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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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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石家庄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退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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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石家庄购房者表现比较活跃,然而买房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该怎样解决呢?然而哪些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房赔款的呢?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房屋质量问题分为哪些情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相关案例:

今年9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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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车吗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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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买了问题车,想退货?不可能!因此,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因为汽车各种质量问题和各种无厘头的要求而想退车所发生的闹剧,最终的结果不了了之,但是,也不要悲观,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汽车三包政策将会为你解决退车难的问题,那么,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车吗?

小编了解到,首先要看是否达到退换车的标准,首先4S店会选择更换相关部件或总成。可以参考一下两条:

1、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2、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汽车新三包法案对于退换汽车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同一问题在三包期内维修三次以上即可享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厂商进行无条件退换。但实际上,对于汽车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执行力。

首先消费者懂得汽车机械知识的很少,他们无法通过故障现象判断原因,即使有所判断也很难被当做证据,所以4S店的检修报告就成了唯一的法律凭证。但4S店的维修很多采用不对外开放式(即使对外开放消费者很难取证),这就导致了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汽车零件总数超过两万,随便写上那个地方出问题,挂着羊头卖狗肉即可。如果4S店有意或者厂家授意,根本不可能出现同一位置维修三次以上的情况。所以,新三包法案对于汽车领域退换很难起到作用。

因此,提醒广大车友,如果初步判断汽车质量存在问题,要留存好4S店维修单据,并且最好留存和4S店维修或者对接人员的语音资料。如果确实存在故意隐瞒问题,专业性不强的对接人员很有可能出现马脚。其次,尽量要求当面维修,并且留存维修部位维修前后的对比照片。这是举报到工商管理部门以后,其专业人员可以接触到的最直观的资料。或者将车辆开至较为专业的综合修理厂,要求第三方检验,没有利益纠葛的检验才有可能真正检查出问题。最后,购买新车要求现场试驾是最基本的权利,如果经销商以各种理由搪塞,说明你购买的车辆或许就真的存在隐性的问题,如果实在不放心,还可以直接要求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新车检测。在提车之前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将损失减少至最小。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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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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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车主,开车在路上,最怕遇见的事莫过于碰上事故了,而出了事故之后,最头疼的事情,就是跟保险公司打交道,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事故保险都会赔偿呢,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小编了解到,汽车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视情况而定来赔偿。另外,由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比较常见的有以下2种:

(1)、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

(2)、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7月的一个午后,杨先生驾驶车辆到外地办事,在正常驶出高速辅路时,车轮突然飞出,发生托底事故。事故同时还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失,三名行人受伤,损失较大。事发后杨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交警现场裁定杨先生负全责,承担全部损失。

随后杨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经查勘审核,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同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保险公司可提供必要协助。

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惜赔,对公司的理赔决定并不认可,于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查验车辆行驶证时发现,杨先生驾驶的事故车辆是一辆新车,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还在厂家质保期内,不应出现轮胎突然脱落飞出的情况,故此推断应属于厂家装配质量问题。所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

杨先生对此表示很委屈,自己明明足额投保了车险,无论什么原因保险公司均应赔付所有损失,公司拒赔损害了自身权益。

调解员们从双方角度分别对事故进行了分析,除去车辆自身问题,事故本身经过保险公司查勘是真实的,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鉴于上述情况,调解员们建议保险公司出于服务客户、尽到社会责任的角度,能够在行业合理范畴内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通过现场调解,保险公司最终与杨先生协商达成了一致。双方商定保险公司通过代位求偿方式先赔付事故全部损失,然后双方配合共同向车辆生产厂家主张权益。

纠纷涉及事故情形虽然保险条款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保险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是规定近因的认定方法;二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案件涉及事故的近因链可简要推断为“损失~事故~碰撞~车轮脱落飞出~车辆行驶~出厂销售~不合格装配”,最根本、直接的原因为厂家不合格装配质量导致事故发生,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合理之处,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对此类问题并未明确在责任免除项中载明,所以直接拒赔的处理方式欠妥。本案最终成功协商解决,充分体现了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调解机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司法压力的积极作用。

因此,作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庭前的证据搜集,并根据证据情况拟定行之有效的应诉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庭审过程中以不变应万变,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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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期房有质量问题可以退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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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但是当收到所购买的期房往往并不如当初看到的广告那般,该如何处理呢,期房有质量问题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期房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要求退房

期房质量有问题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期房退房是有条件的。要么是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要么是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只有符合上述任一种情形的,购房者才可以要求期房退房。

2、要求赔偿

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无奈接受

如果购房者认为期房的质量有问题,而购房合同又没有对期房的质量作出详细约定,该期房的质量也符合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是不符合购房者买房时的预期,那么,购房者是无权要求退房的,也无权要求赔偿,只能无奈接受。

由此可见,如果期房有质量问题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不过,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如果您认为期房质量有问题,那么必须要由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对期房质量进行签订,自己随便请的鉴定结构所作出的质量鉴定结论是不被承认的。

以上内容希望能给您的购房提供一些参考建议,接下来小编将和大家一起探讨下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那么,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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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向谁索赔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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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肇事双方的过错常常是导致事故的主因,但也存在例外。其中,一种例外就是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向谁索赔呢?

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机动车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商,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如果他们拒绝的话,消费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消费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进行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由于消费者和厂家相比,在产品技术信息的掌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如果完全要求消费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论证则存在显而易见的困难,于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具有知识技术优势的厂家承担,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针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以选择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厂家进行赔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以强制的法律责任来提醒、警示产品流通各环节的参与者,对产品质量进行层级把关,以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扩大赔偿义务的承担主体能够有效地保证消费者在遭受侵害后获得多渠道的赔付,降低追偿的风险。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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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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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类的纠纷绝大部分实质上是技术之争,而在这一点上,因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是明显的弱者,那么,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如何维权呢?

小编认为,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维权的重点是要取到证据,那么,消费者若要维权,应从哪些方面取证呢?

1、签定合同,约定责任

首先,购车时要签定车辆买卖合同,并尽可能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做出约定,尤其是车辆质量出现问题时的责任承担。

2、维修纪录、车损照片保存好

其次,在车辆出现问题时,及时报修并将报修的记录、4S店的维修建议、维修记录,更换及修理的各项配件等情况记录保存好,并将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保存好,以便事后需要,尤其是发生事故的车辆,也可能会存在鉴定的问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保存好车辆损坏原始的照片、数据等作为鉴定的依据。

3、可找多家4S店进行检测

再次,如果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找两到三家4S店进行检测,对于车辆需要维修、更换零部件的情况可以有个大致的对比,做到心中有数,也可以做为事后理赔及诉讼时的证据。

4、求助于当地消费者协会

对于不易取得的证据,可以在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当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过程中可能取得的证据进行固定及保存,以便诉讼时对己有利。

另外,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1、不要放弃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在此过程中保存相关证据;

2、在提起诉讼之前先充分取证,尽可能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照片、损坏的零配件,维修记录及维修记录记载的故障原因分析等等;

3、有条件的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助维权;

4、诉讼过程中在做到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举证工作,涉及需要鉴定的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鉴定机构的名单,并配合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这样会使诉讼程序更顺利,更快的进展。

最后,友情提示,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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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退房索赔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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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置新房的人群也会遇到质量问题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可以按照合同上面的规定进行处理,是可以进行退房索赔的,那么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退房索赔?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如果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退房索赔,不过要时刻关注,加强对其物业服务小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其小区建筑中共用部分都有哪些要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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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常见的汽车质量问题有哪些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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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消协发布的最新数据,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相关投诉26251件,其中质量问题10230件,合同问题6104件,售后服务问题4111件。这也意味着,汽车质量问题依旧是汽车相关投诉的“重灾区”,占比达到了38.96%。那么,常见的汽车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1、异响

不论你是10W的车还是50W的车,这都是所有车都会出现的非常常见的通病。注意是常见,不代表一定会有。

2、怠速震

其实我认为这并不是问题,但是很多人都会把它划分到问题内,任何车子怠速都会有震,带涡轮的因为涡轮迟滞,可能会更加严重。但是其实你不是特别敏感的人,根本感觉不到的亲

3、烧机油

德国车基本上都会烧,这是发动机制作工艺导致,但是不严重就一点点,除了某厂的EA888。

另外,来自中国汽车质量网的相关数据来看,汽车质量问题涉及车身附件及电器系统的主要是车辆装备的电子设备发生的问题,以及车身外部的车漆易掉、零部件锈蚀等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28%);发动机总成上的问题,主要为异响、抖动、烧机油、易熄火等故障(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9.4%);制动系统方面,异响、刹车软的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7.9%);变速器方面,挂挡困难、异响和漏油等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7.2%),上述故障相对汽车质量问题比较集中,占故障的80%以上。

相关律师说,由于汽车为机械、电子的高技术产品,涉及的机械、电子部件成千上万,不同的品牌厂家还有不同的专利技术,汽车质量类的纠纷绝大部分实质上是技术之争,而在这一方面,消费者与拥有技术的厂家相比完全处于弱势,从涉及汽车质量纠纷的案件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厂家或经销商隐瞒车辆信息,销售事故车辆或试驾车辆;

2、同一部位短时间内反复故障并修理,但不能解决故障问题,消费者提出更换车辆不能解决;

3、同一故障保修期内不能解决,保修期外由消费者自费;

4、对消费者因车辆质量问题修理而产生的误工、油耗等直接损失不予补偿;

5、车辆质量检测鉴定困难,消费者无法顺利维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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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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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辛苦一辈子购置的新房因为质量问题懊恼不已,让很多人对其小区房屋质量问题表示担忧,那么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索赔?小编对其讲解下。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购房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当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还是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索赔方式都有所讲解,生活中物业服务小知识多加了解,还需要对其小区建筑中共用部分都有哪些等进行了解,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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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有哪些危害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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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问题一直深受大家的重视,在诸多质量问题里面,最大的质量问题其实来自安全方面,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汽车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那么,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有哪些危害呢?

1、空气滤清器

汽车空气滤清器坏了,会使大量尘埃进入发动机,令发动机严重受损。

2、刹车片

刹车片是保障人类安全行驶至关重要的零部件。假如刹车片质量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在行驶中造成制动失灵,无法控制车速,造成生命危险,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3、火花塞

火花塞的中心电极是铜质材料,能够实现最佳导热性能。火花塞出现质量问题,很有可能导致电极融化使引擎受损,在夏季,严重时引起短路,导致车辆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4、防冻液

防冻液出现质量问题,对汽车发动机的损害非常大,导致车辆冷却系统被锈蚀,水泵的水泵轮脱落,冷却系统无法起到冷却的作用,严重损坏发动机。

5、大灯

大灯出现质量问题,会是汽车出现亮度不足、焦距不集中、射程太近,车辆照明光线不足,车主在驾驶中视线距离受影响,产生错觉,很容易发生追尾等事故。

6、保险杠

保险杠出现质量问题,遇到意外情况无法保护车体安全,导致事故严重性加剧。

7、前挡风玻璃

前挡风玻璃出现质量问题,一旦驾驶员眼睛疲劳,就容易出现行车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夜间冒雨行车后果不堪设想。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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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索赔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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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为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的发展。同时,也给广大业主带来生活居住的不便,严重的已经影响了业主的住用安全。那么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索赔?

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索赔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处理:

1、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

2、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在实践中,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作为购房人在入住后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往往须通过鉴定,但高额的鉴定费也往往会令购房人望而止步。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亦不多见。但购房人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注意收集证据,争取纠纷处理中的主动

如何收集证据是购房人最头疼的问题,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另外,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以书面形式,如能有其确认为较好。这样,一方面可以证明该房屋当时存在何种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的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证明购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开发商提出了质量问题及解决请求。据此,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为协商不成情况下的诉讼解决争议做出必要的准备。

4、修复房屋,继续履行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5、退房,解除合同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6、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7、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买受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小区房屋要是有质量问题需要对其进行索赔,上面对其索赔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所以说日常要加强物业服务小知识的学习,同时还需要了解小区建筑中共用部分都有哪些等知识,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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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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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买件衣服还要看一下有没有质量问题,更别说买辆车这类大件,从选车型到去4S店看车,再到订车提车,每一个环节都很累心,但是,很可能还是无法避免买到有质量问题的新车,今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的问题。

小编了解到,如果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在质量担保期内,如果车辆的零部件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厂家的特约服务站一般都会给予索赔,所以用户一旦在索赔问题上与特约服务站出现分歧时,应该冷静地协商解决。汽车制造厂商都有热线服务电话,您可以拨打这些电话如实地说明情况,一般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如果通过上面的途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用户也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消协出面进行协调。如果消协也不能使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户最后的解决途径就是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我国汽车生产商都各自规定了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期,一般为1至2年,只是有不少购车人不知道而已。

随着城市居民私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多,目前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发动机、变速器等汽车“大件”的质量纠纷目前比较少,而关于汽车轮胎、灯泡等易损件的索赔纠纷非常多。

按照国内一些汽车厂家规定,车辆上的灯泡、制动片、“三滤”、轮胎等易损件在正常磨损范围内是不予赔偿的。但按照国内一些汽车生产商的承诺,目前不仅新车可以索赔,维修时更换的零部件也可索赔。前提条件是,这个零部件必须是在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购买并安装的。一般来说,汽车生产厂家对零部件也规定了1年左右的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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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收房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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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从收房之日起就要开始交物业费了,物业费是按月收取的,根据房屋面积大小,每个月物业费也是一笔需要重视的支出,那么在收房的时候发现有质量问题,能不能拒交物业费呢?

不能拒交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是开发商,与物业无关,因此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但在收房的时候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的情况下,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属于开发商的责任。

收房有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1、不同的质量问题维权方式各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2、合理维权要按步骤走:

商品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收房时注意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业内认为,市民在收房时,首先应看合同,合同内容是验房的重要依据。在什么条件收房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违约如何处理也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

同时,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发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相关人士建议,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应按四个步骤走:

(1)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3)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4)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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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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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质量不合格的新闻屡屡出现。那么,如果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怎么办呢?

小编了解到,如果是因汽车本身质量不合格发生的事故,司机没有任何违法操作的话,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的人应该是汽车制造厂商而不是司机。

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消费者,可以向以上两个单位的任何一个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他们拒绝的话,消费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消费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对经营者作出了处罚规定,该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因为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话,消费者首先妥善处理伤情后,应该及时收集证据找汽车销售商和生产商协商索赔,如果协商不妥,可以找工商部门或者向法庭提起诉讼,寻求赔偿。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我们将要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前往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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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二手房交易完成发现质量问题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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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士2014年8月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北京市昌平区的一套经济适用,由于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卖方办理过户的手续较繁琐,因此他们先交了首付后,拿了房子钥匙为装修做准备。没想到,有一天他们请人来做设计时,开发商突然出现,原来他们是来维修楼下住户天花板的。何女士赶紧掀去各个房间原有的地毡,目瞪口呆,原来地板上布满了裂缝,最长的裂缝接近三米,宽度达到两厘米,而且裂缝是贯通整个楼板的。且据维修人员说,该房之前已经维修过一次了。何女士赶紧找来中介机构和卖方要退房,中介机构推说不知情,卖方则说从未维修过,质量已经得到买方认可。于是,定金不退,中介费不退。何女士的房子还没入住,就有一场官司摆在眼前。那么,二手交易完成发现质量问题索赔吗?

了解到,

一、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二、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三、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该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的话,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梁女士可以解除与卖方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

最后,提醒广大二手房买主,由于二手房一般都是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就更加重要,购房者必须妥善对待二手房验房。如果二手房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院只对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予以认可。

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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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感恩汽车儿童安全座椅质量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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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座椅安装使用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而且要求不要对座椅做任何修改或添加部件,否则可能会严重影响其他安全性和功能。未载儿童时,也必须将儿童安全座椅用汽车安全带固定好。即使不在车内,位于座椅内的儿童必须总是被防护带系紧的,那什么样的安全座椅才是合格的呢?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与生产日期。3C认证是国家的强制准入门槛,如果连这个认证和资质都拿不到的话,这个企业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可以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日期也是需要的,一般安全座椅是使用寿命是5年,下面来看看感恩汽车儿童安全座椅质量问题有哪些吧?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儿童安全座椅产品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15批次产品中,包括“感恩”、“贝贝卡西”、“两只老虎”、“贝驰”、“蓝卡潞”等品牌在内的5批次儿童安全座椅不合格。

一:从外观判断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主要构件取决于座椅背面的一块塑料件(椅背塑料)。在椅背塑料模具的加工过程中,有两种工艺:注塑和吹塑。吹塑是将挤出的熔融塑料毛坯,置于模具内,借助压缩空气吹胀而贴于型腔壁上,经冷却硬化为塑件。注塑成型则是用注射机的螺杆或柱塞使筒内的熔料,经注射机喷嘴,模具的浇注系统,注入形腔而固化成型的。因此注塑成型的模具的抗压性和韧性更好。

1、直观比较。吹塑的座椅质量相对较轻。

2、看颜色。吹塑的塑料容易留下毛刺,表面平滑度不及注塑。而黑色恰恰能很好的掩盖这些瑕疵,所以吹塑产品表面多为黑色,一般不会采用其他颜色。

3、感官上辨别。用手指使劲按压塑料,注塑产品的柔性更好。

二:看舒适性

与舒适性息息相关的就是座椅的表面软质面料的材质。爸妈们在挑选座椅时,要仔细观察面料的气孔细密程度如何、是否透气,是否有足够的弹性和韧性等。尤其是婴幼儿,靠垫的透气性和柔软性一定要重点关注。

三:看安全细节

1、卡扣的设计。座椅的安全卡扣是保证儿童安全的核心部件之一。国内市面上较多的卡扣为对称式卡扣。这种卡扣的缺点是容易单个脱出和断裂。爸妈们在挑选座椅时,要反复抽拉卡扣,看是否容易松动。

2、看缓冲设计。座椅与底座背盖由一根钢制长轴连接,长轴可以在轴槽中滑动以上下调节。轴槽四周并非简单的平板设计,而是类似手风琴的隔板设计。这种风琴式的设计在轴槽、椅背边缘、底座滑板处都能看见。

3、安全带的连接片设计。座椅在安装到车上时,安全带与座椅通过连接片进行固定和伸缩。合格的安全带连接片须保证平滑,以保证安全带不会被卡住和被过度磨损。合格的安全带连接片还须保证足够的坚韧度,不能过软也不能过脆,在发挥固定安全带的作用下还必须保证在危险情况下不会断裂。挑选安全座椅时,爸妈们应从孩子的角度来亲身体验下,看是否真的安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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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购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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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往往是购房者最关新的问题。在买房的时候,看房最重要。如果看房的时候粗心、毛躁,就极有可能留下后患,给居住者带来无尽麻烦。那么,购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索赔呢?

小编认为,购买商品房如果产生质量问题,当然应该向开发商索赔。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在购买时已经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记载了“销售方”就是开发商,实践中有时在房产交付时是由物业公司来办理的有关收房手续,因此购房人应该注意对于质量纠纷应该直接找开发商索赔,而不是找物业公司(当然交房时的物业公司一般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但与开发商并不是同一家公司,不能混淆);

其次,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记载了开发商在交房时应该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之类的文件,这里记载了有关部位保修的期限,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注意不要过期;另外,对于主张权利的方式,一般销售合同中也有记载,如在“争议解决方式”一条中会记载是采取仲裁还是采取诉讼方式。当然,对合同理解不清楚,找当地法律界专业人士或是房产行业人士及时研讨,未雨绸缪,提前准备是最佳的选择。

最后,特别提示:房屋交付过程中如果出现裂缝,业主在验收时首先应对照墙体结构,观察裂缝走向和分布,结合裂缝深度判断裂缝属否属于正常伸缩缝。

其次,在无法自我判断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墙体裂缝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质量检测报告,由其承担质量合格的证明责任。并且在与开发商的交涉过程中,要始终做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工作,以防在诉讼或交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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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购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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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一)对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随着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商品房质量问题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质量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但是,很多购房人由于对房地产法律知识不太了解,以至于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索赔:有的小题大做,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笔者在多次代理房产诉讼中体会到,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如已经交付业主适用的房屋,出现诸如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一旦业主碰到类似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权提出修复要求,并可根据合同寻求赔偿。质量问题还有一大关注点则是面积,即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卧室、客厅、室内走道、地下室、阳台等。如果业主遇到商品房质量问题,在索赔时遇到困难,不妨寻求相关的房产专家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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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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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旦遭遇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及赔偿。然而哪些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房赔款的呢?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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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购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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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说到底也是一种商品,购房者很可能会在购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但是房子又不像普通商品有”7天无理由退换“的保障,一旦买到了有质量问题的房子,怎么办呢?购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退吗?

(一)、如果房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即使业主接收了房屋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装修、入住,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完全有权拒收房屋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商品房的质量标准除了满足前面所讲的应当是“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之外,还必须是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屋,即业主在收房后就能够正常入住使用。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对于合同标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时,如何确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实际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对于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而作为业主来说,购买商品房的主要目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居住使用,因此,如果业主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入住使用,那么其购房目的显然不能实现。

因此,从业主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定目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也应当具备使用条件。否则业主有权拒收房屋,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二)、如果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仅存在一些小的质量问题,比如小的质量瑕疵,而该瑕疵又并不影响到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那么此种情况下,业主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显然也不具有合理性。

因为,开发商对其所售出的每一套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都承担法定的保修义务,此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先行收房,然后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因维修而对其正常使用房屋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主要有两种情况:房屋交付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遭到开发商拒绝或开发商无故拖延而引发争议。以及商品房交付时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拒收房屋而引发的争议。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的规定。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要给大家介绍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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