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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工伤鉴定汇总20篇

阿迪达斯作为世界知名品牌,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小编也是其中之一。可是,也正因为品牌的知名度高,造成了一些人的投机行为,制造假的阿迪达斯鞋子。那么,如何鉴定阿迪达斯鞋子真假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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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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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进行有关工伤鉴定时,都会要求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很多人可能会对这笔费用由谁承担感到疑惑。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收

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收取,大概每人次280元到300元左右;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间。所在地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检查诊断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不服初次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的,改变原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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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病做鉴定后可以评工伤等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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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但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无论是在现代化生产,还是手工作业中,都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着不良影响。那么,职业病做鉴定可以工伤等级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工患有职业病,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为职业病之后,是可以评工伤等级的,但需要进行工伤申报,经过批准,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等级办法: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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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业病鉴定后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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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常与劳动组织、机器构造和防护是否完善有关,还与个人心理状态、生活方式等因素有关。那么,职业病鉴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工患有职业病,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为职业病之后,需要进行申报工伤,经过批准,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申请:

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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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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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都需要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以确定损害情况,确定赔偿数额。那么,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法律依据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现场参加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应当对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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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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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标准,那每个等级标准大家是否了解呢?每个等级所获得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工伤鉴定的等级是很重要的,具体的流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知道呢?那么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有以下的几点流程需要大家知道: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的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如果大家觉得有帮助可以关注我们,下一期会给大家讲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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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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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首要条件,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做工伤鉴定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后理赔流程:

1、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2、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4、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定。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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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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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工伤职工是否达到护理等级依据以下五个生活自理范围: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生活护理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部分不能护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护理依赖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从以上规定的精神看,护理费应当随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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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鉴定期间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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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是工业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它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么,工伤鉴定期间有补贴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期间的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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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伤鉴定完毕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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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灾难不是我们能预期的,但是当它降临的时候,需要我们用智慧去面对。那么,工伤鉴定完毕怎么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完毕索赔方法: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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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伤鉴定后如何办理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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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有很多种,其中关于因工意外受伤的情形,法律上特别规定了相应的救济措施,力图使受工伤者得到尽量公平的保障。那么,工伤鉴定后如何办理残疾证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伤鉴定后办理残疾证流程:

1、工伤评残后,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残疾证即可。

2、残疾证办理条件如下:

(1)办证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2)办证时间,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3、办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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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伤鉴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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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鉴定的等级是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工伤的赔偿有10个等级,以此获得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大家知道工伤鉴定要具备哪些条件?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大家知道和考虑的,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伤(亡)者是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二)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三)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

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

以上的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如果大家觉得有帮助可以关注我们,下一期会给大家讲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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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面部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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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首要条件,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面部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面部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按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中,有以下专门针对面部永久性伤痕的鉴定标准

1、十级伤残第2条之规定: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平方厘米的;

2、九级伤残第10条之规定:面部有大于8平方厘米或3处以上大于1平方里面的瘢痕;

3、八级伤残第7条之规定: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8条之规定:面部烧伤植皮大于五分之一;9条之规定:面度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七级伤残中第10条之规定: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中的两项者;

5、六级伤残中第12条之规定: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六级伤残中第13条之规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于三分之一;六级伤残中第37条之规定:面部软组织缺失大于20平方厘米,伴发涎瘘;

6、五级伤残中第10条之规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于三分之一并有毁容标准中的一项;

7、四级伤残中第7条之规定:面部中度毁容;第9条之规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于二分之一并有轻度毁容;

8、三级伤残第9条之规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于三分之二并有中度毁容;

9、二级伤残中第8条之规定: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10、一级伤残中第4条之规定: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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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护理等级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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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是一件很让劳动者受伤的事情,如果遭遇工伤的,是需要及时挽回自己的损失的。那么,工伤护理等级鉴定程序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护理等级鉴定程序:

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医疗病历材料。

3、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5、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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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鉴定工伤等级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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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工伤等级鉴定。那么,鉴定工伤等级有哪些程序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鉴定工伤等级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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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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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筑业的发展,从事建筑的工人人数逐年增加,工伤事故骤增。那么,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做伤残鉴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地发生工伤的伤残鉴定:

1、要求用人单位先依法及时申报工伤认定;

2、安心接受治疗;

3、治疗终结、病情基本稳定后,及时要求单位协助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和停工留薪期;

4、要求单位以鉴定结论为准,参照所在省市地方性工伤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标准申报或者自行赔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发生工伤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2、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工伤引起争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伤残程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鉴定结论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委托鉴定结论不服的,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无权擅自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3、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属法定的鉴定部门。因此,法院在审理工伤争议案件中,对于劳动者伤残程度问题,应当委托法定的鉴定部门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不应另行委托其他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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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如何鉴定工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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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工伤鉴定行政争议的数量始终居高不下,牵扯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那么,如何鉴定工伤级别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鉴定工伤级别的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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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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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受伤是我们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如果受了工伤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就医医治,在治疗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去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时间限制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

1、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是确定受害职工因为工伤致使其劳动能力下降的程度,也就是对劳动能力发挥的障碍程度。按照规定,劳动功能障碍的等级为十级,也称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分为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根据受害职工的伤残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定受害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并且以此确定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5、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仍然要做上述方面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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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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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行业工伤事故也频频发生。那么,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付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4)患职业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执行的是《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15种。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必须是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所患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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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受工伤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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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的同时,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纠纷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各种劳动纠纷如今已是屡见不鲜。那么,受工伤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受工伤之后可以做工伤鉴定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伤残鉴定程序:

(1)伤残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

(2)申请的提出: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3)鉴定时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对鉴定不服的复查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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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如何鉴定工伤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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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伤鉴定过程中,如何确定工伤等级,并按照工伤等级申请相应的赔偿,成为了工伤事故处理的关键。那么,如何鉴定工伤后遗症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后遗症的鉴定: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鉴定结果后处理方法: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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