,给人以幻觉,并且方式简单、轻松。”那么,传统传销行为方式有哪些呢?

1、充满热情的接待:利用朋友和同学之间的相互信任,以干一番事业为诱饵,将同学和朋友骗至某地热情接待。其实,这只不过是对新骗进来的人制造的假象而已,“朋友”其实只不过是这个传销组织中级别最低的“业务员”,“业务员”的工作就是负责把人骗过来。

2、所谓“成功学”的灌输:进入传销组织后,便开始接受洗脑培训。授课人一般都讲得天花乱坠,把现实中某些问题无限夸大,让每一个听课人激情膨胀,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3、“直销”掩盖下的“传销”:初入传销组织,需要上很多培训课,而在讲课时,讲课人从来不会说自己是在搞传销,而是说在开展合法的直销。如果加入公司需交钱“买”一套产品,以后你就介绍别人加入组织,介绍的人越多,工资涨的越快。

4、“磨砺意志”的假象:传销组织一般有军事化的管理,先是读书背书接着站军姿,之后是开心一刻,目的是扫除前一天心中存在的阴影。为了制造假象,大家同吃同住,睡地铺,粗茶淡饭。激发受骗者干一番大事的热情。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

5、“ABC”法则的“教育”方式:即A带B来了之后,A不做B的思想工作,而是C来做B的思想工作,A负责把C神化,C对B进行思想灌输。目的只有一个,告诉你社会上丑恶的一面,一旦受骗,组织就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市场开拓培训”让他们骗朋友来做下线。

以上传销陷阱安全小知识由为您整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警示作用。同时,小编友情提示,参与某种经济活动之前首先要进行基本的识别,一般来说,经济生活中快速致富的方式很少,承诺“一夜暴富”的“天上掉馅饼”式投资一定要警惕。

稍后,将给大家介绍预防传销的方法有哪些,欢迎登录我们网站查阅这部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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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从案例浅析刑法中的碰瓷行为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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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原属北京 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碰瓷的相关法律知识。

1、司法实践中“碰瓷”定性的分歧

法律法规不健全、高额收益驱诱、道德良知的丧失等因素滋生了碰瓷现象。法律上称“碰瓷”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实践中,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的定性,存有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借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状况,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误以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为,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实,以交给交警处理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

第三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抢劫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当场使用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第四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行为人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有可能使被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认定“碰瓷”的法律适用

对我们来说,“碰瓷”已经不是稀奇的事情,诸如“北京韩某汽车碰瓷致同伙死亡案”、郑植轿车系列“碰瓷”案件、郑州高速公路“碰瓷”案件。我们认为,对于“碰瓷”行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是此类行为原则上考虑构成诈骗罪。由于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是如果“碰瓷”行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否则,“碰瓷”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方式,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一定数额的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三是如果“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种定性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

就上述案件而言,被告人张方龙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这次伙同他人用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温某阳因恐惧而被迫同意交付款项并已交付了部分现金,张方龙等人并非使用欺骗的方式取得财物,因而他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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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的相关防范:

1、首先,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在心虚胆怯之下,往往终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有“识趣”地放弃“索赔”了。

2、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当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3、“谢绝”好心人的调停,故意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和同情。有的司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其实心虚的诈骗者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这时司机只要抱定“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念,以足够好的态度去争取围观群众的同情,则会出现有利于己的局面。

4、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

5、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或外地车辆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能“私了”。

6、有条件的话装个车载摄像头。

4、 实例与疑问:“碰瓷”行为如何定性

2009年1月12日,张方龙与三个朋友“鸡新”、“阿峰”、张伟明(均另案处理)从广东来到广西蒙山县城。经合谋后,三人决定故意用自行车去碰撞一运砖机动车辆,制造“车祸”,让人赔偿,获得钱财。当日11时许,“鸡新”、“阿峰”在国道321线渡槽路段,故意用自行车去碰撞一辆运砖的机动车,制造“车祸”。张方龙则冒充“伤者”张伟明(经广西蒙山县人民医院诊断:张伟明右尺粉碎性闭合性骨折)的亲属,几个人一同威胁、要挟车主温某阳给10000元钱。温某阳被迫答应给8000元,并当场给付了2000元,张方龙在跟随其去取余下的6000元时被民警抓获。

2009年4月21日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方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民私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274条、第65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方龙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后,被告人张方龙没有提出上诉,本案已生效。

目前,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部门关于“碰瓷”案件的定性问题一直都充满着争议。对于 “碰瓷”行为的定性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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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恋爱中女生哪种行为算作 女生在恋爱中很作的表现

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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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生一开始谈恋爱就变得特别的作,感觉在男朋友面前可以让自己小任性一下,但小作怡情,大作可以伤感情了,下面就来给大家汇总一下恋爱中女生很作的行为吧。

恋爱中女生哪种行为算作

1.吃饭的仪式感

男生平时是不沾烟火气的那种,不用自己做饭,妈妈一般都会给他做好,要么就点外卖。但是你喜欢吃虾,于是他就拿起锅勺,到网上去查食谱,给你做油焖大虾。洗净,挑虾线,烹饪,一次又一次的练习。在自己觉得可以做给女朋友吃的时候,在你面前用两个小时才烹饪完成,摆盘,上桌。但是因为上桌第一口没有给你夹,你直接生气的拒绝吃他做的饭。

2.不能和别的女生有身体接触

两个人都喜欢旅游,你们计划了好久的第一次旅游终于提上日程。旅游出发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两人十分亲昵,互相拍照,但在标志性的建筑面前,你觉得应该有一张认证照。于是你找了一个女游客帮你们拍张照片,对方很开心的答应了。在归还手机的时候,男朋友去拿,但你却嫌男朋友借机碰人家的手,男朋友再三的解释也没用,两个人旅游的心情被完全破坏掉。

3.男朋友出门聚会必须查岗

男朋友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给你安全感,男朋友出门聚会聚餐必须要查岗,微信照片,视频必须到位。翻手机是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回来之后如果没查到想看的就说证据给删掉了,无论怎样说你都是有理由的,你都是正确的,其实你是怕他聊别的小姑娘。

4.微信聊天必须在线

无论是早上的七点,还是晚上的十二点,你的微信消息,微信电话,男朋友必须秒回。打电话的过程中可能突然没有了话题,但是也不能挂断,让他静静的看你化妆,看你学习,无论怎样都要保持你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的状态。每天必须要有早晚安,这不是随机性的,在你这里是每天的必备任务。

5.双标

他的一切都是你的,而你的一切还是你的。关于某件事情,男朋友做是错误的,而你做就是正确的。男朋友的手机想查随时查,各种密码你必须都知道;男朋友想看你的手机,门都没有。微信拉黑删除在你这里是基本操作,但加回永远是他的工作。

女生在恋爱中很作的表现

1、你猜我在想什么?

有句歌词是这样说的:女生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你也猜不明白;但是女生就是喜欢让男生猜我在想什么,你猜不出来就是不爱我!

2、你到底爱不爱我?

在一段恋爱中,女生往往缺乏安全感的一方,所以我们都会主动去寻求安全感,随便一件小事爆发,都会问男生:你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有些还会动不动就用分手来测试到底爱不爱?

3、没有公主命,却得了公主病

这种类型的女生一般都有迷之自信,全世界她只爱自己,全世界她最漂亮,全世界都应该围着她转,觉得她勾勾手,撒个娇,男生就成群结队的来当备胎,男朋友就得时时刻刻听她的话。

你以为男生全是智障呀,你要是真的美得一绝,那真没话说,关键长得一般,还觉得自己必须承受全天下的宠爱的姑娘,可以醒醒了!

恋爱时女生太作好吗

情侣之间,偶尔的“作”一下会觉得可爱,可是”作“过头了,那就会让人反感了,很可能感情作着作着就作没了。而往往还有很多女生觉得自己没有作啊,我明明这么可爱,还很无辜。两个人既然有缘在一起了,就要好好珍惜。其实所谓的“作”,就是无理取闹,一切以安全感为由的试探就是作,安全感是男友给你一部分,你自己也要有的,不要全部寄托在别人身上。

恋爱中的女生为什么很作

1、对别人宽容对你乱发脾气是因为她太在乎你

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女生对自己的男朋友发脾气。不是她对她的男朋友不在乎,只是因为太过在乎。

2、有话不喜欢直说总是希望你有足够的默契明白她的心意

女生在恋爱中有时候会很矫情,她希望她想的那件事情你正好明白,希望你们可以心意相通,不必说过多的话就能够明白彼此。

3、跟你说被人追求不是炫耀,只是希望你吃醋

女生在恋爱中有时候会很小孩子气,她也许会偶尔跟你炫耀说有人撩她,有人送她小礼物,其实只是想看看你为她吃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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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学养生 这个行为伤胃80%的人却不知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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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胃病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很多人并不是因为身体本身就有的,而是在后期因为一些不好的行为动作而造成的,而这些动作,我们每天都在做,80%的人却不知。那么我们该如何健康养生,该如何养胃呢?

这样做伤胃80%的人却不知

胃作为人体重要的消化器官,是非常容易得病的,但是人们却经常做一些伤胃的行为却不自知,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行为动作是伤胃的吧。

边吃边说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古话。放到现在,为了能够认真的细嚼慢咽,所以也要忌讳吃饭时说话或大口吞咽。

避免咽下的气体多,导致消化不良。

与此同时,吃得快还容易造成食物烫伤口腔和食管黏膜,因此我们也经常会听人们说吃饭要细嚼慢咽,这也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的。

口味重

烤制或腌制的食物虽然口感很棒,但经常吃的话,会增加致病风险。

而且,高盐重口味食物会加重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也会损伤胃黏膜的保护层,增加病变概率。

吃水果不讲究

水果如柿子、山楂、枣等,其鞣质可在胃内与胃酸、果肉蛋白发生作用,形成胶冻状物质,最后可能形成胃石。

因此,对于中老年人而言,一定要记得别空腹吃大量柿子、山楂等,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爱喝高度酒

小酌怡情,贪杯伤胃。酒精饮品在20°以上时,每小时饮用超过100ml,就可能会直接破坏胃黏膜屏障,引起充血、水肿、糜烂,甚至出血。

饮酒时尽量选择低度酒,且不要过度饮酒,避免急性伤胃。

爱烟成魔

抽烟的人以为尼古丁只会进入肺,殊不知,烟雾也会随着消化道进入胃,直接刺激胃黏膜。

引起黏膜下血管收缩、痉挛,胃黏膜缺血、缺氧,长此以往形成胃溃疡。

药物刺激

很多人在吃药后,感觉肠胃不适,很难受,这可能是药物刺激到了,常见的阿司匹林、布洛芬等,都是对胃可能造成刺激的药物。

饮食不卫生

不饮生水,不吃生食,这也是远离胃病的基础常识。

不洁的食物和饮用水是幽门螺杆菌的主要来源,带有病原体的食物可能导致急性肠胃炎。

吃饭没准点

“废寝忘食”似乎成了不少人的习惯,然而就是无意间的饥一顿、饱一顿,会慢慢侵蚀胃的健康。

胃是一个严格遵守“时间表”的器官,胃液的分泌在一天中存在生理性的高峰和低谷,以便于及时消化食物。

暴饮暴食

早饭匆匆忙忙、午饭简单对付、晚饭暴饮暴食,甚至还有人睡前再来点夜宵,健康的胃往往就在任性的吃和暴饮暴食中被破坏。

因为暴饮暴食会使得胃部扩张,变得越来越大,让你吃多少也感觉不到饱,长此以往会诱发胰腺炎。

爱咖啡也爱浓茶

当饮浓茶、喝咖啡成为一种流行时,又有谁知道,浓茶和咖啡除了提神醒目以外,也会伤害胃的健康。

浓茶和咖啡都是中枢兴奋剂,能通过神经反射直接影响胃粘膜,导致胃粘膜充血、分泌功能失调、粘膜屏障破坏,从而促发胃炎、胃溃疡的发生。

如何养胃

养胃,就要有规律的生活,这个规律的生活,涉及到的内容有,起居,饮食,运动,情绪,以及规律的性生活,还有针对性的养胃食物。

起居规律

定时睡觉,定点起床,定点吃饭,定点洗澡,定点运动。一般情况下,建议,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要把自己的生活,全部定点化,到什么点做什么事,养成习惯,对胃有很大的好处。

饮食规律

养胃,就必须有好的饮食规律,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暴饮暴食,要记得,每餐都要做到八分饱,而且胃喜欢软,易消化的食物,所以,多吃营养高的粥以及面食类较好。在吃饭的时候,不建议吃冷饭,最好是热食。

运动规律

尤其是在秋冬天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运动的时候,要添减衣服规律,不要大热,也不要吹冷风,这样,保持运动过程中的和谐,才可以健康,不使五脏受累,而祸到胃。

情绪规律

情绪其实没有多讲的,自然大家都知道,保持一个良好的情绪,乐观的,积极的,向上的,对于个人的身体来讲,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饮食养胃

如果想把胃养好,平时的时候,建议你可以多吃粥类食物,当然,也可以多用一些红糖,或者是蜂蜜,多喝些红茶,吃大红枣等。

结语: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养胃的养生常识,通过文中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如何健康养生,也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行为是伤胃的,因此,看了文中的介绍后,相信大家会有所警惕,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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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宝宝睡眠时间做出不当行为的原因有哪些呢?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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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孩子一到睡眠时间都会做出不当行为,比如不肯睡觉、做些恶作剧等等。那么,宝宝睡眠时间做出不当行为的原因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孩子在睡眠时间做出不当行为

睡眠时间的斗争总会不时的发生在大多数的家庭中。即使孩子们在白天会控制他们的行为,但是到晚上又会再次复发,他们会拒绝去睡觉或者再三的离开卧室。这些睡眠时间的不当行为,在你经历了漫长的一天并想有一两个小时的放松时间时,会让你很受挫。通过了解为什么孩子会出现这些行为,你可以经常解决一些潜在问题。

2.缺乏一贯的常规

有规律的就寝时间,能帮助孩子放松下来为睡觉做好准备。即使是年龄较大一些的孩子,也能从有规律的睡觉例行常规(比如洗个热水澡和喝些热牛奶)中获得益处。玛丽·辛迪·柯兴卡(一个育儿教育工作者,也是《养育你精力充沛的孩子》的作者)强调了每晚在同一时间上床睡觉的重要性。根据柯兴卡所说,即使比平时晚一个小时(或更晚)睡觉,都会让你的身体进入一种类似飞行时差的疲惫状态。

3.睡眠的重要性

虽然你可能与孩子的许多睡眠问题的消极行为无关,但是当你的孩子过度疲劳且睡眠被剥夺时,突然发怒、恶劣的态度以及过度活跃等都会发生。每个孩子所需的适当睡眠量,都会因为性格、年龄和活动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儿童健康中心建议,一般情况下,幼儿和学龄前儿童需要10到13个小时的睡眠;6到9岁的儿童需要10个小时的睡眠;10到12岁的儿童需要9个小时的睡眠。

4.压力或紧张

监测孩子在白天的压力水平,以确定是否有什么使他烦恼,比如学校或社会的压力。你自己的紧张也可能会影响你的孩子,因此考虑你生活中任何可能会让孩子紧张的改变。在睡觉前放松压力和紧张,这能帮助孩子更快入睡,也能减少潜在的夜间不当行为。

5.太累或不够累

不像成年人那样,疲惫时会开始没精打采,或者表现出衰退的迹象。当儿童过度疲劳时,他们会变得极度活跃。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他们可能会和兄弟姐妹大闹或者追逐家里的宠物。另一方面,孩子如果睡晚了或者没有进行足够的体力活动,那么到睡眠时间时他们可能还不够累,所以睡不着。马克·维斯布鲁特博士,《健康的睡眠习惯,健康的孩子》的作者,建议在孩子的日常事物中加入至少20分钟的定期训练。如果你怀疑小睡过多或者小睡时间过长妨碍了孩子的睡眠时间,那么你也应该调整孩子的小睡或者缩短它。

6.过度刺激

电视、吵闹的音乐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聊天等等的噪音,都会过度刺激孩子,让他在夜晚很难平静下来。如果他能听到大声的家庭噪音,那么他可能就会离开房间或者一直睡不着。在睡前大约一个小时就关掉电视、电脑等。把灯光调暗,做些安静的活动,比如看书或听安静的音乐。

对于这些,妈妈或者爸爸就要做出应对措施,尽量给宝宝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睡眠环境。如果你对儿童早期教育的好处等有关儿童安全教育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儿童早期安全教育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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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兔子值得人们学习的八个行为心理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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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

你发现了吗?小兔子也是很有生活智慧的,这是没有养兔子的人不能感受到的,如果你觉得兔子是傻傻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兔子还有值得人们学习的智慧呐。

一、多吃粗纤维有利肠道健康

其实我们人也蛮需要粗纤维达,现在的医疗都在宣传现代人吃得太精细了,缺乏粗纤维。

二、低碳生活

兔子一生素食,他们是低碳饮食。兔子的要求不高,一间小房间就可以当乐园了,很低碳。

三、热爱运动

兔子其实很活泼好动达,每天需要至少4小时运动时间,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做到了啊?

四、大部分时间保持天真、无辜的表情

正是这幅嘴脸,让无数兔妈甘做兔奴。

五、不想听的话就装听不懂

有一句话叫“智者装傻”。兔子会给人感觉似乎他们不太爱理人,似乎不太能听懂人的话。但实际上很多兔友都说,兔子对于家长的话有时听有时不听,不听并不代表他们听不懂(从眼神里就能看出),只是不想理你。

六、不想看的就作掩耳盗铃状

你们有没发现,有时兔子会低着头直冲,无视你就在他的前面。人家没看见你嘛,你也应该没看见我咯!

七、性情随和

你陪他玩也行,不陪人家自己玩。

八、懂得倾听,从不擦嘴乱讲话

人那,总有这样那样的心情需要倾诉,这时就需要倾听者,不需要对方说什么,只需要倾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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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怎样识别服务欺诈行为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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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过不少的欺诈消费者的服务,许多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后往往弄不清自己是否被骗了,被骗的原因在什么地方,那么怎样识别服务欺诈行为呢?下面我们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

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通过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知识,您是否对服务欺诈有了更多的了解,想掌握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可通过我们找小编咨询,小编下节为您介绍服务欺诈该怎样处理方面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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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猫咪异常行为的原因分析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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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田园猫

猫咪与狗狗不一样的是,通常狗狗见到陌生人或觉的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会大吼大叫,而猫咪则是能躲即躲离的远远的,实在没办法才会攻击。这么不爱惹事的猫咪,却频频有饲主反应猫咪时常会有异常行为的表现,那么导致猫咪异常行为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心理问题引起猫的反异常行为

1.生活环境改变

猫咪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当换新家或将猫咪寄养在别的地方时,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变,猫咪们会变得容易精神紧张,常常跑进窄小的空间躲藏。

2.养了另一只猫

猫咪是领域性很强的动物,如家里突然添加新猫口,看着自己的领域内闯进了“不速之客”,除了大打出手外,往往还会胡乱发泄不满的情绪。例如:在室内随地大小便,抓家具,咬衣服。

3.家里多了宝宝

当家里诞生小孩后,大人的注意力会集中到孩子身上,偏偏猫咪又嫉妒心很强,可能会变得爱生气,常常就会用不爱吃喝,不愿亲近等,或性格突变来表示抗议。

4.内心长期压抑

当猫咪内心的某种渴望长时间受到压抑,它们会表现出过分挑剔自己身上的毛,对某个部位过度地舔或咬的反常行为。例如:有些猫咪喜欢依赖主人,但由于主人工作繁忙,很多时间它们只能孤独度过。

索马里猫(详情介绍)

二、经疾病引起猫的异常行为

1.便便时间变长

猫咪蹲在便盆里的时间明显比以前长,好不简单才排出的便便,却也都又干又硬的。而且在还没有吃饭时,肚子仍是鼓鼓的。那么你家的宝贝很有可能是便秘了。

小常识:但是如果腹泻不止的话需要立即就医;大便异常包括绿便、大便带虫等情况,一般是寄生虫引起,主人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2.上厕所变频繁

若猫咪常常去便盆尿尿但尿量又很少时,而且排尿有吃力的感觉,甚至会有些痛苦状,以及不断地舔食臀部,这表示牠的泌尿系统出现问题。

小常识:一旦猫咪尤其是公猫泌尿系统出现问题,一定要立即解决这严重问题,因为猫咪一旦憋尿超过24小时,就会引发氮血症甚至肾衰竭及尿毒症,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3.鼻头干燥发热

健康猫咪的鼻头应该要是湿润的,除了猫咪睡觉和刚睡醒的时候,其他时间如果猫咪鼻头干燥的话,就代表了猫咪身体不是很舒服,如果还有发热状况的话,就要马上帮猫咪测量体温,因为猫咪很可能已经发烧了。

4.饮食变的异常

当猫咪突然出现食欲不振或者食量忽然增大的现象,都显示出猫咪身体出现异状,较轻微的疾病是毛球症,严重的疾病是糖尿病(食量会忽然增大但体重减轻)。

5.出现呕吐情形

呕吐也是猫咪生病的重要特徵之一,主人可要用心观察,如果呕吐后的猫状态和食欲都保持正常的话,像吐毛球的话就不用在意;但如果持续呕吐则要禁食禁水24小时,并服用正确药物。

小常识:如果禁食喂药后呕吐症状消失恢复正常,那应该是误食导致的肠胃炎,可不必就医,但呕吐持续且加重的话要立即就医。

猫咪喜欢安静,不要让猫咪长期处于吵闹的环境中,更不要对猫咪进行恐吓行为。当猫咪出现异常反应时,要尽快找到原因,不闻不问对猫咪的伤害会更大,严重则会出现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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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价格欺诈行为怎么认定

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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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以后,市场又出现一款天价产品“天价服务”,机场摆渡车300米竟然收费近400元,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比如价格欺诈行为怎么认定,大家可以收藏一下。

首先小编要给大家简单举一个例子。刘先生一行10人组团到西安旅游,与西安某旅行社签订了行程3天的旅游合同,约定了交通费、门票费、导游费及每人每日提供25元的自助午餐。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刘先生发现旅行社提供的午餐仅为每人12元。刘先生与旅行社导游现场交涉无果后,将投诉信及证据材料提交西安旅游主管部门。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旅游主管部门的介入下,旅行社按照消费总额750元(25元×10人×3天)的3倍予以赔偿。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个别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虚构高价,谎称降价。如一套皮衣服实际价格仅500元,经营者却虚构为2000元,然后标价1000元,以“跳楼价”、“处理价”、“最低价”、“血本无归”等煽动性语言,诱骗他人购买。这些都是商家布下的价格陷阱,小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冷静的心态对待商家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

感谢大家的收看,关于怎样防范价格欺诈,大家应该有了一个明确的态度了吧,如果您有任何的不解,可随时登陆查询,小编很高兴为您服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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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讨厌老师的行为

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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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学生,都离不开和老师的相处。一些师生关系好的学生,成绩也会不断提高。反之,如果学生对老师产生了抵触的心理,那么成绩也可能频频下滑。学生最讨厌老师哪些行为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学生习惯养成名言警句精选

1.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养成一种做好事的习惯。——Aristotle

2.不良的习惯会随时阻碍你走向成名获利和享乐的路上去。——作者:莎士比亚

3.人喜欢习惯,因为造它的就是自己。——作者:萧伯纳

4.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便就是最差的主人。爱默生

5.起先是我们造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成我们。王尔德

6.习惯就是习惯,谁也不能将其扔出窗外,只能一步一步地引下楼。马克·吐温

7.总以某种固定方式行事,人便能养成习惯。亚里士多德

8.坏习惯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奥维德

9.习惯是在习惯中养成的。普劳图斯

10.孩子成功教育从好习惯培养开始——巴金

11.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约·凯恩斯【美】

12.好习惯会使人受益终身。

13.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养成一种做好事的习惯。——亚里士多德

14.孩子成功教育从好习惯培养开始——巴金

15.习惯不加以抑制,不久它就会变成你生活上的必需品了。——奥古斯丁

看过“学生讨厌老师的行为”

学生讨厌老师的行为

拖课

这是上个学期我们班最严重的现象,XX老师拖课最高纪录11分钟,一直拖到下一节课上课,还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拖个几分钟啊”可苦了我们化学老师啊!~~

提过高要求

这个历史老师顶会了,三天两头说:“你们班那,平均分要比普通班高10分,与兄弟班级差距不能超过2分……”当我们超人啊,历史少学了一个学期,还想怎么样?考那么多已经给他面子了。

与其他班比较

X老师:“你们那,真不如XX班,他们……(一堆优点),你们……(一堆缺点)……”喜欢他们就去教他们那,有本事别来教我们!

罗嗦

估计这是每个班主任的通病没,但我们班的这位忒烦那,just为了一件小事,可以从5:45一直罗到6:30,克扣我们半小时自修时间。

作业多

这个搁谁那都受不了,作业写到手软,头昏,不知道那些老师怎么想的,自己批批不累啊!

作为老师,除了完成自己该尽的教学义务之外,处理好师生关系也是一门学问。好的老师教出来的学生大部分成绩优异,家长也十分放心,所以,老师们不妨多了解一下学生的心理需求,不做令学生反感的事情。

学生生活的好习惯

品德习惯好

1. 有礼貌,见到老师、长辈、朋友、邻居主动问好。

2. 懂得感恩,懂得给予,别人给予我们帮助,不要忘了跟对方说声“谢谢”。

3. 讲文明,讲秩序,不随地扔垃圾,不再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打闹,自觉排队。

4. 懂得爱自己、爱家人、爱家庭以外的人,不欺负弱小,不随意打架。

5. 谦虚做人,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尊严。

6. 认真倾听别人说话,不随意插话打断别人说话,不随意顶撞父母和长辈。

7. 认真听取他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完善自我。

8. 有良好的自信心,遇困难会主动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9. 受到挫折不悲观失望,能乐观积极地去面对。

10. 开朗大方,活泼乐观,心胸宽广,不斤斤计较,思想健康向上。

11. 诚信做人,不说谎话。

12. 热爱祖国,珍惜家庭荣誉,班集体荣誉。

学习习惯好

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为自己而学,争做出色的好孩子,好学生。 有良好的学习秩序感,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有良好的坐姿和执笔姿势,书写规范。 有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通过阅读,不断丰富视野,积累知识,提高理解能力。 学习中不依赖他人辅导,自觉管理和有计划完成课外作业,自己主动检查作业。 平时写作业时像对待考试一样认真,考试时像对待写作业一样轻松。 四、 独立能力好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果不会,可以寻找他人帮助,但不需要别人包办代替。 不断提高行为自控和情绪自控能力。 遇事有主见,不盲目从众,有敏锐的分辨力。 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做事,独立判断的能力。

身体素质好

1.合理安排睡眠时间。

2. 不挑食,均衡营养。

3. 合理安排玩的时间,不过度玩耍。

4. 平时多参加户外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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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山河令叶白衣多少岁 叶白衣为什么不会老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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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年龄,叶白衣等于是温客行、周子舒爷爷辈的人物,但他的外貌却宛如一个少年,简直令人感到不解。可能众人见到叶白衣后,对他练的功夫更感兴趣,希望他能传授不老之术。实际上,叶白衣的确是通过修炼独门秘籍,所以才能保持容颜,而且几乎没有副作用,比天山童姥使用的方法还要方便。那如今叶白衣到底多少岁呢?恐怕他老人家不愿意说,天底下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1、叶白衣多少岁

叶白衣实际年龄不详,在原著小说中,叶白衣活了很多年,因为修炼了某种功夫,他可以不老不死。剧中,叶白衣擅长使剑,是一名隐居世外的高人,江湖上的人都尊称叶白衣剑仙。

拜访五湖盟的时候,叶白衣霸气报上姓名。五湖盟的人不知道剑仙的真名,以为剑仙是一名老者,把叶白衣当成剑仙的手下。叶白衣懒得和五湖盟的人解释,很潇洒的离去了。五湖盟的盟主很不解,为什么叶白衣年纪轻轻武功那么厉害,气场也不是一般的强大。其实,叶白衣只是看着年轻,实际年龄比五湖盟的盟主大多了。

看过书的小伙伴爆料,原著中,叶白衣不叫剑仙,叫长明山古僧,同样是容颜不老设定。当初,一名女子背容长青上山,求叶白衣救容长青,叶白衣修炼了某种武功,最终治好了容长青,并且获得了长生不老的能力。后来,容长青虽然娶妻生子,但是一直留在山上陪伴叶白衣。叶白衣和容长青成了挚友。

剧中,叶白衣的形象基本符合原著,只是称呼换成了剑仙。

2、叶白衣为什么不会老

叶白衣不老是因为他修炼了绝世武功——六合心法,功效和天山童姥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有异曲同工之处。当年在傀儡庄,为了救容长春,叶白衣意外修炼得了六合心法,从这之后,他的容貌就一直没有变过,一直维持着年轻时的样子。虽然可以容貌不变,但是需要一直喝雪水吃冷食,对于叶白衣来说,这样活着没有依然,吃遍天下美食,然后自然死去。下山之后,叶白衣就像个十足的吃货,有好吃的就吃,有好喝的就喝,但随着这些而来的,就是他衰老的迹象也开始出现。

其实不用说,叶白衣肯定要厉害些。叶白衣练得了六合心法,而且潜心修炼几十年,活了都快一百年了。谁更厉害,显而易见。叶白衣算是温客行和周子舒的爷爷辈了,他是容炫的师傅,而容炫和温客行的父母是朋友,说来两人还有点交集。

作为主角,温客行不仅武功高强,怼人也很厉害。但遇到叶百叶之后,温客行也有吃瘪的时候,两人见面就互怼,非常好笑,让温客行更气的是,自己不仅说不对他,还打不过他。可谓“不吵不相识”,两人最后也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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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习惯有哪些 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哪些呢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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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指良好的习惯,就是做有益于自己、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事。

每个人都应该从小养成好习惯:自己穿衣、洗漱、铺床叠被,用完的用具要放回原位。自己整理书包、书桌、书柜和房间,保持生活环境干净整洁。自己的小件衣服自己洗,还要学会帮助父母做家务事。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见到老师和客人主动问好,多用礼貌用语。乘车排队、安静、有序,在公共场所讲文明,有安全意识。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懂谦让。爱护幼儿园环境,看见垃圾能主动捡起。讲究卫生、穿戴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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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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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下面来看看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吗?

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因此,我们将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称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显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客体是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观上是营利为目的的故意,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以上是小编介绍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的内容,本网财产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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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全文共 15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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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施行。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解读】制定依据:《募集行为办法》上位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证监会105号文),需要说明的是:

1、105号文年底可能会被《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所代替,届时本办法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2、本办法属于自律性规则,只有中基协可以依次对会员进行监管或处罚,其他机构或机关均无权援引。

第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解读】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1、在中基协已办理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有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并成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单纯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不能受托募集私募基金,否则可能招致证监会的处罚。

第三条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管理办法。

【解读】外包服务机构:外包服务机构分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受本办法约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除适用本办法外,还受《基金业外外包服务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未正式发布)约束。

第四条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解读】从业人员:本办法要求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人员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这一点对基金销售机构而言问题不大,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可能一时半会没有这么多有资格的从业人员。另外,在法律责任方面,如果从事基金募集人员缺少基金从业资格,并无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解读】行业自律:强调本办法的性质,属行业协会自律规则,对行业协会会员之外成员原则上无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解读】募集机构的责任:本条分两款分别从肯定性和禁止性两个方面原则性规定募集机构的义务和责任。遇有特殊情形本办法做出明确处罚规定的,中基协完全可以依照此条给予募集机构相应的处分或处罚。本条第二款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只规定适用于基金销售机构,在办法中扩大适用至私募基金管理人。

第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解读】管理人责任: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本办法新增“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受托责任,全面覆盖了我国目前所有的私募基金类型。同时该条明确了委托募集最终的责任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这一责任并不因委托募集而免除。

第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基金销售协议与作为基金合同附件的关于基金销售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为准。

【解读】基金销售协议:本办法中的基金销售协议,笔者理解为更应该是“委托销售协议”,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之间对权利义务的划分,严格说属于内部约定,但应当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如果事后因此而发生纠纷,投资者可依据合同法第402条、403条规定选择起诉。第二,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本条增加了“基金销售协议与作为基金合同附件不一致的解决办法,即以基金合同附件为准”。

第九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下一页是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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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禁止违规拆分转让:本条两款分别针对募集机构和投资者,第一:私募基金拆分主要包括份额拆分和收益权拆分,两种拆分都会突破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因此被严令禁止;同时,相比于征求意见稿,办法增加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这一规定远比征求意见稿中“基金合同约定转让条件”的要求更为苛刻。如何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条件,实践中一是在基金合同中就转让条件部分用黑体强调,二是将私募基金转让条件,单独让投资者抄写一份并签名。第二,告诫投资者只能为个人买基金,且不能购买拆分后的基金,否则只能后果自负。

第十条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解读】保密义务:本条规定了募集机构对投资者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属常规规定。

第十一条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解读】资料保存义务:本条明确了募集机构的资料保存义务,基本上与募集有关的资料都需要妥善保存,另值得注意的是,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盘终止之日起不少于10年,而不是只保存10年。有的私募股权基金本身存续期就很长,比如5+2、7+2等,如加上本条规定的10年,其募集资料保存义务接近20年。这对募集机构的档案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第十二条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募集机构归集的,在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

【解读】开立募集专用账户:本条规定的“募集专用账户”与我们之前常提及的“托管账户”,笔者理解本质上并无多大差别,主要是负责募集资金的安全以及确保资金原路返还,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的规定,开立主体扩大到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但条款中又同时出现“托管资金账户”字眼,显得不很严谨。

第十三条 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会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解读】募集专用账户监督:本条规定的“监督协议”类似于业内常提及的“托管协议”,但从条款具体内容看,显然监督的范畴要大于托管。同委托募集协议一样,监督协议同样需要明确协议各方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如监督机构出现重大过错,投资者能否向监督机构主张权利,这是至今仍很有争议的问题。另外,中基协允许金融机构同时担任募集机构和监督机构,条件是取得基金销售资格、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

第十四条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解读】募集专用账户资金安全:本条意在规定募集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属性,不属于账户开立机构所有,也不属于使用机构所有,到底应当归谁所有呢?条款中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严格说,基金就是一堆钱的组合,很难确定组合后的资金所有权,因此办法有意规避了这一话题。本条后半句明确提到该账户内的资金不属于破产或清算财产,应当说对投资者是一个定心丸。实践中与此相对应的是,投资者个人因债务问题被起诉,其在专用账户中享有的基金份额能否被冻结或者如何冻结,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基金风险揭示;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五)投资冷静期;

(六)回访确认。

【解读】募集程序:本条是办法新增加的,征求意见稿并无此规定。在第二章一般规定中规定了募集的一般程序,但在随后的立法行文中却并未按前述程序逐一规范,显有多此一举之嫌,笔者更愿意将此理解为中基协的倡导性规定,并无实质性意义。

第三章 特定对象的确定

第十六条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解读】公开宣传信息:本条明确了募集机构可以公开宣传的信息,值得注意两点:一是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新增可公开“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中基协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也是可以公开宣传的;二是前述范围为穷尽列举!即除此项列举之外,其他的信息均不得公开宣传。

第十七条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解读】向特定对象推介:本条强调首先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然后才能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增加前置程序规定,中基协期望能用前置程序界定特定对象,当然这一初衷愿望是良好的,但在实践中对“特定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一直争议颇大,理解也是莫衷一是。

第十八条 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解读】特定对象调查程序:本条确立了问卷调查作为募集机构确定特定对象的主要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结果,藉以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从而将投资者圈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强调投资者书面自认合格,从不同方面加强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另外,办法保留了评估结果最长有效期3年的期限,但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豁免情形,即如果是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则免于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下一页是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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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者自愿的前提下获取投资者问卷调查信息。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私募基金投资者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详见附件一。

【解读】调查问卷内容:本条主要是规定调查问卷内容:1、中基协发布的《私募基金投资者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内容相对已经比较全面了,但在该指引中首先需要投资者自己给自己打分,问卷中5大方面包括每一小题能有具体的分值分配最好,这样便于投资者自己给自己打分,另外在募集机构给投资者的打分与投资者自评打分出现较大反差时,该如何解决呢?这可能是募集机构需要在实务众解决的问题;2、之所以中基协只发布了个人版指引,是因为针对法人投资者按证监会105号文,只需核实其净资产是否达到1000万即可,无需再填写调查问卷。

第二十条 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前述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二)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三)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四)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五)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六)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解读】在线特定对象调查程序:本条主要是基于近两年来我国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发展势头凶猛而制定。总体上而言,同前文线下特定对象确定并无实质不同,一样的有投资者自认合格,一样的有问卷调查,一样的有募集机构评估其风险能力;所不同的是,募集机构需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投资者同意相关网络服务协议但投资者无需为自己打分。尽管如此,但笔者仍然相信,这一规定会对当下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带来极大的发展和促进。

第四章 私募基金推介

第二十一条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解读】基金风险评级:本条是办法的新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中并无此条。对私募基金的风险评级,证监会105号文有过规定(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应当说,办法规定的评级主体由105号文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扩大到募集机构。但现实中,募集机构自行确定的风险评级缺乏一定的可信度,另大多数评级机构都由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兼任,社会上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级还比较少。市场呼唤把更多的私募基金评级工作交给市场上专业的人士来做。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并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使用推介材料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外,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解读】推介材料责任方:本条明确了私募基金推介材料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并使用,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推介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募集机构(包括基金销售机构)的责任,也就是说,尽管基金销售基金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基金,但对基金推介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是不用负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四)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九)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

(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解读】推介材料内容:本条规定了基金推介材料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有几点:

1、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致,不应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和重大遗漏;

2、材料内容中需要揭示该基金的服务提供商,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信这对很多律师而言是个好消息;

3、材料推介中第14项,系在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增的。说明入伙协议书、入股协议书不能替代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这对遏制当前很多私募基金运行中惯常采用的签订入伙协议书、入股协议书而不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乱像,是有着积极作用的。换个角度看,这也是中基协正式宣告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创投基金等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权,即不再局限于对基金合同的监管。

4、材料推介中的私募基金风险提示环节尤为重要,要求相关内容清晰、醒目,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投资者注意,具体方式实践中比较多样,在此不予赘述。

第二十四条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五)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六)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七)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八)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九)恶意贬低同行;

(十)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十一)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下一页是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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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禁止的推介行为:办法保留了征求意见稿中比较严格的要求,主要是对相关宣传上作了一些禁止,典型如使用安全、高收益、无风险等字样,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措施,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词语,片面推介以往短于6个月的基金业绩等,在这里重要要说的是第(三)项,即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包括“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应当说,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包括私募证券基金,长期以来一直奉行的“预期收益”这一宣传策略,在于规避“保本保收益”触碰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征求意见稿此条一出,业内争议纷纷。一是强调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产品,提供预期收益率是监管明确允许的做法,而私募基金何以不能通过预测收益率进行宣传?二是比较分析国外各大私募基金,都是以预期收益率作为宣传,保本的也是经常有,为何到了国内就不行了。尽管如此,中基协还是力排众议,坚持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中基协禁止私募基金“预期收益”、“预测投资业绩”宣传,那么募集机构靠什么来吸引合格投资者?当然具有一定品牌效应、过往业绩良好的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方面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相比之下中小私募基金管理人就很煎熬,如此一来势必会产生大量的“抽屉协议”。笔者认为这条在实际执行中会非常的困难。

第二十五条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解读】禁止的推介载体:本条是对证监会105号文第十四条的细化(第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设置特定对象的微信朋友圈、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邮件,这都是现实中推介工作人员常常会触碰之红线。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在实践中也经常用到,但同微信朋友圈一样,实践中相对比较难把握,监管起来也很有难度。

第五章 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

第二十六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详见附件二。

【解读】风险揭示书内容:本条是对证监会105号文第十六条的细化,中基协并给出了详细的《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实践中私募募集机构只需参照该指引执行即可。然而笔者疑惑的是,该《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同样也适用于机构或企业投资者么?从该指引的具体内容看,显然是适用于机构和企业投资者的。前面的调查问卷风险能力评估既然不适用于法人投资者,为何到了风险揭示这一块又适用于法人投资者呢?

第二十七条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并确保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解读】合格投资者确认确认程序:本条强调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以此达到确认其是否合格投资者的目的,然而这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由谁来担责?或者只要形式上有就行?

本条第二款是办法新增条款,强调募集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确保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特定数量(有限公司50人、有限公司50人、股份公司50人、企业型基金200人)。

第二十八条 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解读】合格投资者标准:本条所确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与证监会105号文第十二条的规定一致,并无变化。

第二十九条 各方应当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

【解读】投资冷静期:本条确定的投资者冷静期制度,是私募基金首次提及,证监会105号文并无类似规定。合格投资者确认——签署基金合同——冷静期,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约定看,冷静期自基金合同前述完毕且投资者缴纳认购机构的款项后起算,基本上是赋予了投资者24小时内可以返回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样就需要募集机构及时确认投资者缴纳认购基金款项的具体时点,最好能在基金合同中写明。 >>>下一页是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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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二)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三)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四)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五)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六)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七)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八)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解读】回访确认:本条确定的回访制度系首次提及,是中基协赋予募集机构的一项特殊义务。按说有了冷静期制度,冷静期满后投资者不反悔的,基金合同即告生效,中基协希望用募集机构回访的方式对投资者再次进行提醒,并限定:回访主体——只能是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只能是前台或客服了;回访方式——电话、邮件或信函;回访内容——前述八大类。如此一来,募集机构要增加必要的人力、物力,一方面要保留回访的记录包括录音电话等,另一方面要对回访的不配合作出必要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解读】回访的后果:本条是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增条款,具体含义有:

1、基金合同强制约定:回访确认成功前投资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2、未经回访确认成功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不得划转至其他账户。按照笔者理解,对于回访确认成功的投资者,其缴纳认购款项可以划转,基本上可以说回访确认成功一名投资者,可划转该投资者的认购款项。

第三十二条 私募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三)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解读】豁免确认对象:本条确立了合格投资者的豁免制度,基本源于证监会105号文第十三条,但本条第(三)项“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是105号文所没有规定的,笔者理解,者可能是出于监管部门的考虑,对保险、信托、银行等机构的产品留出了空间。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会员及登记机构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合规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会员及登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解读】自律检查权:本条确立了中基协对会员及登记机构的合规性检查权。

第三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

【解读】不当委托后果:委托没有基金销售资格机构募集资金,基金无法备案,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要委托有基金销售资格并成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解读】一般违规募集责任:本条主要从两个方面解读:

1、一般违规募集行为:募集机构责任、管理人责任、销售协议、违规拆分、保密义务、资料保存义务、开立募集专用账户、募集专用账户监督、募集专用账户资金安全、向特定对象推介、特定对象调查程序、调查问卷、在线特定对象调查程序、推介材料责任、推介材料内容、风险揭示书。

2、法律后果:(1)对募集机构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2)对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机构采取暂停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等措施。

【解读】冷静、回访责任:募集机构不履行相关冷静期、回访期等制度的,可能会招致暂停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

第三十七条 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解读】严重违规募集责任:本条解读同样分两方面:

1、严重违规募集行为:违反公开宣传信息、基金风险评级、禁止的推介行为、禁止的推介载体、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合格投资者标准。

2、法律后果:(1)对募集机构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2)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 募集机构在一年之内两次被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解读】加重处分的情形:本条同样分两个方面解读:

1、可能加重处分的情形:一年内两次被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两年内两次被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

2、加重处分后果:前者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后者对其撤销管理人登记。

第三十九条 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相关自律措施。

【解读】外包服务机构责任:笔者理解,由于单独的《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未出台,故对于外包服务机构参与募集环节违反相关规定的,不排除中基协秋后算账的可能。

第四十条 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或举报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募集行为。

【解读】投资举报:本条确立了投资者可就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任何违规募集行为向中基协投资或举报。

第四十一条 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募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中国基金业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解读】诚信记录:募集机构、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违规收到中基协纪律处分的,可能会被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二条 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移送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行政与刑事责任:中基协的纪律处分并不免除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法律责任。 >>>下一页是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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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

【解读】生效日期:自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给了从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个月的缓冲期,这是极为不易的。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

【解读】解释权:中基协享有本办法解释权,同样,还有监管权。

私募投资种类

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有趣的是,美国投资者偏好第一种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的投资决策更独立,而第二种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扰;而欧洲投资者更喜欢第二种基金,认为这类基金因母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充足资本而更安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的投资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

资金来源的不同会影响投资基金的结构和管理风格,这是因为不同的资金要求不同的投资目的和战略,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私募投资的特点

1、资金筹集具有私募性与广泛性。

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其销售、 赎回都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资金来源广泛,一般有富有的个人、 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 战略投资者、 养老基金和 保险公司等。

2、投资对象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并且其 项目选择的唯一 标准是能否带来高额投资回报,而不拘泥于该项目是否应用了高科技和新技术。换言之,关键在于一种技术或相应 产品是否具有好的市场前景而不仅在于技术的先进水平。

3、对投资目标企业融合权益性的资金支持和管理支持。

私募股权基金多采用权益投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的 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 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形式。私募股权投资者通常参与企业的管理,主要形式有参与到企业的董事会中,策划追加投资和海外上市,帮助制定企业发展策略和 营销计划,监控财务业绩和经营状况,协助处理企业危机事件。一些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与 资源,他们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策略、 融资、 上市和人才方面的咨询和支持。

4、属于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一个 项目可达3~5年或更长,属中长期投资; 投资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需要说明的是,私募股权投资本身从全球范围寻找可 投资项目,并不区分国际国内。

5、对 非上市公司 的 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 长期投资,所以 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6、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 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 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 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 保险公司等。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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