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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现代文阅读题及答案【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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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语文现代文阅读一过关训练诗仙和诗圣:迥然不同的生命意境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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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仙诗圣迥然不同生命意境

李白和杜甫刚好跨越中国诗的黄金时代,成为两个高峰,他们只相差11岁,可是两个人个性明显不同,我们称李白为诗仙,称杜甫为诗圣。

李白之所以被称为诗仙,是因为在诗的国度里,他是一个不遵守人间规则的人。“仙”的定义非常有趣,李白本身建立起来的个人生命风范,不能够用世俗的道德标准去看待,比如李白的好酒,李白的游侠性格,李白对人世间规则的叛逆。可以说李白把道家的或老庄的生命哲学做了尽情发挥,变成一种典范。杜甫是诗圣,“圣”与儒家学说有关,儒家生命的最高理想是成为圣人。“圣”需要在人间完成。“仙”是个人化的自我解放,“圣”则是个人在群体生活当中的自我锤炼。

虽然同时分享了大唐盛世时的诗歌高峰,李白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与杜甫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非常不同。很多人喜欢争辩李白好还是杜甫好,其实生命里面常常充满两难,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喜爱李白与杜甫两个诗人?

在青春期,很自然会喜欢李白。李白的生命里所呈现出的自由形态,他的《少年游》、《少年行》中的青春形式,在正统文学当中不被鼓励。在整个文化体制中,受鼓励或赞赏的是经过很多历练之后的成熟与稳重。青年时对李白的爱好很容易理解,因为那个时候很想背叛学校的教育,很想背叛家庭的规矩,很想像李白一样出走冒险。这未必是对李白绝对正确的理解,可是李白令人感觉到他的生命可以豁达到孤独地出走。那时候大家聚到一起,念的多是李白的诗句。而对于杜甫的感动,是在进入中年的沧桑之后,开始明白他对人世间的悲悯,以及他把个人放入群体当中,对使命与责任的承担。

杜甫的社会性很强,李白根本没有社会性。李白鼓励个人把社会性的部分切断,从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个人角度思考生命意义和价值。儒家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一定是放在群体当中考虑,比如孝与忠,是在家族与国家里完成自我,如果抽离了家族和国家,个人的意义无从讨论。李白不讨论这些问题,他就是一个决然的个人。“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杜甫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都是把自己放到群体当中。

圣与仙是非常不同的两种形态。在中国的整个思想极度成熟,文学达到登峰的时刻,李白体现了老庄思想的最高完成,杜甫体现了孔孟哲学的最高完成。

整整一千年当中,很多人在讨论李白、杜甫的优劣,这真是一个很大的精神浪费,他们都是不可取代的。樟树与榕树哪种更好?它们是不同的生命,在自然世界里,一定要分好或不好,是荒谬的,人的世界也是如此。李白、杜甫的生命分别抵达了不同的巅峰状态,如果非要去比较优劣,会偏离对他们的真正认知。

1.下列对李白被誉为“诗仙”、杜甫被誉为“诗圣”的解释不准确的一项是

A.李白是一个不遵守人间规则的人,他追求的是个人化的自我解放。

B.李白的好酒,李白的游侠性格,都是不符合世俗的道德标准的。

C.作为“诗圣”,杜甫的最高理想是成为儒家学说所尊崇的圣人。

D.杜甫的个人生命风范是在群体生活中自我锤炼出来的。

2.下列对“李白和杜甫的生命意境迥然不同”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李白的生命呈现的是自由形态,杜甫的生命呈现的是成熟与稳重。

B.李白的生命形态容易激发年轻人的勇气,杜甫的生命形态唤醒了中年人的悲悯心和责任感。

C.杜甫的社会性很强,他思考的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李白却并不如此。

D.李白和杜甫的生命意境有着不同的源头,前者源自老庄的思想,后者源自孔孟哲学。

3.下列对作者分析不宜讨论李白杜甫优劣的原因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李白和杜甫都是我国诗歌史上伟大的诗人,争论谁优谁劣是很大的精神浪费。

B.李白和杜甫是不同的生命个体,所有的生命都是不可取代的,是无所谓优劣的。

C.李白和杜甫分别到达了不同生命状态的最高点,一定要分好或不好是荒谬的。

D.如果强硬地比较李白和杜甫的优劣,会妨碍我们对二者的真正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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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语文现代文阅读真题分类记叙文:高贵的生命不卑微

全文共 2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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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语文现代分类汇编——记叙文

连云港

题。(22分)

高贵生命卑微

朱国勇

①他是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②十三岁的那一年,有一天,父亲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真诚又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的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是不一定能卖掉。”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衣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③过了十多天,父亲突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怎么能卖到二十美元,他最多只值两美元。“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父亲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自己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孩子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又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二十五美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④回到家后,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父亲目光深邃,像一口老井幽幽地闪着光。这一回,他没有犹疑,他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开始了思索。

⑤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当红电影《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到了纽约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个名。拉佛西先是一愣,但是马上就笑了①。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纯真的孩子。拉佛西流畅地签完名。

⑥他笑了②,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他“哈”的一声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能过现场竞价,一名石油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⑦回到家里,他和父亲,还有一大家人陷入了狂欢。父亲感动得泪水横流,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派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父亲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什么理由妄自菲薄呢!”

⑧从此,他开始努力地学习,刻苦地锻炼,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选自《读写月报》,2011,4,有删改)

18.试分析第①段在文章结构上所起的作用?(3分)

19.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6分)

(1)文中有两处“笑了”,其内涵不同,请加以分析。(3分)

(2)理解“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3分)

20.父亲三次让儿子去卖衣服,其目的是什么?父亲的用意有何变化?(5分)

21.纵观全文,为什么说“高贵的生命不卑微”?(4分)

22.人物形象探究:有人认为本文主人公是儿子,有人认为是父亲,还有人认为是父亲和儿子。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4分)

18.(3分)交代了男孩的身份和他的自备心理,为下文情节展开作铺垫;与结尾形成照应,使得文章结构严谨。(答出一点得2分,满分3分)

19.(6分)(1)(3分)第①处“笑了”:女主演拉佛西被男孩的热情和纯真感染,感到高兴,决定满足男孩的愿望,为他签名。第②处“笑了”:男孩为实现了自己的“计谋”而感到高兴。(答出一点得2分,满分3分)

(2)(3分)太阳就是信心和希望(1分)。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的事实,使得男孩从自备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增强了自信,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2分)。

20.(5分)通过卖衣服,培养儿子的自信心,使他能走出自备并明白每个人都是高贵的,从而对生活充满希望(2分)。第一次用亲情打动儿子去“试一试”,勇敢地走出第一步(走出自我)(1分);第二次鼓励儿子思考探索,想办法提高衣服的价值,进一步增强儿子的自信心(挑战自我)(1分);第三次进一步激发儿子的潜能,提高儿子对自我能力和自我价值的认识(超越自我)(1分)。

21.(4分)生命不因种族、肤色、贫富而有贵贱之分,每个人(每个生命)都是高贵的,不要妄自菲薄(自卑)(2分);只要不丧失希望,努力学习,刻苦锻炼,积极探索,不断奋斗,就能实现自我价值,甚至超越自我,终而获得成功,实现理想(2分)。

22.(4分)(1)儿子:通过三次卖衣服,走出了自卑,增强了自信,对自我、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正是文章着力要表现的主题。从开篇和结尾看,文章都是围绕儿子来展开的。对儿子的描写所用笔墨较多。

(2)父亲:父亲是儿子的精神导师,儿子成长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父亲的精神引领,正因为父亲的精心引导,才使得儿子克服了自卑心理。没有这样的父亲,就不会有充满自信的儿子,更不会有后来名满世界的儿子,儿子的成功实际正是父亲的成功。父亲的身影贯穿在三次卖衣服的全过程。对父亲的描写所用笔墨也较多。

(3)父亲和儿子:在主题的表现上都是为了体现高贵的生命不卑微,父亲是精神引领,儿子是实践验证,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在情节的展开上,父子两人共同推动情节发展。在所用笔墨上,基本均等。

(此题为开放题,可从主题、情节、人物与主题的关系、所用笔墨等方面分析,答出两点即可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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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语文九年级现代文阅读训练 向生命鞠躬

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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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鞠躬

孙盛起

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工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的初冬。

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而了无生气。置身在这空旷寂寥的山上,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原始的静谧和苍凉。

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惊恐地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这山上惟一至今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去。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很衰老或孱弱,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这只周身呈土褐色的蚂蚱因惊惧和愤怒而拼命挣扎,两条后腿有力地蹬着。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心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出,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它用前腿摸刮着,那是它的血。

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的,是害虫。”

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视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是新鲜,或许他在指望从土里刨出点什么东西来。

我点着烟,眺望远景。

“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

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已受到重创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困此我未找几步就轻易地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又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时,我并没有离开,而是蹲在儿帝边注视着蚂蚱。我要看看这五脏六腑都被穿的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况能逃跑!

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的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懈,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行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我大张着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为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我相信我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精疲力竭了。生命所赋予它的最后一点儿力量,就是让它挣脱束缚,获得自由,然后无疑地,它将慢慢死去。

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再没有动。我抬眼一看,原来他早已如我一样,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

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它太厉害!”[来源:学科网ZXXK]

我明白儿子的意思。他其实是在说:“它太顽强了!”

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1、第2段景物描写的作用是

2、文章第11段写到:“我相信我正在目睹着一个奇迹,一个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到的生命的奇迹。”联系前文回答,为什么作者将他看到的这只蚂蚱的逃生称之为“生命的奇迹”?[来源:Zxxk.Com]

3、文章第8段,儿子曾急切地叫到“跑了!跑了!”而第14段中儿子又连忙喊“别、别,别动它!它太厉害了!”这一叫一喊,分别表现了儿子怎样的思想情感?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4、如何理解文章标题“向生命鞠躬”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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