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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职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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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需要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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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是如火如荼,国内出现了很多区块链科技公司,有不少朋友就想了解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至于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其实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在如今国内外的区块链行业当中,各个公司的发展水平是层次不齐的,创立公司的目的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那么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需要具备哪些方面条件

    1、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区块链产业从2018年开始受到了全球各个国家的重视,我们国家从2019年正式肯定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地位。在这种政策引导之下,国内外在这两年出现了一大批区块链科技公司。但是为什么有些朋友会质疑去区块链公司从业呢?根本原因还在于市场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如今的区块链行业当中,必须要承认的是确实存在一大批浑水摸鱼的公司,它们存在的动机不是为了大力发展区块链技术,而是为了通过虚构区块链项目而诈骗,这类公司确实是不能去的。对于那些确实在区块链行业有一技之长,对于区块链非常感兴趣的朋友们而言,到区块链公司就业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前提在于一定要仔细了解某一个公司的真实背景情况,包括要了解该公司的股东构成和实力背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情况及应用现状、在市场上的口碑等等。国内目前开展了区块链业务的上市公司有数百家左右,包括阿里巴巴、腾讯、万向集团等等,这些公司都是值得去选择的。而市场上一些名不见经传,甚至没有正式工商注册的公司,最好还是不要去碰。2、需要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从目前国内的区块链行业发展来看,真正的专业人才还是比较缺乏的,市场需求的缺口确实在日趋增大。对于众多有志于区块链行业发展的朋友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但是需要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才有可能进入该行业呢?既然已经了解了区块链的公司能不能去,相信很多真正爱好区块链的朋友就可以放心大胆去选择了。不过在从事选择之前,还必须具备几方面的基础,包括个人要具备区块链方面的相关知识或者一技之长,例如擅长信息技术或、密码学等等;要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非常熟悉,了解国内外区块链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前景等。具备了这些基础条件,才有可能跨过各大公司的需求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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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垃圾清运公司注册条件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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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垃圾车的主要用户慢慢的从政府部门变成了个人用户或者公司,因为政府部门将城市中的垃圾处理慢慢的给外包出去了,而且现在各种小区物业,也将小区中的垃圾处理包给了给个人或公司,所以说现在垃圾车的用户慢慢的变为个体用户或者公司了,下面就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垃圾清运公司注册条件吧。

    据小编了解,垃圾清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不同的,需根据具体清运哪一类垃圾而定,具体如下:

    一、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注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

    2、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禁止硬质大盖车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建筑垃圾运输车技术条》(DB34/T2417-2015)标准,且拥有10辆以上本县入户上牌自有运输车辆。

    4、有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和车辆清洗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生活垃圾清运公司需具备下列条件:

    垃圾清运公司需要办理垃圾清扫、清运许可证。

    (一)书面申请(包括服务种类、范围等)二份;

    (二)企业注册证明及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车辆数量及运行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说明一份;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场所及办公驻地情况证明一份;

    (七)与接纳或转运生活废弃物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二份;

    (八)作业质量保证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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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成立小贷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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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民间资金配置的并不合理,现在有不少人都想成立一个小贷公司。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所谓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那么成立小贷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以上就是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条件,相信大家也有了进一步地了解。以后当我们申请小额贷款时,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是安全就可以以此为衡量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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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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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其实蛮高的,需经过商务部备案,还需有符合要求的高管人员、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注册地址才可以,那么具体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中方投资者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投资方企业资质文件: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一套登记证件。

    2、资信证明:投资企业所在地区开户的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上有以下字眼:a、此企业在**时间在我行开立账户,并且在我行无不良的记录。或b、此企业在我行资信良好。

    3、关于中国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的证明文件要求: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显示截至到上个年度净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外国投资者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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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成立建筑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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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等设施工程。下面给大家说说成立建筑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操作方法

    1

    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注册建筑工程师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4人。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以上职称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证书。

    3

    有不少于15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建筑工人,质量人员,安全人员,技工,成本工人,劳动者等人员齐全。

    4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结构性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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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6: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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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公司,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

    广义的投资公司,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等金融机构,也包括涉足产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类企业。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参加企业的创建和经营活动、提供中长期贷款且经营本国及外国政府债券、基金管理等,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行自己的债券、股票或基金单位,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接受委托存款等。

    狭义的投资公司,则专指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主体,这是依法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经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定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该公司的资产。

    投资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负责制订投资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调整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投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及股东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也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投审会),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批。董事会实行投票决议方式决定公司投资战略及其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改变、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投资公司总经理的任命、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

    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广阔,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

    实业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理财、助贷咨询服务,委托理财、企业、个人贷款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房产抵押贷款咨询服务、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及短期垫资咨询服务。

    城市建设、商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用担保及相关担保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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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7:投资理财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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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理财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想要注册投资理财公司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投资管理公司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为主要的经营范围,同时也可以经营一些相关的产品销售。那投资理财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呢?

    什么是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理财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因此投资理财公司可根据其投资理财范围来定义。下面将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成立投资公司的流程和条件进行详细的列举。

    投资理财公司注册

    投资理财公司注册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广阔,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

    实业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理财、助贷咨询服务,委托理财、企业、个人贷款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房产抵押贷款咨询服务、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及短期垫资咨询服务;

    城市建设、商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用担保及相关担保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以上就是投资理财公司注册条件的详细介绍,大家想要注册投资理财公司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和要求,才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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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8:公司债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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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一定要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债券上市知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券的上市条件

    (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

    (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

    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 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债券的上市暂停与终止

    暂停条件

    《 证券法》第60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终止条件

    《证券法》第61条规定,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有下列三中情况: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者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或者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种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消除。

    (3)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在这些情形下,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债券上市,并由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公司债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长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6)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7)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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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9:退市公司如何重新上市?退市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重新上市?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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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事宜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是让符合条件的退市公司能够再次回到主板市场进行交易,以便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之间建立起能上能下的市场机制,促进退市制度的顺畅实施,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业务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另外,《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实施前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的公司,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修改后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予以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根据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公司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九)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收到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后,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对股票重新上市申请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公司股权结构、持续经营能力、重大偿债风险、财务状况、资产、公司治理结构等等方面,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交所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

    这一系列标准,是综合了各方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参照恢复上市条件和借壳上市条件,从退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具体设定的,其目的在于切实有效地发挥退市制度正常功能的同时,为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改善的退市公司返回集中交易市场提供具体途径和引导。

    需要说明的是,《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仅规定了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并未对上市公司退市后的并购重组事项设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退市后包括借壳上市在内的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相关部门将按照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对其进行有效规范,使退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会形成借壳上市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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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0:金融服务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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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服务公司是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金融类的公司。这类公司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动,那么金融服务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条件一、公司创办人要求

    必须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注册公司。

    条件二、注册公司的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缴纳。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3、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条件三、公司的注册地址要求

    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条件四、公司成员

    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条件五、企业基本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必须开设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条件六、财务人员

    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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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2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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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成立一个合格的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必备条件。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成立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看过“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4.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5.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6.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

    7.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公司的实有资本以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以及房地产骨干企业认股为主,货币形态的实有资本应当存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或发放由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银行。贷款人不得在担保公司中持有股份,其工作人员也不得在担保公司中兼职,同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内担保经营状况的监督。

    判断担保公司是否合格的标准

    标准一:人员素质追求更高

    由于投资担保公司业务经营的特殊性,所以融资担保业务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便是业务经营人员的项目运作能力和职业道德,共同构成的人员综合素质因素。

    这其中,业务经营人员的项目运作能力高,则对融资担保项目的整体把控程度就强。反之,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一旦出现失控情况,就会造成出资人资金的损失。对担保公司而言,业务经营人员具备合格的项目运作能力,还只是为融资担保项目的成功运作上好一道保险。要想全面确保项目运作的成功,就必须重点关注到业务经营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

    毕竟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是投资担保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担保公司在项目运作前期,就必须妥善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标准二:代偿承诺必须兑现

    对出资人资金安全负责任的投资担保公司,在向出资人推荐高质量的融资项目时,往往会对出资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并对用资人的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而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就是指:用资人在借款到期日未能及时还款或足额还款的,担保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代用资人垫付出资人的相关资金。

    保证出资人的资金最多只逾期三个工作日,就能全部回收。

    投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承诺,再结合借贷合同经过司法公证后的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标准三:业务办理务必规范

    如果说拥有雄厚的企业实力,是担保公司搏击激烈市场竞争的先天优势,那么经营管理体系更先进,业务办理流程更规范,则是担保公司获得各方认可,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如何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资金安全隐患,不仅是出资人要面临的难题,更是作为项目第三方担保人的担保公司,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严谨、规范的业务办理流程的制定和实施,则能从源头上将不利于出资人资金安全的因素及早过滤掉。这就是那些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的担保公司,在项目运作上容易造成出资人资金损失的症结所在。

    标准四:风险防控不能松懈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担保公司的企业核心实力,就是对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的有效防控能力。任何一家担保公司只要开展业务,业务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最佳状态,也只是将业务风险控制在尽可能低的范围内,做到于风险防控中创造企业利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担保公司对一般类型的融资担保业务会收取3%的项目担保费。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在获利3元的时候,需要同时承担100元的经营风险。由此可见,业务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担保企业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标准五:企业实力但求雄厚

    优选民营担保公司的第一条谷柯标准,就是选择企业实力更为雄厚的担保公司。可是,怎样的担保公司才算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呢?首先,我们要看的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多少。其次要看的是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经营规模直接受到经营人员人数的制约,而经营人员人数又受到经营场地面积大小的制约,经营规模大的公司往往需要面积更大的经营场地来做支撑。

    当然,一些拥有自有产权经营场地的担保公司,在企业实力上也比租赁经营场地的公司更胜一筹。最后要关注的就是公司是否拥有更多的高质量融资项目,可供出资人进行比较和筛选。选择高质量的融资项目,不仅能保障出资人的资金更安全,还能保证出资人获得理想的投资收益。

    标准六:强制公证应该执行

    判定担保公司是不是信誉良好,业务办理流程规范的优选担保公司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在办理融资担保业务时,是否按照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规定,将借贷合同送至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出资人获得公证机关的合同公证保障后,可享受到的权利是,一旦用资人到期不能偿还出资人的借款,包括相应的利息时,公证处就可以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书,由出资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出资人的借款资金不受损失。

    标准七:从业资质是否完备

    虽然担保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并不高,并经过2009年“井喷”式快速发展,在河南全省注册的民营信用担保机构已突破700家的规模,但是,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取得《信用担保机构备案证》的民营担保公司却屈指可数。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担保机构,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仅限于办理民间借贷。

    真正在做中小企业银行借款担保业务的,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而这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均在第一时间向信用担保行业主管部门递交了登记备案申请。如果把营业执照看做是担保公司的行业准入资质的话,那么信用备案证就是担保公司的从业资质等级证明。那些还没有正式经过政府备案的担保机构,在新一轮的行业洗牌中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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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2:理财公司注册条件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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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理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公司股东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公司监事

    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

    4、公司核名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注册核准公司名称,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一般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填报的经营范围可参考其他类别,主要包括六大类,每个类别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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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3:融资担保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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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宽松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融资担保业务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金融类公司的设立注册监管非常严格,想设立一家十分的不容易,那么融资担保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以及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目的及必要性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载明其主要业务区域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风险控制措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章程草案。应当载明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等内容

    (四)股东承诺书

    (五)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股东基本情况的报告

    (七)拟任董事、监事、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设施合格证明等材料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省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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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4: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条件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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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金融公司是由银监会批准,在国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那么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条件有哪些?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消费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5)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6)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8)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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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5:物业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2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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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对于物业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设立物业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内容。

    物业公司的资质条件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⑴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⑵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⑶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⑷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⑴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⑵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⑶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⑷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申请成立物业公司办理资质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 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申报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三)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 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 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 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和对物业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 物业管理公司 的组建和其他企业一样,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才能成立。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主要是为界定、查验、衡量这类公司具备或拥有 的资金数量、专业人员、受托管理物业的规模等方面的状况,是企业的实力、规模的标志。由于各地区物业管理的发展程度不同,具体的资质条件也各不相同。

    一般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 筑面积须在 1 万平方米以上。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 10 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申报资料 内资企业(含国有、集体、股份合作)一般应提供下列资质资料:

    (1)主管单位对申请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批的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人代表任命书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注册及经营地点证明。

    (7)拥有或受托管理物业的证明材料。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物业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 职业资格证书复 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 证复印件和劳动 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 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 提供),2003 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还须在北京市建设网上填报《北 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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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6:注册滴滴车主需要什么条件?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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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成为滴滴车主需要汽车的车龄要在八年以下,并且裸车价格要在7万元以上。并且要求男性驾驶员的年龄在22到55周岁之间,女性驾驶员的年龄要在22到50周岁之间。要求驾驶员持有c1驾驶证,并且驾龄满三年才可以加盟。

    滴滴是国内最早的网约车平台,滴滴打车的出现提高了人们的出行体验和出行便利性。滴滴打车自成立以来一直主打的“共享经济”确实为车主和乘客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现在很多想加盟的司机都面临着各种车型问题(车型不合规,轴距不达标,车型不允许加盟,车型不在城市车型库)滴滴司机们通过申诉在申诉一直都是失败不通过,所以这就让很多司机们吐槽,私家车要跑滴滴驾驶员和车辆都是需要符合条件的。

    滴滴规定汽车的车龄要在八年以下,并且裸车价格要在7万元以上。并且要求男性驾驶员的年龄在22到55周岁之间,女性驾驶员的年龄要在22到50周岁之间。要求驾驶员持有c1驾驶证,并且驾龄满三年才可以加盟。为了提高打车服务,各个城市对车型就有所提高,一线城市要求更严格点。

    滴滴车主注册:

    1、手机应用商场下载“滴滴出行”并打开,点击然后点击左上角的个人头像,找到“司机招募”进入。

    2、在滴滴车主注册界面中,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注册快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代驾司机、豪华车司机等。

    3、然后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手机号及验证码、个人基本信息、驾驶证及行驶证信息,最后上传(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审核即可。

    4、审核时间一般3个工作日,审核结构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车主,到期后仍没收到通知,可拨打滴滴司机客服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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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7:注册生物科技公司条件 注册生物技术公司要哪些条件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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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生物科技公司条件: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许可证;2、注册资本不能少于法定资本;3、有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以及房产信息;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5、公司申办人需要符合注册公司人员要求。

    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流程

    1、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核名申请;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定下公司名字;

    3、准备预审材料,网上递交,网上预审通过以后,工商柜台递交预审材料;

    4、工商出具回执单,等待最终审核,印制营业执照;

    5、领取营业执照;

    6、带上营业执照原件去刻章,一般是公司三章(法人章、公司章、财务章),有的还会刻公司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7、带着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盖章去银行开设公司基本户,领取开户许可证;

    8、法人及公司财务人员带着身份证原件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去税务局核税(核定税种)。

    注册公司人员要求

    1、如果公司申办人之前注册过公司,是之前公司的法人,并且没有注销公司而选择防止不理被列入异常,这类人在公司注销的三年内不可以办理新的公司注册。

    2、国家公务员不可以注册公司。

    3、法官、检察官不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

    4、注册人需要18周岁以上。

    5、个人负债数额较大的并且到期未还清的人。

    6、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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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8:搜狗问问医生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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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方法

    1

    首先,得拥有医学相关知识。最好是医科大学或卫校毕业。只有掌握了必要的医学相关知识,才能为别人服务。

    2

    仅仅掌握了医学知识还不够,还要灵活运用。为了证明自己的学习能力,还得有相关证书。医生得有医师证,药师要有药师证,护士有护理证等。

    3

    接下来,得有空余时间。因为跟患者交流,需要在QQ或微信上。一时半会,也描述不清楚,所以要有时间,有耐心。

    4

    最后,得有资格。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后,等待搜狗问问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有可能成为搜狗问问医生。

    特别提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学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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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9:北京注册国际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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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方法

    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

    2

    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3

    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4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

    更多商标注册问题请访问呱呱知道网:http://zhidao.zhiguagua.com/shangbiaozh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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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公开发行债券需要满足的条件_公开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区别

    全文共 7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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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且公开发行债券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

    ●1.对于发行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或责令整改的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的,在调查、整改期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暂不受理和审核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过程中,发行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的,应当遵照上述规定办理。在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被调查、整改期间,相关处理标准如下:

    (1)在交易所上市预审核受理环节,不再接受被立案或需整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交易所已受理上市预审核申请,待出具预审核意见函的,由发行人申请中止审核;发行人未申请的,由交易所决定中止审核。发行人更换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可以申请恢复审核,由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主承销商应对该法律意见书与原法律意见书存在的差异进行说明,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3)我会已受理待核准的,由发行人申请中止审核;发行人未申请的,由我会决定中止审核。发行人更换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可以申请恢复审核,由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主承销商应对该法律意见书与原法律意见书存在的差异进行说明,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4)我会已核准待发行或已发行待上市的,由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立案或被要求整改的原因、本次发行签字律师是否涉案以及立案或整改事宜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在此期间,因申请上市或发生期后重大事项,需新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发行人应当另行聘请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能否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如何进行核查?

    答:根据44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中国证监会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发行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根据18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中国证监会将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是否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根据31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580号),中国证监会将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是否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3.公司债券发行人的行业分类如何界定?

    答: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在提交发行申请时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的要求明确披露公司所属行业。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四)

    时间:2016-03-23 来源:中国证监会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二)》第4项明确了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后至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或披露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要求。发行人应如何就重大事项进行报告或披露?对于未及时报告、披露或进行相关核查的,中国证监会将如何处理?

    答:“重大事项”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二)发行人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三)发行人发生重大亏损;

    (四)发行人发生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七)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发行人、主承销商未及时报告、披露重大事项或采取必要措施的,我会将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相关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三)

    时间:2016-01-29 来源:中国证监会

    ●1.关于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发行人相关信息报送和披露要求?

    答:结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鉴于目前已过2015年会计年度截止日,对于存在2015年1-9月份业绩下滑超过50%或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等情形的发行人,预计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¹,发行人应当补充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年报,并结合年报修订募集说明书相应内容,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应当对上述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对于已按照相关规定公告或提供2015年业绩预告的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出具预计2015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发行条件核查意见的,将在申报财务资料未超过有效期的前提下继续核准程序。

    ●2.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答:对于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三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结合业已公布或明确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该重组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的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或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在公告相关重组方案并复牌后,按照上述信息披露要求补充披露,并由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对于非上市或挂牌的发行人,应当在明确相关重组方案后,按照上述信息披露要求补充相关披露内容,并由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如何具体适用?

    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的条件之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测水平”。因此,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时披露过盈利预测的,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在实际达到盈利预测水平后,方可按照《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依据重组前的业绩模拟计算。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二)

    时间:2015-12-02 来源:中国证监会

    ●1.房地产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如何有针对性地强化募集说明书中行业相关信息的披露内容?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上市公司、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按照相关行业分类标准属于房地产企业的,以及非上市或挂牌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房地产企业的,除应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披露要求以外,还应当按照下述要求强化行业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

    (1)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对行业宏观影响因素、市场环境状况、公司自身商业模式及经营情况、业务所在区域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披露;

    (2)对于业务显著集中于三、四线城市的企业,发行人应当披露主要业务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变动及去库存化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披露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和所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并就相关风险因素在募集说明书中做风险提示和重大事项提示。

    主承销商应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偿债风险及偿债保障措施进行充分和审慎核查,完善持有人权益保护,落实承销责任。

    ●2.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如何在募集说明书中强化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将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光伏和船舶等列为产能过剩行业,相关行业的发行人,除应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披露要求以外,还应当按照下述要求强化行业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

    (1)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行业宏观影响因素、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行业利润水平,并结合上述情况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所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披露;

    (2)对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呈显著下降趋势,或者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发行人,应当详细披露经营业绩下降的原因及未来的应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风险提示和重大事项提示;

    (3)申报材料中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和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季度财务报告,并相应修订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

    主承销商应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偿债风险进行充分和审慎核查,完善持有人权益保护,落实承销责任。

    ●3.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应当如何说明或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针对报告期内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当主动说明或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相关情况;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就媒体质疑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如何报告和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发行申请核准前,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发行条件或偿债能力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报告,说明是否影响发行条件,或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及其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申请核准后,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可能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

    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发行条件或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主承销商和律师应当及时对相关事项补充核查,对其是否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并督促发行人就上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或披露,必要时采取暂缓或暂停发行等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主承销商未及时报告披露或采取必要措施的,我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应对如何处理?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发行人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相关事项,主承销商、律师应当核查并对该事项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时间:2015-10-16 来源:中国证监会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应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请问对于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其净资产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净资产指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2.《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请问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可分配利润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对于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的,请问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内容:一是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二是相关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三是发行人应作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作重大事项提示;四是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请问应如何予以披露?主承销商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充分提示评级结果差异。此外,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结合评级标准、方法、重要评级参数选取情况等因素说明给出相应债券评级的理由,说明相关评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和审慎性,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主承销商应当合理关注发行人资信评级差异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我部在评级业务现场检查中将重点关注一致性原则的执行情况,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及条件

    (1)发行主体范围:2015年1月新规出台前,发行主体包括四类:1.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公司;3.证券公司;4.拟上市公司。新规出台后,将前述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地方融资平台除外)。但是,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债主体排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大公募和小公募的发行条件:新规试行后,发行门槛大幅降低,交易所公司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小公募”、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公司债PPN三种。

    大公募发行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如未达到下述条件的仅能进行小公募):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3)发行主体财务指标要求:发大小公募的公司,其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40%。

    (4)财务报告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截至此次申请时,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同时应提供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或审阅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交易场所: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对象 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信用评级 应当委托信用评级;每年至少公告1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由发行人确定 核准备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是否承销 应当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交易场所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服务系统

    (4)证券公司柜台 资金用途 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经核准 按约定 年报审计 应当 按约定 资金使用情况披露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按约定 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法定 约定

    公开发行债券的审核流程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取消了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取消事前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和承销协议,取消后,申请文件报送主体由保荐机构改为发行人和主承;申请文件目录中的发行保荐书改为主承出具的核查意见。

    证监会审核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是否核准发行的决定。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大公募)的审核流程:由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对是否受理进行审核并决定,证监会对是否核准公司债发行做出决定。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小公募)的审核流程:相较于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审核流程更为简化。发行人需先向沪、深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对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证监会将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简化审核流程。如果交易所出具预审意见后,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亦应及时先向交易所报告。证监会为方便发行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批文均放在交易所现场办理。

    公开发行债券的法规依据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2015-1-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

    沪深交易所: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系为适应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制度特征,在原有《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规则基础上形成的配套规则。在公开发行品种上,为公开发行的“大公募”、“小公募”设计了分类管理制度。简化了上市审核程序。

    公开发行债券的中介机构

    (1)会计师、律师

    (2)资信评级机构:公募有强制要求;私募对是否评级不做强制规定

    (3)增信机构

    (4)受托管理人:强制聘请,但私募债的受托管理人职责可自行约定。此外,规定受托管理人必须是证券业协会会员。 >>>下一页更多精彩“公开发行债券的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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