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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好享贷(20篇)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我们一般把他称之为经济适用住房,它的价格要比商品上低很多,所以很多人多会选择经济适用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怎样申请好享贷简介,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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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支付宝账户未开通快捷支付如何申请快捷认证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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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账户开通快捷支付申请快捷认证的流程如下:

1、打开www.alipay.com,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实名认证】。

2、选择快捷认证,点击【立即申请】。

温馨提示:若是登录淘宝账户再申请认证,是没有快捷认证的入口的,只能申请银行汇款(普通认证)。只有从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登录,才有快捷认证的入口。

3、选择快捷认证的银行(以建行储蓄卡为例),点击【下一步】。

注:如选择的银行只支持信用卡或储蓄卡中一种银行卡类型的,则不支持的银行卡类目无法选择。如:选择华夏银行(只支持信用卡),则选项“储蓄卡”是灰色的,无法选择。

4、填写快捷签约信息,点击【确认开通】。(注:手机号码为该银行卡在银行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如要预留或更改手机号码,请联系银行更改。)

5、确认信息,点击【确定】。(若提示填写的姓名或证件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不一致,需要选择普通认证)

6、快捷认证成功。如果需要在淘宝网上开店,需要继续升级认证,在以下的页面上点击【立即补全】,上传身份证件,点击【提交】即可。支付宝客服人工审核时间:2天内进行审核。是否升级认证成功,会发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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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春父母子女可组合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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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天开始,均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子(女)可组合向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根据规定,主借款人可为父(母)、子(女)中的任意一方。其中,父(母)为主借款人的,只能选择一个子(女)为共同借款人;子(女)为主借款人的,只能选择父(母)中的一个为共同借款人。

在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认定上,只对主借款人家庭房屋信息进行核实;其中,主借款人为子(女)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只对该子(女)及其配偶房屋信息进行核实,须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

主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满足冲还贷条件的须签订冲还贷协议。贷款审批发放后,在贷款未结清期间,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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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比特币矿业公司Canaan Creative申请美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2亿美元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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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anCreative是中国最大的比特币矿工制造商之一,据报道已在美国申请首次公开募股(IPO)。

该消息一经报道周三通过微信短信平台上的IPO为重点的博客,使用名为官方帐户“IPO藏王之道”的说法,迦南有“偷偷”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申请。

今年早些时候,有报道称,Avalon比特币矿工的制造商Canaan正在考虑在纽约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尽管当时这个过程还处于早期阶段。

最近,据报道,Canaan的股东也在考虑将该公司列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技(Sci-Tech)创新委员会。该公司还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一份IPO申请,该申请于11月失效。

迦南的竞争对手Bitmain和Ebang也试图在香港上市,但他们都没有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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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阿里车秒贷如何申请 阿里车秒贷申请步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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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车秒贷哪里申请?阿里车秒贷怎么申请?车秒贷app是淘宝推出的手机天猫、手机淘宝等阿里系无线app端开放“车秒贷”服务入口。车秒贷app允许购车者手机在线上提交贷款申请,半小时之内即可获知贷款授信额度。但是很多想贷款买车的朋友不知道阿里车秒贷哪里申请,阿里车秒贷怎么申请,下面小编教你哪里申请,阿里车秒贷怎么申请不会的同学赶快看过来,小编教你阿里车秒贷哪里申请。

车秒贷申请步骤一、进入申请界面,线上提交申请,半小时之内即可获知贷款授信额度。

车秒贷申请步骤二、手机会收到相应核销码后,就可以拿着核销码去 4S 店和 JS 斗智斗勇了。

车秒贷申请步骤三、去4S门店谈车价,谈拢,就付清首款,然后办理后续的购入手续。

车秒贷申请步骤四、付清首款,然后办理后续的购入手续。

虽然之前阿里汽车宣布已经与 50 多家汽车车企达成了合作,但在 App 端的车秒贷只有 11 款车型。涉及雪铁龙、日产、别克、力帆、雪弗兰、奇瑞、海马、吉利,从价格来看,主要是十几万的亲民车型。

ps:以上就是小编教你的阿里车秒贷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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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房贷应该找哪家银行?申请房贷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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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没有足够的钱买房怎么办?“去银行贷款”应该是不少人脑海中浮现出的最佳答案,但如果他接着问,去哪家银行贷款最好呢?相信很多人这时都想不出答案,今天搜房网房天下就告诉大家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办理房贷应该找哪家银行?

1、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

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可以称得上是最为老百姓着想的银行,因为它们是房贷利率折扣优惠范围最广的银行。有数据显示,在三十五个城市中,只有四个城市目前依旧在执行基准利率,而剩下的三十一个城市全部可以享受到利率优惠,分别为9.142折和9.137折。

2、建设银行

根据上市银行2015年年报显示,建设银行个人贷款总额达到了34668.1亿元,其中住房贷款就有27738.95亿元,这使得建设银行以80.01%的房贷百分比占据了榜单首位。同时,这也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建设银行是很愿意为购房者办理房贷的,因此它也被称为“最容易借钱的银行”,如果你担心自己拿不上房贷的话,求助建设银行准没错。

3、汇丰银行

说到“汇丰银行”,不少人应该都会表示不熟悉,毕竟大家通常都会关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这四大行更多一些,所以,不得不提醒你们的是,汇丰银行其实也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是房贷利率折扣优惠力度最大的银行。汇丰银行在杭州、苏州、重庆等二线城市给出了8.5折的利率优惠,而在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更是给出了8.2折的利率优惠,这可以为你省下不少钱,但前提是你必须符合他们严格的贷款条件才可以。

办理房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房贷时,虽然选对银行很重要,但是还有一些其它的问题一样需要注意。

1、问清贷款条件

办理贷款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已经符合贷款条件,比如足额缴纳社保、拥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等等,而且不同的银行所要求的贷款条件也有所不同,问清楚之后再办理,以免白忙一场。

2、准备好贷款资料

身份证和户口薄的复印件、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结婚证的复印件或者单身证明、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和首付发票等,这些资料都是办理贷款时必备的资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3、选对还款方式

不同的还款方式带来的还款压力是不同的,所以在办理贷款之前就想好自己要选择什么样的还款方式,或者自己更适合什么样的还款方式,以免致使自己无法按时还款。

现在,你们是否清楚应该选择哪家银行办理贷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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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漳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漳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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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租房申请条件-漳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漳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漳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公租房买卖政策主要为“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所谓夹心层有两种定义:一是内夹心层,指虽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40%;二是外夹心层,指超出经适房供应范围,但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主要以新参加工作、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80%。

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虽然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仍然规定申请人户籍为户籍,但是针对大量初到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即可,专业引进人才及连续缴纳三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申请资格。

根据《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个人资产净值低于25万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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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申请二手房住房贷款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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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贷款购房已经是绝大多数购房者的选择,对于各位贷款申请人来说,借贷人除了需要偿还借款和利息之外,还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呢?对此,有很多人是不了解的。那么下面就为大家来详细介绍一下二手房贷款过程中需要交付哪些费用吧!

从各商业银行目前提供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又称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又称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这三种方式来看,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能发生的费用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式。

即:个人住房贷款涉及的费用=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

上面列出的公式严格来说并不准确(因具体情况不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涉及的费用也不尽相同)。现就上述各项费用做一具体说明,以供参考。

①评估费:建行规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不需支付评估费,利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支付评估费。一般安居房和按房改政策出售的房屋不需支付评估费,如果按要求必须评估,则其费用按500元计收。用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评估费收取标准为:20(含)万元以下的收1500元,20-50(含)万元的收2500元,50万元以上的收3500元,经济适用住房评估费为500元。工行要求: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认可其销售价格,不需评估,二手房、高档公寓、别墅需要评估。农行二手房的评估费按4‰收取。

②律师费:除质押方式外,申请商业性贷款必须经过律师进行资信审查,并由律师事务所出示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按申请贷款额的3‰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法律服务费,每单最低额度为100元;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需支付律师费;如果属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不收,商业贷款部分收。

③保险费: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采用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的,必须购买房屋财产险和人身险,人身险视年龄、贷款额不同而定,房屋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0.8‰(钢筋混凝土结构)×保险期限。在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中,以抵押方式申贷的,需购买房屋财产险。

④抵押登记费: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抵押登记部门(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科)将收取抵押登记费每平方米0.30元(建筑面积)。

⑤公证费:二手房贷款需公证,每件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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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支付宝香港/澳门用户如何申请个人认证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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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香港/澳门用户申请个人认证流程如下:

1、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实名认证】,归属地区选择【港澳】,点击【立即申请】。

2、根据页面填写身份信息。

温馨提示:

1)联系电话允许输入“数字”、“-”、“+ ”3种符号,位数限制在20位以内。推荐填写大陆手机号码,11位数字,且以13/14/15/18开头。海外或港澳台地区电话请注明国际区号。

2)证件号码输入格式为:香港:a-123456-b。澳门:1-234567-8。

3)申请认证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

3、填写银行卡信息。

4、银行卡提交成功,等待银行卡打款。

5、收到银行卡汇款金额,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输入打款金额】。

6、输入打款金额,点击【确认】。

7、提交成功,等待客服审核身份证信息,审核成功,即可通过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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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分为几个步骤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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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和银行利率的不断提高,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上限将最高额度的申请数额由提高了。如果能评到AAA级更能贷到万为很多准购房者打入了一针强心剂,尽管很多人是跃跃欲试,但是由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手续较商业贷款更为繁琐,涉及的部门也较多。人们普遍对这一领域存在盲区,实际上只要掌握了要领带好每一步需要的材料公积金贷款就不仅仅是看上去很美而且也是吃起来很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分为几个步骤?教你六步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认清自己

准购房者们在申请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否则就是白忙一场

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

要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个月或一年

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不同上海市要求连续缴存时间不少于个月北京市要求连续缴存时间不少于一年广州市要求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连续缴存时间不少于个月非常住人口的申请人连续缴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首付款不得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

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不同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要求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平米含以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平米含以上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沈阳市要求一手房首付成贷款成二手房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年以内贷款首付成贷款成

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房屋所在销售楼盘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符合贷款条件

如果你符合以上所有的条件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看第二步了如果不符合那么请你关闭该窗口点击本栏目的教你如何办理一手房按揭贷款或教你如何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第二步申请人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要用A纸当审核完成后贷款经办部门会将原件退还给借款人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及逾期还款回购协议书原件除外

不过由于各地会有细微的差异以上资料以北京为标准申请人最好在去办理前致电当地的贷款经办部门核对以上申请材料

第三步办理初审与相关评估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按规定需要对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第四步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对于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第五步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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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桂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桂林公租房管理办法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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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租房申请条件-桂林公租房管理办法

桂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桂林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以上桂林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桂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桂林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桂林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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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申请贷款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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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是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的购房流程和贷款流程更加复杂,如果购房者不清楚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门道,就很容易出现纠纷。那么申请贷款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意二手房房龄

银行对二手房的房龄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若房龄过老,那么贷款申请很可能会被银行拒绝。有的银行要求二手房房龄和贷款时间加起来不能超过30年,有的直接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15年。房龄较老的房屋在申请贷款时获批的贷款年限也比较短。

2、保持个人征信良好

购房者的征信报告也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审查条件,因为征信报告体现个人信用,可以看出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习惯,不然就算你的收入再多,征信却很差,银行也是不会给你放款的。所以,有购房计划的购房者最好保持个人征信良好,比如按时还信用、及时缴纳生活费用等。

3、所购房屋产权要明晰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屡见不鲜,其中以房子产权不明居多。所以,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要确定房子产权是否明确,千万不要买那些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子,如回迁房、安置房、小产权房等,要知道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是证明房屋归属的重要证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这些证件不齐全是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

4、注意银行流水账

在申请贷款买房时,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提供6个月以内的银行流水账,以此来考察购房者的还款能力。所以,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一定要为自己做一个漂亮的流水账。比如:每月向银行卡存一定数量的钱,这样可以增加你的贷款通过率。

5、贷款资料要真实、完整

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决定你是否能成功贷到款的首要因素。如果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银行查出来后,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你的申请,而且还有可能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影响之后的贷款。

另外,如果填写的个人信息不全,缺失了某些必要信息,那么银行和贷款机构也是不会通过你的贷款申请的。所以,贷款申请者在提交贷款资料时不要弄虚作假,要诚信借款,真实填写个人信息。

6、买房前不要频繁换工作

如果你有贷款买房的想法,那么在贷款买房之前就不要换工作了,至少在贷款买房的半年内不要换工作,因为如果你在办理贷款业务前还更换公司或工作,银行肯定会认为你的工作不稳定,还款能力会受影响,银行信贷风险增高,从而造成贷款申请被拒。

7、要准确选择贷款银行

对于借款人来说,由于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个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是不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8、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

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者每个月的月供相等,前几个月还的利息多,而后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息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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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川乐山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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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管理办法

四川乐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乐山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区的,凭有关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

(一)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三)提出申请时未享受城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乐山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乐山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四川乐山公租房管理办法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管理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及国家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筹集标准、统一对象、统一合同范本、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时间安排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统计、地税、工商(物价)、建筑工务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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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申请药品行政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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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药品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推出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那么你对药品行政保护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药品行政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p#副标题#e#

第十三条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费用

第三十二条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细则实施前所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的规定为准。

看过“申请药品行政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的程序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药品给予行政保护,对申请人颁发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以上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一、申请范围

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993年1月1日前依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其独占权不受保护的;

(二)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获得禁止他人在申请人所在国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独占权的。

(三)提出行政保护申请日前尚未在中国销售的。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申请主体

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权属于该药品独占权人。另外,外国药品独占权人申请行政保护,应当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报送下列文件的中文、外文对照本:

(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名称、地址;

2、申请人的国籍;

3、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4、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5、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6、申请文件的清单;

7、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二)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申请人享有该药品独占权的文件副本;该副本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三)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制造或者销售该药品的文件副本;该副本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四)申请人与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取得药品制造或者销售许可的中国企业法人(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正式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该药品的合同副本;该副本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此外,申请人递交的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提交有关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1、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2、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另外,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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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贷申请被拒竟是这些原因 被拒后教你补救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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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买下一套房,正准备贷款买房却告知批不了贷,这是啥原因?看好了,买房贷款被拒可能因为这几个原因,教你如何补救?

房龄过老

银行普遍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20年或25年,有银行规定不能超过15年,更严格的要求不能超过10年。

有逾期还款记录

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十分重要,如果显示近期有逾期还款记录,很可能被拒。如果逾期次数少、金额小,获贷希望还是有的,但贷款成数会被降低,贷款利率也会被提高。

收入不符合要求

通常收入与房贷的关系:

月收入=房贷月供*2

如果借款人还在偿还其他贷:月收入=(其他贷款月供+现申请房贷的月供)*2

贷款资料不完整,不真实

成功获贷的硬性条件是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同时,一些购房人担心因为收入不高导致贷款额度不高,想提交虚假资料,注意这可能让你被列入黑名单。

有未结清的担保/联保贷款

有些人为了亲戚朋友去作担保人,但不知道原来这一行为不仅会记录在个人征信之中,还会影响自己的贷款申请,如果对方贷款未结清,或欠贷不还,到你申请贷款的时候就后悔了。

负债过高

如果想顺利获贷,贷款人的月供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超过的话,即使能够获贷,贷款额度也不高。

首付款过低

据银行要求,申请房贷的客户需要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60%(某些城市要求不低于70%)。所以,想申请银行房贷的客户,在贷款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以防贷款申请被拒。

贷款批不了如何补救

1、资料准备齐全,再向该银行申请。不过如果是在同一家银行申请房贷的话,一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再申请。

2、换家银行试试。银行对贷款条件的规定,各银行有所不同。如果是在一家银行被拒贷,可换一家银行再试试。

3、找贷款中介。您可找担保公司做担保后再申请贷款,可增加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4、找贷款公司。找贷款公司贷款,贷款门槛会被降低,同时还可增加贷款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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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六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六安公租房买卖政策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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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租房申请条件-六安公租房买卖政策

六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六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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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提交文件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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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借款时,应填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行提交如下文件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证明;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8.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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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江门地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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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地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江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江门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以上江门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江门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3、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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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溪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本溪公租房怎么管理?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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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租房申请条件-本溪公租房怎么管理

本溪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住建部12日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公租房申请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本溪公租房怎么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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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榆林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用房政策

全文共 3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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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用房政策

榆林市经济适用房政策

一、优惠政策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3、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4、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5、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出售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三)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准予出售的房屋,买卖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并补交政策优惠的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

(四)买卖当事人在办理完毕交易过户手续三十日内,应当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房屋维修仍按照上市出售前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

二、建设管理

1、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2、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能耗,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3、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工程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价格和销售管理

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或者销售前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构成包括以下九项内容:

(一)建设用地行政划拨方式供地费用和拆迁补尝安置费;

(二)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

(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五)管理费[第(一)项至第(四)项之和的2%];

(六)贷款利息;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税金;

(九)利润[第(一)项至第(四)项之和的3%以下]。

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的监督,凡不符合价格构成内容规定的,一律不得计入成本。

2、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3、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销售对象要向社会公示。

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榆阳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无房户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家庭;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年收入标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6、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一)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审核。

(二)申请截止后,由项目管理单位统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发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

(三)购买人按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房屋发证部门、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内容。

7、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福利分房、集资建房和单位分配宅基地的人员,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四)同住成年人或共同产权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交易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

3、买卖当事人在办理完毕交易过户手续后,在规定时限内,应当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房屋维修仍按照上市出售前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

5、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6、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7、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五、监督管理

1、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对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或在价外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一经发现,限期收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纪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追回已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榆林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购买榆林市经济适用房、参加集资建房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二)无房户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家庭;

(三)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的四倍不足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每两年测算一次,并向社会公开。

二、申请购买榆林市经济适用房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截止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给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并签署核查意见,注明规定购买面积标准,作为申请人的购买凭证。

(三)申请人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当地相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

(四)购买人按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房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其中超标准面积补交相应差价的,也应当注明补交差价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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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购房者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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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对一些土地这方面的知识有些薄弱,不知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最近有朋友在问宅基地的问题,不知道如何申请。今天小编就为你解决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是什么?如何申请宅基地是什么?这些问题给您分享。

宅基地是什么?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2.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有继承权等。

3.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4.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如何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2.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3.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4.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5.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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