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 - 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 读趣百科
解答题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是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1)《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2)《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举一反三
解答题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1)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2)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3)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1)该段记载说明的是有关宋朝“户绝”财产的继承,对于“户绝”财产,宋朝包括立继和命继两种方式。所谓立继,即妻子收养同宗子辈为立继子;所谓命继,即夫妇皆亡后由近亲属尊长所指定的同宗子辈为命继子。(2)宋朝有关“户绝”财产的继承有立继和命继两种方式:凡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立继”;凡是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立继子的财产继承权与亲生子相同,而命继子在没有在窒女的情况下,享有对死者1/3的财产继承权,其余财产由出嫁女、归宗女继承。(3)如果有在室女,继子与绝户子女虽都享有继承权,但在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有关材料显示,曾有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区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 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西藏自治区政府组织公安、武警,对这些不法分子依法打击,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西藏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结合材料回答:在倡导民主的今天,为什么要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行使专政职能?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参考答案】 (1)专政是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主要通过依靠暴力、强制手段来维护其统治: (2)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没有专政也就没有民主: (3)我国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行使专政职能,才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刑法》第395条第l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本款规定的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罪状为叙明罪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2)客观方面表现为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该国家工作人员又不能说明其来源的。(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甲破解了本单位网上银行的账户密码,将单位账户内的8万元资金转至其银行卡内。之 后.甲将实情告知乙,并让乙将卡内的存款提现,乙提取8万元后将钱全部交给甲。三个月后,甲再次让乙帮忙,说准备一周后将单位资金转到乙的卡内。乙如约提取了l0万元,年底甲所在单位与银行核对账目,发现l8万元资金下落不明。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乙是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甲发现事已败露,遂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请说明理由。 (2)对甲、乙量刑时需要考虑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1)甲与乙属于盗窃罪的共犯。首先甲与乙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主要以隐秘的方式是他人丧失对自己财物的占有。本题中甲破解密码后将单位的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内,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故成立盗窃罪。其次甲与乙属于共同犯罪行为,二人存在共同故意,题中甲将实情告知乙,乙在明知为犯罪的情况下依然帮忙,故二者为共同犯罪。(2)对甲量刑时应该考虑到其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乙量刑时应考虑到其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解答题

古人云:“人无信则不立。”请用民法基本原则辨析

主观题和计算题请自行在草稿纸上作答

题目答案

“人无信则不立”讲的是诚信的重要性,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对民事行为中诚实信用重要性的表述最终形成了诚实信用原则。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商法的灵魂,把广大商人和公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而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两支辅翼,这两项原则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与意思自治原则的激活机制一张一弛,共同有机和谐地调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模式切换
热门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B....
展开详情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不应当实行的责任方式是( )。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不应当实行的责任方式是( )。A.赔...
展开详情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史规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史规...
展开详情

现将3个相同的红球和4个相同的白球排成一列,要使红球各不相邻。则有多少种排法?

现将3个相同的红球和4个相同的白球排成一列,要使红球各不相邻。则有多少种排法?A.1B.5C.10D.60...
展开详情

我国于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生效方式是( )。

我国于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生效方式是( )。A.从公布之日起生效B.公布之13后经过一段时...
展开详情