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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名著考点(经典20篇)

读完《小狗钱钱》这本理财入门书,你的投资理念进入一个新境界......让我们来了解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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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的解释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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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 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是为条约,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条约的解释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1.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如果以上述规则解释条约,意义仍不明确或难以解释,或所得结果显属荒谬或不合理时,可以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及缔约的情况在内,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讨论纪要等。但这些材料仅仅是作为上述解释方法的辅助和补充,本身不具有决定性。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

(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以在解释条约时作为参考。

(3)在各种文字的作准约文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为有相同的意义。

(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在几个作准约文中发现意义有分歧,而适用以上解释规则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条约的解释

条约的解释是指对条约条文和规定的真实含义予以说明和澄清。《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了条约解释应遵循的主要方法和规则。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的解释

(一)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条约解释应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来解释。条约的用语应给予其通常的含义,一个词语有时可能有几个含义,因而不能孤立地予以解释,必须结合条约的上下文,解释该词语在条约中的实际含义。条约的上下文除约文外,还包括条约全体当事国之间就该条约的缔结所订立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协定,或个别缔约国间缔结或作出的并经其他当事国接受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文书。

与条约上下文一并考虑的因素还有该条约当事国之间嗣后订立的关于条约的解释或其规定的适用的任何规定;确证该条约各当事国对条约的解释意见一致的在该条约适用上的任何嗣后惯例;适用于该条约各当事国之间的关系的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

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条约是为一定目的缔结的,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贯穿于整个条约之中。解释条约要选择最符合其目的和宗旨意义,而不能相反。

3.善意解释。是指条约的解释应以诚实信用履行条约为出发点进行,解释不能使得一方不公正或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也不能试图阻挠或破坏条约的履行。善意原则直接源于“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在条约的解释中有重要作用。

(二)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1.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如果以上述规则解释条约,意义仍不明确或难以解释,或所得结果显属荒谬或不合理时,可以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及缔约的情况在内,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讨论纪要等。但这些材料仅仅是作为上述解释方法的辅助和补充,本身不具有决定性。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

(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以在解释条约时作为参考。

(3)在各种文字的作准约文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为有相同的意义。

(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在几个作准约文中发现意义有分歧,而适用以上解释规则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条约解释应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来解释。条约的用语应给予其通常的含义,一个词语有时可能有几个含义,因而不能孤立地予以解释,必须结合条约的上下文,解释该词语在条约中的实际含义。条约的上下文除约文外,还包括条约全体当事国之间就该条约的缔结所订立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协定,或个别缔约国间缔结或作出的并经其他当事国接受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文书。

与条约上下文一并考虑的因素还有该条约当事国之间嗣后订立的关于条约的解释或其规定的适用的任何规定;确证该条约各当事国对条约的解释意见一致的在该条约适用上的任何嗣后惯例;适用于该条约各当事国之间的关系的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

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条约是为一定目的缔结的,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贯穿于整个条约之中。解释条约要选择最符合其目的和宗旨意义,而不能相反。

3.善意解释。是指条约的解释应以诚实信用履行条约为出发点进行,解释不能使得一方不公正或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也不能试图阻挠或破坏条约的履行。善意原则直接源于“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在条约的解释中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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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语文真题考点--理解性默写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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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填空.(16分)

⑥韩愈在《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中以“▲,▲”描绘了春意乍露,若隐若现的美景.

⑦李贺在《雁门太守行》中表现将士爱国热情的句子是“▲,▲”.

⑧挫折与磨难改变不了仁人志士的信念《岳阳楼记》中“▲;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范仲淹的拳拳心语;《江城子·密州出猎》中“▲,西北望,射天狼”是苏轼的壮志不改;《过零丁洋》中“▲,▲”是文天祥面对生死,取义成仁的抉择

⑨古诗词中有许多描写美好乡村生活场景的句子,请写出连续的两句

.5.

⑥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⑦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⑧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会挽雕弓如满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⑨示例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说明:本题16分.每空1分.有错别字或增减字,该空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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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司法考点之修改宪法

全文共 2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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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宪法修改的相关司考考点

宪法修改的原则

宪法修改应坚持以下原则:

(1)慎重原则。所谓慎重原则是指修宪机关在决定是否修改宪法和如何修改宪法时应非常慎重,只有在条件成熟并且非改不可的情况下才进行宪法修改。其中的原因在于:第一,宪法的修改会导致其他法律的相应修改,立法成本增加。当国家的法律进行大规模调整时,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呈不稳定状态,公民很难有充分的依据来寻求法律保护。第二,为了保持宪法的稳定,轻易不宜修改宪法。

(2)程序正当原则。修宪程序的正当性一方面有利于确保修宪内容的正当性,从而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延缓下一次宪法修改的到来,另一方面能增强修宪内容的可接受性,为其实施铺平道路。为了保证修宪程序的正当性,应做到修宪程序的合宪性、修宪过程的民主参与性、修宪程序的合目的性。

相关阅读:

我国历次宪法颁布及修改时间:

1954年9月20日 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共4章106条

1975年1月17日 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部宪法,共30条

1978年3月5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

1979年7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1980年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

1988年4月12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的宪法文本

宪法修改的含义

随着司法考试的不断调整,宪法在司法考试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司法考试中的考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宪法的修改应是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宪法条文所作的补充、变更和废除的专门活动。

宪法修改与宪法制定的区别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其一,在重新颁布新的宪法文本的情况下,究竟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是重新制定宪法还是修改宪法?以宪法的根本精神是否有变化为标准?以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是否有变化为标准?还是有其他标准?这种区分有无理论和实践意义?

其二,假如一国在修宪过程中,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变更了原宪法的根本精神或根本制度,是修宪还是实质上的重新制定宪法?这是宪法修改的重要问题,应该从制宪权及修宪权理论来认识和区别是宪法修改还是重新制定宪法的问题。

司法考点之宪法修改(一)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随着司法考试的不断调整,宪法在司法考试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司法考试中的考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宪法学理论上,在能否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问题上也存在着否定说和肯定说。否定说认为,宪法是国家成立的一种契约,而这种契约是人民之间的相互承诺,如果要修改宪法必须取得全体人民的同意;宪法就像对继承者继承遗产的委托一样不能加以变更,否则就是亵渎神圣。18世纪的瑞士大法学家瓦特尔和法国的西哀耶士等人就持这一观点。

如西哀耶士提出“制宪力”的主张,认为宪法的制定是经过全民同意的,因而宪法的修改需获得全民的同意,但实际上,全民的同意是不可能的。瓦特尔进而认为,既然存在这种困难,那就应该承认宪法可以由多数人决定进行修改,而对于少数不同意修改的人,应该允许他们脱离国家,以解除契约上的一切束缚,这显然是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付诸实现的。因此,既然已经制定了宪法,就不能再予以修改。法国1791年宪法采纳了西哀耶士的观点。

纵观世界各国,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程序,说明制宪者已经意识到宪法修改的必要性。世界宪法史也反复证明宪法的修改是绝对的,即使是号称“永久宪法”的宪法,到头来也无法保证永远存在和施行。阿拉伯也门民主共和国1970年颁布了“永久宪法”,而到了1978年却通过了国家元首为共和国总统的决议,实际上修改了宪法。

苏丹共和国1973年颁布“永久宪法”,而到了1985年却通过了更改国名的决议,这实际上也修改了宪法。 日本把于1889年制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称之为“不没的大典”,“但该宪第73条规定如遇有修改的必要时,当由天皇将提案交议会审议。” 而1946年公布的《日本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条款。

我们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宪法修改的原因。宪法修改的主观原因在于制宪者认识能力所限,制定的宪法有不足之处。

其一,制宪者缺乏对宪法基本属性的全面认识而形成的立宪短期化指导思想,使得宪法不能长久,不得不进行修改;

其二,由于统治者的宪法:工具主义观念,不重视宪法的规范性价值,从而导致宪法的修改;

其三,由于成文法的局限性,宪法无法涵盖以后发生的所有现实问题,需要在一定情况下进行修改。宪法修改的客观原因在于社会现实的不断发展变化。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是宪法修改的最基本的和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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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点

全文共 3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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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基本格式在公文考试中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点——公文写作与处理

1、写作基础知识

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和纲领,是文章的核心;主题源于材料,主题不能先行,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材料中引出主题。实用文体主题的表现表式主要有:①直接阐述;②单一集中;③以意役法;④片言居要;⑤善用标题。 文章结构安排的环节主要包括:选择角度;设置线索;安排层次;划分段落;设计开头与结尾;处理过渡和照应等。文章的结构应达到严谨(严密精细,无懈可击)、自然(顺理成章,开阖自如)、完整(匀称饱满,首尾圆合)、统一(和谐一致,通篇一贯,决不相互抵触,自相矛盾)

文章常用的表达方法有叙述、描写、议论、说明,其中议论的方法又可具体分为:①例证法;②喻证法;③类比法;④对比法;⑤反驳法;⑥归谬法。 语言运用的基本要求:合体、得体,准确、顺达,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2、公文的特点和种类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

(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

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3)公布性文件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4)陈述呈请情文件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5)商洽性工作

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5、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

应用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属性主要有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

公文属于特殊应用文,其区别于一般应用文的特殊性特征表现为:被强制性规定采用白话文形式;兼用议论、说明、叙述三种基本表达方法。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

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

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

6、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如机密★5年),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

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

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

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可省),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

附件:附件应标明标题、件数、份数。在正文以下日期以上,排出附件号。

注释:注释排在日期下方,用4号或小4号仿宋体。 7、公文的稿本 (1)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稿”“初稿”“二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2)定稿。具备正式公文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 (3)正本。正本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

(4)试行本。在试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

(5)暂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时间内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6)副本。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在外形上与正本没有区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用;作为复印件的公文副本(如抄本、复印件)不具备公文的法定效用,需加注“副本”字样标记。

(7)修订本。可以标题结尾处标作:“(修订本)”,也可在标题下做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修订”。 8、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合“法”、求实、合体、简明、严谨、准确、规范、完整、清晰、耐久。

9、行文规则

可以采用越级行文方式的情况:一是由于情况特殊紧急,如逐级上报下达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而问题长期未予解决;三是有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直接越级上报的具体事项;四是出现需要直接询问、答复或联系不涉及被越过的机关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五是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等。 行政机关不能迳向党的组织发布指令性公文,一般也不得以行政机关名义迳向党的组织报告工作或请求指示或批准。

10、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

公文语言的特点:庄重、准确、朴实、精练、严谨、规范。

公文中需用历史年号时,要先标出公历年份,再注

历史年号并加圆括号,如1912年(民国元年)。

数量表示时,表示增加时用倍数或分数,表示减少时只能用分数。

11、各种文种的撰写

(1)规范性公文。规范性公文一般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正文;规范性公文的标题由事由(问题)、文种两部分构成;正文中开始部分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性公文的核心内容与指导性“纲领”。

(2)决定。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3)决议。其性质、功用与决定没有大的差别,特点在于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

(4)通知。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5)通报。标题由发文机关、表彰或批评的对象与事实性质(情况)以及文种(通报)。

(6)批复。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必要时也可在标题中标明“同意”“批准”与否的态度。 (7)通告。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有时可省略事由或只标注文种。

(8)请示。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构成。

(9)函。依格式正规、郑重的程度,函有公函、便函之分;依行文主动与否,函又可分为发函、复函。格式正规、郑得、涉及相对重要问题的是公函;相对灵活(略去标题、发文字号等)并涉及一般具体事项的是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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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必读名著有哪些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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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必读名著有:《红楼梦》曹雪芹, 《三国演义》罗贯中 ,《骆驼祥子》老舍 ,《哈姆莱特》莎士比亚, 《女神》郭沫若, 《子夜》矛盾,《家》巴金, 《茶馆》老舍 ,《围城》钱钟书 ,《谈美书简》朱光潜。

简介

阅读经典是目前语文课程改革的重点,早在2015年高考微写作选作题中,就涉及了《三国演义》,《平凡的世界》,《四世同堂》和《巴黎圣母院》。2016年这12部经典阅读篇目暂没有列入考生必须作答的范围。据市考试院解释,将在2017年、2018年逐步将这些篇目纳入考生必须作答的范围。2017年的《考试说明》里,将其中一半篇目纳入了必考,包括《红楼梦》,《呐喊》,《边城》,《红岩》,《平凡的世界》,《老人与海》。预计到2018年时,上述12篇经典阅读篇目将全部纳入必考范围。

高中必读四大名著

吴承恩《西游记》,曹雪芹《红楼梦》,施耐庵《水浒传》,罗贯中《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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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草船借箭出自哪一部名著 草船借箭是出自哪本书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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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船借箭》出自《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草船借箭》是三国赤壁之战里的著名桥段,讲的是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限他十天造十万支箭,诸葛亮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三天内便借足十万支箭的故事。

《草船借箭》的故事

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于是故意刁难诸葛亮,要求他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知道这是一条害人之计,却答应三天造好,并立下军令状。

诸葛亮事后请鲁肃帮他借船、军士和草把子。第三天,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去取箭,这天,大雾漫天,对面看不清人。

天还没亮的时候,诸葛亮便下令开船,并让军士擂鼓呐喊,曹操以为敌军来袭,只叫弓弩手朝来船射箭,船两边都插满了箭,诸葛亮下令回师。这时曹操想追也来不及了,10万支箭借到了手,立下奇功。

罗贯中简介

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元末明初小说家,《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被称为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主要作品有小说《三国志通俗演义》、《隋唐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传》、《三遂平妖传》。其中《三国志通俗演义》是罗贯中的力作,这部长篇小说对后世文学创作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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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化学考点之氢氧化钠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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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

(俗名:烧碱、火碱、苛性钠化学式:NaOH)

物理性质:白色固体,极易溶于水且放出大量热,有吸水性,易潮解氢氧化钠易潮解,称量时必须放在玻璃器皿(如烧杯、表面皿)里称量。NaOH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又会跟二氧化碳反应,所以必须密封保存

用途:作中性或碱性气体的干燥剂,不可以干燥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氯化氢,可干燥H2、O2、N2、CO、NH3、CH4等;用于肥皂、石油、造纸等工业

化学性质:(KOH的化学性质跟NaOH相同)

①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分别通入氢氧化钠溶液里(无明显现象)CO22NaOH=Na2CO3H2OSO22NaOH=Na2SO3H2OSO32NaOH=Na2SO4H2O

②硫酸和硝酸分别跟氢氧化钠溶液发生中和反应(无明显现象)

③氢氧化钠跟盐反应

a.氢氧化钠溶液跟氯化铁、硫酸铁、硝酸铁溶液的现象和方程式:

b.氢氧化钠溶液跟氯化铜、硫酸铜、硝酸铜溶液的现象和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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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司法国际法考点之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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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争端在国家间交往中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普遍存在的。国际争端的存在往往威胁着世界和平与平安,解决不当就会武装冲突,甚至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调查与和解

调查是指在涉及事实性问题的争端中,有关当事方同意将有关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进行,以解决争端。调查需要争端当事方对采用调查方式订立专门协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就委员会的调查内容、组成、期限、权限等方面作出约定。调查委员会的任务限于查明事实,向各当事国提交调查结果报告,不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报告的拘束力性质由当事国所订的协议决定,一般地,各国不必然承担对报告承认的义务。

和解又称调解,是指争端当事国通过协议或其他商定的方式,将争端提交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对争端进行调查和评价,包括与当事国间的不断讨论后,提出包括事实澄清解决建议在内的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促成争端当事国达成进一步的协议,最后解决其争端。

委员会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常设的。一般地,提交和解、接受和解报告及在委员会促成下达成最后解决协议,都是当事国自愿的行为,除非有特别规定或约定,对每个过程各国都没有必须进行的义务。

上述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实践中通常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不是截然独立地采取某种方式,各种方式之间出现了愈来愈多的交叉重叠趋势。

谈判与协商

谈判是争端当事国就其争端直接进行交涉,交换意见以求解决的方式。谈判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基本方式。谈判形式多样,可以公开也可以秘密,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协商曾被作为谈判的一个部分和步骤,但当代也常常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方法使用。谈判一般仅限于当事国之间,协商有时也可以邀请中立国参加。

实践中,谈判和协商往往是密切相连的,如在协商基础上开始或继续谈判、在谈判中不断进行协商、以协商一致的方式产生谈判结果等,它们往往很难严格区别开。谈判和协商可能达成协议,也可能破裂或无限期进行或延期。除非特别约定,一般地,谈判或协商的当事国没有达成有拘束力协议的义务。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

斡旋与调停

斡旋是争端以外的第三方为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或争端解决,采取和提供某些协助活动。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调停国提出的方案本身没有拘束力,调停国对于进行调停或调停成败也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或后果。斡旋和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这种行为视为不友好。斡旋或调停者可以是国家、组织或个人。

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

运用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是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方法。至于国际组织对争端的解决是否导致有拘束力或强制性的解决方案,要根据争端国家与该国际组织的关系、争端本身的性质,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或争端国家与国际组织达成的一般或特别协议来判定。

传统上运用国际组织所解决的国际争端一般被认为是政治性的,因而也有人将此方式列为政治解决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国际组织已渗透到国际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被运用来处理的也可能是政治性以外的争端;同时,根据其章程某些国际组织完全有可能具有某种类似法律方式解决特定国家或特定问题的权限,并可能导致对争端国有拘束力的决定或决议。

因此,将国际组织方法作为解决争端的一类方法集中讨论,是鉴于国际组织在当今处理国际争端中的作用非常广泛、经常甚至制度化的趋势。实质上,从国际组织本身来说,它往往是不同程度和范围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兼备。

或者说,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方法与传统上政治或法律解决方法是有交叉和重叠的。最重要的解决争端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联合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和方式,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除联合国国际法院外,解决争端的主要机构是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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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语文真题考点--词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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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18贵州省安顺市】

2.下面加点词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大家认为他提出的这条建议很有价值,都随声附和表示赞成。

B.在外漂泊十多年的他见到亲人时终于忍俊不禁,留下了辛酸的眼泪。

C.老师语重心长地给我讲了沉迷网络的害处,列举了许多同学因上网而荒废学业的例子。

D.晚会结束前,她献上了一曲《烛光里的妈妈》,唱得栩栩如生。

【答案】2.(3分)C

【解析】A随声附和:别人说什么,自己跟着说什么,形容没有主见。也多用于下级对上级的恐惧而形成的一种不好的行为。是贬义词。犯了褒贬不分的错误;B忍俊不禁:指忍不住笑出来。和后面“辛酸的眼泪”相矛盾;D栩栩如生:形容画作、雕塑中的艺术形象等生动逼真,就像活的一样。不能形容无形的歌曲。

C.语重心长:形容言辞恳切,有分量,意味深长,含有丰富情感。用于老师,使用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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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司法民法考点之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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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特定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并且这种使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利和财产权。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相关司法民法考点知识。

司法民法考点1

1、合理使用的概念与要件

(1)概念:法定许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必须支付费用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

(2)构成条件

A.必须是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他人未经发表的作品必须取得同意。

B.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C.必须支付使用费。

2、法定许可的类型:

(1)编写出版教科书

A.只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材才能适用这种法定许可,其他教材编写不能引用此条;

B.可以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不得随意修改、删节;

C.要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D.对著作权的这种法定许可,也适用于邻接权制度。

E.作者事先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2)报刊转载与摘编

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A.这种法定许可仅适用于在报纸、期刊上发表的作品,而且只能由其他报刊进行转载。

即只能“从报刊到报刊”,不能从“从报刊到图书”或者“从图书到报刊”。如果转载图书作品,或者将报刊或图书上的作品结集出版成图书,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则不能适用法定许可。

(3)录音制作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除外。

A.法定许可的对象为音乐作品,而非录音制品;

B.音乐作品必须已经由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

C.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适用法定许可。

(4)播放广播电视节目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使用方式局限于播放,而不能延伸到制作;

B.法定许可的对象为已经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此处的“作品”不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另外“制品”也不包括录像制品。

司法民法考点2

1、合理使用的概念与要件

(1)所谓合理使用是指非著作权人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须支付费用,对他人之作品加以利用的一种法律制度。

(2)合理使用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因为涉及人身权(发表权)所以不得合理使用。

B.必须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合理使用。

C.必须不得侵害著作权人包括人身权在内的其他著作权。

司法民法考点之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例如某大学生从国家图书馆借了一本图书,将其复印权用于自己阅读,构成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行为。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注意:

A.适当引用,指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者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B.全部引用他人作品仍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只要他人作品没有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即可。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注意:

A.必须是报道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B.必须是“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注意:

A.文章主题要求是政治、经济、宗教三个方面;

B.文章性质必须是时事性文章,因此如果是学术文章,即使涉及政治、经济、宗教三个方面,也不得合理使用;

C.作者声明不得刊登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公众集会”是指群众性政治集会、庆祝会或纪念性的集会,学术性会议不在其内。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p#副标题#e#

△注意:

A.合理使用的目的有限制:用于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B.使用方式有限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而且不得出版发行;

C.使用对象有限制: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注意此处的国家机关应当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对这些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主体,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方式予以利用,并不构成侵权。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注意:

A.原作品主体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外国人创作的汉语作品不能在这种方式进行合理使用;

B.原作品语言必须是汉语言文字;

C.翻译后的语言必须是少数民族文字,而不能翻译成外文,如英文;

D.只能在国内出版发行,如果到国外出版发行,还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著作权法》不仅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以上12方面的限制,同时规定了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也适用上述有关限制。比如,出版者对某一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是如果盲文出版社要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就可以不受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的限制。又如,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有许可他人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如果有人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是为了个人欣赏,就可以不经表演者许可,也不必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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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化学知识考点之原子的结构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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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结构

①每个质子相对原子质量约等于1,约等于一个原子的质量。

质子②每个质子带一个单位的电荷。

③决定种类。

①每个中子相对原子质量约等于1,约等于一个氢原子的质量。

中子②电荷。

③决定同类元素中的不同种原子。

①质量约等于(或)质量的1/1836。

②每个电子带一个单位的电荷。

③核外电子分层排布,最外层电子数决定的性质。

l两等式

原子中:核电荷数=数=数

相对原子质量≈+。

l四决定

1.质子数决定;2.最外层电子数决定;

3.质子数与核外电子数的异同决定粒子品种;4.质子数与中子数决定

l离子

阳离子:核电荷数=质子数核外电子数

阴离子:核电荷数=质子数核外电子数

l化学用语的区分:元素符号—要正确书写;

离子符号—离子符号歪戴帽,先写数字后标符号;

价标符号—价标符号戴正帽,先标符号后写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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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省考考点怎么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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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考试地点是就近原则。省考考点一般与考试地点和报考的岗位相关,如果报考的是省直的岗位,通常都在省会城市考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省考考点怎么安排的,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省考一年有几次

公务员省考大部分省份一年考1次,仅有少部分省份一年有2次省考的。省考一般都是在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分为2次省考的省份,一般上半年在3月份报名,下半年在10月份报名。

(1)一年举行一次考试的地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海南、山西、湖南、辽宁、湖北、青海、陕西、西藏、贵州、内蒙古、河北、山东、甘肃、黑龙江、河南、北京、上海。

(2)一年举行两次考试的地区

从近几年考试安排来看重庆、四川、新疆三地区每年有两次招考,重庆与四川分别为上半年招考与下半年招考,新疆地区有新疆公务员考试与新疆兵团招考。

省考能自己选考场吗

公务员省考考点不可以自己选。公务员省考,是省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如考点、考场、考号都是随机安排的,只有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出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考点、考场、考号。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国考和省考主要区别

1.考录机关不同。国考招录机关通常为中央机关,比如住建部或者发改委,也包括妇联以及中央统战部等相关部门;省考招录机关通常为省市县党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等相关机构。

2.招考对象不同。国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在习惯以及地域方面并没有限制,只要符合相关要求的,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省考在机关以及区域方面有明确限制,考生范围相对来说比较小。

3.考试时间不同。国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月底,因此在10月份就开始报名,省考时间通常为每年的1~5月份,当然也有的省份在每年的12月底进行。

4.工资待遇不同。国考工资主要有中央机关进行审核并发放,省考除了基本工资执行相关同一标准之外,按照不同层级进行审核并发放补贴与其他方面的补助。

5.发展空间不同。国考公务员平台更好,拥有更高的级别,晋升起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省考公务员平台相对较低,级别相对也比较低,晋升难度相对来说比较大,个人发展受到很大的局限。

省考考试时间

公务员省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有部分省份在特殊情况下会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举行一次。公务员省考考试时间都是由各个省份自行决定的,但是大部分省份会选择参加公务员联考,参加联考的省份考试时间都在同一天,2023年联考省份笔试时间已经确定安排3月26日。

不参加联考的省份考试时间由各个省份自行决定,大多数情况下会安排在下半年的十一或者十二月份。每个省份的具体考试时间还应以各省发布的考试公告上时间为准。

省考考点怎么安排的

按照职位划分考场的,按照你所选择报考的职位和你选择考试的考区地点,进行随机分配考室号和座位号。考场则是由主考部门在你选择的考区地点内进行指定考场。

笔试考试地点和你报考的职位有很大关系,以河南省为例,省直的一般在郑州,其余报那个市就在哪个市考,一般是地级市设考点,县(市、区)不设考点。具体还需以准考证为准。

一般是在报考职位的所属地市考试,例如报名郑州的职位,就在郑州,报名洛阳县区的职位,在洛阳市区考试。

公务员省考考试地点会在准考证上确定,打印了就可以了。公布时间应该关注自己的当地的公务员考试网站。各省省考的考试地点安排都不一样,但多数省份考场安排,都会根据职位的归属,在相应的市进行考试,并且具体时间请看省考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然后再进行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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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语文真题考点--理解性默写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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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古诗文默写

⑴社会、时代都在飞速前进,不会等待任何颓废者和落伍者,正如古诗《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所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调歌头》这首词中,苏轼用来祝福远方的弟弟,现在人们用来祝福亲人平安、爱情美满的句子是:“但愿人长久,___________。”

(3)诺葛亮在《出师表》中,劝谏后主广开纳谏之门、鼓舞士气的句子是:“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____________。

【答案】(1).沉舟侧畔千帆过(2).病树前头万木春(3).千里共婵娟(4).恢弘志士之气

【解析】试题分析:考查理解性默写。顾名思义,理解了才能默写出来;理解了才能记得久、记得牢。只是摇头晃脑不加理解的背是没用的,因为你所记忆的东西,能用的地方,远远不止于默写这点范畴。所以平时一定要加强理解性默写的训练。根据题干与诗文内容选准诗句是作答的关键。要注意“侧畔”“婵娟”“恢弘”等字词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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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四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文共 3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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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违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引发价格大战、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甚至导致全行业萎缩的严重后果。1998年,上海市场牛奶经销商为争夺市场低价倾销,造成行业亏本经营、不堪支撑就是明证。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出面干预,才使牛奶市场竞争秩序重新走上正轨。为了防患于未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价格法都禁止经营者为打击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特殊原因而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则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

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列举了四种除外情况: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低价倾销的行为要件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大型企业或在特定市场上具有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

(2)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低价倾销行为。这里的低价倾销,如上所述,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构成倾销并非以低于成本价为条件,这一点不同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经营者低价倾销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

因此,并非一时就某一种商品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而是较长时间以较大的市场投放量低价倾销。有些国家在其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连续一段时间大量低价倾销,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无此类定量的技术性规定。

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扰乱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四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件。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依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另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以列举方式禁止经营者从事三类有奖销售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9日《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第13条加以细化,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要点如下:

(1)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主体是经营者。有关机构、团体经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2)经营者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如欺骗性有奖销售或巨奖销售。(3)经营者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目的在于争夺顾客,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6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该法第13条的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当事人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侵害的,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4.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辅导之经济法详解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权利人劳动成果的结晶,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是十分必要的。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它可以为多个权利主体同时拥有和使用,只要获得及使用手段合法。如自主研究开发,或者通过反向工程破译他人商业秘密等。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8年12月3日修订)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3.行为要件。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绝大多数要求其具有经营者的身份,而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则不受该限制。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等。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4.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的处罚方式,一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实践中,权利人还可依照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求制裁。此外,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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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语文真题考点--仿写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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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文试卷

4.将“隐心,还须战胜富贵的诱惑”这句话还原到下面语段中,最恰当的一处是(C)。

隐心,就是要使灵魂有个安顿的场所。(A)隐逸之士往往通过亲近大自然,获得一种与天地自然同在的精神超脱。(B)他们往往在山川景物中忘怀世事、颐养情志、寄托理想。(C)陶渊明就有过“贫富常交战”的切身感受,朝廷使者的不时光顾、同学少年的飞黄腾达,都必然带来强烈的诱惑。(D)隐逸之士只有坚守基特殊的价值取向和人格追求,才能从身心两方面来战胜富贵的诱惑。

8.综合性学习。(6分)

某校九年级同学开展食品安全大讨论,请你参加并完成以下任务。

(1)给下面一则新闻拟写标题。(不超过15字)(2分)

5月23日,凤凰卫视原创时政辩论栏目重磅推出《“互害”社会如何解毒》专题,为网友深度解读牵动人心的食品安全隐患。短短几周时间,“毒姜”“毒大米”“假羊肉”“病死猪”等有毒有害食品接连被曝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社会正陷入“互害”怪圈。

(2)仔细观察右边的漫画,用说明性语言简要介绍画面的内容。(2分)

(3)请用对偶的形式补写食品安全宣传语。(2分)

,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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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司法考点之法的特征与作用

全文共 1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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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发的特征作用相关司考考点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内由各法律部门组成的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它不包括国际法和已失效的国内法。所谓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宪法,

2、民商法,

3、行政法,

4、刑法,

5、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6、说明:其他未述及的法律可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调整对象分别划归以上各部门法里。特别说明的现在通常所划分的经济法,实际可以从新认识,将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法律在制定法典过程中编纂到法典里,是民法的法律规范编入民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编入行政法。这样,可以避免混淆行政行为与经济性质的行为、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追究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且,经济法通常被认为是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可是经济行为通常是商事行为和经济宏观调控行为,在最初的法律词语里并没有将其纳入体系。现在不能因为需要就非得坚持在法律词语体系里使用经济行为这个词语。实际上,经济行为并不是单一的法律行为,因此,最好将其分解后分别纳入各自的法律关系。

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表现。

2.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1)对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

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确定的指引(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做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和不确定的指引(选择的指引,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对他人行为的评价作用。

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对一般人行为的教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4)对当事人行为之间的预测作用。

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对违法行为人的强制作用。

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3.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本质、目的表现为社会性。法的社会作用表现为法具有政治职能(通常说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4.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强调法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表现为:(1)法律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是有限的;(2)法表现为一种稳定性、普遍性、抽象性、概念性;(3)法律受人的因素影响;(4)社会其他因素对法的影响。

例题1:村民于晓玲想到山上砍一棵树,父亲劝阻她说,砍树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违反《森林法》,于晓玲听从父亲的劝告没有砍树。此案例中反映出法具有哪些功能。

A.指引功能B.评价功能C.教育功能D.强制功能。

答案:A、C

本案例中有三个行为,于晓玲想要砍树的表达行为、其父亲的劝诫行为、于晓玲听从父亲劝诫放弃砍树的行为。表达行为不受法律调整,劝诫行为具有教育作用,于晓玲放弃砍树的行为表现出一种指引和教育作用。

例题2:学者们认为,法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1.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2.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3.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4.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理由是正确的:

A.1.3.4B.1.2.4C.2D.3

答案:C、D

相关阅读:

法的特征

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法是人们对客观现象的认识的产物和结果。所以法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们主观认识的产物。换言之,法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标签。

司法考点之法的特征与作用

法有以下几个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所以法具有社会性,法不调整单纯的思想,法不调整所有的行为,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强调的是法的反复适用性。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公共权力机构一般指国家)。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强调的是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平等对待一切社会成员,法律的要求始终对全人类具有普遍性。

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

这里特别强调国家强制力是通过法定程序间接地表现出来的。但是国家强制力不是唯一保证法律实施的工具。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即是权利义务观念形成,这是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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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语文名著之《爸爸的花儿落了》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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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体(小说)、作者(林海音,小名英子、台湾著名女作家)、选自代表作品小说〈〈城南旧事〉〉、题意双关、主人公(我,英子,不是作者)。

2.课文写作线索:A、-爸爸爱花——主线,起主导作用。B、毕业典礼——副线,推动情节发展,对主线起烘托、映衬、推动的作用。

3.顺叙与插叙相结合的写法:顺叙——写毕业典礼的过程。插叙——A、去医院探望爸爸的情形。B、六年前因赖床而迟到的情形。C、爸爸爱花的情形。D、爸爸鼓励“我”闯练学汇款的情形。这些记叙描写突出了爸爸的严厉、关爱,表明了“我”已经长大了。

4、伏笔的作用:前后呼应,结构完整。

5、“花”的含义:有象征的意义——爸爸身体健康时花开得挺旺;爸爸病危时,成为对子女的关怀、鼓励;爸爸辞世时,花儿落了。

重点背诵: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1.文中“爸爸的花儿落了”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一方面指爸爸种的夹竹桃的凋谢,另一方面指生性爱花的爸爸的辞世。

2、找出文段中暗示爸爸即将去世的句子。(至少一个)

“快回家去……为什么呀?”“旁边的夹竹桃……很不像样。”

3.“我”真正感觉到自己长大了,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请从课文中摘抄语句)

“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从来没有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4、“爸爸的花儿虽然落了,但却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你认为这句话对吗?为什么?

对。在爸爸爱的浇灌和孕育下,虽“花落”但“果熟”,我的成长,我在坚强,是对他最好的报答。

5.从全文来看,爸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爱花,表面严厉实际上充满爱心,很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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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语文真题考点--说明文阅读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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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中考)阅读《大自然的语言》,回答问题。

大自然的语言

竺可桢

①立春过后,大地渐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冰雪融化,草木萌发,各种花次第开放。再过两个月,燕子翩然归来。不久,布谷鸟也来了。于是转入炎热的夏季,这是植物孕育果实的时期。到了秋天,果实成熟,植物的叶子渐渐变黄,在秋风中簌簌地落下来。北雁南飞,活跃在田间草际的昆虫也都销声匿迹。到处呈现一片衰草连天的景象,准备迎接风雪载途的寒冬。在地球上温带和亚热带区域里,年年如是,周而复始。

②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像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阿公阿婆,割麦插禾。”这样看来,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

③这些自然现象,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称它为物候。物候知识在我国起源很早。古代流传下来的许多农谚就包含了丰富的物候知识。到了近代,利用物候知识来研究农业生产,已经发展为一门科学,就是物候学。物候学记录植物的生长荣枯,动物的养育往来,如桃花开、燕子来等自然现象,从而了解随着时节推移的气候变化和这种变化对动植物的影响。

④物候观测使用的是“活的仪器”,是活生生的生物。它比气象仪器复杂得多,灵敏得多。物候观测的数据反映气温、湿度等气候条件的综合,也反映气候条件对于生物的影响。应用在农事活动里,比较简便,容易掌握。物候对于农业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下面是一个例子。

⑤北京的物候记录,1962年的山桃、杏花、苹果、榆叶梅、西府海棠、丁香、刺槐的花期比1961年迟十天左右,比1960年迟五六天。根据这些物候观测资料,可以判断北京地区1962年农业季节来得较晚。而那年春初种的花生等作物仍然是按照往年日期播种的,结果受到低温的损害。如果能注意到物候延迟,选择适宜的播种日期,这种损失就可能避免。

……

⑥物候学这门科学接近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和气象学中的农业气象学。物候学的研究首先是为了预报农时,选择播种日期。此外还有多方面的意义。物候资料对于安排农作物区划,确定造林和采集树木种子的日期,很有参考价值,还可以利用来引种植物到物候条件相同的地区,也可以利用来避免或减轻害虫的侵害。我国有很大面积的山区土地可以耕种,而山区的气候、土壤对农作物的适应情况,有很多地方还有待调查。为了便利山区的农业发展,开展山区物候观测是必要的。

⑦物候学是关系到农业丰产的科学,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物候观测,懂得大自然的语言,争取农业更大的丰收。

(1)阅读第一段指出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立春过后,大地渐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

②冰雪融化,草木萌发,各种花次第开放。再过两个月,燕子翩然归来。

(2)为什么“古代流传下来的许多农业就包含了丰富的物侯知识。”一句中的“许多”不能删去?

(3)结合第四段的内容,说说“物候对于农业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一句中的!“这里”具体指的是什么?

(4)结合第三四段的内容,指出下列各句分别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①物候学记录植物的生长荣枯,动物的养育往来,如桃花开、燕子来等自然现象,从而了解随着时节推移的气候变化和这种变化对动植物的影响。

说明方法:

作用:

②它比气象仪器复杂得多,灵敏得多。

说明方法:

作用:

(5)阅读第六段,请具体说说本段是按什么顺序进行说明的。

答案:

(1)①“沉睡”和“苏醒”两个动词运用拟人的修辞,生动形象地展现了种春回大地、生机勃发的景象;

②“次第”贴切地表现了春回大地时各种花儿开放的次序,渲染了春天万物复苏的气息.“翩然”写出了小燕子的活泼伶俐,使春天充满活力的特点更加具体鲜明。

(2)“许多”是指“很多”“大部分”的意思,表示数量和范围的限制,但不表示是全部,在这里“许多”说明古代流传下来的农谚中有很多与物侯知识有关,但不是所有古代流传下来的农谚都“包含了丰富的物侯知识”。若去掉“许多”,就与事实不相符。“许多”一词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科学性。

(3)是指物候观测的手段和物候观测的数据对农事活动的重要意义。

(4)①说明方法:举例子。

作用:通过列举桃花开、燕子来对应植物的生长荣枯,动物的养育往来等自然现象的实例,具体形象地说明了物候学的内容和目的,即:通过物候学“了解随着时节推移的气候变化和这种变化对动植物的影响”。

②说明方法:作比较。

作用:通过把物候观测仪器与气象仪器相比较,从而突出了物候观测使用的是活生生的生物作为物候观测仪器的特性。

(5)作者从“首先”“此外”“还可以”“也可以”几个方面用由主到次的逻辑顺序,说明了物候学的研究对于农业以及山区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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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语文真题考点--说明文阅读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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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临沂中考)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7-19题(8分)

能喷冰的“火山”

叶青青

随着一声巨响,土地猛烈震动了起来。阿胡那火山开始喷射了。这个庞然大物高约4千米,底部直径30千米左右,大小相当于半座珠穆朗玛峰。这次突然的爆发,地动山摇,构成山体的冰块与岩石大面积滚落。

然而,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奇妙之处,阿胡那火山喷出的不是赤红的岩浆,竟是白色的冰岩浆,这种含冰、水、氨、甲烷和氯化物的混合物,被强大的推力射向高空,形成数百米乃至数万米的白色喷流。当落到地表时,冰岩浆呈液态四下流淌,随后,因为暴露在温度较低的环境中而凝结成固体。

然而,我们知道,地球上的火山都是喷出岩浆的,为什么这座火山这么与众不同,能喷出冰呢?~om]

原因就是这座火山不属于地球,而是矮行星谷神星上唯一一座圆顶形状的冰火山。

冰火山是一种在地球上找不到,但在我们太阳系的其他行星上存在的地貌类型,它们通常出现在冰冻卫星或者其他一些表面温度低于-150℃的天体上。在形态上,冰火山与在地球上的火山类似,它们从地表凸起,顶端有一个巨大的凹陷口,当喷发时,会排放出四处流淌的液体。关键性的差别是地球火山主要由岩石和重金属组成,冰火山主要由坚固的冰壳构成,冰火山的岩浆也是冰冻沉积物,所以,在喷发时,会出现大量冰块被喷出的奇观。

我们知道,地球火山喷发是因为密度和压力差造成的。当岩浆温度比周围的岩石更高时,密度就会更低,这种压力差会使得岩浆做上升运动,当岩浆上升时,岩浆释放的气体会形成气泡,气泡会释放大量的压力,这一压力使岩浆喷出地表。

那么,冰火山是如何喷发的呢?

冰火山的喷发原理和地球火山相似。由于内部放射性元素衰变,导致热能聚集,或由于潮汐摩擦而生热,致使深部的冰层熔融。如果这时上部的冰层破裂,深部融化了的冰水就像地球内部的岩浆一样,在周围压力的挤迫下,沿裂缝喷发出来,这就是奇特的冰火山爆发的过程。而如果冰岩浆跟周围的环境温度相差不大,冰火山就会处于休眠状态,甚至成为死火山。

不过,虽然冰火山名字听上去似乎是火山的一种类型,喷发过程又跟地球火山类似,但严格意义上说,它只是与地球火山相似的地貌,并不是真正的火山。

(选自《大科技》2017年第5期)

17.文章开头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联系全文作答(3分)

18.结合文章内容,说说冰火山与火山的不同之处。(3分)

19.下面对冰火山的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2分)

A.虽然冰火山形态与地球火山相似,都是从地表凸起,顶端有巨大凹陷口,喷发时都能喷出液体,但他不是真正的火山。

B.阿胡那火山是矮行星谷神星上唯一一座圆顶形状的冰火山,它喷出它喷出的含冰、水、氨甲烷和氯化物的冰岩浆高达4千米。

C.冰火山内附放射性元素衰变,导致热能聚集,或潮汐摩擦生热,致使深部冰层熔融,冰水受周围压力挤迫,会沿冰层裂缝喷发而出。

D.冰火山喷发是因为密度和压力差造成的。如果冰岩浆跟周围的环境温度相差不大,冰火山就会处于休眠状态,甚至成为死火山。

答案:

17.①描写阿胡那火山喷发时“地动山摇”的情景,激发读者阅读兴趣②生动形象的交代说明对象。③引出下文对冰火山喷发原理的介绍。

18.①冰火山存在于太阳系其他行星上,火山存在于地球上②冰火山主要有冰壳构成。火山主要由岩石和贵金属构成。③冰火山喷出的是白色冰岩浆(冰冻沉积物),火山喷发出的是赤红岩浆。

19.B(“4千米”是阿胡那火山的高度,不是喷出的冰岩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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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语文真题考点--词语运用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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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18海南省中考】

2.阅读下面语段,按要求答题。(10分)

①2018年,海南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区(港),万众zhǔ()目。②作为最新设立也是前景最为广阔的自贸区(港),海南有着巨大的优势。③首先,海南的地理位置(A.独树一帜B.得天独厚)。④从亚洲范围来看,海南位于东亚和东南亚的中心位置,是泛南海合作的中心,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⑤其次,海南的土地面积最大,即使与新加坡和迪拜等老牌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未来海南也毫不逊色。⑥再者,海南是(A.驰名中外B.超凡脱俗)的国际旅游岛,环境优美,是镶.()嵌在中国浩瀚.()南海上的一颗明珠。⑦海南空气清新,散发着醉人的芬芳;阳光明媚,绽放着火一般的热情;,。⑧非常适合居住、度假和开展商贸活动。⑨建立自贸区(港),必将使海南飞速发展,风mǐ()全球。

(2)结合语境选择恰当的成语,将字母序号填在相应的位置上。(2分)

(2)(2分)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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