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开公交车乘客在车上摔倒了要司机负责赔偿吗(汇编20篇)

年一度的寒露时节快到了,关注健康养生饮食的小伙伴,这篇文章不可错过!!问学吧小编教你健康快乐度过寒露。

浏览

2234

文章

41

篇1:公交司机辱骂乘客怎么投诉

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驾驶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安全素质状况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行车的安全性高低,以及能否给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优质、良好的乘车环境。那么,公交司机辱骂乘客怎么投诉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司机辱骂乘客的投诉方法:

司机身为服务人员不但没有服务意识,居然还对乘客破口大骂,不管出于何种因素都已经犯的服务行业的禁忌,这种情况乘客可以记住公交的车次和司机的编号(如果没看到编号可以以你乘车的时间为据),为以防不测也可以在记住车牌号打电话到公交公司进行投诉。

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服从指挥:持证上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执行驾驶员操作规程及各项行车管理规定,服从调度指挥。

2、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各行其道,安全礼让,控制车速,熟悉线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进出站做到“七必须,七不准”,确保行车安全。

3、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钻研驾驶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按岗位规范程序,做好出车前各种例检,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节能降耗,执行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复。

4、整车爱车,完成任务:精心维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运营指标。

5、驾乘配合,规范服务:驾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规范服务,文明礼貌,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如何索赔

全文共 660 字

+ 加入清单

当今,机动车尾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乘坐公共汽车出行成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主要手段。那么,公交司机急刹车乘客伤亡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的索赔方法:

乘客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乘客应向公交公司提出索赔。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等交警过来确认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受伤乘客需拿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类似的事实证明,否则,索赔便无从谈起。一定要保管好住院的单据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如果受伤很严重,除了神经受伤,都应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只有做了伤残鉴定,才能拿到《消保法》所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是有起诉有效期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话,为出院或者伤残鉴定后一年。而按照《消保法》则为两年。

公交驾驶员行车服务规范:

1、每日出车前应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2、按调度指令提前进站,准时发车。

3、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改道行驶。4、按安全行车要求行车。

5、车辆进站时,避让出战车辆,按规定位置停靠。

6、平稳停车,车停稳后开车门。乘客上下车完毕并关好车门后平稳起步。7、停车时靠近路边,车身与道路平行。雨天停车时车门宜避开积水。

8、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应等候跑来的乘客上车,单不得滞站揽客。

9、交接班时,应交代车况和路况。在中途交接班的,接班人员未到时,应继续行驶到终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乘客上下公交车被车门夹伤如何赔偿

全文共 699 字

+ 加入清单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途径。那么,乘客上下公交车被车门夹伤如何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上下公交车被车门夹伤的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公路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在其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的人身损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方,对乘客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等损失亦应当予以赔偿。

公交车安全乘车注意事项:

1、不要在马路上挥手叫停公交车;

2、选择好自己要乘坐的公交车线路,到公交站亭处排队依次上车;候车时一定要站在候车亭内候车,不要妨碍了公交车辆的正常靠站停车,从而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上车前先看清公交车是哪一路,因为公交车的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交车同一个站台。如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4、乘车时,一定要排队,等到公交车停稳后再上,如果人多拥挤,就等别人上完后再上,或者等下一班车;

5、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行动受限的老人须有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乘坐公交车。

6、乘客上车后要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摆弄和损坏车辆及车厢内的设施;严禁自行开关车门;严禁进入驾驶部位,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车辆运行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蹬踏座位;不准打闹、斗殴、大声喧哗;严禁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严禁要求和协迫驾驶员更改运行线路、非站点停车开门。不准扶靠车门、门轴等部位。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司机是否担责

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运营企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的血脉,承担着城市中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出行的大问题。那么,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司机是否担责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司机应负的责任:

乘客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公交车司机系职务行为,因此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司机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无,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除侵权之外,亦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未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之合同违约责任。

乘坐公交车安全事项:

1、公交车到站时,要有秩序的排队乘车,不要嬉戏打闹。

2、上车后不要在车门边挤,尽量往里边走,站稳并抓住扶手,头和身体不能伸向窗外,会很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

3、在没有座位的时候,也不要在车门边站,抓紧车上的扶手,避免刹车或拥挤时摔倒或被车门夹到。

4、不要在车内吃用竹签或其它金属物串联的食物,比如羊肉串这些。

5、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6、乘坐车辆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向外抛洒物品、相互追逐、打闹。

7、车辆快到站时,要提前做好下车准备,以免坐过站。

8、在这里还要特别强调,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时,千万不要惊慌,听从驾驶员的指挥,有序离开车厢就行了。

9、乘车的时候最好不要穿太长的裙子和长围巾,以免被车门夹到发生危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由谁承担责任

全文共 667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所必须的公益性事业。那么,乘客公交车上摔倒由谁承担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事故发生后,作为受害者一方的索赔方法:

首先应该明确事故责任如何承担。公交车内的损害,从法律关系上讲,属于侵权和违约两种关系的竞合。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关于赔偿项目,《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各个赔偿项目具体的确定方式,因内容较多,读者可以详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公交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赔偿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私家车突然变道,或者行人乱穿马路而急刹车,导致了车厢内乘客没有站稳而受伤,那么,公交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赔偿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按照公交公司的规定投币后或者购买车票后,就已经和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运输合同的关系,此关系具有法律的效应,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乘客送到指定的地点,而公交司机在遇到行人乱穿马路或者私家车变道导致急刹车时,肯定是无法及时的向乘客传达危险的信息,所以乘客没有站稳而受伤,公交公司的责任最大,而他们和行为或者私家车的责任则由他们双方进行协商或者调解。

第二,作为乘客,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由于急刹车而引起的一切的费用,包括医药费、在就医途中产生的打车费、伙食费以及因为受伤引起的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等。

第三,从法理上来说,乘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而寻求法律救济,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违法为由进行诉讼,也可以依据《侵权法》控告公交公司侵害乘客的人身安全,还可以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控告公交公司对其的人身损害,而这三种方式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对来说,赔偿金额多一些。

以上三点告诉我们,公交车由于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乘客在诉讼法律的过程中,不同的诉讼原由所获得的赔偿也不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公交车自燃致乘客伤亡如何赔偿

全文共 714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公交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然而近年来公交车事故频频发生,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公交车自燃乘客伤亡如何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自燃致乘客伤亡的赔偿方法:

在事故原因未明的情况下,死伤者向谁要求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

第一种情况:如果发生自燃的原因在于车辆本身或者因为该车辆的驾驶人员造成的,受害人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应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来确定。伤者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业费,另外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死者具体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向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除精神损害赔偿金外,每个赔偿项目的赔偿数额应根据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的相关数据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受伤害的程度;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某位乘客私自携带危险品导致发生爆炸的,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向该乘客要求赔偿,当然,受害人也可以依据客运合同违约责任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因为乘客购票上车时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依据客运合同违约责任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的,依据法律规定是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

此外,如果受害乘客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不幸,乘客或家属也可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乘客殴打公交司机违反哪条法律

全文共 593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我国公共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公交出行的安全越来越被人民群众所重视。那么,乘客殴打公交司机违反哪条法律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殴打公交司机违反的法律条款:

乘客殴打司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后果,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正在驾驶车辆而且车上有人,则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乘客殴打驾驶员的行为本身就违法。作为一个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是说服教育就万事大吉,要让这些肇事者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起到教育他人的作用,因为,他的冲动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此行为的后果是有预见性的,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此举动在主观上是极其恶劣的,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只是一时侥幸没有造成事实上的伤害,其本质是在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应给予严厉的惩处,以示世人引以为戒。我们与公交司机发生不悦,完全可以通过管理部门进行解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无需在司机工作期间进行理论,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干扰司机注意力。其实,在媒体报道的殴打公交司机的事件中,论事情发生的缘由,只是语言上的不和,有的到站忘了下车,司机拒绝离站停车,肇事者面对镜头他们悔不当初。

和谐社会,和谐车厢需大家共同来营造,敬畏法律,遵守规章是我们每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应时刻牢记,不要触及道德和法律。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怎么赔偿

全文共 938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驾驶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安全素质状况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行车的安全性高低。那么,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怎么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的赔偿方式: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因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

1、违约赔偿

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有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公交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乘客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以基于其与公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向公交车所在的公交公司主张赔偿责任,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公交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损伤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为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的,公交公司可以在赔偿乘客后对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

以违约为由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乘客只具有一般过失的情况下,并不考虑减轻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乘客只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乘客的举证责任较轻。

2、侵权赔偿

由于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为由请求公交公司赔偿。一般情况下,在损害原因及事实没有争议而且乘客无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乘客可以选择以公交车公司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以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责任可以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

选择侵权为由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还存在考虑原告是否具有过错(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从而适用过错相抵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乘客除了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之外,还需要证明公交车公司具有过错,从而乘客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公交车紧急刹车乘客受伤谁负责

全文共 709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车在每个城市都有,是很方便的交通工具,不过有时候公交车因为马路上躲避其它车上,采取了紧急刹车,就会导致乘客受到危害,那么公交车紧急刹车乘客受伤负责?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家属有权提起哪些赔偿项目?经办法官指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对此,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对此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还是有相关的责任认定,这个也是需要看公交车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乘客受伤的,除了上述这些知道外,还需要对行车时刹车失灵怎么办详细了解,来一起了解这些安全驾驶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乘客如何维权

全文共 556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公交作为窗口行业,她的服务质量直接体现了城市形象。那么,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乘客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乘客的维权方法:

野蛮驾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超速、疯狂超车、故意急刹、突然起步等诸多不文明驾驶汽车的总称,是不符合文明安全驾驶的规范要求的。因为驾驶员违反驾驶规范要求,采用野蛮驾驶行为极易导致乘客受伤。对于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行为,乘客应及时向公交公司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服从指挥:持证上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执行驾驶员操作规程及各项行车管理规定,服从调度指挥。

2、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各行其道,安全礼让,控制车速,熟悉线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进出站做到“七必须,七不准”,确保行车安全。

3、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钻研驾驶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按岗位规范程序,做好出车前各种例检,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节能降耗,执行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复。

4、整车爱车,完成任务:精心维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运营指标。

5、驾乘配合,规范服务:驾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规范服务,文明礼貌,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公交车失火乘客如何消防自救:灭火器通常放置在司机坐椅后

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1 、空调车的天窗可以打开逃生

除从车门逃生外,车窗也是一个逃生出口。一般的空调公交车车窗都可以打开,一旦发生火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开窗逃生。

对于少数安装了密封玻璃的空调车来说,如果乘客没有锤子等敲碎玻璃的工具,开窗逃生比较费力。从天窗逃生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2、 车门附近都有手动旋转开关

公交车厢失火,如何逃生是乘客最关心的问题。一般公交车门关紧后,司机不开门,乘客无法下车,遇到火灾发生扭动的旋转阀叫“门包手动旋转开关”,一旦司机无法开门时,乘客可旋转开关,用力推门即可打开车门。

3 、灭火器通常放置在司机坐椅

城市公交车上的灭火器,根据车辆发动机位置的不同,通常放置在司机坐椅靠背后面、下客门附近以及后置发动机箱三个位置。

另外,部分公交车发动机安装在车辆后侧,这种后置发动机一旦起火,司机很难觉察。为此,公交公司给所有此类车辆的发动机箱里安装了1—2个脉冲式灭火器,一旦发动机箱着火,灭火器将自动打开,每个灭火器灭火范围是2平方米,完全可将发动机箱“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交车上另一个放置灭火器的地方是双层巴士的后下客门附近,这个灭火器较小,发生火灾后,乘客可打开自行灭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公交车事故致乘客受伤谁来负责

全文共 708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公交车和乘客之间就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责任划分情况,产生了很分歧的意见,那么,公交车事故致乘客受伤谁来负责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依据《合同法》中有关客运合同的相关规定,乘客一旦买票乘车,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承运服务合同的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公交车公司要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一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承运人要对此承担责任,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二,公交司机,也就是承运人公司的代表方在为乘客服务的过程中,乘客在车内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很多,应分清责任,理顺法律关系,在车内无任何提示或乘客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司机争道抢行、急停急转,造成乘客摔伤或意外撞伤的,承运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故承运人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到违章行驶车辆或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车队可先行医治乘客或赔付,然后追究肇事方责任,公交车在道路上突然遇到深坑或无法预见的危险情况时,例如大雨过后道路积水或者遇深坑或者没有盖的窨井等等,由于公交车发生颠簸,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车可在对乘客进行赔付之后,依据法律追究道路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责任。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除非乘客的受伤是由于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的话,乘客在公交车内受的伤一律由公交公司承担,当然,如果公交车遭遇到肇事车辆,或者由于道路的问题造成乘客伤亡的,由公交公司找第三方负责理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怎么办

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

改善公交车的乘客服务质量对解决公交公司的分担率和提高城市公交系统的服务质量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司机野蛮驾驶致乘客受伤的处理办法:

由于是驾驶员主观过错,违反了相关驾驶规定,因此其理应进行相应的赔偿。乘客因此受伤之后也有足够的理由要求其赔偿损失费,驾驶员肯定是首要的责任主体。但是,如果为运输公司的驾驶员,承担赔偿的责任主体则主要集中在驾驶员所在的公司,公司雇佣违规驾驶的员工,并在安全管理上缺乏足够的管控,因此其应该是赔偿的责任主体。乘客应向公交公司要求索赔,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到违章行驶车辆或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公司仍应先行医治乘客或赔付,然后追究肇事方责任。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果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证据;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乘客受到的伤害是由于乘客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承运人就要承担责任。

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乘车被摔伤要索赔的关键是,消费者要提供是承运人过失致摔伤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乘车凭证、其他乘客证言、司机出具的事情经过、医生诊断书、入院证明、病历、收费票据、药品明细以及护理费、伤者营养费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如何赔偿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车是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那么,公交车司机急刹车乘客伤亡如何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的赔偿方式: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

1、违约赔偿

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有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公交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乘客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以基于其与公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向公交车所在的公交公司主张赔偿责任,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公交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损伤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为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的,公交公司可以在赔偿乘客后对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

以违约为由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乘客只具有一般过失的情况下,并不考虑减轻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乘客只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乘客的举证责任较轻。

2、侵权赔偿

由于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为由请求公交公司赔偿。一般情况下,在损害原因及事实没有争议而且乘客无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乘客可以选择以公交车公司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以侵权为由要求承担责任可以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

选择侵权为由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还存在考虑原告是否具有过错(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从而适用过错相抵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乘客除了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之外,还需要证明公交车公司具有过错,从而乘客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如何维权

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车是一个人流量大,部分高峰时段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旅客摔伤事故时有发生。那么,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的维权方法: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等交警过来确认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受伤乘客需拿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类似的事实证明,否则,索赔便无从谈起。一定要保管好住院的单据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如果受伤很严重,除了神经受伤,都应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只有做了伤残鉴定,才能拿到《消保法》所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是有起诉有效期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话,为出院或者伤残鉴定后一年。而按照《消保法》则为两年。

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乘车被摔伤要索赔的关键是,消费者要提供是承运人过失致摔伤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乘车凭证、其他乘客证言、司机出具的事情经过、医生诊断书、入院证明、病历、收费票据、药品明细以及护理费、伤者营养费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的原因有哪些

全文共 912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乘客在乘车期间人身受到伤害,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原因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的原因:

一是公交车司机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行为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二是公交车因扶手缺失、设备损坏、座位松动等情形给乘客造成的损害。

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是:

1、必须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后果

这里的旅客,包括持有效客票搭乘的人员和按规定免费搭乘的儿童,以及经承运人同意无票搭乘的人,或者根据货运合同押送货物的人。对于故意逃票的旅客,虽然并非是“合法”旅客,但承运人并非因旅客未支付相应票价而对由其造成的人身损害免责。无票旅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承运人亦应赔偿。

2、旅客的人身伤亡必须发生在运输过程中

这里所说“运输过程中”,也是承运人承担的旅客运送责任期间,通常是指自旅客经检票进站(港)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港)或者应当出站(港)时止,不包括旅客在候车室及其他设施内的期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民用航空法》第124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

3、旅客的人身伤亡并非是旅客故意、重大原因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旅客的故意是指旅客故意造成自己伤亡,如自杀、自伤等的,旅客应当对其故意行为承担责任,因此,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旅客有重大过失是指旅客对其自身伤亡有重大过失,包括在承运人告知安全事项后旅客严重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其自身的伤害—如车到站尚未停稳时旅客翻车窗跳车造成伤害等,旅客的一般过失不包括在内,如紧急刹车时旅客未坐稳导致身体受伤。旅客自身健康原因主要是指旅客白身患有严重疾病等对于旅客自身重大原因造成其伤亡的,承运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必须对此负举证责任,承运人不能举证证明旅客伤亡是旅客自身重大原因所致的,承运人仍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旅客对其伤亡有一般过失,可以相应减少承运人的部分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可以维权吗

全文共 648 字

+ 加入清单

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那么,乘客公交车上摔倒可以维权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的维权: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可以维权,由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因此可以“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公交公司的违约责任;同时,公交公司存在过错,也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此事故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可以择一行使。但是,如果选择按照侵权之诉,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说来,乘客很有可能存在没有攥紧扶手等原因,因此很可能无法获得100%的赔偿,另外选择侵权之诉的举证责任也存在区别。而如果选择违约之诉,根据《合同法》302条,公交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乘客只需要证明伤害发生在公交上,而且伤害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乘客的伤害不是自身原因造成,也不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交公司均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乘客存在一般过失,也不能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

我国对客运合同关系作出规定的根本法为《合同法》。该法第17章对运输合同作出了专章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保障乘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是运输承运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公交司机辱骂乘客如何维权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现代的企业都在提倡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公交企业来说,人更是企业正常运营的首要因素。那么,公交司机辱骂乘客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司机辱骂乘客的维权方法:

鉴于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每个乘客在上车后即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客运合同,公交车司机必须保证每个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并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当发生侮辱自己的情况时,乘客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辱骂的行为,提示对方在开车必须维护广大乘客及路人的公共安全。如果辱骂不止,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公交驾驶员的职业纪律:

1、乘务纪律

不准擅离职守,无故摆车不走;不准私自甩站,严禁用车门卡甩乘客;不准歧视、刁难乘客;不准在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不准讽刺、谩骂、殴打乘客、盲目介入他人纠纷;不准乱罚款。

2、文明驾驶纪律

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安全礼让,控制车速,熟悉线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进出站做到“七必须,七不准”,确保行车安全。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车辆检查不漏项。确保刹车、转向、灯光、雨刷、低压警报器等安全设施灵敏有效。

3、停车时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好不起步,不得用开关门催促乘客上下车,避免发生车门夹、摔事故(在车辆停稳3秒后才打开车门上、下客,在确认没有乘客上、下车时才关闭车门,车门完全关闭3秒后才能启动车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由谁担责

全文共 880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公交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窗口形象和百姓出行的幸福感指数。那么,公交车司机急刹车乘客伤亡由谁担责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乘客伤亡的责任划分: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应安全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司机遇事急刹车致乘客跌伤死亡,且死亡不是由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若无证据证明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则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司机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其公司承担。

公交车安全乘车注意事项:

1、不要在马路上挥手叫停公交车;

2、选择好自己要乘坐的公交车线路,到公交站亭处排队依次上车;候车时一定要站在候车亭内候车,不要妨碍了公交车辆的正常靠站停车,从而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上车前先看清公交车是哪一路,因为公交车的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交车同一个站台。如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4、乘车时,一定要排队,等到公交车停稳后再上,如果人多拥挤,就等别人上完后再上,或者等下一班车;

5、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行动受限的老人须有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乘坐公交车。

6、乘客上车后要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摆弄和损坏车辆及车厢内的设施;严禁自行开关车门;严禁进入驾驶部位,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车辆运行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蹬踏座位;不准打闹、斗殴、大声喧哗;严禁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严禁要求和协迫驾驶员更改运行线路、非站点停车开门。不准扶靠车门、门轴等部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