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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发生纠纷怎么办(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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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法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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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并不是小事,而且很多家庭子女众多,很容易出现房屋继承纠纷。如果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就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法律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继承法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房产继承纠纷涉及的面比较广,所以,除了要涉及《继承法》之外,还会涉及《中国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其实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自行协商,毕竟都是一家人,闹到法庭上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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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涉及继承的房产是否是确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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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的处理通常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当第三人为未成年人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时,处理结果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影响是长期的甚至是终身的。涉及继承房产是否是确权纠纷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物权法》第33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但这只是一种拟制的证明效力。当所登记的房屋产权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并没有裁判的权利。

因此,房屋登记只是权利设定和权利变动时进行公示的法定形式,虽然登记的结果可以作为确认权利所有人的依据,但是行政机关进行房屋权利登记行为本身不是确定权利归属的确权行为,而是对已经存在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只有仲裁机关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才具有确定权利归属的效力。根据物权理论及产权登记的性质来看,应当是先有权利而后有登记,权利是内容,登记是形式。因此解决本案纠纷的实质问题就是权利的归属问题。

这一问题产生于权利请求人(即:A)与权利登记人(即:B)之间,与登记机关并没有实质联系。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只有通过民事审判才能对权属纠纷作出正确的认定,才能让双方当事人充分享受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达到程序上的公平与公正。民事判决后,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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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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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非常多。尤其是在面对房屋继承问题时,更容易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房屋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纠纷,是继承纠纷中的一种。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

1、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

2、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

3、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

4、、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

5、、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

6、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

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相信看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一定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能在房屋继承的时候避免矛盾和纠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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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票继承容易发生哪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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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票继承容易发生哪些纠纷

1、当事人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遗产继承案件多会牵涉到复杂的亲属关系,且常会出现共有、法定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

2、涉及房产比例高,矛盾易激化。由于房屋产权的形式多样,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大部分立遗嘱人并不完全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容易造成涉房遗嘱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瑕疵,且房屋价值大,易引起矛盾激化,当事人出于利益考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遗嘱中涉及房产的案件更容易被诉至法院。在受理的43件案件中,涉及到房产的达40件。而其他财产则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股票等。

3、调解率相对较高。尽管利益纷争较大,但大部分当事人之间都是有血缘、姻亲关系的家庭成员,法官以亲情伦理为基础进行调解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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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地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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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中有使用权,有继承权,还有承包经营权,这些权利中的知识很多,那么土地继承容易发生纠纷吗?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土地使用和继承权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

土地继承权的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人、协管人等多方的利益,并且在继承过程中要顾及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的生产效益,因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各权利人之间关系不容易协调,承包经营户的占有使用的土地,虽然被法律赋予了物权的属性,承包人可以依法进行流转,并且进行相应的处置。但是农户的承包地是一种他物权,其所有权归根到底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因此,在承包经营权继承的过程中,如果土地所有者、继承人、协管人这几方的关系处理不好的话,极易产生纠纷,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顺利进行。

通过小编的介绍这些知识,希望能给您的生活带来帮助,关于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如: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等,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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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共有房产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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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继承相比较于其他房产继承更复杂一些,所以,大家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最好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样才会尽量避免纠纷出现。共有房产继承纠纷怎样处理?下面小编为您详解。

处分共同共有的房产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同共有的房产继承如何分配

1、析产

也就是说要将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房产所有部分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区分开来,遗产继承只分割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2、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嘱或协议继承,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3、分割方式:

(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

(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通过上面介绍,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共有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法。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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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产继承纠纷多 第几继承人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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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指的是依照法律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行为。近年来由于房产价值高,房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所谓的第几继承人又是如何判断的呢?

一、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

很多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父母健在将房产赠与子女叫做生前赠与,不能叫继承。

另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合法收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是需要分割之后才能进行遗产继承。而一切非法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二、如何判断第几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房屋继承需要的步骤

第一步: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第二步: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一般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第三步、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步、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说明: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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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房产怎么继承?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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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活条件变好了,农民的收入也是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到城镇去购置房业,于是很多农村的房屋就空置下来了。农村的房产都是属于自住的,宅基地也不同于出租的使用权,那么农村房产怎么继承呢,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呢?

农村房产怎么继承?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一、农村房产怎么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农村房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财产继承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协商为主和相关人员照顾,应该继承的财产继承纠纷解决手续后的纠纷。特定的房地产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的处理过程,当房屋的所有权人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继承的房屋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4、需要提交的其他信息:涉及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法院判决,判决或者调解,法院必须支付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如房屋的实地测绘,发现已经重建或非法建筑的存在,必须提交企划部建立审计书或书面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房产继承纠纷的相关内容。农村的房产继承同样是要遵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的,发生纠纷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所以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只要跟着法律流程走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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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产继承纠纷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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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新闻屡见报端,相信大家即使没有经历过,也会对这种纠纷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房产继承纠纷规定有哪些?这房产继承纠纷一旦出现之后,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下面小编为您详解。

房产继承的法定顺序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通过上面的介绍,小编希望大家能对房产继承纠纷的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想知道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就应该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才能够让这个问题得到更加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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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房产继承纠纷诉讼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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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事情非常多。如果因为房屋继承,导致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讼至法院的,就要多了解一些关于房产继承纠纷诉讼须知以及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样才会在诉讼中让自己更有利。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讼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单位证明等证件。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遗产继承,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包括很多。但关键的主要是: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房产继承纠纷举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完成举证。

(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必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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