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继承和委派的区别(合集20篇)

浏览

6054

文章

552

篇1:古人为何要嫡长子继承 即使嫡长子无能 专家:这就是古人的智慧

全文共 693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家族继承和皇权稳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我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中,嫡长子继承制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延续了数千年。然而,嫡长子继承制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了演变和反思。

嫡长子继承制最早出现在夏朝,随后在商周时期得到确立。在这一制度下,作为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被视为嫡子,称为嫡长子。这种制度主要是基于父权社会的观念,强调血脉传承和家族延续。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尊卑有别、长幼有序是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念,嫡长子继承制也是其延伸和体现。

嫡长子继承制在历朝历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无论是秦汉、魏晋南北朝,还是隋唐、宋、明清等时期,嫡长子继承制都被坚持并运用于皇权和爵位的传承。这种制度不仅为家族提供了稳定的继承规则,也为皇权的稳固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嫡长子的确立作为继承人,可以避免兄弟间的争斗和内乱,维护了王朝的统一和国家的稳定。

然而,嫡长子继承制并非没有缺点和问题。虽然根据这一制度确立的继承人可能并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和智慧,但只要没有犯错,他们仍然可以继承权位。这导致了一些不称职或无能的嫡长子登上皇位,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危机和困扰。例如南陈后主陈叔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虽然是嫡长子,却沉迷于享乐,最终导致了南陈的灭亡。

嫡长子继承制也可能引发兄弟之间的争斗和冲突。在一些情况下,其他兄弟可能拥有更出色的才能和领导能力,但由于在继承顺序上的不利,他们被迫屈居于嫡长子之后。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兄弟之间的斗争和分裂,对王朝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当反思和审视这一制度,注重人才选拔和能力评估,以确保国家和社会的良好运转。立贤不立嫡,应成为我们新时代的智慧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房屋继承纠纷民警可以管吗

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家庭中的子女,因为一套房子的继承权大打出手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平时不了解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在处理房屋继承纠纷时,就很容易出现不顾后果的行为。房屋继承纠纷民警可以管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继承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其实还是自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不能使双方满意,就需要找其他人进行调解。民警是可以作为调解人对房屋继承案件进行调解的。但是,大家需要注意一点,民警调解只能作为民事调解,相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法院判决来说,法律效应还是弱一些。

如果是警察在处理社区居民房产继承纠纷的工作过程中,可以作为见证人签名见证所调解的房屋继承纠纷协议是有效的。其次,该警察不得房屋各继承人之间有利益冲突或亲属关系。否则警察的最终调解结果也不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最终法律结果。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房屋继承纠纷民警调节是否正确的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这也是大家平时应该多了解的问题。千万不能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亲属之间的和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实习委派书有哪些建议

全文共 433 字

+ 加入清单

实习就是到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实习不单是为了落实工作,更包括要明确自己与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与职业理想的差距,并在实习结束时制定详细可行的补短计划。当你从明确差距弥补不足的高度来看实习时,你会实习中得到更多,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实习委派书有哪些建议吧?

1、选大公司

实习的公司最好是大公司,业务要好,你实习的可能是该公司的某一个工厂或部门,但它在中国还有其它工厂和部门,实习期间你的表现好,这个工厂或部门也许没有就业机会,但其他的工厂也许会有机会。互联网实习尤其重要,在实习期间你可以认识许多业界大牛;你还可以工业界真实的运作情况。

2、选好项目

选你能在实习期间出成果的项目。如果你选了个很大的项目,半年还没做完,这就说不清楚是你没做好,还是项目本身的问题了。第三个建议,深入的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问题。

实习的时候要更深入的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问题,结合理论和实际,要给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一个具体的成果,让企业真正感觉到你的项目做好了。最后,你要有总结,最好是能发表文章,自己给自己做推广、营销。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股票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1356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票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分析遗嘱是否有效

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注明书写时间;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证明人签名,并注明代书和签名时间;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在录音制作现场的见证人的证明;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后来未恢复订立书面遗嘱的能力。其中,所有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2)遗嘱的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没有遗赠,也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由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取得遗产。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应该与被继承人有血亲关系(包括拟制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继承人继承遗产有法定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有法定原则。其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遗产。遗产的分配原则是: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很多家庭为了遗产出现纠纷,那么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呢?下期会为大家介绍的,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千真万确

全文共 1132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80、90后这一代人以独生子女为主。作为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从实际操作上讲,即便没有其他继承人,房产继承远非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的人,才知道有多难。那么,独生子女真的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吗?千真万确

一、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举个例子来说,小明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房产呢?

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过世后

其房产的1/2属于小明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此时有三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人平分1/2,即:小明母亲有1/2+1/6,小明有1/6,小明奶奶有1/6。

2、小明奶奶过世后

奶奶的1/6由小明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过世,小明继承其1/24。

3、小明母亲过世后

小明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

综合来看,小明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怎么办?这就需要除了小明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二、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依据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言、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必公证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婚后存款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全文共 555 字

+ 加入清单

婚后存款继承也是需要通过法律的,下面为大家介绍婚后存款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下面为大家介绍婚后存款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想要知道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请到来了解,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股权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权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一、继承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遗产继承诉讼证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俄罗斯国歌为何用苏联曲调?为何继承了苏联的旋律?

全文共 2102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都知道,1991年苏联解体,解体后分成了10多个国家,其中俄罗斯继承了苏联的主要家底。常规来说,新的政权建立之后,肯定很多方面都会是新东西,但是俄罗斯的情况却有点不同,俄罗斯的国歌,基本上继承了苏联的旋律,仅仅是歌词不一样而已。作者跟着俄罗斯国歌的节奏,还能把苏联国歌唱下来。那么,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的国歌,为何继承了苏联国歌的节奏呢?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聊聊苏联国歌的历史。1917年,俄国先后爆发了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最后,苏俄政权上台,这就是苏联的前身。在沙俄时代,沙俄的国歌为《天佑沙皇》。不得不说,西方各国普遍信奉天主教或者东正教,国歌中都透着宗教信仰。例如英国的国歌,至今仍是《天佑女王》。苏联建立以后,把欧仁·鲍狄埃创作、皮埃尔·狄盖特谱曲的《国际歌》,确立为苏联的国歌。对于国际歌,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尤其是那句“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国际歌》作为苏联国歌,长达20余年时间。在此期间,由于意识形态的严重分歧,西方各国对苏联进行了全面围堵。在十月革命刚刚成功的时候,西方甚至组成了17国干涉军,东西夹击,准备干涉十月革命。不过,最终被英勇的苏联红军击退。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德国军队横扫欧洲大陆。号称拥有170万军队的法国迅速战败,英国依靠英吉利海峡苦苦支撑。起初,美国选择了中立。1941年,德国集结了400多万军队,全面进攻苏联。12月,日本发动了珍珠港事件。

苏联和美国先后加入了二战,为了联合作战,三国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谈。既然是会谈,肯定会经常演奏三国的国歌。美国的《星条旗永不落》和英国的《天佑女王》,没有太大的问题。苏联的《国际歌》,在当时看来,则透着咄咄逼人的气势。从当时的角度来说,非常不利于三国的团结。因此在1943年,苏联计划更改自己的国歌。并且在1944年,通过了新国歌《牢不可破的联盟》。由于这首国歌曾经进行了修改,因此,这首版本被称为1944年版。到了60年代,赫鲁晓夫上台以后,对这一版本进行了修改。

修改之后的国歌,在1977年确定。因此,又出现了1977年版。认真的说,两个版本中,作者更喜欢1944版。作者最喜欢的3首国歌,一个是我国的《义勇军进行曲》,另一个是法国的《马赛曲》,还有一个就是苏联的《牢不可破的联盟》。我们顺便聊聊苏联国力的变化,由于在二战期间,苏联的损失非常大,大量的村庄、城市、工厂被破坏,仅仅是人口损失就达到了2700多万。因此,在整个50年代,苏联一直忙于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尽量避免与美国发生正面冲突。

虽然出现了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摩擦,例如在伊朗、东德等地的对抗,但大体上的局势是缓和的,苏联和美国的最高层,开始相互访问,例如赫鲁晓夫访问美国、举行戴维营会谈等等。但是,随着1960年5月U2事件的发生,美苏关系迅速恶化。有人认为,这一事件才是美苏冷战的真正开始。随着自身国力的增长,苏联开始与美国争霸,双方的矛盾也越来越多。1962年,爆发的古巴导弹危机仅仅是一个开始,到了70年代前期,双方又爆发了著名的地中海对峙,当时苏联寸步不让。

70年代前期,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以后,海湾各国为了抗议西方各国的偏袒政策,决定以石油为武器进行反击。一方面大规模降低了石油产量,造成了石油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提高了石油价格,造成了严重的石油危机。与此同时,苏联在西伯利亚地区发现了储量非常丰富的石油。苏联依靠自身丰富的石油,开始进行大规模出口,获得了丰厚的石油利润,依靠石油利润的支持,70年代后期,苏联的国力进入了鼎盛时代。

苏联与美国的全面争霸中,开始处于战略攻势。但是,苏联自身的问题其实很多,而且并没有真正解决,仅仅是被遮盖了而已,这是众多历史原因共同造成的。到了80年代初期,很多问题已经显现。尤其是石油经济,已经开始走下坡路。1991年,曾经十分庞大的苏联解体,分为了10多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其中,俄罗斯继承了苏联的主要家业。随着苏联的解体,俄罗斯确立了自己的新国歌。1991年,俄罗斯确立《爱国歌》为自己的国歌。不过,爱国歌仅仅是一段钢琴曲而已,并不算正式和严谨。

到了2000年,鉴于《爱国歌》各方面的问题,俄罗斯决定改变自己的国歌。俄罗斯的新国歌为《神圣的俄罗斯》,这首国歌基本上继承了苏联国歌《牢不可破的联盟》的节奏和旋律。但是,对歌词进行了全面修改。主要描述俄罗斯的资源丰富和疆域辽阔,删除了原来的歌词内容。不过,由于两首国歌太相似。以至于很多人都分不清,尤其是外国人。在很多国际性的比赛中,由于音响工作人员不了解这个情况,经常出现播放《牢不可破的联盟》的情况。

俄罗斯沿用苏联国歌的旋律,显示了这个民族的韧性和雄心。进入21世纪之后,经过了90年代的艰难岁月,俄罗斯的经济开始好转,国力逐步增长。作为世界大国,俄罗斯渴望恢复昔日的辉煌和荣耀。俄罗斯采用苏联旋律的国歌,透着恢复强国地位的渴望。两首国歌的节奏过于接近,很多人在哼唱俄罗斯国歌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得唱成了苏联国歌,毕竟苏联国歌已经深入人心。关于俄罗斯的故事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房屋继承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全文共 424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中继承人之间因为抢夺房屋继承权,而闹出纠纷的案例比比皆是。一奶同胞之间居然为了继承父母的房子而大打出手,酿造出了一幕幕人间惨剧。房屋继承纠纷的原因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讲述其中缘由。

房屋继承纠纷包括在遗产继承纠纷之内,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继承权和遗产分割引起的争执。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它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普遍现象。

房屋继承纠纷的原因其实追根溯源就是遗产分配不均的问题,这里所说的“遗产分配”不均,并不是说真的不平均。而是存在很多人为因素,比如,有的人不具备继承资格,或者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想多分一些遗产,这些都是纠纷的源头。说白了就是人类对金钱的欲望导致的人性扭曲。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会很清楚房屋继承纠纷的原因。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信会对这个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房屋产权如何继承?产权登记变更流程需知道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

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房产作为不动产具体不可分割的性质,那么继承法是如何规定的,又怎么继承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其他必要资料。

(一)房产继承收费标准

①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②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办理部门: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四)办理地点:1、西安市莲湖区香米园西巷93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一楼登记科;2、西大街116号二手房交易大厦一楼大厅

(五)办理电话:029-87315310

(六)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2、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8)72号文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子女继承房产必看:有遗嘱公证也不能过户?

全文共 1052 字

+ 加入清单

你以为父母生前立了医嘱,子女继承房屋就不会出现问题?那可不一定!受益人根据父母遗嘱进行房屋继承可是需要一系列材料,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在继承房产时遇到麻烦。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举例详细说明。

【案例】A兄弟姐妹众多,为避免出现财产纠纷,A的父母亲自写明遗嘱并进行了公证,由A继承房产。在两位老人过世之后,A手握公证过的遗嘱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材料不全无法完成过户。这是为什么呢?

进行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在进行继承过户时,受益人需提供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法律生效的判决及裁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其中遗嘱继承公证书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仅凭遗嘱公证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无法判断这是否为最终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员会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这是为了方便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其他继承人对受益人所持遗嘱的真实性存疑,继承公证就不能受理或中止办理。这种情况下,遗嘱受益人需到法院起诉解决。

通过法院诉讼如何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呢?

如遗嘱受益人无法与其他继承人取得一致的意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如法院确认遗嘱有效,受益人可携带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如果法院认为遗嘱无效,那么多个继承人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遗产。

因此需提醒遗嘱受益人的是:如果一家人能接受遗嘱,在良好沟通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最为简单快捷的方式,否则很难避免诉讼纠纷。

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有什么不同?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那手握遗嘱办理继承过户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1、遗嘱受益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丈夫身死妻子能否代位继承父亲遗产

全文共 1747 字

+ 加入清单

“代位继承”是一种继承制度,和“本位继承”相对应,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做出如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据此,在本案中,刘某虽然身为其父的遗产继承人,对刘父的遗产具有继承权。但是,在刘父的遗产继承程序启动前,也就是刘父死亡前,刘某就已经死亡了,从而也就丧失了刘父的遗产继承权。刘父的所有财产也就由刘弟全部继承了。

刘某之妻王某,虽然身为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也只对刘某的财产拥有继承权,对于刘父的财产并不享有继承权。刘父与刘某虽然遭遇同一场车祸,但是死亡时间不同,实际上就引发了两次继承关系。第一次,刘某死亡,其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妻与其父继承;第二次,刘父死亡,其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胞弟继承。刘某先于刘父死亡失去对其遗产的继承权,王某并不是刘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无权要求分得遗产。

据此,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驳回了王某的起诉。

【案情】

2009年1月25日,刘某与其父在过马路时遭遇车祸。刘某当场死亡,其父被围观群众送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2009年2月1日死亡。后刘某的胞弟于2月5日将其父的房屋出租,与租户签订1年的租房合同,并获得3个月租金5700元。

2009年2月10日,刘某之妻王某找到其胞弟,要求分得刘父遗产,并要求与刘弟按份共有刘父的房产,分得租房收益。刘弟对于王某的要求不予理睬。遂王某于2009年2月20日将刘某胞弟诉至法院,要求:1、对刘父的112000元存款进行分割,并获得二分之一,即56000元。2、要求与刘弟共同拥有刘父房屋的产权,并获得租房收益2850元。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1]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软件著作权继承需要等级吗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计算机的大量应用,软件开发的稳步发展,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改变。软件著作权继承需要等级吗?这也是绝大多数人不太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计算机软件版权属于一类特殊的著作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继承指软件著作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软件著作权的继承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依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因此,作为软件著作权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软件著作权。依照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软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如果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了软件著作权的继承问题。著作权是否可以继承?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多掌握一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房产继承纠纷规定有哪些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新闻屡见报端,相信大家即使没有经历过,也会对这种纠纷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房产继承纠纷规定有哪些?这房产继承纠纷一旦出现之后,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下面小编为您详解。

房产继承的法定顺序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通过上面的介绍,小编希望大家能对房产继承纠纷的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想知道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就应该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能够让这个问题得到更加妥善的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是遗产继承的关键,也是争议和纠纷最多的矛盾点。一旦出现房屋继承纠纷之后,就很容易出现很多矛盾。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虽然这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方法,但要想真正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这种方法又最有效。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有关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其实最好的方法还是自我协商,平时只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会更加容易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土地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

全文共 980 字

+ 加入清单

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特定权利。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

一,土地不能继承:

1,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2,承包方只有权用权,没有处置权;承包人死亡的,其法定继人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有权收回。

3,对于承包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各继承人可参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原则来分配;

4,对于分配有议异发生纠纷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家庭会出现土地纠纷,对于这些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的解决方法,会每期都为大家介绍的,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当代大学生如何认识、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

全文共 290 字

+ 加入清单

当代大学生如何认识继承发扬长征精神?下面就这个话题跟大家一起来说一下

操作方法

1

从认识上来说,大学其实是一个认识深刻的地方,在大学能够接触到最新的党方针政策,党一直在宣扬长征精神,大学生可以通过历史研究,去思考当时的环境,就会领悟出这种精神

2

从继承和弘扬上来看,作为大学生可以在校做宣传活动,尤其是校内的团体,社团,可以策划一个活动,用来宣传,这是很好的氛围

3

然后就是在大学的时候多多接受党的洗礼,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有的时候自己没有领悟的精神,但是不断接受洗礼的同时思想的层面会又提示一步

4

最后我想说的是,真正的传承是以身作则,只有自身有了这样的气质的话,你才能影响身边的人,才能够真正的继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房子卖给子女?赠给?继承?这样最合适

全文共 1552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

不过这三种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

房子不是你想送就能送的

不少人可能会在心里嘀咕:自己的房子送给子女也要掏钱吗?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大部分一线城市的情况(北上广深除外),以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子女受赠想要拿到房产证,前前后后则需要花掉将近13万!那这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呢?

据调查,赠予的房产按照相关法律,需要缴纳3%的契约税(9万)。此外,还需按照房子的成交额分别缴纳1万元的评估费和2万多的公证费,印花税和登记费之类的其它费用也就几千来块钱。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免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继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免缴契税,这一下子就比上面直接赠予的方式少了9万块!事实上,最后继承和赠送的费用差别也确实出在契税上面。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继承只需要花费3万多块钱,相比赠送来说便宜了不少。

卖给子女竟省这么多钱!

看到把房子卖给子女这个办法,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靠谱”、“忽悠人”。小编带您算一算,买卖的费用详情为: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二套购房)、3000元评估费(0.1%)、230元交易费,总计3万出头的样子。由于父母的住房一般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因此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卖、赠、继,到底咋选?

由于最近契税新政的出台,通过以上比较,不难发现相比房产赠予和房产继承,把房子卖给子女确实是能省下不少钱来。

一是因为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选择卖给子女的方式比较省钱。但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的限制。如果在将房子卖给子女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产继承高出不少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其实以上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和风险,无法简单地从交易费用方面判断合算与否。

房产证写子女名字酿大错

中国式买房,从写名字开始,首付、贷款、还贷、出售、传承,都有一本理财经。其实,房产证写子女名,未必好。

1、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付七成。

2、买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2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的话,默认每人三分之一份额,即孩子名下已经有60平方米房产。

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及至孩子婚后想购买家庭第二套房,假设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则孩子名下的房产总建筑面积达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还有100平方米需要征收房产税,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时父母出于爱心在房产证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结果。

3、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有没有化解之招?房产和法律专家支招,一是可以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二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土地继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全文共 575 字

+ 加入清单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继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

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想要了解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请到,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一些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帮助大家解决财产纠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土地继承纠纷的法律有哪些

全文共 897 字

+ 加入清单

鉴于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的特殊性,相信大家对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这个问题一定很好奇。其实,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权力之一,应该可以跟房子一样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去世后,亲人可以依法依规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土地继承纠纷法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

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四、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适用我国《继承法》。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权利继承而不是实物继承;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不动产的继承,因此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3)对不能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所共有或由一人拥有,而不能分割成几个权利;但对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应该给予物质补偿。

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也是非常棘手的事情,那么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下期会为大家介绍解决的方法,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