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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火保险理赔(推荐20篇)

在使用电磁炉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电磁炉的保险丝被烧坏。那么出现这样起来的原因是什么呢?面对这样的情况又该怎么解决问题呢?下面问学吧小编就来介绍一下电磁炉烧保险丝的原因排查和维修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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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儿童攀爬窗户坠楼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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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对其自家孩子看护好,使得孩子攀爬窗户不小心坠楼,所以说这是很多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那么儿童攀爬窗户坠楼保险理赔吗?对其讲解下。

儿童攀爬窗户坠楼保险理赔吗?可以通过真实案例来对其讲解下。

何女士在业务员介绍下为儿子凌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交保费4583元,保险期间为终身。2015年3月31日何女士再次为儿子投保两全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交保费1613元,保险期间为30年。

小孩意外坠楼身亡

2015年11月5日一场意外无情地降临到被保险人凌某身上,凌母下班回家已是晚上8时多,吃过饭后,凌母上楼顶,突然听见小女儿喊,急冲下楼,儿子已不省人事。过后才知道当时儿子是在阳台帮妹妹捡东西,不慎坠楼。急救120车送到医院急诊。入院时已无心跳、呼吸。经抢救无效,被保险人凌某不幸身故。

2016年1月18日投保人何女士委托公司服务人员来到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资料,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客户正式向公司提交资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案件高度重视,案件受理后立即开展理赔调查核实,在2016年1月18日客户正式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公司时刻秉持真诚、简单、快捷、标准、体贴的服务理念,快速理赔服务的标准。经核实情况属实,近日,很快便将300386.8元的理赔金转入凌某母亲何女士的账户。

意外无处不在,各地每年都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对于高空坠楼,百密仍难防一疏。据悉,每年都会有不少从高楼坠落的大人和小孩。除了阳台和楼梯,窗户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目前高层用户用得比较多的是飘窗、平窗和落地窗。为了安全起见,不同的窗户应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而在高层建筑中,落地窗使用比较普遍,但安装落地窗,房间内部必须要设有防护栏。而飘窗最大的特点是观察角大,视野开阔,但飘窗宽型的窗台,会吸引孩子们爬上去玩耍,容易造成东西掉落,也容易发生跌伤事故。

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须将保障放首位,购买保险产品是以防不测,人们无法预料未来发生的事,一旦遇到飞来横祸,保险将带来温暖和宽慰,让关爱得到延续。虽然一份保险不能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但保险可以代尽儿女的奉养义务,使老有所养,保险能在生活上提供保障。

通过上述真实案例的讲解,让大家对其儿童攀爬窗户坠楼保险理赔事项有详细的了解,这些都属于小区安全小知识,还应该对其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进行了解,登录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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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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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你对私车营运的保险赔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看过“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网络叫车发生事故,车主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所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指“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危险状况,保险标的风险增大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是一个持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投保人可以发现危险程度增加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保费。众所周知,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用比非营运车辆高很多,因此该法条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近日,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叫来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危险。”基于网络叫车服务方便有余、保障不足的现状,作为拥有庞大用户的交通运输的组织者,网络叫车平台不应当把安全营运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乘客和车主身上。同时建议,保险行业应当区别用于短途营运的私家车与普通营运机动车辆,细化评估此类私家车的风险,制定出合适的险种,方便有需求的用户购买。

相关知识拓展:

新商业车险条款:6种出险情形都要赔

1,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与旧条款不同,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2.新车未上牌或无行驶证

2009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A条款中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

现在则不同了,新车险中将该情形更改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也是就说车主只要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自己人撞了自己人

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同时,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4.后视镜、车灯可单独赔偿

新条款中增加了主险责任,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

5.驾驶证丢失、过期

车主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另外,老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停车受损不再赔70%

车在停车场被刮,找不到肇事车辆,报保险的话只能赔70%,剩下30%要自掏腰包。

而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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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交割不容忽视 购房发现房屋已遭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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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查封”信息不显性,房产证上并不会有相关记载,往往是到过户时才能发现。购买二手房,物业交割后才发现房屋已遭查封,房款难追讨!

徐先生购买了业主张女士在黄金地段的一处别墅,房屋总价1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天徐先生向业主支付了首付600余万元,拿到房屋钥匙并开始着手装修,同时支付了中介服务费。当月中旬,通过房屋核验徐先生得知,该房屋在签约前,已经被相关部门查封,房屋无法过户,而业主也已被警方控制,其家属表示无力替其偿还客户首付。

然而,徐先生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他担心如果将来房子一旦被拍卖,所得钱款也得优先偿还抵押借款和银行欠款。徐先生一家虽然还住在该房屋内,但是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哪天就被赶出来。

由于二手房“查封”信息的不显性,房产证上并不会有相关记载,往往是到过户时才能发现,而在这个阶段,业主一般已经收到了大额定金或首付,如果外债金额已经高出房屋价值本身的话,有些人索性就不还了,更有甚者则索性消失不见。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签不等于过户,其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已经签约的房产被“二次出售”,也就是俗称的“一房二卖”,对于签约后至办理房屋过户前的一段时间内原业主将房产抵押给他人是无法控制的。但此类案件只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房屋中介是消费者把控风险的第一道关卡。消费者对于房产中介的选择,由过去比较在意房源数量的多少、成交效率等,开始转向风险控制能力。

对于中介的选择,专业人士也给与了客观的建议。

第一,选择房屋中介时要看公司品牌,大型中介公司更看重自己的品牌形象,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出于自身经营风险的考量,也会要求对一些基本的风险先行排查。

第二,针对以上提及的风险,也应监督经纪人是否完成了风险控制动作。比如,经纪人签约前给购房客户提供一份加盖公司印章的《服务承诺书》,对交易中所涉及的常见风险进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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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支付宝的保险理赔难吗 这2点知识点务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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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第三方保险平台也好,还是支付宝也罢,都涉及了保险领域,不过最让消费者担忧的还是关于后续的理赔问题,譬如在支付宝的保险理赔难不难,支付宝上的保险怎么赔呀,都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下面,请随来一起了解一下。一、支付宝的保险理赔难吗?

要了解支付宝的保险理赔难不难,首先需要梳理清楚一个概念,在支付宝上推出的保险产品都是均和众多保险公司合作的,承保公司有众安保险、泰康人寿、国华人寿、平安保险、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安联保险公司等等,这些公司都是国内外驰名的保险企业。偿付能力、服务能力、整体保费收入实力,都是行业内出名的。

换句话来说,只要符合条件,支付宝的保险理赔并不难。二、支付宝上的保险怎么赔

支付宝上的保险怎么赔,主要看用户投保的是怎么样的险种,如果是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产品,如支付宝与众安在线推出的“好医保住院医疗保险”,在用户勾选【同意】选择项的傍边,有着《平台服务协议》,打开“蚂蚁保险平台服务协议”页面的3.2出险报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一段话:“若发生保险事故,您可以选择平台进行报案将来出险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如下图:

那么,这段话意味着,如果一旦发生不幸,用户可以联系支付宝平台,提交申请资料,方可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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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空坠物损伤哪种保险可以理赔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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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端端走在路上,忽然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实在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不严重的弄个一身脏,虽然没有大碍,好心情却全没了。严重的则因此受伤甚至丧命,类似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了,因此高空坠物损伤哪种保险可以理赔成了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今天就由的小编来为您解答疑惑。

据小编了解以下几种保险可以得到理赔;

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2、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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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怎么办?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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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根据房屋的使用用途,房屋的产权年限分为70年,50年和40年。那么新买的房,一般来说产权证到手里的时候剩多少年才正常呢?这可能是大部分业主的困惑。今天就跟大家普及一下这一知识。

一、房产证

“房产证”是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张证件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只有一张《房地产权证》;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两证分开的,那么在办理购房提取时,就必须同时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者一般被称为“土地证”,前者是我们一般说的房产证。

二、不动产证

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所谓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它明确规定了房屋使用的“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

在领得不动产权证之后,人们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以前买一套房子,要先到房管部门办证,再到国土部门办证,麻烦不说,偶尔还会出现权属纠纷、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的情况。而随着“房地”统一登记的推进,市民将不需要在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三、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还有一些情况会让业主到手的房产证产权年限缩短: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例如将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如果是开发商所为,属于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是违规行为;另外,某些开发商拿地后囤地、减缓施工速度,不过根据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规定,开发商拿地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我们买期房,拿到手的房产证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能低于65年。如果使用年限过低,则一定要仔细询问缘由,而不能贪图便宜而使得到手的房屋使用年限大大缩水。

四、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

不过这一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动产登记将是推进房地产税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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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产交易有哪些手续 房屋交易流程有哪些?

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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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要办理什么手续,房子买卖手续有哪些?贷款买房有哪些手续?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二)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1)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2)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3)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3、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4、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三)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第四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最后审核后,通知承办银行放款。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是多少?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为: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也有地方规定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可贷款额度和最高限额,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一套住房费用总额的70%。

可贷额度=(贷款当月借款人及其同户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之和)*30%*12(月)*贷款期限(年)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5年以内(含5年):4.50%;5年以上:4.95%。

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职工如何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1、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一)按月等额本息法

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月均还本息=贷款额×(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1

其中:月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月还本金=月均还本息-月还利息

(二)按月等额本金法月还本息=月均还本金+月还利息

其中:月均还本金=贷款额÷贷款期限(月)月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

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

3、月超额还款或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

4、贷款清偿完毕后,应到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保。

(五)最新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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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房读懂小常识很有必要 夏季房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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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全国进入主汛期。苏州太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据统计,6月太湖平均水位为3.68米,比去年同期高出48厘米。

苏州进入夏季,由于天气因素,很多人都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看房买房。事实上,夏天是一个购房的大好时机,开发商为冲业绩,会不断加大促销的力度;同时夏季特有的气候条件,很多房屋质量问题这时候很容易被发现。

1、闷热

很多开发商在对户型做宣传的时候,大多都会说南北通透,采光好,空气流通性强等等,但真如图纸上说的这么好?酷暑夏天就是最好的体验时机。室外的高气温足以烤肉煎鸡蛋了,室内如果还是蒸桑拿,那还是不要买了!

2、潮湿

一到梅雨季节,地无三日干那都是常见的事情。潮湿问题相信生于南方、长于南方的人最有发言权了。那怎么判断房子是否潮湿呢?去精装房或样板间看看,摸一摸墙壁是否有湿漉漉的感觉;打开木柜看看是否生霉;地板是不是像刚拖一样,房子必定潮湿。

3、排水不畅

最近南方多地降雨不断,排水问题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网上有一组照片广被转发,一个尚未入住的楼盘遭业主投诉,地下车库已经成了池塘,道路排水不畅,到处泥泞不堪。想想这些业主内心有多憋屈。出现这种问题关键还是他们事先没了解清楚。排水问题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时候看房查看排水问题正是好时候。看看顶楼是否有漏雨;再去底下车库看看是否有积水;小区转一圈是否道路有深积水等。

4、查供电容量

夏天是用电的高峰期,各种家用电器的使用频繁,用电达到空前高峰,如果住宅的供电容量太小的话,许多方便日常生活的家电用品就只能歇业,变为生活的累赘。因此,购房之前必须先弄清楚住宅供电容量的问题。

5、采光不好

夏季太阳可以直射的房子,采光、楼间距都没问题,冬天不一定好,但如果夏季采光都有问题,冬季还会好吗?不可能了。假设你家房子常年见不到阳光这样的情况,或者夏季太热,冬季太冷。你心情是怎样的?而开发商会给你罗列出楼间距的数据,但一定自己去体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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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货物运输损坏保险能理赔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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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一般分为直接业务和代理业务。直接业务是指由保险公司直接接受投保人投保,并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承保方式。直接业务按保险合同的不同形式分为逐笔签单业务和预约统保业务。代理业务是指保险人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保险业务。货物运输损坏保险能理赔吗?且看以下分解。

当投保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收货人或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10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或者10天后发现保险货物受损的,保险人均不予以受理。对于提货不着的货物,可以从承运部门宣布提货不着之时计算申请期限。至于具体检验的时间,则不受10天申请期限的限制。特别是对于批量大或较精密货物的检验应该给被保险人以安排劳力、筹集工具、聘请工程技术人员等的准备时间,以利于定责准确、定损合理。

当货物抵达时,出现损害或有异状:

1.切勿将未加批注的交接回单交给承运人或货代公司,除非后者出具保函。

2.取得承运人或货代公司签发的损坏货物证明或短装记录或货物残损清单,或者在提单或承运人送货回单上注明损坏/灭失。

3.当由集装箱运送时,如集装箱运达时被损坏或铅封破损、遗失、铅封与运输单所列不符,请保留所有残缺或异常之铅封以作进一步鉴定并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他的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异常,并从该理货公司获得一份损失/残损报告副本。

4.如果估计货损价值超过免赔额(如有免赔额),立即申请授权的检验员和承运人检验员或其代表进行联合检验,同时通知保险人。

5.立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运人和/或责任方货物损坏/遗失情况,并告知,你将在承运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追究其责任。

以上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出自专题栏目,财产损失险该如何投保?明日讲座精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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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 委托办理和自办大不同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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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我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时候办理房屋产权证即房产证,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大概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房屋产权证。因为房产证就是房产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只有拿到这个证了,才能真正代表这个房子就是我们的。只有当我们拥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时,我们的合法权益才会真正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委托办理、个人自行办理以及补办房产证,又有哪些流程呢?

一、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一)委托办理

办理部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

取得证件时间:双方约定的时间

1、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2、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业主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要求缴纳。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业主入住时,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为征收。业主需保存好缴费收据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办公司,以便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4、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二)商品房房产证的自行办理流程

1、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办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

填写好由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时候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省去奔波之苦。注意事项: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2、拿测绘图(表)

办理部门:开发商

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图;第二种是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就行,这一种比较简便;第三种是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这种情况己经比较少见,现在登记部门往往是根据现有的测绘图填写房产证上的面积数据。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3、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

办理部门:开发商

填好表格后,找开发商签字盖章,并领取其他必要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办理部门:小区办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5、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办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二、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在我们买房后,我们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提前了解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争取早入取得房产证,这样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早点受到保护,我们才能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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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什么是房屋的产权?住宅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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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下的住宅产权都包含什么呢?正常的商品房住宅是70年产权,可是70年以后房子和土地的归属是属于谁呢?我们来把这些知识点分享给大家。

在我们国家只有70年使用权的房子才能称之为住宅,你花钱买了你的房子,也同时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你买下的产权包含了地上建筑物房子和土地的70年使用权利。

其实70年的产权限制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而不是你的房子,你的房子产权是你个人的,而且是永久归你个人和家庭所有,和国外那些所谓的永久产权的房子其实都是一样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只不过到期补交的是土地出让金,还是房产税还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70年到期以后房子还是你的,只是会有部分土地费用续交。

另外像40年、50年的产权用地,实际叫商业综合用地和工业用地,理论上他们根本就不属于住宅用地,物权法里有明确说明,这类的房子到期以后地上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走,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所以你要知道我们国家的住宅其实也是永久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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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需要缴纳10种税费 看完这些再买房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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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仅仅只要交了房款就完事了哦,买房还要交各种税,缴纳税费这类东西还是比较麻烦的,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分享买房子要交哪些税。

1、印花税

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3、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

①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70%×1.2%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5、证书工本费

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6、土地出让金

指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土地转让价款。

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7、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8、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9、土地税费

征用土地管理费的收取分

(一)全包征地方式

(二)实行半包方式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

(四)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

10、土地证书

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对三资”企业颁发土地证书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城镇居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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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空置没入住 业主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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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买的商品房后,房屋没有入住而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还要交物业费吗?据了解,不少人都对这个问题存在误解,认为只有享受了物业服务才有缴费的义务,其实不然。

案例: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就审结过这样一起房屋空置物业费交纳纠纷案件,2009年1月,出于投资目的,市民乔先生在济南市历下区黄金路段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于2010年5月办理了收房手续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虽然乔先生虽多次收到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挂号信,但一直未予理睬。2012年10月,物业公司向历下区法院起诉乔先生,要求他支付总物业费的70%即7000余元的物业费,并支付近万元的违约金。

乔先生认为,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他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过房屋,根本就没有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物业公司向其索要物业费和违约金是没有道理的。物业公司认为,虽然房屋闲置,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用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业主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70%的物业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究竟法院会如何判定?我们先来汇总一下相关法规。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费用: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饰的费用;(12)管理者酬金;(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从上述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而没有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业主的房屋没有进行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以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开展。因此,物业服务的根本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

而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可以说,相关法规对房屋空置状态交纳物业费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只是不少市民错误地认为房屋空着没享受物业服务就不该交费,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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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怎么解决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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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房屋预测面积实测面积差异很大,应该怎么解决?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以上是为您讲述的关于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希望能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的一些细节不太清楚,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进一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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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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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们想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那么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怎样去查询的呢的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吧。

1、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电话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统一号码“12333”。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86-21-23111111

2、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窗口查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天山路1800号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天山路1800号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南路865号A楼

3、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网上查询

"个人信息查询"给上网者提供了一个快速方便地查询自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信息的窗口。

你可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查询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帐情况,或使用个人密码查询自己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便于你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sbsjb/wzb/226.jsp

如果你没有成功查询到自己的个人帐户,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需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养老信息、协保信息,请到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2、如需查询失业保险信息,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失保窗口)联系;

3、如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请到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

4、如需查询求职匹配信息,请到就近的区(县)职介中心联系;

5、如需查询非正规劳动组织信息,请到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的区(县)非正规劳动组织载体管理机构联系。

6、目前无法查询你医保帐户的使用情况,如需要查询可以到医保挂钩的各医疗机构查询或直接向医保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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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房如何进行房屋估价?三步走让房价更合理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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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时如何为房屋估价?很多房东在卖房初期绞尽脑汁希望为房子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其实,卖房时房子的价格主要分为房屋价格评估、价格确定和价格调整三个阶段。对于有经验的卖房者,如果能够一步将房子的价格确定到位自然好;如果房屋定价在最开始出现偏差,后期对价格进行调整也是不错的补充。

价格评估

价格评估就是为将要出售的二手房确定一个合理的价位。做价格评估时可以参考周边同地段、同档次、同面积的二手房销售价格。建议报价前以去一些大中介公司了解行情,走访专业人事或多渠道了解市场走势。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专家或学者可以决定房子卖多少钱,真正的卖房者报价应心平气和理智客观。

价格确定

做完了价格评估后房主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房子进行定价了。报价过高错失了真正好的成交机会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报价过低有损个人利益。如果急于出售变现可以将价格订得比周边同地段、同档次、同面积的二手房销售价格低一些,但不可以过低,否则反而会使买家产生疑虑。如果不急于出售在定价时就要考虑当地区的房产增值速度了,我们可以定一个稍高于当地二手房的销售价格。

价格调整

卖房者在登陆房屋出售信息一段时间后,如果房屋仍然没有出售,可能要对房屋价格做出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如果同小区房屋都顺利出售且房屋几个低于自己房屋的价格或者房东因个人情况急售房屋,此时可以考虑将房价在原有定价基础上进行下调,以便增加市场竞争力,快速出售。另一方面,卖房者应该时刻注意市政规划改建政策的实施对自有房产的影响,关注更多专业媒体以做参考,如果由于市场走势、购房政策或者城市规划使房屋价格出现上涨趋势,房东也应及时或每隔一段时间就对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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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养老保险领取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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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就快可以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对于养老保险的领取会有一些疑问,比如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去哪里领取等。那么上海养老保险是怎么领取的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上海养老保险领取的相关信息吧。

1、上海养老保险领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

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使用缴费银行卡的,可不提交新卡);

4、未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

转入本市时女性已年满50周岁、男性已满60周岁的人员需提供转出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

5、其他

委托亲属或他人代办的,需要有委托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委托书》或符合要求的自书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上海养老保险领取--领取条件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3、上海养老保险领取--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上海养老保险领取--领取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5、上海养老保险领取--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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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检验房屋质量“六看” 看细节看保修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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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很多人一生最大的投资,甚至要花光一生的积蓄。那么,为了不让您的辛苦钱打水漂,房屋质量过关就尤为重要。到底买房如何看质量呢?

存心看五证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项目合法经营的依据,是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设计、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的依据,同时关系到公积金贷款、按揭、签合同与房屋产权证等一系列的影响。

开发项目报建费的专项收费中,含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建筑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进行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行为,因此有意看好五证是质量保障的第一环。

平心看五方

开发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这五方是项目工程质量保障的关键,看其资质等级、业绩、企业信用等级、诚信度、历来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很有必要。

监理单位是开发企业对施工公司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行为,依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现场监督。

悉心看全程

建筑工程施工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工序多,时间长,涉及人也多,我们广大非房地产专业的市民购房时很难做到全过程跟踪质量调查,没有精力,没有时间。但是,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看好。

竣工验收报告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的工程全程质量验收,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并提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有业内人士陪同深入现场悉心察看更好,一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二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是否进场,三看关键工序的用材质量等,现场出真知。

细心看细节

工程质量中如地基沉降变形、房屋结构起缝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一般都会及早把关,这样的房子是不会交到购房人手中的。

房屋交接时,重在细心观察:墙面应平整无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起砂,门与窗的边框应密实无缝隙,卫生间与厨房地面应放水试漏无渗露等等。施工细心,做工才会细腻,细节才会细密。

全心看配套

看房子质量的同时,还必须注意看住宅小区的配套质量,即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来选购居住园区,包含电梯质量、水、电、燃气管线材质与安装质量、空气质量、外墙装饰质量等。

当前高层与小高层电梯楼住宅越来越多,电梯质量是必须关注的配套项目。品牌厂商的电梯质量好、可靠性高、运力足。一般住宅电梯速度为每秒1米,载重量为750公斤。

楼高为100米以上时,应配置高速电梯,速度应在每米1.5米以上。电梯质量差,住在高层回不了家,上不去,下不来,维修费用多,甚至要重新集资更换新电梯,购房人受害损失大。

留心看保修

看房买房应了解好两个质量安全数据:一是住宅使用设计年限,二是住宅抗震设计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房人交付商品房住宅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实行质量保修制,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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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他项权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和流程有哪些?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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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夫妻需要双方户口薄和结婚证,如果是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证明。还需提供房屋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

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抵押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到借款银行去盖章,在银行同意盖章后,银行会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给抵押人。

3、登记。抵押人带上已盖章的申请书、相关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人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资料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4、审核资料。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会对抵押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发放他项权证。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向抵押人发放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到他项权证后,交给放款银行,就可以等银行放款了。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多久能拿到证

5-7个工作日。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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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产权调换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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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有的房屋遇到开发商动迁,那么开发商就会和房屋产权人进行产权调换的具体事宜协商,那么房屋产权调换的法律知识就得预先了解,这样才能占据有利位置。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依据和必须要知道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调换定义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也就是说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二、房屋产权调换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产权调换的注意事项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

在商品房价格普涨的今天,调换房屋的面积对于拆迁当事人双方利益均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响。这中间有两种情况应加以注意,一是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不到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的,被拆迁人可直接依据政策的规定,要求调换房屋的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是调换房屋的面积原则上是以被拆迁房屋面积来确定,而不是以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除非被拆迁人主动放弃面积上的利益。当前一些拆迁人以拆迁补偿货币化为借口,在产权调换时,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最终还房的面积,实际上是变相剥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2、原地还房

不同级别的地段,房屋价值会出现明显的差异,同一级别的地段,也可能会因为房屋的所处的具体位置、朝向、楼层等因素,而出现巨大的差异。原地还房中的原地,应当作何理解,这实际上在《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产权调换规定的章节中已有明确,原地,应当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原址。实际生活中,一些拆迁人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对原地作出与规定不相一致的理解,认为原地,就是指与被拆迁房屋处于同一地段,有的甚至将原地理解为与被拆迁房屋处于同一级别的地段。更有甚者,一些拆迁人利用自己特有的优势地位以此观点影响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给被拆迁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根据《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因此,除以上所列三种情形以外,原地还房均应在被拆迁房屋原址还房。

3、产权调换协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但是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一部专门用于规范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对协议的名称已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现实生活中,我们注意到一些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的协议名称五花八门,其中有一种叫着《商品房置换合同》。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调换,但是协议形式不同,所获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实际上是赋予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效力,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予以特别保护。正是因为司法解释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赋予的特别效力,才使得被拆迁人有权优先于第三人获得约定的房屋,可以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抗第三人,从而在实体利益上得到保障。如果忽视这一点,将本应为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搞成了《商品房置换协议》,其优先权可能因此而丧失,最终房屋被拆迁,约定的房屋无法取得,闹得鸡飞蛋打。另外,国家针对房屋拆迁所获得产权调换房屋在税收上是给予优惠的,而针对商品房置换所获得房屋是没有优惠的,这也是事关被拆迁利益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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