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看完少花冤枉钱
读趣百科>科普>房产

青岛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看完少花冤枉钱

买了新房,常听人说起房屋维修基金,不少人迷糊了,房屋维修基金究竟是什么?应该怎么算这笔维修基金呢?

买房子是大事,经过慎重的选择之后确定买房之后,还有很多手续要办。房屋维修基金就是其中的一项。那么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这些都是购房者需要了解的。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内容,可以涨知识。

房屋维修基金的定义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1年10月20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设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基金账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四条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第十五条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报批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业主的查询和对账制度等。

第十六条

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足额提取维修基金的,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提维修基金本息;逾期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处以自应提取之日起未提取额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

第十八条

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建立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的建立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建立或补充维修基金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

公有住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编辑本段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来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最新房产科普

物业业主分别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
展开详情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样的?

购房者个人自行办理房产证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
展开详情

卖房最终环节:二手房注意这些不走冤枉路

房屋的物业交接是二手房房产交易的最后一步,也是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的最后一步,买房要验收房屋的水电媒体等,卖方也要确认是否各项费用已经结清了,交接确认完成后,...
展开详情

遭遇物业侵害权益 专家支招业主维权

以下典型而带有普遍性的案例,或许会对您有所启示。轿车在小区被盗物业公司应当赔偿【案例】2011年初,小区业主晏紫便已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按每月60元交纳了一年...
展开详情

装修步骤自购清单攻略 装修有怎么样的风格

装修步骤和自购清单全攻略前期设计—主体拆改—水电改造—木工—贴砖—刷墙面漆—厨卫吊顶—橱柜安装—木门安装—地板安装—铺贴壁纸—散热器安装—开关插座安装—灯具安...
展开详情

揭秘!怎样快速判断一个小区房源好坏?

网络时代,购房者就算要买房也会从网上先看房源详情。就算是实地看房,以下几个房源详情你都要会看。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快速判断一套房源的好坏呢?这些对以后的居住质量都...
展开详情

包头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包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包头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包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包头公租房申...
展开详情

长沙经适房上市交易有哪些条件和限制?

交易须满足的四个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
展开详情
热门推荐

房产税如何算? 房产税开征或在2017年实施

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房产税已试点多年,何时会全面征收?在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的立法工作将在2016年年...
展开详情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了,住房公积金需要分割吗?这是当下诸多离婚当事人关注的话题。小编肯定的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
展开详情

如何处理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房屋装修被大多数人看来是一件很挠头的事,其实倒没有想像的那么恐怖,是重要的就是掌握一些技巧和借鉴一下别人的经验。如何处理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呢?一、如何处...
展开详情

集体房产证能否贷款

很多网友都在咨询集体房产证能否贷款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样的呢?集体房产证能否贷款呢?什么是集体房呢?搜房网为您倾力解答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集体房产的概念:集体产...
展开详情

2017契税最新规定 二套房契税新政策规定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7契税新政策是什么样的规定呢?以下是与大家分享的2017契税的最新规定,新...
展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