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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都是管啥的(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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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管理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和物业打交道必知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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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新房里免不了要跟物业打交道,个中法律你都明白么?业主和物业管理各自有什么权利义务,你都明了么?在物业管理公司方面,公司的一切活动应完全以法律条款为依据,并与业签定契约,双方都应共同遵守,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的公约。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规章制度,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定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定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认可后,规章制度才能生效。这些规章制度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业主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规章制度出面协调和解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因此根据管理项目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和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

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契约一方享有的权利即为对方(业主)的义务,其义务则是对方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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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税征收标准的确定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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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众最关心就是现有的房产要不要缴纳物业税?虽然专家解释称即使开征物业税,也是对政策实施后出售的房屋进行征收,因为目前的房屋在购买时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国家不可能要求已经购房的市民退“出让金”再缴物业税,更不可能重复征税。但是,二手房出售时要不要缴物业税,新购住房物业税如何征收等问题还是困扰着很多市民。而人们最关心的物业税起征点、免税标准和税率,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

目前物业税最可能的征收方案是将现行的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项税费合并,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如果物业税取代了土地出让金,势必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原本对住宅用地一次性收取的70年土地出让金将为物业税所取代。虽然此举有利于减少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节约土地资源,同时为地方财政提供长期可靠的收入来源,但短期内势必对地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不利影响,难免引发地方政府的反弹。

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大都是通过拍卖方式确定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确定标准。物业税如何确定起征点和税率,以保证物业税开征后的税收收入不低于现有的房地产税收,显然是一个难题。虽然内地可以借鉴香港以房屋月租金为参照征收物业税的做法,但是由于房屋租金还牵涉房屋的装修标准和家具、家电等配套设施,即使同一幢楼的同一单元同等套型的房子,恐怕租金也未必相同,以此为依据来征收物业税显然不太合理。

讨论已久的物业税终于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四部门负责,年内研究开征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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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房这些物业知识你要知道

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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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家对居住的要求已经不单单满足于“住”,而是对房子的户型、绿.化率、配套等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这就要求物业服务质量一定要高,但往往大家购房时却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增值服务-物业。

关于物业的一些小问题

1、买房后长期不住,物业费要不要交呢?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2、业主交了停车费,物业有哪些应尽的责任?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小区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

3、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有哪些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业主在使用物业,尤其是装修房屋时,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地;

(5)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家对居住的要求已经不单单满足于“住”,而是对房子的户型、绿.化率、配套等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这就要求物业服务质量一定要高,但往往大家购房时却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增值服务-物业。

关于物业的一些小问题

1、买房后长期不住,物业费要不要交呢?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2、业主交了停车费,物业有哪些应尽的责任?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小区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

3、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有哪些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业主在使用物业,尤其是装修房屋时,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地;

(5)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能保障什么?

1、有更加整洁干净的环境,完善的绿化和清新的空气。公共卫生能够得到定期的维护保洁。

2、安全问题更加放心。陌生人不会轻易进出,小区内车流的管制,让小区不会像普通的公园一样。

3、让你的生活更加便利。电梯坏了有人来修,门锁打不开了一个电话就行了,只要是你生活上遇到的问题,通过物业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最.后大家要清楚,当今时代,评估一套房子的价.值高低,除了价格、地段、配套等硬性指标外,作为服务延续的物业管理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拥有优.秀的物业管理,不仅让房子保持较长时间的优越品质,同时还是房子保值升.值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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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空置房是什么 济南空置房也要缴纳物业费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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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住房的空置率是衡量楼市供求关系和投机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楼市调控所必不可少的参考数据。空置房的定义是什么?济南的空置房的物业费需要缴纳吗?如何缴纳?

空置房官方定义

建设部对空置房作出了官方定义,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济南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济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济南,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情况并不鲜见,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出国)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拒交物业费。济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既然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则物业合同的效力即对每个业主都是有效的。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另外,现实中很多业主因为房屋瑕疵而拒绝收房,从而发生收房实际日期比约定日期延后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支付应从业主实际收房日而非约定交房日起算。”

而2012年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可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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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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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物业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公司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和技术劳务型的服务性行业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产物,是房屋挂了与社区综合服务合二为一的一种新模式提供各种,它主要以提供各种服务获取经济效益。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其管理的物业类型越来越复杂,业务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物业管理从产生初期的感性、无序,到迅速发展狂热的中期,再到平稳和理性的后期,中国的物业管理市场日趋成熟。

事实上,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由于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行业行为有失规范,加之作为微利行业,行业中成熟的模式和经验较少,不同类型物业提供借鉴的经验不足,使物业管理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许多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活动如履薄冰,生存发展步履艰难,特别是新组建的物业管理企业,往往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缺少风险因素识别能力以及抗风险意识,导致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抗风险和危险性本领较弱。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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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8元物业费是什么水平 楼盘风水选购禁忌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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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区一般都是有物业费的,而且现在的楼房一般都是以小区为一个单位的,让小区中的环境更加美好一些,所以现在物业是大家比较重视的,好的物业是非常重要。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2.8元物业费是什么水平楼盘风水选购禁忌?想要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2.8元物业费是什么水平

物业费2.8元/平方米·月是个平均水平,算不得高,算不得低。大多数正常的刚需的基本都这个标准。高端点的楼盘2块多一个月,甚至还有3块的。

楼盘风水选购禁忌

1、地理位置。地形地势是考察住宅座落的重要因素,古人以依山傍水为好的地形,如果小区所在地理位置傍山,而前面又有清河净湖则为上上之选。有靠山,安定稳固;有水则预示财势旺佳。

2、阳光空气。采光应良好,灿烂的阳光清新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适宜休养生息,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

3、噪音污染。小区的楼盘近若常发出噪音,比如车站等,则容易造成精神受损,寝食不安;如果是近有工业污染隐患的工厂或医院,则易受感染,损害健康。是医院,病菌不断,阴气过重,对健康生活将带来更大危害。

4、形状。小区忌规划形状不规则。比如三角形地形,三角形属火,与身体健康相关,此形锐角位易引起家人犯病,尤是中青年人。

上面介绍的有关2.8元物业费是什么水平,楼盘风水选购禁忌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物业现在是小区之内大家最重视的,小区是否能舒适的居住,也都全部的得去看物业档次才行。我们在选择房屋的时候,也是要看物业如何,才能够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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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纠纷上升 专家称物业关系需重构

全文共 2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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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业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各地物业纠纷的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有专家表示,导致物业与业主关系恶化的原因有很多种,物业与业主关系亟待重构

近日,广西南宁市一小区业主因停车位收费与物业方发生矛盾,业主代表遭30多名不明人士持械殴打,涉事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被曝多次出现楼盘停工、物业纠纷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近年来,各地因物业纠纷引发的冲突呈现上升和恶化趋势。受访人士表示,长期以来,物业管理作为稳固“城市之基”的作用未得到充分重视,这一“舶来品”又存在市场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水土不服”问题,亟待从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基层执法力量等方面加以巩固,重构健康有序的物业关系。

物业纠纷中业主遭不明人士殴打

南宁市红日江山小区业主苏女士告诉记者,12月10日晚9时许,小区业主代表因停车位收费问题与物业产生矛盾,在双方协商未果、业主准备离开物业办公室时,一群约30人的不明人士持钢管、铁铲等器具袭击小区业主,造成至少7位业主受伤,其中伤势最重的隆先生鼻梁粉碎性骨折,被送到医院接受紧急手术和住院治疗。

“当时我在现场看到,打人的就是物业聘请的保安,他们戴着头盔,穿着背心,还有一些身穿便服的社会人员。他们在关闭了路灯的闸门后,突然从地下室冲上来对业主进行殴打,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5分钟,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苏女士说。

红日江山楼盘所在南宁市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楼盘开发商此前未完成“一户一表”安装等后续工作就移交物业,为物业、业主矛盾埋下了隐患;在停车位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等问题,并采取了锁车、拖车等措施,导致其与业主矛盾激化。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红日江山楼盘开发商广西红日东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楼盘物业公司南宁市联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多次被曝出资金链断裂楼盘停工、物业纠纷等问题。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此前红日江山物业人员也曾数次与业主发生纷争,高新区房产局曾两次介入其中参与协调,并两次对南宁市联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警告。今年5月,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等问题,物业公司曾一度撤离。

就在今年12月初,红日东升旗下另一楼盘红日江景小区也曝出冲突事件。据业主们反映,小区业委会欲号召业主投票重新选择物管时,遭到联航物业公司的阻拦,不允许业主投票,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直到警方赶到事态才得以平息。

影响更大的则是红日山湖楼盘的停工问题。去年底以来,因为资金链断裂问题,红日东升开发的“红日山湖”陷入项目停工危机,并曝出老板跑路、违规预售、“一房多卖”等问题,在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下,近期这一楼盘才开始逐步复工。知情人士介绍,此次爆发冲突事件的红日江山小区,其“一户一表”之所以一直未能安装,也是因为开发商拖欠供电方数百万元。

多因素致物业纠纷恶化

记者调查了解到,物业纠纷频发并引发冲突事件,既与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关,也与长期以来作为市场主体相对方的业主方未能组成统一主体有关,而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

从事物业行业近20年的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黄栎认为,虽然近年来物业行业发展较快,但受政策、发展水平、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并未得到明显提升。

去年4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曾发布公告,一举撤销9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这批企业将不得再从事物业服务工作。其中9家为2013年“十差”物业,大多存在不配合居住区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所管小区存在“脏乱差”现象、不配合整改等问题。

与此同时,业主虽然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但组织性、参与性较差。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关系本来应该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两大主体,从目前的普遍情况来看,由于业主委员会仍然未能广泛有效建立,业主一方没有形成集中有力量的对话主体,导致在维权过程中较难作为。一些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运行管理工作也不规范,甚至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南宁市民吴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小区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参与投票的业主人数明显没有达到法定人数,业委会在小区车位收费等方面管理也不透明,吴女士多次询问,最后竟遭到业委会停水对待,最后只得罢休。

另一方面,针对物业纠纷的监督调解力量也比较薄弱。南宁市青秀区房管所副所长班克健表示,虽然现在建立了城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机制,但街道和社区人员没有固定,加起来也只有30人左右,而且物业调解的专业性非常强,需要法律、工程设计等多方面的知识,还要有抗压能力和调解能力,基层工作人员在这方面非常欠缺,处置不当甚至容易激发矛盾。

物业关系亟待重构

一些专家认为,当前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机制、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等并不健全,导致物业关系陷入恶性循环。在业委会长期缺位、业主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物业企业和行业同样有着诸多“委屈”:过多的职能负担和过低的收费标准导致企业经营效益差、发展能力弱,一些物业公司转而通过降低服务水平或谋取公共收益消化成本,从而引发业主不满带来物业纠纷。

一些物业企业表示,物业行业的市场化机制并未理顺,使得企业和行业发展面临困境。一方面,近年来物业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利润空间一再挤压,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却并未得到合理调整,物业企业税负较高,拖欠物业费及水电费更成为普遍现象。

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对欠费业主做出了“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但物业企业一直缺乏有效的催缴手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目前阶段也难以发挥法规规定的作用。

另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的物业公司承担了过重的额外负担和风险,如,本应由水电、环卫等部门自己承担的收费职责,多数小区由物业企业无偿向业主收取,物业企业往往还要先预付水电费、垃圾处理费,这样不仅增加了物业企业的工作量和劳动成本,而且存在垫资后收不上水电费及垃圾处理费的风险。在一些地方,物业公司还要承担人口管理、计生宣传、装修管理、打击传销等政府职能。

受访人士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们权利意识的提升,如何构建健康有序的物业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通过完善业主自治和业委会建立运转相关法规、强化培训等,不断提升业委会的覆盖面。一些业主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现行法律在业主行使权利、业主自治、业委会运转规则等方面没有出台详细的规范,导致业主参与小区事务不积极,业主自治或业委会在成立运转过程中出现不规范问题,不利于形成健康的物业关系。

二是理顺物业管理各方关系、职责,建立市场化的行业发展机制。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业主等多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界定各方责任,及时处理涉及居住区的相关事宜;完善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如,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成本价格联动机制,改善物业行业生存状况,引导树立“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理念。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调解纠纷机制。针对物业纠纷量大但额度较小、雷同性大,司法机关处理起来繁琐、立案难等问题,建议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在司法调解方面推行简易程序,同时发挥民间专业人士作用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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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交了物业费又让交水电公摊费合理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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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反映,她们小区物业要求所有业主交纳水电公摊费,如果哪家不按时交纳,将会被停水停电。“我们已经交过了物业费,还让交水电公摊费,收这么多费用也太不合理了吧?”王女士的语气充满质疑。

王女士介绍,他们小区已经入住了2000多户业主,每家早就交过了物业费,而且费用不低,现在又忽然被通知要交水电公摊费,每户每年要交240元。“大家意见都很大,我们的物业费比别的小区收费都高,现在又让交钱,很多人都不愿意交。小区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业主已经交过了物业费,但是物业合同中的物业费并不包含水电公摊费。小区的公共水系、路灯、电梯等公共设施所产生的水电费,是需要业主另外公摊的,别的小区也都是这么收费的。我们这几天就会开始抄水表和电表,也会让部分业主监督我们的工作,到下个月再抄一次,然后将结果公示给大家。”

那么公摊水电费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据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权威解释:2014年7月10日实施的《西安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经营者,应当按照最终用户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作为结算的依据,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和损失”,是涉及结算时计量数据量值的真实性、准确性问题,并未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做出规定,按何种标准收费,以何种方式收费,应当以物业管理和价格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目前,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公共照明费用是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47号)第九条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外两部分用电,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等用电)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

供电企业应对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进行计量,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小区自管单位代收电费,并据实向供电企业缴纳。供电企业应酌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将公共用电单独列帐,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缴及分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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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字楼物业管理问题频出 物业管理有哪些要求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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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物业管理被很多人诟病,不少人对写字楼的物业非常的不满意,那么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有哪些方面的要求呢?一个好的写字楼物业管理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高起点

由于现代化的写字楼的技术含量高、管理范围广,所以绝不能只凭经验办事。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探索制定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整个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让写字楼管理踏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要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高技术的管理手段,高标准的管理要求。只有如此,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

(二)加强治安防范,严格出入制度,建立客户档案

写字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它不仅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与生命安全,还涉及大量的行业、商业、部门机密。由于写字楼一般在办公时间是开放的,所以治安管理难度非常大,必须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各种值班制度。坚持非办公时间出入写字楼的检查登记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楼宇防盗与安全设施制度,坚持上下班交接检查制度。加强前门、后门的警卫及中央监控,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力求做到万无一失。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全面建立客户档案,熟悉客户情况,增加沟通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消防管理服务,做好防火工作

由于写字楼规模大、功能多、设备复杂、人员流动频繁、装修量大,加之高层建筑承受风力大和易受雷击,火灾隐患因素比较多。因此,写字楼对防火的要求很高,应特别注意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一定要教育员工、客户遵守用火、用电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防火、救火的基本技能,加强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重视清洁服务

清洁与否是写字楼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关乎写字楼的形象。由于写字楼一般都采用大量质地讲究的高级装饰材料进行装饰,所以清洁难度很大,专业要求高。物业管理公司要制定完善的清洁细则,明确需要清洁的地方、材料及清洁次数、检查方法等。同时要加强经常性巡视保洁,保证大堂、电梯、过道随脏随清,办公室内无杂物、灰尘,门窗干净明亮,会议室整洁,茶具清洁消毒。

(五)加强设备管理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写字楼运作的核心任务。物业管理公司应重视对写字楼水电设施(包括高低压变电房、备用发电房、高低压电缆电线、上下水管道等各项设施)的全面管理和维修,供水供电要有应急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应特别注重对电梯的保养与维修,注重对消防系统的检查、测试和对空调系统的保养、维修。要有健全的检查维修制度,对公共场所和设施,比如走廊、大厅、电梯间等地方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维护。对客户的设备报修要及时处理,并定期检查。要做到电梯运转率不低于98%,应急发电率达到100%,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六)设立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服务

写字楼的管理其实就是一种服务。为方便客户,满足客户的需要,写字楼应设立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负责帮助客户办理人住和退房手续,解决相关问题;提供问询、商务等各类服务,包括提供一些日常性服务,如协助接待来访客人,回复电话问询,提供打字、传真、复印及订票服务等;提供其他可能的委托服务,如代客购物、代送快件等。

(七)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主动征询、听取他们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与要求,认真接受、处理他们的投诉,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协调配合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不断改进管理模式,使各项指标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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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业主还没收房 这种情况要不要缴纳物业费?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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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期房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但业主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选择收房或者收房后长期空置,这种情况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业主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先来看某地方主管部门的回答:

这是某城市的业主与当地主管部门的对话,这位业主的房子在2014年就已经完成交房了,但截止2016年9月,该业主仍未收房。当地主管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业主无论收没收房,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具体费用需要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

我们再来看这个案例:

2014年厦门翔安区某业主在开发商交房后五年都未办理入住,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物业费和滞纳金,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之所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协议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房子属于小区的一部分,事实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业主以未收房为由要求不支付物业费,无法得到支持。

此外,基于公平考虑,物业服务的是全体业主,而费用也应按照标准向全体业主收取。部分业主无法以未入住为由拒交物业费。

业主收房空置的情况,收费标准怎么确定?

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

因城市、物业公司不同,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也有较大区别。

据小编了解,有的地方根据空置时长不同,收取不同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武汉市规定,如果开发商交房未入住,第一年的物业费按照70%的比例收取,以后足额收取;而成都则规定只要交房完成,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费;还有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第一笔物业费时会参考收房时的当年剩余天数,只收取部分比例物业费。

没收房和收房不入住会区别对待吗?

关于空置房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开发商达到交房标准,但业主不收房,房屋尚未完成交割;第二种是业主收房,但长期空置。对于这两种情况,通常统一参照第二种方式来处理。因为开发商在整个过程中履行了合同,房子也达到交房标准,小区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交付,物业已经开始履行服务,个别业主的未收房不影响整体物业服务。

总体来看,只要房子达到了交房标准,无论业主是否收房,是否入住,都要缴纳物业费,各地在执行时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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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准备:前期策划工作程序有哪些

全文共 2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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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收集的工程案例和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整体策划工作,把前期介入的准备工作完善到细节,是很必要的工作程序物业管理准备的前期策划工作是否做到位决定了入驻后能否顺利开展工作。

1目的

通过接管物业前的策划工作,为公司顺利接管物业及接管后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待接管的各类物业。

3职责

3.1总经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物业管理策划阶段的组织工作,确保物业管理策划阶段各项资源的及时提供。

3.2品质管理组负责在前期介入阶段从物业管理运作的角度,对物业的环境布局、功能规划、楼宇设计、材料选用、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管线布置、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多方面向发展商提供有益的建设性意见,并做好记录。

3.3品质管理组负责针对待接管物业特点制订物业管理方案。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前期介入人员的配备和新组建管理处人员编制的确定与配置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业管理策划/准备工作包括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组建新项目物业管理处三个基本环节。

4.2前期介入

4.2.1前期介入的作用

A.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向地产公司在新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户型设计、供电供水、污水处理、通讯网络、道路、绿化、管线走向、服务配套设施及平面布局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B.改进、完善物业的具体设计--公司根据收集的工程案例和工作经验,从日后管理的角度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避免出现设计缺陷。

C.便于日后对物业的管理--由于早期介入物业的规划、设计、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熟悉现场情况,为日后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带来便利。

4.2.2前期介入的方式--按照项目开发周期分为早期介入、中期介入、后期介入三个阶段。

A.早期介入:从进驻项目现场到主体动工之间的介入活动。工作内容包括:

a.拆迁、搬迁现场临时建筑物。

b.现场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办公及生活设备的维护、饮食等管理工作。

c.提供项目营销活动的后勤保障。

d.项目样板房、销售厅、项目部等代管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调拨、跟踪等管理工作。

e.审阅设计图纸,提出有关楼宇结构布局和功能方面的改良建议。

B.中期介入:主体动工到入伙前六个月之间的介入活动。工作内容包括:

a.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了解委托项目各类机电设施设备配置或容量、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各类管线的分布走向、隐蔽工程、房屋结构等,指出设计中缺陷、遗漏的工程项目。

b.加强常见工程质量通病及隐蔽工程等特殊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c.从业主使用功能角度,向发展商建议完善相关设施,修正缺陷,包括各类开关、空调位(孔)、插座、排水、预留电源、排烟道、门的开启方向等。

d.根据《物业移交验收标准和要求》,从物业管理功能出发,对未达到标准的设备房、配套设施、管理用水电预留接口等需要完善的问题,及时向发展商建议完善、修正。

C.后期介入:入伙前六个月到管理处成立之前的介入活动。工作内容包括:

a.各类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的确定及装修标准。

b.完善闭路监控系统、停车场设施、背景音乐、泛光照明、信箱、康体休闲文化设施、园林绿化等公用设施。

c.分批分期收集工程、配套设施设备资料,如收集整理竣工图、验收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及设备原理图等。

d.充分了解掌握房屋及配套设施状况,做好物业接管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e.了解地产销售承诺,如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的情况,核实兑现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设计替代方案。

4.2.3专业技术人员将前期介入工作情况记录在《X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1-8)上,作为重要资料保存。

4.3物业管理方案的制订

4.3.1品质管理部负责根据物业规模大小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对物业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A.物业当地人文环境、周边治安状况、周边供方环境、周边物业管理水平及收费标准、当地政策环境等。

B.物业设备状况、配套设施情况、办公用房配备等。

C.在地产销售前期实施顾客需求调查如服务项目需求、服务水平及消费水平等。

4.3.2品质管理部负责在入伙前六个月,完成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A.分析物业本身及周边环境,从物业的特色和不足中寻找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切入点。

B.新建项目的整体情况介绍,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交房时间、户型、总户数、车位数量、公用设施配套、机电设施设备等。

C.分析业主需求,针对业主群体特征、个性特征等,提供创新服务。

D.详细介绍新小区管理的整体构思和管理策划思路,包括管理模式、管理承诺、管理重点、管理措施、管理目标。

E.待接管项目的管理架构图、各管理部门职能、各岗位人员配置及其岗位职责。

F.确定、提供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

a.清洁及绿化设备和工具,如洗地机、吸尘器、剪草机、喷雾器等。

b.安全设备,如对讲机、手电筒、电警棍等。

c.设备维护所必要的检验、维护设备和工具,如万用表、兆欧表、电焊机、台虎钳等。

d.会所服务需要设备,如饮水机、制冰机、空调、电视机、音响等。

e.配套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f.员工后勤设施设备及服务配置,如员工宿舍、食堂、热水器、消毒柜等。

4.3.3品质管理部负责形成《物业管理方案报告书》。

4.4组建物业管理处

4.4.1办公室负责根据物业管理方案,确定新建管理处人员编制。

4.4.2办公室负责编制新建管理处人员招聘计划、培训计划。

4.4.3入伙前三个月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新建管理处经理人选,并由人事行政管理部下发管理处成立的任命。

5支持性文件

《物业移交验收标准和要求》

6质量记录和表格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1》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2》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3》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4》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5》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6》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7》

《X前期介入情况周记表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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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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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

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6〕18号

各物价分局、各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二○○六年八月七日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经营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市住宅、办公、工业、商业等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

政府开发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营、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标准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

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协商约定收费标准。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相关约定应当一致。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以采取酬金制或者包干制等形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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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业费9大组成部分 空置房要缴纳多少物业费?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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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简言之,物业费是业主花钱购买的服务,依据收费标准的不同,物业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等也不同。

物业费9大组成部分空置房缴纳多少物业费?

物业费9个组成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空置房要缴纳多少物业费

空置房也要缴纳物业费已经成为共识,但缴纳多少仍有争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各地对空置房缴纳多少物业费有不同规定。例如《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陕西省在2014年出台规定,收费标准也是70%。武汉、南京等地也执行此标准。山东菏泽的规定是,办理空置房手续的空置房超过一年,应缴纳60%的物业费。石家庄市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则只有20%,这个标准让业主开心,但物业则认为难以维持运行。

总之,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要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合理缴纳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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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外观被业主改了物业负责管理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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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随意改变房屋外观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一般情况下,改变房屋外观的情况多发生在一楼商铺。房屋外观被业主改了物业负责管理吗?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有很多业主在购买房屋之后,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前提下擅自改变房屋外观,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物业的工作人员有权利进行制止,并且督促业主将改变的房屋外观恢复原貌。如果业主不服从,物业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利,需要向上级部门举报。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第八条(其约定)规定:擅自改变住宅、楼宇外观形象,包括限于封闭阳台、外门窗改变外墙材料、颜色、风格等特殊情况,业主需书面承诺自行承担。物业虽然有权利提醒和制止业主的行为,但不能强行拆除。

希望大家看过小编的介绍之后,能够真正了解随意改变房屋外观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行为。除非已经争得其他业主以及相关部门同意才可以。小区建筑中哪些部位需严格管理?这就需要多了解一些物业服务小知识,才能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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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物业有哪些重要工作

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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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进入一个新的小区,要使小区居民拥有更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应从管理者的角度对即将管理的物业进行审视,及时纠正规划设计中的不足,更好地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因此,物业管理早期介入有利于优化设计,完善设计细节。然而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做好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一)签好合同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物业建设单位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合同的形式赋予物业服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物业建设单位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处好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相互关联与制约的关系。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业服务企业既不能得罪物业建设单位,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物业建设单位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物业建设单位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物业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三)搞好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将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民告示,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四)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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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物业费一般多少钱一年?多少算贵?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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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那么了解物业费包括什么以及物业费怎么算相关资料,不仅可以维护业主们的自身经济利益,同时还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责任。小区物业费一般多少一年呢?

物业费收取标准

除此之外,物业费还包括其它费用,当然这个其它费用则需经过业主与物业人员所约定的合同所定,下面我们再来看看物业费怎么算。

物业费的数额也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是根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也会随着不同的物业性质与特点来实行调节数额。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价格差异较大,新旧小区差异也比较大。

物业费包括什么

一、管理费

在物业之中管理费是指物业工作人员将其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物业维修以及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等一些管理服务费用。

二、清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管理费

清洁费用是指公共区域的环境打扫费用,其中包括:工具、工作人员用品、垃圾外运以及请化粪清掏等等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有:绿化工具费、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以及景观维护费。

三、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

办公费用是指交通费、通讯费能及办公用品、水电费用等等。据国定规定,其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则包括:人员费用、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以及规定提取福利、加班与服装费用等等。

四、法定税费

法定税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税物,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用以及营业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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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费的构成主要有这些方面!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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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大部分民众都住进了商品房,而他们的房子出了什么问题就会去寻找物业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自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来保障住户的住房安全以及各项事务。那么物业收取物业费的构成有哪些呢?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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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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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一般人眼中无异于“商品的售后服务”。其工作的开展往往是业主入住以后,工作内容则是物业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养护及应付各种突发性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害。这种将物业管理等同于“售后服务”的认识。实际上是将物业管理的工作排除在设计施工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使物业管理日后在面对自己根本不太熟悉的物业时,还要承担起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在前期工作中留下的种种隐患的责任。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物业的承接查验

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物业服务企业除了和物业建设单位办好正常的承接查验手续外,物管人员应熟悉小区的规划建设情况,了解不同房屋套型的布局情况,了解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等等,以便于业主的查询。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派人伴随业主看房,及时发现室内水电、门窗、墙壁、地面出现的瑕疵,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记录好存在的问题,以便整改。上时要当着业主的面再次进行蓄水试验,没有问题请业主签字,以免业主在装修时,因人为造成破坏而向下渗水推卸责任。

(二)业主入住及装修管理

业主入住及装修管理是前期物业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容易引起投诉的重要环节,弄不好就发生推诿扯皮。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入住及装修之前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将业主必须遵守的规则和要求公布上墙,以便业主了解和执行。

(三)前期卫生保洁

前期卫生保洁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管理的卫生保洁应根据收费标准来确定保洁的方法和任务。

(四)前期安全防范

前期物业管理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要抓好以防盗窃为主的安全防范,由于进出小区人员较多且杂,加之小区安全防范的配套设施没有到位,容易给一些偷盗者可乘之机,因此要加强小区的巡查次数,记录好巡查情况,一经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发现失窃事件要及时报案。二是要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进行及时登记,装饰装修人员凭证进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小区。三是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安全实施,如防盗门、窗、电子对讲门等,减少失窃案件发生几率。四是抓好小区进出车辆的管制和疏导,特别是各种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要及时装卸,避免长时间停留,以减少小区交通压力,维护好小区生活秩序、

(五)前期关系协调

前期物业管理中各种矛盾比较集中,譬如房屋质量问题,购房合同规定的内容没有兑现问题、小区配套设施没有到位问题、小区安全秩序问题等等,甚至装饰装修引起的邻里纠纷亦需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解决。这些矛盾,绝大多数不是物管公司造成的,也不是物管公司能够解决的,但业主认为交了物管费,物管公司就应该负责解决。对此,物管公司既不能将所有矛盾推卸给物业建设单位,认为与己无关,更不能大拍胸口承诺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反映的问题,首先要分清性质,弄清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以使业主了解实情真相和解决处理的程序。

此外,前期物业管理活动还涉及许多政府及社会相关部门。如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市政、环卫、交通、治安、消防、工商、税务、物价等政府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应分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及与物业管理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与各方面沟通协调的内容,建立沟通协调的渠道。通过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支持关系,不仅有利于前期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为后期的正常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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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房未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管理费 问题详细解答

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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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入住是否需要物业管理费?这个问题对于许多市民来说都相当头疼,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详细解答一下。

读者张小姐:去年我在市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前段时间去办理入住手续,被告知要找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并一次交齐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引起不少业主不满而拒绝交费。我们认为物业管理公约含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则拒绝签约,有些业主还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矛盾或争执。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表示不签公约就不给钥匙。请问物管公司有权扣押业主钥匙吗?

解答:业主购买房屋,就与房屋的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种房屋买卖关系,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他们之间这种法律关系的反映。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各有多种权利、义务,但是对于开发商而言,最根本的权利是收取业主的购房款项,最根本的义务是向业主交付房屋。业主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其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

交付房屋就是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给业主钥匙,使得他们能够占有、使用该房屋,这样才是履行了开发商的义务。既然是合同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约定来履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面的意思是:当事人应该自己履行,而且应该全面履行。

何为“自己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款也是交给了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就应该自己交付房屋,不能让物业管理或其他机构来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让其他机构代理办理入住手续。作为代理人的其他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现,而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交付房屋。

何为“全面履行”?只要业主没有违约情形,开发商就应该向业主交付房屋,不能增加业主的责任与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代理交付房屋的机构,只是替开发商完成交房事务,不能在此过程中加入自己的权利内容,增加业主的责任义务。

从法律角度上讲,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应该互相混淆。不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如何,都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无关。如果开发商以业主完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这就是变相增加业主的合同义务与责任,是不符合《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

所以,无论是开发商也好,物业管理公司也好,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管理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不给业主钥匙等。

新房未入住

是否需要交物管费?

读者张先生:我在河南岸购买了一套房子,已经交房了。虽然没有入住,但是物业公司要求我们交物业管理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解答: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安保和保洁等。

认购金能退吗?

读者何先生:年后我在江北某小区认购了一套房子,并交了2万元的认购金,售楼小姐口头说到时如果不想买可以退。后来因为家人生病需要钱治疗,我就不想买房了,并想退回认购金,但是这时去找开发商退钱却受卡。请问认购金能退吗?

解答: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丽琴表示,能否退回认购金,首先要看当初交认购金时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看认购金是否有“定金”的性质。

如果交纳认购金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意向购买者也是按“定金”的形式(签订了定金合同或开具了定金凭证)交纳的,那原则上视为已经定了该套房屋,这样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建立了契约合同关系,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须要终止买卖,就不能要求退还认购金,如果是因为某些不可抗因素导致房屋买卖终止,则可以退认购金。此外,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房屋买卖终止,开发商还须赔付违约金。

如果交纳认购金时,开发商并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否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如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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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子不住的时候物业费究竟要不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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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人口流动性强,很多购房者在当地买了房子却去了外地工作,这是很常见的现象。于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到底应不应该缴纳就成了很多购房者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让大家对物业有个更深的了解。

房子不住的时候物业费究竟要不要交?

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了,不管业主是不是居住在这里物业费都是要交的。大家可能对这项规定并不理解,现在小编跟大家解释一下原因。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这里,物业公司的很多物业服务还是要提供的,比如保安保洁等,所以大家以后遇见这种问题按时交纳就好了。

那么,除此之外,关于物业大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区内财物丢失物业公司应不应该理赔

我们可以从很多地方看到这种案例,小区内业主丢失了财物,认为是因为物业监管不力,于是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那么,区内财物丢失到底算不算物业的错呢?

其实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不对业主人身和户内财产负有看护责任,但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说,如果物业合同上签订了相关条约的话,在区内发生了财物丢失问题是可以找物业公司理赔的。但是,如果物业合同上对这方面问题没有明文规定,那么财物丢失问题也就归咎不到物业头上。

2、物业服务差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关于物业服务差的吐槽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拒缴物业费行得通吗?先跟小编来看看拒缴物业费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吧。

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恶性循环产生,甚至损害交费业主合法权益。

本来就以微利为经营原则的物业公司,在严重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情形下,经营压力就显得愈加沉重。物业管理费的拖欠,直接造成职工的工资、福利不能按时发放,收入与付出不对等,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致使他们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下降,严重损害交费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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