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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和欺骗性广告(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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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消费者如何避免受虚假旅游广告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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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弱点,在广告中运用模棱两可、引人误解的语言陈述或表达方式,有意诱导消费者对广告主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以促进销售、获取营利的行为。那么消费者如何避免受虚假旅游广告误导呢?下面小编为您揭晓。

误导性虚假广告并不像欺骗性虚假广告那样直接、明显地欺骗消费者,其行为表现无疑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参考广告学界以及新闻媒体上的各种观点,笔者认为,误导性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方式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蓄意打造“全新消费理念”,形成虚假“市场需求”

在市场促销过程中,尤其是在一种商品或服务兴起之初,为吸引消费者对该商品或服务的关注和兴趣,一些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便利用各种途径大肆宣扬某种对己有利的特定思想观念,并使之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时尚潮流”。在这种蓄意打造的“全新消费理念”的错误引导下,人们纷纷购买该商品或服务,不法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则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二)介绍不全面的信息,采用模棱两可的语言陈述

当前市场上,商品和服务的类型越来越丰富、品种越来越齐全,这在给消费者带给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使他们越来越难以取舍。和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相比,消费者并不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性能及功效等也并不了解。于是,一些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便有意隐匿商品内容的关键细节、介绍不全面的商品信息,或使用模棱两可、极易产生歧义的语言陈述,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或服务具有同种类其它商品或服务所不具有的优点或特殊功效。

(三)以实证形式发布广告,聘请演员或消费者“现身说法”

以实证形式发布广告,聘请演员或消费者在广告中“现身说法“,讲述该商品或服务所具有的性能和功效,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证明其具备了哪些优点,对普通消费者极具诱惑力。有的广告内容的虚假程度相当明显,但因有消费者现身说法,仍有许多不知情者上当,实证广告的误导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在广告表达形式或具体内容上“剑走偏锋”

众所周知,在广告史上,任何一则经典的广告作品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促销效果,是因为它具备了巧妙的创意、优秀的文案以及制作精良的广告作品。然而,有的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不从创意、文案以及制作等方面下功夫,却热衷于采取各种另类的广告表达方式,以匪夷所思的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是极不负责任的。

(五)宣传法律允许的某种商品或服务,间接为法律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另一种商品或服务做广告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同时,国家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广告等进行严格限制。此外,按照规定,尚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得发布广告。为规避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某些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便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名义上大力宣传法律允许的某种商品或服务,实际却为法律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另一种商品或服务做广告。

通过以上的介绍,您是否对虚假旅游广告的知识了解了呢?建议您多了解一些旅游消费知识,多多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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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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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凭借其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等自身优势,利用公众对其的信任从事虚假宣传活动,加之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现象的普遍性,严重迷惑和误导了广大消费者,那么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怎么办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我们作为一名消费者应该学会辨别产品的好坏,不要盲目跟从名人的步伐,肆意消费,应该先查明广告所说的产品是否属实。如果我们已经消费了并且损害了自身的权益,我们就应该举起法律的大旗合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我国政府应该做到,首先,建立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指导、监督下,由广告协会、广告经营单位、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和学术界代表和专家共同组成的广告审查机构,该机构独立于行政部门,对外提供广告审查方面的服务。接着建立与健全广告代言人的信用机制,即建立人的档案库。档案库里存放名人个人的详细资料,比如行业、信用度、代言产品的记载等等。如此一来,便可减少广告代言中的虚假行为,这既是对广告代言人自身负责,也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

三、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名人作为公共人物应该以身作则,不应该为了一点点利益而代言虚假广告,应该多为消费者考虑、应该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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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网络欺诈的法律知识:制作虚假广告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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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虚假广告判多少年?企业在进行宣传时也是会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的,那么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也是需要按照真实并正当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如果在广告中出现了恶意诽谤或者其他夸大失实的成分就是属于虚假广告,司法机关不仅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也是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网络欺诈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表现形式

(一)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二)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三)不公正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具体常见的虚假广告表现有:

1、在广告中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2、在广告中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

3、在广告中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

4、在广告中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

5、在广告中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

6、在广告中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

7、在广告中对用途单一的商品谎称多种用途。

8、在广告中对失效的商品谎称首次生产。

9、在广告中对未定点生产商品谎称国家定点生产商品。

10、在广告中谎称原产地消费者误认为品质优良。

11、在广告中非进口商品谎称进口商品,以此提高产品品牌。

12、在广告中对非先进技术生产的商品谎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

13、在广告中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

14、在广告中对交易资料弄虚作假。

上述表现形式不外乎:消息虚假、品质虚假、功能虚假、价格虚假、证明材料虚假的虚假广告。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对于广告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虚假广告传递的是虚假的信息,会误导消费者和使用者,一旦消费者接受了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所以《广告法》中一再强调广告主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虚假广告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侵犯的客体竖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抒告。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3、制作虚假广告判多少年?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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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虚假广告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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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对于广告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虚假广告传递的是虚假的信息,会误导消费者和使用者,一旦消费者接受了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所以《广告法》中一再强调广告主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虚假广告的基本范围是什么呢?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一)夸大失实的广告:

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二)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

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三)不公正的广告:

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具体常见的虚假广告表现有:

1、在广告中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2、在广告中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

3、在广告中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

4、在广告中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

5、在广告中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

6、在广告中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

7、在广告中对用途单一的商品谎称多种用途。

8、在广告中对失效的商品谎称首次生产。

9、在广告中对未定点生产商品谎称国家定点生产商品。

10、在广告中谎称原产地消费者误认为品质优良。

11、在广告中非进口商品谎称进口商品,以此提高产品品牌。

12、在广告中对非先进技术生产的商品谎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

13、在广告中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

14、在广告中对交易资料弄虚作假。

上述表现形式不外乎:消息虚假、品质虚假、功能虚假、价格虚假、证明材料虚假的虚假广告。想了解更多的旅游消费知识详情,可登录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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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虚假广告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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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方面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那么虚假广告的种类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以上这些是小编为您介绍的虚假广告的种类,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但是仅供您参考,关于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如:广告欺诈的方式有哪些等,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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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会吃官司吗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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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了虚假广告,受害者能否起诉名人跟名人打官司,这些对消费者都存在疑问,今天我们就讨论一下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会吃官司吗?

首先回答大家的是:只要触犯了相关法律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都是可以打官司的。

第二点、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些触犯法律的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官司也是合理途径,所以不必担心不可以走打官司的这条道,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要吃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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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虚假广告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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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利用其社会知名度对消费者产生了特殊的吸引作用,但是,部分名人为经济利益所驱使,利用消费者对其喜欢和信任为虚假广告代言。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一讲名人虚假广告问题有哪些这一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

问题一、名人虚假广告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且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虚假广告代言人凭借其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等自身优势,利用公众对其的信任从事虚假宣传活动,加之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现象的普遍性,严重迷惑和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又体现出名人职业道德的沦丧。

问题二、名人虚假广告代言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的缺失,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是我国广告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名人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要避免名人的这种连带责任形同虚设。本文中所提出的只是对广告法及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关于名人代言广告责任制度的初步设想,名人广告在今后的不断发展中,将出现新问题,我们的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构建我国正规、健康、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以此促进我国经济更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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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哪五类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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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那么,哪五类广告被认定虚假广告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以下五类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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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虚假广告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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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旅行社也开始工作上的筹划,很多的黑社在进行虚假旅游广告的宣传,那么旅游虚假广告的危害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一)从道德角度看

虚假广告的欺诈性使得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传统商业道德受到挑战,其昧着良心赚黑钱更有悖于我们的社会公德,它的泛滥也为道德败坏提供了载体。譬如,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黑中介,这些黑中介放弃良知,为了赚黑心钱,他们在报纸上大量发布求职广告,欺骗了许多本就穷苦的求职者的血汉钱,当求职者发现上当找上门时,要么就人去楼空,更有甚者甚至对求职者大打出手,使求职者身心俱伤对社会的信任度也降低了,同时也使得中介这个行业的道德可信度下降,严重制约了这个行业的发展。

(二)从文化角度看

广告自从产生之日起,就具备了许多功能,而最基本的功能在于传播信息。它向人们传达了重要的商品信息,从而获得广告受众的认同,然后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在广告最初起源的时候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产品,因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虚假广告的泛滥将会对广告文化造成很大的冲击。一则好的广告,可以从视觉上、听觉上给人以美的享受或对心灵上产生一定的震撼力。例如,我个人比较欣赏“七喜”汽水的广告——线条明快的黑白的小人、透明的冰块、翻腾的气泡、绿色的字体在夏日中给人以清凉的感觉,同时也让我记住了“七喜”汽水,达到了商家的预期目标。历史上做的好的广告还有很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即广告学,而且,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广告已成为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但大量虚假广告愈演愈烈,若不加以遏制,会有使广告文化成为一种伪文化的危险。

(三)从政治角度看

虚假广告的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关部门对于虚假广告治理的软弱无力,由于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广告,管理的部门是不同的,导致了管理权限的分散。从部门之间的职能看,药品医疗广告须以卫生部门为前置,户外广告须以城管为前置;从工商系统内部的管理分工来看,省局、市局、分局及工商所四级都有管理权,容易出现管理的真空,造成都管、都不管的局面。这会导致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严重时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的知识,希望您能参考一下,想了解更多的旅游消费知识,请您登录查询。我们期待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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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网络欺诈的法律知识: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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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电视媒体、新闻等,现在人们通过网络、手机甚至走路、吃饭等基本活动获得广告信息的机会越来越多,但我们应当学会辨别虚假的广告、对于夸大、欺骗的宣传广告要勇于举报,并且及时阻止身边的人上当受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网络欺诈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形式?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 [2]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广告的含义有多种,中国1994年公布的《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其它方法是指广告以外的方法,其他方法有哪些,竞争法中未作明确规定。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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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遇到虚假广告五种方式进行维权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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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泛滥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虚假广告通常分为欺骗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假广告,具体表现又分为多种情况。那么,遇到虚假广告哪五种方式进行维权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遇到虚假广告可以选择以下五种方式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表示,当消费者遭遇虚假宣传导致权益受损时,可以选择5种方式进行维权,包括: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说,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是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都有专门受理投诉的电话,消费者可随时拨打。消协接到投诉,在认清事实后,首先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消协支持消费者发起诉讼,并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当实际商品质量与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的描述不符时,就构成了商业欺诈,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种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维权。

选择违约责任赔偿来起诉,消费者的举证标准相对较低,但是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选择侵权责任赔偿来起诉,消费者的举证标准相对较高,但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额度比违约责任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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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怎样认定名人代言虚假广告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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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高度发达的今天,广告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讯息,产品通过广告的宣传来走向市场让消费者能够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但是不能不看到由于部分惟利是图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以达到敛财或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应该怎样认定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呢?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您答案。

一、名人虚假广告要有欺诈消费者的倾向的表述;广告的陈述和表示必须有欺诈消费者的倾向或可能,就算没有造成欺诈行为或实际损害,由于考虑到消费者的权益或者市场秩序的正常就需要对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二、广告的陈述或表示必须能欺诈相当数量的消费大众:一个广告的观看者可能有很多人,但是如果产生误解的人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那么社会公益也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法律并无保护的必要。由于广告本身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夸张或者模糊的手法来吸引大众的眼球,因此要求广告是“零误解率”是不切实际的,其次,由于不同广告具有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也不同,因此本人觉得对数量的标准应当是具体情况来定。

三、广告的陈述或表示在欺诈消费大众上须有实质重要性:实质重要性就是制广告的陈述或表示须能影响消费者决定购买与否的动机。并非任何的欺诈陈述和表示都可以构成虚假广告,而必须是该陈述或表示本身足以诱使消费者信赖其而作出不利的消费选择,或是因广告中省略足以支持广告陈述或表示真实性的必要事实,以致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判断,这时才能成立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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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虚假广告宣传如何处罚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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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降低了广告的可信度,导致了消费者对广告的信用危机,阻碍了广告事业的发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虚假广告宣传如何处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虚假广告宣传的处罚:

发布虚假广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2015年颁布的《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以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于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与广告主同等数额的罚款,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广告主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构成犯罪的,要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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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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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虚假广告的监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

(1)虚假广告罪行为的主要表现是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

(2)本罪属情节犯,其不仅要求具有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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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虚假广告侵权民事责任是如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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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推荐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欺诈性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导致或者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品或服务产生错误的判断的广告,虚假广告与夸大性广告的区别是什么呢?所谓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方面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而夸大性广告的表现形式:产品信息的夸大;附赠利益的夸大;恐惧威胁的夸大;语言数字的夸大;广告承诺的夸大,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虚假广告案例有哪些吧?

一、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的主体

虚假广告的行为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商品推荐者。1、广告主

《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已经确立了虚假广告广告主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2、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

我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从《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来看,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然经营、发布虚假广告,实质上是一种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广告推荐者

我国广告法38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确定了社会团体和组织作为虚假广告推荐者时,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没有规定自然人特别是名人作为虚假广告推荐者时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团体组织,在担任广告推荐者这一角色中所起的作用是一致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因而法律不应给予不同对待。

二、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1、赔偿损失与范围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此规定可以看作是对虚假广告行为赔偿数额的明确规定。但是此种规定显然有不合理之出。

首先,虚假广告侵犯的权利人并非只有消费者,也可能是竞争者或者其他人。

其次,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受到的损失未必就小于购买商品或服务费用的一倍。

因此,我国在虚假广告的赔偿问题上的立法还很不完善。应当扩大适用范围,明确责任主体,适当提高赔偿数额。2、停止侵害

虚假广告行为是一种持续侵权行为,因而广告一旦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则应该禁止继续发布。3、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等其它方式

虚假广告的发布通常伴随着支付行为,不排除返还财产的适用。当受害人有特殊需要时,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应排除此种方式的适用。

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但并不排除与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的竞合。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主体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推荐者,他们构成共同侵权,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探讨了我国在虚假广告民事责任领域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立法建议,有利于在实践中解决虚假广告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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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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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大量虚假广告日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那么,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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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怎样治理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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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时有发生,然而由于违法成本低,大多涉事名人并未受到实质的处罚,多数事件最终也不了了之。但是名人虚假广告有很多危害的,所以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讲一讲怎样治理虚假广告这一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

(一)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快建立并完善对商业广告有效管制的法律体系,修改《广告法》第38条,扩充“广告推荐者”的外延,将作为产品或服务推荐者的广告代言人明确列为责任主体,享受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同等地位、负担同等责任。把广告代言人正式列入到法律规制的范围内,填补广告法的空白,这样在处理有关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时,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对广告法进行进一步地补充、修改、完善,使之适应不断变化地时代需要。

(二)加强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对其失职或者是玩忽职守、办事不力的行为严惩不贷,并确立对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追查制度即使有了完善的立法,但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贯彻执行,法律也只不过是一个“华丽的摆设”。虽然我们探讨的是“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监管部门的办事不力正是虚假广告得以产生的重要因素。

(三)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的起诉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目前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虚假广告的侵害时,很难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依靠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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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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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市场上的旅游广告良莠不齐导致了诸多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尤其是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很多消费者,那么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旅游法》和《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旅游产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接受旅游服务或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全年各类节日、旅游黄金周、学校假期等时段和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治理重点,按照信息抽查、信用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方式,紧密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依法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旅游行业登记注册、变更的企业及其经营户准入,加强旅游经营行业信息公示,严格抽查制度,确保辖区旅游行业经营主体合法;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问题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严查旅游景区企业、经营户和旅游用品、纪念品、土特产等市场经营的商品和宾馆、酒店、餐饮、旅游公司等服务行为,严格违法信息查处,严厉打击侵害旅游消费者利益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查商品来源是否合法,严查商品保质期和质量标准是否真实有效,严查旅游服务行业是否欺骗或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发布旅游广告处罚是有相应的标准,对于这些旅游消费知识一定要多加关注和了解,通过还可以了解更多的其他旅游知识,比如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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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什么捕鱼能赚人民币可以赚人民币的捕鱼游戏背后竟是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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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捕鱼游戏都不能赚钱,但凡宣称能让玩家在捕鱼游戏赚取收益的说法都是一些虚假广告,面对这些信息千万不要轻易的相信他们的说法,一旦玩家信任对方,在他们的指导下去玩捕鱼游戏,就会导致自己上当受骗,下面帮助大家对这些捕鱼游戏中的各种虚假广告骗局做揭秘,让更多人能够避免上当受骗。

【捕鱼游戏骗局揭秘】

[真实案例]

根据内蒙古包头市吕某报警宣称,自己在互联网上是看到一则信息说捕鱼游戏能让玩家赚钱,于是便经人介绍添加游戏代理方为好友,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捕鱼游戏APP,对方说在这款游戏中玩家能够补到很多的大鱼,而且玩家所获得的这些金币是能够随时随地的兑现,每天都能让玩家获得一些可观的收益。

面对游戏方所宣称的这些信息,吕某决心在游戏中消费一些资金尝试,果不其然在第一天上午的时候就已经赢了一些奖金,尝到甜头的吕某觉得自己的运气非常的好,于是又陆续在这个软件当中消费,不过这一次消费却导致自己血本无归,对待自己亏本的事情吕某至此仍旧是认为运气不好,为了赚回自己的本金,在后续的几天又连续投入了上万元的资金,一直持续到积攒几年的血汗钱全部消耗一空才发现可能遇到了诈骗的现象,于是选择向警方报警,随后根据包头市的警方调查,对这个软件的各种资金链和数据做了分析,判定整个捕鱼软件是一个具有多种职能的专业诈骗团伙所设置的骗局,而且这款软件的运营团队和相关的参与人员都在境外,难以掌握犯罪成员的具体行踪轨迹。

[骗局解析]

网络上冲浪时间久了人们就会发现,在这些网络信息中是鱼龙混杂的,无论什么信息都是比较多,各种骗局充斥着网络环境中,即便这些骗局套路被人们所揭露仍旧会有很多人上当,捕鱼赚钱的软件同样是如此,一些平台宣称,能够通过玩捕鱼游戏让人们获得收益,而且对这些收益吹破了天,让人们一看到这些就有冲动想要想要下单,一旦人们相信这些说法选择他们的捕鱼游戏,对用户造成的影响只有被诈骗,所以面对这些所谓的捕鱼软件的虚假宣传,一定要让自己提高警惕,不要去相信他们的这些话语,因为网络上的这些信息风险远远是高于收益的。

[骗局反思]

参与这些捕鱼游戏,并不能让玩家获得一些额外的收益,他们所宣称让玩家赚钱的说法都是去吸引用户流量所使用的手段,捕鱼游戏是由于玩法简单娱乐性强的特点受到了很多玩家的欢迎,很多不法分子都利用这种游戏的火热现象,结合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收益打造了骗局,利用这些高利润的骗局去吸引玩家进入到他们的陷阱中,不同的不法分子所采用的骗局方式有一些区别,无论如何最终的目的都是去从玩家手上获得大量利益,采用各种手段去收割玩家,实现整个骗局的操作,对待这类骗局做到坚决抵制虚假信息才是关键。

【如何面对捕鱼游戏的虚假信息】

一、很多捕鱼游戏惯用的骗局手法都是通过去让玩家邀请朋友加入到游戏里给玩家赠送一些奖励,这样的一个宣传套路是传销中比较常见的,加入到这个平台中的人数越多,骗子在幕后获得的收益就会越多,一般都会采用短期的利益去吸引玩家,刺激玩家们的参与心理,而后去设置一些门槛,对待这种套路一定要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强大,不要为一些蝇头小利所影响,这样才能避免成为对方宰割的羔羊。

二、很多平台和软件中都会植入一些类似于捕鱼游戏的营销广告,在这些广告里都穿插有不同的虚假信息内容,玩家一旦相信这些广告中的各种说法,在线去支付自己的资金就会落入对方的圈套,面对这一类的虚假宣传,一定不要去点击他们的链接,一旦跌入他们的陷阱就会让自己受到很多的损失,无论金钱还是时间都会被消耗,面对这一类的不法分子所设置的陷阱,玩家擦亮自身的双眼,对各种信息做到有效的分辨才能够抵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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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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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大量充斥着虚假广告,其表现形式多样、涉及领域繁多、广告媒体多元化。那么,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如何处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罚: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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