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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补交社会保险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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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如何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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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养老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而购买养老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养老保险要如何补交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方法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2017年养老金新规定

国家新的退休政策2017年才会出台,2016年将由两会通过!至于新的工资规定国家肯定也会出台新政策作为企事业工资并轨后的补充,或者是出台一个长效的退休金增长机制,因为这是关系到众多退休人员的一件大事!

总体来说,由于经济在发展,所以越晚退休人员养老金越高,但从个体上来说,养老金是由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每年缴费金额计算出来的,所以不存在攀比性。

社科院建议2016至2018年推行延迟退休政策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6日发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3》,为未来7年改革建议了三个阶段的时间表。在收入分配和社保制度改革方面,报告建议改革第二阶段(2016年至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渐进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报告并未给出退休年龄的具体建议。

报告建议,在2014—2015年改革第一阶段,政府应在保险精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研究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法与步骤;第二阶段在全国推行;到了第三阶段,即2019—2020年,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社保体系。

补交养老保险的方法

1.补缴金额: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2.个人帐户金

个人帐户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11%×补缴系数。

3.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个人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4.计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 996年。

5.补缴金额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5、如需查询缴纳保险情况,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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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到退休年龄社会保险不够15年怎么办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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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那该怎么办理呢?这里小编给你解读一下该怎么办。

操作方法

1

缴满15年

到了退休年龄,没有交够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费,一直到交够15年,办理手续,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2

转入城乡养老保险

申请转入城乡养老保险,与城乡养老保险合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注意哦,城乡养老金较低哦。

3

一次性取出已缴金额

可以书面申请一次性取出已经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4

咨询当地社保局

缴纳的个人情况不一样,地域不一样,具体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精准掌握政策

特别提示

小编建议还是补缴够15年,这样最划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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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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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补缴社保的时效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

正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

补缴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确定的案例分析

案情回放:

小杨于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在六合某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公司一直未办小杨办理社会保险。2011年5月小杨以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没有理会小杨的要求,于是小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律师提出,小杨的大部分要求已经过了仲裁时效,时效的起算点应当自未缴保险时开始计算一年。也就是至多补缴2011年5月向前一年的社会保险。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支付了小杨要求自2007年6月开始补缴社保的请求,并裁决公司支付小杨经济补偿金。

律师分析:

因缴纳社会保险发生争议,仲裁时效应当如何确定。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7第6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的,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其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时起算申诉时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先未为劳动都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劳动者主张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应以用人单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为申诉时效起算点。

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效的计算

一、案情介绍

小张2003年起在一家无线电厂后勤从事厨师工作,已经工作有十年了。从工作起至2008年公司一直没有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2008年公司改制后,为了规范用人,公司为所有员工都办理了社会保险。2013年小张因自身原因想离开公司,想到之前五年的社会保险公司一直没办理,小张要求公司为其补办之前的社会保险。双方协商不成,小张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仲裁结果

仲裁以小张的申请请求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驳回了小张的申请请求。

三、律师分析

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为起算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能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缴纳社保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也应当适用以上的情形。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应当以什么时间来作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呢?

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未终止的,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时起算申诉时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先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劳动者主张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应以用人单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为申诉时效起算点。

依据以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一直都没有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那应当以小张离开公司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办理,之后又为小张的办理了社保保险,那就应当从用人单位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时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这样计算有一定的道理。总体看来,时效应当以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作为起算点。如果劳动关系一直连续,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考虑到劳动关系的持续性,权利侵害的状态一直是持续的,仲裁时效应当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如果之前没有缴纳,之后又开始缴纳,那么从缴纳社会保险时,之前的权利侵害就形成了一个阶段,从缴纳开始时计算仲裁时效,可督促劳动者及时维权。

综上,缴纳社会保险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分两种情形:一、一直没缴纳的,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二、分段缴纳的,以开始缴纳之日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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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社保中断如何补交?

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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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首先,补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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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社保的流程为,首先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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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比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4

最后带上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也有一些机构可以代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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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会保险补缴规定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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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快达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仍没有缴够15年。这时候,大家心里都会有个疑惑,我可以一次性补齐没缴的年限。那么,社会保险补缴规定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社保补缴规定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12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12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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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体社会保险怎样办理停缴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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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社会保险怎样办理停缴呢?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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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将我们之前办理的个人社会保险的协议书、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基本资料都准备好,之后我们将这些资料带来我们之前办理的地方,这个一般也就是我们个人所在地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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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到达社保局之后,找相关社保办理业务窗口,告知我们需要办理停缴,对方会让我们将相应的资料提供给对方,我们将之前准备好的那些资料给对方查看,主要也就是身份证、社保卡、办理的个人社会保险的证明、银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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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审核之后,如果没有任何问题的话,之后我们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下停止缴纳社保的业务,这个一般我们是可以自己去银行办停的,也可以让社保局的人帮我们去办理,不过为了快一些,我们最好自己去办理,因为社保局的人是集中去银行办理停缴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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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去银行办理停缴业务完成后,回到社保局,告知停缴,之后我们签字就可以停止缴纳我们的个人社会保险了,整个流程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还是比较容易的,相信大家现在都会办理停缴社会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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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全文共 3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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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为保障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社会保险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

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二是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在全社会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是互济性。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作用,分散用人单位和个人风险。四是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和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五是广泛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工和城乡广大居民

3、社会保险的方针是什么?

社会保险的方针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广覆盖”,是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保基本”,是指社会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多层次”,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有基本社会保险、补充性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基本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其待遇水平以满足参保人员基本需求为标准;补充性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辅助性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可持续”,是指通过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4、哪些人应当或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筹集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6、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享受怎样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是: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2、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例如某人在北京工作5年后,到上海工作4年,又到广东工作10年,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由北京转上海再转到广东,他在各个工作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为19年,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9、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一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是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是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0、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10、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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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怎么补交

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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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往往可以延长缴费期限或者是一次性缴费,但是要分为三种情形来考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时补交的方式,望大家喜欢!

进行补缴的其他情形

(一)用人单位失业职工补缴

1.具有我市户口,曾在我市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参保的失业职工,可从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次月起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2. 具有我市户口,未参保企业的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3. 具有我市户口,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企业漏投保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4. 具有本市户口,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006年10月1日前已经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申报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可以个人身份补缴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最早不得早于1993年3月;2006年10月1日之后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渝府发〔2006〕143号文件的规定,由原单位以单位参保的形式补缴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上失业职工中,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失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二)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具有本市户口,有缴费年限的人员中,对有实际缴费记录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对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具有我市户口,可从其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完的次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三)个体工商户(含雇工)

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雇主、雇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其他个体工商户雇主、雇工,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个体工商户雇主

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可从最早从事个体经营之月起补缴,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2.个体工商户雇工

具有我市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可从与雇主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补缴,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雇工应随雇主参保,办理补缴需由雇主统一进行申报。

(四)符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临时工工龄计算和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20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条件,被用人单位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可补缴其1986年10月至1993年2月期间符合补缴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的补缴方式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将分三种情况处理:

1、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3、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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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住房公积金能补交吗?补缴公积金的条件和方法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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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交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少缴补缴是指单位为部分职工补缴以往月份少缴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补交的条件是什么呢?补交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一起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①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

②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③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

除此之外,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

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

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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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己上社会保险多少钱

全文共 1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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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而自己上社保的相关知识你了解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自己上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查询自己社会保险的方式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输入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查询。或者登录12333社保查询网(http://www.12333sb.com/)、统一社保查询网(http://www.k318.com.cn/)等网站,通过该网站转入当地社保网上查询系统。

自己交社保一个月交的金额

如果完全自己缴纳费用较高,一般是按当地平均工资为基数算的。单位统一缴纳的话,一部分是公司缴纳,一部分自己缴纳,自己缴纳的部分是按照个人基本工资算,费用低。

以三险一金为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 的 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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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己补交社保要怎么补交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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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错过了社保的缴纳时间要怎么办呢?是所有人都可以补缴吗?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如何补交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如何补交社保

社保补缴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

自己补交社保的条件

个人补缴社保、工龄补缴人员说明

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2、医疗部分: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

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具体人员审核档案后,才可确定适合补缴哪年保险)

四、缴费人员类别:

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城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不享受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城镇):⑴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退休时,可在京办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职工也可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并把北京的缴费记录转回该职工原籍,根据当地政策,该职工享受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且不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五、补缴人员类型:

1、自工作之日起到现在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2、自工作之日起,原工作单位已给缴纳社保费,从单位出来后自己未继续缴纳社保费,且现在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社保补缴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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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账户资金不足导致公司社保欠费如何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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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那么如果在公司社保欠费该怎么不叫呢?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账户资金不足导致公司社保欠费如何补交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社保补交流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账户资金不足导致公司社保欠费补交的方法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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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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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了社保也断了,关于社保断保方面,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社会保险中断了会怎样

医保:停交次月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欠费多久算中断?中断了对参保人有何影响?

如果当月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那么,这个月就没有缴费历史,在医疗保险就没有连续缴费记录,这就视为医保中断。

对参保人的即时影响,就是停止缴费的次月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长远来说,医保中断会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有影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算连续缴费年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大家最好连续缴费,不要中断。

养老保险欠费中断对参保人有影响吗?

养老保险是否中断缴费对今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看累计缴费年限是否达到规定的年限和年龄是否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不是看缴费年限连不连续,与是否连续参保缴费没有太大关系。

社保的概念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工作断档期间,怎么自己交社保,要交多少钱?

参保人工作断档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去参保并缴费。

医保

在停保当月马上重新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则次月依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三是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必须缴交的,两项保费合计每月需缴费387块多。补充医疗保险,这可以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交。

养老保险

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下线是每月481.6元,全部由参保人个人缴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额度,缴费水平提高,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相应会有所提高。

温馨提示:再就业之后,社保由公司买了,之前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办理的医保、养老保险,记得要去去办理停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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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社保一次补交怎么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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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男在60以下。女在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那么社保一次补缴怎么缴呢?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社保的补缴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补缴的,这一次社保补缴的规定就是限制了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人群。第一类人群就是距离社保15年,年限相差的年数较少,也就是大概在三年到四年左右的人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第二类就是早期因为企业的原因导致下岗的人员,这一类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但是这样的人如果选择了一次性补缴,那么所用的费用就要自己承担,需要企业承担的费用要自己进行整体承担。

以上就是社保一次补缴的简单介绍,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以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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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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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的相关信息吧。

1、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2、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办理条件

1、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和本市规定认定的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不低于15年,其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后按月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3、其他

不符合上述第2点条件的人员,可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①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周岁;

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但按月缴费年限已满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3、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账户卡

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中之一]。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5、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办理地址

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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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补交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多少年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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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时间截至到每年的12月31日,大部分要求补缴时间是每年的6月31日之前,当年12月31日前没有补缴的视为断交一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可以一次性补缴满至15年,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和参保情况,允许一次性补缴最长118月。

以下情况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1、工作单位原因漏缴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却因缴纳年限不足15年导致无法退休的,可以要求单位对养老保险进行补缴,补缴社保需要支付滞纳金但不会超过个人补缴额度比例;

2、职工退休后缴费年限不足,单位又不补缴时,职工必须继续缴纳至15年。如果职工在2011年社保法实施之前已经参保,可以延迟退休5年一次性补缴社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费用为5000元/年,个人一次性补缴总额度不会超过所有断保年度补缴总额度。

2、如果后期是一次性补缴断保年度的缴费部分,就不能享受该期间相应的政策补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可以根据当地标准进行补缴,但只能通过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年限需要满足15年,如果参保人达到60周岁的时候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费用,后期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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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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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话题。养老保险作为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一个国家、社会的稳定,对保障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怎么补交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

好处

1、考虑到现在的平均寿命和家里的长寿基因,10年内把养老金赚回来还是没问题的。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

2、父母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4500/年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3、只要不生大病,每个月的养老金基本完全覆盖爸妈的日常支出。我们姐妹两个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不必牵挂父母的养老问题。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2、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坏处

1、万一父母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比较麻烦。投资的话,至少本金9万是可以备用的。

2、最不想看到的,万一父母有不测,虽说会退回部分养老金中的个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约7200),失去亲人的同时,也失去了父母的养老本钱(打算只给一个父母买,现在刚好60岁,买了马上可以领养老金。)

3、爸妈可动用的总积蓄只有五万左右,如果要买的话,我们两姐妹各出2万。我现在准备买房,姐姐准备生孩子。虽然两万不多,但两姐妹家条件一般,都是对现金流的一种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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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补缴社会保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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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补缴社会保险时效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社保补缴时效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企业的侵权行为是持续的,职工可随时寻求劳动监察保护,且不受追溯时效限制。你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维护自身权益。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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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交房时需要补交费用有哪些?交房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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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就会等着开发商交房,购房者收房后就可以装修了。但是购房者收房时是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尤其是购买期房的还涉及到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中有出入的情况,这就需要补交购房款或者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余房款。那么交房时需要补交费用由哪些呢?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

非普通住宅契税按总房款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差别。

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需要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的费用。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产权证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的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在产权办理时就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延迟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拿走挪用。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含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收房要交的费用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房屋产权登记费

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首先要结算面积,退、补房屋尾款。收房时的实测面积跟合同上写明的面积多少会存在一定差别,通常会比合同面积大一点,这个时候购房者需要把差的这部分钱给补上,一般来说,误差不会超过3%,而一旦超过可以选择退房或者与开发商协商;

3.装修变更费: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费: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和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以合同约定为准;

2.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3.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原则上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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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保停交怎么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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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断缴情况,一般出现于离职之后,很多人在离职之后没有注意社保缴纳的问题,所以导致社保断缴,而在一些大城市社保断缴,就无法享受城市福利,那么社保停交怎么补交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针对社保补交,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第二种: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个人补交社保所需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交流程主要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种: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一次性补交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你自工作之日起,就开始缴纳社保了,那么到退休前,基本上都已经缴满了15年,可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然而,还有一种情况,很多人社保断缴的时间过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那这时该怎么办?

最新规定,符合条件参保人可一次性缴清社保,下面人人保为您介绍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社保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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