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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纠纷的原因有哪些案例(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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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继承纠纷民警可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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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中的子女,因为一套房子的继承权大打出手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平时不了解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在处理房屋继承纠纷时,就很容易出现不顾后果的行为。房屋继承纠纷民警可以管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继承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其实还是自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不能使双方满意,就需要找其他人进行调解。民警是可以作为调解人对房屋继承案件进行调解的。但是,大家需要注意一点,民警调解只能作为民事调解,相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法院判决来说,法律效应还是弱一些。

如果是警察在处理社区居民房产继承纠纷的工作过程中,可以作为见证人签名见证所调解的房屋继承纠纷协议是有效的。其次,该警察不得房屋各继承人之间有利益冲突或亲属关系。否则警察的最终调解结果也不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最终法律结果。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房屋继承纠纷民警调节是否正确的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这也是大家平时应该多了解的问题。千万不能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亲属之间的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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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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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纠纷的问题,其实对大家来说其实并不陌生。这也是现在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房屋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述一下。希望不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1、对于房屋继承纠纷,继承人之间或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签订协议明确遗产的分配。

2、对于房屋继承纠纷,还可以请求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3、继承人不能通过上述解决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遗产归属。

4、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继承纠纷不能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解决,因为房屋继承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

通过上面的介绍,有关房屋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要想了解更多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可以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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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存款继承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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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现在银行或是在其他的机构都有着存款,这些存款是存款人们亡故之后财产纠纷的开始,那么存款继承纠纷产生原因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经公证或者法院裁定后,可以采用,按遗嘱办理遗产继承。

2、各继承人间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法院定纷止争,判断遗产归属。银行根据法院裁定或判决办理存款过户。

3、相关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和银行过户简易手续类似,但是要求更为严格。

死者在生前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银行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

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知识,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关于更多的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方面的知识,以及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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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继承纠纷处理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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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房产热现象一直高烧不退,就连房屋继承也成了烫手的山芋。主要是因为房屋继承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各种纠纷。房屋继承纠纷处理时要注意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如果是法定继承,看继承人的继承身份、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等。

1、购买的公房能否继承。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1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由此可见,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可以继承。

2、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继承”。

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此可见,能够“继承”公房承租权的仅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没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不得继续承租公房。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会对房屋继承纠纷处理的注意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会让这个问题处理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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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存在继承纠纷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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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地产依然十分火爆,房价也节节攀升。很多人都想在房屋买卖中大赚一笔。房屋存在继承纠纷可以买卖吗?如果没有继承纠纷,就可以买卖。很显然存在继承纠纷的房子是无法买卖的。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房屋存在继承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买卖的。除非是继承人可以证明房屋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比如,老人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但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房屋存在继承纠纷,并且私自进行的买卖,一旦暴露之后会受到法律制裁。尤其是有多名继承人存在的前提下,如果其中一个人在未经其他人允许的前提下,就将房屋售卖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继承房屋出售前必须先做好继承公证。然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再进行上市交易,以免出现交易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只要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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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什么是房屋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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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很多电视剧中,都能够看到争夺房屋继承的桥段。在现实社会中,之所以会屡次出现房屋继承纠纷,主要是因为现在购房压力特别大,再加上房子价格比较高,说白了就是为了争夺遗产。什么是房屋继承纠?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屋继承纠纷也属于继承纠纷中的一类,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了解了房屋继承纠纷的主要内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这就需要平时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当出现房屋继承纠纷时才能够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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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如何避免房屋继承纠纷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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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在老人过世之后,都容易因为争财产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房屋继承纠纷,如何避免房屋继承纠纷?这也是人们比较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帮您解答。

1、秘密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具体的方法是,老人可以跟子女讲清楚将根据子女的表现立下秘密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遗留给一个或数个子女,并将遗嘱进行公证,如果某子女对老人不好,老人就随时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如果老人希望子女履行特定的赡养义务或其他附随义务的,如果该子女不履行义务,老人可以在生前委托遗产执行人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取消该子女接受遗产的权利,这样就可以使子女赡养老人的积极性多一层经济因素的激励,且不会出现父母将房产过户子女后,子女不孝而导致老人无房屋安居的情况。

一是保密,注意遗嘱的保密性,不能去世前让子女知道遗嘱内容;

二是可靠,遗嘱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如果老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立下的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且公证机关保密性强。

三是可变,立下遗嘱后,老人可以随时根据自己心愿和子女的表现情况变更遗嘱,给表现好的子女以危机,给表现不好的子女以激励。

2、遗赠抚养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当然,如果该扶养人或敬老院不对老人进行扶养照顾,老人可以随时解除该遗赠抚养协议,让不尽扶养义务的抚养人不能得到该房产,而且该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老人一般也无需补偿。这样,就可以让老人用房产换取其他抚养人对其进行扶养照顾,不至于老无所依。

一是权利义务明确,协议中要明确约定遗赠的具体财物和抚养的具体内容,是房产的要明确房产产权号或房产门牌号,抚养义务履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包括怎么处理老人的饮食起居、看病就医等,明确相对的标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是协议最好能采取公证形式,因为有公证机构公信力保障,可以避免日后老人的子女对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纠缠;

三是最好不要提前将房产过户到遗赠抚养人名下,同样也是担心抚养人得到房屋之后,前后态度发生转变,让遗赠抚养协议的对等交易、相互牵制的功能失效。

3、赠与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是注意法定期限,老人作为赠与人,其行使赠与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错过该法定期间,将丧失该项权利;

二是最好能约定赠与的条件并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因为对赠与约定附加的条件,有助于判断子女是否违反约定义务,采用书面形式更有利于证明赠与合同的存在及附加条件的存在,防止产生口说无凭的争议。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以及避免房屋继承纠纷的方法。在遇到房屋继承纠纷时,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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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继承纠纷诉讼费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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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继承中十分重大和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围绕着房产继承,很多原本关系密切的亲人反目,甚至对簿公堂。房屋继承纠纷诉讼费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继承纠纷诉讼费参考以下财产案件诉讼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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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继承纠纷的特点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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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房屋继承纠纷。这主要与近几年房价居高不下有很大关系,房屋继承纠纷的特点有哪些?这也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1、当事人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

遗产继承案件多会牵涉到复杂的亲属关系,且常会出现共有、法定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

2、涉及房产比例高,矛盾易激化。

由于房屋产权的形式多样,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大部分立遗嘱人并不完全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容易造成涉房遗嘱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瑕疵,且房屋价值大,易引起矛盾激化,当事人出于利益考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遗嘱中涉及房产的案件更容易被诉至法院。在受理的43件案件中,涉及到房产的达40件。而其他财产则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股票等。

3、调解率相对较高。

尽管利益纷争较大,但大部分当事人之间都是有血缘、姻亲关系的家庭成员,法官以亲情伦理为基础进行调解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

温馨提示:

一旦发生房屋继承纠纷,一定要知道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才能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这就需要大家平时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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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继承纠纷的误区有哪些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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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关于房屋继承纠纷的案件非常多,主要是因为不懂继承法,对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也不是特别了解。房屋继承纠纷的误区有哪些?下面小编就将一些相关误区告诉大家。

误区一: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

吕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有平房5间,父亲病故,吕某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实际中,该房应为吕某和父亲、继母共同所有,父亲去世,吕某只能继承房产份额,并且吕某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而且与吕某对吕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吕某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应当多分。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误区二:把对共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

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扔租住,李某病逝后,李某子女要求继承该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承租权不是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当做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误区三:把继承开始前已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刘某丧偶后与张某结婚,结婚是刘某通过书面形式把自有房屋赠与了张某,并于逝前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现刘某的子女要求按照刘某的遗嘱继承这份财产,因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即使刘某立有遗嘱,刘某的子女也无权主张对该房的继承权。

误区四:认为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不必过户登记,即属于生存的一人。

张某所持房屋产权证,写有其夫和她二人的名字,其夫去世,她以她一人的名字,出卖房屋,过户受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前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的名字的房屋,其一人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一人。

相信通过上文介绍,很多人已经知道了房屋继承纠纷的误区,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这就需要平时多掌握一些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他会对这个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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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麻烦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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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房子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尤其是近10年来房屋价格节节攀升,更让很多人对房子格外重视。这就爆发出了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那就是房屋继承。因为继承房产而闹到法院的人比比皆是,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麻烦吗?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如果在房屋继承问题上出现了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协商。但由于很多人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并不冷静,想要通过协商解决不太可能。那么只剩最后一种解决方式了,这种方式就是起诉。很多人都会觉得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非常麻烦,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房屋继承纠纷起诉应该先由原告提起诉讼,然后垫付起诉费,但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起诉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择日开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及时到庭,然后根据遗产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审判。说白了相对于协商解决,起诉肯定是麻烦一些。

想要和平解决房产继承纠纷很难,大多时候都要通过诉讼解决。但是遗产继承诉讼官司并不是那么好打的,需要确定遗嘱真伪、为确定房产价值要进行评估等。一个房产继承官司打下来,当事人精疲力尽。

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房屋继承而反而确实不值得,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只要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信这个问题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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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继承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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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年都有多起关于房屋继承纠纷的案件发生,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在房屋继承时出现了不均的现象,这就需要选择正确的解决方法来调解。房屋继承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下面小编为您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即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对房屋继承纠纷仲裁时的注意事项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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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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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尤其是涉及到房屋继承时,如果不出不好更容易出现纠纷和矛盾。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我国继承法根据宪法中“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亲属不分男女都有权代位继承父或母的遗产;配偶一方死亡,继承的一方不分男女都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也可以在继承遗产后自主决定再婚与否。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继承法第十五条对此做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为基础,公平合理地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家庭和睦。

综上所述,小编已经将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介绍的特别明白了,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让生活中再多找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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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继承纠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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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很在意房产,尤其是继承房产,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了,要知道房产继承也是讲究法律的,也是需要有一定程序才行的,所以我们要对房产进行继承难免会发生纠纷的。房屋继承纠纷规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继承纠纷规定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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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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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非常多。尤其是在面对房屋继承问题时,更容易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房屋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纠纷,是继承纠纷中的一种。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

1、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

2、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

3、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

4、、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

5、、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

6、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

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相信看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一定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能在房屋继承的时候避免矛盾和纠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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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继承纠纷归哪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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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问题是社会中的一个主要矛盾,房屋继承纠纷归哪里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而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

如果是对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财产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一般应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房屋继承纠纷案件的归属问题有更加深刻的了解。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只要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信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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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继承纠纷调解的好处有哪些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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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过世后,就涉及到了遗产继承。其中最受众人关注的就是房屋继承。往往这也是子女产生纠纷的关键点,房屋继承纠纷调解好处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房屋继承发生纠纷的时候,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大家坐下来共同协商,既能兼顾各方利益,又不至于出现矛盾。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进行调解。相对来说法院调解员的调解方法会更好,而且调解结果也更具有法律效应。

第一,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未达成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知道了有关房屋继承纠纷调解的一些好处,以及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只要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信在面对房屋继承纠纷的时候,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伤了兄弟姐妹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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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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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是遗产继承的关键,也是争议和纠纷最多的矛盾点。一旦出现房屋继承纠纷之后,就很容易出现很多矛盾。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虽然这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方法,但要想真正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这种方法又最有效。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有关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其实最好的方法还是自我协商,平时只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会更加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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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继承纠纷怎样和解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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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纠纷,这是一条不争的铁律。尤其是在面对房屋继承问题上,出现的纠纷会更多。房屋继承纠纷怎样和解?这也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一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解。

在面对房屋继承纠纷时,其实最大的问题就是分配不均。因为,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如果是独生子女自然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出现房屋继承纠纷也是情有可原的。面对这种纠纷时,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自行协商解决。既不伤和气,每个人又都捞到了好处。

其实简单的说,房屋继承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自行协商,需要遵守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根据纠纷以及矛盾的级别选择最恰当的和解方式,才是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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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怎么应对房屋继承纠纷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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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由房子引发的纠纷让大家不堪其扰。尤其是在面对房屋继承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容易出现纠纷和矛盾。怎么应对房屋继承纠纷?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但是应该遵守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千万不能出现强迫或者威胁。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能够在遇到房屋继承纠纷时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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