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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还能更名吗(推荐20篇)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下面和问学吧小编一起去看看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还能更名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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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购房百科:房子到底值多少钱?看看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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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当然,每一种因素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有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较大(即随着这种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房地产价格的升降幅度较大),有的因素则影响较小。

当然,在不同的时期,由于各地的市场差异或者房地产的类型不同,各因素的影响程度也是会有所变化的,比如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也许会变成影响较小的因素,甚至没有影响;相反,那些影响较小的因素有可能成为主要的影响因素。那么目前哪些因素对房屋价格影响较大呢?

一、建造成本影响房价

房地产区别于一般物品,具备两重属性,即商品属性和资产属性。

房子是用来居住的,体现出它的使用价值;同时,房子也可以用来买卖和出租,体现出增值价值。

正因为房子的资产属性,所以注定房子的定价不是由建造成本决定的,但是建造成本可以影响一套房子的价格。

房子的成本有哪些呢?钢筋水泥加砖头等原材料价格+土地成本价格+人工价格。这个成本是不断变动的,正因为这些年原料成本、人工成本以及土地价格成本不断升高,而且不同的区域,这些成本存在一定的差距,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偏低一些。

二、楼盘条件影响房价

1.位置

位置包含了多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大的区位,比如说房子是在市中心还是在郊区,是在商务区还是在生活区,是靠近轨道交通还是远离轨道交通……区位对于房价的影响是最明显的,不同区位,房价相差较多。二是指房子在小区中的位置,比如说普通的楼座和楼王之间,价格就会有差异;临路的和不临路的,也会有差异。

2.位置

楼层对于房价的影响也是比较明显的。一般来说,随着楼层的增加,同一户型的房子每平米要几十元至上百元,顶层要比次顶层便宜。一套100平的房子,每层的总价相差几千元,楼层间隔越大,差价也就越大。

3.户型

户型对于房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朝向和通风性上。同一楼层,全明通透户型的单价肯定比其他户型要贵一些。尤其是塔楼,各个朝向的户型都有,一般南向和东向的户型要明显更贵。

4.装修

现在很多房子都是精装交付,精装的房子肯定要比毛坯的贵一些。精装房的好处在于省去了自己装修的成本,省时省力。而且装修的钱也算到总房价里,可以分期支付。

5.开发商口碑

同一地段相邻的两个新楼盘,品牌开发商开发的卖的往往比一般开发商开发的要贵一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品牌溢价。同样,品牌开发商开发的楼盘的升值潜力也更大一些。

三、供求状况影响房价

房产也不会脱离供求价值理论。上述因素对房子的影响是间接的,影响到房子的供求状况最终才导致价格变动。

按照现代经济学的供求关系理论可知,供不应求之时,房价就会上涨,供过于求之时,房价就会下跌。而在现实中,商品住宅供给加大或者库存增加确实会影响到房价,比如2016年长沙有合肥炒房团过来炒房,部分售楼部的房屋供应因此减少,房价出现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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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房时机选择:夏季购房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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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都讲究“金九银十”,夏天作为买房的淡季,由于天气的缘故,很多人不愿在此时出手。事实上,夏天是一个的买房好时机

第一是优惠多。夏季作为淡季很多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都会抛出很实在的优惠,除了价格大大降低之外还会送一些赠品,比如送冰箱、送物业费啦等等。

第二是夏季的气候可以让我们更全面的了解房屋质量。因为夏天的雨水较为丰富,日照时间长,可以让买房人对房子的建筑质量看个明白,尤其是通风、排水、防潮、采光等细节问题。

第三是夏季装修有好处。夏季的高温会加速空气中甲醛等有害物质成倍的释放,而有害物质散发的刺鼻气味大家很容易就能闻出来。高温还会加剧油漆挥发,干得快。夏季白天长,装修工人的工作时间也相对延长,对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也很有帮助。

查看是否通风。看通风效果一定要去工地,一是看看楼间距、楼体分布;二是看户型,是否通透,周围有没有遮挡物,会不会挡风等等。

关注是否有防潮设施。夏季阴雨天气相对较多,所以室内防潮问题较为关键。特别是一些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偏向买1-3层,周边管道比较多,墙皮与楼板防潮问题更为重要。现在有些小区底层住宅往往高架半层或1米~1.5米,底下做半地下室处理,能对防潮起较好作用。

雨水能否及时排放。如今不少房子自带地下室或者地下车库,买房人在选房时一定要注意小区的排水能力,否则一场大雨过后,地下建筑空间都泡在水里,就得不偿失了。一个办法就是大雨过后,去工地实际探查一下情况,如果雨水都往外流,说明房子地势高,如果谁都往里流,那么房子就不要考虑了。

看采光。常见不见阳光我们是会得抑郁症的!所以采光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其中包括房屋朝向、周围有没有遮挡物。还有一个常识问题,夏天的太阳高度要比冬天高,所以夏天采光很好的房子,并不代表冬天也一定好。当然,如果夏天采光都有问题的房子,那么冬天的情况会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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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约定购房面积出现差异 谁为多出的面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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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而言,收到“入住通知单”是一件大喜事。这意味着验房、收房之后,把装修搞好,就可以入住梦寐以求的新家了。可是看到通知单上的“温馨提示”,还得再交两笔钱才行,一是要补齐房屋面积差价,二是要提前交9个月的物业费,你怎么看呢?看看下面的案例解析。

约定购房面积出现差异则多退少补,究竟谁为多出的面积买单?对于多出来的购房面积,区分误差产生的原因是要求购房者支付多余房款的重要依据。

法律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计算公式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案件解析

1、虽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面积出现差异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但是实践中大部分的购房合同都会双方约定“对于房屋面积差异,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处理”;此处理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合法有效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的。

但是,此约定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风险,因为一旦所购房屋的实测面积增加,购房者则需要多支付额外的房款;在“寸土寸金”的购房背景下,购房者已经为购房花费大笔的价款加上装修花费,很多时候已经没有能力承担额外的房款;同时,存在不良开发商宣称“0公摊”,而后又通过增加公摊面积而导致房屋整体面积发生差异或是套内使用面积变小等情况。所以在约定面积差额的处理方式的时候一定要留心,一定要分别约定套内面积的大小和公摊面积的大小,并同时约定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时的处理办法,避免为多出的公摊面积买单。

2、购房者是否一定要为购房面积发生差异而买单?

根据以上案例,小编提醒并不是所有的因面积差异所增加的购房款都是要购房者买单的,如果房屋面积发生变化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误差的原因造成的,此原因是双方都可以预见的,所以购房者是要支付额外的面积差异购房款的。

但是如果房屋面积发生差异的原因不是因为施工的原因而是因为分摊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这是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所无法预见的,如果要购房者一人承担额外的面积差异购房款也是有违公平原则的。

3、此外,在约定违约责任时,一定要明确区分逾期未支付购房款与逾期未支付面积差异增加或减少而产生的购房款增减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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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购房菜鸟不懂验房 七大技巧让你速成达人

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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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事情,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能买到一套满意舒适的房子并不是易事,特别是在验房的时候,挑选一套非“问题房”可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层高是否达到合同标准

层高如果没有达到标准,会使今后的生活产生一种莫名的压抑感。而降低层高也是一种开发商节省成本的方式,所以,验房的时候首先就是要注意层高是否达标,如果没有达标,宁可不要。

其实,检验层高的方法很简单,把尺顺着其中的两堵墙角的阴角测量,而且同时测量房内多处地方,看是否达到合同标准即可。

墙壁是否渗水有裂痕

新房墙壁渗水之事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整栋楼的所有窗户下面的墙壁都渗水。而验收墙壁最好选择交房前,下完大雨的的第二天去检查一下。如果这时候墙壁有问题,那肯定是一目了然的。

墙壁除了渗水之外,还要检查墙壁是否有裂缝。裂缝是工程质量有严重的问题,所以一定要仔细验收。

厨卫防水是否做好

有些项目事先已经声明并未做厨卫的防水,那就需要自己来做了。特别是二手房,一定要事情问清是否做了防水工作,如果交付时已经做了防水,那就需要去进行验收看防水是否做到位了。这个一定要亲自监督,假如在装修后才发现防水没有做好,那就很麻烦了,不得不拆除已经装修一新的地面来做一层新的防水。

方法也很简单,用水泥沙浆做一个槛堵着厕卫的门口,然后再拿一胶袋罩着排污、水口,再加以捆实,然后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厘米)。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板即可。

水电是否通畅

首先是验一下房屋的水电是否通了。当然,对于一些高级装修来说,多数的水电后期都要更换的了,所以有时候这些内容倒不是关键的了,但如果你不打算更换水电的话,特别是二手房,那么这些东西就必须认真验收了。

验电线,除了看看是否通了电外,主要是看是不是电线是否符合国标质量。再就是电线的截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来说,家里的电线不应低于2.5平方,空调线更应达到4平方,否则使用空调时,容易过热变软。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的配置,多数土建的电线会差一个等级。

管道排水是否顺畅

这里所指的管道,指的是排水、污管道。犹其是阳台之类的排污口,验收时,预先拿一个盛水的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看水是不是顺利地流走。为什么要验收这个呢,因为在工程施工时,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偷”这个工。把一些水泥渣倒进排水管流走,如果这些水泥较粘的话,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东经常不会主动告诉你管道是否畅通,是否能正常使用。所以,一定要着重注意,如果交易后才发现问题,那有苦也没地方诉。

门窗的密闭性是否正常

门窗的密封性验收最麻烦的一点是,只有在大雨天方能试出好坏。但一般可以通过查看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牢固这一点来证实。阳台门一般要看阳台门的内外的水平差度。会有这样一种情况,阳台的水平与室内的水平竟然是一样的,这样,就很难避免在大雨天雨水渗进的问题了。

房子是否合格,是否满意,很可能关系到整个家庭,尽管很多其他的项目的验收只有专家才能看的出好坏,但是,如果可以,最好带上一个做工程的朋友一起去看看。

房屋内地平是否有误差

其实验收这个,对于普遍用户是有一定难度的。验地平就是测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平误差。验房屋内地平是否有误差,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开发商的建筑质量。因为作为业主方,根本是不可能去验收主体结构的。那么就只能从这些细节来看质量了。

测量的方法也是挺简单的。去五金店买一条小的透明水管,长度约为20米左右吧,然后注满水。先在门口离地面0.5米或1米处画一个标志。然后把水管的水位调至这个标志高度,并找个人固定在这个位置。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离门口最远处的室内。然后看水管在该处的高度,然后再做一个标志。然后用尺测量一下这个标志的离地高度是多少。这两个高度差就是房屋的水平差。你也可以通过这种办法如此类推,测量出全屋的水平差度。一般来说,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3厘米在可以接受的范畴。超出这个范围,那就要问责开发商。在二手房买卖中,就完全可以放弃这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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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购房定金可以退吗?退定金流程怎么走?

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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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很多购房者在购房之前会要求交一笔订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看完之后,你是不是对订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下次,遇到交定金或退定金的情况时,一定要采取相关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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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 全款贷款归属有不同

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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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不少年轻人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支持,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有些父母更是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全力支持子女买房。那么问题来了:父母参与出资买的房,是不是就算子女的个人财产?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主要依据了两条法律规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述司法解释,分别针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和部分出资这两种不同情况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以几种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情况,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分析。

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记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拥有房子的绝对产权,这个婚前财产没跑了。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一人还贷。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小明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丽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5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小丽的赠与,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赠予合同中约定某项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和前一种情况类似,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和小丽二人的赠与。

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或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双方父母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无论全款还是贷款都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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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贷款计算器:购房贷款利息这么高你知道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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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利息在贷款初期比每个月固定要还的本金还要多你知道吗?本文将以实例说明问题,教你做好购房贷款预算。

假设以公积金购房贷款100万,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房贷分30年还,现在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是3.25%,每月要还的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

1、每月要还的本金金额怎么算?

如果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金,应该将本金100万平均分到360个月(30*12),这样算下来每个月固定还本金2777.78元,这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购房者以后30年内的每个月都要返还银行。

2、重点:每个月要还的利息有多少?怎么算?

第一步:月利率计算

月利率=年利率÷12,以公积金年利率3.25%为例:月利率=3.25%÷12=0.270833%。只要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不变,那这个月利率也是不变的。

第二步:第一个月要还利息

第一个月你需要还银行的利息就是100万×0.270833%=2708.33元。

虽然我们这个例子说的是等额本金还款,但无论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在月利率固定的情况下,你第一个月都是欠银行100万,所以第一个月还的利息都是2708.33元!(等额本金刚开始每月还的本金多一些,第二个月开始,利息会比等额本息的少)

第三步:第二个月要还利息

由于第一个月还了2777.78元本金,这个时候总共还欠银行100万-2777.78=997222.22元。此时,利息为997222.22*0.270833%=2700.81元。

第四步:其他月份要还利息

按照第三步,以此类推便可。

通过上文计算,我们能够发现,在还款的第一个月,月利息是高于月本金的,随后每个月的月利息是逐月减少的。但贷款利息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作为购房者,你算清这笔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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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有多少?怎样出购房首付?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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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其实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很重要,搜狐焦点网为您整理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知识——

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因素主要有:购房价格和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限额、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另外购买二手房的还应考虑所购房的房龄因素。

1、购房价格和首付比例

房屋价格往往是同房子所处的区位、建筑的质量、小区绿化及环境、开发商的实力和品牌、物业的管理、社区服务功能的配套等居住要素成正比的,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的便利程度、收入和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购买适合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价格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价格(或房地产买卖契约价格)。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先予支付给售房人的购房资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购房首付资金是家庭必须准备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请贷款,完成购房全款交付。一般情况下房价扣除首付部分等于贷款金额,如果首付比例要求越高,则购房贷款的门槛就越高,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现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为40%。

2、贷款最高限额

是指政策规定范围内职工家庭可申请到的最大贷款金额,目前我市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是4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如经信用能力评估,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到30万元。

3、还款能力也就是家庭偿债能力

通常用每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例来衡量。贷款时需要参与借款的人员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不能弄虚作假,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收入不透明和收入证明是否真实的问题,因此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收入证明并不是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惟一因素,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交的,从另一方面能校验职工收入的真实性,所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是考核借款人收入的一个重要指标,另外还有一个重要指标是家庭收入和支出的现金流。

4、个人信用是个人履约能力的历史记载

如果曾有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时将会对贷款人未来履约能力进行重点考量,如果存在恶意欠还的不良记录,审批时将会拒贷。

5、房龄是指住房建成投入使用的时间

按政策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我国房屋成新折旧是按照直线折旧法的方式进行计算的,年折旧率为2%,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房屋的残值率为2%,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使用年限为60年,房屋残值率为零。折旧如果考虑功能折旧及环境等因素,折旧速度要更快一点。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当房屋使用年限超过20年后,如果贷款年限仍为30年,则期限届满时,房屋的价值就所剩无几了,同时房龄太长的房屋处置时比较困难,会对贷款资产构成风险,因此房龄较长的房屋对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和年限都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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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义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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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难、贷款难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目前已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原来遵义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30万元,不足部分可以商业贷款。随着房价上涨,为更好满足贷款需求,遵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上限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前提是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如果只有一方缴存或者一方是单身,目前只有最高贷款30万元。贷款办理期限,原则是5个工作日完成,公积金支取基本上可以随到随时办理。遵义市目前缴存公积金人数为27万人,已累计向全市5.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近年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立足窗口服务平台,扎实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近日荣获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本文转自遵义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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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产更名和过户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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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两个词,一个是过户还有一个是更名,在很多人的意识中都觉得这两者是没有区别的。但是笔者今天在这里告诉大家,你们错的太离谱了,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你别在傻傻的认为房产过户以及房产更名是一回事了,自己白白的吃亏了都不知道!

一、什么是房产更名?

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房产更名包括三种情况:

1、信息变更

如原业主的名字在公安局办理更改过了,就可以持公安局的变更通知书及新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信息变更,把房产信息变更为新名字的新息。

2、夫妻间更名

在婚期间,夫妻间房产更名是不用收取过户税费的,只要收取工本费。

3、非夫妻间的更名

如同房产过户,因为房产业主发生了变更,而且不是夫妻间,所以要按规定交纳过户税费。

二、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因为国家规定房产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过户后,房产产权转移才算完成。所以房产产权转移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的种类较多,包括买卖过户、赠予过户、继承过户、拍卖过户、司法抵债过户、离婚过户等。不同的过户方式,其手续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过户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三、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1、操作方式

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修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

2、是否有不动产证

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原业主已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

3、费用

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两者的金额和收取形式都有很大的区别。

房产更名收取的是固定的费用,在开发商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之后,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被更名者来共同办理不动产证。

相比之下,房产过户因为形式多样,在办理的过程中除了缴纳基本的费用之外,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过户的人手中有多处房产的话,还要缴纳更多的税费。所以,房产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要远大于房产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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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购房定金交多少? 按规定办事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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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不能退,所以要谨慎交付定金。那么,一般定金要交多少呢?下面小编告诉你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

一般情况,定金的数额是当事人与接受方约定的。法律也有对买房定金作最高限定,不能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司法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金额的部分不予支持,也就是超出合同金额20%的定金没有法律保障。

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生效。

虽然法律有规定定金,但是购房定金并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您一定得根据自己的事情情况,合理约定购房定金。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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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房落户 长沙购房入户的户口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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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公发(2016)18号)

法定期限: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咨询电话:0731-82290001

审批条件: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

申请材料:

提交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等。

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人员,落户在亲友户口处、租赁房屋处、单位集体户口处的提交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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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手房购房定金是什么?法律特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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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我们会支付一些定金,那么定金是什么呢?它具备哪些法律特性呢?购房者一定对此有着很多的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定金”的相关知识吧!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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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购房定金比是多少?不超过20%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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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承载着担保的作用,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定比例也有要求,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出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比例超过20%,那么超过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此外,经济合同中经常涉及到的定金和订金,概念及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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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怎样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有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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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房产不仅仅是自己的居住场所,也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而房子也是很多人成家立业的基础,没有房子有时候很多人连婚姻都无处安放。不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也会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将夫妻共有的房子变更成其中一个人的。夫妻间更名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很多人不不明白需要办理怎样的手续,是不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既然要说的是夫妻更名的问题,那么首先就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夫妻更名。所谓夫妻更名就是把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二人共有房产,根据夫妻二人要求将其变更登记在另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名下。

如果二人还存在夫妻关系,那么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夫妻间房产更名是不用缴纳任何税费的。

1、其中一人具有原房产拥有权,而如今只是需要向对方过户或者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作为共有产权人。

2、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产权,如今需要过户给另一方。

3、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产权,现在只是更改双方产权的比例。

虽然,在这三种情况下办理更名手续不要要其他费用,但是会根据相关规定收取更换房产证的工本费。

如果要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必须在拥有该房产的房产所有权证,夫妻二人必须同时在现场。之后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根据房屋性质提交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如果是房改房的话,必须有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并且要写清楚变更原因,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要夫妻写变更申请书并写明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夫妻间的更名不用缴纳相关的契税,但是如果房子的房贷还没有还清,是无法进行产权更名的,必须要等到贷款还完以后。如果是在婚内进行产权更名的话,该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之间的产权变更是没有必要根据买卖的方式来变更产权人的。

如果双方是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或者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后进行产权更名的话,在房产证上是不能直接填写对方名字的,只能以赠予的方式进行更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夫妻间的房产更名是不同于房产过户的,这两种定义不能一概而谈。因此,最好在办理之前咨询一下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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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购房时的常见陷阱都有哪些 如何预防?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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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购房的消费陷阱在各地频频出现,虚假宣传、延期交房等问题均由发生。为此,小编整理了一些购房时的常见陷阱,希望大家在购房时能保持冷静的心理,多多预防

一、虚假广告

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前来,以虚假内容为噱头,等购房者提出想看书面文件及资料时,销售人员又会谎称尚未印出来等,进行搪塞。空口无凭的承诺,为购房者埋下了隐患。

[支招]

在购房时要注意选择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不要轻信路边乱发的小广告上的消息。在进入售楼处后,应注意楼盘中是否展示了开发商的营业执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应注意其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年限,避免购买产权年限大幅缩水的楼盘。

另外,在看房时,应保留楼盘的宣传广告单,作为日后收房后的证据。对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最好能留下书面证据,或者进行录音,留作日后维权证据。

二、定金

现在很多楼盘都会预先收取购房者定金,虽然相关部门屡次强调开盘前收定金是违法行为,但开发商仍以“意向金”的概念打擦边球。

原本购房者在签署了认购协议后交付定金,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但由于当时购房者还没有看到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是在后期发现合同中不能接受的条款时,碍于已经交了定金,而失去了主动权,不仅不能针对合同中的细节进行修改,更难以退定金。

[支招]

对于定金以及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虽然购房者往往在房子和不平等的合同中抉择艰难,但仍应该仔细考虑,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因为不满意合同而退定金的措施,避免让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三、收房

验房是收房时最重要的一环,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

a、楼体不稳定;

b、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

c、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d、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

e、门、窗密闭性差、变形;

f、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

[支招]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如果是自己验房,最好先学习相关知识,验房时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等方面。在发现问题后,如果开发商拒绝答复和修整,建议最好把房子有问题的业主集合起来,集体要求开发商出面解决问题。

四、延期交房

近年来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开发商明知社区中的一些配套设施,甚至房屋内部施工质量,尚无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但为了赔偿业主延期交房的赔偿金,硬是在不合格的情况下交房,等到业主要求开发商整改时,开发商又把延期收房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

[支招]

开发商不按约定时间交房,根据相关法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在一定日期内,出卖人按日期计算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几(具体看合同中表述)的违约金,而超过合同中的约定日期,买受人有权退房。收房时不到位的细节,开发商必须整改,如因整改导致延期收房,开发商仍需负责任。

五、精装修

随着精装修房屋的日益普及,样板间成为开发商吸引消费者的重头戏。但样板间与实际房屋相比,很容易在装修品质、质量等方面有出入。特别是现阶段,我国对于精装修住房尚未出台权威指导意见和验收标准以及具体的监管措施,导致市场上提供的装修标准、验收标准参差不一,一旦出现纠纷调解难度较大。

[支招]

购买精装修住房时要签订详细的合同,合同中要重点明确精装修标准。尽量避免使用“优质”、“高档”、“相当于”、“不低于”等含糊字眼。约定的内容要尽量详细,包括地板、厨卫用具等用材的品牌型号,如果有赠送电器,也应该落实到具体品牌和型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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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通过中介买二手房牢记这些 避开购房陷阱!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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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产是每个家庭的重大支出,因此规避潜在风险很重要,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很多购房者都会选择通过中介完成交易,那么通过中介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选优质中介及经纪人

房产中介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因此建议购房者尽量找正规中介公司以及经验丰富的房产经纪人。那么如何判断经纪人是否靠谱呢?可以通过七点:一看着装和仪表;二看专业度;三看职位;四看从业时间;五看历史成交记录;六看诚信度和口碑;七看谈判能力。

二、尽可能和房主直接见面

部分中介会隐瞒房主的实际价格和买房者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为了防止这种情况,购房者最好要求直接和房主见面,这样不仅可以获得房屋真实价格,还可以当面向房主询问房屋历史、隐患和权利情况,能够帮助购房者规避很多潜在的风险。另外在签署合同前,购房者还应该和房主一起到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归属,查看有没有和其他人做过网签,有没有抵押、查封等情况。

三、交易资金尽量不通过中介

对买卖双方最有利的交易模式是购房者先支付一小部分定金,剩余款项进行资金监管。为了防止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购房者的定金应直接打到房主本人的银行卡,并要求对方写一份收款确认书。

四、阴阳合同签不得

有的购房者为了避税会要求签订两份合同,约定向政府申报的网签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不一样,其实,这种“阴阳合同”还是尽量不要做,避免因小失大。另外,购房者在签合同之前应该注意核对三份合同是否一致,以免中介从中做手脚。例如:在合同空白处打叉,避免其中一方另行增加条款。

五、不伪造材料保留交易证据

由于全国多地实行限购政策,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萌生了伪造材料获得购房资格的想法,而有的不法中介也会推波助澜。这个时候购房者应该保持理性,认识到使用虚假证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耍花招”,购房者应在谈判和交易的过程中有意识地保存证据。一旦交易发生纠纷无法进行,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短信、微信、语音通话记录都是有效证据。

二手房交易金额大、周期长、交易复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交易陷入僵局。通过房屋中介来买卖似乎已成为双方的首选,但购房者还是要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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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二手房,购房者应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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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价历来受到世人的关注,房价只涨不跌的怪现象,让每一个人都觉得房子的价格会永远上涨。不过确实,国人的钱包好像都很鼓,有钱人更多,房子从来都不愁卖,所以一房多卖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屡见不鲜。那么,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应如何防止“一房多卖”?遭遇“一房多卖”如何赔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文章。

一、买二手房如何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1、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先对该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在房屋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等等。如果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就是“一房多卖”。

2、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尽量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盖正规公章,保证法律效力。

3、一定要及时网签

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多卖”。

网签可以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只要签订了网签之后,便随时可以网上实时查询,得知房子的信息。

4、视情况约定(高额)违约金

“一房多卖”问题的产生,无非是利益作祟,即卖家想卖一个更高的价格或者本来就预谋要把一个房屋卖予多人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因此,买房人有必要在与卖家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比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警惕卖家不敢随意违约。

二、遭遇“一房多卖”如何赔偿?

1、卖方如果是开发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条明确了开发商在一房多卖情形下,出卖人既要承担填补性赔偿责任,又要承担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因此可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相当于已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即“双倍赔偿”)。

2、卖方如果是个人

若卖方是个人的话,则无法主张已支付的购房款为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此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如果在房屋大幅增值,卖房者个人与第三人串通一气损害买房人利益。买房人也可以选择起诉被告与第三者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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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买房按揭贷款压力小 购房者六类房子勿入手!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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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为了早点安定下来结婚生子,有的是为了发财,有的是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无论你是出于哪一种目的,都逃不掉要买房或换房的选择。许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在纠结,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贷款。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个人建议宁愿按揭买两套,也不要去全款买房。

按揭虽然说付个首付,每个月按时还月供就可以入住了,但按揭总共要还的钱会比全款要多70%-80%,即使现在的利息那么低的情况下,比如公积金去贷款,好像也要多还60%以上。既然房子成本如此之大,我们在看房选房时,哪些房子不能入手?

1.有债务抵押的房子

正在抵押期间的房子和有债务的房子是不能买的,这样的房子毫无诚信可言。不仅是因为无法买卖的问题,还有房屋产权问题。如果房屋没有解抵押和还清债务,请一定要小心!

2.高龄二手房

高龄二手房一般都会存在无法贷款、空间小、居住成本大和土地使用年限低等问题。而大多数的高龄二手房在房屋环境上还存在采光差、户型差、环境差和房屋质量等问题。如果是用来自住的,好还是买一套房龄新的二手房。

3.未满五年的保障房

未满五年的保障房,虽然可以正常买卖,但在保障权益上有所欠缺。若购买此类房可能存在“一房多卖”、卖家单方面撤销公证、房产冻结、政策影响等问题。

4.太大的房子

虽然空间宽裕户型大、更有,也适合数世同堂的家庭一起居住。但大户型的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更高、居住成本多,出售成本也大,购买人群小。所以买房不要选择太大的户型,根据自身家庭选择即可。在各地的二手房市场上,90平米左右及以下的户型是受欢迎的。

5.高楼层之间的房子

此类房子大的缺点就是采光和通风问题,如果旁边楼层是玻璃幕墙的话,还会有光污染。所以在购买此类房时,要先注意周围房屋的采光、通风问和楼层的环境等事项,以免在交易后后悔。

6.顶层房

渗水、保温隔热、出行不便、灾难逃生难度大、停水停电等是顶层主要问题。如果你选择的顶层房没有太多问题,也在你的接受范围内,还是可以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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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购房二手房须知: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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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比起新房来说,虽然价格便宜了一些,但是很多问题都无法一眼就看出来,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多加考察,除此之外,二手房贷款也会有诸多限制,你需要注意这七点问题。

1、房龄不能过大

房龄对二手房贷款影响较大,因为房龄会影响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剩余交易价值,也就是说,房龄越小的二手房越容易变现。按照大多数银行二手房贷款要求,二手房房龄最好不要超过二十年。

2、选对贷款行

虽然不少银行都推出了二手房贷款,但是各银行执行标准略有差异,而且与城商银行相比,四大行的贷款门槛略高,所以打算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购房者最好“货比三家”,看看哪家银行与自身条件最为匹配,再着手办理贷款。

3、贷款期限要合适

贷款期限的选择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贷款人的可能最长按揭贷款期限;二是贷款人的自身状况,如积蓄、日常收支、还款压力等;三是适度关注宏观经济情况,如经济降息期或加息期等。一般说来,在自身条件允许下,经济降息期,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经济加息期,应适当减短贷款期限。

4、还款方式要适宜

一般说来,收入稳定或有增长预期的购房者,适于等额还款法,而现有余款较多或日常收入远高于债务支付的购房者,适于递减还款法。当然,针对部分收入变动较大的购房者,建议可以分期组合两项还款法,达到既可以应对合理的还款压力,又适度的节约部分贷款利息。

5、二手房评估要合理

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时候,银行会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房屋状况较好那么获得的评估值就高,相应的贷款额度也将增加,反之亦然。所以,购买二手房时,自己最好对拟购二手房进行合理评估,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6、贷款手续要完整

与一手房贷款相比,二手房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较多,为了避免因手续不全被拒贷,建议购房者在贷前做好准备,咨询好贷款手续和要准备的资料。

7、信用记录要好

个人信用在二手房贷款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果信用记录良好,那么申请贷款就比较轻松,若信用记录不好,那么贷款申请被拒绝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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