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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是哪里生产的(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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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法对事故隐患处理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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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生产事故就会接连不断发生,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必然会在经济上遭受严重的损失,企业的生产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安全生产法对事故隐患处理如何规定吗?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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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题

全文共 2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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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那么你对安全生产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题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题

1、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市城乡结合部炼油厂组织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运行中的管线支撑和吊架变形严重,有可能发生管理线断裂破损,柴油泄露事故。依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该隐患属于( )。

A.一般事故隐患

B.较大事故隐患

C.重大事故隐患

D.特大事故隐患

参考答案:C p2(二、事故隐患)

2、根据系统安全理论的观点,下列关于系统安全理论的概念中,错误的是( )。

A、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B、安全是一种主观的判断

C、可以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

D、安全工作贯穿于系统整个寿命期间

参考参考答案C P3

3、某企业2011年发生了17起轻伤事故,轻伤17人,根据海因里希事故法则,该企业在2011年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数量为( )起。

A、17

B、120

C、176

D、246

参考参考答案C P4

4、某省2003年度发生不期望的机械事件共计6600起,依据海因里希法则判断,该省在2003年度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轻伤事故数是( )起。

A.20

B.580

C.1060

D.6000

参考答案:B p3(四、海因里希法则:6600/X=330/29)

5、某小型企营矿山企业的员工腰挎手电筒,将一包用报纸捆扎的炸药卷放在休息室内的电炉子旁边,边烤手取暖,边与带班班长聊天。根据危险源辨识理论,上述事件中,属于危险源的有( )

A、炸药

B、报纸

C、电炉子

D、休息室

E、手电筒

参考答案:ABCE P4

6、选矿厂振动筛分机是利用多孔工作面的振动将松散物料按颗粒大小分为各种粒级的分级设备。要提高振动的筛分效果,需要提高筛面的振幅和频率,随之带来的是高振动强度对设备设施、人和环境造成伤害,为防止这种伤害,该厂应当优先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 )。

A.增加操作人员防护用品

B.减少振动筛运行时间

C.增加振动筛维修保养频次

D.进行振动筛减振设计

参考答案:D p5(本质安全)

7、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于不同岗位所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排,要根据其个人从业经验、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这体现了( )。

A、整分合原则

B、能级原则

C、3E原则

D、激励原则

参考答案:B P8

8、为了保证企业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某企业根据甲、乙、丙三位职工的从业经验和能力等综合因素分析,对三位职工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这种调整,符合安生生产管理原理的( )。

A.整分合原则

B.能级原则

C.3E原则

D.激励原则

参考答案:B p8(人本原理:能及原则)

9、某市一金属矿山企业发生一起严重透水事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市所有金属矿山企业一律停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经安全评估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该种做法,符合安全生产管理原理的( )。

A.动态相关原则

B.监督原则

C.行为原则

D.能级原则

参考答案:B p8(强制原理:监督原则)

10、公司总结出了“01467”安全管理模式。其内涵是:0—事故为零的目标;1—一把手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4—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6—安全法规标准系列化、监督保证体系化;7—规章制度保证体系、事故抢救保证体系、设备维护和隐患整改保证体系、安全科研与防范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系统、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其中“1”和“4”运用的安全管理原则和原理分别是( )。

A.人本原理的安全第一原则和系统原理

B.强制原理的安全第一原则和系统原理

C.预防原理的3E原则和强制原理

D.系统原理的行为原则和人本原理

参考答案:B P8

11、某企业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负责人要求生产车间一律待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评估检查合格后,可恢复生产,此种做法,符合安全生产管原理的( )。

A、监督原则

B、动态相关原则

C、行为原则

D、偶然损失原则

参考参考答案D P9

12、某日,一大型商业文化城发生一起接线盒电气阴燃事故,过火面积0.5m2。商场值班人员由于应急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事后,公司领导根据这起事故,发动公司全员开展了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天候,为期3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这种安全管理做法符合( )

A、人本原理的动态相关性原则

B、人本原理的行为原则

C、强制原理的能级原则

D、预防原理的偶然损失原则

E、安全系统原理的封闭原则

参考答案DE P8

13、某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职工素质和行业生产特点,提出了生产要服从安全,违反操作规程一律待岗的红线。这种做法符合强制原理的( )

A.安全第一原则

B.3E原则

C.动力原则

D.监督原则

E.整分合原则

参考答案:A D p9

14、某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开展了创建安全班组达标活动,旨在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张某担任该企业班组长多年,具有丰富的基层安全管理经验。张某发现在班组内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职工往往具有感情冲动等性格特征。依据事故频发倾向理论,针对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人员可采取的安全改进措施是( )。

A.遵章办事,违者严罚

B.重新培训,更换岗位

C.加强教育,重点监护

D.加强现场安全警示及提示

参考答案: C p10

15、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五个要素,并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五个要素为( )。

A、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能量意外释放、事故、伤害

B、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屏蔽失效、事故、伤害

C、人的缺点、管理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D、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参考答案:D P11

16、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五要素,并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下列描述事故发生五要素的选项中,正确的顺序和内容是( )。

A.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能量意外释放、事故、伤害

B.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C.人的缺点、管理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D.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屏蔽失效、事故、伤害

参考答案:B p11(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五要素)

17、某公司锅炉送风机管理系统堵塞,仪表班班长带领两名青年员工用16.5MPa的二氧化碳气体,直接对堵塞的管路系统进行吹扫,造成非承压风量平衡桶突然爆裂,导致一青年员工腿骨骨折。按照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这起事故的征兆是( )。

A.风量平衡桶材质强度不够

B.用16.5MPa气体直接吹扫

C.员工个体防护缺陷

D.青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参考答案:B P13

18、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伤害;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而引起的伤害。下列危害因素中,能造成第二类伤害的有( )。

A、中毒

B、窒息

C、冻伤

D、烧伤

E、触电

参考答案:ABC P14

19、根据能量意外释放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防止能量意外释入的措施包括( )。

A、防止能量积聚

B、采取控制措施

C、开辟释放渠道

D、完善管理缺陷

E、改变工艺流程

参考答案ABCE P16

看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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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业盐怎么生产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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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曝出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食品。工业盐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长期食用不仅影响人们健康,还有可能致癌。一些人问:工业盐怎么生产的?下面会给您答案。

工业盐是由海水、盐池、盐井和盐矿中加工提取得到的,它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NaCl),分别称为海盐、池盐、井盐和岩盐。

接下来看下工业盐与食用盐的鉴别方法?

1.看包装,查防伪

买盐的时候先看包装。通常食盐的包装袋比较厚,质地细腻,字迹清晰,每一袋都有编号。假食盐的包装则又脆又薄,很多时候,编号还都是相同的。另外,食盐都有防伪标记,且防伪标记的位置是固定的,买盐的时候可以多要几袋比较着看看。有的假食盐虽然也会给自己加防伪标记,却不能保证所有防伪标记都加在同一个地方。

2.看质地,辨颜色

食盐很白很干净,没有杂质,好的食盐呈透明或半透明状。假食盐杂质较多,颜色也就没有食盐白。如果发现手里的盐颜色发灰发暗,或者有黄褐色,最好就不要买了。

3.尝味道

食盐的咸味很纯正,假食盐要么咸中带苦,要么咸中带涩。因为含杂质较多,假食盐有时尝起来还会有牙碜的感觉。

4.捏一捏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区分工业盐和食用盐。工业盐含杂质较多,有些杂质有吸水性,捏一捏,很容易就凝结到一起。而优质的食盐含水量极少,像细沙一样,除非手是湿的,否则不会被捏成一团。

5.用土豆试一试

假食盐贩子一般都不会往盐里加碘。要知道自己买的盐是不是含碘,做个小实验就行了。切一小块土豆,再在上面撒些盐,要是土豆变蓝了,就说明盐里含碘,土豆没变色,就说明盐里不含碘(因为土豆里有淀粉,淀粉遇到碘会变成蓝色)。

以上是工业盐生产介绍。为了健康,我们应撑握些有毒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知识,这样更有利于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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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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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有哪些吧?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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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产硫酸废水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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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工业废水处理通常采用中和法,中和法处理系统一般分成三部分,即中和药剂的制备;投加、中和反应;沉降、污泥处置。

中和药剂有生石灰、石灰石和电石渣等,均需先进行制备再投入。根据废水的水质选定处理工艺,目前最常用的是石灰法和石灰一铁盐法;对于含砷及重金属离子的废水,也有采用氧化法、硫化法和多段石灰法处理的,处理后液中的污泥需进一步除去,然后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石灰乳的制备

采用生石灰作为中和药剂时,投配方式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国内生石灰中杂质多、块度大小不一,均匀、高细度的粉状石灰很少,因此大多采用湿法投配,即将块状或粉状生石灰经消化制成一定浓度的石灰乳,氢氧化钙悬浮液。

中和处理工艺

采用酸洗净化工艺废水量较少,当废水中砷、氟含量较低时,中和处理通常采取石灰法,废水经一次中和沉降后即可达标排放。目前国内仍有一些装置采用水洗净化工艺,水洗净化工艺的废水量大,因此处理相对较困难。

在硫酸工业废水中砷的危害性最大,也最难处理,因此在制定高含砷废水的处理方案时,应以除砷为主要目的。废水中砷含量与矿中砷、硫含量有一定关系,当矿中砷含量一定,矿中硫含量越高,废水中砷含量越低;当矿中硫含量一定,矿中砷含量越高,废水中砷含量也越高。

今天小编对生产硫酸废水的处理方法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硫酸在生活中的用途有什么以及更多的腐蚀性物品知识和生活危险品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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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全文共 3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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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企业生产主要指标之一,必须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那么你对企业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岗位操作安全

l、上岗操作前要“一想、二查、三严”

一想:当天生产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以及如何处理。

二查:查工作场所、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再查自己的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人的安全。

三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工人操作机械设备和高精度仪器仪表,以及从事其它作业必须遵守的程序,它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具体的规章由企业根据设备说明书或行业标准自行制定)。

3、严禁违章作业,拒绝冒险作业

(1)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装好防护罩才允许工作;机械运转状态下,不得擅自离开,置机械于无人管理状态。不准对运转的机械装置进行清理、加油或修理。清理、加油或修理机械装置、电器等装置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

(2)不得将手伸入压力机械施压部位(特别是冲床);操作旋转机床不允许戴手套或用物代替规定的工具作业。

(3)及时报废更新工具。

(4)不准用汽油清洗工作台;学会使用灭火器械。

(5)不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文明生产)

(6)下班离岗时要仔细清查岗位有关电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的安全状况。要把易燃物品搬离电动机、照明灯、热源等处。

看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企业“三级安全教育”

对进人工厂从事生产劳动的新工人或调动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和工作岗位安全教育的“三级安全教育”。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才能进入生产岗位进行操作。

(一)厂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生产意义,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2、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以及安全操作常识等。

(二)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l、本车间的生产特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本车间的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害作业的措施;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三)工作岗位(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l、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经验;

3、岗位各种工、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3、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安全、防火等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l、企业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和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并公布上墙告知职工。

2、企业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且不得私自改动。施工完成后,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3、企业施工应落实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和灭火器具,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

4、企业内下列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3)车队、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变电站、发电机房等;

4)医务所、子弟学校、招待所、饭店;

5)临时搭建的房屋、商店、农贸市场、展销会场。

5、企业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6、禁止在火灾危险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保部批准后予以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8、不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饮事。

9、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集体宿舍等场地吸烟。

10、企业根据现有安全设施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安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1、员工自行车、摩托车、企业车辆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12、企业下列人员须接受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

1)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3)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4)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4、企业员工的安全职责

l、努力学习劳动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2、遵守各工种的劳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3、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等;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各类企业特别是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审核)。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二楼以上场所必须有两个以上出口,门必须朝外方向开,应急门在生产经营时不得上锁。

6、从事故发生的要素中查找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事故伤害预防的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劳动纪律。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有关要求,配备或聘用一定数量有资格的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决企业“有人管安全、有人会管安全”的问题。

(4)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和监控措施,力争早日消除事故隐患。在安排企业财务计划时,应留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整改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5)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和报批安全卫生工程设计资料,按规定,委托有资格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工程和设备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国外引进的设备、工艺及其原材料和产品等,要同时引进安全卫生的配套设施和保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

(6)加快对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验。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8)参加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分散重大事故损失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风险。

2、伤害事故预防的基本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厂房设计标准化,各种间距、通道、标志、照明等符合国家规范。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厂内各级各部门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设备、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车间安装通风排毒设施,使车间内的有毒物质,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必须及时、正确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从业人员进厂、换岗、操作使用新设备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上级指定单位专门培训,理论、实践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8)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

(9)从业人员要仔细寻找自己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7、企业不得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单位必须消除“三合一”现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不得与员工宿舍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与本企业相适应的建筑工程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安全生产强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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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安全生产知识

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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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唯一保证,那么你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安全生产知识——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现代汉讲词典》对“事故”的解释是: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些指导性文件,如《职业事故和职业病记录与通报实用规程》中,将职业事故定义为:“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我国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工伤事故分为20 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广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足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产,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l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广,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l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l 000 万元以上5 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第16 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看过“关于安全生产知识“

2、关于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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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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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对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购置用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税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公安机关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境外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第四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

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以下简称国家安全部)确认。

第五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敌对组织”,是指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

敌对组织由国家安全部或者公安部确认。

第六条《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资助”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用于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第七条《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勾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内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第八条下列行为属于《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一)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六)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家安全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

第十条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据《国家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缉、追捕。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紧急任务的车辆,可以配置特别通行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查验中发现的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可以责令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拒绝或者没有能力进行技术处理的,可以予以封存、扣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行为,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应当出示国家安全部侦察证或者其他相应证件。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

第十六条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所在组织报告的,所在组织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延误。

第十七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制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下列情形属于《国家安全法》第五条所称的“重大贡献”:

(一)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二)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

(三)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

(四)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表现突出的;

(五)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第十九条《国家安全法》第二十条所称“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

(一)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二)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续,私自携带、留存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第二十条《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其他财物,或者本细则第六条所列的经费、场所和物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根据不同情况,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没收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因泄露国家秘密所获取的财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国家安全机关也可以予以警告、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属于《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立功表现”:

(一)揭发、检举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分子,情况属实的;

(二)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得以发现和制止的;

(三)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捕获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

(四)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用的其他行为。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在前款所列立功表现的范围内对国家安全工作有特别重要作用的。

第二十四条有证据证明知道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或者经国家安全机关明确告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司法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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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傲滴护理液是美国生产的吗 傲滴护理液怎么查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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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滴护理液是一款可以清洁隐形眼镜的产品,它是美国的一个护理液品牌。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假的傲滴护理液产品,如何辨别他们之间的区别呢。

傲滴护理液是美国生产的吗

傲滴护理液是美国爱尔康旗下的品牌产品,是美国本土生产原装进口的。大家在购买的时候需要仔细识别清楚,不要买到假货。

傲滴护理液怎么查正品

1、用微信扫一扫包装侧面的二维码码,如果能扫出来产品相关信息就是真货,扫不任何结果的就是假货。

2、正品傲滴护理液的包装有全绿的,有两边是白色的,目前绿色包装的认知度比较高,基本为正品。如果有区别这两种包装的产品即为假货。

3、购买正品傲滴护理液选取大型眼镜旗舰店,或者各大网上药店,在售的都是真品。小商家私售的多为假货。

博士伦和傲滴哪个好

我戴了十年隐形眼镜,除了刚开始几年的选择困难期,长时间使用傲滴的护理液,我直接给你结论傲滴可以作为长期使用的护理液,综合排名第一,可无限回购。

博士伦性价比高,价格比傲滴便宜一下,但是舒适感不如傲滴,可作为傲滴的替代品。

傲滴护理液是在国内生产的吗

傲滴护理液都是进口的,如果有实体店大量售卖傲滴护理液,那么多半是假的,建议大家去专门的专卖店或者比较信得过的商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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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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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 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 安全生产责任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 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 , 指的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依照《安全生产 法》第九条的规定 ,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 经营活动性质不同和违法行为的不同 , 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 可任职 ,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等等 , 这些规定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几项有效措施 , 生产经营单 位必须执行 , 如不遵守 , 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 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 , 并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 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技人 ,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提供必需的资金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生产经营单 位停产停业整顿。有上述违法行为 ,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几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 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 以保证安 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 必须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 ,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期预防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履行警示告知义务。对于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 ,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安全设备还必须进行 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 并定期检测 , 以保证正常运转 , 维护、保养、检测还 应当做好记录。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这是保 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 大的特种设备 , 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 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 格 , 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方可投入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如果生产经营单位 违反了上述规定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 将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未改正的 ,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 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 ; 造成严重后果 , 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 施的组织保障 , 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日常值班系统、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应急救援组织及经费保障。对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应急救援组织建立的主体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 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 应当指定兼 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 保证正常运转。

三、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组织事故抢救。

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 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是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 , 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 报或者拖延不报。

五、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 按照 " 四不放过 " 的原则 , 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 总结事故教训 , 提出整改措施 , 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六、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五条对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义务做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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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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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正确摆正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一件大事,纳入重要日程,真抓实干,不断强化安全工作的领导意识、效益意识、责任意识,抓生产从安全着想,抓安全从生产出发,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有哪些吗?

这个是要分行业。对于安全生产法5类高危行业行政许可的分工大概是:

1、矿山——安监局

2、建筑——住建局

3、危险品——危化品(安监局)、烟花爆竹(安监、公安、质监)、民爆器材(国防科工委)

4、道路运输——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

5、金属冶炼——安监局

6、其他行业基本都在安监。

对于一些其他专项管理也分到专业政府机构。质监负责特种设备、公安负责消防、交通就多了(民航、交通(含铁路)、水上等等)

而且很多机构都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比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里面就很多:安全负责综合管理、公安负责公关安全、质检对危化品下发生产许可对质量监督、环保对废弃危险品处置、交通运输负责水陆运输、民航负责空运、卫生负责毒性和救援、工商负责发照。

现在国家在强化各级安监局对安全监督的管理职责。比如以前有一个煤矿和非煤矿上的区别,好像国家也把煤监合到安监下面去了。职业健康管理也由卫生部门划到安监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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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产妇生产后如何给乳房进行护理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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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生产后如何给乳房进行护理?给孩子的健康打下良好基础,是爸爸妈妈们最大的心愿了,给予他们最好的关怀和爱,让他们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妈妈在怀孕期间就开始为母乳做准备了。对每位产妇进行乳房护理指导,有利于哺乳顺利进行。哺乳期间乳母应戴上合适的棉制制胸罩,以起支托乳房和改善乳房血液循环的作用。

1.哺乳前柔和地按摩乳房,有利于刺激排乳反射。

2.切忌用肥皂或洒精之类物品,以免引起局部皮肤干燥、皲裂。如需要,只许用含有清洁水的写揩奶布清洁乳头和乳晕。

3.哺乳中应注意婴儿是否将大部分乳晕也吸吮住,如婴儿吸吮姿势不正确或母亲感到乳头疼痛,应重新吸吮,予以纠正。

4.哺乳结束时、不要强行用力拉出乳头,因在口腔负压消况下拉出乳头,引起局部疼痛或皮损。应让婴儿自己张口乳头自然地从口中脱出。

5.每次哺乳,应两侧乳房交替进行,并挤空剩余乳汁。这样可促使乳汁分泌增多预防乳管阻塞及两则乳房大小不等。

6.指导每位母亲手工挤奶和恰当使用奶泵,避免因手法与吸力不当引起乳房疼痛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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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孕妇在生产前应多关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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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生产前应多关注什么?妊高症即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20周以后所特有的疾病。其突出表现是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者可发展到抽搐、昏迷、心肾功能受损,甚至引起母婴死亡。因此,坚持定期产前检查,关注妊高症的种种迹象很有必要。

孕妇在怀孕早期做第一次检查时就应测量血压,正常时不超过140/90毫米汞柱,且怀孕后每次所测血压与怀孕前的基础血压相比,均不应超过30/15mmHg。到了妊娠2024周,应测平均动脉压狖平均动脉压=(收缩压+舒张压Χ2)/3狚,所得值不应超过85毫米汞柱。此外,还可采取转身试验,即有妊高征倾向的孕妇仰卧时,妊娠子宫压迫腹主动脉使血压升高;而转向左侧卧位时,因为解除了压迫,血压恢复正常。所以,孕妇测量血压时如采取仰卧位。其舒张压较左侧卧位时超过20毫米汞柱,提示该孕妇有妊高症的倾向。

总之,每位孕妇都应关注妊高症,尤其是怀孕前及妊娠早期有高血压、蛋白尿或水肿等征象,或有糖尿病、慢性肾炎等疾病的孕妇更须特别注重产前检查。一般来说,从怀孕4个月开始就应每月做一次检查,一旦出现轻度妊高症兆头,就应及时给予药物治疗,大多数人都能很快恢复;从怀孕7个月起,需要每2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则应每周检查一次。假如出现妊高症的早期征兆没能及时控制,或者有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怀疑是先兆子痫时,必须马上住院治疗,争取减少对母婴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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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公害食品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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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是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无公害食品开发、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中国农业部2001年制定、发布了73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2年制定了126项、修订了11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4年又制定了112项无公害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内容包括产地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涉及120多个(类)农产品品种,大多数为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鱼等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菜篮子”产品。

无公害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主要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三个方面,无公害食品标准主要参考绿色食品标准的框架而制定。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无公害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无公害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按作物种类、畜禽种类等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订的,用于指导无公害食品生产活动,规范无公害食品生产,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技术操作规程。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今天的小编对无公害食品生产标准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何判断无公害食品的标准以及更多无公害食品安全知识还请了解更多食品安全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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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

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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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是 。

A.《劳动法》 B.《安全生产法》 C.《工会法》 D.《宪法》

2、《安全生产法》中所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 _。

A.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B.国家领土范围 C.不包括水域及其下层 D.不包括上空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_ 的方针。

A.劳动保护 B.安全管理 C.职业安全健康 D.安全生产管理

4、属于《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的是 _。

A.香港某造船企业的生产活动 B.上海某个体独资纺织厂的生产活动

C.南宁举行的庆祝公共集会的安全问题 D.重庆某正在使用中的住宅楼垮塌

5、《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此款中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 _标准。

A.一般 B.强制性 C.通用 D.推荐性

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_ 。

A.全面负责 B.负责监督检查 C.负责日常检查 D.负责指挥作业

7、《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进行了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_ 。”

A.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视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确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D.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对于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_。

A.从事矿山开采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不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非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单位,不能设置机构,而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9、______应持证上岗。

A.特种作业人员 B.新人厂人员 C.复岗人员 D.转岗员工

10、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 赔偿要求。

A.工伤社会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养老保险

11、下述4个企业,_ 的做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甲企业从事机械加工,员工328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乙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员工268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丙企业是一个甲醇转运站,员工52人,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

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D.丁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员工22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______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有关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13、______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生产经营单位将一生产场所出租给一个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

B.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生产经营单位某场所内有3个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签订了委托书

1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 _。

A.场所 B.设施 C.单元 D.仓库

1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_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在8小时内 B.在4小时内 C.在1小时内 D.立即

16、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要求纠正。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 C.劳工组织 D.工人代表

1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_。

A.本单位负责人 B.当地政府安全部门 C.所在行业安全负责人 D.当地消防部门

18、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对 _。

A.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C.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D.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9、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_ ,履行警示告知义务。

A.报警器 B.安全警示标志 C.指示灯 D.安全围栏

20、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_ ,是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所必需的。

A.必须齐全 B.具有防辐射功能 C.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D.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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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小知识顺口溜整理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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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使人处于自由的状态,没有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生产上安全是永远的课题。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小知识顺口溜,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

安全生产小知识顺口溜(最新)

安全生产“三字经”

建筑工, 仔细听:安全经, 要记清。

进工地,有规程。安全帽,要戴正。

戴不好,把头碰;出了事,悔终生。

喝了酒,头发懵;神经乱,出险情。

走路时,眼看清。木料上,有铁钉。

若大意,脚扎洞,既痛苦,还误工。

搭脚架,管放正;管子卡,要紧拧。

安全网,及时撑,勤检查,无漏洞。

上架子,神集中,不在意,脚登空。

摔得轻,看医生;摔重了,出人命。

安全带,系腰中。手抓紧,脚实蹬。

高挂钩,低做工。上有呼,下有应。

传材料,勿乱扔,互照看,常提醒。

废杂物,料斗清,要禁止,往下扔。

木工房,关系重,要杜绝,把火生。

遇火灾,要报警。开机器,按规程。

眼勤看,耳勤听,遇故障,专工修。

临时电,勿乱动,有事情,找电工。

起重工,脑要清,十不吊,记心中。

千嘱咐,万叮咛,抓安全,不放松。

促生产,楼高升。无事故,享太平。

安全生产小知识顺口溜(经典)

安全施工三件宝

安全施工三件宝,施工现场离不了。

头上带上安全帽,防止砸伤损失小。

腰上系上安全带,高空坠落生命保。

脚上穿上防滑鞋,确保防滑不跌倒。

三件宝贝作用大,样样不能离开它。

以人为本抓落实,生产发展效益好。

安全生产小知识顺口溜(热门)

安全法要牢记

安全法要牢记,安全生产出效益。

进现场要警惕,处处小心别大意。

安全帽安全带,随身佩戴免伤害。

安全员勤巡看,发现隐患要阻拦。

保质量保工期,安全生产属第一。

施工前想周全,管理措施除隐患。

施工中不违章,完成任务保安康。

施工后细观察,没有隐患把家还。

不违章不蛮干,幸福伴随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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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月是几月

全文共 1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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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钢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特别对于我们水电气管理部门来说,安全是永恒的主题,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安全生产月是几月吗?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每年六月,一场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中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大字报似的“横幅”、标语、宣传画满天飞;大街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政府部门,也摆起桌椅,免费发放安全生产相关书籍,宣传安全相关常识问题。可一旦过了这个月,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状况,工厂依旧生产,机械依旧转动,工人依旧劳作,大小事故也屡有发生。

诚然,安全生产,宣教当先,只有意识上升了,才有行动上的作为,毕竟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嘛。可是,如果把安全生产月当做一场运动来做,那么这个月的辛勤付出,最终也是收效甚微。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安全的因素总是伴随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只要没有预见到危险因素的存在,就时刻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来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曾记得在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该起特大责任事故就是在总局隐患治理检查组排查之后发生的。

2008年是我们总局制定的“隐患治理年”,这场治理运动也是深入到了最基层,但凡有注册的公司都会收到一张隐患排查表,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然后由安全监管部门跟踪自查自纠状况。但08年并不是一个太平年,山东胶济铁路“428”旅客列车脱轨相撞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中断行车21小时22分,直接经济损失4192万元;山西襄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分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00余万元;河南登封市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766余万元;广东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9万元......

我们也知道,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冰灾后,一些在隐患治理运动中关闭的煤电企业因为煤电供应问题也先继开始恢复生产作业。

“隐患治理年”不是年年都在做,可“安全生产月”每年都在搞。“隐患治理年”因为涉及到发展的经济命脉问题而最终使安全妥协于生产。那安全生产月活动又会怎样呢?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980年开始开展的,是当时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要忘切开展这个活动的初衷。更不要将安全生产月当作一场运动来开展,要做到实处,要有形有肉。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我们要月月都安全,天天都安全,时时刻刻都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多少家庭对亲人的关切。所以我们要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日常安全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安全生产月应是我们日常安全生产的一个缩影。只有这样,安全生产概念才能灌输进每个人的心中,安全生产活动才能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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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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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格把关产品的质量,严格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另外,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也是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况之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呢?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吧?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人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贷值金额达到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内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监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参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参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四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以鉴定,食品中含有右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致人死亡、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个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死亡、严重残疾、感染艾滋病、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者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第七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第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天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放纵生产、销售镅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二)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三)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四)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志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人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为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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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孔雀母鱼生产需要注意的事项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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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母鱼生产需要注意事项

孔雀母鱼生产需要注意的事项

生产前注意事项

1、减少喂食量

体型小的母鱼,吃饱前和吃饱后,体型会差很多(圆形肚会很明显),若是在临盆前把鱼撑饱,有可能造成鱼产道缩孝无法顺产、难产、产生死胎等问题。尽量改喂少量丰年虾或粉状、小颗粒、薄片饲料,不要喂七彩或金鱼用的颗粒饲料。

2、隔离公鱼

隔离公鱼至其他缸,专心让母鱼待产。并不是为了怕公鱼吃小鱼,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主要是不希望让公鱼在旁边狂对母鱼追尾,母鱼不爽,到处逃窜,也会造成紧迫。

3、换水使用滴流

即使你平常没有使用滴流的习惯,对于产妇也请温柔一点,换水最好使用滴流或是慢慢的加入。平常孔雀鱼对于水流并不会特别在意,但临盆的母孔雀一旦遭到突然的水流冲击、或水温变化,极可能造成早产。此种冲击性的早产对鱼体伤害非常大,也有可能连未授精、未成熟的蛋也全部排出。想当然尔会对母鱼造成极大伤害,同时早产的小鱼夭折率也很高,所以前文提到要准备繁殖缸,即可避免母鱼临盆时,还匆匆忙忙的换缸隔离,极易造成母鱼的伤害与早产。

4、放入障碍物

障碍物有分水草,石头,人工物品等等。

水草与石头

若是水草与石头,可以在平常就放在鱼缸内,也就是让母鱼在完全自然的情况下生产,这种方法对母鱼最好,但小鱼的存活率最低,通常是看母鱼吃小鱼的技术而定。水草在母鱼即将临盆时可以大量放入,放满鱼缸的一半左右,但要保留母鱼活动的空间,以免母鱼紧迫、跳缸。推荐水草有,金鱼草,水蕴草、莫丝、水芙蓉等等,以水芙蓉并用金鱼草的效果最好,同时水芙蓉是浮水性水草,有安定母鱼心情的作用。

人工物品

并不是每个人家中都有大量水草,而且若是同时不同系数只母鱼要生产,要准备的水草量可是多的吓人,而且事前的准备与检疫工作也很麻烦,所以使用人工物品代替。人工物品包括,产子箱、隔版、大网目网子、有洞的笔筒等等,举凡能让小鱼躲的东西都可以。放入人工物品的目的除了产子箱是隔离母鱼之外,都是制造出一个小鱼安全休息的空间。选择人工物品原则是不要有锐利边缘也不要占据鱼缸一半以上空间,锐利边缘容易让母鱼受伤,占的空间太大,容易让母鱼紧迫。我觉得十元商店的有洞笔筒或是钓具行卖的手捞网子(布质料,勿选尼龙质料)都是不错的选择。

5、产子箱

市售上下两层,中间以W型隔版隔开的产子箱,有几个缺点:第一是母鱼静滞时会卡在W隔版中间,很难过(自己想像看看);第二是繁殖箱太小,且没有水流流动,虽然有外加风管可接打气泵的型号,但效果仍然不佳。所以建议不使用。若是解决了这两个问题的产子箱,亦可拿来隔离母鱼。

生产中注意事项

母鱼的生产时间不定,有些半小时就生完,有些可以拖到数天之久。但若遇到难产,有可能造成母鱼死亡。判断难产的方法是观察母鱼的泄殖孔,若是有小鱼的尾巴或是头露出半截在那边超过半小时,就有可能是难产。那只小鱼通常已经死亡,卡在母鱼泄殖孔,让母鱼无法顺利生产。此时可以将水换掉1/2-1/3,换水时用水流轻冲母鱼周围,让母鱼能够有激烈游泳的动作。顺利的话能够让死鱼排出。难产的判定很有争议,因为有时母鱼能够自行排出,有时却会死亡,但冲鱼这个动作是很危险的,请小心使用。

生产后的注意事项

当觉得母鱼已经生完之后,先别急着把母鱼移开。在生产完当天即用滴流方式换水1/3-1/2,原因是因为母鱼在生产前后都会排出类似羊水的液状物质,会使水质迅速恶化,所以需要马上换水。

接着观察母鱼是否有生产完驼背、瘦的非常夸张等情形。接着少量喂食丰年虾,观察母鱼是否进食,若和产前一样疯狂进食,且体态正常只是产后略瘦,那这就是一次成功的生产,在繁殖缸中休养数天即可放回公鱼缸。

小体型母鱼容易出现生产完之后变瘦的情形,老母鱼则是容易在生产完之后产生驼背及卵巢萎缩的情形。若是瘦的太厉害,感觉连内脏都生出来了。建议在回覆原体态之前都另缸饲养,换水时补充少量综合维他命(需含钙),并适量照射阳光。若母鱼驼背或卵巢萎缩,也用综合维他命尽量医看看。老化是没药医的,只有让她安心养老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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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哪些要求

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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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安全问题的认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设备简陋,有些生产设备不能及时更新换代,出现故障也不重视,出现东拼西凑、自行改良、忽视安全指数的状况,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哪些要求吗?

一、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审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地质灾害普查、井下劳动组织定员、矿领导带班下井、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还应设置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五)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煤矿除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五)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六)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井工煤矿除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其安全设施、设备、工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盘)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在用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二)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三)矿井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煤层群联合布置矿井的每个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施;

(四)矿井有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报警和断电符合规定,有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

(五)有防尘供水系统,有地面和井下排水系统;有水害威胁的矿井还应有专用探放水设备;

(六)制定井上、井下防火措施;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井下有消防材料库;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还应有防灭火专项设计和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七)矿井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等保护,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按规定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八)运送人员的装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的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符合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九)有通信联络系统,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

(十)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十一)不得使用国家有关危及生产安全淘汰目录规定的设备及生产工艺;使用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十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自救器的选用型号应与矿井灾害类型相适应,按规定建立安全避险系统;

(十三)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四、露天煤矿除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其安全设施、设备、工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规定设置栅栏、安全挡墙、警示标志;

(二)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三)配电线路、电动机、变压器的保护符合安全要求;

(四)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符合规定;

(五)有边坡工程、地质勘探工程、岩土物理力学试验和稳定性分析,有边坡监测措施;

(六)有防排水设施和措施;

(七)地面和采场内的防灭火措施符合规定;开采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或者开采范围内存在火区时,制定专门防灭火措施;

(八)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图,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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