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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事故如何认定伤残【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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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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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汽车同属于机动车,因此要是两者之间发生了碰撞的话,那么通常是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而此时要是摩托车一方是无证驾驶的话,那么这个责任又该怎么划分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无证驾驶的情形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索契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编提醒,虽然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必然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也不要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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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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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追尾事故在道路上早已不是什么罕见的事,追尾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来源于驾驶员的注意力不集中,那么追尾事故的处理要怎么办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追尾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追尾事故的理赔方法

发生无辜被后车追尾的无责方,不必再担心全责方逃避责任、怠慢履行赔偿。无责方可向自己的投保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代位向全责方请求赔偿。例如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全责,前方车辆无责,无责方请求赔偿,步骤为:

一、无责方向全责方索赔;

二、全责方本人怠慢,无责方可向全责方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三、全责方本人及其投保保险公司怠慢,无责方向自己的投保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投保保险公司代位向全责方及全责方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但前提是,全责方车辆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由无责方投保保险公司代位向全责方求偿后,若全责方依然怠慢处理,可由无责方投保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全责方。无责方代位求偿后,下一年保费不上浮。

有责方找不到第三方保险只赔70%

市民戴先生驾车不慎追尾,被撞车辆的驾驶员下车查看,见自己没什么损失,便驾车离开了现场。戴先生没看清对方的车牌号,因为后面又堵了几辆车,他便和车上的同伴将车推到路边。这时,戴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头被撞变了形,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才知道自己索赔遇上了麻烦。

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此类车损事故,肇事双方都在的可以赔付100%的损失,而找不到被撞的第三方车辆时,保险公司只赔车辆损失的70%。戴先生此次车损估价4000多元,因对方走了,自己就要多承担1000多元的损失。

保险专家提醒,发生碰擦事故后,司机可用携带的相机或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对出事车辆拍下近景、远景以及车轮位置3张照片,然后尽快撤出现场到路边等待交警定责,或者到理赔点、快速处理点处理。如遇一方有急事,双方可留下联系方式,在24小时内到双方约定的快速处理服务点进行定责和理赔。

汽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一、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此种情形中,由于后车的违法超车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的,后车应负事故责任。

汽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二、道路上的机动车由于停车不当或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后面同车道的机动车发现前有故障车辆停于路中时,已来不及踩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因此,机动车遇到故障需要停车修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机动车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2)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机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除了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应当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如果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车辆未尽到上述规定的安全警示义务,导致后面同车道车辆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车辆应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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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汽车撞摩托车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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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车辆特别多,所以我们要多加了解车辆知识,掌握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只有了解了这些才能知道发生意外时怎么及时去处理,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汽车摩托车事故处理流程

1、对方的摩托车是否有保险,如果有保险公司会来对车辆采样和收取医药票据等为日后赔付工作做准备。记住保险公司只是按一定比例支付赔付,其余部分仍要肇事者赔付。记住一定要一次性把车辆的损坏情况和对方(保险公司办事员)核对清楚。过后不管了人家。

2、事故的责任鉴定有交警部门来处理,他们一般喜欢双方调解,这样他们的工作量和难度小些(他们很懒、很官僚的),不过个人建议最好不要调解,最好是明确责任。以便日后调解无效时没有了争取权益的基础。

3、医药费的所有票据要准备好,这是赔偿的依据。包括病假单和伤残鉴定等

营养费每天为最高50元。误工费按你以往的缴税比例来计算,而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尽量少在这个事情上花没用的心思,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法院都是按税金来确定你的收入的。没有工作的每天最高赔付50元

4、处理流程大概是先报案、交管部门会组织调解、调解无效或不成的走司法路线(其中有强制执行工作,肇事双方中一方比如无故无理拖延等)。交警部门只有调解和责任划分的能力,其他的执行要法院来完成。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提供的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了解,要想了解更多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下期上面有更精彩的内容为我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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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汽车和摩托车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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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各种交通意外,所以说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在发生意外时,我们不会手忙脚乱,下面我们就应该多加了解一下,汽车摩托车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摩托车撞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其检验方法有:

第一、“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没有行为或事件的出现,就不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行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凡属于损害事实发生的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均系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反之,则构成事实上原因。

第三、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必要条件规则最显著的缺点是“即使行为不发生,结果无论如何都会发生,那么行为就不是结果的事实原因。”这源于由果追因的思维逻辑。

第四、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通常的规则无法证实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认定规则,这里包括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该规则要求责任人举证证明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能举证的,则认定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除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则就认为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或相关事件及行为的责任人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然而,在当前的交通环境中,极少有绝对的“专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交通参与者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道路的行为,即“借道通行”的行为。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提供的,大家一定要细细了解,要想知道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他会为大家带来更加详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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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汽车摩托车事故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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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离不开车车辆的增多,交通的堵塞也会经常发生一些小的意外,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能及时的去处理这方面事情,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和汽车摩托车事故如何认定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应如何处理

摩托车追尾汽车应请交通部门鉴定责任。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二、车辆追尾全责保险能全报吗

一般都不能。车辆追尾赔付有地域差异,本车的话提供修车发票按定损金额赔付,三者车提供赔偿凭证或者三者车修车发票及三者车残值,手续齐全,残值无误。按定损金额赔付。也可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我们一定要仔细去了解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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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与摩托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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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车辆的增多,经常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才会在发生意外时知道去怎么处理。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和汽车与摩托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般来讲就三种情形,即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一方全部另一方无责任)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那么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该责任认定书就有效了。

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以免延误诉讼时效。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等级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我们一定要关注他,为了我们健康着想,出行应注意开车应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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