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劳动纠纷不用出社区
记者17日上午从市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区今年将在十个街道办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调解委在街道和社区都将配备一定数量的调解员,力争使劳动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据了解,调解委主要由劳动监察、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将主要负责对管区内出现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劳动纠纷将被转至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为把矛盾尽可能地化解在基层,调解委还将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的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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