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读趣百科>合同>建筑合同>设计合同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1


基坑支护阶段总结

基坑支护阶段现在完成的主要是三方面的事情:一是降水井、二是支护桩、三是冠梁。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场地的平整与布置:施工中会用到旋挖机、吊车、天泵、钻井机、装载机、挖掘机以及罐车,所以对场地的要求很严格,在开始施工前就需要布置好临时的道路方便车辆通行,避免发生拥堵,还要布置好临时的钢筋场地方便吊运,还有就是要为机械留足够的操作空间。

2、设备进场以及水电的接通:施工前一点要接通水电,避免因为水电而产生的停工,还有就是机械设备的进场,预估好所需设备,不要产生设备过多或者过少的情况。

3、测量放线:一定要把点位放准确,多次测量提高准确性,避免因为放点错误产的问题。

4、施工顺序:施工前根据图纸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工的顺序以及施工的方法,要流水的施工,避免因为交叉作业引起的施工缓慢。

5、有无施工条件:在施工冠梁前需要考虑支护桩强度是否达到要求,避免产生安全事故。

6、冲洗设备的准备:场内会产生非常多的泥浆,因此进出的罐车就需要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材料的准备:基坑支护阶段用到最多的材料就是钢筋,一定要提前报钢筋计划,避免因为材料不够而停止施工。

二、施工的大致情况

1、降水井:降水井一共有45口,一标段24口、二标段21口,在施工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放线,一定要准确的放出降水井的位置,其次就是材料以及机械的进场,在钻井的过程中需要护壁,因此会产生很多的泥浆,需要布置好泥浆的排放位置,避免影响其他的施工。

井深是25m,正常情况下从打井到下井管再到洗井需要花费3天时间。

2、支护桩:支护桩一共有458根,一标段有249根、二标段有209根,桩长分为12m和15m桩径统一为1.2m,桩间距为2.2m(AB段为2m),在支护桩施工前先放线,其次通过小挖机挖出支护桩的沟槽,通过再次放线确定每根桩的位置用钢筋把支护桩的位置定出来,再依次编号。施工顺序是转孔、清底、吊钢筋笼、浇筑混凝土。正常情况下一根支护桩完成时间是一个小时左右。因为在施工支护桩的过程中会用到旋挖机、挖机、装载机、吊车、天泵、罐车,会很需要场地,因此规划好施工路线很重要。在施工支护桩时会用到钢筋笼因此要设置一个临时的钢筋场地,要方便吊运。

3、冠梁:冠梁的施工是在支护桩之后,因此要在支护桩达到一定强度之后才能施工,避免因为强度没达到而产生问题。冠梁的高度为800mm,宽度和桩径相同。施工冠梁前需要先破桩头,留个100mm至200mm进行人工捡底,一定要清理干净,然后是钢筋的绑扎、支模板、最后浇筑混凝土。因为场地的原因不能一次性浇筑,所以要处理好施工缝的位置,不能留在转角处以及15m范围内。,

三、施工中的问题以及质量问题。

1、降水井:(1)、因为降水井的施工会产生很多的泥浆,而且在最后的洗井过程中也会有大量的水,如果到处排放会导致场内的道路不利于通行,一定要规划好怎么排放位置而且要及时清理。

(2):降水井井深25米,井管长度为2.5米,总共是10根井管,分为过滤管、沉砂管、砼井管。主要是过滤管的滤网要符合要求,一共三层由小到大,不然后面的降水工作很难进行,会导致水泵经常损坏。

(3)现在降水井环网已经形成了,存在的问题就是水泵安装的太靠近底面,应该往上提个30-50cm,不然水泵会被沙子堵住,后面水泵会被烧坏,会影响降水。

(4)降水井施工完成后一定要及时回填,下面需要填砾石,能够起到一个过滤的作用,上面2m范围内填黏土。一定要按要求进行回填。

(5)水泵的功率以及规格要符合图纸的最低要求5.5kw和25m3/h,降水井环网的主管直径要满足180mm,实际的尺寸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定,最主要的是满足现场的降水要求,避免因为设备原因而造成的水位退不下去。

2、支护桩:

(1):第一个问题就是放线、定位,不然会造成支护桩偏移过大,第二个就是标高的控制,支护桩是留80CM锚入冠梁,如果标高控制不好,后面支护桩锚入冠梁就会过高或者过低,达不到锚固的要求。

(2):支护桩的长度主要是12m和15m的,钢筋在制作过程中会存在长度不够的问题,外围箍筋间距过大、三角撑个数不对,钢筋焊接的地方长度不够,机械连接的地方车丝漏出来过多,连接不牢固,

(3):钻孔过程中会出现塌孔的现象,在下钢筋笼之前需要进行一次清底,在钻孔机提升以及下钢筋笼的过程中尽量不要碰壁。否则会造成二次塌孔。

3、冠梁

(1):由于支护桩的标高控制不到位,会导致支护桩的钢筋高出冠梁一段,在冠梁钢筋的施工过程中将支护桩的钢筋弯进冠梁中,冠梁钢筋制作过程中尽可能将支护桩钢筋包在里面。

(2):钢筋的焊接长度不满足单面10d、双面5d。

(3):施工缝的留设位置不能在转角处以及附近15m范围内。

四、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1、施工场内存在大量的机械(旋挖机、铲车、挖机、吊车等),在机械的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安全带警示。

2、在吊装钢筋笼时要注意吊装安全,下钢筋笼时要注意四周情况。

3、钢筋笼制作的用电、动火问题,要配备灭火器。

4、临边洞口的问题,支护桩范围内用警示带进行隔离警示。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2


鸿基西路污水泵站井基坑支护设计

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铜川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鸿基西路污水泵站井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6.0m 平面净尺寸4.0X4.0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使用期限为12个月。(介绍周边环境及为啥建设泵站)

二、地质情况 1、本次勘察查明,在勘测深度20m内,基坑深度范围内揭露的地层由上至下依次为: ①素填土:土质不均,含植物根系、砖屑等,局部厚度较大,疏松多孔隙,工程性能差。层厚0.4~3.2m。 ②黄土:黄褐色,可塑状态,土质均匀,针、中孔发育,大孔稀疏分布,含姜结仁、白色钙质条纹、浊灰色钙质条纹稀疏分布,具湿陷性,属中压缩性土。层厚4.5~7.2m。 ③古土壤:综红~红褐色,可~硬塑状态,土质均匀,针、中孔发育,大孔稀疏分布。含姜结仁,白色钙质呈条纹、网状稀疏分布,粗颗粒状,具棱形结构,具湿陷性,属中压缩性土。层厚1.2~1.3m。

④、黄土:黄褐色,可~硬塑状态,含姜结仁、块(d)20mm 以上浊灰色钙质条纹稀疏分布,针、中孔发育,见少量大孔分布,属中压缩性土,局部具湿陷性,该层顶面均见有20~30cm 厚的钙质结核层,呈散块状,局部呈半胶结状。层厚5.2~5.4m。

⑤、古土壤:棕红色,可~硬塑,粗颗粒状,白色钙质条纹网状稀疏分布,含姜结仁,针、中孔发育,少量大孔,局部具湿陷性,属中压缩性土。层厚1.3~1.5m。 ⑥、黄土:黄褐色,可~硬塑状态,少量浊灰色钙质条纹分布,针中孔发育,含姜结仁,局部具湿陷性,属中压缩性土。该层未穿透,最大揭示厚度4.5m。

2、地下水

勘察20.0m深度内未见地下水,故暂且不考虑地下水因素,个别基坑中出现的上层滞水,可采用坑内明排抽水。

三、编制依据

1、《鸿基西路污水泵站井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2、《地质勘测报告》

3、《工程测量规范及条文说明》GB50026-2007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与安全规程》DBJ61/T105-2015

8、《失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四、施工组织管理

1、施工组织部署

本工程以:钢筋混凝土板墙支护为主。

2、施工协调管理

A、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①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具体施工实施方案。

②会同业主、监理根据现场实际对设计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选型。

③协调施工中需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的问题,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其它问题。

B、与监理公司及业主的协调

①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及监理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管理,在施工自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

②严格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并以此对各施工工序严格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③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均主动向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合格证及质保书,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对使用材料进行送检。

3、组织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高效、优质、低耗地完成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任务,选配具有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工程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部主要人员组成见下表。

单位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组成

职务

姓 名

职 称

主 要 职责

项目经理

工程总指导、监督,负责整个工程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负责设计、技术、质量

生产副经理

负责材料采购、现场调度、文明施工

施工员

负责现场测量放样、具体施工技术

质量员

质量检查、验收

安全员

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五、施工准备

(1)、开工前平整施工区域,核对标高,确定开挖边线。

(2)、如果是填方区,先回填至设计标高在进行开挖;如果是挖方区,挖至比设计标高高10cm后开挖。

(3)、对平整后的施工区域进行夯实(开挖边线外放50cm)。

(4)、井口周围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场地或道路,以布置施工的地面机械设备、供水供电、临时堆土场、车辆进出通道。

(5)、井口搭设7m*7m高5m防雨棚。

(6)、进行封闭式施工,井区周围用彩钢板围蔽,井口设安全护栏保证安全。

(7)、在井边设集水坑并在周边砌30cm砖墙,防止雨水进入基坑。

六、混凝土护壁施工

混凝土墙护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配筋为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采月HRB400 级,共分为6段进行施工。第一段板厚200mm主筋采用Ф16@150高3.2m,第二段板厚300mm主筋采用Ф18@150高3.0m,第三段板厚400mm主筋采用Ф20@150高3.0 m,第四段板厚500mm主筋采用Ф20@150高3.0m,第五段板厚600mm主筋采用Ф22@150高3.5m,第六段底板主筋采用Ф16@150厚500mm,开挖至基坑底部时应按照勘察报告及时对底板地基处理。

1、逆作法钢筋混凝土预支护施工工艺流程为:土方开挖-——钢筋制作——模板制作——第一段井体浇筑——第二段井体浇筑——第三段井体浇筑——第四段井体浇筑——第五段井体浇筑——地基处理。

2、基坑内土方开挖采用分层法,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3m。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定位好的井位上先挖个约一段护壁墙高的土坑,然后按设计要求帮扎好钢筋,搭设好第一段的模板,而后浇筑混凝土、养护;第二段护壁墙施工,为了安全施工,采取单侧开挖支护,即先开挖一侧,并对该侧进行支护,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再进行另一侧的开挖、支护,按以上步骤直至设计井底。

3、底板施工

(1)、底板钢筋的绑扎

最后一段护壁完成并拆除模板后,即可进行碎石垫层铺设。碎石砂垫层(30%碎石,70%粗砂)厚200mm。垫层铺设压实完后,浇灌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素混凝土垫层出凝后,在垫层上弹出各种钢筋安装定位线,底板钢筋将根据弹出的定位线进行安装。

钢筋按图纸配筋,根据下料单的尺寸下料、加工,把加工好的钢筋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在底板底筋下面放好垫块,保证底筋有足够的保护层;底、面筋之间采用Φ16马凳架起,间距1000mm,架立筋需与钢筋焊接牢固,保证其稳定性。

(2)、钢筋网的绑扎:

工作井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钢筋均采用HRB400级钢筋。

(3)、底板混凝土的浇筑

工作井底板厚度为5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0,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内对垫层进行洒水湿润。混凝土浇注要连续,不留任何施工冷缝。振捣密实后用刮尺修平,初凝后为了防止板面出现收缩裂缝,再用灰匙压抹表面。

4、安全措施

(1)工作人员上下井必须使用设置于井内的钢爬梯,并佩戴安全帽。

(2)井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测井内有无毒害气体和缺氧现象。

(3)坚持井下作业排水送风先行,施工中应不断向孔内输送足够的新鲜空气,必要时,抽、送同时进行。

(4)井口应设置围栏,井口外侧要设置环形300×300明沟截水。

(5)井下施工照明必须采用安全行灯,电压不得高于36伏。供电给井下用电设备的线路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井下通讯联络要畅通,施工时井口有人。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注意观察,检查井下是否存在塌方、涌水和流砂现象以及空气和水的污染情况。

5、基坑开挖的检测措施

为保证井的垂直度,每浇灌完一段的护壁校核井中心位置及垂直度一次。垂直度校正方法是以井体顶对角拉出十字交点为井中心,再用铅垂线引入井下作一井中心,并以这一垂线测量垂直度。

6、土方运输

(1)井内的土方采用吊机提升到地面。

(2)从井下挖出来的土方利用手推车运送到基坑边临时堆土区,及时外运,以方便后面工序施工。

(3)在现场的工地门口设置一处洗车槽,安装一台高压水枪,派专人负责清洁外运车辆,以免车辆将工地内的渣土带上市区道路。

7、护壁钢筋加工与绑扎

A、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在钢筋加工场中进行,弯制成型后运至现场安装。钢筋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存放须按不同规格、型号、等级、品种、牌号分批验收、分别存放、设立标识牌。钢筋堆放应制做专门的钢筋贮存架,钢筋贮存架的底部应离开地面30cm以上,保证钢筋原材料放放贮存架后钢筋的中部及两端不与地面接触。

钢筋加工前,必须经过调直和除锈,做到钢筋平直无局部弯折,表面洁净,无油渍、油漆、鳞锈等。采用冷拉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 HRB400牌号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钢筋的弯制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钢筋下料,并将弯制好的各种钢筋分类存放,设立标识牌,以防错用。

B、钢筋绑扎

钢筋绑扎按由下往上的顺序,首先绑扎底板中预置插筋,钢筋接头要错开,同一截面钢筋接头不应超过50%,最后绑扎剩余钢筋。

主筋焊接采用双面搭接焊,焊接长度大于等于5d(d为钢筋直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错开布置。对于焊接接头,在接头长度范围内的受力钢筋,接头截面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小于50%。焊接接头长度应控制在35d长度内,但不得小于500mm,同一根钢筋应尽量少设接头。搭接焊时,钢筋应预弯,以保证两根钢筋的轴线在一轴线上。

钢筋保护层厚度为4cm,采用不小于C30的砼垫块控制,垫块绑扎在主筋上,呈梅花形布置,数量不少于4个/㎡。

在第二步墙身绑扎钢筋时,同时搭设双排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要高于钢筋绑扎高度,起到固定钢筋作用,避免钢筋顶部受力变形作用下的不安全因素。

钢筋安装完毕后进行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报专职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认真填写相关验收记录。

8、护壁模板制作、安装与拆除

A、模板制作

模板采用木模板,厚度12mm,型号为2.4mX1.2m,根据需要拼接。

B、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前涂刷脱模剂,横向拼装,拼缝处采用双面胶及50*100mm方木。主楞采用Φ48*5mm钢管,间距500mm,结合斜支撑固定,次楞50*100mm,间距300mm支撑系统加固,安装时在最底部加设方木,保证模板牢固。

(1)按位置线安装墙体模板,模板应支牢固,以防模板在浇筑混凝土时松动、跑模。

(2)模板安装完成后,检查扣件、螺栓是否牢固,模板拼缝及下口是否严密,并办理预检手续。

C、模板拆除

(1)当混凝土强度达到的合计强度75%以上时,方可拆除侧面模板。

(2)拆除模板时,先拆除斜拉杆及斜支撑,再拆除组合螺栓,然后用撬棍轻轻撬动模板,使模板离开护壁,将模板逐块传到地面堆放。

9、护壁混凝土浇灌

采用商品砼,在购买混凝土之前,要调查混凝土拌和站的资质等级,供应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保证砼的顺利供应。

浇筑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墙身浇筑用插入式50型振动棒振捣,快插慢出。振动棒插点均匀,振动棒沿浇筑方向来回振捣,每一位置振捣时间10~25s,间距400mm,振捣上一层时,插入下层5~10cm左右,消除冷缝,防止漏振。搌捣时要与模板保持5-10㎝距离,振捣时,严禁触碰钢筋,预埋件等。施工过程中,木工、钢筋工必须现场监守、看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模板支撑对拉的受力情况,检查各支撑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证成型构件的尺寸。

10、施工缝处理

(1)、清除接缝表面的水泥浮浆、松散砂石、软弱混凝土层、油污等;(2)、将钢筋上的锈斑及浮浆刷净;(3)、必要时将旧混凝土适当凿毛;(4)、用清水冲洗旧混凝土表面,使旧混凝土在浇筑新混凝土前保持湿润; (5)、浇筑新混凝土前,在接缝面上应先铺一层厚度为1~1.5cm的水泥砂浆(对于水平施工缝,该水泥砂浆厚度宜为2~3cm);(6)、将施工缝附近的混凝土细致捣实。

11、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养护采用土工布覆盖,专人浇水,养护期内要使混凝土表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七、环保与文明施工

1、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几项措施:

2、交通通道不得堆放材料、机械,材料、物资要按计划进度进入。

3、在围挡及各交叉路口,安放醒目的交通标记、施工宣传标语。

4、晚上布置的行车道路照明充足,保证道路的行车安全与畅顺。

5、安排洒水、扫除等清洁工作,保持行车道路洁净,没有障碍物,不起粉尘。

6、在施工围挡顶端每50m和在转角处设警示灯。

7、施工现场谁做谁清,做到施工不扰民。

8、参加施工前的协调会议,对可能造成周围建(构)筑物、防汛没施、地下管线损坏、堵塞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制订相应要的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9、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10、由项目经理特定并监督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保阶段实施文明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所、生活设施的文明施工责任人。

八、基坑监测

1、由于深基坑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基坑放置期间加强周边建筑物、地面及基坑顶的沉降位移观测,随时掌握沉降位移发生量及变化趋势,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查清原因后及时解决;

2、现场监测是指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质状况、支护机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各种观测和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理、甲方、设计和施工人员。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3、现场监测对象包括:自然环境,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支护结构,周围建筑物,周围水管、排污管、电缆、煤气管、热力管等重要地下设施,相邻的城市道路等。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监测项目为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周边既有建筑物沉降变形及周围道路的沉降变形、周边地表裂缝的变形观测。

4、监测方法主要为:目测,精密水准、导线测量水平和垂直位移,经纬仪测量倾斜,一经纬仪监测为主,监测精度为1.0mm。

5、监测点布置

基坑边壁顶部水平位移与垂直沉降的测量,测点选在边壁顶部的中间,或局部地质条件不利地段,在基坑四周均匀布设水平位移观测点,设置在基坑口开挖线外500mm以内,采用铁钉或红油漆做出标记。在基坑周边构筑物重要部位设置沉降观测点,如果没有固定建筑,可以另外设置比较安全的地方,做好观测固定点,观测具备水准仪和经纬仪,以便观测基坑有无下沉或变形。各观测点均用红漆△做出标志。

6、基坑变形监测基本要求:

监控值:是设计过程中的控制值,有时可以用最大允许值作为监控值。

报警值:是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处理应急措施的值。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控值:25㎜;报警值:20㎜

(2)、支护结构竖向位移:监控值:10㎜;报警值:5㎜

(3)、周边(建)构筑物位移:监控值:10㎜;报警值:5㎜;

7、沉降观测周期安排

初始值观测基坑开挖前即进行,基坑在开挖过程中,拟每1~2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完毕后(基础施工期间),拟每周左右观测一次,直至基础施工达到设计标高为止(期间如遇异常沉降、长时停工、暴雨积水等特殊情况时适当增加观测次数),观测次数根据基坑沉降的具体情况而定。

8、水平位移观测周期安排

水平位移观测周期与沉降观测周期同步。

(1)、边坡土体顶部和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在每边的中部及顶部均布置观测点;

(2)、本工程基坑顶部的水平位移监控预警值为20mm(H2‰),变化速率1.5mm/d,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预警值为10mm,当监测超过此预警值或连续3天超过该值的70%,应立即通知设计单位并采取应急措施。

d、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2次,开挖初期每天宜测量2次,随着开挖进程,监测时间周期可以加大,但变形超过有关标准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九、应急预案

现场一旦发生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由项目经理123 负责现场指挥,现场负责人123 等组织抢救或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安全员123负责上报,把事故的地点、时间、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经过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现场人员和项目部人员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和调动。

危险源:支架坍塌、高空坠物伤害

为保证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部事故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当事件事故发生时,不需要指示,本应急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成员:

2、职责分工

①组长: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②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③现场工作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3、应急准备

①应急队伍准备:项目部配备事故应急队伍,项目经理负责落实。

②物质准备:由123负责。

③机械准备:由123负责。

4、应急措施

(1)支架、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

2)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3)清除伤员口、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4)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5)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6)尽快与 120 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的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8)若有骨折时应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

9)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10)现场安全员应对支架、模板坍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2)高处坠落、坠物砸伤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和止痛剂。

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9)立即拨打 120 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10)项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第 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3)机械人员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项目部设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的控制。

2)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3)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安全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安全办公室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6)事故的预防由安全办公室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和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5、事故处理

①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应积极地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在主管部门未到达之前,及时采取自发性必要的现场保护措施,并指挥专人看护警戒。

②对事故直接肇事者,安全领导小组可直接将其扣留现场。

③安全领导小组应迅速查明损失情况,积极开展补救工作。

铜川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及其它规定,就嘉亿售楼处室内和室外装修设计事宜,与乙方在平等、互利、双赢、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范围

名称:      

地点:      

二、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室内部分

(二)室外部分

(三)时间安排效果图部分10个工作日;效果图通过后,施工图部分需要15到20个工作日。

三、设计费标准、总额及其它

(一)设计费总额: 元(大写:),不含待定设计项目和新增设计项目的设计费)。(不含税金)

(二)定金: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给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定金可抵扣设计费。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分期支付,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支付时间

第一次50%(定金)合同签订次日支付

第二次50%双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3天内支付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和要求;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自甲方付清设计费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设计的一切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甲方有义务提供售楼处原建筑施工图给乙方。

6、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相关资料作为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付清90%的款项之后,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乙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整体平面图、三维透视彩色效果图制作完成后,乙方可免费为甲方进行局部修改二次。若甲方审核通过之后若有重大改动(不含局部调整、色彩更换)乙方有权视为重新设计第二套方案(即改动程度超过规划及设计项目的30%工作量)费用另行计算。

4、乙方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行政审批要求的规定,设计方案具有装修施工的可操作性、安全性、实用性,并对设计作品及行政审批负责。

5、甲方按照设计作品进行装修施工时,乙方应给予技术支持、配合和指导。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注:乙方需提供不少于10次到施工现场的免费服务)

七、设计工期及要求

(一)乙方应按照附件规定时间完成设计图纸,并经与甲方签字确认后视同乙方完成了阶段性的装修设计。

(二)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设计项目未在附件规定工期内完成设计,经与乙方协商可延长工期,因延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三) 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设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导致设计项目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设计,经与甲方协商可延长工期,因延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适当赔偿。

八、相关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售楼处房屋原结构建筑全套图集(复印件或电子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JPG或TGA等图像格式,不含模型)和打印效果图、施工图各两套。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4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基坑支护阶段旁站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2019年3月20日

旁站监理细则

一、 旁站重点: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行旁站监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旁站监理工程项目包括:砼结构工程、水泥搅拌桩施工、支护桩施工、基坑土方开挖工程。

二、旁站监理程序:

① 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②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③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的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三、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①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②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③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④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资料,旁站监理记录应在某部位旁站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填写完整归档。

四、施工单位的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以书面通知监理组,监理组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组织好现场施工人员、质检人员、机械设备及所需的材料。施工人员必须有上岗证,特殊工种人员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机械设备试运行良好,材料已检合格或现场方便检验。

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已定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服从旁站监理的指令。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要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4、施工单位在现场有义务为旁站监理人员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五、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旁站监理费用。本方案规定的旁站内容有些是监理单位根据有关法规要求,有些内容是监理单位本着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和良好的投资控制而增加旁站内容。建设单位若需要增加旁站监理内容的,应增加相关费用。

六、监理旁站检查内容

(一)、砼结构工程旁站监理方案

1、冠梁、支撑梁、立柱节点砼浇筑旁站方案

①、砼浇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过培训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加强巡视。

②、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砼浇筑方案并报监理同意,当用多台砼泵进行施工时,应预先规定各目的输送量、浇筑区域和浇筑程序,明确分工,相互配和,保证砼工程质量。

③、认真审核本次浇筑的砼浇筑申请报告及砼配合比:水、砂、石子、外加剂、粉煤灰等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计盘鉴定证明。如合格则给予签返,同意浇筑。否则应退回,停止浇筑,待整改后再报审。充分做好浇筑前的准备工作。

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场,护筋、护模工人是否到位,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⑤、要求施工方提供本次浇筑砼的数量,以确定本检验批应抽查的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取样频率及砼坍落度应抽查的频率(每lOOm3相同配合比砼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抗渗砼试块每lOOm3取一次)。另外,当目测检查有异常时,可随时进行坍落度检验。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应抽查的频率,以及取样方法参见《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DBJl3-42-2013

⑥、砼浇筑旁站、过程中发现模板结构有变形、移位,应立即下令停止浇筑,并督促施工单位在已浇筑的砼初凝前修正完毕。

⑦、砼浇筑过程中监理应注意以下事项:

a、加强砼浇筑现场的巡视工作。

b、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安排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砼浇筑。

c、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当目测正常时进行砼坍落度检验,每100 m3相同配合比砼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台班相同砼配合比的砼不足100 m3时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目测检查有异常时可随时进行塌落度的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砼按砼拌合物交货检验不合格处理。

d、监理对砼浇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作好砼浇注的旁站记录,对砼浇筑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

e、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留置施工缝,施工缝的位置应在砼浇筑前确定并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留置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⑧、砼收面时,梁板砼标高应按图纸标高拉线控制,采用木楔板至少收面两遍,以减少砼面层的收缩裂缝。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旁站方案

1.施工场地要求平整,并清除杂物,挖除地下障碍物。场地低洼时应回填土,不得回填杂土,压实度要不低于85%。

2.钻孔前应准确测放轴线和桩位,并用竹签或木桩标定,桩位布置与设计图误差不得大于5cm。

3.严格控制钻孔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面,确保湿喷桩长度和喷浆量达到规定要求。存浆容器应按设计投料量,按一次料打一根桩,以确保成桩质量,水泥损耗不得大于1%。

4.为保证搅拌桩的垂直度,应注意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对地面的垂直度,一般应使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为保证桩位准确度,必须使用定位卡,一般应使桩距偏差不大于10cm。

5.深层搅拌桩施工前,首先放线复合检查桩位是否正确,桩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检查施工机械就位是否正确,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是否满足要求。

7.水泥固化剂的配比和用量是否试桩确定参数要求,水泥质量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8.搅拌机喷浆提升速度和搅拌次数是否满足工艺要求。每根桩的桩长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9.严格控制钻孔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面,确保湿喷桩长度和喷浆量达到规定要求。

10.复搅必须达到全桩长。

11.钻机提升时管道压力不宜过大。

12.在成桩过程中,如发生断电、卡钻等外在因素影响桩身质量时,应在12h内采取补喷措施,补喷重叠长度不宜小于1.0米。

13.对输浆管要经常检查,不得泄漏,不得采用受潮成块的水泥。

14.必须加强水泥用量的控制,建立水泥台帐,每天水泥耗用量必须经核查签认。17首件工程必须全过程旁站,全过程记录,记录应包括交接情况。

15.进场施工的每台钻机都必须试钻,以确认每台钻机的工艺,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清除出场。

16.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喷浆量、桩长、复搅长度以及是否进入持力层及施工中有无异常现象,记录处理方法及措施。

(三)、支护桩施工旁站方案

在旁站过程中检查以下内容:

检查成孔、护筒埋设、护壁泥浆与清孔、钢筋笼吊装、混凝土的浇筑质量。

检查程序如下:

1、根据审查确认的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方案。

2、施工机械、机具就位要平整垂直,护筒埋设要牢固垂直,以保证桩孔的成孔垂直;

3、泥浆检查:进口处泥浆比重≤1.15,出口处泥浆比重≤1.30,成孔过程中孔内泥浆液面应保持稳定。正循环成孔不应低于自然地面300㎜,反循环成孔应使孔内水头压力比地下水的水头压力大20KPa左右。

4、钻孔深度检查:

钻孔完一清后用测绳检查实际深度;砼浇筑前检查沉渣厚度。以摩擦力为主时,允许厚度不得大于300㎜;以端承力为主时,允许厚度不得大于50㎜;

5、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对孔深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扩底的端承桩和摩擦桩应对扩底部分的几何尺寸在浇灌混凝土前进行检测,可采用超声波或机械式孔径检测器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扩底尺寸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采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两钻机不宜过近,以免相互干扰;在相邻混凝土刚灌注完毕的邻桩旁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不宜小于4d,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应少于36小时。

7、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坍落度控制在18-22㎝;灌注混凝土浇筑后的桩顶应50高出设计要求。

8、导管的第一节底管长度应≥4M,第一次浇筑砼必须保证导管底端能埋入砼中1M。

9、浇筑砼量不得小于灌注桩的计算体积。同一配合比的试块,每班不得少于1组,泥浆护壁成孔的灌注桩每根不得少于一组。

10、钢筋笼下放孔底后不得再悬吊,避免扭转和反复冲撞孔底。

(四)、基坑土方开挖旁站方案

1、基坑上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过培训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加强巡视。

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设置测量控制网格,包括基线和水平基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础施工影响之处。人工(或机械)挖土方基坑,在施工前根据龙门板桩上的轴线,放出基坑(槽)的灰线(边缘)和水平标志。灰线、标高、轴线应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好防洪排洪措施,应在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疏通原有排水泄洪系统,保证场地不积水。

4、为防止超挖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应预留30~5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

5、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上的类别确定:干燥密实上不小于3m,松软上不小于5m。

6、基坑挖好后,应对坑底进行抄平、修整。机械土方开挖,标高控制在±50mm,人工开挖标高控制在±30 mm。如挖坑有小部分超挖,可用素土、灰土或砾石填夯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的密实度。

7、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lO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少于1点。

8、基坑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a、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b、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c、基坑开挖应严格要求放坡。

d、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e、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f、多台机械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性。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g、土方开挖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做好沉降观测和位移监测,超过预警值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编制:

审核: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5


第一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

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

和生活条件。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

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

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

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

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

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订设计时,须具有

设计审批机关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

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

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

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

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

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

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

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

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

应向委托方缴纳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

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

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

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2)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

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

一个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

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

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两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

一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

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

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

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有效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说明〕 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

基础资料: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1│设计任务书│││年月日│

├───┼───────┼───┼─────┼────────────┤

│ 2│可行性研究报告│││年月日│

├───┼───────┼───┼─────┼────────────┤

│ 3│选址报告│││年月日│

├───┼───────┼───┼─────┼────────────┤

│ 4│原料│││年月日│

├───┼───────┼───┼─────┼────────────┤

│ 5│资源报告│││年月日│

├───┼───────┼───┼─────┼────────────┤

│ 6│燃料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7│水电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8│运输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9││││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

│ 年月日│%│元│

├───────┼──────────────┼────────┤

│ 年月日│%│元│

├───────┼──────────────┼────────┤

│ 年月日│%│元│

└───────┴──────────────┴────────┘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堪察设计合同的索赔

(一)勘察设计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合同。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鉴(公)证意见:│

││

││

││

││

│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表

┌────┬────┬────┬───┬──┬────┬──┬──────┐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勘察设计内容│

├────┼────┼────┼───┼──┼────┼──┼──────┤

││││││││

├────┼────┼────┼───┼──┼────┼──┼──────┤

│││││││││

├────┼────┼────┼───┼──┼────┼──┼──────┤

│││││││││

├────┼────┼────┼───┼──┼────┼──┼──────┤

│││││││││

└────┴────┴────┴───┴──┴────┴──┴──────┘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

┌──────┬───┬────┬────┬────────┬──────┐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场地位置││

├──────┼───┼────┼────┼────────┼──────┤

│勘察设计单位││要求提交││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勘察设计││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

│││资料内容││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份 │

│技术要求│││├────────┼──────┤

│││││附任务书附图│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编号 │建筑物│勘察设│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名称 │计地坪│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高│ │││││

││││(米)│ ││││感程度│

├───┼─────┼───┼───┼─┼───┼────┼───┼───┤

│││││ │││││

├───┴─────┴───┴─┬─┴─┴───┴────┴──┬┴─┬─┤

│建(构)筑物基础│主要设备说明│地下│备│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设备基础│下设│ │

│ │ 米│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料│ ││ │ │ 米│ │米)│或总荷││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重(吨│地况│ │

│ ││ │ ││ │ ││ ││ ) ││注│

├─┼──┼─┼─┼──────┼─┼─┼──┼─┼──┼───┼──┼─┤

│ ││ │ ││ │ ││ ││││ │

└─┴──┴─┴─┴──────┴─┴─┴──┴─┴──┴───┴──┴─┘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份 数 │提交日期 │

├────┼──────────────────┼────┼─────┤

│││││

├────┼──────────────────┼────┼─────┤

│││││

├────┼──────────────────┼────┼─────┤

│││││

├────┼──────────────────┼────┼─────┤

│││││

└────┴──────────────────┴────┴─────┘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第三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do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 点:合同编 号:勘察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勘察 设 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签订日期:

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经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建设地点:

2.3工程规模、预计工作量、技术要求、特征:

第三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设计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开工时间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

第五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在年日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

5.2勘察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时开工计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及约定的定金不及时到位等)时,工期顺延。

第六条:费用

6.1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14年修订版)的计算方法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元整。

6.2如果勘察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后,因发包人的原因对勘察设计进行比较大的改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预付勘察设计费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7.2 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时,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之前付清。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在勘察设计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与当地居民或有关单位如发生矛盾,发包人应及时负责解决,发生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8.2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设计人签字盖章生效。发包人、

勘察设计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设计人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勘察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正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方:

承包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万平方米

工程投资: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承包方组织本新建工程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 乙方按国家现行规范设计;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叁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设计任务的定金为设计费的40%(计:万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取施工图前一次结清。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及设计费为:

总平图:

厂房:平方米元;

综合楼:平方米元。

合计设计费: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 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四。

2、 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无;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

重复使用。套用图纸时应与承包方另订合同。增加图纸时应向承包方补交晒图费,增加六套图纸以上时晒图费应双倍计算。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在设计资金按合同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方案设计,在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

1、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应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2、承包方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大中型工业项目或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协商;

(2)、;

(3)、;

2、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的补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文件,拖延10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设计费5‰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每天增交设计费1‰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

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协商;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做设计,应另行增加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10天,按该工程设计费的5‰计算,10天以上,每天增交设计费1‰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条款:

1、设计费总价:

2、设计范围为厂房土建部分,工艺、设备、管道由业主另行按排。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中的附表一~六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和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上级主管

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年月日

邮政编码:

第五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通知

1996年7月25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为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国务院198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从1996年10月1日起,请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建设中组织试行。今后,凡在我国境内进行城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在我国境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在试行中,要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利用合同的违法行为,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明确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技术经济责任,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城市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均应按本办法签订合同。

城市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通用厂房等。

第三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甲方是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乙方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五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文本,按照文本的条款,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对文本条款以外的内容要单独注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修改文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双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合同价款。

第七条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额度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对需要总包和分包的项目,应签订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乙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对甲方负总体责任。总包和分包的项目不能转包给其它的设计单位,严禁出卖图章、图签等行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和指导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三、审查或鉴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监督合同履行,调解合同纠纷,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指导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培训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第十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应将合同文本送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审查(具体分级审查管理意见由各省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承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经审查同意的合同,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后10日内提出意见(勘察合同5日内提出意见),不合格的令其修改后重新报送。10日后(勘察合同5日后)未予办理的,视为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商定确需变更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将变更协议报送原审查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四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设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gf—96—0203(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96—0204(略)


最新设计合同

宣传册设计合同模板(广告设计合同模板)

宣传册设计合同模板1 固定资产维修合同(模板) 甲方:xxx(集团)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展开详情

图文设计合同(图文设计合同模板)

图文设计合同1 工程图文设计个人工作总结 自7月按着局领导的工作安排来到通达工程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工作以来, 经过半年时间的工作和学习,以及同事、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展开详情

研发设计合同范本(最新设计合同范本)

研发设计合同范本1 装饰设计的任务要达到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功能,合理提高室内环境的物质水准,使人从精神上得以满足,提高室内空间的生理和心理环境质量。装饰设计合同怎...
展开详情

设计合同履约担保(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设计合同履约担保1 委托担保合同新版示例2020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对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签订...
展开详情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室内装修设计合同模板)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书1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预算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非标准普通木门窗套用定额时,( )乘系数 1.2 ,其余用量不变。 A、...
展开详情

厂房装修设计合同范本(工程装修设计合同范本)

厂房装修设计合同范本1 简单厂房设备租赁合同范本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随着现代化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厂房建设也不断趋于规模化和现...
展开详情

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建筑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范本1 合同补充协议书共含6篇,由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小编希望以下多篇范文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第1篇:合同补充协议书 给你...
展开详情

展会设计合同模板(展馆设计合同)

展会设计合同模板1 展会策划书的写作 第一部分 会展预备阶段的文案 第一节 会展预备阶段的文案简介 一、 会展预备阶段的文案的概念: 会展预备阶段的文案是指一次...
展开详情
热门推荐

印刷设计合同模板(汇总2篇)

印刷设计合同模板第1篇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
展开详情

咨询设计合同(推荐19篇)

装修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其合同内容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单位的利益。以下是读趣百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咨询设计合同,欢迎阅读……...
展开详情

开发设计合同范本(集锦5篇)

开发设计合同范本第1篇委托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展开详情

广告设计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

广告设计合同协议书第1篇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展开详情

装修设计合同范本简单版(集锦5篇)

装修设计合同范本简单版第1篇委托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