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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怎么索赔【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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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索赔有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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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步认识到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安全是生产的保障,生产必须安全。对工伤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那么,工伤索赔有哪些费用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包括的费用: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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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索赔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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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依据城市工人的特点构建起来的,其对农民工的适用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那么,工伤索赔谈判技巧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谈判技巧:

关于工人工伤赔偿谈判技巧必须按照法律的依据,才能更好地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依据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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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伤索赔找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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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市场主体空前活跃,劳动就业及保障制度也日益健全完善起来。那么,工伤索赔找什么单位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需要找的单位: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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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退休后返聘人员工伤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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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生产技术日益复杂,人们在享受生产力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承受着与日俱增的工伤事故所带来的痛苦和损失。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退休后返聘人员工伤索赔:

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

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专家提示:

受行业特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市场竞争激烈等影响,用人单位通常会选择聘用兼职、退休人员从事产品研发、技术支持、咨询顾问、财务等此类“越老越值钱”的工作岗位,并以此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很多用人单位却忽视了此类人员发生工伤应负的法律责任,反而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因此,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为兼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为退休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以减少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支出,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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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地工伤误工索赔程序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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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社会转型期单位与职工之间劳资纠纷、工伤纠纷等权利纠纷时常发生。那么,工地工伤误工索赔程序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地工伤误工索赔程序:

1、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2、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3、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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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伤9级应从哪些方面进行索赔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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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为促进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身份的差异,他们始终处于弱势,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那么,工伤9级应从哪些方面进行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9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索赔:

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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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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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受伤后的治疗以及以后的开销,对于职工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发生工伤事故索赔程序: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公司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时,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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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没有工伤认定能索赔吗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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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仲裁在处理工伤类劳动争议时的重要依据,故二者的衔接直接关系工伤类劳动争议能否及时高效处理,让争议双方特别是劳动者实现快捷维权。那么,没有工伤认定能索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索赔,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工伤索赔方法: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4、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5、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定。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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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职工出现工伤怎么索赔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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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伤事故也日益严重,日渐频繁,如何处理工伤事故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那么,职工出现工伤怎么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工出现工伤索赔方法: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受害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特别提醒,如果工伤受害者和所在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认定工伤时对工伤受害者不予配合的,工伤受害者先要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提出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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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伤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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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大量增加。那么,工伤索赔需要哪些手续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需要的手续:

1、先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领取,有些地方政府网站建设好的,也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该申请表。

2、准备以下材料:

(1)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和原件;

(2)劳动者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和原件;

(3)劳动者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和原件;

(4)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片、录音等);

(5)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6)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和原件;

(7)其它材料等。

注:社保部门只收复印件,准备原件的目的是社保机构要核对原件。

3、到用人单位所属区/县级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社保部门会根据劳动者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则会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4、劳动者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社保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开出《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5、劳动者的材料基本收齐后,工伤保险部门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事故调查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保险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

6、社保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

7、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后至一年内。

8、工伤职工如果部分材料无法搜集提供,可向人社局申请,由人社局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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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伤事故如何维权索赔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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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频频发生的农民工讨债事件,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然而近几年又发生了农民工工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由于很多农民工不知道工伤的定义以及赔偿标准,所以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让大家可以很好的解决工伤事故如何维权索赔这些事情,今天就由的小编来为大家说一说这个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工伤事故维权索赔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无法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后,经治疗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审核发放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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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伤索赔的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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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立法目是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但维权程序的繁琐规定,也给劳动者维权造成很大障碍和困难。那么,工伤索赔整个流程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的整个流程: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4)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5)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定。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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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索赔的具体流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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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受伤,本应得到相关的救助,可有些用人单位不但平时不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出了事故还常常不给员工申报工伤。那么,工伤索赔具体流程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的具体流程: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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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伤索赔有效期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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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是一个重要方面。那么,工伤索赔有效期多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有效期: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的维权方法: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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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保险索赔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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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后又该如何报案了?年末出行车辆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也增加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索赔知识有哪些。

1、工伤保险索赔的报案环节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先积极救治,并在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如因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在死亡后48小时内备案。

职工发生其他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认定为工伤后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登记。

用人单位经办人可从当地社保网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按规定自行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报案结束后,单位经办人需持《工伤事故备案表》原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传真件或复印件,视伤情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

2、什么伤算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必须在发生事故后经过交管部门作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经交管部门认定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有三种情形,一是同等责任,二是次要责任,三是无责任。

20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详情

1、20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2、2016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程度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具体表现在:一是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二是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三是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的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3、2016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影响

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索赔的报案流程”全部内容,更多社保知识欢迎大家关注。

工伤保险索赔知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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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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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伤赔偿案件日趋上升,但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中,因劳动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导致败诉或不予受理的案件占较大比重。那么,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技巧如下:

技巧一: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工伤赔偿

技巧二:掌握可以认定为职业病的情况

技巧三: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技巧四:注意工伤认定程序

技巧五:了解劳动能力鉴定

技巧六:索要工伤赔偿的六种途径

技巧七:学会撰写相关文书

技巧八:善于利用免费法律帮助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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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事故致人死亡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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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与社会的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践中,工伤维权已成为中国农民工面临的不容忽视的难题。那么,工伤事故致人死亡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认。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有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发生工伤的维权方法: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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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交通肇事中工伤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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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工伤事故率不断上升。那么,交通肇事中工伤怎么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交通肇事中工伤的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关于这方面,各个省市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情况还请你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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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伤和交通肇事可以同时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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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在《社会保险法》中的确立是对目前工伤保险救济规则的重要补充。那么,工伤和交通肇事可以同时索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和交通肇事可以同时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关于这方面,各个省市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情况还请你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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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职工被解雇可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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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

1、工伤职工被解雇能否索赔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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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职工被解雇可否索赔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

工伤的认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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