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读趣百科>科普>家居安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国家严格把关产品的质量,严格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另外,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也是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况之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呢?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吧?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人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贷值金额达到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内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监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参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参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四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以鉴定,食品中含有右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致人死亡、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个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死亡、严重残疾、感染艾滋病、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者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第七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第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天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放纵生产、销售镅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二)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三)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四)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志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人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为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有哪些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购物维权的知识,那就继续浏览本网生活维权知识库中的内容,才能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新家居安全科普

熟知游泳安全事项 严防溺水危险

有一句老话讲: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正是因为会游泳,所以对于溺水这些人有恃无恐,因为很多人觉得既然自己会游泳就不会有问题,但很多时候意外就在大意之间发生了,所以...
展开详情

户外运动有哪些分类?

户外运动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属于室外开展出来的活动。平常适当做一些户外活动,可以保持良好的心态,对身体健康也很有益处,让心胸变得更开阔。另外进行户外运动的过程中...
展开详情

吃什么东西抗衰老?

抗衰老的食材在生活中就可以找到,大家要学会在生活中利用这些东西,而减少药物的使用,药物使用很有可能会危及自己的健康,给自己身体带来消极影响。那么,今天就带大家...
展开详情

微信朋友圈的养生谣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微信已经变成了人们不可或缺的一个通手段,而朋友圈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人们可以在朋友圈里观察到别人的生活,也可以去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是...
展开详情

房屋抵押公证

有些人在缺钱的时候就会选择用房产进行抵押,抵押贷款中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那么...
展开详情

高血压发病要怎么办

高血压不只是一个自力的疾病,同时它又作为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风险峻素,招致心、脑、肾等主要器官的损伤和相关疾病的发作,最罕见的有脑中风、心肌梗塞和肾功用衰竭等。...
展开详情

吃盐的讲究,你知道吗?

盐的食用量是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的,超过或者少于,对自己的身体都不是很健康。吃盐过量会导致心血管疾病发生可能性的增加,所以一定要关注自己日常食用量。现代社会一般出...
展开详情

有氧运动对身体有什么好处?

提起有氧运动都不会陌生,这种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运动方式。这种主要就是代表,人体在氧气量充足的情况之下,从而进行一系列各种不同的体育运动。通过这种方式对身体会...
展开详情
热门推荐

赠予房产过户流程

房产赠与过户是二手房过户方式中的一种,赠与过户办理手续与普通买卖过户手续有所不同。重要的是,房产赠与过户还要签订赠与合同、办理房产公证等,由于过户性质的不同,...
展开详情

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公司经营的时候要注意风险的控制,很多公司经营一段时间以后可能会导致公司资不抵债这时候就可能会面临破产,那么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展开详情

快递投诉有用吗

网购越来越方便普及,线上购物都肯定要与快递公司打过交道,不可否认99%快递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亲民。但是仍有少数遇到快递公司延迟发货、私吞货物、快递员傲慢无礼...
展开详情

如何改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的特性决定着消费者的感受、认知和评价,决定着消费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并最终决定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如何改善医疗服务呢?下面带您了解一下。改善医疗服务...
展开详情

航空快递查询

航空快递是指航空快递企业利用航空运输,收取收件人的快件并按照向发件人承诺的时间将其送交指定地点或者收件人,掌握运送过程的全部情况并能将即时信息提供给有关人员查...
展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