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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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优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1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风险预警防控的总体要求和全县教育系统****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安排,我校于8月下旬开始启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并于9月初在全校各年级、处室所有工作岗位上全面推开,分宣传动员、定岗定责、清理权力、排查风险、健全防控制度、建立****风险档案、评估验收几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风险排查,纵横结合

横向上,全校上下联动、深入查找,校班子、13个处室及群团组织、3个年级的全体党员、教师、职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绘制了《建始一中查找风险点及制定防控措施流程图》《建始一中****风险预警信息网络图》。纵向上,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风险点查找有针对性,绘制了《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图》《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流程图》,同时注意查与防的关系,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的收费管理,做到风险点的查找与教师自律、制度防控等工作相关联。

2、全员覆盖,重点突出

(1)各年级、处室利用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从学校管理岗位、教育教学岗位、后勤服务岗位“三个层次”,深入查找风险点。人人参与排查,人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层层推进、全员覆盖。

(2)重点查找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重点环节的风险点。

重点查找三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方面,强化廉政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廉洁从政风尚。制度机制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公开工作,促使权力阳光运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岗位职责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方面,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对照检查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中、年底分别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加强群众监督,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民主测评。

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实现用制度和机制预防风险的发生,有效处置风险的出现。

3、制度健全,动态管理

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对干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予以查处;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对风险点的界定、防范、监督、考核、修正实施动态管理,促使****风险预警防控有序运作,不断完善。

1、认识得到高度统一。

全校上下统一思想,明确查找风险点的过程,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自控过程。对权力的认识产生根本性转变,充分认识权力与职权的双重性,理顺工作职责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增强责任意识,淡化“权力”观念,实现权力行使的自我约束。

2、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风险查找、预防、控制环环相扣,动态管理,突出长效性和指导性,形成立体化和交互式网络体系。校务、党务、财务“三公开”,接受师生、社会监督;优秀评选、文明表彰、教师评聘,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学校收费,逐层落实责任,目标分解到人。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到20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

合同

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

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8、生产服务中介窗口。承担全区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发布职能,对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为农服务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供求信息服务。同时,设置乡级分支机构,严格筛选指定农资企业,通过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对接,提供“安全农资、放心农资、质优价廉农资”下摆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业特色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形成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覆盖全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选强配齐专业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涉农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标准、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

(四)加强资金综合管理。遵循科学论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和追踪问效等原则,合理利用政府投资成本,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涉及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用途等,加强成本和利润预算管理,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保障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按照“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的原则,打破原有的服务组织机构框架,整合服务资源,以创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固化、可复制推广模式,实现“一个中心、两项功能、三方建设、四方受益、五个统一”。“一个中心”,即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两项功能”,即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三方建设”,即由政府引导、引进涉农企业参与、合作社具体承接,形成“政府+企业+合作社”三方建设模式;“四方满意”,即实现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合作社满意,农民满意。“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运行机制”。先行启动区级服务中心和7个街道(乡镇)分中心建设,以点扩面,逐步完成服务中心全区覆盖。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图、宣传手册。明确规范服务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调动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质量。

(七)稳步推进业务开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农业产业化协会和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对外宣传,对内形成内业档案。组织召开农业服务组织对接会,确定服务体系承接主体。沟通协调农经、银行和保险等部门,逐步整合畜牧、林业等部门,扩大服务范畴,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规范社会性服务财务管理。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性服务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订单、金融保险代理、生产农资、技术服务中介对接提供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九)树立窗口单位服务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强化人文关怀,延伸服务触角,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十)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软硬件网络基础建设,农业物联网系统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库,快速、精准、全面整合涉农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开展,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农业开发区。建立区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与、街道(乡镇)管理督导、村服务站运行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转正常。各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计划,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生态农业开发区要切实承担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并认真总结工作推进阶段性成果、经验,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康运行。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基层综合服务站扶持力度,加大财政的投入,积极寻求社会服务组织参与,最终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

(四)创新工作措施。制定详实的

工作计划

和管理办法,形成工作指导意见方案,对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各街道(乡镇)加强调研,根据当地发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发展规划。可采取召开培训会、观摩会等形式,尽快启动,加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好试点示范。

(五)落实服务体系主体构架。加快落实服务组织主体,明确参建合作社、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名单,强化服务组织服务意识,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服务行为,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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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3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4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和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做出评价。

第三条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学校审计处对货*资金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二)货*资金收付业务是否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三)货*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是否经过严格审核;

(四)收、付款业务是否在原始凭*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七)是否周密地计划预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

第五条学校审计处对存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二)存货的购入、发出是否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四)存货的购销是否与对方签订有效的经济合同;

(六)是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财会部门与仓库的账账、账实一致;

(八)各项存货的交易是否及时入账。

第六条学校审计处对应收款项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是否根据销货订单发货,并以发货单或送货单作为产成品减少的原始凭*;

(五)是否根据有关单据和*及时办理销货款的入账手续;

(六)是否定期编制客户欠款分析表,及时催缴货款,按期收回并入账;

(七)应收账款的坏账注销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八)应收*的保管与经管现金或一般会计记录是否分离,*的承兑是否经保管*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违约*的冲销是否经主管人员批准。

第七条学校审计处对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归囗、检修和调拨移动等管理制度;

(五)是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资产盘点,是否及时处理盘亏盘盈。

第八条学校审计处对对外投资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是否定期对投资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是否建立了相关的资产、资金和有价*券收、付制度;

(七)股票和债券是否由*于投资授权人、投资记账员与出纳员之外的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盗具体措施,是否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加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其存在*和账实是否相符。

第九条学校审计处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二)是否对协商价格的合理*进行了审核和深入调查;

(四)取得的无形资产是否根据有关凭*及时入账;

(六)无形资产的转让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作价是否合理,转让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第十条学校审计处对流动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负债的经办人员、记录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是否进行了分工;

(三)所发生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及时入账;

(四)是否由专人定期核对流动负债业务、实有数额及到期日的真实*。

第十一条学校审计处对长期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是否对长期负债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经常*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审计处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五)是否对资本金的筹集、存留、增减情况和股利、红利的分配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投资活动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正确,是否加强了对资本金保值增值的控制。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处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是否对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等账户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其真实*、正确*,是否正确评价资本的增值。

第十四条学校审计处对主营业务收入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七)是否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和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账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规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审计处对产品成本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三)是否建立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形成纵横相连的成本控制网络;

(六)是否正确研究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归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学校审计处对期间费用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六)是否通过检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揭示差异,分析原因,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形成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二)利润形成是否有严格、合理的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三)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是否负责日常核算和期末结账的审核,财会部门是否按规定的会计组织核算程序,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核查执行情况。

第*条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分配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四)会计人员是否根据审核的[利润分配表"填制记账凭*,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及时登记[利润分配明细账"及其他相关账户。

第十九条学校审计处对财务报告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六)会计报表是否按月、季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审计处对内控制度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一)收集与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健全*与合理*评价;

(三)符合*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有效*;

(五)实质*测试;

(六)提出评审报告,对内控制度的健全*、合理*、有效*和可靠*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针对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5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转变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县两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根据本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机关和广大干部中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积极推进“两规范一效能”工作。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构和谐”为主要内容,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为手段,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进一步优化配置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范围和对象

参加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包括镇政府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土资源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采取全镇统一部署,各分管领导牵头,分部门、分单位逐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人

(一)以提高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强化教育培训。(责任人:...)

一是更新思想观念。全面树立以“管理为主”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服务为主”的理念,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党委中心学习组、文成镇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为阵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年集中培训学习30学时以上,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具体责任人:...)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普通话、电脑操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技能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责任人:...)

四是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1、围绕全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研征文评比活动,要求每名机关工作人员至少写一篇调研文章,并将优秀文章上报;2、开展第二届迎国庆文体活动;3、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具体责任人:...)

(二)以搭建服务平台为载体,着力优化服务环境。(责任人:...)

一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收费资金监督管理。(具体责任人:...)

三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新型办事平台。要充分利用党政网上报党务政务信息,大力宣传和推介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展示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影响力和地方特色。进一步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注重信息宣传、政策解答、招商服务、来信回复。(具体责任人:...)

(三)以完善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规范行政行为。(责任人:...)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依法依规,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责任人:...)

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接待制度、文印室管理制度等,打造规范型、节约型机关。(具体责任人:...)

(四)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为目的,着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人:...)

1、推行落实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重点突出以工作业绩为主、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更好的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具体责任人:...)

2、严肃机关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有令不行、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大力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基层和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雷厉风行“马上办”;对一些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不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要创新思维“积极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阳光透明“公开办”。(具体责任人:...)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2月20日至3月31日,召开全镇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精神,对本镇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学习《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公开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

第二阶段:开展活动,自查自纠。3月17日至9月20日,通过上一阶段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撰写调研文章、开展文体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及自我剖析等活动,解决1—2个全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个人自身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9月21日至31日,针对各种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三是建立重要事项限期办结制,过错、失职问责制。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问责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0月1日至11月31日,进行自查总结,绩效评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通过考核总结,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李仁庆同志任组长,饶水森、李希华同志任副组长,谢慧英、张明水、刘文青、刘斌、胡信贵、李积、周文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慧英、张明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谢慧英同志负责纪检方面的接待接访;张明水同志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接访;刘文青同志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接待接访;胡信贵同志负责各项惠农政策接待接访;李积同志负责农林方面接待接访;周文龙同志负责水利方面接待接访;刘斌同志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接待接访。各相关单位和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推进我镇的机关效能建设。

(二)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政府机关、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要求各相关单位于2月28日前报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明查暗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6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医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突出规范关键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

第七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要把内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单位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内部控制监管合力。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医院党委要发挥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十条医院应当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第十一条医院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其他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关键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相关内涵经济活动的医疗业务(即实施该医疗业务可以获取收入或消耗人财物等资源)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医院内部各部门(含科室)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应对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医院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识别、分析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及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业务活动、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应当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评估对象。风险评估对象可以是整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科室),也可以是某项业务、某个项目或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部门间的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等。

(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四)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轮岗等机制;是否组织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五)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将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嵌入相关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方法的应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二十条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是否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行建设项目归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医疗业务管理情况。包括医院是否执行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建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控机制;是否建立按规定引进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的规则;是否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否定期检查与强制性医疗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相符性;是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等。

(八)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科研或临床试验项目归口管理;是否建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科研或临床试验资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技术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规定等。

(九)教学管理情况。是否实现教学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十)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包括实现互联网诊疗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联网诊疗业务准入资格;开展的互联网诊疗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及处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十一)医联体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内部协调协作机制等。

(十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将内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是否实现各主要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

第四章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一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单位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制订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医务、教学、科研、预防、资产(药品、设备、耗材等)、医保、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将权力制衡机制嵌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轮岗机制。

医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系统的控制职能。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八条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二)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牵头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分级设立预算业务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预算论证、编制、审批、下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五)强化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基本建设等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医院业务活动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等内容;支出管理制度应当涵盖预算与计划、支出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

(二)医院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医院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收入、支出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确认和执行、收入款项的收取与会计核算、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规范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收费、退费、结算、票据、支出业务审核、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依法组织各类收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定期核查医疗行为规范及物价收费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台账,专人管理。

(六)医院应当严格支出管理。明确经济活动各项支出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和支付控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院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医院应当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八)医院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反映医院成本状况;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

(二)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合理设置采购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优化采购业务申请、采购文件内部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采购验收、采购资料记录管理、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流程及规范,并加强上述业务工作关键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和处置等内容。资产业务的种类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

(二)医院资产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各类资产核查盘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控制。

(五)医院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定期盘点。

(六)医院应当加强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管理。严禁举债建设;按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开展使用评价,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七)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主管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加强项目和投资管理,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八)医院所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第三十二条基本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议事决策机制、项目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机制和项目考核监督机制。

(二)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资金支付控制、竣工决算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业务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纠纷协调机制。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承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采购部门、院长办公室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合同前期准备、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规范和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明确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医疗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内部医务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物价部门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的职责。

(三)医院应当合理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诊疗项目的内部申请、审核和审批权限,确保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诊疗活动的收费应当与物价项目内涵和医保政策相符合;建立与医保部门、物价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执行医保、物价政策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医院应当设置行风管理岗位,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各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本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内部申请和决策机制。

第三十五条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科研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业务管理制度,建立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教学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教学业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建立部门间沟通配合机制;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与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诊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二)医院应当明确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临床科室、医务部门、信息部门、医保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

(三)建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沟通配合机制,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实行管控。

第三十八条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涵盖医联体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联体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医联体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医联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三十九条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化建设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建立相互合作与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合理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

(四)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全局角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

(五)医院应当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能够完整反映业务制度规定的活动控制流程。

(六)医院应当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设立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责权限,明确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遵守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标准;应当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设计校对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对。

(七)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

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内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已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四十八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九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

(一)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是否覆盖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否涵盖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是否对重要经济活动及其重大风险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关注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医院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组织整改,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医院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整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5号),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资助诚信活动宣传月、征信宣传周(月)、诚信活动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故事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大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教育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建立诚信典型的选树和推介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于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2018年6月底前,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部署,明确个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017年底前,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有关部门按目录要求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将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2017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易铜陵”平台。推动建立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2017年11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理行政许可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2017年底前,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2017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铜陵”网站集中公开展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10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篇8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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